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进度计划监理审查意见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监理机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程序原则内容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施工组织设计是承包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建设单位和设计等要求结合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承包单位进行施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具有战略部署和战术安排的双重作用;它体现了实现基本建设计划和设计的要求,提供了各阶段的施工准备工作内容,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各施工工种、各项资源之间的相互关系;它是承包单位用来指导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它是承包单位工程开工后施工活动能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的保证。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根据之一。
在从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笔者经常遇到如下问题:承包单位往往在对场地情况和施工图纸反映的工程特点等缺少详细了解的情况下, 就组织技术人员匆忙编制, 甚至抄袭或剪辑, 其结果使得施工组织设计表面装帧精美, 但内容错、乱、漏,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部分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经过详细审查时就草率审批、签认, 致使事前控制未能在开工后发挥作用, 施工过程处于被动控制状态。笔者现就“监理机构如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这一论题提出一些解决方法,并进行探讨。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严格按如下程序进行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组织审查。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核。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还应由承包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论证。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2、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原则: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组织设计要具有“针对性”原则: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内容是否针对工程特点,如:深基础、大体积混凝土,高强混凝土,预应力张拉,转换层施工等。
4、施工组织设计要具有“可操作性”原则: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5、技术方案的要具有“先进性”原则: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杜绝采用落后、淘汰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6、施工组织设计要具有“可行性”原则: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如: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闹市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节拍,各项交叉作业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7、施工组织设计要有“自主性”原则: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要从工程项目施工的全局全过程来考虑, 抓住主要矛盾, 对其中的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需增加的施工措施费用等进行重点审查;同时对资源(劳动力、材料构件、机械设备与资金等) 需用计划、施工机械的选择、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与重点审查的内容相对应进行审查。提出改进意见, 择优批准最终方案供施工单位指导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一般包括: 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施工总部署、主要工序施工方法、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各种资源需用计划、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管理措施(包括质量、安全、节约、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环保等措施)、施工用水电设计等。
审查时如发现施工单位自审手续不全、内容不齐、或不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审批意见限期补充并文字批复, 避免因监理自身的延期审批造成施工组织设计自动生效的被动局面。具体审查的内容和方法归纳为以下六点:
1、审查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的选择是施工组织设计中最重要的环节, 是决定整个工程全局的关键。因为施工方案一旦确定, 则整个工程的施工进程、人力和机械的需要和布置、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工程成本、现场的状况等也就随之确定下来。施工方案包括的内容很多, 概括起来主要有四项: 施工方法的确定、 施工机具的选择、 施工顺序的确定、流水施工的组织。审核施工方案的基本要求是: 是否切实可行; 是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和施工安全;是否经济合理。
2、审查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进度计划, 主要审查其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和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 审核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 进度计划的表示方法是否正确。进度图一般用横道图或者是网络图的表现形式, 审核网络图是否表达了正确的逻辑关系, 关键工作是否表示正确。组织流水施工的要审核流水施工的参数是否正确。
2) 进度计划的安排是否符合总工期的要求。是否与项目总进度计划中施工进度分目标的要求一致, 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开工竣工日期, 是否保留一定的余地, 尤其要审查各里程碑性施工阶段的起止时间。
3) 项目划分是否合理, 无重项或漏项, 是否充分考虑了准备工作时间, 进度计划的安排是否满足连续、均衡施工的要求。
[关键字]施工方案, 审核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befo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unit, unit of the submitted the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design effectively audit,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roject schedule, quality, investment, construction safety of good prior control.
[key] the construction plan and audit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前,通信工程建设要求不断提高,施工安全控制要求不断完善。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以达到对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良好的事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联系和区别
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指导一个拟建工程进行的准备组织实施的基本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对拟建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和整个施工过程,在人、财、物、时间、空间、技术和组织方面做出的一个全面的计划安排。
施工方案,是对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中某一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分析,是对施工实施过程中所耗用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费用以及工期等在合理组织的条件下通过技术经济分析,从中选择切实可行、最优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1、 两者之间的联系
(1)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体,施工方案是局部;施工方案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脱离了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是没有任何指导意义的,是无法指导施工的。
(2)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规划和全局部署下进行;施工方案始终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编制和实施的。
2 、两者的区别
(1)编制目的不同: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施工中的人力、物力的选用方法,时间与空间布置等各方面进行周密安排,根据各方面的要求来明确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编制某一部分的具体施工工艺和方法,以保证质量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编制的内容不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对象是工程整体。它涉及工程施工各个方面的内容,包括项目机构的划分、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顺序、优化配置和节约所使用的各生产要素等等;施工方案编制的对象通常是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内容包括工程概念、施工中的难点重点、施工方法的选择和具体的施工方法等等。
(3)侧重点不同:施工组织设计侧重计划,施工方案侧重实施。
(4)出发点不同:施工组织设计是从项目决策管理层的角度出发,施工方案是从项目实施层的角度出发。
3、目前施工方案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现在,有些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并不重视,特别是中小型施工企业没有真正理解施工方案编制的重要性,所以在编制施工方案时没有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进行编制,以致施工方案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产生以下不足和问题。
二、监理单位如何审查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程序
(1)承包单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的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单位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单位重新审定。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
2、审查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1)全面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工程概况、施工组织系统与管理、施工方法、施工设备、施工进度计划、布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以及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保护措施。
(2)可行性。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各项作业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
(3)针对性。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
(4)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杜绝采用落后、淘汰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5)自主性。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1)质量方面
A、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组织结构是否健全。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是否齐全。
B、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同《监理规范》中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验以及工序报验制度相结合。
C、审点应为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顺序、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的选择、工程施工的流水组织。
a、施工顺序是按照单位工程工期、施工工艺的要求,要与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相协调,满足质量、安全、环保的要求。
b、施工方法应着重整个单位工程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对工程质量起关键作用的分部工程要详细审查。
c、施工机械的选择是施工方法选择的中心环节。根据实际条件、工程特点审查主导工程的机械,其最适宜的类型和型号,既满足施工的要求,又要经济合理充分发挥施工机械的作用,提高机械使用率。
d、流水施工审查的主要参数:施工段、工作持续时间、流水节拍的划分,计算是否合理正确,还应同施工进度计划相结合审查。
(2)进度方面
A、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保障;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对业主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进度计划中安排得是否明确合理。
B、进度计划应用时标网络计划,它既具有网络计划的优点,又具有横道计划直观易懂的优点,将时间参数直观表达出来,网络计划控制建设工程进度,可以弥补横道图的不足。
C、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并不解除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不能强制干预承包单位的进度安排。
(3)投资方面
根据工程建设任务书,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各建设单位有关工程建设相关取费标准的文件,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A、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工期安排,工程工期力求达到使成本最低或收益最高。
B、审核施工方案,以确保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以保证施工方案中的劳动力消耗均衡,主要机械使用率做多方案比较,择最优方案;
C、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人、财、物,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避免质量缺陷造成投资失控。
(4)安全方面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进行认真的审核,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A、施工单位内部安全培训、安全教育是否根据项目工程性质、情况进行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B、是否有针对本期项目工程的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及会签。
C、安全培训、教育内容是否能体现项目工程实际情况。
D、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制度是否有相关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能满足项目工程实际要求。
E、施工单位人员资质,项目工程人员架构是否满足要求。
F、材料、工器具仪表、车辆是否合理,工器具仪表是否进行了有效检测,是否附有相应有效检测报告;工程使用车辆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是否附有相应有效检测报告;设计单位明确的施工危险部位和相应技术要求,是否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参考文献:
[1]《北京建设监理信息》,2003年第4期
关键词:监理、工程管理、发展、挑战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明确监理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监理实施细则
1、 监理资料整理应真实完整
监理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做好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整理保存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自己在现场独立采集的工程监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 正确行使监理职能
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要使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都能让承包商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理,讲究科学态度。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
3、 熟悉工程隐蔽验收的程序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工程的隐蔽程序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申请--监理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或不检查。
1.3监理的主要任务及控制目标
1.3.1 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的任务,主要是在建设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协助建设单位正确地进行投资决策;在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设计标准、总概(预)算进行审查;在建设准备阶段协助确定标底和合同造价;在实施阶段审核设计变更,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工程进度款签证和索赔控制;在工程竣工阶段审核工程结算。
1.3.2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首先要在建设前期通过周密分析研究确定合理的工期目标,并在实施前将工期要求纳入承包合同;在建设实施期通过运筹学、网络计划技术等科学手段,审查、修改实施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做好协调与监督,排除干扰,使单项工程及其分阶段目标工期逐步实现,最终保证项目建设总工期的实现。
1.3.3 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要贯穿在项目建设从可行性研究、设计、建设准备、实施、竣工、启用及用后维护的全过程。主要包括组织设计方案评比,进行设计方案磋商及图纸审核,控制设计变更;在施工前通过审查承建单位资质等;在施工中通过多种控制手段检查监督标准、规范的贯彻;以及通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把好质量关等。
1.3.4 合同管理
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建设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全面履行,是建设监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规范建设项目各方的行为,有效行使监理职能的主要方法之一。
1.3.5 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包括投资控制管理、设备控制管理、实施管理及软件管理。信息管理是指监理组织对所需的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储存、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及时、准确、完整的掌握信息是实施有效目标控制的基础,是正确决策的依据是完成监理任务的保证。
1.3.6 安全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必须建立四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重点看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其次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针对工程项目特点、人际疗法环五项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对于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或存在缺陷、漏项的技术措施,要提出整改意见。
(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必须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现场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及时进行处理,当处理完成后报监理复检,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3.7 协调
协调贯穿在整个信息系统工程从设计到实施再到验收的全过程。主要采用现场和会议方式进行协调。组织协调:(1)监理组织内部的协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员之间的协调;纵向监理部门与横向部门之间、机构之间的协调等的组织协调。(2)项目监理组织与外部环境组织之间。
4、确实做好现场监理工作
充分使用各种监理方式
(1)现场监理主要是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旁站、跟踪检查、抽检、见证取样送检。
(2)督促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月进度计划,并进行审查。采用横道图统计法,定期编制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照表,编制形象进度表.
(3)根据施工单位的素质,针对重要的分部工程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落实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理交底。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专题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
加强沟通,取得项目参建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创造良好的监理工作环境,是监理工程师重要的工作之一。
(1)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
取得项目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创造良好的监理工作环境,对监理工作中有关质量、进度、安全、环保、费用等五控制方面的想法和要求,以及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应经常性地向业主汇报和商讨,形成共识,这样才有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监理威信的提高。
(2)加强与承包人的沟通。
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和意见,都要通过承包人去实施,“想承包人所想、急承包人所急”,严格监理的同时,应加强与承包人的沟通,寻求承包人理解和支持,虽然监理与承包人工作角色不一样,但能朝一个方向去努力,形成合力,这样才能使监理工程师价值得到体现。
(3)加强与监理内部的沟通。
各监理人员之间加强协调、加强沟通,相互促进,形成一个有机的团队,对提高监理的威信,促进监理工作,减少监理内耗非常有必要。
填写好监理日志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监理日志是监理信息管理的重要原始资料之一,是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监控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履行监理合同、考核监理工程师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监理工作具有可追溯性的最基本资料。因而现场的每位监理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每天如实填写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对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情况及监理意见或建议;监理工程师对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意见;专业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本专业所审签或检查的文件名称及主要内容;对外发出的文件函电名称及主要内容以及当天的气候情况等等。
结束语 监理是一种高技术、高效率的服务,其性质决定了监理人员必须要有善于学习、勇于进取的精神。监理工作不能停留在原有的认识上,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扩大知识面,熟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经济、法律、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学习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持续保持较高的知识储备,只有这样才能掌握现代化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用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积极的开展工作,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概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2].杨晓林等主编,建设工程监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关键词:项目计划、管理、分析
中图分类号: TL3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工程建设主要采用建设单位(建设主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工协作的体制。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现代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工程内容越来越复杂,建设单位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以建设单位为主体的工程管理模式日益显现出不足。
长期以来,代业主主要实行范围主要是市政、公路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大型的复杂的工程。政府部门在其中主要担当对代业主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较色。面对现代化项目从功能上、结构上越来越复杂、其程序成千上万,非专业人员难管理。项目的复杂、专业人员的缺失,业主在招标、合同、建设、设计、施工、结算、验收等环节很容易出现纰漏,都会造成项目的失败。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接受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和建设项目总承包的委托提供代表委托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这类服务的工作性质属于工程咨询服务。而业主方项目管理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业主方自行项目管理;2、业主方委托项目管理公司承担全部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3、业主方委托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方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业主方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在项目管理公司委派的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由工程个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一方面提高了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水平,有效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进行控制;一方面大大减轻了建设单位组织管理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付出的人员及资金成本。通过项目管理公司的专业化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项目的建设成本,解决业主分散管理、机构重叠等问题,同时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方便监督管理。
管理公司的管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项目计划管理
主要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方案策划、编拟设计要求、委托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编制成本规划书;协助组织设计论证、设计审核、设计优化等。协助进行开工准备、办理三通一平、拆迁、规划、用地的各种报批手续和管理工作。编制项目实施规划、进度计划、费用计划、质量计划、采购(招标)计划等。
项目实施管理
对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实施监控。组织项目施工前的设计交底。对项目的设计变更进行管理。项目进度款的审查与拨付包括洽商、签证在内的合同管理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工程行为进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所有参建单位的协调管理。
移交管理
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项目竣工资料归档和信息管理。协助业主进行项目索赔管理协助业主完成项目结算并通过第三方审计;项目评估报告。
项目业主与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之间都是合同关系、监督关系,同时业主对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委托管理。项目业主在与上述各有关单位签订合同时在相应条款应明确说明业主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并在项目开工前将业主对项目管理公司的授权范围、项目管理公司的职责等通知各有关单位。项目管理公司依据双方合同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对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进行管理,同时接受业主的监督。
明确目标加强各单位管理
对设计工作质量的管理
项目管理部对设计工作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制订设计工作总计划,合理安排设计进度;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和出图计划,并向业主提出审查意见;及时进行施工图送审工作,督促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及时修改。
检查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出图进度等,并向业主提出咨询意见。
对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组织审查论证,并向业主提出评估意见;
进度控制。项目部要随时了解设计内容与进度,了解其实施过程所需要的各专业设计人员数量投入和时间进程以及是否能在预定的计划工期内完成;
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查,使其不突破国家发改委批准工程概算。
2)对监理单位工作质量的管理
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工作,防止事后处理。
检查监理单位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落实质量控制人员
检查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质量
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手段,落实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检查监理单位监理程序、监理方法
3)对工程承包单位工作质量的管理
对项目承包单位工作质量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地实现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目标,项目管理部将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是否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等情况进行考查和了解,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通过监理单位督促承包商按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予以落实。项目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在业主授权内代表业主做好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工作,主要包括:
就监理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评价意见;
及时收集资料,掌握实际施工质量情况,向业主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数据、统计报表及咨询意见;
代表业主组织处理质量事故,就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向业主提出专题报告。
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
验收管理
一般的验收分为中间验收和整体验收两部分。中间验收主要指各分部工程的验收,整体验收有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关键词:群体工程 销售节点 基础工程 分包工程 签证
Pick to: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gress is related to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of the project, has been one of the focus of the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sues. Aiming at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progress the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from group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gress, sales node construction, founda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gress, subcontractors intervention time and time limit for a project, the determination of schedule and time limit for a project delay visa six aspects to illustrate the progress processing Suggestions.
Keywords: group sales node based engineering subcontract works the visa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问题施工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焦点问题之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进度问题较少,通常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对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约束的也不多,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进度问题的争议处理起来缺乏依据。其中群体工程施工进度、销售节点施工进度、基础工程施工进度、分包工程提供作业条件的时间及工期、进度计划的确定、工期延期签证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较多的争议六个问题,堪为焦点中的焦点。如不加以重视,详细约定,势必影响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还会影响施工管理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从业人员的职业生涯,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一群体工程施工安排
群体工程是指由两个以上(包含两个)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组成的工程项目;由一个单位工程组成,该单位工程可以划分成两个以上的施工段的工程也可以叫做群体工程,其特点是可以分批分期施工。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不对施工顺序问题明确作出约定,施工单位往往会尽量减少前期投入,把最早得到回报的施工段或单位(子单位)工程先施工,把需要大量增加前期投入的施工段或单位(子单位)工程放在后面施工。而且可以把后施工的施工段或单位(子单位)工程作为先施工的施工段或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场地,减少二次搬运的费用。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各施工段或各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如某工程项目,地下停车场连成一体,地上一至三层围城一圈是商业用房,三层以上五个单体各自独立是住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没有约定各施工段或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仅在工程款支付的条款中约定了主体施工至三层,建设单位支付第一次工程款。如此以来施工单位群体工程中的各施工段或各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往往会成为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焦点之一。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各施工段或各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能够减少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如果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各施工段或各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要求施工单位先地下、后地上逐层施工,施工单位就不能为了早日回款、为了减少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用,仅把主楼部分先开工,商业及车库分放到第一次回款之后再开工。
为了减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问题,群体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定要详细规定各施工段或单位(字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无论施工顺序如何安排,施工段的划分一定不能违反有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规定。
二.销售节点施工进度
《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及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条件。各地政府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大致情况是多层住宅主体三层施工完成、高层住宅主体施工至七层完成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具备的形象进度成为销售节点进度。建设单位在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要综合考虑商品房的销售明确规定形象进度达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日期,否则工程形象进度不能按期达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影响了销售工作的开展,使销售错过了最佳时机,就会造成建设单位造成回款滞后、工程款延期支付、工程进度再延期的恶性循环,甚至导致项目失败。
如某工程项目,地上三栋塔楼各自独立,地下通过停车场连成一体,停车场的面积约为整个工程面积的一半。合同约定了主体一层第一次付款,工程款采用综合单价法,主楼和车库单价一样,没有约定销售节点进度。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认为先施工车库有利于回款。使主体工程进度滞后,错过了最佳销售时机,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项目沦为烂尾工程。
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定要明确签订销售节点施工进度,销售节点施工进度是项目成功的重要保障。
三.基础工程施工进度
基础工程由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地下室防水、土方回填等分部分项工程组成。基础工程具有投资大、危险程度高的特点。合理安排基础工程施工进度,有利于节约投资、降低工程的危险程度。目前建筑市场上流行的合同构架是土方开挖、降水、基坑支护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一家或几家施工单位,从垫层施工开始发包给主体施工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降水支护的费用由建设工程业主直接承担。主体施工单位很少会考虑节约基坑支护、降水的费用。显而易见,缩短基础工程的工期可以节约投资。特别是深基坑工程,不但是重大危险源之一,还对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影响较大。如某项目,建设单位计划在雨季来临前进行基坑回填,只对基坑进行了简单的支护,支护单位保证支护安全期60d。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60d后将进入雨季。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基础工程施工进度,施工单位不经建设单位同意确定施工方案,计划用90d天的时间完成基础施工。在基础施工到三分之二的时候,正好赶上当地的雨季,基坑支护不堪雨季一击。经雨水浸泡后,边坡塌方,造成二死一伤的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结合工程实际,合理确定基础工程施工进度。
四.分包单位介入时间及工期
由于很少单位具备所有的专业资质,我国又对于工程建设实行严格的企业资格管理制度。因此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有些分部分项工程,一般会采用厂家安装,有利于分清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对于这些分包的管理,一是采用建设单位直接管理,二是采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无论采用建设单位直接管理还是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都要详细约定分包单位介入时间及施工工期。以电梯安装为例,电梯安装的前提条件是机房(如果有)内部、井道土建结构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电源开关、井道符合相关规定,满足土建交接条件。电梯安装调试须在消防工程验收之前完成。可见,电梯工程的开始时间也就是主体施工单位在此之前必须达到土建交接的时间,把该时间作为主要进度节点之一签到合同中,就可以避免相关的争议发生。如果该时间没有具体约定,主体施工单位延误了土建交接时间,势必会延误电梯工程的交工时间、势必会延误消防工程的验收时间、势必会延误竣工验收时间,相关的合同争议层出不穷。
五.进度计划的确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要明确规定施工计划的表达形式,编审程序、报送时限。建筑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可以用网络图来表示,由施工单位编制,报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后连同审查意见一起报建设单位批准。总进度计划的批准千万不可草率,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应组织各参与施工的单位进行开会讨论。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将总计划编制完成报送监理单位。确定了的总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要及时调整。调整总进度计划要执行总计划的编审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确定以后,还要根据总计划分解成年度施工计划、月施工计划及周计划。年度计划要符合总进度计划,月计划要符合年度计划,周计划要符合月计划。年计划要于前一年的12月中旬报送监理单位批准,月计划应于上一月的25日前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周计划应于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监理单位批准。
六.工程延期签证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以后,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申请。工程延期申请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工程延期申请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落实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将工程延期事件调查清楚形成书面处理意见,经建设单位工程师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书面回复施工单位。如果三方意见不一致,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协调一致后形成书面处理意见分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将工程延期签证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对于群体工程的延期签证。在群体工程的合同履行中,可能会由于设计方案、拆迁进度、政府干预等原因造成群体工程的某一个施工段或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暂停,类似上述原因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可以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进行约定,但若工期损失不在关键线路上则建设单位可以不承担。对于误工损失施工单位可以综合调配劳动力使其将至最低甚至为零。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还可约定20日以内的由于设计方案、拆迁进度、政府干预等原因造的成群体工程某一个施工段或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暂停建设单位不承担误工损失。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就是计划,《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计划,是建设工程的大计划、母计划,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一切计划的基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明确规定群体工程施工进度、销售节点施工进度、基础工程施工进度、分包工程介入时间及施工进度,明确规定进度计划的编审程序、编审权限,明确规定工程延期签证的条件,有利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规范各方行为,减少争议摩擦。为工程项目的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