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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作目的
为全面履行政府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规范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我县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提高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府发[20*]2号),制订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按国家专项预案的规定执行,见附录8.1。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1.5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坚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可能引发和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1.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建议和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和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1.2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经贸委、县教育局、县*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商业局等。
2.1.3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本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4)及时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情况,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5)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1.4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统一对外信息口径。
县卫生局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经贸委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协调。
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由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的问题,查处违纪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县商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参与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供应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的储备、供应工作。
2.1.5办公室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的负责同志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办公室职责
a.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b.检查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c.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d.向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e.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f.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6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局等部门负责,并明确其中最直接相关的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
由县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医疗救护保障计划,明确应急措施。
(4)案件查办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部门查处。
(5)专家咨询组
由县卫生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信息组
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新闻报道。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出现的歪曲性报道或谣言,组织驳斥澄清。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
2.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系统
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突发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县农业局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4个部门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2预警系统
3.2.1加强日常监管
县卫生局、县经贸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商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全县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保障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订处理措施,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的建议。
县应急委员会负责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并及时报告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预警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预警决定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3.2.2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b.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
c.出现死亡病例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
b.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及时向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c.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通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由县政府指定的部门及时上报省、市政府、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新闻通报
对已经发生的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按《*市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按《*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按《国家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3.2.3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4应急准备和预防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及时对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报告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通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报告制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体系,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3.3.1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2)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
(3)出现死亡病例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3.3.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3.3.3下级向上级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3.3.4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3.5责任报告人
(1)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医务工作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报告时限要求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2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有关部门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初次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
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下级关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至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立即按预案规定着手处理。
3.3.7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3.3.8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总结报告
包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委员会组织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由县应急委员会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由县人民政府及时报请市应急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4.1.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协调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特别重大、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4.1.2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县人民政府或者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4.1.3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1)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人民政府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建议,启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响应
接到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县级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情况;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4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推移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Ⅱ级响应后,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县应急委员会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指导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进入Ⅲ级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根据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进入Ⅳ级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建议和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启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对于发生在县内一些特殊领域或者跨领域、跨县(市、区)的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县应急指挥部认为必要时,应向市应急指挥部请求组织、协调和救援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处置,组织开展应急求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4.4应急响应终结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在参加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单位的人员由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适当的补助。
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造成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总结报告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并抄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经过,调查处理概况,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医疗救治情况、损失和伤亡情况,所造成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者的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今后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改进应急处置措施的建议,评估应急预案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并针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地方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承担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
对可能性或已经发生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未经审核同意,不得。
6.2通信保障
参与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县直(驻县)部门(单位)、应急专业队伍以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明确带班领导;确保1部专用固定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配备专用的电脑及其打印机等附件、传真等办公设备。
6.3医疗保障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相应级别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发生地的医疗机构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要求,组织救治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工作。县卫生局根据事态发展状况,及时组织有关医疗专家进行救治,必要时及时向上级请求支援。
6.4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突发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5技术保障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受委托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6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当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
6.7经费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应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保障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所需经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经县财政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主要用于: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日常运作和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维护、演习演练、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资金等。
突发食品安全财政应急保障经费的支出渠道以及拨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县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6.8演习演练
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应急演习演练结束后,乡(镇)政府和参加演练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6.9宣传培训
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受环境的影响较大。环境中的农药化肥污染、工业“三废”污染等都会对动物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在种植过程中,施用违规农药化肥或农药化肥施用过量,都会导致农药化肥大量残留在作物上,将其制成饲料后,造成动物产品污染;在被工业“三废”污染的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先在植物或浮游生物体内富集,在食物链中一层一层向上传递,最终传递给人类,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2]。饲料中科学、合理地添加各种微量元素能促进动物的生长。如在产蛋鸡日粮中添加钙、磷等能提高产蛋量;在饲料中合理添加硒、铜、锌等能促进猪只生长,少量添加砷能使其皮光毛亮等。但一些不法生产厂家及经销商,为了谋求高额利润或抢占市场份额,过量添加某些微量元素。大量添加的这些微量元素,不仅会在动物体内聚集,通过动物产品传递给人类而危害人体健康,其随着排泄物排出体外后,更会造成环境污染,对人类造成伤害。全世界共有300多种动物传染病,其中可直接感染人体,对人造成损害的人畜共患病有100多种。其他非人畜共患病虽然不能直接侵害人体,但其分解可能产生的某些毒素,会间接造成人体伤害。我国,特别是部分相对偏远、落后地区,由于检疫制度执行不严或检疫疏漏而造成人们误食病、死动物或其产品,继而引发疾病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私自将患病的畜禽屠宰销售,这不仅给人们食肉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更给疫病的流行传播带来了风险隐患,极大地破坏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动物产品质量相关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随着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保障动物产品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涉及部门众多,各部门职责不同。只有各职能部门都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加强监管,才能保证动物产品的安全。因此,要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强化政府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及社会监督,建立起一个以法律为主、道德为辅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管理机制,形成“法律保障、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新局面[3]。先进的动物产品检验、检测手段和体系是动物产品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准确进行动物产品药物、添加剂等物质的检测,才能确保动物产品市场的安全运行,才能保证消费者的安全。目前,我国动物产品检验手段相对落后、设备缺乏、费用较高都成为制约动物产品检验、检测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国家要加大资金投入,系统培训人员,提高检测水平,建立健全动物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把造成动物产品不安全的因素消除在最初阶段。风险分析和预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监管部门通过收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动物产品中风险最大的因素。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对该因素进行检测及风险评估。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应用在日常管理中,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事故进行及时预报和处理,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动物质量安全风险的目的[4-5]。同时,应逐步建立起一个能够互联、互通,资源可以共享的动物产品安全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向公众公布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收集有关建议,正确引导消费,从而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减少动物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我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5]。
本文作者:黎晓林工作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键词:远程视频技术;电力安全生产;应用;
中图分类号: TN941.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远程视频技术被应用于多个行业领域,其主要作用在于进行异地的视频监护,将异地现场的实时状况以图像、声音的形式实时的动态的传到相关的控制中心。远程视频技术在电力安全生产方面加以应用,是将无线视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和电力系统技术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管理和控制中心可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网络对现场的状况实时了解,对可能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的发现,并快速做出反应进行处理。这使得电力安全生产可以很好的做到防患于未然,在避免事故发生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从而保障了生产和生活的安全。本文主要论述远程视频技术在电力安全生产方面的应用。
一、电力视频监控需求分析
1、视频监控:系统需要对变电站外部情况、变电站内部各重要部分(如主控制室、高压室等)、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视频监控,并将相应的视频数据进行存储。
2、数据传输:在进行视频监控的同时,系统需要把温度、红外感应、设备运行参数等各项数据传输到监控中心,实现对变电站的全方位监控。
3、反向控制及联动:当变电站发生异常情况时,系统可远程控制现场设备,或根据各种数据的变化自动产生联动控制。
4、语音对讲:当变电站发生异常情况时,系统可远程与现场工作人员语音通讯。
电力变电站监控项目的实际情况中,变电站分布在整个城市、乡村的各个119角落,部署得非常分散,监控对象等级包括500KV、220KV、110KV、35KV 等不同等级,一般110KV以下都是无人值守。而目前大部分已建的监控系统都不适合长时间无人值守环境及多级联网功能。
二、电力安全生产的远程控制系统的构成
一个基本的电力安全远程控制系统由公司局域网、变电站、调度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和其它安全部门等几个基本单元构成。变电站和公司局域网之间的连接通过 2M 的网络通道接入,调度、安全监督部门以及其它的安全部门和公司局域网之间的连接通过 100M 的网络通道接入。远程监控系统配备于变电站侧,其它安全人员通过网络对远程视频反映的情况进行浏览。具体的网络监控安全措施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监控点的设置。在每个变电站都需设置一个监控中心,以便于对所属监控点的实时动态进行掌握并对异常情况做出快速处理。设置多个远程监控点,根据所属变电站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来确定监控点的数量和分布。
(2)做好记录。远程监控点主要用于对异地变电站的每个操作进行监控,本地监控点主要用于对本地变电站的每个操作进行监控,二者都需要在监控过程中对监控点的操作进行录音录像记录,以作为基本的参考资料和事故凭证。
(3)视频服务器。视频服务器的主要功能在于对信号的转换,可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同时其支持 IP/TCP 的工作方式,可供相关安全人员对异地的监控进行督察工作。另外可通过网络授权,为异地督察进行各变电站的督察工作提供便利,同时也可以使变电站之间能够互相查看交流。
(4)数据信息的存储。变电站需将每个操作的视频信号在录像机上保存,在必要的情况下需存储在光盘或者录像带中,以备今后有需要的时候进行查阅。异地督察可将变电站操作的全过程在硬盘上录取保存,另外当需要对硬盘内的早期存储信息覆盖前需做好备份工作。
三、远程视频网络系统的优势特点分析
(一)操作使用方便易行
本文远程视频网络的建设采用网络视频传输的先进技术,其网络远程监控只需通过普通的浏览器就能实现,操作非常简单。电力安全工作人员可通过公司局域网随时对有关的电力生产情况,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查看。监控视频具有实时性,可以实现监控中心监察和现场情况发生的同步性。这对于工作人员对异常情况和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及时解决有重要作用。
(二)提高管理水平
远程视频技术的应用弥补了传统视频系统本地化的缺陷,真正实现了视频监督网络化,管理网络化。视频系统是建立在局域网的平台上,以计算机信息为中心,以安全信息化为基础,使安全管理实现了远程可视化管理,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组网灵活
远程视频网络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实现了即插即用,新的监控点可以很容易的加入到已有的监控网络中,使远程视频监控的组网更加灵活。
四、远程视频技术的实施方案
(一)前端设备选择
电力视频前端设备长期工作在高电压、强磁场的环境下,对设备的抗电磁干扰性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再者,电力变电站分布很散,而且大多位于偏远地区,现场环境恶劣,对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有着严格要求。所以对于前端摄像机的选择上,有着一定的环境适应使用要求,选择的摄像机一般需要可以应用在恶劣的环境中,对恒温恒湿的环境也有很强的适应力。另外前端采集温度、湿度、电流、电压、仪表数据等模拟量的传感器的灵敏度也有着很高的要求,针对不同的应用设置不同的区间,能将采集到的数据及时上传。
为了配合报警系统和防盗系统,前端也需安装一些报警信号采集设备,如输变电线路是否发生漏电和短路,重要设备是否被水浸,机房和仓库是否发生火灾或盗窃现象等等。随着3G网络的开通,无线移动视频技术为移动终端用户带来了更快的数据传输速率,同时也为提升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奠定了技术基础。日常巡检工作人员通过移动视频终端,可以更清晰、快捷的反映当前设备的运行状态。
(二)监控中心系统
变电站本地监控中心,根据变电站规模,分为有人值守和无人值守,一般500KV或500KV以上变电站,属于有人值守,200KV或200KV以下,属于无人值守变电站。因此在选择变电站核心设备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设备的高稳定性
为了保证设备长期运行的稳定,系统选用嵌入式管理平台或者嵌入式硬盘录像机、视频服务器等存储管理设备更为有效。
2、系统扩展性
因部分变电站长期处于无人值守状态,因此需要远程对变电站的门禁、报警、环境监测等其他系统、数据统一调度指挥,这就要求设备能做到与其他系统兼容统一。
(三)多级系统级联
目前的电力专线大多基于E1链路的2M网络,在多级变电站级联下,需要保证站与站之间的数据实时、有效、稳定。因此要求站与站之间形成一个大的多域管理。针对以上相关需求,嵌入式网络平台系统可完全满足。
在系统中,通过前端摄像机的视频采集,能观察到不同区域的现场情况,并进行数据采集分析,保证监控的实时有效。通常从变电站到监控中心都有2Mbps的E1通道,将核心设备通过2M网桥连到光端机等E1通道上,并把图像及相关数据传送到监控中心。而监控中心则分为变电站分控中心和电网调度总监控中心。变电站监控中心主要负责管理前端各个变电站设备,相应权限由调度总监控中心嵌入式网络管理平台E-NVS划分。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平台划分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就可以进行远程监控、调度、录像、报警、电子地图等一系列功能。在电力网络内的其他职能部门或相关领导,在授权后可以通过平台客户端软件,或者IE浏览器进行远程调度、监控。同时,部门领导可以通过在办公室设置一台触摸式控制终端,实现对所有视频的查看。
五、结语
电力企业应用远程视频技术仅仅是电力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一小部分,企业真正实现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还是个任重道远的过程。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以及其它先进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将为我国的电力安全生产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振全.远程视频技术在电力生产中的应用[J].电力信息化,2011,10.
今天,召开公司20__年“春检”总结、迎峰度夏防汛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__年“春检”工作,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迎峰度夏和防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今年迎峰度夏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
刚才,几个部门分别总结了各专业上半年的工作,分析了当前公司生产运行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营口供电公司介绍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张华主任传达了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会议精神,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和问题
通过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各项安全指标全部完成,到3月30日公司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代表公司党组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有如下特点:
几项主要工作
1.克服困难,加强协调,保证“春检”任务的完成。
“春检”工作是电力系统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春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迎峰度夏、关系到电网安全和人身安全。今年“春检”的特点是时间更短,任务更重。“3.4”灾害的恢复占用“春检”大量时间,查找和处理灾害给电网留下的缺陷和隐患使“春检”任务更加繁重,500千伏渤海、金家新建变电站投运过程中大量的电网改造任务要在“春检”过程中予以实施,各供电公司220千伏、66千伏及10千伏大量工程在“春检”中予以实施。面对严峻形势和艰巨的任务,公司调度、生产、安监、基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同基层供电公司一道统筹兼顾、周密安排检修计划,有效避免了重复停电现象的发生,对营口、鞍山、大连等区域性工程采用现场协调会的方式,对每一个环节逐一落实,工程顺利投产。到6月18日辽宁电网20__年春检工作圆满结束,为下一步迎峰度夏奠定了基础。
2.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在抗击暴风雪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为了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可靠用电,确保辽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辽宁电网应对重大电网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1月27日(星期六)上午,春节前工作相当忙的情况下,公司组织了一次中等规模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演练。
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黄传兴亲临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现场进行指导,并向全体参演人员提出了要求。体现了公司党组对应急工作的极端重视。
这次演练是针对辽宁中部电网负荷迅速增长,电网受电断面卡脖子,电磁环网暂时解不开,在发生系统严重事故时,一旦处理不当,将会诱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薄弱环节进行的。整个演练进行了六个方面的检验和考核。在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面前,正是由于及时启动电网应急预案,辽宁电网上下处变不惊,临危不乱,反应迅速,调度指挥处理得当、生产抢修恢复及时。一次次化解电网重大险情,使得电网化险为夷、转危为安。在此期间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正是1月27日的应急演练使我们取得了抗击暴风雪的重大胜利。
但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应急预案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要强调:应急演练的及时性,项目的针对性,参演单位和人员的全员性。
3.全面开展了标准化作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提高。
公司自执行《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以来,对保证现场作业安全、提高检修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使现场标准化作业更加符合现场作业实际,结合现场作业人员对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20__年1月,公司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原来版本进行再次修编,原则是“简单、可靠、实用”。对关键性问题采取专家反复论证的方式,最终形成了《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20__年修订版)。
为加强现场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又制订了《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管理规定》。对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在执行、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里我再次重申,开展标准化作业的目的一是强制职工遵守每项操作的规范,提高检修质量,防止人身伤害。另一个也是更重要的目的是培养职工一种良好的职业习惯,工作习惯。通过标准化作业,逐步克服图省事、怕麻烦这种陋习,这种陋习是习惯违章的根源,这也是我们推行标准化作业的初衷。
4.紧紧依靠电网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设备健康水平。
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电网技术改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公司大力加强电网技术改造力度,上半年完成了数条线路的改造任务和后续改造项目的准备工作。针对辽宁电网老旧线路多,线路改造征地难的特点,努力提高电网改造的科技含量,碳纤维复合芯导线研制取得阶段性进展,svqc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和新型分相自动接地系统的推广应用,为解决电网无功调整手段不足和防止人身感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5.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缓解鞍山、营口地区供需矛盾,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征得国网公司同意,实施了500千伏王石变采取分裂运行的方案。方案实施可提高鞍山地区供电能力35万千瓦。预计到年底可以多售电3亿千瓦时,平段6000万千瓦时,公司直接经济效益达1062万元。方案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用户满意。
6.为吸取本溪草河口的二次电缆击穿,保护误整定事故教训,加强二次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继电保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公司已经组织所属14个供电公司全面进行了继电保护专项监督检查自查工作。
公司还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继电保护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对自动化专业、
通信专业同步进行自查,确保二次设备可靠运行,从本溪草河口的二次电缆击穿,保护误整定事故中(2#主变中性点间隙零序过压保护定值180伏,误整定成60伏),暴露出现场继电保护人员定值管理不严,在定值输入、核对上,不认真,继电保护未按实际定值进行试验,保护试验记录不严肃,未按实际试验成绩记录。变电运行人员在处理事故时,检查设备、光字盒、信号、保护装置动作情况不细,造成判断事故不准确,处理不及时。突显二次系统生产管理不严、不细。(其他单位也要反思和自查,有无整定错误、压板投退错误,接线错误等问题)7.为吸取大连“4.16”事故教训,公司及时下发了“反管理违章”的通知,通过反管理性违章活动,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杜绝发生了事故大家负责,没发生事故谁都不管的现象。(大连“4.16”事故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本次事故暴露了有关人员严重违反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省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把有电的设备按停电的设备看待,现场的所有人员都提醒这件事,不清楚这个问题)
以上草河口保护误整定,大连4.16人身感电,一个是人身轻伤事故,一个是二次设备事故,人身感电事故是最忌讳的人身伤害事故,误整定事故也是继电最忌讳的三误事故之一,两个都是低级的错误,不是不懂不会,这两起事故的性质都相当恶劣,规程规定形同虚设,也充分暴露无论一次二次,标准化作业都流于形式,这两个事故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两者都暴露出我们的一二次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管理违章严重,我看问题的关键在我们的各级管理人员,一线工人是执行者(次要的),这也是我们提出反管理违章的初衷。
二、下半年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下半年是一次系统发生巨大变化的关键时期,是新机组、新设备投运时期,是迎接党的“十七”大全力以赴保供电的关键时期,也是完成公司党组确定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实现安全年的关键时期。
形势:
1.负荷持续攀升,新机投产不确定,迎峰度夏任务艰巨。
辽宁地区比往年提前20天进入夏季,进入6月干旱少雨,最高气温已达34℃。每日用电负荷攀升,6月18日负荷30030万千瓦时,达到历史的新高,电力高峰提前来临。东北公司的水电来水并不乐观,省内火电机组临检与去年同比明显增加,在营口、庄河电厂4台60万机组投产发电前后,再有不可预见的问题,个别时段缺电的情况随时可能发生。
2.电网结构总体改善、局部网架约束仍然突出。
近几年来,在公司党组领导下,辽宁电网的建设和改造速度明显加快,为电网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进入6月份,500千伏渤海变“п”入,徐家2号主变投运有效的改善了网架结构,使电网的受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明显提高。但是,随着负荷的增长,朝阳、铁岭以及大连北部地区的供电紧张局面日显突出,已经采取了限制负荷的手段,并要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3.500千伏与220千伏电磁解环迫在眉睫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辽宁电网500千伏网架现状,东北电网的电磁解环工作,是走在全国后面的。给电网过渡时期的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带来诸多问题。基于短路电流超标和潮流分布不合理等原因,随着渤海变的投运,辽宁电网的电磁解环工作即将进入实施阶段,由此而带来的涉及到从一次到二次、从电网运行到设备管理、人员素质等一系列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如何面对电网这一过渡期,需要我们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需要我们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关于解环的问题,我们谈论了几年,今年下半年真的来了。
4.电网运行外部环境不容乐观。
今年“3.4”暴风雪灾害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使我们认识到安全生产和打仗一样,什么严重的事故都可能发生,做多么复杂的事故预案都不过分,记住一个理: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上半年,外力破坏而导致线路故障有所增加,主汛期雷雨、山洪等自然灾害随时可能对电网安全运行带来影响。500千伏渤海变投运给电网运行方式和管理带来很大变化。渤海变及相关输变电工程的投产,改变了电网的结构,运行方式,潮流方向;营口地区的线路名称和走向变化较大,运行方式变化更大;这些对改善电网结构、提高输电能力是有益的,但是对安全生产暂时是不利的,我们要清醒地认识这个问题,生产作业环境的巨大变化,需要我们尽快适应,需要我们化解新增的人身安全风险,化解电网运行安全风险,化解误操作的风险。(营口地区电网的运行方式彻底的改变了,众多新建、改造线路给变电送电运行都带来很大难度,必须打破旧的习惯和固有的记忆)
关于下半年安全工作,我强调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防汛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期。从全国的气候特点看,6、7、8、9是灾害的多发期,任何年份都不能松懈,具体的工作生产部作了详细的安排,各单位要完善设施,加强通讯联系,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做好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练,随时做好应对紧急汛情的准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迎峰度夏任务艰巨。各级调度和营销部门必须做好负荷预测和电力平衡工作,做到以旬为单位,搞好供需平衡,切实安排好电网应急备用,留有足够的备用容量。做好应对各种异常方式的事故预想。在这里强调尤其要重视各地区拉闸限电顺位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并严格按此执行。生产部门要加强检修巡视维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迎峰度夏期间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供电万无一失,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十七大期间的保供电工作,近期各公司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确保十七大期间安全供电和迎峰度夏的反事故演练。
4、“秋检”应着手提前考虑。要和各项工程集合起来,要与防汛迎峰度下的收尾工作一并考虑。迎峰度冬的准备工作要吸取去年特别是“3.4”的经验教训,结合“秋检”一并考虑。
5、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用户特别是高危用户的安全用电管理,相关部门调度、生产特别是用电农电按年初调查的情况,进一步作深入细致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能做的一定做好,不能做的要逐级向各级主管部门反映,敦促用户整改。
6、“春检”已结束,虽然到了防汛、迎峰度夏的关键时期,但也是到了生产相对的淡季,希望个单位充分利用淡季切实搞好职工地培训工作,特别是生产部门要多指导,要知道管理违章的关键并不是检查,而是有针对性岗位技能培训,切合实际的培训,请什么老师,讲什么课很关键。
最后,再补充两点。最近下去调研,基层反映许多问题,我认为最重要的问题,一是班组负担过重,二是生产骨干短缺。第一,我讲一下班组减负的问题,班组负担重有两个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一是我们的电网发展快,投资大,工程量大,工作量大人员相对紧张;其二是我们的各级职能部门的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评比多,千根针万根线汇到班组一个面,使班组的工作量更是雪上加霜,本来不多的几个骨干,整天忙于落实我们的会议、文件、检查评比、整理记录图表。说实话,有些是以一种应付的心态,敢怒不敢言的心态。形式上的东西过多,必然分散了现场作业的精力。从下半年起,我们的生技、安监等相关部门,要把为班组减负,为基层减负作为一项日常的主要工作,坚持下去。尽量少下文件,少检查,少开会,少评比。使班组按部就班的执行年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安排生产。今天的会议就是一个行动,我们把几个会议压缩到一个会议来开
一、风险隐患
(一)大型商超
1.落实本单位法人安全生产第一个责任人履责尽责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电梯、供配电、给排水、空调等规范操作规程及责任人是否明确完备。
2.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3.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设施及器材配备情况。
5.是否存在将商铺出租给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现象。
6.新建、改建扩建或内部装修是否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7.是否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爆物品,用火用电是否安全。
8.是否具备先进的安全管理系。
(二)再生资源行业
1.否制定完善各类消防安全和维稳安保应急方案和巡查制度,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和应急演练,安排专人对企业内部定期进行安全巡检;
2.是否在进出口按照要求配备安检人员和安检设备,在企业内敏感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
3.是否涉及旧电机、旧电泵、旧废钢等废旧物资,要求内部商户设立进销存台账,并开具正规票据留存。
(三)餐饮安全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是指食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下列行为或状态:
1.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
2.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
3.管理制度、质量标准方面或其他人为的因素,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
4.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拍卖行业(非重点行业)
1、是否存在成立六个月还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
2、是否有规定数量的注册拍卖师;
3、是否未经批准擅自成立分公司,或以办事处名义举办拍卖会、公告、从事拍卖活动;
4、拍卖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5、是否及时登录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企业数据填报;
6、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中所载注册事项行为;
7、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拍卖行为。
二、风险隐患应对措施
(一)强化企业领导机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制度落实,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分析,确保发现苗头,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员工自我防范能力;
(三)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确保权责一致。坚持预防为主,制定企业或重点场所应急预案,并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共同做好应对工作;
(四)加强对重点场所的防范,要做到重点部位有物防、关键部位有技防,对单位重要部位和危险环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