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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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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初创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股权激励 管理层 影响 积极 局限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让企业的员工拥有本企业的股权或者股票,让员工享受到企业发展的利益,从而在公司的所有者和员工之间建立一种激励和约束的机制。它是一种让经营者等获得公司股权,赋予经营者得以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的决策、分享企业发展的利润、承担企业发展的风险,从而让员工和经营层得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而努力。目前国内很多公司都开展了股权激励方案,国家也非常重视规范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法,例如中国证监会在2006年1月4日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同年9月30日,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当然股权激励方法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也要了解它的风险,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推动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法。

一、股权激励模式和内在机制分析

股权激励方案在国外非常流行,在美国有2万家以上的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涉及到300万的员工,世界前500强的工业公司有90%以上都采取了股权激励方案。这些企业的所有者希望能够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将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统一结合在一起,防止经理人员短视行为以减少内部人对股东利益的侵害。

(一)股权激励模式的简要介绍

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有虚拟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期股模式。下面本文对这三种模式进行简要的介绍。虚拟股票模式是指以股票期权为基础的虚拟股票激励方式,企业通过设计一个内部价格型的虚拟股票作为依据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该期权是员工在将来的一定期间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员工在这个期间内可以行使或者放弃这个权利,虚拟股票可以让员工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和股票升值,但是员工没有股票的所有权,没有相应的表决权,在员工离开公司的时候该股权自动失效。股票增值权是所有者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权利,员工不必为这部分股权支付现金,行权后员工可以获得现金或者等值的公司股票。公司会在期末定期计算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以此乘以名义股份的数量向员工支付相应的收益,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或者股票。限制性期股模式是指所有者和员工约定在将来的某一个期间内员工可以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内部股权,购买价格一般以股权的目前价格为参照,一般员工需要完成特定的目标后才可以抛售手中的股票并从中获益,它对股票的来源、出售的期限、抛售方式等有一定的限制。

(二)股权激励的内在机制分析

公司的股权激励是通过决定是否授予股权、授予对象的选择、授予程度多少的选择、授予后的制约安排等激励公司员工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在现代企业中,公司的内部结构和股权激励是有相互反馈的机制。公司的内在结构,如治理结构会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公司治理结构会影响公司的决策机制、交易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从而影响公司的行为,同时影响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而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则主要是建立在委托和人力资本理论之上。委托理论认为公司管理层和所有者有矛盾,通过实施员工的股权激励,可以让企业的员工,特别是让管理层拥有企业一定比例的索取权,从而将管理层和所有者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实践中进行自我约束,实现公司激励和约束的统一。而人力资本理论的观点则认为,企业的股权激励是员工以其智力资本让资本的所有者给予一定的股权激励,并根据股权激励的效应传导机制对自身利益的影响来决定自己的决策和行为,从而影响自己的行为效果,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决策和业绩。

二、股权激励给企业带来的优势分析

尽管国内的股权激励方案并不成熟,也不尽科学,但是国内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热情持续高涨,股权激励也得到了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的青睐。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而言有众多的好处,笔者主要从员工心态、企业发展、人才挽留和业绩提升等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可以让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相结合,它是通过将经营者的报酬和公司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将二者的利益联系起来从而调节管理层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通过赋予优秀员工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权利,有效地降低经营层发生道德问题的概率,把对员工的外部激励和约束转化成员工自身的激励和自我的约束,从而争取实现企业的双赢。在这种激励模式下,员工的工作心态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端正,公司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提升。员工的身份发生了一定的转变,这种转变带动了员工工作心态的变化,员工自己成为小老板让员工更加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极力抵制一些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二,实施股权激励让经营者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股权激励模式是通过将持有者的收益和公司的经营好坏进行挂钩,希望企业的经营者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经营好企业,完成股东大会所规定的预定目标,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传统的激励方式如年度奖金容易让经理人员将自己的精力集中于短期的财务数据,这种指标难以反映长期投资的效益,这种激励方式客观上刺激了管理层的短期行为,而股权激励方式则是更为关注公司的未来价值创造能力,有些股权激励方式是会让经营者在卸任后还可以获取收益,这就会引导管理层如何通过自身的努力让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这样才能够保证其延期收入,这样就会提升企业的长期价值创造能力和竞争力。

第三,实施股权激励模式可以降低企业的激励成本,留住有用人才。如果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合理,持有人的收益分配和定期行权都是建立在收益增值的基础之上,这样的配比原则可以保证企业的收益高于支出。同时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可以提升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企业的稳定,留住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从而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外一方面,当员工考虑离开企业的时候他必须综合考虑股权的收益,从而提升了员工离开公司的成本,实现了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的目的。对于未加入公司的优秀人才,股权激励方案也是一种吸引人才的优秀武器,这种承诺对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有较强的吸引力,从而可以让企业聚集大批的优秀人才。

第四,实施股权激励可以实现对员工的业绩激励。作为一种长效的激励方案,股权激励让员工所享受到的认同感是其他短期激励工具无法比拟的,它也可以降低企业的即期成本支出。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后,企业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成为了企业的股东,他们可以享有企业的利润,经营者也可以因为企业业绩的好坏而得到相应的奖惩,它可以提升关键员工如管理层和技术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主动去为企业创造价值,激发其潜力的发挥。这种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从而优化企业的商务模式、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等,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造性。

三、股权激励实施存在的障碍和风险分析

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和产权转化市场的不发达,国内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都是属于初创型实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种种的局限,这种局限也容易影响股权激励方案给企业带来的优势发挥,从而造成股权激励方案的风险。

(一)股权激励模式容易面临较大的股市变化风险

股权激励在推动的时候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股市的变化,企业的股价高低并不能够由经理层控制,它取决于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的共同影响。我国的资本市场投机性强,很多时候公司的股价并不是公司业绩基本面的反映,这样以股价或者净资产的高低决定激励对象的收益升值基础存在较大的风险,这种定价基础容易造成价值失真,股权激励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都存在较大的问题,这样股权激励就无法起到应有的长期激励效果。

另外,这种股市风险还会造成企业和经营层过多地支付了没必要的成本。由于股市的不确定性较大,这种不确定性容易造成股票的价格波动较大,致使企业的股票真实价值和价格不一致,在牛市的时候,企业有可能需要为高层支付高额的费用;在熊市的时候,期权的持有者到了规定的时间但是尚没有出售时股价就跌到了行权价之下,持有人就需要同时承担行权后的税收和股价下跌等损失。这种不确定性对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有风险。

(二)股权激励中实际操作存在的问题

这种问题主要有员工进退机制、员工购买股权的资金筹措、公司价值的评估等,由于国内的企业在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上考虑不周,容易出现一定的问题。

首先是员工作为股东进退机制的问题。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和员工是不断发生变化,在一些行业员工流动性较高的时候企业经常需要面临管理层变动、员工变动的问题。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离开公司的员工需要退出股份,新进的员工要持有相应的股份,但是在一些非上市公司中,这种进退机制较难理顺。一些公司的性质不同也会影响股东进出的设计,在具体的操作上会较为复杂,容易出现问题。

其次,我国企业的员工在行权的时候需要提供一定的财务支持,特别是在一些国有企业,难以以非现金的形式完成行权,企业员工难以实现行权也导致股权激励效果不明显。企业为了解决这种问题一般会采用借款融资的方式解决员工行权的难题,这种借款方式一般是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这就需要公司内部的股东同意,也需要银行的支持,如果缺少这些条件就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再次,公司价值的评估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和产权转化市场并不完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价值难以评估,很多公司是以净资产作为评价的标准,净资产的处理容易受到会计处理方法和其他人为的影响,从而不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长期价值,这样也就难以对经营者的业绩作出合理的评价。

当然,公司的股权激励本身是有很好的优势,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企业克服障碍,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好股权激励的优势,从而推动企业和经营者的良性互动,推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笔者以此为探讨对象,希望能够对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徐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及其倾向性选择――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初创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2篇

创建伊始,创业板被赋予了助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使命和中国资本市场转型“试验田”的重要职能。五年来,创业板市场规模迅速发展,市场基础制度持续完善,并培育了激励创业、崇尚创新的制度环境,形成了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社会基础和市场内生力量。

不可否认,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一直毁誉参半,“三高”、“造富”、“提款机”等标签始终未曾远离创业板市场。以稳妥方式推出创业板市场五年之后,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和中国经济的转型深入,旨在扶持中小型新兴企业的创业板在制度层面已力有不逮。

近年来,以互联网、高新技术等代表的新兴产业公司不断涌现,以其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等创新特质,带动、聚集全社会创新创业力量的形成,成为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

然而,中国资本市场目前的体系架构和制度设计更多地考虑了传统产业特点,对新兴产业的包容性不强。在准入门槛上,仍以历史盈利记录作为企业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硬性指标,使得新兴产业领域中一批具有较好盈利前景,但目前仍处于亏损阶段的互联网、高新技术企业难以获得创业板的支持。

今年以来,京东、新浪微博、去哪儿、途牛网、兰亭集势等一批中国互联网领域的优秀企业,一大批互联网企业远赴海外上市,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取得快速发展。特别是刚刚创出美国史上规模最大IPO的阿里巴巴赴美上市,对市场各方触动非常大。

深交所分管创业板市场的副总刘慧清在接受《财经》杂志专访时坦承,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企业已开始在部分领域站在国际领先的地位,出现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创新型公司,但资本市场的制度不足以对这些企业提供更大的支持与服务。创业板发展任务紧迫,需要各方积极推进创业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已具规模

创业板上市公司已经超过了400家,累计融资超过了2700亿元,创业板的总市值也已经超过了2.2万亿,占到深圳市场总市值的20%左右。

截至10月30日,创业板公司平均发行价格为29元/股,平均发行市盈率为52.57倍,日均换手率高达4.55%。创业板交投的活跃既源自机构投资者的深度参与,亦与其投资回报率较高有关。

截至2014年8月,机构投资者持有流通市值的份额从2009年的3.56%一路上涨至43.20%。另一方面,自2010年6月1日设立至2014年8月31日,创业板指数合计上涨42.45%,而同时A股几大指数均为负收益。

同时,创业板公司坚持较高的现金分红比。从2009年至2013年的五年间,创业板公司合计分红306.3亿元。

不过,创业板的发展一直伴随不少质疑的声音,主要集中在高估值及投资机构与高管人员的减持。

一位长期研究资本市场的人士称,创业板的“三高”本质就是估值高。其根源在于创业板发行节奏因人为控制导致股票的供求失衡,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放开新股发行的节奏,更有待于整个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推进。

而创业板的致富捷径令不少人将创业板视为“提款机”、“创富板”。截至10月23日,VC/PE机构通过创业板上市公司共实现519笔IPO退出,总计获得账面退出回报674.7亿元,平均账面回报率为8.67倍。今年以来,创业板共有299家公司发生重要股东二级市场交易,总变动方向为“减持”,减仓参考市值高达295.65亿元。

有观点提出,投资机构或企业高管的减持形成的资本多数仍会投入创新型中小企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此外,创业板的推出为股权投资提供了退出通道,带动了股权投资市场的快速发展。

根据权威部门统计,2000年,中国活跃的PE机构仅100家,其中多数是外资。2009年创业板启动后,国内创投、PE发展迅猛,目前活跃的PE、创投达到4789家,本土机构管理资金达到1.64万亿元,截至10月27日,397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中有136家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累计初始投资32.67亿元,本土创投逐渐成为创投主力军。

不过,由于市场估值体系的扭曲,IPO发行体制下以“市场化”名义上市的公司以民营中小型企业为主,在历经创业艰辛一旦上市后,通过减持高估值股票获得巨额财富的冲动难以抑制。创业人员对财富的追求本无可厚非,但这种财富的创造多半因为制度缺陷导致,市场制度的完善更显迫切。

一直以来,创业板以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为标杆,旨在更好地服务高科技行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不可否认,五年来创业板聚集了一批模式新颖、技术含量高、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公司,成为新兴产业资源配置的资本平台。但随着新股发行改革的停滞,创业板市场的发展遇到瓶颈,如果不在制度层面作出重大改变,创业板市场很可能错失中国经济转型的红利。 明确预期

今年以来,创业板相关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取消了业绩持续增长的要求,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标准,使创业板准入门槛更加切合创新企业的特点;设置了简明统一的再融资条件,并推出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公司并购重组制度,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制度,丰富并购重组的支付工具等。

但《财经》记者通过走访在审企业和潜在的拟上市公司发现,一大批新兴行业的企业因为无法得到明确的上市预期而陷入苦恼。

据深交所副总刘慧清介绍,在北京、深圳、浙江、江苏等新兴产业发达地区,很多企业在选择何地上市,何时能够上市等问题上得不到明确的预期,有的企业无奈转向海外市场,有的企业撤回A股上市申请,有的企业在徘徊观望。

除去以高科技公司为代表的这类创新企业无法满足上市财务门槛外,对于企业商业运作的实质性判断亦成为新型企业上市的一道障碍。

一家近期A股上会企业因为一项会计分录的处理不当被否,这一结果令业界大为惊讶。如果因为会计处理失当,可以责成企业进行调整,如此否决企业IPO申请,势必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针对企业自身运营管理的实质判断在IPO申请审理的过程中十分普遍,这与监管层确立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完全相悖。

据《财经》记者了解,海外部分交易所已经锁定在A股上市被否的企业,一旦这些企业IPO被否,境外交易所就立即向其伸出橄榄枝,明确半年后可在当地市场上市。

目前在A股排队上市的企业已达600家,按照目前的上市节奏,排队靠后的企业3年后能不能上市仍未可知。部分急需资金的企业选择将旗下资产分出一部分先到海外市场融资,另有部分企业干脆直接整体在海外上市。

刘慧清坦言,随着一大批优质企业海外上市,失去资源的不仅仅是交易所,投资者、中介机构,甚至对中国经济而言都是极大的损失。 专门层次

一直以来,定位于科技和互联网企业融资的创业板,迎接的互联网企业寥寥可数。

其主要障碍包括准入门槛与上市节奏。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创业板上市盈利条件虽然低于主板,但是两年连续盈利,并且累计盈利超过1000万元的门槛对于众多互联网企业而言确实太高。

互联网企业前期以积累用户和口碑为主,盈利平衡点被大大延后,但在盈利之前,又是企业最需要资金的时候。要市场还是要利润的两难选择并不容易,前者往往更代表互联网企业的长期利益,后者才是国内资本市场准入要求的。

此前选择在国内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大多不得不削足适履。比如正准备在国内上市的酒仙网,为了符合国内的门槛,公司策略上只能提前盈利,但实际上,“如果不考虑盈利问题,原本规模能够更大”。据悉,排队中的酒仙网甚至可能放弃排队,重新转向海外。

2014年5月,证监会两个办法,取消了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财务门槛修改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去掉了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以及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这是很大的改进,但仍无法适合互联网企业的特征。一般而言,互联网企业会先谋求更大的市场占有率、营收规模,而后才是盈利,所以造成互联网企业发展前期多数处于亏损,典型的如亚马逊。

8月1日,证监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会议提出,为了完善创业板制度,在创业板建立专门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

从制度层面消除了尚未盈利互联网企业上市的障碍,但专门层次的准入细则并未明确。

据接近深交所的人士告知,监管部门准备制定一个指引,针对一些发展前景好,急需资金,符合互联网公司特征的企业,制定单独的标准。

目前证监会可能从宏观上定义结合保荐机构核查列举的方式来解决互联网企业的定义,比如列举搜索类、网游类等企业属于互联网企业。另外可能推出的三条标准包括:营收规模达到1亿元,研发投入占营收一定比例,以及须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

对于前两条,就记者采访的多家互联网公司来说,较为认可。但是最后一条,“必须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争议最大。如果加上这条,目前没有几家互联网企业符合这三个标准。

着手准备在国内创业板上市的暴风影音副总王刚告诉《财经》记者,作为一家本土企业,在A股上市后,本身就能起到一定的广告效应,吸引国内用户,而且A股估值更高,流动性也好,本土企业对国内市场也更为熟悉。

亦有互联网企业持观望态度,担忧制度的改革不符合实际行业需要。深创投华北大区总经理刘纲说,专门层次的推出,需全面考虑互联网企业发展规律和经营现状,要对互联网企业的特点真正去理解,审核中增加包容性和灵活性,而不能以原来对制造业的理解来套新经济的模式。 机制突破

创业板市场的制度改革仅仅降低上市门槛仍显不足,还需其他一系列制度的配合。

科技创新型企业在IPO前,受制于规模、经营风险及轻资产属性等因素,间接融资渠道很少,其资金需求往往通过与创投等风险资本联姻(即入股)的方式来解决。而为弥补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的投资估值不当,创投等风险资本一般会与企业或其原股东签订对赌协议,保障自身权益。

中国缺乏有关对赌协议明确的成文法规范。司法实践中仅承认企业原股东与投资方签订的对赌协议,企业与投资方签订的对赌协议因涉嫌损害公司及其债权人利益而被判定无效。在IPO阶段,因对赌协议可能影响股权的稳定性,证券监管部门一般持否定态度,要求在上市前清理干净。

风险资本介入并支持企业初创期发展,是科技创新型企业IPO前社会投融资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也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孵化机制之一。而对赌协议是风险资本重要的风控措施,一概否定其合法性,会打击风险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积极性,加剧企业发展初期的投融资困境,也不利于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为此深交所刘慧清提出,有必要在IPO阶段有条件承认对赌协议的合法性,鼓励风险资本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早期发展,改善其初创期的投融资环境:一是承认企业原股东与风险资本之间对赌协议的有效性,在不涉及控制权可能变化的情况下,履行披露义务即可;二是研究对赌协议条款的负面清单,据此清理协议中有关优先分红权、优先清偿权等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条款内容;三是推动对赌协议司法解释的出台,尽早明确其法律依据。

早期的互联网企业,因其商业模式、技术等方面的新颖性,获得的创业资金大都来自海外,同时受制于我国ICP牌照对外资准入、境外返程投资等方面的限制,一般采用VIE架构。随着境内资本市场环境的改善,国内资金对互联网企业认可度的提升,不少互联网企业开始考虑回归A股上市,如启明星辰、二六三、朗玛信息等等。

但目前,VIE架构下企业经营时间和业绩的连续计算问题大大延缓了VIE架构企业的回归进程。在VIE架构下,境内公司经营实体将其大部分利润以服务费用等方式转移至境外上市主体,而获取利润的外商投资企业并不直接拥有实际运营的各要素,难以满足现行上市相关要求。因此,企业解除VIE架构后,至少需要运营2年-3年以上才有可能上市。如二六三于2006年解除VIE架构,但直到2010年下半年才实现A股上市。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创业板市场化改革措施的推进,如允许尚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政策落地,将会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VIE架构企业回归A股上市,并选择创业板作为的首选市场。

刘慧清介绍,创业板将积极研究解决VIE架构企业回归A股上市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包括允许连续计算VIE架构存续期间的经营时间,合并计算VIE架构下相关主体的业绩等,以加快VIE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的进程,增强创业板市场的包容性。

知识密集型的企业对核心人员实行股权激励或持股安排是提高员工归属感,增强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以创业板公司为例,截至2014年7月31日,已有170家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占比44%,其中已有36家公司推出多期股权激励计划,总规模已超过10亿份。股权激励已成为创业板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然而,中国资本市场现有股权激励的制度规定过于严格,给予市场主体的空间较小,约束太多,影响了这一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

尽管中国证监会2013年年底已放开了IPO前员工持股不得超过200人的限制,股份激励不再成为IPO障碍;但IPO审查中仍未放行成本更低、实施更为便捷的期权激励方式。

初创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3篇

(一)地勘单位中小企业以内部融资为主

地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划拨初始资金后,企业主要以内源资金为主,即通过追加资金或通过企业自身利润留存持续日常经营运转。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越来越多,单纯地通过内部留存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已难以付诸实现。

(二)地勘单位中小企业外部融资渠道单一

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市融资,发放债券以及金融机构借款。前两种融资方式较直接,但相应限制条款较多较严格,通常只有信誉高,发展优秀的大型企业才能实现。在目前的金融政策环境下,地勘单位的中小企业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来进行外部融资。目前银行贷款仍然以主管单位提供抵押物,信用担保为主,统一为下属企业向银行贷款,再将贷款资金进行分配。企业向银行直接贷款仍然难以操作。

(三)地勘单位中小企业获取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小

中小企业因自身发展的不稳定性,政府部门在经济政策及税收政策的制订上并无很大程度的倾向。地勘单位中部份新设立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政府在创新资金扶持上给予了一定的扶持,但是针对于企业整体资金需求量而言,仍然是杯水车薪。

二、新三板给地勘单位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机遇

中小企业要做大做强,首先要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而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可以抵押的实物资产有限,少有银行愿意接受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等形式的融资,中小企业一直缺少利用金融杠杆做大做强的平台。新三板的出现给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一)地勘单位中小企业满足新三板服务对象要求

2013年底,新三板方案突破国家高新区试点限制,扩容至所有符合新三板条件的企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为服务于非上市企业股权交易的“场外市场”,服务对象主要是创新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这类小微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但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这无疑为地勘单位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福音。

(二)有利于优化目前企业的股权结构

目前地勘单位各中小企业均存在股权过于集中,一股独大的现象,集权管理特征尤其明显,这无疑增加了企业未来经营管理的风险。通过新三板股权转让系统,将集中的股权分散,一方面获得社会中各种资源的有力支持,另一方面分散了风险,优化了公司股权结构。挂牌新三板,更易吸引风险战略投资者,获得资源和产业链优势,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三、新三板对地勘单位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利影响

(一)提升企业议价能力实现股份转让和增值

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股权结构明晰,股票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和定价机制,将会吸引风险投资及私募基金的关注,大幅增加企业定向增发的价格空间。对高端优秀人才实行股权激励成为可能,同时也解决了投资者退出渠道的问题。

(二)拓宽了融资渠道提高综合融资能力

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可以通过银行做股权质押贷款,弥补了传统企业银行信贷支持不足的局限,未来也可以发行可转债,优先股等,企业融资的渠道将大大拓宽。

(三)提升企业治理规范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挂牌新三板的企业,需要按照规定披露公司信息,同时企业在券商持续辅导下,将大大提升公司的合规运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能力。

(四)提升企业公众形象和认知度

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在向外披露信息的同时,打开了公众对企业了解的通道,提升企业知名度,提高企业品牌价值,也将创造出更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无形资产和衍生价值。

(五)获取通向主板市场快速通道的机会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四、新三板给地勘单位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风险

(一)控制权分散、流失风险

股份改制后的挂牌产易,股权的流动性大大增加,相应控制权的风散、流失风险亦增加。

(二)信息披露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加

企业挂牌新三板市场后,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需按规定进行公开披露,特别对于初创期企业,前期投资成本较大,盈利能力较弱,财务指标可能达不到理想值,这些信息将直接影响投资者对企业股票价值的评判,给管理者带来经营风险压力。

(三)企业持续维持成本增加

新三板挂牌成功,企业前期支付的整体中介费大约需要120-150万元左右,但是随之而来的持续督导的各项费用、合法经营、信息披露的成本,都将形成企业的持续成本支出。

五、地勘单位企业应认清自身形势,合理判断是否适宜新三板挂牌

地勘单位企业自身基础较薄弱,在面临机遇的同时,应充份评估各方面利弊,权衡得失,不要盲目为了挂牌而挂牌。目前而言,在满足新三板的准入条件,暂时不符合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之外,下列几类企业可能更适合新三板挂牌:

(一)初创期小企业

这一类企业,处于成长早期,规模小风险大,不易获得风险投资。但如果产品研发已取得成果,开始进入小规模生产,并具有一定市场认可度,如缺乏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可挂牌新三板,获取发展所需资金,吸引更多风投的关注,为后续发展打基础。

(二)有一定盈利能力却面临发展瓶颈的企业

这一类企业通常已经历若干年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目前存在着诸如内部管理,产品研发,市场覆盖率难以获得质的提升的困境,因不满足于现状,调整经营战略规划,为弥补自身资金不足,加快战略转型,摆脱现有困境,新三板市场挂牌将是有利的选择。

(三)具有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强的新兴企业

这一类企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新三板市场挂牌,将获得的充分的市场关注度,投资机构的参予将有助于激励企业的发展。

(四)预期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交易,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不足的企业

初创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 现状与对策

1、当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及存在的共性问题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是在传统财务管理基础上的扬弃发展,与封闭、事后、静态为主要特征的财务管理有很大差异,财务管理任一方面决策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关系重大,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却是许多民营企业的软肋。在现实运作中,尽管许多民营企业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其发展初期的经营业绩也不错,但最终还是陷入了种种困境,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落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行为不规范,从而导致财务管理混乱,使企业缺乏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从而导致经营决策的失误。

(1)民营企业管理者管理观念落后陈旧,财务管理意识不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民营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中小企业大多是以家庭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相当一部分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这类企业在建设初期就以情义代替规章制度,形成家族式的经营管理模式,文化素质整体不高,大部分民营企业主缺乏财务管理的意识,不具备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管理理念,往往以亲信主导财政大权,实质为管财、守财;素质相对较高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管理者,又普遍存在着长于技术而拙于管理的现象,企业的发展、壮大完全依靠过硬的生产技术和艰难的销售行为,付出与收益严重不配比,这些因素渐渐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在企业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或限制了企业发展壮大。

企业管理者忽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不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或者有制度而不严格执行,以人治为根本,致使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体制不协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记账”、“算账”上,会计核算极不规范。更为严重的是民营企业的财务主管人员大多也未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大部分民营企业由管理者本人的亲属担任会计、出纳,甚至出现出纳人员领导财务工作现象,管理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管理混乱无序、暗箱操作盛行、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而导致企业凝聚力丧失,具有先进管理、经营经验的人不能融入企业,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不高,导致企业发展缓慢,给财务工作埋下隐患。这些隐患的危害在创业初期尚不明显,但一旦进入资本化、规模化经营后,它们的影响力就会逐步扩大,在投资方面无可靠、可用的经济数据支撑,致使企业投资失误陷入经营困境,最终将导致企业走向衰退与没落。

(2)筹资渠道狭窄,融资能力不足,资金严重不足,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一个健康发展的企业不但要能充分利用好内部资金来源,还要能有效地从外部融入资金,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是企业快速成长、发展壮大的关键。我国的民营企业,其资金主要来自于自身的积累,金融机构贷款所占比例非常小,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8%左右,民营企业融资难、担保难仍然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最突出的问题。

首先,我国民营企业发展比较混乱,各种企业良莠不齐,商业欺诈、坑蒙拐骗、违约等行为时有发生,歇业倒闭的频率也比较快,存续发展的民营企业负债过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自身财务管理、核算不够规范、财务管理透明度差,企业不注重资信建设,这些都使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风险增大,社会也逐渐形成了对民营企业的偏见,造成了民营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距离,银企联系不强,企业资信往往达不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标准。

其次,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方面,证券市场准入门槛高,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来获得资金,从股权融资来看,作为企业发行股票上市的唯一市场,沪深交易所设置了很高的门槛,绝非一般中小企业能问津,这种发展向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方案,实际上只能解决部分的高风险、高回报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

最后,抵押和担保是金融机构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降低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不能满足抵押或担保要求也是民营企业不能获得银行贷款最常见的原因。由于我国民营企业规模较小,中小型民营企业缺乏足够的抵押能力,有些民营企业在特殊的成长背景下,土地、厂房、设备等产权不全,即使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也因为产权残缺而很难抵押以获得自己所需贷款。而且,估价担保抵押物价值的成本很高,估价抵押资产时昂贵的费用也增大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在我国,整个社会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民营企业的担保体系更是残缺,再加上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隐蔽性特征和产权不清的状况,银行放贷给民营企业的风险较大,造成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相当困难。

(3)盲目投资,投资活动缺乏科学决策依据

2010年初,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民营企业投资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引导。但我国民营企业老板扮演的角色往往是高级采购员、营销员、公关先生,而不是企业家、经理。在资金投放中,企业有盲目跟风的思想,往往在没有做好前期市场调查,投资财务经济分析及对未来风险预测及防范的情况下,主观决定投放方向和投放规模,造成决策失误。在投资中经常表现出轻率和违背经济规律的投资行为,缺乏科学决策依据,盲目追求多元化经营,只看到多元化经营所带来的分散风险作用和将企业规模做大的虚荣成就感,而忽略了企业扩张与其资金实力、投资效益、技术开发、市场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导致资产分散、风险增大。

(4)收益分配机制严重滞后

民营企业往往实行家族式管理,在初创发展时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与亲朋好友共患难,度难关,创家业。随着企业规模扩大,企业的创建人不能志同道合,二次创业意见相左,担心控制权旁落,排斥其他权益资本进入,拒绝在经营者、劳动者之间建立利益的分配关系。内部股权封闭逐渐暴露出许多矛盾与缺陷,所有者不仅要防范内部员工的“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甚至要防范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吞食,难以推行绩效考评、股权激励、价值管理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措施,企业发展效率低下。

2、改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引导民营企业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提高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首先,民营企业主应解放思想,着力提高管理素质,积极参加培训和考察,加强学习现代企业管理办法和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其次,可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概念,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模式对企业实行管理;最后,对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加大人力资本投资,积极进行员工培训与教育投资,进行高级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引进方面的投资等人力资源培育与引进措施,以先进的管理和经营理念建立一套适合企业发展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民营企业首先要明确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必要性,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来确立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遵循合法、有效、全面、适时原则、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运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及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方法,对企业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的会计控制,从而达到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转变观念,强化财务管理意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坚持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财务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地位和作用。保证规范的会计核算、透明的财务管理,树立民营企业的诚信文化理念,加强法律观念,重塑民营企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新形象。建立良好的银企互信,多渠道进行融资探索。测算各种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选择最适合企业当前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制定符合当前企业生存、发展的财务战略规划。

初创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5篇

一、单选题

1.我国多个五年计划(规划)中均提出要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首次提出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的是:

A.“八五计划”

B.“九五计划”

C.“十五计划”

D.“十一五规划”

2.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

C.《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是部门规章

D.《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规范性文件

3.下列收入中,来源于境内所得的是:

A.英国母公司技术总监乔治兼任境内子公司技术专家,未入境履行职务取得子公司支付的工资

B.居民张某在境内子公司工作取得由境外母公司发放的工资

C.居民李某从非洲分公司回国就职后取得非洲工作期间的奖金

D.居民王某将其拥有的一项发明授权某外国企业在境外使用取得使用费

4.关于财产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先后两次按照不同价格购买某企业股权,转让部分股权时按照“先进先出”法确定转让原值

B.徐某转让限售股取得收入8万元,不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始凭证,徐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6万元

C.孙某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确定其转让所得时应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确定转让原值

D.史某转让股权应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有关情况

5.甲公司2018年1月在新三板挂牌,2019年5月股东丁某转让原始股及挂牌后该原始股孳生的送、转股,股东陈某转让非原始股及其孳生的送、转股。关于上述股票转让行为涉税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A.股东丁某转让原始股孳生的送、转股取得的所得以股权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B.股东丁某转让原始股取得的所得向股票托管证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股东陈某转让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向甲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股东陈某转让非原始股孳生的送、转股取得的所得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2019年6月,小马以一项生物医药新品种投资入股到L公司(境内居民企业),交易对价全部为股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选择享受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

B.若选择享受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递延期间L公司在境内上市,小马持有的该股权转为限售股

C.若选择享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分期缴税期间小马转让部分股权取得的现金可暂不缴纳分期缴税未结清税款

D.若选择享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小马应以申请生物医药新品种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7.自然人刘某和乙公司各出资500万元成立了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甲。2017年1月,甲企业投资1000万元到初创科技型企业丙。2019年2月,刘某从甲企业分回收益600万元,假定当年其无综合所得和其他费用扣除项目。下列涉税业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A.刘某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为350万元

B.刘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80.95万元

C.刘某当年不足抵扣的投资额,不得结转至以后年度抵扣

D.甲企业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5年内不能变更

8.小赵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其受雇单位一栏中出现某某人力资源公司,小赵从未在该单位工作过。他进行异议申诉的途径是:

A.单位——申诉——曾经任职

B.单位——申诉——从未任职

C.单位——冒用处理——曾经任职

D.单位——冒用处理——从未任职

9.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外籍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和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D.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10.曾某是一家公司的营销主管,2018年12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当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外旅游,免交旅游费20000元,另外还取得3000元的福利卡一张。曾某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190元

B.720元

C.3390元

D.4995元

11.杨某为某个体工商户业主。2018年度该业户全年生产经营利润20万元,无纳税调整项目,已预缴个人所得税5690元,杨某无综合所得和其他经营所得。杨某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17500.75元

B.20200.45元

C.28591.25元

D.25200.25元

12.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下列信息不属于必填项目的是:

A.小王申请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其子女受教育阶段信息

B.小张申请继续教育附加扣除,其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信息

C.小秦申请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其首套房住房坐落地址

D.小冯申请住房租金附加扣除,其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13.下列关于企业重组中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有限公司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其自然人股东应就其所得缴纳税款

B.乙公司被甲公司合并,其自然人股东应就其所得缴纳税款

C.A公司以定向增发方式收购B公司股权,B公司自然人股东应就其所得缴纳税款

D.自然人在债务重组中,以低于债务原值的现金偿还债务应缴纳税款

14.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事项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代扣代缴非居民个人汤姆工资时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B.居民个人李某在甲、乙两地分别取得工资所得,李某应自行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C.张某从其经营的两家商店(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可汇总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D.非居民个人齐某在中国境内取得未扣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填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15.以下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的涉税业务,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正确的是:

A.吴女士领取单位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单独计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40元

B.陈先生提前5年退休,从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50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400元

C.杨女士依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补偿金32万元,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1340元

D.郑先生以60万元购买所在单位一套建造成本75万元的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3080元

16.2019年9月,甲公司(非国有企业)向税务机关递交了股权奖励递延纳税备案资料。该资料显示的部分情形中,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是:

A.激励对象为董事会决定的技术骨干

B.甲公司为我国境内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

C.甲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通过

D.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该股权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

17.按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下列关于部门与信息对应关系表述错误的是:

A.教育部门——有关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B.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C.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D.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18.无住所个人约翰为境内M公司总经理,同时在英国T公司任职。M公司、T公司每月分别支付其工资折合人民币2万元、3万元。假定约翰2019年在境内累计居住80天,11月在境内工作18天,在英国工作12天。不考虑税收协定,约翰11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954元

B.3590元

C.1590元

D.861.6元

19.某个人独资企业2019年全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成本费用7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广告费23万元、与家庭生活难以划分的费用10万元),可扣除的相关税费150万元。该企业投资者当年没有综合所得,201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20.4万元

B.17.6万元

C.16.9万元

D.16.2万元

20.某企业职工李某2019年1月取得工资2.3万元,个人按企业年金计划缴纳年金800元。李某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万元,该企业所在设区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4.8万元。如仅考虑基本减除费用,李某本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675.6元

B.516元

C.525.6元

D.2094元

21.居民个人李先生2019年全年取得工资200000元,6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从1月开始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缴纳“三险一金”2300元。若无其他扣除,其全年应纳税额为:

A.17560元

B.9320元

C.8720元

D.7680元

22.居民个人李某2019年取得工资收入30万元,稿酬1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10万元,劳务报酬5万元,缴纳“三险一金”6万元。本年度李某综合所得收入额为:

A.50万元

B.47.6万元

C.41.6万元

D.35.6万元

23.居民个人杜某2019年3月新入职A公司,6月首次向单位报送4岁女儿相关信息。7月A公司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杜某累计可扣除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

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

D.5000元

24.居民个人马某2019年3月取得上年度一次性奖金36500元,当月工资4500元。马某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其应纳税额是:

A.1080元

B.1095元

C.3440元

D.3890元

25.居民个人刘某2019年11月生病入院,假定其次年1月出院并结清费用,其支付的医疗费用符合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则该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时间是:

A.2019年11月

B.2020年1月

C.2020年3月至6月

D.2021年3月至6月

26.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该期限是:

A.季度终了后1个月内

B.季度终了后2个月内

C.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

D.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

27.居民个人洪某2019年5月底与任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400000元,其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月。洪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是:

A.7880元

B.15880元

C.19880元

D.63580元

28.居民个人孙某2019年2月受某公司邀请讲课4次,每次获取报酬4000元,该公司应预扣预缴其个人所得税税额是:

A.2560元

B.1790元

C.640元

D.320元

29.下列关于纳税人2019年领取符合规定年金的涉税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A.老冯按月领取的年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B.老金按月领取年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计算纳税

C.老张按季领取的年金全额适用月度税率计算纳税

D.老钱因出境定居一次性领取年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计算纳税

30.非居民个人迈克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其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是:

A.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

B.取得所得的季度终了15日内

C.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D.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

31.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个人所得税APP端(WEB端)注册码的发放渠道是:

A.APP端

B.WEB端

C.税务局端

D.扣缴客户端

32.外籍个人约翰办理自然人实名认证时,下列证件中不能用于实名认证的是:

A.外国护照

B.外国人出入境证

C.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D.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判断居民个人为某公司在职员工的字段是:

A.人员状态

B.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及离职日期

C.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及人员状态

D.任职受雇从业日期、离职日期及人员状态

3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判定自然人身份的四要素是:

A.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

B.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银行账号

C.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国籍(地区)、姓名

D.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国籍(地区)、银行账号

35.自然人在个人所得税APP端办理业务时,可对有疑问的信息发起申诉。以下不属于可以发起申诉的事项是:

A.收入纳税明细

B.任职受雇信息

C.授权办税信息

D.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6.因对某条工资收入数据有异议,居民个人张某在个人所得税APP端进行了申诉。关于该条数据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条数据从收入列表里消失,仍计入汇缴申报应税所得

B.该条数据从收入列表里消失,暂不计入汇缴申报应税所得

C.该条数据仍在收入列表里,但颜色变灰,暂不计入汇缴申报应税所得

D.该条数据仍在收入列表里,且颜色不变,暂不计入汇缴申报应税所得

37.A公司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扣款后,因系统提示“缴款状态不明、请确认账户是否成功,如未成功,请稍后重试”,需税务机关在税务局端操作的模块是:

A.申报作废(ITS)

B.申报错误更正(ITS)

C.单笔交易处理(ITS)

D.银行端、POS机缴税凭证处理

38.关于自然人并档的后续影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并档案的纳税人识别号继续有效

B.主档案及被并档案下的纳税记录分别显示

C.主档案纳税人识别号可以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D.被并档案下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带到主档案下

39.关于税务机关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送达电子税务文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向赵某送达电子《阻止出境决定书》

B.向钱某送达电子《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C.向孙某送达电子《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D.向李某送达电子《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

40.某个体工商户2019年适用核定征收方式,应税所得率为10%,本年度取得收入30万元,通过市教育局向教育事业捐赠2万元。假设无其他所得项目,其2019年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是:

A.500元

B.1050元

C.1400元

D.1500元

41.居民个人李某2019年度工资收入13万元,稿酬收入2万元,个人缴纳三险一金2.6万元,10月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款3万元,无其他所得和扣除项目。李某年度汇算时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

A.13200元

B.16560元

C.30000元

D.55200元

42.郑某2019年度取得工资收入12万元,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6万元。年底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5万元,其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

A.20.36 万元

B.15.36 万元

C.23 万元

D.18万元

二、多选题

1.王教授2019年10月出席国内某教育峰会作主题演讲。以下与王教授有关的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有:

A.作主题演讲取得主办方支付的报酬2万元

B.将演讲内容在报刊上发表取得收入0.2万元

C.因发行教育演讲视频光盘取得收入5万元

D.取得某网站因侵权播放其视频支付的赔偿金2万元

E.粉丝将王教授亲笔签名文字手稿拍卖取得收入5万元

2.孙某2018年8月发生如下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以自有房产投资入股甲公司获得股票20万股;以其个人所有的某专利技术入股乙公司获得股票10万股。关于孙某上述投资行为的涉税处理正确的有:

A.对投资甲公司的行为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B.对投资甲公司的行为一次性纳税有困难的,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在2023年8月前分期缴纳

C.孙某2019年1月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万股,获得的现金应按比例优先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D.对投资乙公司的行为,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

E.对投资乙公司的行为,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在5个纳税年度内分期纳税

3.蒋某所在A公司对蒋某以股票期权进行股权激励,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若A公司是上市公司,蒋某取得股票期权时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

B.若A公司是上市公司,蒋某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C.若A公司是上市公司,蒋某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可以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D.若A公司是新三板挂牌公司,蒋某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参照上市公司执行

E.若A公司是非上市公司,也非新三板挂牌公司,蒋某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可以选择递延纳税

4.张某投资某合伙创投企业,出资占比20%,合伙协议约定张某的分配比例为25%,该企业设立基金A、B。2019年,基金A、B分别取得股权转让所得100万元、-300万元以及股息红利所得20万元、10万元,企业其他支出100万元。对上述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若合伙企业选择单一基金核算,张某从A基金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万元

B.若合伙企业选择单一基金核算,张某从B基金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C.若合伙企业选择单一基金核算,B基金的股权转让所得小于零的部分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

D.若合伙企业选择年度整体核算,张某2019年在该创投企业无所得,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E.若合伙企业选择年度整体核算,合伙企业年度亏损准予按有关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

5.2005年,魏某购入非上市A公司股票10万股,价款20万元。2009年12月,A公司股票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当日开盘价10元、收盘价13元。2018年12月,魏某购入A公司流通股10万股,每股14元。2019年1月,魏某将持有的A公司10万股转让,每股12元。不考虑其他税费,以下涉税处理正确的有:

A.魏某转让的股票,按加权平均法计算股票原值,每股8元

B.魏某转让股票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C.扣缴义务人计算预扣预缴魏某个人所得税税额为22.1万元

D.魏某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为20万元,并按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E.证券机构应在2019年2月15日前,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

6.自然人张某及亲属2019年发生若干房屋转让、赠与事项,以下属于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有:

A.张某因父亲去世依法继承一套房产

B.张某姐姐因放弃继承得到张某现金补偿

C.张某妹妹将自有房产赠与张某的儿子

D.张某将自购房产无偿赠与自己的儿子

E.张某在离婚以后转让离婚析产的房产

7.位于甲省的A建筑公司在乙省B市有一建筑工程。关于该建筑项目有关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A公司派往乙省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乙省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A公司预扣,并向B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B.A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往乙省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A公司预扣,并向B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C.A公司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B市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D.A公司已经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B市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E.甲省税务机关需要掌握B市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B市税务机关应及时提供

8.张某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经常居住地为天津市,在河北省经营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甲。以下关于张某2019年经营甲企业有关事项的涉税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A.8月份,转让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的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B.10月份,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向创新企业在境内的存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C.12月份,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应在天津市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

D.办理甲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时,应在河北省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E.取得境外所得,可在北京、天津、河北任选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9.S国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并生效,协定约定了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比例上限,但没有董事费条款。S国居民乔丹在我国境内无住所,2019年境外母公司任命其担任境内子公司某职务。下列关于乔丹纳税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有:

A.若乔丹担任境内子公司总经理,即使乔丹没有来我国境内履职,乔丹也须就境内子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在我国纳税

B.若乔丹担任境内子公司总经理,来华履职,当年居住天数100天,乔丹取得的境外所得由境内支付的部分须在我国纳税

C.若乔丹为子公司一般技术人员,未来华履职,通过网络开展工作,乔丹无须就境内子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在我国纳税

D.若乔丹为子公司一般技术人员,来华履职,当年居住及停留天数超过183天,乔丹仅就境内所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E.若乔丹当年居住天数超过183天,在境内取得特许权使用费,乔丹可以不将特许权使用费并入综合所得

10.A县居民刘先生在B县经营一家合伙企业甲,因业务需要到境外开展经营,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关于开具该证明的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A.刘先生应作为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B.甲企业应作为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C.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D.A县税务局为受理开具《税收居民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

E.B县税务局为受理开具《税收居民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

11.国务院常务会议11月20日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出部署。税务总局王军局长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应做好的主要工作包括:

A.简化汇算清缴办税流程

B.优化汇算清缴纳税服务

C.广泛深入开展汇算清缴政策宣传

D.应保持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长期不变

E.做好做细免除中低收入人群汇缴补税义务工作

12.近期,税务总局提出了各级税务机关应抓紧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工作。这些工作包括:

A.紧盯扣缴申报质量管理等重点工作

B.无需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模拟工作

C.全力做好宣传引导、服务咨询的准备工作

D.制定切实管用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案

E.抓紧做好税务干部全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培训

13.居民个人李某的母亲2019年满65岁。下列关于李某申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正确的有:

A.李某为非独生子女,约定分摊每月1200元

B.李某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C.李某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

D.李某为非独生子女,其可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

E.李某为非独生子女,其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14.刘某和金某夫妇婚前均未购房,2019年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下列关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正确的有:

A.刘某和金某可以同时扣除

B.刘某和金某约定,由刘某扣除

C.若贷款人是金某,只能由其扣除

D.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实际享受扣除后,扣除方式不得变更

15.A公司员工宁某取得的下列各项收入中,不属于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A.实报实销的差旅费补贴

B.按规定发放的托儿补助费

C.按规定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

D.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给职工的补贴

E.公司发放的优秀员工绩效考核奖励

16.居民个人尹某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渠道包括:

A.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填报

B.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C.自行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填报

D.通过12366热线转主管税务机关填报

E.提交给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填报

17.香港居民梁某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在办税服务厅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时,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

A.性别

B.籍贯

C.出生日期

D.首次入境时间

E.港澳居民通行证号码

18.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成功后,其预扣税款的缴库渠道包括:

A.可由扣缴单位办税人员前往大厅缴款

B.可由居民个人通过自己的银行卡缴款

C.可由扣缴单位通过银行端查询缴纳税款

D.可登录客户端通过企业签订的三方协议缴款

E.可登录WEB端通过个人签订的三方协议缴款

19.在某些情形下,居民个人朴某需要在2019年12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端操作处理后,才可一键确认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些情形包括:

A.同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重复采集

B.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在有效期内

C.已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单位离职

D.同时存在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

E.同一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指定了不同扣缴义务人

20.自然人选择除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类型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后,可作为账号登录的有:

A.中文名

B.英文名

C.登录名

D.手机号码

E.电子邮箱

21.A公司因相关人员忘记本单位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需要重置密码,则该公司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重置密码的途径有:

A.由办税员登录APP端,在“办税权限管理”重置

B.由法人代表登录WEB端,在“办税权限管理”重置

C.由财务负责人登录WEB端,在“办税权限管理”重置

D.由财务负责人登录APP端,在“办税权限管理”重置

E.通过税务局端“个税代扣代缴申报密码发放(ITS)”重置

三、判断题

1.因股权分置改革,A公司代张某持有原由其个人出资的限售股。2019年依法院判决,A公司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其代持的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张某名下,上述情形应视同个人转让限售股。

2.林某2019年9月以A市一栋写字楼投资B市某企业,获得该企业20%的股权和100万现金,该笔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应由林某向B市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3.居民个人陈某于2019年5月1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了入职手续。试用期结束后,A公司在2019年8月1日向其一次性发放入职以来工资1.8万元。在计算预扣预缴税款时,陈某可在税前享受的基本减除费用为2万元。

4.李某为甲企业员工,2019年每月工资收入15000元,符合扣除标准的“三险一金”为2000元/月。2019年1月,甲企业统一为员工购买了每人每年3000元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如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1月应预扣预缴李某个人所得税为330元。

5.内地个人投资者张某通过基金互认从香港某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该基金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该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居民个人张某于2019年9月入职A公司,10月份取得首笔工资,A公司应当按照张某提供的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在实际支付所得时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7.律师丁某在A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2019年1月从A事务所取得兼职工资8000元,A事务所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240元。

8.个人投资者罗某和A公司各收购B公司50%股权后,B公司将盈余积累转增股本。如罗某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则对罗某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9.2019年3月,A合伙创投企业以1000万元现金直接投资于B企业(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A企业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备案手续,并报送《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10.无住所英国人詹姆斯2019年1月1日受聘到中国境内工作,2019年2月1日回国探亲离境,2019年3月1日下午再次入境工作,2019年8月1日上午离境到美国工作。假设其2019年12月30日再次入境中国并不再离开,则詹姆斯2019年度为我国居民个人。

11.非居民个人大卫2019年度在中国境内同时为A公司、B公司提供设计服务,但两公司均未扣缴其税款。大卫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分别向A公司和B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12.张某于2019年6月转让一套自有经济适用房,其支付的该住房装修费用,可以在房屋原值15%的最高限额内扣除。

13.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预扣预缴年度次年起保存五年。

14.王某参加某空调专卖店购物活动,因购物满4000元获得消费券500元和100元非现金网络红包,并获得一次性抽奖机会,抽得厂家自产空调一台,成本价1500元,同期市场价格2000元。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元。

15.2019年5月,甲公司从公司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对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赵某现金奖励10万元,可减按50%计入赵某当月工资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16.保险营销员李某2019年1月取得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1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可扣除的展业成本为2000元。

17.2019年9月,英国人欧文与境内A企业签订任职协议。根据中英税收协定,欧文如需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办理自行申报,A企业代扣代缴税款时暂不考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18.A创投基金2019年度选择按照单一投资基金核算,该基金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填写《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为其个人合伙人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19.李某2019年度无工资收入,取得稿酬收入30000元、劳务报酬10000元,全年符合规定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0元。李某可在预扣预缴环节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子女教育支出相关信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0.居民个人张某在A上市公司就职,2018年1月因表现突出被授予限制性股票。2019年1月第一批股票解禁,取得股权激励所得12万元;2019年10月第二批股票解禁,取得股权激励所得25万元。2019年度张某应就股权激励缴纳个人所得税42560元。

21.居民个人武某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并需要补税的,可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转账方式缴纳。

22.居民个人李某为A公司员工,李某如需办理汇算清缴,可选择自行办理,也可以选择由A公司代为办理,但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办理。

23.居民个人方某选择由其任职的甲公司代办汇算清缴,方某应及时提供本人除甲公司以外的2019年度其他各项所得的收入信息。

24.居民个人袁某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并申请退税,可提供其在澳门开设的银行账户获取退税。

25.居民个人周某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其2019年度在深圳某公司任职,年终周某可以选择在北京或深圳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26.居民个人林某2019年度仅取得劳务报酬100000元,年内缴纳的符合条件的“三险一金”12000元,当年无其他综合所得。如林某申请退税,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7.居民个人钱某如需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28.2019年6月,居民个人张某为A公司提供设计服务获得劳务报酬5000元,A公司未扣缴税款,张某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内办理自行申报。

29.居民个人徐某年度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不超过400元,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30.2019年,居民个人俞某一家三口发生的符合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医疗费用分别为:本人10000元,妻子20000元,未成年女儿30000元。假设全部由俞某申报扣除,则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20000元。

31.英国公民詹姆斯于2019年3月1日入境,并与A公司签订3个月的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延期至12月15日离境且预计不再入境,则其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

32.居民个人宋某2018年起在B公司工作,2019年3月离职,10月重回B公司就业,则B公司11月份预扣预缴宋某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累计减除费用为2.5万元。

33.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以前年度如有欠税的,应一并在汇缴时结清。

34.非居民个人汤姆2019年12月取得一笔劳务报酬800元,则汤姆当月就该笔劳务报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5.居民个人佟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兼任控股子公司董事。子公司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佟某的个人所得税。

36.居民个人马某需要查询2019年度劳务报酬收入信息,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2019年度”—“劳务报酬”进行查询。

37.居民个人李某选择简易申报方式办理2019年度汇算,可自行手工填写纳税数据后进行申报。

38.居民个人齐某2019年度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3万元,劳务报酬3万元,稿酬1万元,已预缴税款,齐某可以通过简易申报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39.居民个人叶某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正确,如其2020年继续享受相关扣除,由系统自动推送或经叶某在2019年12月确认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均可在2020年度生效。

40.居民个人钟某选择由其任职的A公司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后,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则钟某应要求A公司为其办理更正申报,不得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41.居民个人梁某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或修改其任职的A公司已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任职受雇信息。

42.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可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进行修改和作废。

43.居民个人陈某如需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时享受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由扣缴义务人在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44.若居民个人肖某2020年从两家企业取得工资,3月发生两笔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则肖某可以分别在两家企业扣除上述捐赠支出。

45.A单位开通汇总申报后,将影响该单位的明细数据申报,明细数据不能按照原来的方式直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