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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业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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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业务现状

商业银行业务现状范文第1篇

【关键词】私人银行 发展现状 对策

在美国,所谓私人银行业务,就是向拥有高净资产的私人客户个别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包括接受存款、贷款、个人信托、遗嘱处理、资金转移、开立转付账户、在外国银行开立账户,以及其他不向一般公众普遍提供的金融服务。然而,真正的私人银行业务不仅有资产组合管理和财富管理,还包括防范经济、政治风险的资产保护。这就意味着,如果政府不充分尊重银行私密,私人银行业务就难以开展。因此,私人银行业务并不是随处可以开展的。根据国际银行业开展私人银行服务的实践,笔者认为,所谓私人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面向社会富裕人士提供的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的专业化一揽子高层次金融服务。

一 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现状

近几年,各中资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高端客户的私人银行业务对其经营利润和自身长远发展的重要性,从2007年开始,国内商业银行在贵宾理财业务的基础上相继推出了自己的私人银行业务。

2007年3月,中国银行与其战略投资者苏格兰皇家银行合作,在北京、上海两地设立私人银行部,准入标准为100万美元。2007年8月,招商银行私人银行深圳中心正式开业,准入标准设为1000万元人民币。招行私人银行把服务团队形容为“1+N”,1是指专业稳定的一对一客户经理,而N是指私人银行高级经理与招商银行的全部资源,随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2008年2月,交通银行设立私人银行业务管理中心开始涉足私人银行业务。2008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门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行。这标志着中国最大的商业

拉开了向私人银行业务进军的序幕,2008年7月,建设银行也推出了自己的私人银行业务。另外,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也都在积极筹划私人银行服务。

但是面对拥有四百多年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史的外资银行,中资银行在私人银行业务开展方面仍显薄弱。

二 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基于中国近十几年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和乐观预期,以及不断增加的富裕人口基数,国内外各大知名银行纷纷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业务,而我国私人银行正处于由零售业务向私人银行业务过渡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和困难。阻碍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因素主要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

1.外部环境制约因素

第一,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的制约。由于中国严格的分业经营金融体制和资本管制制度,在岸业务尚无法直接进行资产管理,并因为增加委托、环节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和风险的上升。以商业银行体系内的私人银行业务为例,由于不能直接进行投资资产管理,凡涉及资产管理类的产品都需要借助信托公司通道,同时聘请具有相应资产管理经验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作为投资顾问进行各种资产类别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作为直接面对客户的机构,其固有的严谨的风险管理文化难免与合作方产生不同程度的沟通障碍,进而影响产品管理流程上的衔接。

第二,严格的外汇管制。私人银行业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全球化配置资产,既可以在全球范围设计产品,同时也是规避金融风险的需要。虽然我国已经放松了个人项目下的外汇管理,但是为了我国处于稳定本币汇率,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的投机性资本流动,减少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维护本国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等方面考虑,现实行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政策,对居民使用外汇及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业务实行相对严格的控制,这就限制了私人财富在国际上自由投资,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使得我国的私人银行业务无法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进行资源配置,无法分散风险,严重阻碍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

第三,个人信用评估系统尚不健全。国家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系统,没有全社会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银行间信息无法共享。这些造成银行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过程中难以对借款人信用的真实情况做出准确的判断。银行在

受理客户申请,到调查、签合同、办理公证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人力和物力,这大大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

第四,缺乏明确的监管政策。迄今为止,监管部门尚未出台系统的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条例或业务指引。仅在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在“综合理财服务”的框架之下提及私人银行业务的定义、客户对象,但未最终形成正式文件。这对现阶段私人银行业务的产品开发、服务开发、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方面,难免造成一些困惑。因此,为了境内私人银行业务的长期健康开展,还需明确监管层面的约束和支持。

2.银行内部制约因素

商业银行业务现状范文第2篇

为避免国内经济受到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引发了全球的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我国采取了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社会信用总额扩展迅速,各家商业银行积极扩大信贷规模,积极发放信贷。当然随着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这也造成了我国市场流动性泛滥,CPI指数一直保持高位,引起社会对通胀的担忧。为控制经济过热,央行通过准备金手段收紧流动性,并采取了信贷规模窗口指导,限制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

由于历史及体制原因,我国商业银行的利差收入在总收入的占比非常高。根据2011年各上市商业银行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显示,各家上市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比仍然很高,基本保持在2/3以上。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我国间接融资总额减少和存贷款利差的缩小,都会导致以利差收入为主的国内商业银行在盈利方面面临着重大考验。

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各家商业银行日益加强了对中间业务的重视程度。而在中间业务中,投资银行业务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一般来说,投资银行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人才、资源、技术等优势,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投融资决策的服务。这也是国内商业银行在分业经营体制下,尝试开展的新型业务,目前除了尚不能开展交易所市场的证券承销(IPO)、经纪和交易等券商类业务外,已涉及银行间市场承销经纪与交易、重组并购、财务顾问、结构化融资与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投融资顾问等多数投资银行业务。近年来,随着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扩大,投资银行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重要领域。

深圳作为一个改革开放的窗口,其金融总量一直保持在国内大中城市的前列,金融各行业发展势头非常良好,金融市场交易活跃,而且金融资产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而××银行深圳分行作为××银行总行的直属分行,一直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改进服务、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并加强业务风险管理。

一、以××银行深圳分行为例,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现状

商业银行主要中间业务包括结算业务、投资银行、理财业务、业务、外汇业务、银行卡、担保业务、电子银行、托管业务、养老金、凭证工本费等十几项,因各行所处经济环境、客户特点等不同,各行的中间业务的不同项目的比重有所不同。

2011年根据该行具体特点和授权,深圳××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包括如下两大类:一类是基础类投行业务,包括常年财务顾问、信息一点通、评级顾问、资信服务、一般投融资顾问等;另一类是品牌类投行业务,包括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主理业务)、短融、中票、并购重组、理财委托贷款、财产收益权理财业务、股票收益权理财业务等。

为协调和统筹该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分行下辖投行部,负责全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拓展、业务指导、辅助审查、协调各单位等职能。

在2011年,该行投行业务收入占比在所有业务板块中排名第一位。而在投行业务收入中,基础类投行业务占比47%、理财推荐类29%、股权融资14%、并购重组5%、其他5%。

尽管投行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但是辖属各支行投行业务发展仍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其中收入金额前两名支行的投行收入占全部支行收入的30%,前七名支行的投行收入占全部支行收入的60%,而且仍有部分支行未发生任何投行业务。

该行投行部人员不超过15人,负责全行28个一级支行、120多个二级支行的业务指导和营销推动。

二、当前投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一)投行业务尤其是基础类投行业务基本上由银行资产业务转化而来,往往无切实有效的投行服务

一般情况下,银行提供的投行业务尤其是基础类投行业务大部分是由银行贷款业务所转化或带来的,主要方式是将贷款综合收益率与贷款利息的差额部分作为投行中间业务收取。比如审批一笔贷款3亿元,5年期,综合收益率(即客户支付的总成本)为同期同档次利率上浮30%,但是在签订的借款合同上的贷款利率仅为同期同档次利率上浮10%,那么综合收益率和贷款利率的差额部分往往可以纳入投行中间业务予以收取,尽管2012年2月份国家出台规定,要求银行表内贷款不能附加收费,但是银行往往通过其他渠道予以解决。

这样就造成了部分投行中间业务的收取并非独立的,而这些投行业务既不是独立的服务项目,也没有相关服务方案,更没有真实提供任何投行服务。

(二)投行业务设置较为简单,无创新权限,个性化服务不足

一般情况下,为控制风险,各商业银行的投行部门的产品设计及其创新权限仅限于总行,并没有转授权至一级分行或直属分行,所以其提供的服务品种大部分为标准化服务,业务设置非常简单,各省行或直属行只需要按照总行的设计成果予以营销即可,如果有需要变通的,往往需要与总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这样不可避免的出现沟通效率很差的问题。

另外,由于是标准化服务,所以其很多产品无法针对客户个性化特点来制定个性化服务,以满足客户需要。

(三)投行业务授权不足,人员配备捉襟见肘

根据现有授权,分行仅有办理业务的职能,而无相应审批职能。几乎所有业务均需要分行乃至总行相关部门的审批。

以××银行深圳分行为例,该分行共有28个一级支行,辖属120多个二级支行网点,而投行部所有员工总共不超过15个(含总经理及内务工作人员),而由于投行业务种类较为分散,而且需要与总分行的各部门进行沟通,工作较为繁杂,人力不足势必影响业务的办理,也已经成为制约投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发展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思路

(一)银行应提供切实有用的投行服务,以基础类投行业务为切入点,巩固和竞争优质信贷客户

我国商业银行应提高业务创新意识,并积极采用个性化服务,为企业提供真实有用的投资银行服务,并使得该服务能对客户带来好处。

我国商业银行应依托客户、信息及渠道优势,大力发展基础类投行业务,比如信息类服务,财务顾问等等。

信贷客户方面,应继续挖掘信贷客户资源,尤其是要认真思考服务的内容、效果等因素,切实提供满足客户需要的投行业务。

各行不要仅限于银行自身的信贷资源,而应该充分挖掘所有客户的需求,利用自身优势,为客户尤其是无贷户提供有用的信息资讯或服务。

根据现阶段信贷规模偏紧的特点,投行部门也应该以此为契机,配合分行贷款规模资源的经营思路,通过提供相应的投行服务适当提高该行融资服务的议价能力,并降低贷款被他行置换的可能性。

(二)持续创新、打造品牌投行业务,深化公司与投行业务互动发展

该行品牌类业务包括包括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主理业务)、短融、中票、并购重组、理财委托贷款、财产收益权理财业务、股票收益权理财业务等等业务,在当今信贷紧缩,客户融资需求不能通过信贷渠道有效解决的情况下,重点做好相应投行业务,真正有效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例如对于有授信额度但是无规模可放的情况,积极采取理财委托贷款予以解决融资规模;对于拥有能带来现金流或收益的资产的客户,可以通过投行部门的设计,将表内贷款业务包装成财产收益权或股票收益权理财业务;对于暂时无有效资产或有效担保、但发展前景非常好的企业,可通过股权投资基金主理银行业务或股权融资等方式加以解决,等等。

再例如,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优秀企业通过并购实现跨越式增长,国内和跨境并购市场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并购市场已披露案例的交易完成规模从2006年的1434.8亿元上升至2010年的6921.52亿元,市场的迅猛发展为商业银行并购重组顾问业务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各行要认清形势,大力发展该项投行业务。

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投行业务的先导作用,首先通过投行业务可以阶段性满足客户融资需求,为银行公司业务的后续营销打好基础。而且可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主动将其他基础类投行业务加以运用,并在充分了解信贷政策和信贷规模情况的基础上,实现投行业务和公司业务的良性互动。

(三)加强投行团队建设,实现投行营销模式转型

首先应持续加强投行团队建设,可以通过增加人员或者发动支行人员积极参加资格认证,尤其要引导拥有企业理财师资格的人员积极投入到分支行投行业务的营销和办理工作中。以XX银行深圳分行为例,已经拥有48名一级企业理财师、8名二级企业理财师和9名高级企业理财师,但是大都是其他岗位的员工,该行应从中挖掘优秀人员充实到投行服务团队中,或者引导他们在自身岗位上适当履行投行业务的营销和办理职责。

同时应该在实际工作中做好投行业务和产品的培训和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提高投行业务从业人员的营销意识和服务能力,确保投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和再创佳绩。

(四)加强引导和监管,防范投行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投行业务是目前商业银行发展最快、创新最为活跃的业务,也是监管机构、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所以各商业银行应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商业银行不规范经营的规定执行,认真处理好投行业务收入增长迅速与规范经营的关系,认真落实“依法合规、服务匹配、协议完备、客户自愿”的原则,尤其是要保证收费与服务相匹配,让客户觉得物有所值,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提供服务的行为。

业务办理中要认真落实各种要求,认真做到每笔业务有方案、每个方案有项目、每个项目有内容、每项服务有记录。

终上所述,尽管现在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较为迅速,但是也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只要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客户三方共同做好协调,一定会将该业务发展的更好。

参考文献:

[1]田瑞璋: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尹毅飞: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重点研究.金融论坛,2004.12

[3]常怀宇: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问题探析.福建金融,2005.9

[4]王文利:关于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趋势分析.商业时代,2007.6

[5]程丽芬: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研究.财经界.2007年第9期,P70-71。

[6]任壮: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依据和模式.经营管理,2005(4)

[7]尹毅飞: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重点研究.金融论坛;2004年12期

[8]李丽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选择.北方经贸;2004年09期

商业银行业务现状范文第3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中间业务 现状 对策

根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定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商业银行以中间人的身份开展这项业务,不占用或占用很少自有资金,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同时业务活动不形成表内资产和负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具体包括以下九大类:支付结算类、银行卡业务、担保类、类、承诺类、交易类、咨询顾问类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其他类等。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是衡量银行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从世界范围来看,中间业务取代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成为商业银行首要利润来源是大势所趋。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展以及民众金融意识的增强,民众和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得到了极大地拓宽,脱媒现象日益严重;在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国际化和国家加强对金融监管的大背景下,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大量成立,加剧了银行业的同业竞争,影响了银行业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收益的增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推动商业银行业务从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向中间业务为主的经营转型,必将达到提升业务层次,提高盈利能力,分散银行经营风险的效果。同时,中间业务的发展所带来的银行业务种类的增多,服务质量的改善必然有助于维护银行和客户的关系,进而有利于开拓新的市场和开发新的客户。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的现状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所取得的成绩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近几年得到迅猛发展。首先,中间业务的净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比例提高迅速,例如,工商银行的该比例由2005年的6.49%提高到2010年上半年的20.30%;中国银行的该比例由7.97%提高到21.28%;建设银行的该比例由6.57%提高到21.94%。其次,在业务量增加的同时,中间业务的结构层次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如下表所示,以建设银行为例,建行改变了以往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结算、清算及收付和银行卡等传统业务的状况,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中间业务量有超越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中间业务量的趋势,最近五年中,顾问和咨询已经成为最主要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结算与清算业务逐渐趋于次要地位(表1)。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取得了重大成绩,但仍存在较大不足。

首先,中间业务结构层次低、品种少。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有800多种,与发达国家两万多种中间业务产品相比仍显不足;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咨询类、代客理财类和担保承诺类等高附加值中间业务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占据主要地位的仍然是诸如结算与清算、代收代付、银行卡等劳动密集型业务,而能够体现其技术、人才、信息和资金优势的信托、投资银行、证券等业务却较少涉及或者完全不涉及。

其次,仍存在中间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低从而拉低银行总体盈利能力的问题。发达国家如德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到总收入的60%左右,而美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所创造的利润更是占到总利润的80%,从投入产出角度分析,考虑到中间业务开展的低成本优势,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严重拉低了银行的盈利能力。

存在以上不足,具体分析有以下原因:

1.金融监管中的非市场因素限制中间业务发展

首先,当今世界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潮流,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在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下,通过混业经营的模式,开发出了多种跨领域、多元化的中间业务产品,更好地适应了市场需求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银行的盈利能力,使中间业务真正获得了与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同等重要的地位。我国银行业由于长期受到分业经营政策的限制,自主性、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受到了极大地限制,虽然严厉的金融监管政策有利于经济的稳定运行,但由此而造成的效率损失也是巨大的。我国银行业在分业经营政策的限制下,难以针对市场需求进行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中间业务发展受到严重抑制,呈现出品种少、层次低、收益少和供求结构错位的现象。其次,政府机构在利率和汇率形成机制中占据主要位置,市场因素居于次要地位。这种定价方式限制了市场对价格的发现能力,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和市场的繁荣。

2.部分银行员工和客户中间业务观念落后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中长期存在的存贷款业务比重过大所形成的路径依赖使部分银行工作人员还没有在观念上将中间业务放到与存贷款业务同等的高度上。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将中间业务看做是存贷款业务的附属业务,甚至为了开拓存贷款业务而采取在中间业务范围内的恶性无序竞争。其次,由于在过去某些中间业务在刚开始开展时不收取费用(如银行卡业务在刚开始开展时不收取年费),这就导致部分客户认为部分中间业务产品应该免费提供。但随着中间业务种类和业务量的增加,银行不可能再提供完全免费的中间业务产品,因为这不利于客户获得优质的服务。合理的手续费和佣金可以促使银行创新产品,改善服务,从而最终使客户获利。

3.商业银行缺乏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规定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使我国商业银行获得了高于国际水平的利差,高利差减弱了商业银行从事中间业务的积极性,这必将影响中间业务的开展;其次,中间业务长期从属于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业务量低、收费低从而收益低的现状遏制了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再次,我国现阶段对高度同质化的结算类中间业务实行统一价格管理,对差异化的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一管理要求符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但部分员工陈旧的经营理念促使商业银行间利用“市场调节价”采取恶性竞争的案例屡见不鲜,以上三点抑制了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4.硬件和软件状况仍需进一步完善

这里的“硬件”包括人才和设备。首先,咨询类、代客理财类和担保承诺类等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它们的开展需要大批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并具备多方面知识储备的复合型人才,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在中间业务的经营中缺乏这种高素质的人才,从而严重制约了银行业务的发展。其次,中间业务的开展需要极高的金融电子化水平,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我国中间业务科技化程度低,表现在低效率的支付结算系统和通讯网络,落后的、标准不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另外业务人员有限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进一步抑制了电子设备对中间业务的促进作用。

软件指银行内部中间业务管理制度。首先,中间业务点多面广,种类繁多,需要多个部门参与管理,现行的中间业务管理制度中缺乏统一的操纵规范,这就可能导致部门之间权责不清,争功诿过,使各个中间业务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甚至相互脱节。其次,中间业务经营情况的考核中存在以下不足:中间业务经营情况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考核中权重不高;对业务人员的奖励考核以营销量考核为准,忽略实际利润获取能力的量化考核。制度建设上的不足不利于中间业务的发展。

二、推动中间业务发展的建议

尽管外部环境和自身存在许许多多的因素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中存在种种的不足,但这也说明中间业务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调整外部环境和自身改善,商业银行可以得到巨大的业务量提升。具体的中间业务发展建议如下:

1.优化政策法规制度环境,改善对中间业务的监管

为了充分发挥中间业务占款少、风险低和收入稳定的特点,促进我国银行业与国际接轨,进一步繁荣金融市场,我国至少应进行三方面的优化:①改革对混业经营的限制政策。混业经营有利于银行针对市场需求进行业务创新,在丰富产品种类的同时,能够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②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改革。利用市场发现价格的能力,强调市场在利率和汇率形成中的作用,这种改革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为中间业务的开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③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为市场平稳高效运行保驾护航。尤其要加强对恶性竞争的监管力度,给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

2.转变落后观念,提升认识层次

首先,业务人员加强和巩固对中间业务战略支柱地位的认识,以推动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的契机,在观念上把中间业务放到与存贷款业务同等高度,从战略高度推动中间业务发挥重要利润增长点的作用。其次,通过加大中间业务营销力度,针对各个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在满足客户金融需求的同时,逐渐改变部分客户对中间业务的错误看法。

3.加大中间业务投入,提升中间业务层次结构和服务质量

产品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产品和经验,根据现阶段银行客户需求重点由传统业务向咨询类、代客理财类和担保承诺类等业务转移的趋势,依托现有产品,创新中间业务产品。

硬件完善方面。首先,通过从社会上引进人才和内部培训的方式增加中间业务从业人员中既熟悉保险、信托、证券、财会、法律,税收、计算机等知识,又精通银行业务;既懂经营管理,又懂市场营销的复合型人才的比例。其次,借鉴外国先进经验,通过引入先进设备和软件,统一技术标准,并对业务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能力培训,来提高商业银行金融电子化的水平。

软件完善方面。尽快建立中间业务综合管理部门,通过制定规范化的中间业务操作流程和订立中间业务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各个中间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活动;通过制定以中间业务实际利润为衡量标准的中间业务考核标准,提高中间业务运营情况在从业人员考核中的权重,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柳青艳.拓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若干思考[J].生产力研究,2007,(12)

商业银行业务现状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QDII;理财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5-0039-03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

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 (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的首字缩写,商业银行QDII业务即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境内非居民除外)委托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

近年来国内外汇储备高速增长,外汇资金流逐渐向个人或者机构手中倾斜,QDII的推出显示了中国政府对资本项目的进一步开放,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也使境内机构和个人获得了更广阔的投资空间。但是由于近期的人民币升值、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比较复杂以及主管部门制度限制等多方面的原因,QDII业务的实际发展仍不尽如人意。

一、发展现状

(一)发行情况

截至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已经批准了10家中资银行和7家外资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截至2006年末,各家银行共推出9款QDII理财产品。外管局已批准总计共131亿美元的额度,但现在认购额只及已批出额度的2.9%

在开放式基金平均几十亿元的销售业绩面前,QDII产品的发行状况均令各家银行汗颜,即便与传统的外汇理财产品相比,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二)收益率

从某种程度上说,QDII产品的发行遭冷遇是被收益率拖了后腿,与国内金融市场上的其他投资品种相比,吸引力有限。QDII产品收益率偏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民币升值的经济大背景。

自2005年7月21日中国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人民币升值的趋势明显,特别是近期升值速度显著加快。如自2006年8月19日央行加息后,人民币基本上呈现持续的单边上涨态势。

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现有的QDII产品不具备太高的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QDII 理财产品大多以人民币入市折换成外币本金进行投资,将相应的外币投资于国外资本市场,并在取得收益之后兑换为人民币。这样在两次本外币兑换的时间间隔内的汇率波动不仅会使投资收益受损,甚至会威胁到本金的安全,因此QDII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基本没有竞争力。人民币持续升值的大背景所带来的汇率风险成为商业银行QDII业务被冷落的关键原因。

(三)投资对象

规则限定商业银行的QDII业务仅允许吸收机构及个人投资者的人民币资金,投资方向局限于债券、汇率、指数、信贷衍生品等收益率较低的固定收益产品,不得投资于收益率相对较高的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等,导致QDII业务的实际收益率偏低。

(四)制度约束

商业银行QDII业务中吸收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的资金,必须进行第三方境外托管,其中产生的各类托管费用也影响了产品的实际收益率。

二、主要业务风险及现有对策

商业银行QDII产品大多以人民币入市兑换成美元本金进行投资,投资到期后又将美元本金和投资收益再兑换成人民币交付给投资者。由于人民币升值,这一过程将使投资者面临本金和收益的汇兑风险。

对于大多数商业银行QDII产品而言,浮动汇率制度下人民币汇率风险是其无法回避的固有缺陷。在国外,投资者可以利用外汇期权期货进行套期保值,而我国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这样就只有通过产品设计来规避汇率风险。目前主要的做法分为三类。

(一)提高产品的流动性,借以降低汇率风险

这是采用开放式基金的设计模式,允许投资者一定条件下在产品成立后申购或赎回,具有极强的流动性。

例如招商银行于2006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推出“金葵花――代客境外理财系列全球精选货币市场基金”,这是该行推出的第一款QDII产品。产品委托管理期为一年,产品收益按日计提、按月支付,产品收益以份额收益率(年率)的形式公布。委托起始金额5万元人民币。该产品所募集资金投资于全球境外美元货币市场基金,而在提前终止权上产品约定招商银行在产品成立一个月之后,向投资者提供每日的流动性,即投资者可以在此产品的开放日,随时申购或赎回。

该产品对于普遍缺乏流动性的商业银行QDII产品的设计来讲是一个很好创新,其规避汇率风险的设计理念是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汇率的预期,随时赎回该产品,通过增加流动性降低汇率风险。当投资收益随着持有产品的时间增加而增加时,人民币的升值将使得投资收益不断减少,投资者面临着两难境地:赎回产品的时间过早不能取得相对较高的收益,持有时间过长又要面对人民币升值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取得较为满意的收益率的条件是要对汇率变动有较准确地把握,并恰当地选择产品赎回的时机。

从中不难看出,避险机制生效的前提条件实际上仍然较为苛刻,即投资收益既要满足无风险收益、投资者预期收益、各项费用等的要求,又要求投资者能够准确捕捉汇率变动的节奏。

(二)通过远期结汇,预先锁定汇率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此类产品在具有规避汇率风险的QDII产品中占较大比重。产品通常为投资者提供远期结汇的服务,也就是在远期外汇市场上预先固定产品到期时的结汇汇率,但是成本将反映在收益率上,由投资者承担。

例如工商银行2006年第一期代客境外理财计划,其委托管理期6个月,按月付息。销售目标针对个人投资者,主要投资美元结构性票据及美元货币市场。产品包括人民币汇率风险规避型和人民币汇率风险未规避型两款,最大发行量均为10亿元。汇率风险规避型由工行代做本金远期结汇,锁定到期日结汇汇率。未规避型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人民币升值的汇率风险。

此类产品规避汇率风险的机制并不复杂,就是通过远期外汇市场锁定产品到期时的汇率来避险,只是锁定人民币升值的成本将由投资者承担。这种预先锁定损失的做法虽然可行,但是由此将导致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下降,从而在收益率方面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有所降低。

(三)同产品收益表现相连的汇率风险规避机制

该类产品设计相对比较复杂,一般投资者较难理解该产品的结构。但是在规避汇率风险方面产品设计比较巧妙。例如东亚银行2006年11月推出的代客境外理财计划系列。

“基汇宝”系列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由3只国际债券基金和固定收益产品所组成的结构性票据。资金投放比例根据内部资产表现进行调整,若债券基金表现上涨,则资金投放比例相应上升,若表现下降,资金投放比例就相应下降,最低可调整为0,即可把全部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

该类产品利用了人民币升值锁定回报机制来规避汇率风险,即将每一季度的最高汇率与上一季度的最高汇率进行比较,如果人民币升值幅度超过2.5%,则该季度汇率风险就锁定为2.5%,如果人民币升值幅度低于2.5%,则以实际的人民币升值率来调整汇率风险。事实上,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比率每季度一般不会超过2.5%,也就是说此款产品可以完全规避投资期内的汇率风险。

但是由于这种锁定回报机制必须受制于资金投放比例,而在资金全部投放在固定收益品种上时,该避险机制就失效了。因此此类产品避险的前提是三只国际债券基金必须要有相对不错的市场表现。

(四)小结

整体来讲,目前商业银行设计的QDII产品规避汇率风险的效果并不理想,要么导致投资者实际收益率过低,要么是产品结构设计相当复杂,使普通投资者难以理解,降低了产品的可销售性。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如何设计好QDII产品,更好的规避汇率风险,各商业银行仍需作出更多的努力。

三、制约商业银行QDII业务发展的深层因素探讨

如前所述,造成商业银行QDII业务发展不利的客观原因主要在于人民币升值,但同时也不能否认各商业银行在产品设计、信息披露、管理能力、投资对象以及财产保护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一)产品的设计结构过于复杂

由于QDII业务的投资对象包括机构和居民个人,过于复杂的设计结构让普通的居民个人投资者无法看懂,甚至一些缺乏专业研究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也难以把握。这样的结果要么导致产品的可销售性下降,要么为未来的争议埋下来颇多隐患。

例如前文曾提及的东亚银行的“基汇宝”,其交易结构和风险锁定结构设计十分复杂,对国际金融市场极为熟悉的专业人士,也不能准确把握该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水平。这就涉及了如何处理设计结构复杂和营销过程简化之间的关系问题。

在现实中经常发现,销售人员无法清楚解释该产品交易结构中涉及的一些关键问题,那么普通的投资者特别是个人又怎么会投资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产品呢。

(二)产品的信息披露存在欠缺

目前推出QDII业务的各银行突出的问题是信息披露不够,这显然有悖于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主要问题集中在没有明确资产组合中各投资品种资金配置的比例和对象;对相关的费用标准和收益机制没有准确的说明;产品风险保证条款含糊等方面。

诚然,提高信息透明度与保守商业银行业务秘密之间存在着矛盾,如果强制性地要求商业银行公布其资产组合的相关细节,那么很难避免竞争对手的搭便车行为。但是在产品设计中对关系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问题语焉不详或是含糊其辞就有误导投资者的嫌疑,至少也是降低产品可销售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投资管理能力令人怀疑

在QDII业务中,商业银行进行产品设计、产品销售、投资管理等一系列的活动,三者是有机的整体,而且对现实的投资者而言,更为看重的是商业银行能够实现的投资回报,即其投资管理能力。但通过跟踪研究现有的QDII产品可以发现,目前已经取得了QDII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并未体现出应有的产品设计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

以东亚银行的“基汇宝”为例,作为结构型票据受托人的摩根大通才是资金具体的运用与管理人,其运作水平的高低与所体现的信托责任直接关系到“基汇宝”的收益水平。而东亚银行只不过利用了自己在国内的银行分支机构所形成的销售网络,通过发售“基汇宝”产品将投资者的资金募集起来,然后再通过购买摩根大通发行的结构型票据将募集的资金交付给摩根大通来运用管理。这实际上体现的是一项营销功能,所定位的角色也仅是资金的“二传手”而已。

(四)资金运用尚需审慎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要求,QDII产品“应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具有固定收益性质的债券、票据和结构性产品”,“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分散或对冲风险等需要,确需投资非固定收益类、较高风险收益类产品的,在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发售相关理财产品的申请或报告时,一律应附‘投资特别说明’,详细说明拟投资的对象、主要风险及相应的风险处置和管控措施”,“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这些要求足见监管部门对QDII资金运用对象选择的审慎态度。

但目前各商业银行出于提高收益率的考虑,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打球”的现象。如募资投向较为集中的结构性票据,从金融产品要素来判断基本等同于“附条件的固定收益证券”,但其风险收益特征与QDII产品的投资者并不完全吻合,而且此类结构性票据一般都没有进行严格的信用评级,相应的投资风险的处置和管控仍十分缺乏。

(五)财产安全缺乏法律保护

鉴于当前我国的金融分业格局,监管部门和各机构在业务发展中对于可能牵涉到的混业问题都讳言莫深。然而现实中不论是券商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还是商业银行开展的代客理财业务,无不渗透着混业经营的制度安排。

作为基于《民法》、《合同法》对委托与行为的规范而构建起来的一部专门法律,《信托法》对委托与行为的法律主体、权利义务、责任承担、财产保护、风险隔离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将信托财产置于风险隔离机制下,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自身的信用风险进行了严格的隔离。

商业银行QDII业务运用了信托原理,但并没有明确受《信托法》规范,缺乏必要的财产隔离机制和法律支撑,这样的制度安排会造成风险的扩散和纠纷中适用法律的混乱。在许多QDII产品的风险声明中,都有投资者除须承受发行人之信用风险外,亦须承受结构性票据发行人和保证人的信用风险,若任何一方发生资不抵债时,投资者可能将无法全数取回应获取的款项。

这表明,作为资金受托人的QDII产品发行人的商业银行,以及作为受托人的结构型票据发行人,其固有业务经营破产的信用风险有可能扩散并波及其管理的财产,最终波及投资者。这一风险扩散和传播的通道混淆了固有业务与代客理财业务的风险承担机制,有悖于“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原理。

四、结论与启示

从根本上来讲,制约商业银行QDII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产品的内在收益率偏低,究其原因当然不可否认其中存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不利影响,也不能忽视管理层出于“稳定”考虑设定的人为限制。

商业银行业务现状范文第5篇

【关键词】服务外包 商业银行 金融体制

一、引言

当前全球金融业服务外包趋势正不断加强, 金融服务外包的规模也快速增长。尤其是自2007 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内外金融机构面临着削减成本谋求发展的巨大压力,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的辅后台业务如数据处理、资金清算、应用开发、银行卡业务、呼叫服务等成为服务外包热点。而随着西方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模式逐渐被引入国内,大型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开始介入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另外全国各地不断兴起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以及拥有先进经营水平的外资银行进驻都使得中国商业银行业的的竞争日益激烈。此时将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以减少经营成本已经逐渐成为了国内商业银行增强盈利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由此开始在中国推广开来并加快发展。本文的第一部分阐述了中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发展的大致现状,并在下文中从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两方面对其进行了分析。

二、中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现状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外包业务涉及范围仍较小,主要集中在IT项目、后勤服务以及信用卡销售业务(见表1)。其中IT相关业务近几年来是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主要业务,主要涉及到IT业务系统设计与维护等,然而出于自身安全的风险考虑,商业银行的数据中心仍采取自营方式;相比与IT服务外包,包括押运、安保、员工餐饮的后勤服务外包则属于商业银行的传统外包业务;信用卡销售业务外包1977年便首次被中国人民银行采用,发展到目前,已经被作为商业银行信用卡销售的主要手段。除此之外,目前国内部分商业银行支行已经开始尝试将柜台操作业务进行外包,即通过与劳务公司签订外包合同并由其提供具有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在银行网点进行柜台操作。这种柜台业务外包使得商业银行不必为劳务公司的派遣工人支付大量的工资以及缴纳保险发放福利,从而降低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

然而,在实际调查中发现,中国商业银行的服务外包在实际经营中表现并不突出,包括后勤服务、IT系统研发维护等外包业务在商业银行地区性支行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几乎处于被忽略地位。由于服务外包的权力掌握在总行手中,导致了地区性支行的管理者对服务外包业务没有积极创造和主动发展的热情,而且其对服务外包的认识也稍显缺乏,各地区支行的管理者目前和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所注重的银行发展问题仍聚集在存贷业务的风险管理上。这就突出了中国商业银行存贷利息差比例高的的体制问题,中国的商业银行长期靠吃利息差来经营盈利,导致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低下。而且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商业银行往往承担了许多国外由财政负担的社会功能,银行长期以来的多数业务流程几乎全部自己负责,使得非核心业务也大量占据着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国家政策限制、商业银行内部体制问题、以及商业银行的风险顾虑都影响了中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

一方面中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发展潜力巨大,并开始逐步加快发展,另一方面中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发展又受制于体制内外的诸多因素影响,下面我们就这种现状展开分析。

三、中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发展的有利因素

(一) 国内服务外包商成长迅速,价格较低

近些年来国际和国内对于金融服务外包的认同度不断提升,谁来分享中国金融IT领域的服务外包已经成为国内外IT企业争夺的焦点。随着国内服务商技术能力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的快速提高,加之具有成本较低,便于沟通,熟悉国内市场需求和政策环境等优势,频频在竞标中击败IBM、HP等国际公司取得各大商业银行外包合约。三泰电子作为近几年国内服务商的典型已经在取得包括中国五大商业银行总行以及招商银行总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华夏银行总行等国内全部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外包合约。

(二)良好的投资和政策环境

中国目前的服务外包产业以年均25%左右的速度快速发展,一系列发展服务外包的政策相继出台,北京、大连等20个城市被列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08年来,国家对包括金融服务外包在内的服务外包产业关注和支持进一步提升,并在融资、税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与一系列政策支持。200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金融机构抓住国家产业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其产业的金融支持,为进一步促进该产业的发展,逐渐从事务性外包向战略性外包转变提供够力支撑。国家政策上扶持力度的逐步增加对于体制依赖性较强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是促进其服务外包发展的重要利好因素。

(三) 市场优势

尽管中国目前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市场规模并不大,但却潜藏着巨大的潜力和商机。我国商业银行正呈现出核心业务、非核心业务、前台业务和后台业务、标准流程业务和非标准流程业务加快分离的趋势,网络运营后台的建设和以各类后台为载体的服务外包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了各商业银行领导者的关注,从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上来看,银行网点的柜台业务外包正成为一个潜力增长点。中国政府已经把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作为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的核心组成,而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业的绝对主体,其市场地位被进一步提升。同时中国又具有市场、成本等方面超过印度的优势,如果抓住这个国际金融服务外包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机遇,通过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业,对于提高核心竞争力,真正使中国商业银行依靠竞争力而非吃政策福利来走向国际市场,具有不可估量的战略意义。

四、中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发展的不利因素

(一)风险管理体系不成熟,体制弊端严重

首先,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其资产风险管理的主要重心在于存贷资金的管控上,而对于更为广泛的、增大的服务外包业务范围量,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管理体系却无法有效控制其风险。因此国内的商业银行在风险无法有效控制的条件下不敢更多的扩大服务外包业务量,成为了中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业发展较为落后的主要原因。虽然目前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建立了符合自身特色的风险控制理论框架。然而,由于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却要求非常高的前瞻性和实际操作性,商业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遇到风险分析科学完整程度较低、外部风险评估受利益影响、评估内容不真实等因素影响。

此外中国目前的大型商业银行都是属于国有控股的上市企业,其经营决策权往往受制于国家意志力,国资委对于商业银行的控制行为使得商业银行本身的创造能力弱,最高决策层在无法得到政府的批准下不能开展更多或更深层次的服务外包。而在商业银行内部,总行对于各级支行的管控也很严格,受到体制束缚的商业银行无法像国际银行业那样在服务外包业的发展上大施拳脚。

(二)相关法律不够健全,监管制度不成熟

2002年10月,高阳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签订灾备外包服务协议,该合同持续10年,总额约3亿,成为国内银行业第一个IT系统外包大单。随后,2003年1月,国家开发银行开创银行业合作先例,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网络外包框架协议。此后,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开始发展,然而发展期间,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指导约束,直至2009年9月,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联合才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时2009年3月,中国银监会在《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中,对外包风险进行了规范。而近几年中央的最新统一规范文件尚未出台,地区性政府虽带支持包括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外包产业发展却限于商业银行体制问题无法发挥更大作用。

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监管等配套政策出台时间较短,导致商业银行决策时过于保守,在被大多数同业证实了IT外包可以有效的降低成本,风险可控的状况下,商业银行才谨慎的尝试外包。此外,商业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也加大了商业银行服务外包过程中的道德风险,中国商业银行的IT服务外包过程中之所以没有将数据中心外包就是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其外包面临的道德风险极大。而且,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一旦与外包服务商产生纠纷时,就无法取得法律及相关处理程序和制度的援助,这也制约了银行外包服务的发展。

(三)外部经济环境影响,银行举动谨慎

2007年的金融海啸导致的经济危机使得一些老牌的金融企业破产倒闭,过度的金融创新是08年金融危机的根源之一。而至2012年为止,国际经济仍未全面走出经济低谷更是使得本来就不善于金融创新、缺乏外包积极性的国内商业银行不敢做出更多的服务外包调整。此外,2012年前两季度中国的GDP增速低于8个百分点,商业银行不得不加大对贷款资产的控制,防止不良资产的增多。这使得商业银行一方面想要寻求包括服务外包在内的更多经营手段,另一方面却对于尚处于发展阶段的服务外包业谨慎小心,除已经具有外包经验的业务外,很少轻易涉足更深层次的服务外包。

五、结语

总体来说,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并且诸多因素阻碍着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服务外包想要快速发展必须先从金融体制上解决问题的根结。为此必须完善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且加强其实际操作性,使得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另外在加强服务外包业务的内部监管力度同时,推动政府加快在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上给予法律法规的保障;并提升自身的市场观察能力和敏锐度,适当加强金融创新力度。然后利用所处的环境优势,提升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中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宫冠英,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分析: 基于人力资源的视角[J]财贸经济,2011,4(14):91-94.

[2] 陈福明,中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风险和策略分析[J]浙江金融,2010,6(28):52-54.

[3] 姜荣春,群球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最新趋势及中国策略[J]上海金融,2010,3(9):40-43.

[4] 产业经济学院,2010-2015中国金融服务外包行业调研及发展战略咨询报告[R],摘要.

[5] 朱高洁,我国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发展现状与对策——以商业银行为例[J]求实,2011,S2(43),101.

[6] 王钰,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研究[D]2005/9-200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