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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和审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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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和审批的区别

审核和审批的区别范文第1篇

1、二者在调配方法上基本一致。只是面皮有面筋,凉皮没有。

2、二者口感有明显区别,凉皮较面皮更韧,更筋道,所以,一般比面皮切的细。

3、凉皮是用米浆制作出来的。是特别品种的大米泡米、磨浆、蒸制而成。从工艺上看像河粉,但口味是完全不同的。

审核和审批的区别范文第2篇

【关键词】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区别

最近在审核工程结算时经常听到有人把工程竣工结算说成工程竣工决算,才知道还有很多人弄不清两者的区别,还以为是一个概念。其实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1 两者在概念时间上的区别

1.1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经质量验收合格,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索取最终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是施工单位得到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工程结算也叫工程价款结算,发生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1.2 工程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真实地反映项目实际造价结算和客观地评价项目实际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决算又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发生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决算一般由项目法人单位编制或委托编制。

2 两者的内容不同

2.1 工程竣工结算是对建设工程费进行结算,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以及合同规定应给施工单位的其他费用,可以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2.2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用及预备费等。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3 两者编审主体不同

3.1 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人员的工作范畴,是由施工单位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的。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建设单位,工程结算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行主体。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实。合同中对核实竣工结算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3.2 工程竣工决算侧重于财务决算,主要由具备工程技术、计划、财务、物资、统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完成。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指出,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收到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对于按规定有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应及时审核批复,并报财政部备案。对于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的项目,一般应在收到决算报告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经其审核后的决算报告报财政部审批。

4 两者编制依据不同

4.1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住建部联合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另外还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承发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等。

4.2 竣工决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包括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批复文件;招标控制价,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历年基建计划、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它有关资料。

5 两者作用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的作用。第一,经过双方共同认可的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通过对竣工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可以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第二,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是施工单位得到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第三,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工程竣工决算的作用。第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全面地反应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及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它采用货币指标、实物数量、建设工期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综合、全面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到竣工为止全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第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果的依据。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是一个实体工程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费用,而工程竣工决算是一个工程从无到有的所有相关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竣工决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工程竣工决算包含了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

审核和审批的区别范文第3篇

一、《呈请________报告书》的角色定位

《呈请__________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制作使用的内部审批性文书。凡涉及刑事案件各诉讼环节的推进,依法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的事项,均可使用该文书。因此,在具体办案时该文书使用非常广泛。

在“2002版”格式施行前,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亦有内部审批文书,这些文书出现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或拟采取相关侦查措施前,文书名称不同,自成一体,各成文种。如,出现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各诉讼阶段的有:《立案报告(表)》、《破案报告(表)》、《结案报告》和《撤销案件报告》;在采取传唤、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前制作呈请领导审批的有:《呈请传唤批示表》、《呈请拘传批示表》、《呈请取保候审批示表》和《呈请监视居住批示表》等文书。

上述内部审批文书呈现文种纷繁而不周全,同一文种而书表各异、属同一诉讼阶段或为叙述型文书或为填写型表格,甚至有以其他文种替代的现象。作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工具和载体,这显然不利于公安机关提高办理刑事案件质量。鉴于此,“2002版”文书格式规定,公安机关凡办理刑事案件中需内部审批的,一律使用《呈请________报告书》。通过规范这一内部审批文书,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加强办案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办案质量无疑大有裨益。

根据公安部1998年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精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涉及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立案、破案、结案和撤销案件等不同侦查阶段,和采取延长羁押、搜查、调取证据、查询存款和汇款、侦查实验和复验复查等侦查措施,等等,都要采用《呈请_______________报告书》这一文种。

二、这一文本格式体现的法律价值

1.突显该文书的审核程序和制作主体

文书承办人签名和制作单位盖章反映的是文书制作主体是公安机关刑事办案单位;制作完毕的文书首先交由办案单位领导审核,对承办人提出的请求予以初步审核,并在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或建议、署名、具明日期;最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对文书请示事项予以最终审核,提出意见,署名和具明日期。《呈请_______________报告书》这一格式既秉承了《刑事诉讼法》对办案程序要求的精神实质,也促使公安实战单位在实际办案中按《程序规定》的具体要求予以严格审核。

2.突显该文书的法律精神

法律文书必须依法制作,体现法律精神,以使文书产生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呈请_______________报告书》在格式设计和具体制作中遵循了这一要求,使法律效率和意义得以彰显。这主要反映在文书正文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从写作学的角度分析,事实依据是该文书呈请审核事项的理由之一,写作时要体现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后果等要素,做到充分、确凿;从依法制作的角度,事实依据的制作要根据所呈请审核事项,按照《刑法》等实体法的具体法条,分解犯罪构成要件,并据此按诉讼进程构建事实依据。二者合一,则文书体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事实依据的成功制作,尚不足以提出呈请审核事项,只有指出其行为涉嫌的罪名和《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对此的具体规定,或者根据具体诉讼进程和呈请审核事项仅引用《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对此的具体规定,作为该文书的法律依据。

三、《呈请__________报告书》在公安刑事诉讼中的意义

1.规范了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行为

《呈请_______________报告书》虽仅为一内部审批文书,但对规范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行为作用很大。在老版文书格式中,对立案、破案、结案和撤案等侦查阶段转换的呈请性文书,用“立案报告”、“破案报告”等报告陈述性文书,混淆了呈请性与陈述性文书的区别,文书设计显得不够科学;其次,存在呈请性文书名称不统一现象,如同一侦查措施的审批文书,有的用“呈请……报告书”,有的则是用“呈请……批示表”。格式混乱影响了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严肃性。“2002版”新格式以《呈请_______________报告书》取代此前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其他内部审批性文书,不仅规范了文书名称,提高了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严肃性,更为重要的是从理论上杜绝了违反审批程序的现象,规范了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行为。

2.提高了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效率

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具有很强的时效要求,它决定了《呈请_______________报告书》的制作要及时、快速和高质量。这一方面要求该文书制作要符合刑事诉讼程序的时限要求,尤其涉及侦查阶段的转换、侦查措施的采取等等,若未经审批而擅自推进诉讼进程或采取侦查措施或超越规定时限制作文书,均属违法,行为和结果无效;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本身要求《呈请_______________报告书》的制作要及时、快速和高质量。如各立案阶段向侦查阶段转换中,须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待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展开刑事侦查活动,若未及时制作该文书,则势必贻误战机,影响案件的查破。

因此,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以《呈请 报告书》取代其他内部审批性文书,并在格式中罗列制作要点,在计算机管理文书制作的今天,极大地提高了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效率。

3.加强了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内部监督

审核和审批的区别范文第4篇

1、科创板和创业板是不一样的,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上市制度和条件、投资者门槛以及交易规则上。

2、上市制度和条件:科创板上市制度为注册制,无需审批;而创业板实行的是审核制,要求每年达到一定的盈利标准、资产规模。

3、投资者门槛:科创板对于投资者的门槛要求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而创业板没有资金要求。

4、交易规则不同:科创板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之后为20%,采用T+1交易机制;而创业板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设为20%,次日改为10%。

(来源:文章屋网 )

审核和审批的区别范文第5篇

关键词:P2P;商业银行;对比分析

本文为吉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P2P平台与商业银行融资的对比分析――兼论普惠金融风险控制提升”(项目编号:2016B21102);指导教师: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王倩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4月19日

一、融资额与利率

P2P融资是一种聚集小额资金用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商I模式,而商业银行作为借贷双方的中介,参考银行信用,可以为社会提供不同数量、不同方式、期限长短不一的贷款。因此,P2P平台的融资额和商业银行的融资额有很大的差距。

由图1可见,P2P成交额整体上呈上升趋势,在发展上具有很大的潜力,此外,商业银行贷款额与P2P平台贷款额均波动幅度较大,然而有趣的是,两者的波动方向相反,对于借款者来说,存在二者互为替代品的可能。P2P的累计待还金额和商业银行贷款余额自2015至今均一直处于持续增长状态,尽管P2P在规模上远不及商业银行,但是P2P累计待还金额增长迅猛,远大于商业银行增长速率,图2中还可看出,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在投资的额度上有所增加,但相对于银行整体贷款额,其对小微企业的投资额占总贷款额比例自2015年至今变化不大,呈现略微上升趋势。(图1、图2、表1,注:由于P2P平台和商业银行自身的性质不同,指标名称和含义略有不同,由于数额巨大,以亿元为单位,对比研究观察的是整体趋势,所以可以忽略指标中不同的内容,大体上,P2P平台的成交额相当于商业银行贷款额,P2P平台累计待还金额相当于商业银行贷款余额。)

总览行业近一年半的变化,随着成交额逐渐走高的趋势,贷款余额总体呈现单边快速增长的态势,截至2016年8月底,贷款余额为6,301.95亿元,创历史新高,环比增长2.94%,相比上个月增长幅度较小,是2015年8月余额的1.28倍,该行业业务扩张的态势迅猛,可见金融行业大部分的资金流向愈加倾向于P2P网贷行业,预计未来还会出现较高增长。

二、融资对象

我国商业银行作为提供间接融资的金融机构,通过以吸收个人和企业存款,并向企业发放贷款而进行间接融资,面对的对象主要为信用较好的大型企业,或对由国家政策支持下的企业提供融资;P2P作为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筹集小额资金以满足民间小额借贷行为,主要面对难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融资的中小型企业及个人对个人的融资借贷行为。而由于二者的融资对象不同,融资方式与所面临的风险也相应有所区别。

商业银行在选择融资对象时,通过自身的审查和较为完整的信用体系,严格考察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流动能力,大部分企业无法达到标准,尤其是小微企业,这使得商业银行融资风险相对较低,而无法达到商业银行门槛的转而通过P2P平台进行融资,基于此和P2P融资平台本身的门槛和性质,使得融资的风险高于商业银行,且通过网络平台的融资手段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管。同时,二者融资对象的不同对于整个金融市场的作用也不尽相同,从某种角度上可以恰好实现互补。

三、风险控制

无论何种融资方式均会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因此对风险的控制显得至关重要。

(一)流动性风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流动性风险是不可避免而且难以估计的,借贷双方供求不均、银行内部运行不当等均会导致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通过制定流动性风险指标,合理调整备用资金,提高高额贷款标准等进行控制;P2P借贷平台流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借方资金流动性问题,对其控制也只能于自主调查审核阶段筛选出流动性较强的借方进行融资。

(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控制极为重视,因为一旦风险发生,则全部后果由银行本身承担,对信用风险的控制主要体现于信用审核阶段,提高信用评级标准,减少不良贷款;P2P借贷信用风险控制原理也如此,只是审核方并不是融资平台,而是第三方信贷平台或是自主调查审核。

(三)操作风险。损失产生于审核系统的不完善或某些人为行为,商业银行对此可以将风险带来的未来可预计的损失量化为当期成本,调整当期盈利,弥补可能产生的风险;P2P则可以加强担保方面以及事前调查审核。

还有一些其他风险如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P2P运营风险、政策风险等,对于商业银行融资和P2P融资来说,因为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不同,对风险的控制也大不相同。

综上可以看出,对于商业银行,融资过程中的大部分风险留给了银行本身,风险的控制也主要体现于银行内部组织结构,而P2P融资平台本身存在的风险很少,大部分被转移到借贷双方或者第三方信贷平台。而风险的产生归根结底是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以及不可避免的突况。因此,对风险的控制方面,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P2P借贷平台,对信用审核及监管都显得极为重要。而商业银行由于产生较早,系统趋于完善,虽然无法保证完全没有问题,但审核监管有效程度远远强于P2P;然而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融资金额远高于P2P,一旦出现问题,损失也远高于P2P,因此对比商业银行与P2P风险控制还需综合起来衡量。除信用审核和监管方面需加强,将风险产生的损失计入收益中也是对风险控制的一种方法,其思路均是秉持着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的原则。总的来说,风险控制主要是由风险回避、减小损失、风险转移、风险保留四个基本方法来进行控制,还可以采取SWOT分析方法,通过对优势劣势、机会威胁的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并明确未来发展方向。

四、审批流程

(一)P2P平台的审批流程。(1)借款人提交申请,提供身份证原件、车房相关凭证(包括房产证、购房贷款合同、产权调查证明等;如果没有车房可不提供)、最近超过6个月的发薪银行流水、工作证明、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等材料;(2)内部审核:调查了行业中排名前20的运营较成熟的P2P平台,其中7家平台采取第三方合作机构审核方式,13家采取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团队审核方式,其中一家采取第三方机构和自主审核相结合方式审核;(3)审核通过后放贷。

(二)商业银行审批流程。(1)借款人提交申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收入证明,需要有抵押物才能贷款的,必须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明;(2)层层审核:首先客户经理调查形成基础报告,方式有网络查找资料、实地走访等;然后向上交给支行审查,在这里一般只对客户经理的调查报告与材料的表面及授信可行性进行审查;接下来分行审查员审查,该步骤主要的目的是剔除支行与企业对授信项目的包装,还原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充分发现风险;最后总行流程与分行类似;(3)审核通过后可放贷。

总体来说,在提供的资料上,审批的流程大致相同,主要的区别是:在P2P平台方面,有些P2P公司的审核交给第三方审核机构,有些公司内部自建风控机构审核。虽然不能说银行内部审核就一定安全,但第三方审核会使P2P平台产生更多成本。除此之外,大多数P2P平台个人借贷资料没有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中去,P2P作为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自然人在P2P平台上的逾期记录不会更新到个人信用报告上,会使个人信用信息不全面不能真正反映一个人的信用情况。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P2P作为单纯信息中介的性质。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是一个庞大的概念,P2P只是其中提供信息的一环,它与商业银行不同,不是一个拥有成熟的、完整的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所以,有关P2P平台的问题与矛盾,更多的是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不够完善所造成的,而不单纯是P2P平台的责任。这里要厘清P2P平台和P2P公司的区别,P2P平台是一个提供借贷信息的信息中介,P2P公司指公司实体,与其他企业一样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机构。很多新闻报道的大批问题P2P平台,是其作为一个公司的概念时,没有按照国家要求私自建立资金池等违反了四条红线的规定,超越了P2P平台本身作为信息中介的职能范围,从而使经营者获得不合理的利益。除此之外,P2P平台自身的存在是合理且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