首页 > 文章中心 > 未成年人保护考核细则

未成年人保护考核细则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未成年人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未成年人保护考核细则

未成年人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立法 建议

青少年犯罪往往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或失误有很大关系。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的家庭教育立法,仅在《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教育责任做出了一些规定,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简称《监护侵害意见》),对家庭教育中监护人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新疆也于2009年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对家庭教育的责任做出了相应规定,但是现有国家和新疆地方立法过于原则、概括,缺乏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可操作性不强;同时,现有立法大多规范的是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未能涵盖家庭教育的其他方面,导致现有家庭教育立法部分内容缺失、滞后。建议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家庭教育做出指导和规范,使家庭教育切实发挥教育、保护青少年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家庭教育地位尴尬,迫切需要立法确认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起构成完整的教育体系。由于家庭教育大多基于亲缘关系产生,而且影响人的一生,因此,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更能直接、深远的影响青少年的人格发展、人生观、价值观,是其他一切教育的起点和基石。目前,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法律地位都已通过立法得以确认,但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却始终没有得到法律确认,家庭教育大多是自发进行的,缺乏指导、监督和约束。由于家庭教育既具私人性,也具有社会性,因此,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当,既会给家庭造成损失,影响学校和社会教育的效果,阻碍青少年的未来发展,也会妨害他人正常生活,侵害社会秩序,给社会造成损失。家庭教育尴尬的地位严重影响到对家庭教育的引导和管理,不能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教育保护青少年,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因此,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确认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

(二)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需要立法进行明确

现有立法对家庭在青少年教育中应该做什么、禁止什么规定的较为全面,但对如何具体履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监护侵害意见》也仅对有关机关和个人在规范“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监护侵害行为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对一般性的监护侵害行为和其他家庭教育责任履行和监督、帮扶,并没有做出相应规定。比如:由哪个部门或机构主管、监管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经费如何保障?青少年遭遇家庭教育危机时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救济?对没有教育能力或教育资金匮乏的家庭,应向哪个部门申请确认和帮扶?由哪个部门或机构负责提升家庭的教育能力?家庭教育的法律监督及帮扶援助由谁负责?这些内容的缺失使政府、社会和法律对家庭教育的约束和帮助很有限,造成原有立法对青少年教育保护的初衷不能完全实现。必须通过立法明确政府、社会和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范围、权利和义务,才能保证家庭教育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三)现有立法不足以调整家庭教育充分发挥作用,需要整合规范

1.现有立法标准不清难于操作

家庭教育的责任内容,现有立法规定的较为全面,大致可归纳为:尊重和保障青少年受教育权的责任;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责任;依法履行对青少年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责任;创造良好、和睦家庭环境的责任;尊重和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的责任;教育和帮助青少年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责任。但是,现有立法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如何教育?教育什么?教育的效果如何检验?以什么为标准衡量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当行为已经需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介入、干预?细则的缺失,难以发挥立法的指导、规范和约束作用,导致家庭教育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除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大多处于不涉的自发、自律状态。在国外,很多国家对家庭教育的履责标准规定的非常详细,如:美国明确规定,家长必须对孩子的逃课行为负责,孩子一学期逃课达到一定的量(一般为十几节),其监护人会被因此监禁15天,这样明细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衡量进和操作,值得我们借鉴。

2.监护制度尚不能保证家庭教育真正落实

监护履职是否到位决定家庭教育是否能正常发挥功能,现有相关立法虽然对青少年的监护做出了规定,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监护主体监护资格不够完善。只考虑了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情感的联系状况等”给青少年提供生活保障的抚养能力,没有考虑监护人是否具有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的品行,是否存在侵犯青少年利益的不端品格以及是否具有对青少年的教育能力。二是,存在监护人实质缺位的情况。比如:留守儿童委托监护的主体,现有立法仅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为:“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什么“是有监护能力”?认定委托监护人的资格应当遵循何种标准?立法均未作出规定。实践中,父母选任委托监护人的随意性较大,大多数留守未成年人被委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其它老年亲戚监护,由于年龄、文化、健康等原因,很多被委托监护人根本无力承担对青少年的管教责任,甚至反过来需要被监护人对其进行扶养照顾,使留守未成年人处于“名义上被监护,实质上脱离监护”的状态。立法规定委托监护人只能是“其他成年人”,父母找不到“其他成年人”来承担监护责任时怎么办?实践中存在未成年人独自留守,处于无人监护的脱管状态的情况。监护缺位的情况在单亲儿童、残疾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中也都有出现,使这些这些孩子陷入亲情失落--生活失助--学业失教--安全失保--心理失衡―行为失范的恶性循环。三是,监护失当行为没有有效监督机制。刑法虽然规定有虐待罪、遗弃罪,但刑法的处置都是事后救济,起不到预防作用。而且基本上都是情节严重到犯罪的程度才有有关组织进行干预,对于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干预。必须建立事前、事中的干预机制,才能防患于未然。

3.惩罚力度不够或缺少相应罚则,不足以起到约束作用

第一,现有立法对家庭教育失职行为处罚过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教育缺失

失职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劝诫、制止、行政处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同类行为的追责方法也仅限于:“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责令立即改正。”《婚姻法》对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的干预方法为:“劝阻、调解、制止、行政处罚”。上述追责方法使家庭教育失职行为责任过轻,不足以起到约束作用。《监护侵害意见》虽然通过设置了“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和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来约束监护人及保护未成年人,但由于其只针对监护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适用范围较窄,未能规范大量存在的一般性监护侵害行为、监护忽略行为和其他教育失职行为。英美国家认为:对监护人的惩罚越重,更能让他们感到责任重大,也就更有利于减少因监护真空而出现的安全问题。在美国,对家庭教育主体失职行为都会有与失职行为相当的处罚,比如:如果小孩逃课,家长每次最高可能被罚款100美元。如果小孩在商店偷东西,或从图书馆偷书,家长每次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如果小孩违反宵禁规定,父母可被罚缴纳运载费用等。我们不认为对于家庭教育失职行为必须给予严重的惩罚,但给予的惩罚至少应当能够让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主体产生应有的重视,否则,无法起到督促作用。

第二,禁止性、义务性规范缺乏相应的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与青少年家庭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家庭的监护、教育职能以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方式做出了较为全面地规定,但是现有立法缺乏相应的罚则规定。如,《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是违反了该项规定却没有任何的惩罚性规定,这就使立法失去了原本应有的约束力。

二、制定《条例》的可行性

第一,《条例》拥有立法法律根据和法制基础。我国1990年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料和协助,深信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作为家庭的所有成员,特别是儿童的成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应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协助......”该规定强调了家庭对儿童成长的重要性以及家庭应当为儿童的成长提供“必要的保护和协助”。同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民法通则》、《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陆续对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家庭教育保护的责任及相关要求做出了规定。这都给条例的制定提供了立法法律根据和法制基础。

第二,《条例》拥有国家规划和政策基础。国务院1992年颁布实施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要建立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机制”,“制定完善有关保护儿童权益的专项法律”。1996年全国妇联、国家教委联合印发的《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提出“加强中国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制定地方性家庭教育法规,使家庭教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也都再次强调“推进、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建设”,“使家庭教育工作走上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轨道”。上述规划和文件,为条例的制定奠定了规划和政策基础。

第三,《条例》拥有前期地方立法经验借鉴基础。自2002年上海市人大代表提议制定《家庭教育条例》以来,全国各地已有很多省份组织专家组进行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科学性,设计了家庭教育地方立法的基本框架和重要条款。 2014年重庆市更是将《家庭教育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各省份的有益尝试,给《条例》的制定提供了经验基础。

三、对《条例》的具体意见

(一)明确立法的宗旨、目的和基本原则

首先要明确《条例》的立法宗旨、目的,解决为什么要制定《条例》,《条例》解决什么的问题。其次,在《条例》中明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家庭教育平等的原则、政府主导的原则,全社会共同责任原则”,从立法层面保障“保护儿童最大利益;每一个青少年不分性别、民族、家庭经济情况都享有平等地享受家庭教育的权利;政府发挥管理、指导、保障作用;全社会共同参与”等家庭教育指导思想的贯彻实施。

(二)明确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

在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上,《条例》应当重点调节家庭教育管理和实施两大法律关系。

第一,理顺管理机制。《条例》重点要明确政府在家庭教育管理中的责任。首先要明确家庭教育由谁来管?具体落实家庭教育的主管机构、指导机构、帮扶机构、监督机构、经费保障渠道等。其次,要明确如何来管?必须细化家庭教育管理、指导、帮扶的组织管理、人员投入、经费保障的内容和程序。理顺管理机制才能确保《条例》有效运行。

第二,理顺实施机制。首先,明确家庭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家庭教育的主体和客体。明确规定家庭教育的内容:一是养,保证青少年得到抚养,确保身体健康成长;二是护,切实承担起对青少年的保护作用,防止青少年受到侵害和腐蚀;三是育,包括对青少年身心、伦理、道德、行为习惯的规范和教育。通过立法明确家庭教育的内涵、外延和内容,发挥法对家庭教育的引导作用,促进教育主体依法规范家庭教育行为。其次,明确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责任和义务。一是,承担好对青少年的养护育的责任。在这部分内容里不能仅仅泛泛给出总则性的指导意见,更应对家庭教育行为给出规范的执行标准。二是,要求监护人主动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明确在什么情形下监护人必须接受强制学习以及学习后的考核标准。

(三)完善相关制度

1.完善家庭教育督导制度

家庭教育立法应重在事前预防,而非事后矫正,其立法重点不是惩戒,而是指导和服务。《条例》在制定时,可从两个层面建立家庭教育督导制度,及时对家庭教育缺失、失职行为进行干预,预防青少年受到来自家庭内部的侵害:

第一,政府层面。立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督导家庭教育的具体部门、督导的范围、方法、程序及问责办法。

第二,社会层面。借鉴国外做法,建立强制举报制度,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一是,规定任何人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尽监护、教育职责,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或家庭教育管理部门举报。考虑到教师、医生、处理儿童工作的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会和家庭教育缺失、失当或监护不到位的孩子有近距离的接触,应当明确规定上述人员发现青少年处于监护、教育缺失、失职状态,必须及时向司法机关或家庭教育管理部门举报,否则,将受到相应制裁。二是,对于举报的家庭教育存在问题的范围,不应当要求“情节严重”,只要存在“可能对青少年产生危险或危害”就可以举报,否则,举报起到的更多的是对正在进行的严重侵害青少年权益行为的制止和惩罚作用,很难通过及时干预一般性的侵害行为而达到预防可能发生的严重侵害行为的。在美国,以下行为在各州都会被视为危害儿童罪:将子女单独留在家中或车内;车上载有儿童时酒后驾车;雇用有前科的人看护儿童;孩子无人看管或者交由其他儿童看管;子女面前制造;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危险地带等。任何人见到这种情形都有权向有关机关举报,父母可能会为此坐牢。甚至父母在酒店吃饭,让未成年孩子独自在酒店楼梯上玩耍,都面临有目击者要去报警的威胁。这种对监护、教育侵害行为举报范围尽可能大的设置,才能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对青少年不利后果。三是,明确规定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的处理程序和内容,包括可以代表被监护人侵害的青少年向法院提讼的权利。使家庭教育、监护缺失、不当的行为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干预。

2.完善家庭教育干预、追责制度

《条例》应当完善对监护、教育失职行为干预制度,同时制定与失职行为过错相当的处罚方法和力度。

第一,建立监护、教育失职行为的干预制度。建议在《监护侵害意见》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青少年的监护人,建立暂时剥夺监护权制度,剥夺监护权案件调查期间及剥夺监护权后青少年的教育、监护转移、安置制度和被剥夺监护权的监护人的行为、品行评估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一般性监护失职行为和其他教育失职行为的及时干预制度,防止一般性的失职因为没有被及时干预而演变为严重失职行为。一是,可建立对一般性监护失职行为和其它教育失职行为的告诫及行政处罚制度,有关部门在发现或接到有关上述失职行为的报案、举报后,可视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口头告诫,经3次告诫行为人仍未改正的,可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二是,建立对被告诫行为人的跟踪评估制度,以评价行为人在被告诫之后是否改正,对未改正的及时督促或再次提出告诫。

第二,建立强制接受培训指导制度。《条例》应当明确相关家庭教育强制性指导和帮助的条款,强制教育方法不科学、缺乏教育能力的家庭或有偏差行为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接受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促使其从教育思想和方法上都能得到提升。在《条例》中应当明确由哪个部门或机构来确定父母或监护人是否应当接受强制培训、指导,由哪个部门或机构担任培训、指导的教学机构以及培训、指导的内容、范围和对学习效果的检测标准。

第三,细化行政追责条款。要细化《条例》中的追责条款,规定追责标准,便于监护人、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衡量、操作,做到义务性、禁止性规定都有相应罚则呼应,使《条例》发挥应有的约束力。

3.建立、完善特殊青少年家庭教育帮扶制度

《条例》应当针对对心智特质、生理特质、神经动作、感觉能力、社会行为和沟通能力偏离常态儿童的青少年,以及流动人口子女、贫困家庭子女、留守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单亲家庭的家庭教育问题建立家庭教育帮扶制度:一是,家庭教育福利制度。建立上述特殊青少年家庭教育补贴和社会活动补贴申领制度。在经济上保证特殊青少年享有公平教育的权利。二是,建立家庭教育帮助制度。对于上述特殊青少年的监护人,提供各类帮助、指导,帮助其承担好家庭教育职能。

英国教育家洛克指出:“家庭教育,给孩子深入骨髓的影响,是任何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代替不了的”。在国家层面《家庭教育法》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通过制定地方《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来规范家庭教育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实施,提升家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减少、纠正家庭教育的失职行为,预防家庭内部对青少年的侵害行为,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有着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乔磊.美国父母对子女为何有绝对的权利.新浪博客.2010.3-9

[2]袁志芬.台湾地区家庭教育立法的经验与启示.教育导刊.2014-5.

[3]关颖.预防青少年犯罪基础在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3-2.

未成年人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第2篇

××××年是全面实施第四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验收年,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在分局党委和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教第三个规划和“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继续坚持普治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注重实效,巩固成果,以此为契机,推动普法学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领导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提高学生学法、懂法和运用法律能力,为推进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懈努力。

二、具体任务和要求:

×、做好“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

根据九三分局的“四五”普法总结考核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案,做好各阶段的准备工作,确保“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行动,有亮点,有实效。学校党支部召开部署落实有关普法总结验收方案会议,由党办、政教、工团等部门牵头,分头落实《方案》要求,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分阶段做好部署:第一阶段(×月××日至×月××日),主要是制定好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细则,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第二阶段(×月×日至×月××日)为自查自验阶段,自查自验与抽查相结合。东西两校区及各处室各年级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收集整理“四五”普法工作的有关材料,图片、音像等资料。在自查自验的同时积极改进普法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第三阶段(×月××日×月××日)为上级验收阶段,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学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学校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要重点学习《中国行政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教育法》以及与本校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教材、聘请司法部门人员来校做法律讲座等不同形式,进行教育法规的学习。领导班子学习日(每周五下午)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中国宪法制度》《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等法律法规。党支部要组织进行学习情况记录检查,并提供相关问卷进行练习巩固,提高学习实效。也使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得到提高,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教师法制教育。

要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时间安排学法内容,每月集中学习×小时以上。做好教师“五法一规范”的学习和培训考核工作,在师德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内容。教师法制教育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及与教师利益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进行以年级组为单位的法制宣传评比活动,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实效。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班主任是学校开展对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宣传员和指导监督员,班主任要具备法律宣传员的能力,必须学懂、学深、学透并会运用法律解释学生现实生活中提出的涉及有关法律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要利用学习日进行专题学习,政教处组织班主任进行普法办班学习,做学生的普法学习表率。要求班主任对学生进行的普法教育要做到有教安,有记录。

×、学生法制教育。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组织开展以学生为主的“与法同行”主题教育活动。继续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多种形式以法制教育为的主题班会活动,以课堂教育和专题活动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分年级组织一次法制教育的参观或观看一次,举办一次法制知识演讲会,上好一堂法制知识教育课,举办一次法制知识征文比赛,组织一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这“五个一”活动可由工团、学生会等组织利用广播、电视、校园网等宣传舆论工具,进行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各班级要继续办好法制宣传橱窗、专栏、板报、墙报、图展等,搞好法律进学校的活动。充分发挥好教育主阵地作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问卷、竞赛等各种形式,把理论性与实践性,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与司法部门、综治委的联系,积极参与开展校园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法制教育。积极开展课外法制教育,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减少和杜绝学生违法行为。

三、健全预防和保障工作机制。

未成年人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第3篇

近年来,**镇各中小学也同其他乡镇一样面临学生流失流动而生源严重不足的挑战。因此农村中小学的生存乃至发展是近几年**镇中心校的一个重要议题。他们把“控流保学”上升到“控流保校”的层面去看。针对农村初中辍学率居高不下和小学生流动流失严重的现象,如何保住本镇生源,**镇中心校一班人在胡琳琳校长的带领下,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反复论证达成共识:留住小学生是根本,控制初中生辍学是关键!经过近年来的频出实招,艰苦经营,控流保学成效显著,该镇是一个人口仅2.8万的小镇,而今年初中在校人数却达621人。如果用人口和初中在校生相比较,比率在全县是名列前茅的。一位教育局领导看到**初中现状后,如是说,在如此氛围下,小乡镇居然办了个大初中,不易!

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控辍氛围。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和渠道,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心学校定于每年的3月和9月集中开展“控辍保学月”活动,向社会及家长大力宣传和解读教育法律法规,宣传《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条文,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控辍保学的氛围,杜绝未成年人务工经商。同时,他们还让那些原来在民办学校上学又返回本镇学校就读的学生进行现身说法,让一些家长和学生明白,就近入学,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优越性,在家乡公办学校上学成长的可能性更大。

完善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为准确及时掌握各中小学学生流动情况,中心学校实行学生流动日报制、零报制。要求各中小学学校领导实行天天过问、周周检查,及时总结,按时报告。同时中心校制定并完善了控辍保学奖惩细则和相关制度。而这些奖惩制度他们并不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装在盒子里,而是坚决执行到位,绝不手软。中心校长胡琳琳经常深入中小学,对照学籍,核点生员,调研控流保学情况,及时制订对策,将工作做细、做实。难怪一名校长告诉笔者:在**镇每辍一名学生,不下于一次轻微的教学事故。

大力开展无流生校、无流生班的评比活动。该镇认真执行初中就近入学的原则,要求各小学本着六年级学生一个都不能少的精神,负责“送一程”,将小学毕业生整体交给初中。由于中心校控流措施得力,执行政策有力,该镇的夏洼、胡庄、邱庄等小学连续三年都将六年级毕业学生100%的送入**初中。同时该镇还规定,对能完成控辍目标的学校或辍学率低于2%的初中班级,在年终绩效工资发放时,给予适当奖励。对7至9年级的班级,辍学率超过5%、六年级学生流动流失超过10%的学校,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相关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班级、学校不得评优评先。

全面实行包保责任制。鉴于7、8、9年级为防辍工作的重点,**初中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实行了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的层层包保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具体做法是:每个班级有三名教师负责,其中班主任负责该班60%的学生,另两名教师各负责20%的学生。为稳定初中生源,中心校出台了《**镇六升七奖惩细则》,每学年结束及时对小学毕业生控流工作进行总结,对在小学毕业生控流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进行奖励,同时,对个别因控流工作不力,造成大量小学毕业生流动流失的校长进行通了批评和经济处罚。另外,该镇将控流保学关口前移。发现学生有厌学情绪、思想波动的苗头,班主任、教师及时找学生谈心,做家长工作,发动学生做学生的工作,多管齐下,留住每一个学生。近年来,该镇公办小学生90%以上进入本镇初中就读,有的学校连续多年达100%。

强化教学管理,开辟第二课堂吸引学生。多年来**初中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以科研兴校为抓手,以集体备课为载体,以提高课堂效率为重点,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声誉。同时学校不断开办形式不同的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让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己特长和才艺的机会,让每个学生都具有成就感,让许多有特长的学生都能尝到成功的喜悦,增强了学校的吸引力。由于**初中注重第二课堂的开辟,近年来,该校在全县各类比赛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特别是2010年在全县中学生运动会上,**初中一举夺得两个单项第一,一个单项第二的好成绩。同时,他们还非常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创造条件,实行初中生寄宿制。为满足广大学生及家长要求学校提供住宿的需求,**中心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6万元,为**初中新建了可满足450人住宿的学生宿舍,添置了住宿器具。目前,学生住宿、餐饮各方面运行良好。广大学生及家长看到了希望,他们纷纷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初中。仅本学期,从民办学校返流学生近30名。

 

 

王浩

 

 

1868字

未成年人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第4篇

一、加强宣传,严格管理,抓“三率”

首先。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

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家长会、教职工大会、国旗下讲话、召开主题班会、队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系列教育法规,大造声势、做到众人皆知。

其次.未雨绸缪抓“入学”

在开学前---摸清底数。我们派校长或教师深入村、组及个体幼儿园深入调查,及时、准确掌握适龄儿童数。同时对适龄儿童的家庭状况进行适当的了解。

然后---针对各种可能派出相应人员深入适龄儿童的家庭,听取家长意见或帮助反映、解决实际困难,以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第三.“一个都不能少”

为了留住所有入学的学生。一方面:建立了电子学籍档案。学校严格学生入学、寄读、休学、复学、转学等审批手续。,另一方面: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开展“贫困助学”活动,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同时给予思想、生活、学习上的关心和帮助,使学生能够安心学习,不因经济困难和学习苦难而辍学。

同时,我们加强管理、强化内功,使学生如期如实毕业。

通过上述措施,我校的入学率和14-15周岁教育完成率均达到100%、辍学率为0.

二、统筹规划,加强培训、提升师资水平。

为提升我校的师资水平,我校制定了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对领导和教师提出了“双高”要求即:学历和学识的双提高。

我们要求:每位领导和教师都写个人发展计划。学校依据规划和领导、教师个人计划,并结合县市是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分别选派相应的领导教师到省、市、县去接受培训。尤其鼓励学历提高计划。

领导、教师也依据自己的发展计划进行业务学习和学历的提高,目前我镇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有一大批年轻教师学历达标后又继续进行深造,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教师总人数的54%。我校非常重视教师计算机水平的提高,在信息技术考试中,我校所有教师都取得了计算机合格证一级证书,许多教师还取得了二级合格证和英特尔培训证书。

同时他们的学识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目前,我镇教师校级骨干达到30%以上,县级骨干教师20%以上,市级骨干教师10%以上,省级教师达到1%以上。学校近三年有县级、市级和省级的优秀课,优秀论文等教科研成果50多项,且成功地承担了多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资力度,改善办学条件

改善整体的办学条件一直是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方向。几年来,我们继承并发展了多年坚持的“内简、外联、上争取”的原则。我们新建了*、*、和*三栋教学楼,对三家子小学校舍进行了翻建,对其它校舍进行了维修或改建,使各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20*-20*学年度,我们投资91万元新建了*小学教学楼。投入3.5万元更新了学生的桌椅和教师的办公设备。同时投入了3.5万元为各班级购买电视和dvd。总计投入98万元。

20*-20*学年度,我们投入8万元,改建了中心小学的办公室及供电水暖设施。投入2万元为*小学做防水。投入4万元,为*小学铺垫了操场,铺设了甬路,改造了*、*幼儿园,使之符合建园标准。总计投入14万元。

20*-20*年度,投入35万元对*小学的两栋630平方米的瓦房进行了翻建。投入了60万元对三家子小学的校舍进行了翻建。同时,用于仪器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达6万元。投入了15万元对校园进行了粉刷和艺术化设计。总计投入达114万元。

近三年来我们用于校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及仪器设备的购置。总计资金达226万元(这里不包括县政府调拨的大量的桌椅、仪器和各种设备)。这些投入极大的改善了我们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学校的现代化水平。

四.教育经费得到保障,教育管理得到加强,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教育经费、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的稳定增长,教师工资的足额按时发放,学生杂费的免除,贫困生救助制度的执行和救助活动的广泛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的确立,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深入义务教育管理,使义务教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些充分的反应在a.学校布局更加合理;b.九年一贯制学校得以建立。c.教育经费的增加和办学条件的极大改善,大大的促进了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等等。从而使教育真正成为了人民满意的教育。

具体到我校,主要表现在:

a.新课改形势下的教育教学工作如火如荼

几年来,在切实可行的方案内,在健全的制度监督下,在三级培训的开展中,我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得以广泛的开展。目前,我校人人参与研究人人有研究专题。先训后研,研训结合蔚然成风。在此形势下,校本课程得到迅速的开发,目前我镇各校广泛展开《弟子规》,《特色英语》等校本课程并且已经初具规模,深获市有关专家的好评,县市多次召开现场会。

b.有德识双馨的教师才有德才兼备学生,所以我们始终将德育教育放在首位

我们有一整套完备的德育教育体系。有完备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有领导系列、教师系列(包括班主任系列和任课教师系列)、少先队系列、家长系列、关工委系列;有专门课堂、学科渗透、系列活动、德育基地;有展廊、有板报、有班报、有社会监督等等。从而形成了一个完备的德育教育网络。使德育教育针对性强时效性高。事半功倍。

c.健康的体魄是合格人才的前提条件

为此,我们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思想,全面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加强体育课、两操、体育活动之外,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坚持体检督促和锻炼相结合,创建优美整洁的环境和疾病防治相结合,文明行为和防止犯罪相结合。有的放矢。以保证学生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

五.学习法律知识依法治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我们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依法治校,定期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政策、法规,制定了我校《领导干部考核细则》、《教师考核细则》、《教师礼仪规范》,严格规范教师的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行为。促进校园环境的转化,保护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学生、教师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学校办学行为得到规范。

六.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成绩值得欣喜,未来任重道远。我校将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方针,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和教风,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增强德育的实效性,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尤其是现代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

1、进一步加大教育装备的投入,完善现代化教育设施

争取在两年内,a再建设四个的多媒体电教室,以进一步满足现代化教学的要求。b再建五个语音室,以更好的为英语教学服务。c力争达到班班通,使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更多地走近课堂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

2、加大教研教改力度,健全课程研究制度;不断充实和建设学校教学资源库,发挥网络优势,同时加强向周边学校、先进学校的学习,达到资源共享、取长补短,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针对学生的新思想、新动向、新特点,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共同关心教育的立体网络,突破常规、多做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辅之以形式多样教育,构建有文化品位、文明洁净的校园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第5篇

学校德育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德育的规律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坚持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促进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效融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两纲”教育;坚持创建和谐校园,引导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全面健康发展;坚持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两纲”教育

1、深入开展“文明、礼仪、感恩、诚信”的人格修身教育,提升文明素养。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感悟提升学生个性素质。

2、构建学科德育体系。根据学科的性质与特点,全面梳理各学段、各学科落实“两纲”的核心内容,组织学科教师学习解读好《*市中小学各学科教学进一步贯彻落实‘两纲’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两纲”教育融入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教学目标之中,充分挖掘学科内涵。

3、开展“两纲”教育的实践研究工作。开展“走近人物经典”的民族精神教育实践研究工作,开发德育校本教材。

4、以德育月活动为契机,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系列活动,注重体验和感悟。

二、坚持基础道德教育,创建和谐校园

1、基础道德教育与培养民族精神教育有机结合,多渠道地学习宣传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重点培养学生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宽广胸怀,树立开拓创新、敢于竞争、勇于奉献、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继续开展诚信教育,培养良好道德素质。

2、以行为规范教育与实践为重点,开展基础道德教育的实践活动。以《*县中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实施手册》、《*中学生形象50条》和《*职校准军事化管理实施细则》为抓手,开展“学习身边的榜样,做文明可爱的竖职人”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利用社区资源,在不断的创新实践中开展自我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礼仪礼貌素质和团结合作精神及关爱他人的能力。

3、继续坚持德育工作“小一点、近一点、实一点”的工作思路,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继续倡导“三别、四带、五无”活动(三别:向粗鲁告别、向陋习告别、向坏事告别;四带:把礼仪带进学校、把微笑带给同学、把孝顺带给长辈、把谦让带向社会;五无:地面无痕迹、室内无纸屑、桌椅无刻划、墙壁无脚印、出言无脏话),抓基础道德,规范学生行为。

4、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中加强行规的教育与训练活动。利用市县级德育教育基地的资源开展课外素质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勇于和善于建立遵守公共秩序、团结友善、互帮互助、明礼诚信、宽容待人的良好人际关系,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

5、创建县行为规范示范校。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积极开展行为规范道德实践活动,重视学生的文明礼貌教育,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把学生的道德建设与“行规”示范校评比、市县优秀班集体建设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学生道德建设的实效。

三、加强法制教育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落实德育教育社会化的广度和深度。

1、呼吁社会力量共同探讨研究严重违纪和违法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寻找教育良策。

2、研究法制教育渗透在各学科特别是德育课程和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中的操作方法;要在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特点提高学生的权力义务意识、公民意识、公正平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法律规则和守法技能;要把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与遵纪守法的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3、深入开展“二法一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市青少年保护条例》,让青保法规深入人心。

4、认真开展禁毒教育,把这一工作纳入教学计划之中。

5、重视对行规偏常生的帮教工作。坚持党员、班主任、教师联系偏常生制度,采用结对、建卡、举办学习班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转化工作,严格控制学生的违法犯罪。

6、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事权力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作好整治校门口乱停车问题,解决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游商”问题。配合文化稽查等部门共同做好违反国家规定,进入经营性互联网、电子游戏机厅等场所活动的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7、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心理辅导教师专业化上岗培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的综合性、渗透性与开发性研究。加强青春期教育、自尊自爱教育、生命教育。

四、坚持构建“两纲”教育课外活动体系,推进“温馨教室”建设

1、按照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要求,根据市教委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温馨教室”的创建与研究工作,以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为学生心理和人格的健康成长、教师生涯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氛围,使教室、校园成为师生共同成长的精神家园。学校把“温馨教室”建设和班集体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完善班集体建设的评估标准,使之更科学化,提高班集体建设的实效性。

2、通过行、习、赏、唱、礼等多种形式,丰富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以“扬青春旋律·创和谐校园”为主题的音乐活动,开展高雅艺术的欣赏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五、以创建星级班集体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和德育科研活动,重视德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提高经营意识。

1、把班集体建设和安全文明校创建结合起来,重视过程管理,让学生主动参与,获得体验。积极参与县级的优秀班集体验收活动。

2、认真组织班主任开展班级工作的科学探索,增强德育科研工作意识。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抓好培训工作,提高班主任自身和班级管理素质。

4、积极推进家庭教育研讨活动,举办家长学校,创建学习型家庭。抓好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的二级培训,提高家教指导能力。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德育信息管理。

6、协助抓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附:月工作要点:

二、三月份:起始教育、德育月系列活动

1、班主任会议,布置开学工作及德育月活动动员;检查寒假工作,完成有关评比。

2、开学典礼;“文明礼仪伴我行”德育月启动仪式。

3、检查各班学生报到、交费情况,统计学生人数,对流生进行家访。

4、制订德育月活动方案和德育工作计划。

5、学校、部分别召开住宿生、班团干部会议。

6、开展“礼仪、礼貌、礼节”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三别、四带、五无”教育

7、时政知识、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等。

8、纪律教育、行规偏常生帮教活动;法制教育现场会。

9、课外素质教育活动(少教所参观)。

四月份:道德实践活动,法制教育、审美教育

1、班主任例会;德育月活动总结会

2、市级主题班会评选活动;高雅艺术欣赏活动

3、法制系列教育活动;高二学农劳动

4、学生安全文明测评;助理班主任考核

5、家庭教育研讨活动;青春期心理健康专题辅导

6“我身边的榜样”学习活动。

7、诚信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安全教育。

8、德育工作阶段总结及研讨活动。

五月份:爱国主义、创业教育

1、班主任例会;星级班集体申报、评估,县优秀班集体申报验收工作。

2、协助开展“红五月”系列活动,学生才艺展示。

3、青春期、自尊自爱、生命教育。

4、搜集名人资料,品读名人逸事,拜读名著活动。

5、协助创建“温馨教室、宿舍”活动

6、“走进人物经典”校本德育教材开发研讨活动

六月份:班主任考核、德育工作研讨、“班主任节”

1、心理卫生讲座;德育工作研讨会。

2、各部组织审核各班评语;“创建安全文明班级”工作测评。

3、班主任工作考核评定。

4、召开行规偏常生座谈会;

5、召开学期总结表彰会。

6、各部班主任工作总结及布置暑期工作,各班发放学生成绩单和学生暑期工作意见。

7、德育论文收集;班主任工作论坛

8、班主任节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