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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凡制订、修订矿产勘查、矿山设计、开采的矿床工业指标均须遵守本办法(石油、天然气、地下水另定)。
第三条制订矿床工业指标,必须遵循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符合矿床地质特征,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利用。既保证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又充分利用资源,使国有资产得到保护。?
第四条用以编制供矿山建设使用的勘查报告的工业指标,由勘查单位向矿山的主管部门提出矿床工业指标建议书(参考内容见附件1),矿山的主管部门收到建议书后,应在五个月内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矿床工业指标推荐书(参考内容见附件2),并进行审批,以正式文件下达给勘查单位,同时将文件及推荐书抄报矿产储量管理部门备案。执行现行地质勘探规范中全国统一工业指标的矿种,经矿山的主管部门认可,制订程序可以简化。矿山无主管部门时,工业指标制订程序为:勘查单位向矿山(或直接向矿产储量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书,矿山经论证后提出推荐书,报矿产储量管理部门审批下达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普查、详查阶段的矿床工业指标,可参照相应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或由矿产储量管理部门制订的《矿产工业要求参考手册》中有关的工业指标确定,由勘查单位的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第五条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床工业指标经审批下达后,勘查单位按该指标圈定矿体计算储量编制地质勘查报告;矿产储量管理部门按该指标审批地质勘查报告;矿山设计单位和矿山企业按该指标进行设计和生产。此指标计算的矿产储量经矿产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即成为国有资产,计入国有资产帐户,进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第六条矿山在基建勘探、生产勘探或开采中,由于技术经济条件及其它因素变化,需修订原矿床工业指标时,由矿山企业提出修订工业指标的建议意见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报矿山的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矿产储量管理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矿山直接报矿产储量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下达执行。未经矿产储量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第七条矿床工业指标修订后,应重新编制矿产储量报告,并须报原批准储量的矿产储量管理部门重新审批。矿产储量管理部门以批准的储量修正原批准储量,计入国有资产帐户,实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在矿山生产过程中,矿山企业可随市场需求、价格及其它技术经济因素变化,实行动态的矿山工业指标。矿山工业指标低于矿床工业指标,国家予以鼓励。对矿山工业指标高于矿床工业指标造成原批准储量不能再采的,矿山企业负有对这部分国有资产向国家作出经济补偿的责任。具体处置办法由国家矿产储量管理部门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
第九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管理部门应对矿床工业指标的制定、使用进行监督。凡矿床工业指标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利于充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矿产储量管理部门有权修改。在矿山开采中,由于技术经济条件及其它因素变化,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原则,应予修订工业指标而矿山未进行修订时,矿产储量管理部门有权责成矿山限期修订,其程序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勘查单位与矿山的主管部门对工业指标发生重大分歧意见,可向矿产储量管理部门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申请仲裁矿床工业指标的单位须向矿产储量管理部门提交仲裁申请书(内容见附件3)和详细技术经济论证资料,矿产储量管理部门受理后组织论证,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原则作出仲裁。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对大、中型或条件复杂的小型矿床在五个月内、小型或简单矿床在三个月内下达仲裁决定书。
第十二条对矿产储量管理部门仲裁决定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国家矿产储量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国家矿产储量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四个月内负责组织并聘请专家进行审理,作出复议决定。
第十三条仲裁、复议中因技术经济论证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双方都有责任,由仲裁部门裁定,按双方应负的责任分别承担。
第壹条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贰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叁条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其职位等次如下:
第肆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伍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壹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贰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具有博士学位者。
2.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鸦片或其他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试用及报到
第壹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贰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一)服务誓约书。
(二)保证书。
(三)家庭调查表。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派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
解职
第壹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交卸手续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1.元旦2.圣诞节3.感恩节4.妇女节(限女性)5.劳动节6.复活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壹)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贰)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壹拾贰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壹拾叁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发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得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数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时可支领旅费,其支给办法另定。
值勤
第一条本公司于休假日及每日办公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全责外,可另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警卫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险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翌日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翌晨上班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勤轮值表由各分支机构编订,于上月底公布及通知值勤人员按时值勤,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勤员工姓名悬示于明显处所。
第四条值勤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务,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事务所或工厂内所指定处所膳宿。
第五条值勤员工遇有事故发生时可先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办理。
第六条值勤员工收到急要文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者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者,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主管。
第七条值勤员工应将轮值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部门转呈核阅,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勤员工如遇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可由服务单位主管报请核奖,并于每年度终了时,考核其值勤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值勤员工在规定值勤时间内,擅离职守者应于记大过处分,如因情节重大误及公务者得从重论处。至于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失当,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条值勤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呈准,出差时亦同,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可支领值勤津贴,其标准另定。
考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两星期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者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者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本章所称嘉奖、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待遇分为1.薪资;2.职务加给;3.特别津贴;4.酬劳金。
第二条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第三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应按所任主管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分别规定。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本公司年终决算有盈余时,可按照章程的规定提拨奖励金发给编制内的员工。其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福利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起见,可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其组织及办法另定。
退休与抚恤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超过规定的年龄或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职务者,可予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亡或在职死亡者,给予抚恤。其办法另定。
附则
(一)核算目标的对象不清晰
机械制造加工业进行成本核算,主要针对的是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而企业所需的成本核算要为未来发展策略的制定提供参考,管理层需要借助对市场变化情况的具体分析对机械制造加工成本进行决策,所以,必须对成本核算的目标及对象进行明确。实际的运营过程中,机械制造加工业并未严格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进行核算管理。机械制造加工企业多元化经营和生产,但通过对成本核算的简化,对不同产品进行统一的成本核算,导致其核算目标不够清晰,没有突出重点问题。细节上看,企业的成本差异暴露无遗,如不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和控制,就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机械制造加工行业应重视核算目标不清晰这一重要漏洞,否则加工成本的准确性就会出现严重问题。
(二)成本核算管理标准不科学
核算标准的科学合理是促使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经济效益有效提升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必须对成本预算标准及执行标准进行明确划分与合理分配,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管理标准,才能促使机械制造加工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国尚且缺乏统一的成本核算标准,多数企业笼统分类核算对象并进行成本核算,未形成统一的核算标准,且无法分出制造费用中的明晰项,最终导致成本核算出现差异。另外,机械制造加工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严谨性与程序性很强,但部分工作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使成本核算职能逐渐弱化,造成了核算管理的漏洞与误差,最终的成本核算也缺乏准确性,对企业发展规划及策略决定产生严重影响。
(三)成本核算方法不科学
成本核算方法直接决定了成本核算的最终结果,大多数机械制造加工企业所运用的核算方法本身就存在问题,影响成本核算结果出现偏差。例如对产品的生产费用进行计算时,将其分配到直接与间接费用当中,而成本分工的明细化及专业化日益突出,在生产组织管理过程中,多数企业需要与其他企业共同对零件进行购买,受生产模式的影响,简单的对生产成本费用进行计算是不可行的,同时产品成本分摊也不能简单化。所以,计算分摊核算时,需要依据原始票据进行成本核算。而企业生产过程中,与其他企业合作购买的原材料所需的原始依据并不完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产品完工前的真空期。在没有完整发票的情况下,企业对材料的采购及加工费用进行成本核算就变得十分困难。同时虚高利润现象的出现严重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直接影响着企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二、机械制造加工业成本核算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信息管理平台
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对ERP系进行建立,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提供管理平台,便于企业决策层及员工对决策运行手段的运用。对ERP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建立,进一步整合企业采购、经营、生产、物流等系统数据,对信息交流进行加强,以促使决策力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如变更合同时,采购部门获知变更信息及时,对采购计划进行更改,使库存积压物资的利用更为合理;生产部门对生产工艺进行变更,使排产工序得以进一步优化;财务部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避免了资金占用等严重问题的发生。此外,及时进行成本管控,对实际成本与预算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措施解决不合理现象与管理漏洞。如下发排产工序后,车间对生产人员的工作量进行安排,一些简单产品安排在大设备上进行生产,就会出现工时成本偏离预算的漏洞和问题。此时管理人员依据ERP系统及时发现这一问题,并积极作出制止行为可有效促使生产及管理成本的降低。
(二)进一步确定成本核算的对象
机械制造加工业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比较复杂,由于核算方法的不合理,机械制造加工企业进行成本核算工作时,往往以一刀切的方式进行工作管理,忽略了不同核算对象的固有差异,这就影响了成本核算的精确行,机械制造加工业的成本水平也就得不到准确衡量,容易出现成本核算偏低、偏高的问题,严重影响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企业进行成本核算工作时,必须对不同核算对象之间的固有差异进行明确,如明确制造成本与人工成本产生的不同差异,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对具体的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以符合对象的原则对科学的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制定,并进一步促使核算管理的加强,针对不同的核算对象运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管理。这样一来,特定核算对象都匹配有对应的成本核算方法,且每一种核算方法都能对特定的核算对象进行准确衡量。从而有利于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使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的发展更为稳定。
(三)成本核算标准的建立与完善
机械制造加工企业在生产和运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的性质各异、种类繁多,针对不同性质和类别的成本核算项目,必须确保运用统一的核算标准或依据进行成本核算,这样各项成本的核算依据标准才能准确衡量不同项目的成本费用。对此,成本核算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必须对健全的成本核算制度及标准进行建立,同时确保核算标准的简便性与合理性。其中,核算标准的合理性是指每项成本核算的标准能够充当核算标尺成为相应成本对象的核算依据,其标准对相应成本对象的度量必须科学及合理;如每小时支付的平均工资可以被当作为人工成本的核算标准。核算标准的简便性是指所制定及运用的成本核算标准必须简单易懂;如成本核算标准比较繁杂,就会给成本核算工作带来许多麻烦,不利于核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进行成本核算标准的建立过程中,必须确保标准的简便与合理,这样核算人员在才容易理解和执行。
(四)合理运用成本计算方法
成本核算通过成本计算进行工作处理,其计算方法的正确与否决定着成本核算结果的准确与科学。所以,企业应当对科学合理的成本计算方法进行选择,实事求是的开展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如将企业外包成本分摊成产品的人工费用是不合理的,运用这种计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容易影响机械制造加工行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要科学合理的进行成本核算,就必须将外包成本归于生产所产生的成本费用,而不能作为人工费用进行核算。又如以支出原始凭证作为成本计算的重要依据,而机械制造加工企业又无法及时获得已支出的原始凭证,已支出却未获得原始凭证的情况下,这些支出往往不会被纳入成本进行计算,这就违背了成本核算的客观与严谨,致使成本计算出现错误和遗漏,导致账面成本偏低,影响企业高估利润。对此,企业在成本核算工作中,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将已经产生的支出纳入到成本中进行计算,从而不断提升成本核算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关键词:分析化验室 安全管理
化学企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任何一个大型的化工企业都离不开分析化验这项工作[1],在化工企业中,分析化验是化工企业总体设计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分析化验室作为化工企业分析检验的重要机构,对其生产过程控制、入厂原料、出厂产品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分析化验室的安全是分析化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
化工企业根据其生产产品及生产工艺的特点,分析化验室作为检验工厂产品质量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技术改革的重点。随着资金的投入逐年增多,实验设备不断更新,仪器和药品也不断增多,化验室变得更加复杂,随之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2]。在工作中如果马马虎虎,不遵守操作规则,不但分析化验会失败,还可能造成事故,不但国家财产受到损失,还会损害人的健康,所以必须十分重视安全问题。安全是贯穿整个分析化验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任务,决不能麻痹大意。
1 引起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的原因
分析化验室存在专业职能单位具有的所有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有毒有害废弃物、易燃易爆化学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众多电器高温设备以及日常用水用电用燃气等等,根据美国海因里希(heinnich wh) 灾害理论模型[3],引起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个方面。
1.1 直接原因 引起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4]。
1.1.1 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在分析化验中分析人员的精神状况、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安全意识以及操作能力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影响分析化验室安全的主观因素,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1.1.2 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根据情况划分为不安全化学环境和不安全物理环境两大类。
①不安全化学环境因素,近年来常有下列情形:a危险化学试剂使用不当、违反操作规范,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b化验室中存放或有些生产中间产品是剧毒的,这些剧毒药品(产品) 若保管不当、使用不当或处理不当,会引起环境污染及导致人身伤亡。c有毒、有害化学废液、废物处理不当就会污染环境,如化学废液不经处理直接排出,导致环境及地下水污染,随意乱倒化学废物、废液导致伤及无辜,甚至必须付出很高的代价来治理环境。d有放射源的分析仪器因储存、使用不当,工作人员经射线照射而出现不同程度的各种病变反应。②不安全物理环境因素,近年来常有下列情形:a仪器设备因缺乏保护装置和设备老化、超负荷、超载使用造成的仪器伤人和设备损坏事故;b因供电设备设施陈旧、线路老化,常发生短路、防火能力低,操作人员用电不慎,极易引起电气火灾和触电、灼伤或电休克等事故;c分析化验室中常要用到煤气、氢气、氧气、液氨、液氮、液氦等压缩气体,盛装这些气体的容器是移动式的,搬运时的碰撞、安置时的位置不当( 烈日爆晒、靠近高温热源等)、使用时不慎泄漏等极易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的事件;d因分析化验室分布不合理或上下水管道老化,上层化验室有忘关水龙头或管道破裂而造成渗漏,损坏下层分析化验室精密仪器或化学试剂的现象发生。
1.2 间接原因 引起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就是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5]。分析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会导致分析化验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业务技能欠缺,责任心不强,存在侥幸心理,互相不配合、交接不当等,都会给平日的工作造成一系列的问题,甚至会引起事故的发生。
2 分析化验室安全措施
分析化验工作是化工企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分析化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以科学的方法管理化验室[6]。面对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方方面面,如何避免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处理解决好实验室安全的问题,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2.1 建立分析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范围 制度是做好分析化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保证[7],化工企业的首要目标是制定出规范的安全
产管理体制细则,科学且极具保障性的安全生产制度、各类规范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范围、内容,要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约束力,形成文件下发。这些制度包括:①仪器的管理;②化学药品及危险品的存放与管理;③三废处理与某些试剂的回收;④化验室工作要求;⑤化验室常用工具等。
2.2 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加强安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向每个实验室派发化验室交接班记录本、岗位安全联检记录本等,记录内容要求检查房屋、水、电、设备状况,危险品存放状态,灭火器、门窗状态,要求分析化验室检查人员、安全负责人签字。
2.3 紧抓基础理论,进行业务技能的培训 在新的分析化验人员进入化验室之前,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分析化验人员对各种仪器及器皿的基本操作技能的学习,全面提高化验人员从事分析化验的操作技能和理论水平,使之树立“安全操作,人人遵守”的思想[8],从而减少因人为不安行为而发生的事故。
2.4 加强分析化验室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培训 安全教育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性工作。分析化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组织安全教育讲座,进行灭火、自救的演示,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事故应急处理方法,使每一个在分析化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都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注重细节,健全分析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切事故皆可避免,事故总在薄弱环节出现。化验室每天都有危化品的使用操作,一个不注意的动作,一个淡化的意识,都会潜伏可能的危害发生[9]。主动从细节入手,降低“金字塔”最底层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预防重大事故的出现,实现全员安全。
3.1 制定危险化学品精细化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 分析化验室应制定危险化学品精细化管理制度,实现入库检查验收、分类存放、加强储存养护管理、出库登记、专人负责、领导联检等细节管理,将事故苗头封杀于萌芽之中[10]。实施按岗位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职防装备;对设施设备更新,实现自动化操作;将危化品安全知识考试、危化品相关作业安全生产禁令学习、安全作业五分钟检查经常化常态化等,从根本上降低因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危害事故。
3.2 制定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救治措施及应急处理 分析化验室要根据工作环境,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建立安全报警系统,安装室外事故电话,配备急救箱。为了更好的控制分析化验室事故事态的发展,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救治,要事先制定分析化验室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的一些不安全因素编写,切合实际,安全有效。
4 结束语
化工企业中的分析化验室涉及到许多精密仪器和化学试剂,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人员安全、设备完好,不污染环境[11],只有在实际工作中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分析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将分析化验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为化工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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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业企业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管理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渐完善,工业企业对自身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也在随之加大,特别是对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对各项经营业务所做的独立、客观的评价,是以加强企业管理、优化组织结构、降低企业风险为目标的系统工程。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对工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运行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已成为提高工业企业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的有力手段和重要保证。
一、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实施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内部审计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不断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对提高企业内部控制力度,保证企业价值增值,实现企业严格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内部审计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这是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的必要条件。只有通过严格审查和客观评价,才能保证对企业经营活动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的内部审计是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为依据,以企业具有活动的各个环节为对象,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才能为企业实施内部控制提高充足的评价依据,保证内部控制的公平性和公开性,可以有效避免内部控制流于形式,进而提升内部控制的影响力和执行力。
其次,内部审计是避免风险实现经济效益的客观需要。对于工业企业来说,管理内容复杂、过程繁琐,管理难度和风险都相应较大。当前不少企业管理者风险意识薄弱、缺乏有效的风险应急防范措施,企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对企业整体运作以及内部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甚至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内部审计充当了抵挡企业风险的有力屏障,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防止发生内部,从根源上遏制不良行为的产生,从而实现企业自我约束、合法经营运行。如2009年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玛克特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使玛克特子公司确定了合理的净利润指标。在内部审计的有效监督下,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1908万元,是计划1849万元的103.2%,是子公司原要求净利润计划900万元的212%,实现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
二、当前工业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现状
1.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足
企业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在企业内部的实施效果。长期以来,企业管理者秉持传统的管理思想,采用传统的管理方法,只重视经营管理,而忽视了对企业内部审计的实质内涵的准确把握,他们往往认为内部审计只是单纯对财务会计的监督,把审计当做财务中的某一环节,没有将内部审计提到内部管理的层次,大大降低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部分领导者觉得内部审计是对他们的监督和限制,使他们失去了领导的自由,因此,在内部管理中并未大力支持内部审计工作,阻碍了企业内部管理,加大了企业监督控制的难度。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
不同企业将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于不同的组织层级,这就形成了完全不一样的实施效果。部分企业中的内部审计由总经理直接接手管理,从而失去了对总经理的监管空间,也无法对企业高级管理层进行审核监管,失去了对企业整个上层管理层的监督、评价,内部审计也逐渐成为高级管理层监管下级的直接手段,这严重违背了内部审计全面、全方位监控的原则。也有部分企业选择内部审计隶属于监事会,这样内部审计发挥了监管的作用,但是却脱离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只能停留在事后控制,不能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有用信息。例如,某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组成情况是:内部审计师由大股东决定,内部审计委员会由另一圈人控制,而审计师委员会由内部董事控制。审计委员会对于高管舞弊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者知而不报,导致审计师委员会缺乏独立性,形同虚设,无法真正独立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制衡的作用。
3.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
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需要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来对企业内部多方面信息进行审核,并且结合实际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工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层次直接影响着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独立性。目前,不少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不是由企业的最高领导层负责,而是由较高级的管理者或者监事会领导。由于监事会只是单纯监督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没有直接发言权,因此不能为工业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不能完全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4.内部审计范围狭窄
由于目前较多工业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不合理和审计过程的不独立直接影响了内部审计范围不断缩小,主要是从时间和空间两方面来看。现阶段,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对象主要是围绕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等财务资料,目的在于确定这些相关数据和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合法。与此同时,审计人员却忽视了企业的经营决策及其与财务数据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发现的问题没有溯本求源,缺乏深入研究,将全部精力仅仅停留在审查的数据上,不能达到推动企业不断改进和发展的目的。同时,审计工作常常只针对企业当前发生的经营活动结果,只能实现事后控制,缺乏用发展的眼光来对待审查对象,忽视了企业前期的经营决策对当前的影响,也没有考虑现在对未来的作用,因此,内部审计工作范围狭窄,难以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要求。
5. 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现阶段,我国工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知识结构单一、综合素质较低、生产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这些都是导致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低下、审计范围狭窄等现象的原因。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应用和完善,对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根据调查数据显示,美国通用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大约80%是财会专业,15%是有相关产业知识背景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5%是搞信息处理的。包括副总裁在内的各级管理干部中60%以上是有审计工作经历,也就是说通用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精通、人员结构合理。然而,国内不少内部审计人员缺乏与时俱进的工作追求,不能及时更新专业知识,计算机技术水平也不高,处理纷繁复杂的审计数据工作难度较大,导致审计结果不够准确,工作效率较低,从而降低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和控制力度。
三、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应措施
1.强化对内部审计的认识
首先企业高层管理者也从思想上重视内部审计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深刻理解内部审计在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工作流程和相关环节,从而才能保证准确知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其次,企业各级领导要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各个部门经理或董事会也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使得企业全体人员都能认清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加强内部审计与各部门间的沟通,给予技术上的支持,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例如,通用公司每年都会挑选部分内审人员进入审计署进行培训锻炼,之后从中挑选40%的人直接提升到中级管理层,保证各级领导拥有充足的审计经验。最后,企业领导应正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不推卸不懈怠,认真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症结,对症下药,争取早日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不断进步。
2.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在我国市场经济日益繁荣发展的大背景下,调整理顺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是各个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对于工业企业。合理的内部审计机构需要纵观企业整体组织结构,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管理制度,力争保住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首先,企业应将内部审计部门从以往的监事会中独立出来,使之与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属于平行等级,企业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直接指导管理,从而避免监事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干扰,同时也确保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其次,在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基础上,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包括总审计师和专职审计人员,由企业专门的高层领导直接管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力。同时,内部审计部门要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业务情况,上交详细的工作报告,内容要涵盖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保证报告信息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3. 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取决于审计过程的客观程度和独立程度,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工作的本质特征。独立性主要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费用三方面来实现。首先,要做到机构设置的独立,也就是内部审计机构要设置在企业组织结构的较高层次,保证审计机构的权威性,避免受到其他部门的干涉。其次是审计人员的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要做到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加强对审计职业道德的培养,使审计人员都能树立起廉洁公正的工作作风和奉公守纪的行为原则,保证早工作过程中从精神到行为的独立性,从而避免审计人与审计对象的利害关系的影响,进而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为内部审计提高健康有序的执行环境和有效机制支撑。
4.拓展内部审计范围
传统的内部审计观念始终停留在财务数据、会计凭证等内容,范围狭窄,使得内部审计作用不能完全发挥。随着工业企业的多元化发展,内部审计涉及的相关审计对象也在逐渐丰富和复杂,因此要求企业根据客观环境,不断扩展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加大企业内部审计在经营管理中的影响力,从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力度。在贯彻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下,将企业的经营决策、经营环境、合同审计、质量控制等纳入内部审计的对象范围中,结合企业治理结构变化和会计信息状况,从而完善内部审计体系,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与内部审计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5.全面提高内审人员队伍素质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实际经验直接影响着内部审计工作的完成效率和实施成效,也是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一方面,企业应该广纳英才,吸收有能力有经验的审计人员为内部审计部门注入新鲜血液;另一方面,企业应注重对现有内部审计人员队伍的培训和提升。企业应针对人员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等制定科学的培养计划,定期为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演练,从而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努力建立一支高效、精炼的内审人员队伍。
总而言之,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是现代企业适应环境变化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企业领导要提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重视其对企业的作用,积极调整改善内部审计部门,注重内审人员队伍建设,从而提高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何虹,徐秀清.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J].经济师,2009(10).
[2]梁建锐.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