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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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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范文第1篇

考核责任主体是本委各处室;委领导班子成员招商引资任务与所分管处室挂钩。

二、目标任务

按照各处室的职能与项目的关联度、经济工作的紧密性,明确招商引资任务。全委各处室年度招商任务如下:一档招商任务处室,投资处、处、工业处、服务业处、能源处各2亿元;二档招商任务处室,外经贸处、区域经济处、农经处、高技处、社发处、招投标处、经济合作处各1亿元;三档招商任务处室,综合处、发展规划处、综合改革处、社会事业改革处、法规处(行政许可处)各5000万元。

三、奖励办法

1、奖项设立:奖项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年招商引资奖金总额为5万元。

2、奖项获得:完成一档目标任务的处室获一等奖;完成二档目标任务的处室获二等奖;完成三档目标任务的处室获三等奖。各档次处室完成任务根据招商引资实绩可上下浮动,按照实际完成额定获奖档次。完成目标任务的并经市招商办确认的三季度前开工的项目的处室加奖20%。鼓励自主招商项目,如经委党组研究确认的自主招商开工项目,给予特殊奖励。

3、计算办法:招引落户大市区(含、、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的项目、符合本地特色产业的项目均按实际引资额的100%计算;落户大市区以外县市的项目或按实际引资额的80%计算;招引其它工业类项目按实际引资额的70%计算;招引纯粹房地产项目,按实际引资额的20%计算;招引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类型项目,按实际引资额的50%计算;委内几个处室联合招引的项目要明确牵头处室,协作处室原则上不超过2个,并明确引资额的划分;对未下达招商任务的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如有招商引资实绩,按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适当奖励。获奖处室的奖金由处室自行分配,但要向重点招商人员倾斜。

四、推进措施

1、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委各处室年度“双创双争”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中加以考核,作为年度评先进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处室不得参评委年度先进处室。具体考核按委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执行。

2、各处室要做好招商引资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要明确专人在每月25日前向委招商办报送招商信息。委招商办负责委机关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实行月报、季公布制度,每季度公布各处室招商引资进展情况,确保招商引资时序进度。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范文第2篇

一、目标任务的确定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加快发展的需求,确定全年目标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考核范围

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单位和其他单位。

三、考核内容

考核年度各单位引进境外实际到位资金相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

(一)引进境外实际到位资金包括对外借款、外商直接投资、外商其他投资以及境外个人和组织无偿捐赠的现金4个部分(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到位外资占全部实际到位外资比例应不低于40%)。

对外借款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等。

外商直接投资指外商投资企业总投资和注册资本项下的到位资金。

外商其他投资包括对外发行股票、国际租赁、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

(二)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指省外投资者投入到本市范围内的各种资金,包括合资、合作、独资、参股、收购、兼并、增资扩股等。

四、考核办法

(一)资金确认

1、按投资项目确认实际到位外资和内资:现金投入以银行进账单、验资报告或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应统计数为准。实物投资(生产性固定资产)以经有资质的资产评估部门评估额(或固定资产净值)为准。无形资产投资以合同双方确认并经公证的外方无形资产投入额为准。资产重组项目以重组方实际注入资金计算。

2、考核投资项目到位资金年度的增量。

3、投资规模小于20万元人民币的单个内资项目不计入考核范围。

(二)申报程序

1、建立统计报表制度。一、二类目标任务单位每月2日前将上月引进的境内、外投资项目和资金数额报送市招商局;其他类目标任务单位按季度于每季度的次月2日前报送。

2、填报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登记表。目标任务单位根据当年完成任务情况,填报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登记表。如系2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任务的,由其自行协商完成比例,但主引资方(指初始介绍、引进项目的单位)比例不少于50%,并以联合公函的形式报市招商局。

3、报送有关材料。目标任务单位在报送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登记表时,需附送相关材料。主要有: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银行进账单;评估报告、身份证明等。

4、在考核目标任务时,引进的外(内)资超额部分可以折合内(外)资(按当年12月31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但不得重复计算。

5、报送时间。目标任务单位须于考核次年度1月5日前向市招商局报送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核组织机构

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日常考核,由市招商局进行定期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全市。年度考核由市招商局牵头,会同市目标办、计委、外经贸局、财政局进行初审,报市政府审定。

五、奖励办法

根据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单位和其他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实绩情况,设立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贴和先进单位奖。

(一)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贴

1、对于完成实际到位外资和省外资金目标任务的单位,视其完成任务的比例等情况,分类给予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贴,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和奖励木单位招商引资有贡献的个人。

一类单位:年度内、外资任务折算完成的,给予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贴5万元;内、外资任务分别完成的,补贴10万元;分别完成120%的,补贴20万元;分别完成150%的,补贴30万元。

其他单位(含二、三、四类):年度内、外资任务折算完成的,给予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贴2万元;内、外资任务分别完成的,补贴5万元;分别完成150%的,补贴8万元;分别完成200%的,补贴10万元。

2、为我市首次引进世界《财富》500强企业(系上一年度评出的)的单位,给予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贴10万元。

(二)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范文第3篇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企业、个人。

二、奖励项目及考核依据

1、奖励项目:分别设招商引资奖、招商引税奖、税收贡献奖。

2、考核依据:对照镇下达的工作目标,以企业的账册、报表、台帐及相关部门的反馈资料和有关证照、报告、发票、付款凭证等的复印件(考核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为准。

三、考核内容

1、关于招商引资的考核

各村(居)、科室(站所)每年提供有效项目信息不得少于2条;当年引进,符合产业和布局规划,招引土地、设备、厂房等实际投入1000万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2个和服务业项目1个。

2、关于招商引税的考核

完成镇交引税任务。党政负责人:党委书记、镇长、党群书记和分管负责人每人100万元,其余党政负责人每人60万元;每村(居)60万元;财政所60万元;垂直管理站所:每单位30万元;镇机关科室(站所):科长级(含主持工作)每人10万元,副科长级每人8万元,办事员每人5万元。

3、关于税收贡献的考核

税收贡献奖是指企业当年缴纳的国地税总额在1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全镇平均增幅,方能获得该奖项。纳税规模越大奖励标准越高。

4、关于新办私营企业和新增纳税户的考核

新办私营企业是指本年度新办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本镇辖区内原有企业变更工商登记或增挂户名的不作为新办企业考核。本镇辖区外原有企业变更工商登记注册到我镇并有新的国税开票及税收的作为新办企业考核。

新增纳税户是指上年办理了工商登记但因筹建等原因而在本年度形成开票纳税的企业以及本年度新办执照并形成开票纳税的企业(含个体户)。

5、关于推进集镇区商业开发的说明

为繁荣集镇经济,改善集镇形象,健全集镇功能,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招引集镇商业开发项目,并协助开发商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形成开发与销售的良性循环。

四、计分办法

1、基本标准分40分。招引重大项目(实际投入1000万元以上)并开工建设15分;引税12分;新办私营企业5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分;集镇商品房销售4分;新增纳税户(含个体户)3分;二三产台账、报表1分。按完成实绩比例计入目标管理考核得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基本标准分的1.5倍(加分除外)。

2、加分项目:与2016年村(居)目标管理考核加分内容一致。

五、奖励办法

1、招商引资奖:对符合本办法第三项第1条条件的,如系企业或个人引进的,按当年土地、厂房、设备等实际投入的2‰一次性奖励给招商引资人(飞地项目同);如系村(居)引进的,在镇工业集聚区建成的工业项目或在集镇落户建成的服务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按企业实缴税收中镇分成的50%奖励给村(居);在本村落户建成的,按企业实缴税收中镇分成的70%奖励给村(居)。

2、招商引税奖:年终按实际引税款的镇财政分成部分的50%返还给村(居)。未完成镇交引税的,村所得返还款中80%作村集体收入,20%奖励引税有功人员;完成镇交引税任务的,村所得返还款中70%作村集体收入,30%奖励引税有功人员。奖金中30%奖励村(居)支部书记,其余由村提出分配方案报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镇财政打卡发放;垂直站所、机关科室(站所)人员完成镇交引税任务的,由镇奖励各自招引税款镇财政分成的20%给予有功人员。

3、税收贡献奖:当年国地税净入库数达1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全镇平均增幅的企业,可获得税收贡献奖。100~300万元的按增量部分的2%奖给企业法人代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按增量部分的3%奖给企业法人代表。

(在工业集聚区购买土地、未按协议投入产出纳税的减半奖励)

以上奖励如属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企业,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高点定位跨越发展、奋发有为争强当先”为主调,坚持招商引资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切实增强招商引资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不断拓展招商区域,创新招商方式,健全招商机制,突出招商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把我镇的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全面学习贯彻国家、省、市的产业投资政策,抓住市构建“两带三区四园”产业布局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我镇资源、区位和产业优势,将产业投资重点放在太阳能加工、机械制造、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农产品加工上,实施物流园区整体招商、三产服务业优势招商、太阳能产业链招商、农业产业化招商和传统产业转型招商五大招商战略。招商引资对象面向国内外及省、市大企业集团、大投资财团,特别是浙商、闽商等,招商引资区域面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和胶东地区,形成抓重点、带全面的招商引资大格局。全年力争新引进过亿元项目8个,过3000万元项目20个,合同投资额达到3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突破5亿元,对上争取到位资金突破5000万元。

三、考核奖励

实行旬通报、月调度、季排名、年终总考核制度,数字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年终重奖。

1、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额及第一引荐人的认定

(1)招商引资项目认定:必须当年在市以上有关部门办理立项、备案等有关手续,并在镇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只征用土地没有开工建设和设备安装,不予奖励。

(2)投资额的认定:投资额包括基础设施投资、机械设备投资,年终由镇招商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实地考核认定。

(3)第一引荐人的确定:由项目引荐人本人向镇招商办提出申请,由投资方确定认可并签字盖章,市招商办、镇招商办核准后确定。

2、奖励办法

(1)对村奖励。对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村,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根据招商引资数额和项目服务质量进行排名,授予前6名“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2)对第一引荐人奖励。

①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项目,奖励第一引荐人5000元,投资额每增加100万元,增加奖金500元。

②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项目,奖励第一引荐人10000元,投资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金5000元。

③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奖励第一引荐人30000元,投资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金5000元。

④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项目,奖励第一引荐人50000元,投资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金5000元。

⑤突出物流园区整体招商,凡年度内引进外商实行物流园区整体开发建设或引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物流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重奖第一引荐人。

⑥对招商引资第一引荐人的奖励根据项目签约时间和建设进度确定奖励年度,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数额确定奖金,最多连续奖励两个年度,对投资数额比较大、建设周期比较长的项目,另行专门研究确定奖励年限。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和重点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实行重点项目指挥部分线作战,成立地矿项目合作推进指挥部、重点招商项目推进指挥部、工业技改扩能重点项目指挥部、物流园建设指挥部、中华儒商文化产业园建设指挥部、泰隆大酒店及生态园建设指挥部、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农产品加工园建设指挥部等11个指挥部。各指挥部要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对重点项目进行调度,切实凝聚招商合力、浓厚招商氛围、推进项目进度。

2、创新方式,灵活多样。(1)突出领导带头招商。党委书记、镇长要带头招商,每位班子领导成员要把招商引资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确定招商主攻方向和推进措施,为各级干部做出表率。(2)强化专业队伍招商。加强建设以招商办工作人员为主体的专业招商队伍,实施定点招商、敲门招商等措施,发挥招商引资的主导作用。(3)实施产业集聚招商。发挥中华儒商文化园、物流园、农产品加工园等专业园区载体作用,不断增加投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外商投资兴业的吸引力,实现园区的项目充填和集聚发展。(4)做好以商引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招商环境,全面加强与外来投资者的联系,不定期走访慰问外来投资企业和召开座谈会,及时帮助解决外来企业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外来企业增资扩建的信心,以现有外商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广泛赞誉吸引新的外商前来投资兴业。(5)搞好项目落地服务。成立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办公室,专门负责项目落地手续办理和项目建设全程关系协调,确保项目如期开工顺利建设。

3、完善制度,强督猛促。进一步完善镇村干部“招商月”制度、周一党政班子例会招商引资首项汇报制度、重奖招商引资第一引荐人制度、领导干部包保项目制度和镇领导干部招商引资保证金制度。每名镇领导干部向镇财政交纳招商引资保证金1000元,年内必须至少引进一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对上争取无偿资金到位10万元以上。完成任务的,返还保证金,同时奖励1000元;完不成任务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范文第5篇

一、出台奖励政策,建立激励机制

为加大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招商工作的积极性,绍兴市政府于2002年出台了《绍兴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对直接引进外(内)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按直接到位资金的千分之1.5作为市级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此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市级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也相继制定出台了一些奖励政策,加大招商力度。

二、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第一,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招商引资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委属于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第二,市招商引资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级有关部门下发了绍市招商引资办(2004)1号文件《关于对2003年度市级部门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申报奖励工作的通知》和市招商引资办(2004)2号文件《关于开展市区外(内)商投资项目引荐奖励工作的通知》第三,市经贸委于今年向各县(市、区)经贸局、市级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外国内投资引进项目工作的通知》,着重强调要坦步加强对内资引进项目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明确引资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今年力争有10-15%的增量提高。

三、加大园区招商力度,促进产业集聚效应

以产业为基础的工业园区引进外来投资项目已成为全市招商引资历的主攻方向和核心区块。例如上虞市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的内资项目90%以上是以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引进的内资项目以提升传统的纺织、印染业为主,并在产品创新上不断得到拓展和提升。嵊州市全年引进的30只工业项目主要集中在厨具、机械、汽配等待业特别是新崛起的厨具产业,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0多家,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企业6家。目前,国内的海尔、澳柯玛、美的等13家大型家电企业先后去嵊州贴牌生产厨具,并建立了国内首家厨具行业最先进的厨具检测中心,最近已被中国五金协会授予“中国厨具之都”称号,通过努力,有望至2007年厨具产业总产值达70亿元。

四、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腾巢引凤”

随着国家宏观环境变化,各开发区、工业区都排出一批工业标准厂房进行投资推介。袍江工业区依托盘活标准厂房和闲置土地,实行“零土地”招商,吸引了大量的内、外资项目纷至沓来。据统计,去年以来,工业区共有32只投资项目落户袍江工业区,其中内资项目就有6只。如诸暨市次坞镇信年对全镇的计划用地进行了全面的整合,促进存量土地发挥积极作用。目前该镇已利用腾空土地承担了毗邻杭州肖山转移项目三个,计划总投资12800万元。

五、建立内资引进项目通报制度,沟通引资信息渠道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内资引进项目的工作动态,绍兴市建立了全市内资引进项目季度通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的每季未上报内资引进项目季报表,内容包括投资总额、合同引进资金、实际到位资金等项目。市经贸委通过统计、汇总、分析,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