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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奖励对象。成功引进公司或其他组织到我镇兴办企业或投资发展交通、水利、集镇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单位或个人,争取到国家计划外项目资金的有功人员。
第三条引进外来客商投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奖励,允许费用开支,但不超过到位资金的10%。
第四条争取到县以上国家单位计划外项目资金用于专项建设的,奖金及费用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0%包干,特殊情况由镇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决定。
第五条找回无偿资金(5万元以下包括5万元)用于本单位周转使用,奖金及费用按实际到位资金的40%包干,超过5万元的由镇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决定。
第六条引进规模企业进入县工业园的,按照县财政有关规定奖励。
第七条对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公务员,作为提拔重用干部向县委推荐。
第八条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的奖金及费用由项目受益单位从单位预外收入、项目包干规费以及新增税收中列支,不得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第九条招商、引资、争项争资的奖励、资金拨付及费用报销程序。镇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定到位资金属性、数额,评定拨付资金、奖金、费用报账的具体金额。镇纪委负责奖励、费用报账手续的审核办理。镇机关人员招商、引资、争项争资的奖励及费用报账由镇民主理财小组核定后按照县纪委有关规定集体决定。站所及村场招商、引资、争项争资的奖励及费用报账由镇民主理财小组核定后,到镇纪委办理报账手续,站所及村场不准再列支有关奖励及费用。其余资金必须用于村务开支及弥补站所事业经费不足。站所及村场争项争资资金不通过镇财政的,报账的有关费用必须由相关单位向镇纪委申报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镇党代会、人代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创新招商方式,着力提高招商实效,以竞赛促招商,以招商促引资,以引资促发展,重点在招引高新项目、重大项目、电子项目、外资项目上寻求新突破,实现全镇经济发展新跨越。
这次招商引资百日赛的目标是:招商引资协议利用资金4亿元,协议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00万美元。其中,招引亿元以上项目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4个。
二、竞赛内容
这次百日赛活动主要内容为“四比四赛”:
1、比组织力度,赛序时进度。主要看镇专业招商组、机关干部、村、社区、单位部门招商引资责任制和目标任务是否明确,比是否亲自抓招商、参与招商活动,赛招商引资各项工作是否完成序时进度。
2、比项目信息,赛意向洽谈。主要看参与招商引资活动,比提供有效项目信息情况,赛意向洽谈和签约项目。
3、比签约数量,赛项目质量。主要看在手、在谈项目情况进度,比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和合同签订成果,赛目标责任特别是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的招引实绩。
4、比注册登记,赛开工建设。以项目注册登记、落户动工为落脚点,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实效,赛项目的开工建设、实施进度和竣工投产。
三、竞赛时间
利用外资百日赛活动时间:2012年7月1日至10月10日。
四、目标任务
1、专业招商组:5000万元;
2、党政正职:3000万元;
3、副镇级干部:2000万元;
4、园区科室:2000万元;
5、镇机关(部门分工)干部:1000万元;
6、村、社区、单位部门负责人:1000万元
五、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本次竞赛采用百分制的考核评分办法。
1、队伍建设(5分)。参与招商工作,建立信息渠道,完善招商网络,并卓有成效开展工作得5分,否则不得分。
2、提供信息(5分)。百日赛活动期内,提供一个有价值的项目信息得5分。每增1个有价值的项目信息加2分,加分不超过5分。
3、项目洽谈(10分)。百日赛活动期内,每洽谈一个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得10分。每增1个洽谈项目加5分,加分不超过10分。
4、意向协议(15分)。百日赛活动期内,签订一个项目意向合同得15分,每增加1个项目加5分,加分不超过15分。
5、正式签约(30分)。百日赛活动期内,按照文年度目标任务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得30分。在目标任务基础上,投资额每增(减)1000万加(减)5分,加分不上限,减分减完为止。
6、注册登记(35分)。百日赛活动期内,签约项目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得35分。每增加1个项目加10分,加分不上限。
(二)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活动按考核得分,除根据文件要求奖励外,另设特等奖一名,奖励10000元;一等奖三名,各奖5000元;二等奖五名,各奖3000元;三等奖十名,各奖1000元;鼓励奖20名,各奖500元。奖金由镇财政专项列支。
五、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招商引资百日赛活动领导,镇建立招商引资百日赛活动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招商引资百日赛活动的各项工作。同志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考核办公室副主任,由园区、纪委、财政所、工业与服务业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办公室。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专业招商组、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单位部门以及各工业企业要深入宣传,激发本单位成员投身招商引资工作的热情,营造出全镇上下共同参与的浓烈氛围。
3、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招商,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广泛收集项目信息源。镇专业招商组、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单位部门以及各工业企业要对照年初镇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认真细化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压力传达到位。
4、强化考核,确保效果。根据各阶段工作任务,镇百日赛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活动,竞赛期间每半月督查一次。竞赛结束后,由镇百日赛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引荐人申报、业主认可、考核检验、公示等环节负责考核。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第三阶段之际,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2011年上半年工作大会。来自全局各个科、室、站、队的主要负责人及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这是我局今年以来召开的一次承上启下的重要会议,局领导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6月份,局办公室对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谋划作出了安排,各单位按照局的要求,总结了上半年工作,查找了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下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局长又在7月1日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各分管副职的汇报,形成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初步意见。结合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及招商引资等工作会议精神,今天,在这一并传达、贯彻、落实
会议参加人数多、规格较高、规模较大,内容重要。希望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能够共同遵守会场纪律,少走动,多听会;少交谈,多记录;少打电话,多思考,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把这次会议开好、开成功。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就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基本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确定下半年奋斗目标及各项工作思路。同时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转段动员,并宣读梁园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办法。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由**副局长进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转段动员,大家欢迎。
会议进行第二项,由**副局长宣读**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办法,大家欢迎。
会议进行第三项,由**局长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 刚才**、**二位副局长分别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转段动员、**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办法进行了安排和宣读,**局长代表局领导班子给我们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该报告总结了上半年四项工作成果、指出了存在的2个问题、部署了下半年6个重点工作、明确了2项工作措施,并对中层干部的电话畅通、外出请假和机关的上班签到等工作纪律进行重申严求。**局长的报告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通过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思考与分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思路和措施,让大家不仅清楚了单位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更看到了未来发展的光明前景。
就会议的贯彻问题,我提三个要求,一是“调整”。即调整好年底前工作思路和措施,各单位要根据**局长讲话要求,认真调整工作思路、落实措施,保证重点工作,重点突破。二是“查找”。就是要查找在过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查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招商引资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三是“落实”。就是人员、时限,措施落实。各单位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尤其**局长报告中要求的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并明确完成时限,研究制定出具体的保证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工作推进,恪尽职守地抓目标落实。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民招商引资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十七次全体会议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迅速掀起全民招商活动热潮,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后面,雷书记还将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力求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破解发展资金不足的重要举措来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2007年、2008年、2009年分别引进到位资金2.76亿元、5.5亿元和8.82亿元,不断创下招商引资历史新高。在外来资金的强势注入下,千家坪钒矿、丹江莲花台电站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实事求是地讲,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与江苏昆山、湖北安陆和省内咸阳等地相比,存在着思想不解放、招商形式单一、投资环境不佳、引资总量不大等问题。发达地区和我县经济发展的历程一再表明,招商引资是经济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上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全民招商战略,是确保我县“保一争一”目标的现实需要,是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的客观需要,切实增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招商引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实效,推动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措施,迅速掀起招商引资工作新
2010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引进资金40亿元以上,到位资金20亿元以上。县委、县政府已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并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促进全县上下全力以赴开展好招商引资活动,确保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一要全面优化投资环境。环境是生产力、是竞争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解放思想,从全县发展大局出发,真正摒弃部门的局部利益,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多补台、不拆台,多配合、不掣肘。首先,要提供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要用活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做到上级政策、法规坚决执行,外地先进经验、办法参照施行,县内政策认真执行。县监察局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清理工作,对明令废止、修订更改的要及时纠正公示,确保政策的正确性、连续性。其次,要全面改善执法环境。要进一步改变政府职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各种税费征收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严查、刁难企业的各种行为,全力为外来客商保驾护航。第三,要提供舒适的服务环境。要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坚决防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发生。要大力推行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好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让外来客商舒心、安心、放心。
二要大力营造招商氛围。本次会上,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5个文件,政策性、指导性、可操作性都很强,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标语、专栏、网站、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我县全民招商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优惠政策、奖励办法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尤其是各招商小分队,要在所在区域通过各种形式,大力推介我县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重点项目、特色产业,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促使更多的客商关注我县、投资。
三要突出招商工作重点。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县投资硬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并初步形成了矿产建材、绿色食品、水电开发、生态旅游和茶、畜、果、油、药等特色产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坚持基础设施类项目和产业类项目并举的方针,一方面多进行产业类项目的引进,促进全县特色经济做大做强做精。另一方面要统筹兼顾地做好城市建设、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项目的资金引进,把发展的硬环境建设的更加优越便捷,促进产业类项目更快落地。要以北京和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和本省为重点区域,大力宣传推介,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提高招商成效。要把好引进项目准入门槛,禁止投资过小、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项目准入,大力引进高新技术、绿色环保、投资较大的项目,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要积极创新招商形式。要利用一切关系,抓住一切机会,大力开展各种招商活动。要充分利用“西洽会”、“农高会”和县上组织的各种活动,全力做好节庆招商;要“走出走、请进来”,开展多种形式的叩门招商;要利用亲情、乡情、友情、同学、战友等关系,抓好情感招商;要通过县内企业的业务和工作联系,实行以商招商。同时,还要扎实做好网络招商、会议招商等,加强与友好县区的交流协作,努力扩大招商成果。各招商小分队要主动出击,加强与当地籍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尽快融入当地社会,与各种商会、协会加强对接,尽早打开工作局面,确保全年各自2亿元招商任务超额完成。
五要不断提高招商能力。要加强招商引资知识的学习,努力掌握市场、法律、管理、礼仪等多方面知识,深入研究产业转移趋势和资本流动规律,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要对我县的县情概况、经济基础、发展趋势等了如指掌,了解掌握客商爱好、心理需求,研究宣传推介的方式方法,用诚信、热情打动客商,提高招商的成功率。要提高招商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普通话、计算机、驾驶等技能,学会客商所在地的风土人情和礼仪,以过硬的工作能力提高招商工作效果。
六要认真策划包装项目。今年,我县计划实施115个重点项目,这其中有相当多的项目迫切需要通过招商引资来筹措建设资金。各乡镇、各部门要以这些项目为重点,做好项目的包装、推介工作,争取这些项目都能实现成功招商。同时,县计划发展局及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资源消耗低、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产业带动强”的原则,立足县情实际和资源优势,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不断谋划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精心做好矿产精深加工、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项目、重要市政建设、旅游景区开发、特色农业培育等项目的筛选、论证、包装、储备等工作,形成大项目,实施大招商,促进大发展。
七要重用招商人才。人才是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招商人才的培养,采取院校培训、挂职锻炼、对流等形式,培养一批善推介、会招商、能落实的招商引资人才,选派他们外出开展招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阅历,提升能力,促进全县招商工作取得新成效。要重奖招商能人,重用招商干部。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干部,除按照《县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给予经济重奖外,在年度考核、评优树模、调动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在全县形成“以招商论英雄、以引资论政绩”的用人机制,努力提高各级干部职工重视招商、支持招商、争先招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全民招商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共同愿望。
三、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选择。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压担子、抓落实、严考核,确保招商引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今年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大开绿色通道,在全县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通盘抓、职能部门合力抓、招商分队专门抓的招商工作局面。
二要严格考核奖惩。为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今天会上将与各乡镇、各部门签定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并制定了《县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县2010年党政事业单位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等文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分值和比重,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务必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任务,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超额完成。
三要强化督查督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要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今年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对西洽会等各类节庆活动上签约的引资项目,要跟踪了解其进展情况,掌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项目实施率;要采取一月一通报一评比的方式,褒扬先进、批评后进,督促落实,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规模和质量。
第二条凡引进县外投资商及籍在外经商、务工人员,以现金、实物或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等无形资产,到县投资第一、二、三产业(建筑业、餐饮业、娱乐服务业除外,下同)的,均属招商引资认定范围。
第三条招商引资认定和奖励对象为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招商引资单位)。
第四条招商引资情况的认定,由县招商局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经信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年度招商引资情况认定结束后,由县招商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招商引资奖励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奖励。
第五条对各单位招商引资的认定和奖励,以其引进的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实际投资情况作为依据。
(一)引进的工业、农业新建项目,原则上以投资商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等无形资产,下同)
投资额为依据认定招商引资额;投资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财务体系健全、资金流转清晰、能提供完整的投资到位资金银行进帐凭证的,可根据其财务帐目反映的实际投入资金为依据认定招商引资额。招商引资单位在申报项目资金投资到位数额时,其申报的投资商实际投入资金超出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例过大的,由县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行业类别实行限额认定,但认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投资商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倍。
(二)严格按照投资商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作为计奖依据。其中:工业项目厂房投资以建筑工程决算的造价为依据;新购机器设施以税务机关有效发票载明的价格为依据,进口设备以报关价格为依据;旧设备先按税务机关有效发票载明的价格计算折旧后的净额,再结合现行市场价格测算其投资额;不能提供税务机关有效发票的,由投资商提供相关价格依据或证明材料,经县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认定其投资额;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按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投资额为依据;以无形资产投资的,按合同约定的无形资产价值为依据,并由投资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或租赁生产经营场地、厂房的投入以及农业种植、养殖业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不纳入招商引资奖励范围。
(三)投资商采取收购、租赁、承包、控股或参股等形式投资本县工业企业,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以投资商实际投资到位资金为依据认定招商引资额,但不给予招商引资奖励;新增固定资产投入,根据投资协议约定比例认定招商引资额,并给予相应的招商引资奖励。
(四)引进的第三产业项目,以投资商实际投资到位资金或原始入账凭证反映的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依据认定招商引资额。其中,旅游项目中的餐饮业、娱乐服务业的投入可以计入招商引资额。
第六条招商引资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后,招商引资单位应及时向县招商局报送下列材料:
(一)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
(二)投资商的身份证明材料,项目承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经营许可证;
(三)投资商以现金投资的,需提供企业资金入账会计凭证、开户银行进账单等资金投入证明材料;属境外资金的,需提供市外汇管理部门的外资对账单等资金投入证明材料;
(四)投资商以不动产、机械设备、物料等固定资产作为投资的,需提供已投入固定资产及现有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资商以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需提供专利、商标、技术认定部门颁发的专利证书、注册商标证书、技术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
(六)投资商采取合资、合股、控股等形式与县内企业合作的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投资商对申报材料作出的证明;认定招商引资额时,招商引资单位应当督促其引进的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及时提供原始认证资料与财务台帐等。
第七条招商引资单位对已签订投资协议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招商局申报,并按月报送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县招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到位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并作为认定招商引资额的依据。
第八条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根据项目类型和投资额给予招商成果奖。具体奖励比例为:
(一)引进第一产业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的,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计奖;
(二)引进第二产业项目,按项目落户地区计奖,对落户乡镇、孱陵工业园、青吉工业园,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计奖;
(三)引进第三产业旅游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亿元的,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计奖,其他第三产业项目不给予奖励;
(四)对单个项目的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九条承担有招商引资指导性计划任务的单位,年度招商引资总额达到一定标准,且在招商引资综合考核中,乡镇排名前5名、县直单位排名前3名的,授予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给予2万元的招商引资工作奖。招商引资工作奖奖励给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专班。
第十条招商引资新建项目认定期与合同约定的建设期一致,合同约定的建设期满后的投资视为企业技改投资,不再纳入招商引资认定的奖励范围。
第十一条县内企业和认定期满的招商引资企业搬迁至经济开发区或在开发区新建项目的,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只计入该企业所在地或所引进单位的指导性计划完成数,不给予招商引资奖励。
第十二条对跨产业经营的招商引资项目,只按企业主要经营产业给予奖励,不多项计奖,其奖励标准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企业类型为准。
第十三条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原则上按年度予以兑现。招商引资项目在一个年度内未完成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其继续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在各实际投资年度内进行认定和奖励;在此期间,本县招商引资认定和奖励办法发生变化的,其继续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依据变化后的办法进行认定和奖励。
第十四条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奖励给招商引资单位,并由县财政从奖励资金中代扣代缴税收,再由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奖励给招商引资有功人员。
第十五条县外投资商拟在本县投资,县内最先获得投资信息,主动与投资商联系,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成投资项目最终落户本县的单位或个人,可认定为招商引资单位。项目进入跟踪洽谈后参与联系、洽谈的单位,不能认定为招商引资单位。
第十六条对招商引资单位存在争议的,由项目投资商认定招商引资单位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经县招商局核实后报县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七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县招商局可根据实际需要,报县政府分管招商工作领导同意后实行委托招商,并由县招商局与被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委托招商协议,书面约定招商责任和奖励事宜;按书面协议促成项目落户本县的,经县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按书面协议对被委托单位或个人兑现奖励。
第十八条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额认定结果及招商引资单位奖励情况由县招商局负责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商引资单位对招商引资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招商局书面申请重新认定。
第十九条招商引资单位申报虚假招商引资项目或在招商引资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数据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参与招商引资认定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致使招商引资认定结果出现较大偏差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