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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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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

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第1篇

(一)扎实推进“双增行动”,筑牢绿色生态基础

1、全面完成营林生产任务。完成人工造林2131.1亩,占任务数的106.56%。完成长防林项目退化林修复2000亩,封山育林5000亩;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4.5万亩,省级森林抚育11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

2、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应对疫情,创新形式,做好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结合,全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44.01万人次,完成植树株数130.6万株(折合株数),绿化尽责率92.26%。

3、“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完成城区景区周边、四旁和荒山绿化1860亩,单位小区绿化150亩,森林经营和退化林修复2700亩,道路、河流两边绿化任务正在有序落实。做好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完成铁冲乡、长岭乡2个森林城镇和梅山镇洪冲村等34个森林村庄创建规划设计,督促相关乡镇、村加快推进创建进程。

(二)积极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增进林业发展活力

4、全面启动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和先行示范区创建。围绕“五绿”任务,加快林业发展十项工程建设,突出资源特色,稳步推进“十二檀”和桐源古树群保护、响洪甸和面冲茶谷建设、吴家店和燕子河林下经济(天麻)种植、仙桃村大别山山核桃、白塔畈镇茶山花海、燕子河大峡谷和天堂寨森林旅游10处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确定了铁冲乡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试点,完成示范点建设方案和先行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正式启动了示范点和先行区建设。

5、督察巡查,落实林长巡林制度。2020年以来,县、乡、村三级林长认真执行巡林制度,落实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林长责任制。县级林长开展林长制工作督察巡查20余次,按区域召开乡镇级、村级林长会议20余场次。各级林长通过督察巡查,深入山场地块走访调查,排查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为我县安全平稳度过本轮森林防火期、完成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发挥重要作用。

(三)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6、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一是规范程序,抓好森林采伐管理。坚持限额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木采伐办理程序,控制采伐总量,上半年全县办理林木采伐证1490份,采伐林木蓄积18329立方米。规范做好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林木采伐手续审核办理。二是切实做好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今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以来采伐迹地的还林情况逐块检查登记,对未完成迹地更新造林的地块,结合春季造林加紧督促完成。全县共完成526块采伐迹地摸底和造林更新工作。三是开展“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开展了“十四五”采伐限额编制与测算,经测算,县“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指标341295立方米,其中公益林224223立方米、商品林114229立方米。四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完成全县新一轮古树养护责任书签订,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动态监管。整合专项资金125万元,实施完成斑竹园镇名木、白塔畈镇一级银杏等73株古树的保护修复工程。五是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自查自纠。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对全县2710名生态护林员进行全面核查,上报了自查自纠成果,将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在岗在位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进行登记。六是实现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2020年全县承保公益林2792408亩,涉及农户89065户,保费439.82万元。经国元支公司向省总公司争取,并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商品林保险不再收取农户个人承担保险费用,即每亩每年0.44元,实现商品林保险全覆盖,承保商品林128.73万亩,涉及农户58976户,保费283.21万。

7、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一是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开展保护区范围内的样线调查、野外巡护、野外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上报保护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相关信息;继续开展保护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建设。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我县现有自然保护地6类13处,保护地总面积49984.37公顷(含交叉重叠,不含大鲵自然保护区和水利风景区),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3.1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成立了领导组和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已完成前期的本底情况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善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按时上报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评估审查。三是加强国有林场管理,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强化对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地变更等多方面的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国有林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国有林场林地管理,编制了国有林场“十四五”期间森林经营方案。

8、森林防火形势平稳。去冬今春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以来,我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火灾防范举措,全县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林火当日扑灭率为100%,无迟报、漏报、瞒报及未按规定报告森林火灾行为。上半年共查处森林火灾案件126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已提讼);治安拘留20人,治安警告7人,罚款13.1万元。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今年以来,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一是严明职责,明确任务。督促各乡镇抢抓时机,倒排工期,迅速开展山场清理和除治工作。清理任务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较上一年度同期加快。二是加强管理,严控疫木。相继出台了《2020年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十项措施》,对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利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排查,发放明白纸,签订承诺书,依法开展疫木管理,严防疫木流失和非法调运。三是综合防治,提高成效。全县17个乡镇重点地段和区域实施打孔注药13.35万瓶(其中天堂寨5.75万瓶)、74712株(天堂寨32940株),于3月10日前完成,成效明显。四是加强督查,狠抓整改。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先后2次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检查。3月份县委督查办、林业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23个乡镇及经济开发区清理小班进行全覆盖督查。4月底督查组再次开展综合防控成效督查,进一步巩固防控效果。

10、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今年以来,县林业局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完善林业执法制度建设,切实维护林业生态安全。一是推进林业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完成了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和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印发了《关于开展林业执法监督稽查工作的通知》,分片区成立5个执法监督工作组,对各乡镇林业站、执法中队作风效能、执法规范、处罚案件等,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两个流动管理中队和一个稽查组、一个调查组,实行“三查一追究”,加大重点区域路查路管。截止目前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74起,其中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21起,查处滥伐林木案件23起,查处破坏林地案件2起,野外用火28起;没收木材70.121立方米,各类案件共计罚没收入22.78万元。

(四)壮大绿色富民产业,巩固林业扶贫成果

11、推进林业优势产业发展。一是加强油茶产业化发展。推进新建油茶高效经济林产业扶贫基地建设,抚育油茶6万亩,支持贫困户自主零星发展油茶7000亩;巩固木本油料产业特色区域示范基地1万亩;整合省级双增奖补资金,规划实施油茶培育提升2000亩、抚育示范片8500亩。二是开展山核桃产业提质扩面。上半年共抚育山核桃产业扶贫基地8000亩,培育提升4500亩,并全部落实了经营主体。县山核桃产业协会链接山核桃专业合作社9家,以天堂寨、燕子河、关庙等为重点,引导群众加强山核桃的抚育管理,抚育成林5000亩,结合扶贫新发展山核桃3000亩;并开展了以“俏俏果”山核桃为主的品牌创建。三是实施板栗产业改造提升。共抚育规模栗园5000亩,建立品种改良示范基地200亩,辐射带动了栗农开展抚育管理。加大宣传推介,板栗加工企业库存产品销售得到有效解决,为今年提升板栗储藏加工量奠定了基础。四是推动毛竹产业提质增效。出台毛竹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在张冲、青山等乡镇落实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建设1200亩,受理全县毛竹加工企业奖补申报25家,指导企业规范建立购销台账,安全有序生产,逐步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克服疫情影响,推动青山镇省级毛竹科技示范园扩建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上。

12、进一步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依托全县丰富的林产品资源和优越的生态环境,不断培育壮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培育东旭大别山科技、山美生物科技、齐远木业等13家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美源竹制品、同创山核桃、金果园果业等8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复工复产,提升水平。全县上半年林业总产值可达22亿元,林业在山区群众脱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3、实施林业产业扶贫入户。完成了2020年全县林业种苗补助项目建设,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246.5万元,在全县23个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的179个行政村,为5099户贫困户“四旁”栽植发展经济林产业,提供了油茶种苗78.65万株、山核桃种苗9.47万株,惠及贫困人口17792人。

14、扎实开展驻村扶贫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每月组织召开1次以上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或工作推进会,学习扶贫工作论述,安排部署当月扶贫工作;及时组织干部按月开展2020年度进村入户结对帮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成效。扶贫联系村顺利通过县脱贫摘帽审核验收。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改进扶贫工作作风,提高扶贫工作实效。

(五)严格履行防控职责,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15、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野生动物管理责任,印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积极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林办[2020]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的通知》(金林办[2020]12号),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明确“五加强五到位”野生动物管理工作重点,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场所采取“一封控”、“六禁止”措施,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巡查,依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犯罪行为。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2600人次,检查市场、餐饮单位4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没收野生动物及制品10件。

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第2篇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认识其对于重庆乃至全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其核心要义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本路径是把保护与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新常态下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绿色动力;通过强化资源环境约束、倒逼产业发展转型等措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是长江经济带恢弘篇章中的关键环节,也是统筹长江流域协调发展国家战略赋予重庆的历史使命,既是重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重庆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的题中之义。改革开放以来长江流域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综合实力快速提升,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但同时长江流域也是生态环境脆弱、人地关系复杂的区域,“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已然刻不容缓。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生态资源丰富,在国家生态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突出发展的绿色本底,从源头上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推动重庆实现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联动协调发展,携手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是报告明确的统筹市内外区域协调发展的优先事项,也是市委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而作出的坚定选择。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把握其系统性,坚持做到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报告提出,“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安全、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山水城市”,并从全市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制度保障等多个维度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重点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大都市区与生态发展区必须齐头并进。报告指出,“要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各功能区域发展差异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加快全市一体化发展。”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必须坚持全市“一盘棋”,关键是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区域生态空间,各区域板块之间必须严格按照功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都市区作为重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成渝城市群的主要支撑,在集聚各类高端发展要素、集中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高新产业集群的同时,重点要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空气环境质量改善、饮用水源保护、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统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杜绝走先污染后治理、重地上轻地下、重显绩轻潜绩的老路。占全市面积65%的渝东北、渝东南生态发展区要按照报告要求,“着眼建成以生态经济为支撑的生态发展区,强化生态屏障功能,坚持面上保护、点上开发,推动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资源产业化,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用“快思维”、做加法,快干实干、保优控差、减量提质,在产业发展上特别是一些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上,要用“慢思维”、做减法,真正把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化”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水、气、土等环境要素必须联动治理。环保“五大行动”是重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其成效较为明显。特别是党的十以来,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0天增加到301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22.9%,空气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0天;三峡库区水质保持稳定,长江、嘉陵江和乌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4%,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区域30790.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7.3%,落实最严格的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全市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障和提升。实践证明,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环保“五大行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尤其要科学编制实施好新一轮《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既要精准发力、单兵突击、点上突破,又要做到系统谋划、区域协同、面上提升。三是城乡环保基层基础工作必须一体推动。报告指出,要“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城市和农村两个板块缺一不可,顶层设计与基层基础两个端口缺一不可。农村乡镇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相对不足、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环境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的阶段,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达到城乡共美的目标,农村生态环保短板必须及时补齐补强。以三峡库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长江防护林建设、石漠化和消落区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加快城乡自然资本增值,推动绿色发展示范,补齐生态产业发展短板;加快农村乡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运维,确保在2017年底全面完成区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扩建与改造,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严格落实《重庆环境保护条例》,从职能职责明确、机构人员配备、专项经费投入、业务技能培训等多个层面入手,补齐基层环境管理能力的短板,实现有人做事、有能力做事、做得成事,夯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基层基础。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突出其针对性,以人民为中心,强化问题导向,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报告指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发展的绿色本底,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确保长江重庆段水质流出好于或不低于流入、主城区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00天左右、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坚决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既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是为重庆解决突出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划出了“三条底线”。我们要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到今年底前全市钢铁、火电等8个重点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污染管控等措施,建立完善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巩固和提升建成区湖库整治成果,全面推动落实城市黑臭水体和次级河流不达标水体整治;全面开展第二轮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详查,深化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治理噪声扰民问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归根到底就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切和期盼,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公共产品。当前,尤其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凝聚各方共识,整合各方资源,限时抓好37项措施、115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已具备全面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严格打表、分时段推进整改;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点问题,深挖细查、把握规律、重点整改;对带有制度性、根本性的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从源头上强化整改。确保今年完成37项整改措施的81%、115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的77%,其余在2018年、2020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分阶段取得实效,让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建设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清醒认识其长期性,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保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