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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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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服务方案

安全文明服务方案范文第1篇

围绕公司三大发展战略,坚持公交优先、力创公交优秀总体思路,按照“九优”工作理念,积极推动营运秩序创优、安全保障创优、文明服务创优,加快公交营运发展,力促经营效益明显提高、营运指标明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营运智能化应用水平明显提高。

二、加快“四个推进”

1、推进线网优化。结合全市道路新建,大型客运枢纽改造、扩建,合理完善公交线路布局,扩大边远城区营运,抢占新的客运市场,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力争完成:武汉天河机场扩建,航空公交线路调整建设方案;汉口、武昌、武汉新火车站公交线路配套、衔接方案;轨道1号、2号、4路公交线路的衔接方案;后湖地区、武汉新区、东西湖台商投资区等地区,及市区一批空白、新增道路衔接方案;中南路立交桥等大型工程建设公套方案;黄陂南部地区公交线路改造方案;中心城区至盘龙城、黄陂前川地区的公交线路建设方案;南湖花园等地区公交线路配套调整方案。

2、推进营运发展。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及市区客流变化,按照稳定中心城区、发展新区、拓展偏远城区的思路,合理确定总体运营规模,推动营运发展。

3、推进营运智能化系统应用。坚持“科技兴交”思路,按照公司发展战略构想,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建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营运智能系统运用,推动营运管理由传统管理到信息化管理的转变,提高城市公交科技含量,建立现代化的智能城市公共交通。一是加快GPS营运调度系统的应用,在前期部分线路试点运行的基础上,扩大应用范围;二是推进月票电子化;三是加快智能防伪投币箱改造;四是建立IC卡数据宽带传输和查询系统;五是建立服务投诉三级联网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4、推进安全服务创优。坚持公交优先,力创公交优秀的指导思想,着力推进安全文明服务工作,着力打造安全型公交、和谐公交,力创公交优秀。全年结合文明创建工作,认真抓好“三优”建设,即建一个优秀部室,带一支素质优秀的员工队伍,建一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服务工作机制,形成优质安全文明服务氛围。

按照文明创建要求,狠抓安全管理,开展好三个活动,即百日安全竞赛、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公交行车、停车秩序整治活动。落实“两个规范”,巩固精细化调研成果。坚持安全工作的源头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做好降违章、降事故、降事故费用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指标达标。要重点加强对违章率高的人员处理,对违章高的人员要进行日教育,月清查,严重的给予解除合同,真正突出“违章是隐患,违章是事故”的观念,使各级领导,一线管理人员切实把抓安全、降事故摆到重要工作日程。按照普及、提高的思路,深入推进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服务创优,做到“五个不断线”,即文明创建不断线,优质服务不断线,规范管理不断线,创优竞赛活动不断线,安全教育检查工作不断线。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加大创建文明线路的普及力度,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完善公交服务热线信息管理,提高文明创建质量和水平。

三、实施“两个加强”

围绕构建和谐公交的目标,要着力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强基础管理,促进营运工作上台阶,努力使营运管理工作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

安全文明服务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安全技术规范,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治理建筑施工多发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文明绿色施工为重点,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专项整治范围、内容

专项整治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建设工程以及房屋拆除工程。

专项整治内容: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重大坍塌事故和各类施工扰民事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四口五临边”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防护,登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规范操作,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等。预防重大坍塌事故的重点是: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塔吊、施工电梯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施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工地办公用房、民工宿舍等临建设施的材质及搭设情况等。控制各类施工扰民事件的重点是:施工振动、扬尘、噪声、光污染以及基坑变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坚决遏制高处坠落、坍塌等的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力争实现“零死亡事故”;高处坠落和坍塌造成的一般轻微事故数量相比2008年有明显下降,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增强企业文明、绿色施工意识,切实减少因施工扰民、污染环境造成的投诉和上访,营造和谐、稳定的建筑施工环境。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在全市范围内宣传贯彻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将工作内容、措施传达落实到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大力宣传开展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重视、建设各方人人参与的活动氛围。

各企业成立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研究和部署防范坍塌、高空坠落、施工扰民的对策和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各企业于4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市安监站,并印发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至12月上旬)。各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按照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各监理企业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专项整治重点部位、主要施工环节的巡视和督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具体各时段重点工作拟作如下安排:

4月,在完成特种作业人员换证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施工脚手架和井架搭拆、钢结构安装等登高作业人员的普查,普查内容包括登高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身体状况、工作装备等情况。

5月至6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突出登高作业操作规程、施工坍塌防范要点、文明绿色施工标准以及典型事故案例等,努力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水平。深化建筑工地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民工队伍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考核,以点带面,促进我市建筑工地平安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认真做好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工作,防止施工影响考生备考。

7月至8月,集中排查高温及台风汛期建筑工地防暑、防汛抗台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工地临建设施以及深基坑、施工脚手架、防护架、大型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环节的监测,严防坍塌事故发生。

9月至10月,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创新活动。重点是井架式物料提升机、钢结构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技术和设施的定型和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安全质量。“十一”建国六十周年国庆重大活动期间,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月至12月上旬,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制订冬季施工安全工作要求,开展工地消防安全和室外作业的专项检查,提前落实冬季施工防冻、防滑、防火等各项防护措施。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中下旬)。由各企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建设局对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为企业年度综合考评的范围。12月下旬召开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和推广专项整治经验与成果,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1、市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宝兴,副组长:章伟东,成员:局党政办、建工科、建管处、公用处、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大队、招标办、造价处等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各行政区域的建设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整治重点,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程序。研究制订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将洞口临边、高空作业、深基坑支护、高支模、起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作为主要监管对象,按照“三定原则”实施挂牌整改,确保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3、强化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督促企业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强制性检验检测和使用过程的复检检测,做好安全防坠器等限位或保护装置的检验检测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施工电梯防坠落的定期试验和防坠器的年检工作。

4、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一是严格控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审查、备案等环节,高层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支护及高、大跨度钢结构吊装等重大危险性工程必须按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予以备案。二是加强过程监控,全面推广应用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拓展建筑市场监管网络平台,研发安全综合监管子系统,实现建筑安全监管“两场”联动,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效能。依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做好基坑、周边建筑及临建设施的变形监测。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市建筑安全预警系统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

5、宣传贯彻《*市城区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从建设工程前期的设计、施工方案选择、施工环境踏勘、调查以及施工阶段的环境监测等多方面着手,最大程度防止桩基施工、深基坑施工以及房屋拆除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周边环境。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告知制度,按照“告知在先,服务在前”的工作原则,向企业告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消除或减轻施工现场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和光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同时,制定2009年工作要点,建立施工扰民举报制度和居民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社区居委会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及时化解问题。

6、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技术交底和质量过程检验,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工法,提高安全施工技术水平,强化高支模、深基坑等复杂技术工程的质量监控,防止因违规施工造成施工技术失误或工程质量缺陷而诱发安全事故,以过硬的技术质量管理保障工程结构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7、加强监理行业管理,强化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管,抓好监理行业自律工作,推进监理行业诚信建设。重点宣传贯彻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做好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治措施。

2、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安康杯”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三是与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四是与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

3、加强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工作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举一反三,边查边改。要对建筑施工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安全文明服务方案范文第3篇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海林市建设局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局内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建设局各部门。

第二章行政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五条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局长是全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要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4、审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计划(规划),确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目标,签发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消除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职业卫生劳动安全条件。

5、主持召开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6、负责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

7、考核、检查指导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其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8、参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落实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审定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副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要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局长定期主持召开施工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分析和掌握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监察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到各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3、协助局长审核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4、协助局长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安全培训、机械设备检查等),审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按照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6、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第三章行政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文件、资料。负责组织安排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和传送。对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会议要认真记录保管。

2、在工作调研中要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调研课题之一,研究推进安全工作。

3、在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要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随时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5、负责局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干部值班值宿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全市各建设施工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全市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察。接受省建设厅委派,对在我省境内施工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参与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直接听取本区域内施工单位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索取查阅有关安全资料。

5、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的本区新、改、扩建工程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令其立即停止违章作业,消除重大隐患,并依据《行政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海林市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六不准”

1、不准利用职权刁难、勒卡企业、单位和个人。

2、不准违反政策,为他人谋取个人私利。

3、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券卡等。

4、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准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上缴矛盾,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

6、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或在工作时间饮酒娱乐。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除对本人予以纪律处分外,还要按责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推行“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

(一)认真实行首问责任制。

第一个接待基层或群众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要对来电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负责答复或介绍到有关部门,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托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规定办结时限。工作中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确保企业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四)认真实行失职追究制。对工作中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和群众申报的事项压误、漏办,甚至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大力推行否定报备制。

凡是企业和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耐心地、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情况,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积极推行无偿代办制。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无偿企业和群众的申请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要求所有职工认真学习执行“六项制度”,年末前基本建立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长效制。

海林市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资格审查制度

一、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DB23/029-91规定,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将对我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资格审查。

二、对资审不合格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否决权。

三、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3月底。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接受国家、省、市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虚心听取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市性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检查结果按名次通报全市,并作为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依据。对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三、施工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大检查,由企业的法人或主管领导带队。

各分公司(处),由分公司经理带领有关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队(工地)每天由工地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紧急隐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1、安全信息反馈是建设系统实行安全工作分析的基础和前提,是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2、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前要将本单位安全状况书面(包括职工伤亡月报表)上报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

3、各单位反馈情况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4、安全站于每月5日前将全市安全月报汇总后报市安全办和牡丹江市建设局安全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海林市建设局建设安全监察站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全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三、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监察站应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程序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管理。

重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上条所例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同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拍照,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1、四级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级,进行调查。

三级重大事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二级重大事故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监察站应制定建设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应在每年初组织各施工企业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建筑安全管理条款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等。

三、各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架子工、机械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五、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和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新岗位教育,经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海林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和《黑龙江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鼓励施工企业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工地,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市建设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提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均可参加申报评定。

第三条市建设局主管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批并上报牡丹江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成立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和公布评定结果。安全文明工地日常检查评定工作,由评定办公室负责。评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以下简称安全站)。

第四条评定安全文明工地以建设部颁发的《标准》为依据,重点突出生活设施、主体封闭防护、防护用品质量、脚手架材质、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

第二章等级划分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分为二个等级。

1、市级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0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5分以上)版权所有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85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90分以上),

在全国建筑安全大检查中评分85分以上的工地,命名为省级文明样板工地。

第三章管理权限公布机关

第六条管理权限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组织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建设局在市级文明工地中择优初评,报省安全文明工地办公室复检、评定。

3、市建设局应按施工进度,按《标准》进行检查,相关资料(录像、照片)存档备查。

第七条公布机关

1、授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牡丹江市建设局公布。

2、授予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申报推荐

第八条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从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实行申报推荐,由项目经理部按要求填写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申报表后由下而上的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项目经理申报,企业盖章,县(区)建设局审核。

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安全站),地级市安全站签署意见盖章,省安全站备案。

第九条申报时限:新开工工程在生活设施完工后向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县(区)接到申报后应在15日内汇总后上报地市安全站;地市安全站在30日内汇总后上报省安全站备案。

凡逾期申报的,不列入当年推荐评定范围。

凡未进行申报的工程,不得参加安全文明工地评定。

第十条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20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15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范围。

第十一条推荐:省级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地市建设局(安全站)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站)推荐,推荐时间一般在下半年进行,特殊工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第五章检查与评定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全过程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

对经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实行下列评定检查;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由省安全站在市安全站推荐中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评定。

3、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省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第十三条对经批准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在施工过程中由市安全站进行月检查、季评定,省安全站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单位在一个施工期内不得少于4次(及生活设施、主体施工不少于2次、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装饰、竣工验收等阶段)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原始材料,以书面形式附带工程各部位录像(基础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主体防护、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机具设备、生活设施、场容场貌),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凡已参加申报或已经推荐的工地在随机抽样或暗查中,查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取消推荐和评定资格。

第十五条被查工地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检。

2、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

3、接受检查时,应提供各种方便,不得借故搪塞。

第十六条在施工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地,不得列入评定范围。

1、未获得安全达标工地的。

2、发生四级以上建设工程事故的。

3、发生恶性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4、发生重大火灾或特大盗窃案件的。版权所有

6、拖欠工人工资6个月以上的。

7、建筑垃圾污染市容环境或阻塞市政排水设施的。

8、与居民发生重大冲突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9、市以上各类检查中,予以处罚的。

10、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

11、因野蛮施工情节恶劣被新闻媒介曝光的。

12、工程竣工后未按要求恢复原貌的。

13、建筑工程没有密目网封闭的工程。

第十七条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企业,在工程投标时,可奖励投标单位综合业绩分0.5分,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经理,可授予全省安全施工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安全文明服务方案范文第4篇

一、达标办通报全厂标准化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成立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专业推进组及人员分工情况。

成立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专业推进组,按照4个模块9个小组分工推进标准化工作。

1.组织管理与机制要素:XX专业负责组织管理与机制。

2.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要素:一是XXX专业负责2.1(安全防护设施)、2.2(标志、标牌及划线);XXX专业负责2.3(特种(设备)作业)、2.4(工作许可)、2.5(工器具)、3.1(定置管理)、3.4(场院卫生条件与状况)、3.5(环境监测与控制);三是XXXX专业负责2.6(个人防护)、2.8(应急及保安,除2.8.5外)、2.9(交通安全);四是XXX专业负责2.7(接地、静电、防雷保护装置)、3.3(生产设备、设施:整洁与清洁)二次设备、蓄电池等直流供电系统。

3.现场卫生及作业环境要素:一是XXX专业负责2.8.5(二次安防)、3.3(生产设备、设施:整洁与清洁)自动化设备、监控系统;二是XXX专业负责3.6(防冻、防雨、防潮与防风)、3.9(管道、综合管架及沟道)3.2(建筑物、大坝及辅助设施,除3.2.1.5外)、3.3(生产设备设施,除3.3.3外)、3.7(防腐)、3.10(地质灾害隐患)。

4.设备治理及无渗漏要素:一是XXX专业负责3.1.3(检修施工)、4.1(油系统,除4.1.3外)、4.2(水系统,除4.2.6外)、4.3(气系统,除4.3.5外)、4.4(通风空调系统);二是XXX专业负责3.2.1.5(大坝)、3.3.3(水工水文监测设备、设施)、4.2.6(闸门水封系统)、4.2.8(厂房及坝体排水系统)、4.5(水工建筑物)、4.6(大坝安全监测);三是XXX专业负责4.1.3(电气设备油)、4.3.5(电气设备气)、3.8(电缆、电缆桥架及沟道)。

(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专业推进组工作要求。

1.根据分工范围内,熟悉掌握集团公司《水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定标准》相关条款,同时熟悉查评内容所设计的规程制度及现场台账、清单、基础数据等。

2.严格按照推进组时间进度安排,把标准化任务排在第一位,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标准化达标推进和日常本职工作协调开展。

3.根据标准化验评细则的要求,对所负责的核心要素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策划本核心要素涉及专业范围内的问题查评、梳理、汇总,组织开展所分管核心要素的问题整改方案,任务清单编制,明确实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并对每个部门查评后两天内提交任务清单和方案建议,确保每个核心要素达到集团公司验评要求。

4.每周对标准化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协调下周实施计划,限时限量完成工作,将所分管核心要素发现问题、差距分析、需要协调事项进行汇总,在每周四前报送达标办,经审核后报厂领导协调解决。

5.每月对所负责的核心要素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统计得分,查找差距,对无法短期消除的缺陷,协调存在缺陷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6.完善和收集负责核心元素台账,做好备查,同时督促各单位对台账纸质、电子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并报送达标办汇总备案,对关键资料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专业推进组具体工作。

1.组织开展一次全厂初次自查评。计划时间为10月16日至11月初,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2.组织督促各专业问题查评整改。计划时间为11月份,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3.协调电科院来厂开展一次标准化达标初评。计划时间为11月23日至12月初,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4.组织开展电科院查评问题整改。计划时间为12月份,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5.协调省公司来厂开展一次标准化初评。计划时间为12月25日至次年一月初,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6.组织开展省公司查评问题整改。计划时间为一月初,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7.申请集团公司来厂开展标准化验评工作。在省公司初评通过后,申请集团公司来厂开展标准化验评工作。计划时间为二月初,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二、标准化重点工作要求

1.达标办做好标准化4个模块9个专业推进组谋划分工和工作安排,明确集团公司验评专家组陪同人员,要求熟悉查评条款和内容,边查边学边整改,结合实际工作,针对集团公司《水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定标准》中各项条款,认真学习,提高对各项条款的认识,形成我厂标准化工作特点、特色,提高本质安全,满足功能需要,完成标准化通过集团公司验评。

2.重点关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定标准》中的否决项和分值占比大的项目,在查评过程中要强调专业分类、重点项目,每日每周进行督办跟踪,做好沟通协调,保证信息畅通,每周要有一个计划和存在问题梳理,对下周整改事项要有措施,各单位做好台账记录。

3.目前集中针对一个电站开展标准化自查工作,边查边学,工作要限时限量,落实督办,10月份按照专业分类完成对各单位进行自查,11月底请成都院专家组来厂查评,并在省公司查评前形成自评报告。

4.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工作,梳理存在问题,带着问题去整改,该加班就要加班,切实推进标准化工作。

5.落实标准化工作奖惩并进。要求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监察部按照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工作奖励方案》进行兑现奖励。同时明确标准化专业推进组代表厂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策划和推进,有考核职能,按照时间节点的安排,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单位进行考核。

三、会议强调

1.鼓足干劲,理清思路,明确责任。一是要求全厂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方案》落实执行,明确标准化9个专业推进组、各单位、各级人员标准化工作职责和分工,认真抓好标准化工作。二是标准化9个专业组推进成员是代表厂里行使职权,对标准化工作有指导、监督、考核等职能,干工作要积极主动,要将《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学透弄懂做实,尤其是做好分工负责部分,时间不等人,要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实践出真知,成为红枫电厂的专家,确保能够督导好各单位开展工作。

2.统筹安排,加强沟通,落实整改。目前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都比较重,达标办及标准化9个专业组要做好策划,既要尽量降低基层单位的负担,又要把工作推进走。一是策划好才能不走弯路,才能不会重复劳动,专业组、联系部门、电站之间要加强沟通,目标一致。二是统筹安排,达标办、专业组、联系部门、厂领导要做好下电站、下部门检查的计划,严格按照制定计划就要执行,沟通协调好,要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三是落实整改,每周组织召开标准化专题会议,达标办及标准化9个专业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困难比较大的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梳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清单,落实到人,尤其9个专业组在不影响红枫电站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要多到红枫电电站指导工作。

安全文明服务方案范文第5篇

2、各位来宾、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3、座谈会欢迎词(一)。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同仁、朋友们:。

4、座谈会欢迎词(二)。国际商务系是学院最早成立的系科之一,03年第一次招生,目前在校生生有1600人,分为4个专业、5个方向,分别是会计专业,包括涉外会计和审计两个方向、市场营销专业、国际贸易专业和物流专业。是全院最大规模的系科!

5、让我们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xx精神”为动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有力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让“xx精神”开出绚丽之花、让会议要旨结出丰硕成果!

6、目前,我局正处于发展建设的关键时刻,省公司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光临指导,必将给我局的发展建设带来不可估量的推动力量,使我局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更加科学、规范、标准。作为创建单位,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问题,离上级要求和省颁《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真诚的欢迎各位领导、专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批评指正,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整改,不断完善,使我局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7、2003年,我们在2002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反思挫折,总结经验,全面开展了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创建工作。从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入手,努力消除安全生产管理漂浮、安全责任落实不力、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现象;从购置微机等先进设备、加强职工培训入手,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从建设营销网络、实施微机开票、增设营业网点入手,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一个宽松有利的电力营销环境。同时,补充完善了2002年“双达标”创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通过“双达标”创建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局2003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增长。这一切,都离不开省公司和陇南电力局的正确领导,我们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8、大家下午好!xxx风电场由山西玉龙集团与北京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建,风电场位于xx市xx县xxx乡,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100MW,一期工程装机容量5MW,一期工程共安装33台单机容量5MW的金风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年发电量1亿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