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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性收入和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各部门不得擅自收取本公司财务部门拨付的工资、奖励及内部考核罚款以外的其它任何资金,超预算的工资性支出专项审批。
2、各部门工资分配后资金结余由财务科分部门单独建帐并代为保管现金,日常开支各部门凭据报销并单独记帐,月末与财务科核对后确认余额。其中峡口电镀厂的工资余额由峡口厂财务科代保管。
二、分配及发放权限
(一)、工资分配
1、部门主管对岗位人员工资有权进行二次分配,具体分配及考核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各部门拟定具体奖励实施细则,如技改技革奖励细则、合理化建议奖励细则等,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各部门内部除工资外的固定性支出,由本部门拟定具体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如主办人员通讯费、班组长津贴等。
4、以上分配、考核方案、奖励细则及固定性支出标准传财务科备案以审核工资发放情况。
(二)、工资发放
1、标准范围内的工资支出,由部门主管签批后发放,超工资标准报经总经理特批后执行。
2、按报经总经理批准的奖励细则计发的奖励金额由部门主管批准后发放,其余奖励报经总经理特批后执行。
(三)、其它支出
1、各部门除工资及奖励外的资金结余,可用于本部门员工加班餐费、主要管理人员通讯费补贴、班组长津贴、内部办公用品费、职工生病慰问费等费用支出。
2、经总经理批准的固定性支出由部门主管批准后发放。
3、除2条以外的其余支出,单笔<500元由部门主管批准后报销,单笔≥500元由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4、公司对各部门的罚款,部门应分解细化落实至具体责任人,以强化内部管理。
三、报销凭据及帐务处理
1、财务科对各部门工资结余部分收支情况单独建帐,各部门指定专人对日常开支及时记帐,月末与财务科核对无误后对帐面余额进行确认。
2、各部门完善本部门内部报销签批程序,并对具体责任人授权。
3、各部门每笔收支均应附原始的、签批手续完善的报销凭据,财务科凭据报销。如礼品费应附发放、签字明细表,节假日、年终会餐及会务费详列明细。
四、考核
超过审批权限未按程序审批发生的费用,超额部分由部门主管全额承担,并对部门记帐人员和财务科出纳人员分别处以该笔金额5%的罚款。
本规定从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一、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二、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三、做好农村部分计生奖扶对象资金补助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出台了《##县二OO八年奖励扶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今年计生奖扶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时间进度。
四、做好08年度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五、做好县直单位及上划教师统发工资管理工作
几年来,通过完善考核制度,建立档案管理体制,工资统发工作正逐步正规化、正常化。今年,我们又进一步整理、完善了统发工资人员台账管理,并对部分乡镇在编不在岗教师进行了核实清理。今年6、7月份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由于此项工作涉及两个年度,工作要求细致,录入时我们力求准确,并对增资进行了补发。
另外,我们根据省下达平均数,对我县的津补贴进行了认真测算,形成了《##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厅,我县规范津补贴工作正逐步开展。
六、做好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申报与执行工作
七、积极参与“六个一工程”项目与资金的管理
我县旅游资源虽然丰富,但配套设施相对滞后。为此,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实施了以修建板桥集战斗纪念馆、续建庄子祠、整修文庙、重建九鼎灵山寺紫竹阁、打造“楹联文化一条街”、万佛塔公园景点环境整合等为主体的“一馆、一祠、一庙、一阁、一街、一园”的“六个一”工程建设。为此,县财政在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文化产业工程建设经费1065万元,用于“六个一”工程建设。为确保财政资金透明、合理、高效投入使用,对此项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按照与建筑商的合同规定进行,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由牵头领导、业主单位、监理方集体讨论认可并签字后方能进行资金划拨,我们也多次深入到工程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做到了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八、加强对教科文行政政法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
近年来,上级补助我县行政教科文及政法单位专项资金较多,为加大对用款单位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的力度,07年底,行财股在县会计中心设立了行财资金专户。按照《##县财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上级及县本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先进入专户,专项资金到达后二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单位,用款单位提出的申请后,手续齐全的限时办结。对工程项目实行现场察看,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实施事前事后监督,注重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九、做好行政事业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
目前,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的差旅费、招待费等标准都是老标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等因素的变化,现行差旅相关开支标准已不适应实际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与有关单位配合,根据我县实际,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便于操作的原则,修订了我县的《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县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十、参与教科文行政政法单位预算的编制
根据要求,2012年部门预算要通过软件上报,并由业务股室负责指导,11月份,我们就着手搜集相关资料,配合相关股室,积极参与对46个主管单位部门预算的布置,指导、审核、上报,通过加班加点的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了此项任务。
2012年,我们打算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教科文行政政法单位部门决算工作
教科文行政政法单位决算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我们要在掌握基础资料,收集相关信息,举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做好2009年教科文行政政法单位的部门决算,并对决算收支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掌握单位基本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二、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的编制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必须单独编制预算。2009年已第一次编制了全县中小学经费预算,09年要在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编制程序及定员定额的确定,加强对中小学财务经办员的业务培训,做好2012年中小学经费预算的编制,并下达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三、加强涉及行财的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
2012年我们要根据中央与省下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数额,做好资金的分配与清算,确保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并大力支持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审核人数,及时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我们还将加强对教育经费保障调查研究的力度,要在中央与省有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新的教育政策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进一步核实09年中等职业学校在读学生人数,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专户管理及按月发放机制,及时拨付中职国家助学金。
与计生部门配合,核实09年计生奖扶对象,履行有关手续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奖励扶助对象账户。
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实施,根据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四、做好规范县级公务员津补贴工作
我们要在做好县直单位及乡镇上划教师工资管理的同时,积极参与规范津补贴工作。由于我县规范津补贴方案还没有下达,此项工作还没全面铺开。下一步,我们要根据省市批复的津补贴方案,把我县的公务员津补贴规范为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取消其他各项地方性津补贴,同时完善我县事业单位津补贴的发放,认真做好我县的津补贴规范工作。
五、加强教科文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完善计划盛誉利益导向机制,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积极性,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三种:1、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且年满60周岁的农民;2、年满50周岁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农民;3、年满60周岁未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农民夫妇参照执行。
上述所述“农民”是指:本市农村取得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含有权取得,但由于各种原因未取得权证的农民;在1998年7月1日前已置换身份的失地农民;渔民参照执行)。以上对象均不含在退休时已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增加5%退休金政策的人员。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符合上述规定的,符合一方即可享受。
(二)奖励标准
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按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直至奖励对象亡故为止。对已超过前述规定年龄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三、实施时间和事实程序
(一)实施时间
从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实施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在达到规定条件前一年的7月31日之前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领取奖励金申请,并填写《*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申请表》。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户籍薄;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结婚证(无结婚证者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5)土地承包证书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6)子女已死亡的,提供子女死亡证明。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村(居)委会接到申请人的《申报表》后,依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议,提出拟上报的奖励对象名单,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作记录,同时将讨论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村(居)辖区内张榜公示10天,接受群众监督。如无异议,村(居)委会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于每年的8月15日前上报镇(场)。
3、镇(场)初审并张榜公示。镇(场)对村(居)委会员会上报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公示10天。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如无异议,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市计生委。
4、市计生委审核、确认并公布。市计生委对镇(场)上报的拟奖励对象进行审查,确认后将奖励名册印发至村(居)委会员会,于每年9月15日前在各村(居)再张榜公示10天,并在*市计划生育公众网上进行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10月15日前将最终确认的名册提交市财政局和农商行,建立奖励对象的个人信息档案,同时将确认的名单归档保存。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资金来源和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由市、镇财政各半承担。奖励金委托市农村商业银行组织发放。市农村商业银行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奖励对象个人帐户,实行专帐核算,按季度直接拨付。
在领取本意见规定的奖励金期间,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后不再符合本意见规定条件的,自行为发生之月起,终止对其奖励金的发放,并追回所领取的奖励金。奖励金领取对象户口迁出本市的,本市终止对其奖励金的发放。
本奖励金不影响奖励对象享受其他政策性优惠和补助。在实施本奖励制度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执行线行的计划生育有关奖励政策。
(二)奖励金管理
1、财政部门建立奖励资金财政专户和预算审批、决定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及时足额将奖励金划拨至计生部门支出户,并监督其及时划转到奖励对象个人帐户。奖励资金列入当年预算,不得挤占其他计划生育事业经费。
2、计生部门每年年初编报计生奖励金预算,并会同有关部门签定委托发放协议,及时掌握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奖励对象个人帐户和资金管理的情况。
3、农村商业银行制定奖励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委托发放协议的要求和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对象名单建立个人帐户。奖励金及时足额划转到奖励对象个人帐户,并将建立个人帐户和奖励金发放情况反馈给财政和计生部门。
五、组织机构与责任
(一)建立由市委农工办,市计生委、财政局、公安局、农村商业银行组成的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工作。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一、产学研合作突出实效。2013年产学研合作工作突出实效,分别于5月中旬、7月中旬举办了2次产学研专题对接活动,邀请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专家团队近80人参会,会议共达成合作协议及意向26项,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19项。同时,科技局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为企业推荐科技成果200多项。
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夯实基础。我们深入企业调研,主动上门与企业进行对接,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计划,在此基础上举办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训班2期,培训企业30多家,确定了2013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5家,并已完成申报工作。同时,完成了我市2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8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查工作,并通过了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的抽查,得到了上级认可。
三、计划、成果、奖励工作有序开展。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2项,省自主创新专项和省创新基金项目各1项,市级创新基金项目1项。管材承担的市首个国家“863”计划于2月成功立项,已到位资金885万元,7月份正式启动实施;同时,管材承担的省自主创新专项也于近日成功立项,2000万的最高资金项目全省仅4个。截至目前,到位政策性资金2481万元,组织鉴定科技成果12项,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5项,市科学技术奖20项。3月份配合市委、市政府召开产业推进大会,对自主创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发放奖金263万元。
四、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加大。加大了对专利保护的扶持力度,3月份发放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单位和个人开展专利保护,“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专利执法检查,同时开展多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发放资料1000余份。修改完善我市授权专利奖励政策,制订《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截至6月份,发明专利申请量182件,发明专利授权量38件。
五、自主创新年活动深入开展。调度全市20多个责任部门,认真总结2012年度自主创新年活动开展情况,形成“2012年度自主创新年活动总结报告”,并制订了《市2013年自主创新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牵头各责任单位做好2013年度活动的各项部署工作,保障活动的深入开展。5月,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完成了2013年全国县(市、区、旗)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一)增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气氛。
坚持宣传教育管理内容上力图适用,方式上力图创新的准绳。分离实践,把方案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有机地融入到社区文化之中,采用黑板报、墙报、发放宣传材料、新建人口文化宣传点等方式普遍宣传,营造良好的人口文化气氛。抓住元旦、春节、“三下乡”、协会会员日等有利机遇,分离展开“出生缺陷干预”、“奖励扶助”、“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公民道德宣传等活动,在我镇展开方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出生缺陷、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学问。2015年,全镇展开人口计生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近10000份,受教育大众近1万多人次。
(二)关注民生,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展开“新春送暖和”活动,全镇人口计生系统展开节前慰劳活动,对我镇4户生活艰难的计生家庭停止慰劳,送去了价值近千元的生活必需品及现金。二是展开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对已婚待孕妇女免费发放小剂量叶酸片180盒。对服用叶酸片的妇女停止了定期随访,随访率达100%。展开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为73对新婚夫妇提供效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100%,全面完成了局下达的任务数。三是展开了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采取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入户调查、组、村居、镇、三级公示等方式,对全区2016年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对象进行了摸底调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2805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新增对象108人,特别扶助对象13人,市特扶3人。全年共兑现奖励金30余万元。
(三)文明执法,展开文明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严厉执行生育政策。增强对各街道违法生育处置指导和监视,加大对违法生育案件处置,处置违法生育案件50例。认真审批再生育案件,落实工作义务制,审批再生育案件62件。二是标准行政审批行为。全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成了95.6万元。
(四)狠抓根底,筑牢人口计生工作根基。
一是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开展规划建立。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展开为县人口计生事业规划建言献策活动,搜集相关意见和倡议9余条,完成信息上报任务。二是树立统计工作制度。三是展开出生人口摸底、对9557人育妇进行了信息核查工作。
(王)积极展开创立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先进活动。
今年镇将龙驹社区确定为基层群众自治点,我镇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强化宣传教育先导作用,狠抓基层群众自治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了镇龙驹社区基层群众自治阵地。具体做了宣传橱窗,资料上墙,标语到点等工作。
(六)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使“三结合”工作整体推进。
一是摸清底子,造册建档。年初,我们组织力量对全镇各村逐组、逐户澄清计划生育底子,摸清生育状况和经济发展情况,分出类型,确定扶持对象。二是制定方案,搞好规划。我们把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与建设“小康示范村”、创计划生育“合格村”、计划生育“自治示范村”和开展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制定了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的具体方案,各村、各单位根据本村和所包村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帮扶活动。最后确定县畜牧局在全新村开展“三结合”工作,确定新增户8户,其中困难户1户,联系户13户帮带户30户。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保证帮扶对象帮一个,富一个,带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