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安全隐患整治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蒲涛为组长,县安监、交通、监察、财政、发改、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组,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时成立以刘光明副县长为组长,县交通,财政、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资金争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向省上争取安全隐患整治有关资金和物资支持。
二、明确职责分工、部门紧密配合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县公路波形护栏或水泥防撞墙、标志标牌、减速设施等建设方案设计的技术标准要求和县道公路安全隐患整治的组织实施及质量把关;镇村道路由县安监局牵头、各镇政府和县交通等相关部门协作负责完成。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公路限速标志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及质量监督;县监察局、安监局负责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情况的全程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公路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工程发包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精心组织施工、加强督促
一、指导思想
从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整治工作抓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全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有效整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区整治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交通局,负责审查认定全区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研究部署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工作,协调处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作小组。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6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载体,进一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进村入户,使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二)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认真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年月底-6月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力量调查各辖区、各自职责内的农村公路,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认真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报告制度,及时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科学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年7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以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为出发点,杜绝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三)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摸清我县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底数(包括在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隐患设备情况等);实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98%以上,台账建档率98%以上,定检率98%以上,人员持证上岗率98%以上;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二、整治内容
结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签订承诺书,建立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档案。同时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1、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并实施;是否配备足够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措施、专项救援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并提供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是否按照《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DB37/1615-2010,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台账是否规范、台账内设备是否齐全,保管是否良好;特种设备是否全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是否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是否及时对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都在有效期内;是否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检或校验申请。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是否按照《规范》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作业;持证人员是否全部进行了聘用并确保为本单位人员;持证人员是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人员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培训活动并提供相关记录。
三、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3月15日-3月31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广泛宣传,使企业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请各监管科室、队于4月1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及监管的危化品企业名单报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后于4月3日前报市局。
2、自查自纠(4月1日-6月15日)。各危化品生产企业根据整治内容及《规范》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信息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台账。自查过程中要根据本单位生产工艺的特点,对重点监控设备要按照《省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重点监控,重点排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本单位实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目标。同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深刻整改,形成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报告可参照《规范》中《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相关内容。各危化品生产企业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和自查自纠报告一式两份,于6月14日前分别报监管科室、队和市局特监科。
3、检查整治(6月16日-8月31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并邀请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专家成立检查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依据《规范》中相应类别企业的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的内容,按照“集中检查、专家分析、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责任到位”的原则,对照企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人员情况等整治内容逐项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邀请特种设备安全专家进行论证分析,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检查的同时填写《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压力容器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压力管道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5)。
4、完善信息(9月1日-9月15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企业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中设备信息及通过现场检查确认的设备信息,与金质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的设备信息进行核对、补充、完善,确保特种设备纳入动态管理。
5、总结验收(9月16日-11月5日)。各监管科室、队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并对监管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县局将于9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各监管科室、队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市局将于10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各县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监管科室、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把工作落实到位,抓紧抓好。在开展“201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基础上,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实效。
2、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在首位,与“201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台账,做好企业自查自纠与报告,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
3、周密部署,细致检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监管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检查细致到位,不放过任何隐患问题,提高安全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4、跟踪督查,消除隐患。对于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中的整治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于不能按时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后上报市局和县政府;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政府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七、实行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制度。各村下乡干部兼任所在村企业的安全监管员,职责是发现、报告、排除安全隐患。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动员,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农民自建房的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年7月11日至7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及各施工企业要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和下达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宣讲等各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二)检查、落实阶段(年7月21日至8月20日)。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建房点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存在以下行为的,要采取必要措施,坚决制止:
1、施工用电私搭乱接、开关箱随意摆放、一闸多用,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挂钩用电;
2、建筑物距离高压线路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水平距离不小于4米,垂直距离不小于6米);
3、使用老化报废起重设备、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
4、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模板支撑搭接不规范、支撑立杆直径过小、数量过少。
全区范围内的各在建工地项目部要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查自纠行动,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彻底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及建筑施工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和企业将进行重点督查。
(三)总结、报告阶段(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查找不足,建章立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深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提出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全面的、不间断的安全大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乡镇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安全知识水平,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