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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的原理
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委托的关系,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资产。但事实上,在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需要依赖经理人的“道德自律”。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中,工资主要根据经理人的资历条件和公司情况预先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此与公司的业绩的关系并不非常密切。奖金一般以财务指标的考核来确定经理人的收入,因此与公司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但与公司的长期价值关系不明显,经理人有可能为了短期的财务指标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但是从股东投资角度来说,他关心的是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尤其是对于成长型的公司来说,经理人的价值更多地在于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而不仅仅是短期财务指标的实现。
为了使经理人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对此,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对防止经理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股权激励的不同类型
1.三种类型的划分
按照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股权激励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现股激励、期股激励、期权激励。
l现股激励:通过公司奖励或参照股权当前市场价值向经理人出售的方式,使经理人即时地直接获得股权。同时规定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必须持有股票,不得出售。
l期股激励:公司和经理人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
l期权激励:公司给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
不同股权激励模式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在表1中对各个方面作了比较。三种激励一般都能使经理人获得股权的增值收益权,其中包括分红收益、股权本身的增值。但是在持有风险、股票表决权、资金即期投入和享受贴息方面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表1不同股权激励类型的权利义务比较
增值收益权持有风险股权表决权资金即期投入享受贴息
现股√√√√×
期股√√××√
期权√×××√
l现股和期股激励都在预先购买了股权或确定了股权购买的协议,经理人一旦接受这种激励方式,就必须购买股权,当股权贬值时,经理人需承担相应的损失。因此,经理人持有现股或期股购买协议时,实际上是承担了风险的。在期权激励中,当股权贬值时,经理人可以放弃期权,从而避免承担股权贬值的风险。
l现股激励中,由于股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因此持有股权的经理人一般都具有股权相应的表决权。在期股和期权激励中,在股权尚未发生转移时,经理人一般不具有股权对应的表决权。l现股激励中,不管是奖励还是购买,经理人实际上都在即期投入了资金。(所谓的股权奖励实际上以经理人的奖金的一部分购买了股权。)而期股和期权都是约定在将来的某一时期经理人投入资金。
l在期股和期权激励中,经理人在远期支付购买股权的资金,但购买价格参照即期价格确定,同时从即期起就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权,因此,实际上相当于经理人获得了购股资金的贴息优惠。
其他股权激励方法,如股票增值收益权、岗位股、技术入股、管理入股等,由于其“享受股权增值收益,而不承担购买风险”的特点,与期权激励类似,具体的可根据其要求的权利义务不同分别归入以上三种类型的股权激励模式。
2.不同类型股权激励的价值分析
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对受激励的经理人来说,权利义务不同,其价值也就不同。
l现股激励和期股激励中有亏损区存在,即被激励的经理人需要承担亏损风险。而期权激励中,不存在经理人承担亏损风险的问题。
l现股激励和期股激励的区别在于:在同样条件下,期股激励使经理人享受了贴息优惠,使其可能承担的亏损减小,收益增大。
图1:现股激励的价值分析。OB0是经理人获得股权时支付的价款,OB1是考虑资金成本后经理人的持股成本。A1C1是到期收益线,当到期股权价值(对应上市公司即为股票价格)大于OB1时,经理人开始获益,小于OB1即为亏损。在公司破产或资不低债时,股权价值为0,经理人最大亏损为OA1=OB1,即为经理人的持股成本。
图2:期股激励的价值分析。由于远期付款的约定,经理人获得股权的实际持股成本为OB2,A2C2是到期收益线。根据支付协议的不同,OB2的大小在OB0和OB1之间,到期收益线A2C2在A0C0和A1C1之间移动。当到期股权价值(对应上市公司即为股票价格)大于OB2时,经理人开始获益,小于OB2即为亏损。经理人最大亏损为OA2=OB2。由于贴息优惠的存在,OB2〈OB1,即在同样条件下,期股方案中经理人的损失要小于现股方案。是否享受贴息优惠是期股激励和现股激励的主要区别。
图3:期权激励的价值分析。OB0是经理人获得股权需要支付的价款,B0C0是到期收益线,当到期股权价值(对应上市公司即为股票价格)大于OB0时,经理人开始获益,小于OB0经理人将放弃股权,因此其最大亏损为0。也就是说经理人不承担股权贬值的亏损风险,这是期权激励与现股激励和期股激励的主要区别。
3.不同股权激励的导向
从不同股权激励的价值分析中可以看到,现股和期股激励的基本特征是“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即经理在获得股权增值收益的同时,也承担了股权贬值的风险,因此这种激励方式将引导经理人努力工作,并以较为稳健的方式管理企业,避免过度的冒险。由于受经理人承担风险能力和实际投资能力的限制,这种股权激励形式下股权的数量不可能很大,相应地可能会影响激励的效果。
期权激励方式中,经理人不承担风险,因此期权数量设计中不受其风险承担能力的限制。通过增加期权的数量,可以产生很大的杠杆激励作用。这种激励方式将鼓励经理人“创新和冒险”,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经理人过度冒险。
由于激励特点的不同,不同股权激励的适用场合也不同。企业规模大小、业务成长性高低、行业特点、环境不确定性大小、经理人作用大小、经理人自身特点的不同和公司对经理人的要求不同,都对是否适用股权激励和适用何种股权激励产生影响。
三、股权激励设计和实践
1.股权激励的设计因素
在具体的股权激励设计中,可以通过各个设计因素的调节,来组合不同效果的方案。这些设计因素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具体如图4所示。
l激励对象:传统的股权激励对象一般以企业经营者(如CEO)为主,但是,由于股权激励的良好效果,在国外股权激励的范围正在扩大,其中包括普通雇员的持股计划、以股票支付董事报酬、以股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报酬等。国内企业的主要激励对象是董事长、总经理等,一些企业也有员工持股会,但这种员工持股更多地带有福利性质。
l购股规定:即对经理人购买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购买价格、期限、数量及是否允许放弃购股等。上市公司的购股价格一般参照签约当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其他公司的购股价格则参照当时股权价值确定。购股期限包括即期和远期。购股数量的大小影响股权激励的力度,一般根据具体情况而定。l售股规定:即对经理人出售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出售价格、数量、期限的规定。出售价格按出售日的股权市场价值确定,其中上市公司参照股票的市场价格,其他公司则一般根据预先确定的方法计算出售价格。为了使经理人更多地关心股东的长期利益,一般规定经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后方可出售其持有股票,并对出售数量作出限制。大部分公司允许经理人在离任后继续持有公司的股权。国内企业一般要求在经理人任期结束一定时间后,方可出售股权,一些企业则要求经理人分期出售。l权利义务:股权激励中,需要对经理人是否享有分红收益权、股票表决权和如何承担股权贬值风险等权利义务作出规定。不同的规定对应的激励效果是不同的。
l股权管理:包括管理方式、股权获得原因和股权激励占总收入的比例等。比如在期权激励中,国外一般规定期权一旦发出,即为持有人完全所有,公司或股东不会因为持有人的重大错误、违法违规行为而作出任何扣罚;国内的一些地方的规定中,则认为企业经营者经营不力或弄虚作假时,公司的股东大会或主管部门可以对其所持期权作扣减处罚。股权获得来源包括经理人购买、奖励获得、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岗位持股等方式,公司给予经理人的股权激励一般是从经理人的薪金收入的一部分转化而来。股权激励在经理人的总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同,其激励的效果也不同。l操作方式:包括是否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股票来源等。一些情况下为了回避法律障碍或其他操作上的原因,在股权激励中,实际上不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一般称之为虚拟股权激励。在激励股权的来源方面,有股票回购、增发新股、库存股票等,具体的运用与证券法规和税法有关。
2.目前国内采用的主要股权激励方式及特点
到目前为止,上海、武汉、北京等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国资管理机构都出台了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③,这些规定主要面向国有控股、国有独资企业,涉及行业包括纺织、冶金、电子、商业、房地产等,具体有以下特点:
l激励对象:一般为总经理、董事长,
l购股规定:一般按任期初净资产或股票价格确定购股价格,分期购股,经营者不得放弃购股。购股资金来源于经营者的奖励收入和个人资金的投入,股权数量不大。
l售股规定:上海规定在任期末经营者可按每股净资产或股票价格(上市公司)出售所持有股权,也可继续持有。北京规定按经营者可在任期满后2年按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出售股权,也可保留适当比例的股权。武汉规定经营者在分期购得股权后,即获得完全的所有权,其出售股票主要受国家有关证券法规的限制。
l权利义务:在期股到期购买前,经营者一般只享有分红收益权,没有表决权。经营者同时承担股权贬值的亏损风险。
l股权管理:各地都对经营者有过失行为时的股权获得作出惩罚性限制。l操作方式:在操作中一般都发生实际的股权转让关系。股票来源包括从二级市场中购买、大股东提供等,各地还要求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时首先进行改制,国企经理必须竞争上岗等。
从以上的特点看,各地实施的股权激励实质上是期股激励,并对期股的出售和获得资格等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各地在股权激励的尝试方面态度比较谨慎。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一些地方的期股激励并不顺利,近日北京市一些企业退出期股激励试点,经营者宁拿年薪不要期股④。实际上也说明股权激励并不是一厢情愿就能实施的事情,这种激励方式必须根据企业状况、环境和业务特点等具体而定。
3.高科技企业和红筹股公司的期权激励
一些高科技企业和红筹股公司则是按照国际惯例制定了期权激励计划,这些做法可以为国内其他企业借鉴。香港联想公司在1998年9月授予6位执行董事820万股认股期权,方正(香港)公司也在1998年授予6位董事5700万公司普通股认股股权,其他如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都制定了认股期权计划。⑤
四、股权激励与经理人市场
股权激励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与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在的利益驱动以外,同时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经理人的行为最终是其内在利益驱动和外在影响的平衡结果。股权激励只是各种外在因素的一部分,它的适用需要有各种机制环境的支持,这些机制可以归纳为市场选择机制、市场评价机制、控制约束机制、综合激励机制和政府提供的政策法律环境,具体如图5所示。
1.市场选择机制:
充分的市场选择机制可以保证经理人的素质,并对经理人行为产生长期的约束引导作用。以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选择的方法确定的经理人,很难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很难使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对这样的经理人提供股权激励是没有依据的,也不符合股东的利益。职业经理市场提供了很好的市场选择机制,良好的市场竞争状态将淘汰不合格的经理人,在这种机制下经理人的价值是市场确定的,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会考虑自身在经理市场中的价值定位而避免采取投机、偷懒等行为。在这种环境下股权激励才可能是经济和有效的。
2.市场评价机制:
没有客观有效的市场评价,很难对公司的价值和经理人的业绩作出合理评价。在市场过度操纵、政府的过多干预和社会审计体系不能保证客观公正的情况下,资本市场是缺乏效率的,很难通过股价来确定公司的长期价值,也就很难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来评价和激励经理人。没有合理公正的市场评价机制,经理人的市场选择和激励约束就无从谈起。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当然也就不可能发挥作用。3.控制约束机制:
控制约束机制是对经理人行为的限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定、公司控制管理系统。良好的控制约束机制,能防止经理人的不利于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约束机制的作用是激励机制无法替代的。国内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问题,不仅仅是激励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约束的问题,加强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将有助于提高约束机制的效率。
4.综合激励机制:
综合激励机制是通过综合的手段对经理人行为进行引导,具体包括工资、奖金、股权激励、晋升、培训、福利、良好工作环境等。不同的激励方式其激励导向和效果是不同的,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经理人、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业务对应的最佳激励方法也是不同的。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设计激励组合。其中股权激励的形式、大小均取决于关于激励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虑。
5.政策环境:
政府有义务通过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形式为各项机制的形成和强化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不合适的政策将妨碍各种机制发挥作用。目前国内的股权激励中,在操作方面主要面临股票来源、股票出售途径等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在市场环境方面,政府也需要通过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消除不合理的垄断保护、政企分开、改革经营者任用方式等手段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关于股权激励的几点讨论
1.股权激励并不能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完全一致。
公司股价与公司长期价值并不一定完全一致,两者的相关性取决于市场的有效程度。而在股权激励中,经理人关心的是其股票出售的价格而不是公司长期价值本身。由于激励成本的限制和经理人投资能力的限制,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量是有限的,经理人持股时间也是有限的,这些都制约了股权激励的效果。股权激励中,经理人的收入与股权的价值变动有关,但是股权价值的变动不仅仅取决于经理人本身努力,同时还受到经济景气、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国外已经有人对经理人因经济景气而获得的巨额股权增值收益提出质疑。
2.过小的持股数量起不到激励效果。
有人对沪深两地上市公司作了实证分析⑥,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者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普遍偏低,并且经理的持股情况与公司业绩并不存在明显的相关性,从而认为过低的持股比例并不具有激励作用。但是如何确定合适的持股数量,一种观点是提高经理人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目前国内企业经理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大量购股,从激励成本考虑,也不可能给予过多的奖励股份。而期权激励不需要经理人承担风险,所以相对来说,可以通过提高期权数量使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价值增加更多地结合起来。另一种观点认为,经理人持股不在于占总股本的比例大小,也不在于持股多少,关键在于经理人在公司的投资占其自身总收入和自身总财产的比例,但实际上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经理人不会愿意接受过多的风险,而且即使经理人将其有限的资产投入企业,由于其持有股份在公司总股本所占的比例极小,使得公司的收益损失落实到经理人的份额很小,过小的影响当然也就不可能具有足够的激励作用。3.政企不分的情况下不宜实行股权激励。
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很难界定经理人的绩效。当政企不分有利于企业时,经理人获得股权增值收益是不合理的,对公司股东和其他员工也是不公平的;当政企不分不利于企业时,经理人当然也就不会愿意承担股权贬值的风险。
4.股权激励并没有解决经理人的选择机制问题目前一些国企的问题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的问题,而是经理人本身就不合适。对不合适的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是没有意义的。经理人的选择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是真正解决经理人选择机制的关键。
5.经营者持股不能解决经营者拿“黑钱”的问题,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
对于拿“黑钱”的经营者来说,“黑钱”收入是百分之百,而公司损失落到他头上是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只要没有足够的管理约束机制情况下,简单的股权激励并不能解决“黑钱”问题。目前有些地方在讨论关于国企经营者与其他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差距问题(包括在讨论“59岁现象”)时,常常强调的是国企经营者收入过低的问题。然而却忽略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些国企经营者很多本身就是行政任命出来的,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他所在企业的业绩很大程度上也是靠政府扶植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国企经营者的身价是不可能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理人的身价进行比较的。实际上很多国企经营者的腐败不仅仅是激励机制的问题,更大程度上是一个约束机制的问题。在所有者主体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国企经营者的约束机制是非常薄弱的。简单的给予这些经营者股权激励,不仅不能引导经营者的长期行为,而且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有可能变成一种不平等的福利,甚至演化成一种新的腐败。
6.政府的作用
股权激励本质上是企业所有者与经理人的市场交换关系,政府的作用在于提供建立健全经理人市场的政策法律环境,而不是具体规定激励条款。各个企业的情况不同,政府“一刀切”的规定,将破坏股权激励的使用效果。
7.股权激励并不只适用于企业经营者。
在市场激烈竞争和企业面临复杂经营环境时,除了企业经营者,同样需要其他员工的积极努力,股权激励同样适合于普通员工。国外很多公司已经实施了雇员持股计划(ESOP)。
8.股权激励是有成本的,而并不是“公司请客,市场买单”。
公司给予经理人的期权、远期贴息或股票增值收益权都是有成本的,公司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必须考虑投入产出的平衡和公司内不同成员的利益平衡。
六、小结
股权激励有利于引导经理人的长期行为。按照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股权激励可以分为现股、期股、期权三种类型,不同的类型对经理人的权利义务要求不同,其激励指向也不同。在具体的股权激励设计中,可以通过六个方面因素的调节来组合不同效果的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应该把股权激励作为引导经理人行为的手段来使用,要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来设计激励组合,提高激励效率,同时不能忽视约束的作用,不能把激励手段当作约束手段来使用。股权激励的效率同时受到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和其他经营环境的影响,在条件不适合的情况下,股权激励将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政府的作用在于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塑造一个良好的经理人市场。
随着国内各种要素市场的不断成熟和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改善,股权激励将越来越发挥出独特的作用。
参考文献:
①股权激励走近上市公司.朗朗.上海证券报99.8.17
②国企高层经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调查.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课题组.经济管理99.10
③地方政府对管理人员采取的股权激励措施.葛洪伟等.上市公司99.11
【关键词】 股权激励; 事件研究法; 股价效应; 累计超常报酬率
一、问题的提出
股权激励是通过一定形式给予经营者部分公司股权的一种长期性激励制度,使经营者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其主要作用在于促进股东和公司高管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励高管最大限度地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正因为如此,股票期权从一产生就备受推崇。股权激励制度于20世纪50年代起源于美国,七八十年代开始在西方盛行,9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美国经验证明,20世纪80年代蓬勃发展起来的股权激励制度在促进公司价值创造,推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股权激励尤其是股票期权制度被认为是美国经济的推动器。至目前,美国半数以上的上市公司采用了股权激励计划,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企业也都纷纷采用股票期权制度,在经过了近六十年的市场考验后,股权激励在西方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我国自90年代初开始逐步引入股权激励制度,虽然陆续开展了十多年时间,但是规范发展是在2006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后。从2006年1月1日到2007年年底,已有50多家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在股权分置改革业已完成、股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投资者预期及公司真实价值的市场环境下,发现公司股权激励公告对公司股价的短期影响,并分析对股价产生影响的因素,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并反映出中国证券市场的效率问题。
二、文献回顾
国内外学者在公告和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短期和长期股东财富的研究方面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这些成果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结论。Brickley、Bhagat and Lease (1985)的研究发现股权激励方案的披露会产生显著为正的股价反应,促进企业价值增加。Morgan and Poulsen (2001)对S&P 500公司1992-1995年的股权激励公告对股价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在[-3,+3]的事件窗口中,累计超常收益率显著为正,表明股权激励信息的披露确实能够促进股东财富的增加。但是,Martin、Thomas(2005)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他们分析了1998-1999年美国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认为在[-3,+3]的窗口内,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产生了负的超常收益率。
国内对股权激励的研究主要讨论股权激励对公司长期绩效的影响。魏刚(2000)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负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它仅仅是一种福利制度安排。周建波、孙菊生(2003)研究了经营者股权激励与公司长期经营业绩提高的关系,得出了成长性好的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与经营者因股权激励增加的持股数显著正相关的结论。而王克敏、陈井勇(2004)选取1998年以前上市的公司为样本,以2000年年报作为截面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公司绩效随管理层持股单调递增。崔明会、张兵(2008)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股权激励活动会引起显著的股东短期财富效应变化,并且发现成长性高的公司的股价上升幅度较成长性低的公司大。本文拟通过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公告前后的股价进行考察,研究股权激励信息的披露所引起的短期股价效应并对股价变化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的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的样本数据来自于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提供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A股上市公司2006-2007年间的临时公告,获取的个股股价数据和年报数据则主要来自CCER数据库,沪深300指数来自国信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在初步选定样本的基础上,为尽可能保证公告的信息含量,剔除若干事件的交叉影响,故遵循以下标准进一步筛选和处理:信息披露日的选取严格以上市公司首次公告日为准;实际公告日发生在周六和周日的,一律将公告日调整提前至该周周五;在公告股权激励方案之时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完成;剔除发行B股、H股和N股的企业,保留只发行A股的样本;剔除数据不全的样本。经过筛选,共得到53个样本,其中包括31家沪市上市公司和22家深市上市公司。
(二)短期股价效应分析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对公告股权激励方案的短期股价效应进行分析并运用累计超常收益率(Cumulative Abnormal Return,CAR)进行检验。国外学者运用事件研究法来分析股权激励公告的市场反应时,通常估计窗口设定为100天至300天,事件窗口设定为2天至100天。考虑到估计窗口太长可能会影响样本的信息含量,故本文估计窗口设定为(-120,-21),选择股权激励方案披露前20天到披露后20天作为事件窗口,即(-20,20)。
在考察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时,选择市场模型进行计量。本文沿用Ball和Brown(1968)的市场模型计量CAR。具体步骤如下:
1.报酬率的计量
市场模型假定报酬率由以下公式产生:
Rit=αi+βiRmt+εit (1)
t∈(-120,-21),εit~(0,σ2),式中Rit表示第Ri公司在第t期的实际报酬率,即Rit=[Pit-Pi (t-1)]/Pi (t-1),Pit、Pi (t-1)表示股票在t、t-1日的收盘价。Rmt为第t期的市场报酬率,αi、βi为l股票的常数,αi、βi的估计采用最小二乘法,εit为残差项。其中,模型中的市场报酬率不易衡量,因此常以股价指数的报酬率代替,本文的Rmt选取沪深300指数的变动百分比来表示。
2.ARit的计量
(三)研究假设
为研究累计超常报酬率的影响,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根据Brickley、Bhagat and Lease(1985)、Morgan and Poulsen(2001)和Martin、Thomas(2005)等的研究,股权激励方案是具有一定的信息含量的。因此提出假设1: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布会引起显著的市场反应。
超常报酬率是与特定的事件相关的,公司实施股权方案促进股东和公司高管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励高管最大限度地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如果公司资产营运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盈利水平高,将获取更多的盈利。因此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对事件窗内累计超常报酬的影响,提出假设2:财务状况好的公司在事件窗内能获得显著为正的累计超常报酬。
具体包括:营运状况好的公司在事件窗内能获得显著为正的累计超常报酬;偿债能力强的公司在事件窗内能获得显著为正的累计超常报酬;盈利水平高的公司在事件窗内能获得显著为正的累计超常报酬。
根据崔明会、张兵(2008)等的研究,成长性高的公司的股价上升幅度较成长性低的公司大。因此,提出假设3:成长性好的公司在事件窗内能获得显著为正的累计超常报酬。
假设4:投资风险高的公司在事件窗内能获得显著为负的累计超常报酬。
假设5:企业规模大的公司在事件窗内能获得显著为正的累计超常报酬率。
(四)模型的设计
为研究影响事件期超常收益率大小的因素,本文列出变量,以下列回归方程检验假设2至假设5。
CAR(T1,T2)=β0+β1TATi+β2LEVERAGEi+β3ROEi
+β4GROWTHAi-β5RISKi+β6LNSIZEi+ei
其中:TAT为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前一年的总资产周转率,代表公司的营运能力;LEVERAGE为公司公告前一年的资产负债率,代表公司的偿债能力;ROE为公司公告前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代表公司的盈利水平;GROWTHA为公司公告前一年总资产相对于前两年总资产的增长率,代表公司的成长性;RISK代表风险,用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前一年的Beta系数表示;LNSIZE为公司总资产的对数,表示公司规模。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公告日的市场反应分析
根据前述的研究设计,运用EXCEL2003软件,采用事件研究法计算平均超常报酬率和累计超常报酬率,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从公告前第20天到公告前第7天,平均超常收益率变动均不明显,且累计超常报酬率均为负。随着公告日的临近,平均超常收益率有逐渐增加的趋势,而累计超常收益率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可见,市场存在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说明不同投资者对股权激励信息的掌握程度严重不对称,导致公告前,市场一部分投资者先对信息作出反应,具有内部信息者能够提前获得超常收益率。从公告日当天往后,累计超常收益率仍有上涨的趋势,直到公告后第4天CAR值为4.67%达到最大。公告后第4天之后的平均超常报酬率则大幅下跌,股价反向修正。这是由于AAR值多为负值的缘故(比较公告后第4天的前后8天,AAR值的平均值分别为0.37%和-0.3%),说明市场存在过度反应。
表1列出了股权激励方案公布前后不同区间的CAR的t检验结果。从表1的实证数据可以看出,股权激励方案公布后,上市公司在事件窗(-7,4)内获得了显著为正的累计超常报酬(统计检验值为3.159,在1%的水平上显著不为零),而在事件窗(0,5)内也获得了显著为正的累计超常报酬率(统计检验值为2.091,在5%的水平上显著不为零),同样,上市公司在事件窗(-5,5)和(-1,5)内都获得了显著为正的累计超常报酬率。区间值显著不为零,说明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布引起了股票价格的变动,因此假设1成立,说明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布会引起显著的市场反应。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公布股权激励方案后,市场短期内的反应是显著的。这与Brickley、Bhagat and Lease (1985)等的研究结果一致。
(二)市场反应的横截面回归分析
采用SPSS16.0统计软件,对上述平均累计超常报酬率显著不为零区间的CAR的影响因素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具体结果见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回归分析表明不同区间各因素对CAR的影响程度不尽相同:在CAR(-5,5)和CAR(-1,5)的检验中,变量LNSIZE通过了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变量LNSIZE分别通过了5%和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企业规模和总资产增长率能够部分解释事件窗(-5,5)、(-1,5)内累计超常报酬率的形成原因。GROWTHA的系数为0.502和0.469,说明总资产增长率高(成长性好)的公司在事件窗内能够获得显著为正的累计超常报酬,假设3成立。LNSIZE的系数为-0.187和-0.191,说明规模大的公司在事件窗内能够获得显著为负的累计超常报酬率,这与假设5相反。这是因为:从企业的成长性来说,由于规模大的企业已经达到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企业发展相对成熟,成长性比不上小规模企业。小规模企业灵活性强,具有更高的成长性。在考虑成长性的前提下,投资者往往更倾向于选择成长性好的小规模公司,所以小规模企业通常能获得更大的累计超额收益。而在对CAR(0,5)和CAR(-7,4)的检验中,变量GROWTHA和LNSIZE通过了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
五、结论
第一,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分析股权激励预案公告的短期股价效应。研究表明,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引起了显著为正的市场反应。说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预案公告事件前后存在较明显的正面股价效应,而且存在事件提前泄露的情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尚未达到半强式有效,公司的信息披露仍存在问题。
第二,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发现,成长性好、规模小的公司其股价效应最为明显。
第三,回归结果中调整后的R2均低于0.1,这可能与笔者使用的是横截面数据有关,但是也反映出某些影响样本CAR的因素可能没有被纳入模型,此模型有待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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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股权激励;确认和计量;业绩考核指标
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许多大型公司率先采用了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模式,并在20世纪80年代取得普及性地发展。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发展较为滞后,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上市公司无法推出标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此,尽管有些上市公司已经开始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试点,但仍然还不能公布完整的方案。可以说,虽然我国有部分上市公司已经采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形式,但国内上市公司至今还没有一家公开推出标准的股票期权计划,这与我国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是极不相称的。我国目前已经加入了WTO,上市公司将面临来自国内外的双重竞争,如何采用合理的激励方式留住核心人才已成为当务之急,加强对股权激励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探讨有重大的意义。
一、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类型
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该股票期权实质上是一种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认购权证。目前,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是采用股票期权方式。
2、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方案约定的条件,享有或承担一定数量的因股票市价上涨所带来收益或因股票市价下跌引起损失的权利。
3、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是指在满足股权激励方案预设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可以按预先确定的价格定向认购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但此类定向增发的股票只有在满足解锁条件时才能取得其所有权。
4、向股东受让限制性股票。向股东受让限制性股票是指在不增加本公司股本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方案约定条件,从本公司的股东处无偿获得或以约定价格受让一定数量的股票。
5、提取股权激励或奖励基金。提取股权激励或奖励基金是指在满足股权激励方案约定条件的前提下,提取一定比例的激励或奖励基金,并且该基金只能用于为激励对象购买本公司股票。
二、股权激励价值的确定
股票期权制度之所以能够成为有效激励的薪酬形式,必要的假设是股价能够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即本来的盈利能力。在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中,由于股票价格反映该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由此形成了度量高层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功能。英、美公司普遍运用了证券市场的这种度量评价功能,通过经理人员持股计划和股票期权计划对经理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目前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股价经常出现大幅度波动,与上市公司的预期盈利脱离了关系,使得证券市场评价经理人员业绩的功能被扭曲。我国股票市场还不十分完善,制约了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很难准衡量公允价值,从而限制了这一方法的效果。在现行条件下,我国在实务中不宜以允公价值作为期权的计量基础。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法是采用内含价值法,即将授权日股票价格和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确定为企业要付出的代价。具体而言,内在价值法会计处理的基本程序是:在每个会计期末,将股票价格与行权价格进行对比,如果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行权价格,说明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零,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行权价格,则其差额应作为递延费用,并在以后的服务期间平均摊销,同时确认资本公积金;待股票期权执行后,将资本公积金转为股本。但是,内含价值法也有一些缺陷,在含权日期间,由于价格的剧烈波动,内含价值可能会有很大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影响了会计计量的公允性。在一定条件下,最小价值法也是对经理人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的选择,这种方法以股票现价减去合同存续期内预期股利和行权价格的现值作为股票期权的价值。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受股票价格剧烈波动的影响;对那些现金股利发放相对稳定的公司,把过去的股利或者以此为基础预测的未来股利作为未来的预期股利,计算行权价格和预期股利的折现值,从而可以计算出企业应当确认的最小费用。在会计上通过递延费用科目核算,以后进行摊销。
三、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建议
1、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的形成是以完善的资本市场和经理人才市场体系为背景的。因此,我国要实施股权激励,首先要建立比较完善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新型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升发和利用;其次,要逐步培育竞争性的经理人才市场,使经理人员职业化,实现企业和经理人员的双向选择,促进经理人员的自我约束。由于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并不健全,很多国企的经营者也不是由真正承担风险的资产所有者从竞争市场来选择,而是由政府丰管部门任命,具有很强的政治因素,因此只有加强经理人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股权激励机制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2、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是股权激励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各公司由于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等的不同,必然要求其设计应该灵活,切不可死板硬套其他公司模式。在制定过程中可以尝试多样化的业绩指标和指标组合,最好做到绝对指标与相对指标并用,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并用,物质与非物质奖励并用,建立客观综合的指标体系。
3、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为股权激励的实施能够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在公司内部构建有效地监督约束机制以此牵制各相关利益主体问的相互关系十分必要。我国应该加快企业改革、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提高股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强度。同时要发挥好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约束职能、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并加大对经营管理层必要的监督和约束,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推动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机制
一、引言
股权激励是企业通过股权的形式来分配收益,借以激励企业员工,使员工与企业结成稳定的利益统一体,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多利益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发人力资源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管理方式,对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凝聚力等起到及其重要的作用。下面从股权激励基础理论入手,对企业股权激励进行讨论。
二、股权激励基础理论
(一)股权激励理论
股权激励机制的主要理论依据是人力资本理论、委托理论和契约理论三种:首先,人力资本是企业最重要、最宝贵的资本,是能够带来现在或未来收益的存在于人的知识技能与健康等综合价值存量,是企业维持与获得核心竞争力的源泉。人力资本是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存在着产权问题,其所有者属于个人,因此需要依靠激励机制来调动。企业是一个特殊市场合约,由众多独立要素所有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企业通过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设计,使经营者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得以认可。其次,委托理论由米契尔・詹森与威廉・麦克林于1976年首先提出,该理论认为,任何满足人参与约束及激励相容约束而使委托人预期效用最大化的激励合约中,人都必须承受部分风险;如果人是一个风险中性者,那么就可以通过使人承受完全风险,即让他成为惟一的剩余权益者,来达到最优激励效果。委托理论中,由于委托人无法观察人的私有信息,也不能观测到人的行动选择或者观测成本太高,只能观测到企业的业绩,因此委托人需以激励契约来促使人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为。第三,现代企业产权关系的两权分离管理方式,促使委托关系的产生,而委托关系是通过契约的形式建立的,在激励机制方面,股权激励可以弥补不完全契约的不足,企业高管人员的自身素质与经营能力决定了高管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的收益多少,因而具有自我激励作用。
(二)企业股权激励常见模式
按企业股权激励的表现形式,常见模式有管理层收购(MBO)、经理层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三种;按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则可分为现股激励、期股激励和期权激励模式三种。管理层收购模式是指管理人员通过举债融资来收购所在的企业,改变本企业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与资本结构,从而达到本企业重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一种股权激励模式。管理层融资收购真正实现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完全结合,企业管理层不仅包括企业的董事长、董事、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子公司的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层股票期权模式是指有条件地授予企业高层经理人员和部分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一定的价格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权利的一种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员工持股模式是指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企业部分股权,并委托一个专门机构作为社团法人代为管理和运作,委托机构以法人形式进入董事会参与管理、按股分红的一种新型企业财产组织形式。
三、企业股权激励的几点讨论
(一)结合企业生命周期选择企业股权激励设计方案
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设计与策略选择时,应根据企业的生命周期特点,在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个阶段制定符合现状的方案,妥善解决员工的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问题。如在企业的初创期,由于企业现金量相对不够充裕,因此应采取长期激励尤其是首先考虑股份,激励对象最好是全体员工,尤其是企业关键人才,应给予一定的实股,使每一个员工与企业紧密相连。但在企业衰退期,由于员工存在对企业的信心不足,股份激励作用相对较小,反而现金激励员工会觉得更实惠。因此,企业应考虑生命周期,选择适合企业的方法,在此基础上考虑激励对象、激励方式、员工持股总额及分配等关键因素进行方案设计。
(二)经理人、股东利益与企业股权激励关系问题
实践中企业股价的变动不仅取决于经理人本身努力,还与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有关。在企业股权激励中,经理人往往关心的是其股票市场价格而非企业的长期价值。尤其当受激励成本与经理人投资能力限制时,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量是有限的,这样经理人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在股价相对高位时减持股份,经理人持份数量和时间的改变,会使公司股价与公司长期价值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将制约股权激励的效果。
四、结束语
文中从企业股权激励理论、企业股权激励常见模式、如何进行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等方面进行讨论,提出应结合企业生命周期选择企业股权激励设计方案等建议,供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研究借鉴。
文献参考:
【关键词】股权激励 企业业绩 上市公司
一、我国股权激励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股权激励发展历程
股权激励的政策来源于1999年8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支持对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实行包括期权在内的股权激励——“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为我国企业经营者管理要素和科技人员要素实施期权分配提供了政策理论依据。
(二)上市公司适应期的探索
这一阶段由于政策层面的大力改革,公司法修订,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为推行股权激励体制扫清了基础。分置改革前,大多采用现股和期股激励模式,实施公司数量较少,持股比例普遍偏低,有效性被大打折扣。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流动性显著增强,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企业的积极性,为激励机制的引入、股权并购一系列有力的金融创新工具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尤其是2006年1月试行办法正式出台后,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的热情第一次被点燃。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现状
从2007年开始,经过四年的深入了解和不断尝试,股权激励体制逐步走向成熟。
2007年全年只有10家上市公司推出了正式计划,数量上远小于2006年,但是在质量上有了显著提高,得到科学的规范。这一年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股权激励的监督与指导。突出的特点有90%以上公司选择在12月公布,全部采用股票期权的模式,定向增发或二级市场回购作为股票来源首次出现。2008年中国股权激励真正进入井喷期,沪深两市公布计划的共有67家公司,创历来年度数量新高.2009年首次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仅有18家,为近4年来第二低,但方案质量明显提高.2010年的股权激励进入黄金窗口期,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四)我国股权激励发展中的问题
走向成功的道路是曲折的。激励方案的制定-审批-实施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存在程序漏洞和监管失职;国有控股公司的实施复杂混乱,缺少经验,还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在方案类型,激励水平,行业分布层面不够均衡协调,长期稳定性欠缺。在近4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体制存在诸多问题。
二、对策与建议
股权激励制度有效性不仅取决于设计本身,也和内外部约束机制的有效性密切相关。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在的利益驱动以外,同时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最终是其内在利益驱动和外在影响的平衡结果。它的适用需要有各种机制环境的支持,制度自身的合理性,经理人市场,公司治理结构、外部制度环境,资本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共同发挥作用。因此,要提高股权激励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就应从以下方面为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实施创造条件。
(一)完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
首先,严格规定实施股权激励企业的条件,建立企业股权激励申报自动触发体制,通过公众信息对满足条件的企业纳入实施股权激励考察范围,避免企业经营者出于私心择机选择和为避免业绩压力放弃实施股权激励的问题。其次,为有效化解集团公司中非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不平衡性,避免资产向上市公司转移以提高上市公司业绩,鼓励或者要求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整体上市。同时打破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额度不一致的现状,建立一致的股权激励额度机制。
(二)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市场选择和价值评价机制
努力建立企业经理人能上能下的快速调节机制。加强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对公司价值和经理人业绩做出公平合理的评价是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因。为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政府应减少对企业的过度干预,防范市场操纵,规范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推行公司财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严肃财务审计纪律。
(三)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调整公司产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是企业内部治理的目标。努力通过减持限售股,扩大流通股比重,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切实落实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也是今后工作的重头戏。
规范董事会建设,健全董事会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彻底消除董事会产生的随意性、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高度重合的现象,真正建立和完善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
(四)构筑多元化的激励机制
在股权激励制度中,单一的制度并不能实现对经营者完全有效的激励,多种配套制度共同的影响和彼此协调将使得激励制度朝着全方位,立体化的方向上进步。上市公司应借鉴西方企业的做法,采用包括基本薪酬、年薪、各种福利和职务消费以及长期激励计划在内的多元化的薪酬激励制度,但要保证得到科学的设计,合理的实施和公平的考核。
(五)规范外部环境
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建设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十分重要的。政府应通过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形式为各项机制的形成和强化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改变妨碍各种机制发挥的不合适的政策因素。
三、结论
股权激励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是我国经济潮流的大趋势,这种以多元化激励模式和长期绩效薪酬相互作用的创新型制度也具有它的历史必然性。这种制度在资本市场的建立凭借着与相关环境因素的彼此影响发挥着有效作用。股权激励制度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息相关。激励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企业业绩,而过程可以表述为:努力程度决定业绩,业绩决定股价,股价决定报酬,这种良性的循环作用机制表明了死者之间的相关性越强,激励效果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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