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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以及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明电〔2020〕413号)、《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0年泉州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卫职健发明电〔2020〕150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以下简称监测)。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工作依据
(一)监测方法
2021年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采取常规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医学随访、现场调查、网络报告、质量控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疾控中心负责本监测项目的具体实施、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等总体技术支撑工作。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根据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相关监测内容及任务。
(二)监测内容
1.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监测内容包括全区的放射诊疗机构数量、放射工作人员数量、个人剂量监测率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等有关数据。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监测内容包括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基本情况、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在岗期间的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情况、眼晶状体健康检查情况、甲状腺检查情况和职业健康检查数据库情况等。
3.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监测项目承担机构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内既往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患者、事故受照人员及年剂量≥20mSv放射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对上述人员开展医学体检,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例,提交健康检查数据,撰写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报告。
4.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监测内容包括监测医院基本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放射防护配套设备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
本方案监测内容所涉及的相关表格详见《工作手册》,《工作手册》由省卫健委另行下发。
三、工作范围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项目包括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和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四部分。
(一)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监测覆盖全区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二)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监测对象为泉州市泉港区医院、泉港区妇幼保健院、泉港合众医院。
四、落实措施
(一)组织实施
1.局综合监督和政策法规股负责本辖区内监测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2.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协调组织监测医院开展监测工作,督促监测机构按时报送辖区内监测医院基本情况、监测数据和工作总结等监测项目内容,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测工作报告与监测数据的利用
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业务培训、过程管理、抽查、实验室间比对、质量考核或质量评估、经费分配与使用、各分项工作评估等情况分别于2020年10月15日、12月15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
区卫健局及时组织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对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将“七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其他干部职工为成员。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工作局面。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并制定了2019下半年“七五普法”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在职人员认真学法,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建设法治文化,有效提升了我办依法办事的水平,使“七五普法”工作上升了一个台阶。
二、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农机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泸州农机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农机部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农机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__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市法建办。
(三)接受检查。7月,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节奏,保证质量。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总结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预防未成年学生早婚早育,早婚辍学、未婚先孕、违法生育等问题,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人口素质提高,做好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根据《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省委平安组﹝2019﹞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未成年学生早婚法制教育工作五条的通知》 (黔教办函〔2019〕691号)、《毕节市早婚早育社会问题源头治理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毕教办发﹝2020﹞2号)《纳雍县早婚早育社会问题源头治理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纳教科〔2019〕5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目标
夯实“控辍保学工程”,加强失学辍学学生台账监测管理,动态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段6-16周岁适龄儿童开展地毯式的排查,精准掌握义务教育辍学失学底数,杂实开展劝返复学工作,防止学生失学辍学,确保6-16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全部清零、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常态化动态清零。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维度宣传普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贵州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早恋早婚早育和辍学失学的危害。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家长(监护人)进行法定监护职责,法定婚龄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预防早婚辍学。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16-18周岁青少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加大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延长青少年受教育时限,防止未成年人过早进入社会而产生早婚现象.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工作顺利开展,水东镇早婚早育社会问题源头治理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晋
副组长:王瑞新
成 员:田 祥 蒲 军 刘 杰 彭德良 张 振 赵明艳 彭召开 周泽良 王 鸑 王 坤 王景贵
中学、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各包组教师、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东镇教育管理中心,具体由赵明艳同志组织办公。
三、 主要做法
1、制定《水东镇早婚早育社会问题源头治理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2、组织教师进村入户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贵州义务教育条例》。
3、打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贵州义务教育条例》张贴在村里醒目位置。
4、召开控辍保学业务培训会,让教师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进村入户时对家长学生进行解读,并从青春期的特点、早恋的特征、什么是早婚以及早婚早育的危害,男女青年怎样正常交往等方面,为学生讲解了辍学和早婚遭遇的危害性,营造了浓厚的控辍保学和优生优育舆论氛围。
二、存在不足及打算
1、由于我镇部分存在少数民族较多,许多风俗习惯很难改变,思想意识有待提高。
2、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各校要邀请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进校园,给学生上法治课,讲解《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3、发挥部门联动作用。邀请公安、司法部门进村入户,向老百姓宣传《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
据介绍,RFID电子船名牌是将RFID融入船名牌中,并将电子标签ID码、船舶识别码、船名、船舶类型、总吨等主要参数直接固化在RFID卡中,通过岸基读头或手持终端即可读到在航船舶信息,并可自动将数据采集到省港航智能感知平台中与后台系统进行自动比对核查船舶状况,从而实现船名牌与船舶身份绑定。RFID电子船名牌同时具备船舶身份识别、实时定位、远程核查、船舶预警、船舶流量统计、RFID异常报警、物流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就如同“第二代身份证”,对内河水上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浙江智能航运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是长三角地区国家内河船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计划,该项目将在浙北航区杭嘉湖绍、钱塘江中上游金华、衢州以及丽水殴江等地重要航段重点监管区域、重要监管站点、船闸等安装RFID读卡器,船舶可实现在船闸锚泊区、待闸区、闸口通过阅读器,扫描到固化船舶信息的RFID电子船名牌,获取船舶身份、位置等信息,实现船舶不停靠、船户不上岸即可办理登记、缴费、调度过闸等功能,实现港航便捷和高效的智能航运服务、船舶综合动态监管,最大程度提升为船民进行信息服务的水平及船舶监管能力和效率。(陈俊杰)
重庆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构筑司法屏障
日前,重庆市司法局就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出台“1+4”工作制度,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4”工作制度包括《重庆市司法局关于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律师公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法律援助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及重庆市普法办印发的法治宣传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育均表示,重庆司法系统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有三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服务长江流域生态建设;二是服务长江经济带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三是服务沿江经济和产业发展。
在生态建设服务方面,重庆将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能优势,组织参与在能源环境领域的立法修法、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环境评价机制建设等领域发挥作用。参与沿江环境污染防治以及保育和修复流域生态系统,参与打击环保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律师参与环保公益诉讼,努力为改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创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