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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江苏省淮安市某地检察院干警在医院听到群众议论:都说现在国家对卫生院投入很大,基本药物零差价,但有的乡镇卫生院很多常用药品的价格比其他地区都要高,没有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随后,检察院对此类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一些乡镇卫生院为了自身利益,在已有规定的基础上对很多药物进行加价销售。
检察院对一家靠近城区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检查时发现,物价部门在2011年的执法检查中,仅检查了磷霉素钠、哌拉西林、头孢唑林、头孢曲松、头孢噻肟5种药品,认定卫生院2010年多收价款7万余元。检察院办案干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卫生院2010年药品加价的违规收入达100余万元。
检察院反渎部门在对其他卫生院的会计账簿核对时,也都发现同样问题存在。检方发现,卫生院药品违规加价行为,导致一个县区的群众每年增加数百万元的药品费用。
基层卫生院违规加价的现象不仅出现在江苏。据媒体报道,2012年3月,陕西宝鸡市钓渭镇蜀仓卫生院被曝药品售价虚高,加价率达到了400%,最高的甚至达到了714%。2012年5月,湖南省宜章县组织了治理医疗服务行业“三乱”行为的专项活动,其中就将药品乱加价的整治作为重点内容。
2012年4月,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全国10个省市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一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仍购进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加价销售基本药物,部分县级医院违规加价销售药品。
加价率近100%
早在2011年,湖北就已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而在近日,记者接到举报,湖北省阳新县某卫生院存在基本药物加价销售的现象。
2012年6月,记者来到了这家卫生院。由于手不慎被划破,记者在挂号大厅挂了外科的诊号。医生做完检查后给记者开出了如下药品:葡萄糖注射液250毫升2瓶,注射用苯唑西林8瓶,注射用头孢呋辛钠2瓶,合计售价21元。
而记者在医院大厅的公告栏上看到,公告栏上公开的2012年该卫生院各类基本药品价格与实际售价不符。记者核对之后发现,依据公告价格,只需11元,就能购买上述药品。
据该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确认,记者的经历并非个案。一般来说,定价20元的药,卫生院最少要变相多收7~8元。
卫生院擅自提高的不仅仅是药价,在服务费方面也是如此。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称,有的病人输液一次,得交25元的输液费。这25元含治疗费3元、材料费12元、其他10元。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这部分费用全国一般的收费标准为10元/人次。
该医生告诉记者,卫生院只提高了处方类药品价格,非处方类药品价格由于在药店能够买到,所以还是以原价出售。
记者在该卫生院大厅暗访数位前来看病的患者后发现,多收费现象确实不只是发生在记者身上。
在之后的采访中,该卫生院的程姓院长否认药品加价现象的存在,“这是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不会拿院长的帽子当儿戏。”
加价是“不得已而为之”
但程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卫生院运转存在困难。自从2010年12月26日湖北施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后,原本占卫生院收入60%多的药品利润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地方财政拨款。但这部分拨款比较少,不足以填补空缺,财政拨款和之前的药品利润肯定是没得比的。医生收入和医改之前相比也是要少一点。
“如果基层卫生院基本药物乱加价现象存在的话,那原因便是‘零差价’推行后,卫生院经营困难不得已而为之。”河北某地卫生院的王院长(化名)告诉记者。
他对记者说,卫生院本应是政府主办的公益机构。这点在《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中有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要求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但在过去,乡镇卫生院的运转更多是靠卖药来维持。
据报道,2010年河北省乡镇和社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56%和52.84%。
王院长表示,取消了药品利润部分后,乡镇卫生院将立刻面临职工工资、设备投入、人才培养、正常运转经费等一系列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卫生院有三个选择:
第一个办法是,如果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资金压力过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靠降低服务质量、裁员等来压缩运营成本。
第二个办法便是无视国家规定,卫生院自寻财路,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加价售药。
第三个办法,就只有让卫生院彻底回归公益,由财政负担运营费用,这是最合适的办法。
王院长最后的一个看法,在2009年卫生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也有体现。《意见》中提到,实行零差价销售后,卫生院减少的收入由各地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关政府补助政策。
财政能否支撑起基层卫生院
王院长的一些看法与学者不谋而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看来,卫生院的加价是因2009年国家逐步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一些卫生院资金缺口巨大所致。
但朱恒鹏认为,财政没有能力对基层卫生院做到足额补偿。
在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后,朱恒鹏与同事在全国数个省区市展开了调研。朱恒鹏发现,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大困难,对于基层卫生服务组织来说,面临的首要困难是巨大的经费缺口。
在《基本药物制度如何在基层落地》一文中,朱恒鹏以浙江省海宁市(县级市)为例,分析了为何财政无力足额补偿。
2009年,海宁市全部社区医疗机构总的药品收入是1.86亿元,其中利润9000万元。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要求零差价销售基本药物后,将会产生9000万元的经费缺口,需要其他资金来进行补偿。
对于这9000万元经费缺口,县级财政能够提供的财政补偿只有500万元。粗略估算,如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形成的基层卫生服务组织经费缺口全部由省、县两级财政全额补偿的话,浙江省两级财政年度支出需增加近百亿元。
朱恒鹏认为,即使作为经济发达省份,浙江地方财政对此亦力不从心。以海宁为例,9000万元的财政补贴意味着当地财政支出陡然增加4%,地方财政根本没有这个财力,我们在北京、广东、山东、江苏、福建、广西等地的调研,同样支持上述结论。
有鉴于此,朱恒鹏认为,不如暂时允许卫生院合法获得卖药利润。
在朱恒鹏撰写的题为《药品零差价基层遇阻》的文章中指出,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卫生院药品价格相对真实合理。
与二三级医院不同,由于卫生院所能提供的医疗服务不多,所以面临着与零售药店和诊所的竞争。为此,卫生院会竭力压低采购价。尽管加价率平均达到100%,但由于采购价很低,其零售价甚至还低于现在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后的政府招标中标价。对于这一点,王院长深表认同,他说,我们自己去批发的价格比大医院低太多了,与卫生院的采购价相比,二三级医院的政府招标价则明显偏高。这是因为二三级医院采购药品普遍存在暗折和回扣的现象,而且暗折和回扣往往占到了药品售价的40%~60%。
但在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后,基本药物由省级政府统一招标,卫生院就没有再和药商死缠烂打的资格。
因此,朱恒鹏认为,不如暂时允许卫生院合法获得卖药利润。
朱恒鹏告诉记者,此举的具体做法:基本药物制度中,省级集中招标继续进行,以招标价格作为医疗机构最高零售价。实际的药品采购价由卫生院和配送商自主谈判确定,政府不干预。零售价格亦由卫生院自主确定,但明确规定不能超过省招标价格。卖药收益归卫生院所有,这样卫生院可以合法获得卖药收益,弥补财政补偿的不足。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背医改方案精神,而且,人们得到的实惠未必比零差价制时小。
1 加强农村基层公共卫生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绝大多数人口都生活在农村基层,如果突然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往往会造成农村基层大面积传染,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因此有必要重视农村基层公共卫生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为农村基层群众提供综合预防保健以及基本医疗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是乡镇卫生院,同时乡镇卫生院还负责行使区域内部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如果乡镇卫生院的职能作用被削弱,一旦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很难及时得到预防和有效控制。因此,要想搞好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关键点在于农村,而要提高农村基层卫生防治质量,应当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乡镇卫生院。同时对于各级政府而言,应当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水平。
2 现阶段农村基层公共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体制有待改进
乡镇卫生院领导大多年龄比较大,知识结构比较陈旧,不能及时更新,不少人已退休却还在工作岗位。但是,很多乡镇卫生院并没有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仍然采用的是“大锅饭”的方法,导致卫生院职工上不上班都一样,干多干少都一样,甚至还有医院工作人员私自收费,收受贿赂,不仅对医院声誉造成极大损害,而且也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干扰。
2.2 政府投入严重不足
近些年来,我国综合国力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在全民医疗卫生投入水平比较低。同时最近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市场化趋势日益明显,导致大部分卫生经费配置在城市,而农村基层只能获得很少的卫生医疗费用。资金投入如此有限,势必导致资金分配存在功利化趋势,即重视医疗而轻视预防,眼光短浅,不够长远,只重视经济收入,而轻视社会效益。很多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收入,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导致日常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下去,特别是近年来个别地区工资被下放到乡镇财政后,不能按时发放,严重打击了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3 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乡镇卫生院因为隶属关系发生变动,使得目前的乡镇卫生院充斥着大量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少县市这个比例甚至达到了1/3以上。同时,当前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大多是学徒和卫校学习的毕业生,很少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事部门即便是分配下去,不少都是由于条件问题而选择跳槽了。所以当前乡镇卫生院的人力资源状况较差。医生主要还是通过传统的诊断方法为患者看病,几乎不开展化验、B超和放射等各项检查,正因为这样,群众只要有些疑难病症,就会直接到县级医疗机构看病,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乡镇卫生院收益水平不断下降。
2.4 管理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由于经济收入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不得不为了生计问题而到处奔波,也就很难行使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不少村镇医生大多资质不过关,同时上级卫生行政与监管部门工作乏力,致使广大群众无法承担因违规加价而使得医药费用大大增加,这也是因病致贫或返贫现象日益突出的问题,这在有的偏远贫困地区表现得十分明显。
3 如何加快农村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改革
3.1 加快体制建设,搞活用人机制
在现有乡镇撤并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对乡镇卫生院整体布局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原则上应当确保每个乡镇只建有一所卫生院,对于其他的卫生院要对其进行保值增值,进而作出资产评估,以租赁、转让甚至并购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重组,并加大社会力量的动员力度,推动卫生医疗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一般而言,由地方政府负责兴办乡镇卫生院,那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自身职责对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等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应当加快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实行院长选拔任用制,并在院长任期内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考核审计,还要确保院长待遇得到有效落实。加大乡镇卫生院运行模式创新,采取全员聘任制度,加强绩效工资考核,并实行奖优罚劣制,从而使用人机制充满生机与活力,要求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是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促进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水平提升。
3.2 加强政府投入和配套设施建设
当前,我国很多乡镇卫生院都因为缺乏足够的资金致使年久失修,相关设施不能及时得到更新,难以适应当前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同时,对于省政府而言,不仅要加快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还应当建立健全配套设施,加强资金投入,提高卫生事业经费水平,确保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够顺利进行下去,使人员、设备与房屋配套。在对相关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当具有超前意识,但要顾及当地经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而大兴土木,造成能源和资源的极大浪费。另外,应当不断加大相关资源整合力度,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对卫生资源进行充分利用,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3.3 提高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卫生防治质量提升
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基层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就必须着力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职业道德素养较高的专业卫生医疗队伍。因此,对于乡镇卫生院而言,应当把自身队伍建设提到议程上来,从而让其更好地胜任农村卫生工作。对于年纪较轻、进修意愿强烈的人员,应当对其加强鼓励和引导,让其继续接受医学学历再教育,待其毕业再返回原工作岗位;对于年纪较大、有一定学历的人员,可以实行全员培训,但要突出重点,注重培训的时效性,通过“请进来”和“送出去”相结合的办法,让他们参加进修和深造,促进其自身业务水平提升。而对于那些从事专业卫生技术岗的非专业人員,应当有计划性地进行清退处理,对于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对其进行分流,并在乡镇卫生院改革的过程中始终把减员增效和分流人员当做一项重要事项来抓。另外,高等院校还应推出农村医务人员学制教育,面向全社会招收初高中毕业生,让他们在高校接受3~5年的系统化教育,待其毕业就将其分配到农村基层医疗队伍中去。
3.4 强化管理职能,加快服务网络完善
为了促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必须采取预防为主和防治相互结合的方针,提高对重大疫情以及突发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快建设好面向大众化、成本低廉高效的,并以乡镇卫生院为核心的防疫网络。同时乡镇卫生院应当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上,切勿本末倒置,而朝着医院模式方向进行发展。此外,还要加大对重大疫病的监测和报告力度,防止传染病、职业病等疾病蔓延,并努力做好各种慢性病症和其他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对于整合完成的乡镇卫生院而言,应当本着“群众利益皆大事”的理念,着力提高农村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并会同党政部门做好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加强疾病预防与卫生保健知识普及,让广大农民尽快改掉封建陋习,养成卫生良好地生活习惯,促进全面发展。
3.5 加快完善制度建设,倡导伦理道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就是人人需要遵守的规矩,对于乡镇卫生院来说也是如此。首先,应当建立健全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完善考勤制度,实行24 h值班制和门诊登记制度等,同时还应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提高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其次,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还应制定相应地预案,并建立一套完善的能够及时作出反应的制度体系,即便是真的爆发危机,也能快速进行回应,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最后,还应以患者为中心,坚持一切为了患者,努力为患者提供方便和服务,始终本着救死扶伤的医者态度,为广大基层农民群众带去福音。
4 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不仅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自身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证,更关乎国家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因此,为了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水平,还应加快体制建设,搞活用人机制;加强政府投入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卫生防治质量提升;强化管理职能,加快服务网络完善;还应加快完善制度建设,倡导伦理道德。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以稳步推进。
[参考文献]
[1] 黄艳玲.浅析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0,18(8):676-677.
[2] 李华.我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医学信息,2015,28(7):23-24.
《中国医院院长》:安徽基层医改已开展了5年,如今进展如何?
于德志:安徽医改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改革的核心任务是解决医疗机构公益性问题。安徽省提前一年完成了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并取消了“以药补医”。但改革削弱了医务人员积极性,致使改革曾一度举步维艰。为此,安徽医改进入第二个阶段,通过完善分配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2013年我接任安徽卫生厅工作后,发现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问题非常关键。今年,安徽省开始进入第三阶段,即在结合公益性与积极性的同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质量。
《中国医院院长》:如何将公益性和积极性结合起来进行安徽省的第三阶段改革?
于德志:过去几年,医改重点是取消“以药补医”。但是,医生大处方行为并没有得到纠正,百姓合理用药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为此,我们利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和临床路径,来规范基层医生的处方行为,使基层医疗机构与患者均达到受益最大化。此次用药指南,是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安徽增设目录的基础上,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用药指南。目前,安徽正在肥西、长丰等县域进行试点工作,处于平稳运行阶段。
《中国医院院长》:新农合制度让百姓得到实惠的同时,也凸显了无序就医等问题。安徽如何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于德志:自建立之初,新农合制度就没有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安徽省过去曾试图通过医疗集团、新农合差别化补偿制度,来引导患者就医行为,最终发现难以实现。如今,我们正在寻求有效解决途径。例如通过开通短信平台,将各医疗机构专科信息和费用公示,推送给新农合手机用户,为参合百姓提供专业信息参考。
再有,我们将结合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处方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例如,村级卫生院规定一定范围病种的诊治目录,超过该病种目录的,我们视为超出了村级卫生院的诊疗水平,必须转至乡镇卫生院。同理,乡镇卫生院也有其规定的病种范围,超出范围或有严重并发症的,原则上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视情况上转。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和诊疗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中国医院院长》:安徽省在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方面进展如何?
一、执行政策,无情分流不含糊
院长能否成功竞聘、人员能否顺利分流是此次基层医改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对人事制度改革的刚性政策,坚决执行到位。如,对去年12月30日以后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卫生院自聘人员,严格按规定于9月1日前全面清退;对去年12月30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非在编人员中无学历无资质人员,一律直接纳入分流对象。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全县491个编制,设置专业技术岗位434个,占总岗位的88%,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同时,鼓励资历低、年龄大、身体状况差的人员提前离岗分流,使卫生院有一部分空余编制,便于以后逐步补充人才,改善医务人员队伍结构。
二、实事求是,有情操作不教条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在人事改革中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我县努力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死板教条。如,在卫生院长竞聘过程中,独山乡卫生院出现了两轮公选、两人竞聘均未当选的状况。县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外科负责人提拔为副院长,并保留其人事关系在县二院不变,委派到独山卫生院临时负责。对在编和非在编人员身份界定时,凡是通过人事局、劳动局、人才中心和卫生局等途径进入卫生院工作的人员,一律作为在编人员对待。对卫生院自聘人员按非在编人员处理。对部分在编不在岗人员要求返回原单位参加竞聘的,一律同意;对不愿返回参加岗位竞聘的,按自谋职业处理,给予一定资金补偿。
三、以人为本,合情照顾不违规
本着人文关怀的原则,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保障职工的利益。如,有3名过去由乡镇卫生院调入县医院但始终未解决县医院编制和工资待遇问题的退休人员,多年来上访不断。此次医改,将3人重新纳入了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一并管理,解决了他们的工资待遇,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乡镇卫生院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其中无学历无资质的,允许他们不参加竞聘,直接按分流人员处理;有学历或资质的,按自谋职业处理,给予一定资金补偿。对清退的人员,各乡镇卫生院普遍给他们赠送纪念品,帮助解决一些具体困难,有的卫生院还给予一定的清退补偿费用。目前,所有清退人员对此次医改均表示理解支持并平稳离岗。
四、确保稳定,真情沟通不应付
1.财政收入占总支出比例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之前,样本乡镇卫生院财政收入占总支出比例很低,2009年A县这一比例只有9.49%,最高的C县仅占26.79%。改革以后,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比例逐年增长,2011年经济较落后的A县和较发达的B县这一比例均为50%左右。2.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占总业务收入比例逐年降低,2009-2011年,A、B和C三县占比分别从50.76%、46.39%和64.39%下降至40.04%、34.99%和34.81%,表明乡镇卫生院“以药补医”的现象逐渐缓解。3.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2009-2011年,乡镇卫生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下降较为明显,A、B和C三县占比分别从40.65%、37.21%和37.62%下降至27.55%、29.34%和31.41%。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的265名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中,医生约占一半(50.19%);男性占41.89%;绝大多数(73.01%)年龄在30~50岁之间;68.94%的人员拥有初级职称,中级、高级职称只占29.17%,1.98%的人员没有职称;绝大部分(92.45%)拥有高中、中专和大专学历;72.73%的人员工作了10年以上。调查的115名村卫生室人员中,86.73%为男性;大部分人员(79.13%)年龄在30~50岁之间;61.68%的村医没有职称,拥有初级、中级职称的比例只占29.91%、8.41%,没有副高职称;大部分(78.76%)村医拥有高中或中专学历,没有本科学历;94.64%的村卫生室人员工作了10年以上,其中16.07%的村医工作了30年以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对激励因素的排序1.总体情况在12类激励因素中,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认为最重要的是收入水平(得分为0.945),其次是福利、收入分配方式、生活环境、工作条件、职业发展机会、培训机会、群众认可尊重、单位管理制度、工作2.不同地区卫生人员排序比较不同地区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前5位激励因素重要性排序完全相同,分别为收入水平、福利、收入分配方式、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3.不同专业卫生人员排序比较不同专业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前5位激励因素主要为收入水平、福利、收入分配方式、工作条件、生活环境、职业发展和荣誉奖励。比较而言,除收入与福利外,医生更看重收入分配方式和职业发展机会;护理人员更看重生活;公共卫生人员和村医更关注工作条件。
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经济激励现状
1.收入情况不同地区乡镇卫生院人员的平均月收入存在显著差异,C县最高,其次为A县,B县最低。总体来看,样本县多数人员(42.19%)认为新医改后收入上升,但A县多数人员认为新医改后收入下降(46.43%)。同时,访谈证据表明,实行收支结余按一定比例分配的政策后,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C县某卫生院院长说:“收支节余返回,作为绩效进行二次分配,骨干医生年绩效工资达到8000元左右,年工资达到三四万元,(骨干)医生积极性提高。”村医的平均月收入B县最高,其次为C县,A县最低。绝大部分(92.77%)认为与新医改前相比收入明显下降。A县某村医说:“村医收入太少,公共卫生经费发放不及时,工资也不能足额发放,都不如兽医。”乡镇卫生院院长也认为村医收入较新医改前下降明显。C县某卫生行政人员说“:在2010年前,就是药品有利润的时候,30%以上的村医收入很高,实施新医改后,病人流向乡镇卫生院了,村卫生室越来越不行了。”2.期望收入指数不同地区之间,乡镇卫生院人员和村医的期望收入指数均较高。乡镇卫生院人员的期望收入指数B县最高,其次为C县,A县最低。村医的期望收入指数普遍高于乡镇卫生院人员,说明村医提高收入的愿望更强。2.福利水平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人员和村医享有医疗保险,比例分别为96.21%和78.57%。只有15.18%的村医享有养老保险,表明在村医养老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