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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机关行风建设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为根本目的,立足“依法、快速、便民、优质”的服务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建立健全机关行风建设的激励、评价和监督机制,真正把机关行风建设落实到林业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建设素质一流、效能一流、业绩一流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林业行政管理机关,树立为民、务实、文明、高效的林业行政管理新形象,为促进全州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二、机关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为核心,开展“清廉、务实、为民”系列教育活动。在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中,要把“清廉、务实、为民”的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林业工作的基本理念;要认真开展“清廉、务实、为民”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整训;要深化开展学习活动,以身边的典型教育人、鼓舞人、引导人、激励人;要积极开展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全州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诚实守信、规范执法、信守承诺、爱岗敬业;要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典型案例教育和警醒干部,认真执行禁令和若干纪律规定。要重点做好为基层服务工作,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精简文件,减少检查、评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解剖,真正做到“了解基层、尊重基层、服务基层”。
(二)以抓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为重点,切实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草案)》为契机,认真落实《全州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岗位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要结合开展“学习先进,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形成人人学习业务,个个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以建立学习型队伍为目标,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以素质教育为根本,以岗位资格培训为重点,以在职参加社会教育和本单位学习为主渠道,以自我学习为主要形式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以加快机关行风机制建设为手段,促进行政效能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l、政务公开制。在办公楼醒目处悬挂各科(室)位置示意图;机关工作人员佩戴贴有本人相片及注明姓名、职务的胸卡;机关各科室、办事大厅要将机构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要求、负责人和承办人的姓名以及办事结果上网上墙,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书面材料,供办事人员查阅。
2、服务承诺制。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快办事、办好事。凡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凡已在服务承诺制中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严格兑现。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向下级部署工作、下级请示事项或部门之间会签文件征求意见等,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3、值班考勤制。机关建立值班负责制,明确值班领导、值班科室和值班职责。值班工作人员要到岗尽责,接待群众办事或来访要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做好登记。值班人员或第一个接待人员,即为首办人员,实行首办负责,凡属能直接解答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能直接处理的应直接处理,需到相关领导和科室办理的要积极主动联系,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领导。因工作人员暂不在岗,需提供预约服务的,要登记好预约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预约时间、要求办理事项,并及时转交负责办理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同时,要严格执行考勤职责,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出勤情况办公室和人教科每月汇总并通报一次,考勤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
4、超时默认制。因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正式受理期间,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告知申请单位(人)办理结果,申请单位(人)可视为默认同意。申请单位(人)可向办理单位的业务主管机构或监察室报告,经核实确定后,责成承办科室办理核准手续,由此造成的行政责任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对具体承办科室或承办人要进行过错追究。因核准事项所限定的核准条件有不明确或不确定,在请示上级部门期间而超出限定的核准时间时,承办科室可书面向申请单位(人)告知原因,做暂不受理核准处理。系统内上级对下级的请示事项,除法规规定或需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外,应在7日内答复,超时不答复视为默认。
5、过错追究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违反政务管理的行为、违反行政许可管理的行为、违反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征收规定的行为、违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裁决规定的行为、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杜绝违规执法、不廉洁执法、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6、绩效考评制。行政效能的考评坚持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员科室各负其责的原则,上班考勤、佩戴胸卡和告诫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行政过错行为由监察室和有关科室负责,违犯纪律的由纪检监察负责。采取日常抽查考评、季度考评、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末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局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评情况汇报,审定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机关人员,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执行各项制度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
(四)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确保机关行风建设落到实处。
建立机关行风建设投诉举报中心(监察室),举报电话(8229444),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行风问题的投诉。在此基础上,要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民意测验和要案回访等形式,开展对机关作风及为民服务意识的督察,将督察工作贯穿于林业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提高行政效能。同时,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开辟网上效能投诉平台,聘请人大、政协、企业等有关人士作为我局机关行风监督员,开展行风评议,接受系统内部的建议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局开展机关行风建设活动,要充分运用局域网建立机关行风建设网上论坛,动员大家积极参与,人人出主意、想办法。每年年底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科室效能考核挂钩,并书面征求各县(市)林业局和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征求管理对象对单位和个人的书面意见,作为单位、科室及个人的行风建设考核依据之一。
三、开展机关行风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机关行风建设的意义。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局开展机关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行风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局行政管理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促进经济社会友好又快发展的有效载体。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把人民群众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实现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从自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每一件工作做起,真正做到“能力强、效能高、作风实、服务好”,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近年来,为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工作,省厅先后在全省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公证岗位培训、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等活动,对于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改进法律服务行业风气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次在全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是省厅着眼于新形势对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着眼于法律服务工作自身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我省法律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并逐步走向良性发展轨道的重要举措。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展和谐的法律服务关系,更好地服务于安徽跨越式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发挥好法律服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和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增强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司法公正的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物质基础、夯实法治基础、加强司法保障、创新管理体制、培育文化基础。
(二)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是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证法律服务工作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在内的整个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毫无疑问也是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其所涵盖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内容,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的本质属性,深刻揭示了法律服务工作的特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必须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管理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和管理观念,切实纠正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观念和行为,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意识形态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保证法律服务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
(三)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是发展和谐的法律服务关系,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现实需要。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治性、社会性、群众性和专业性,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法律服务行风的好坏,不仅影响到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而且影响到司法行政全局工作的成效,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要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对法治的信任感,就必须从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入手,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为民的坚定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法律服务管理水平的具体举措。管理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这次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其中一项重要的任务是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工作的行政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这次活动为载体,通过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效能和为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的水平。同时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逐步建立起加强法律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把握重点,明确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一)要把握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
年初“三长”会上,孙厅长在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提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的主题是“规范管理、诚信执业”。围绕这个主题,省厅印发的实施方案确定这次行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诚信体系。诚信,是法律服务行业立业之基、兴业之道。完善法律服务诚信体系,目的就是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失信成本,即如果失信,不仅会受到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的处罚,也会因此失掉客户,失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法律服务诚信信息系统得到广泛应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诚信信息得以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法律服务诚信监管机制,努力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服务行风存在的问题多数是与管理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改进法律服务行风,必须要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包括规范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规范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和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切实把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的行政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使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得到根本扭转。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
三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不规范,是法律服务行风不正的突出表现,也是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行业反映强烈的主要因素。因此,在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中,必须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督,规范其执业行为。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意识,使违规违纪执业行为明显减少,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基本杜绝,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行业行风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是进一步改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一方面取决于法律服务行业内部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也取决于整个社会是否具有适合的、能够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既要加强和规范管理,也要积极为法律服务机构执业做好服务工作,为法律服务业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利条件。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不断加大法律服务工作宣传力度,使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有明显的提高,使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法律服务执业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要把握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的重点内容
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各个行业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重点是要解决:不依法履行法律服务管理职责,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特别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不落实的问题;行业管理规范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律师行业重点是要解决:律师事务所自律性基础管理缺失,人员管理松散,制度约束混乱,对律师的执业行为、办案质量放任不管,放弃监督的问题;律师执业指导思想不端正,诚信服务意识淡薄,收费不服务或者服务不尽责、漠视当事人利益的问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压价争揽案源、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或私自收案收费的问题;律师向司法人员请客送礼甚至行贿,办“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律师参与赌博、酗酒等不健康娱乐活动的问题。公证行业重点是要解决:公证处内部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的问题;不按标准收费,压价争揽业务、给付或变相给付回扣等不正当竞争的问题;超越业务范围、超越管辖办证的问题;随意简化办证程序、不注重办证质量的问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将公证员收入单纯与业务创收挂钩的问题。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重点是要解决: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违反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及财务专人管理制度,收费项目不公开,不按标准收费的问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案收费、冒用律师名义办案,超越业务范围、执业区域办案,压价收费、搞不正当竞争,办案中诚信缺失、服务不尽责的问题。司法鉴定行业重点是要解决:收费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严重违反鉴定程序的问题;鉴定人违反法律规定、拒不出庭履行作证义务的问题;鉴定人私自接受委托、接受当事人吃请、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等违反司法鉴定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
三、扎实推进,认真抓好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
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时间是3月上旬和中旬。以这次动员大会为标志,正式启动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会后,各市司法局要及时做好本次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使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法律服务管理人员深刻领会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和具体任务,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厅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上来,增强参加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二阶段是对照检查阶段,从3月下旬开始,到4月下旬结束。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所在岗位工作情况,认真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坚持开门评议,采取聘请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等形式,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重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公、检、法机关的监督作用。
第三阶段是集中整改阶段,从5月上旬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对照检查阶段清理和查摆出来的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要认真进行汇总、分析,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有效地加以解决。要将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结合集中整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阶段是考核验收阶段,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组织考核验收。各市司法局要按照要求,认真总结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底前上报省厅。省厅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市行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在法律服务行政执法质量被考核评议为不合格的市司法局,按照省厅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受奖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为加大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力度,省厅决定将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列入市司法局局长2007年度重要工作报告的内容,进行重点考核评议。
四、强化措施,确保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是今年省厅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到司法行政机关多个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以及全省1700多个法律服务机构、900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涉及面广,持续时间一年;而且,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改善环境等多个方面入手,工作任务比较重。近几年,司法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厅相继开展了多次专项活动,有关法律服务工作的专项活动也开展了数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疲沓心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切实加强对行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是要加强领导。要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指导、督促,抓好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经常听取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工作汇报,深入分析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研究解决的具体措施。法律服务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要坚持业务工作与行风建设并重,在管理工作中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指导、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要加强督查。省厅将建立厅领导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联系和督导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要建立相应的联系和督导制度,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要对行风建设工作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专项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三是要强化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工作的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本地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工作负有组织、领导的责任,法律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管理的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工作负有指导、督查的责任,法律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行风建设工作负有直接管理、监督的责任。行业协会按照行业管理的职责,承担对所属会员的管理责任。对在法律服务行风方面出现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行业协会要依法严肃处理。
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在近几年的活动中,各镇直单位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一些顽固性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尤其是如何更好的为发展服务的措施不是很得力,有的单位对行风建设的认识不足,导致精力投入不够,没有真正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根本措施来抓。为此,在年的政风行风建设中,镇党委、政府多次开会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总结过去经验作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响亮提出了开展创建“政风行风优秀窗口”活动,进一步提升全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切实推进窗口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垂范,干部个个参与。紧紧围绕“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的原则,牢固树立以百姓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工作理念,重点打造“旗帜工程”,建立健全抓点带面的工作机制。全面建设团结融洽、学风浓厚、廉洁高效、运转有序且能干事、会干事、干实事的班子集体。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评议力度。切实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窗口开展政风行风的评议;突出解决好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的培养;突出强化制度建设。
二、转变观念,优质服务,推进“透过窗口看行风,打造服务新形象”活动深入开展。
为更进一步打造优质服务的窗口,营造良好的政风行风的氛围,我镇党委、政府主要从建立健全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理念入手开展行风政风评议,完善各类考核制度,以新形式、新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新理念、新举措,积极参与“透过窗口看行风,打造服务新形象”的活动,着力塑造政府优质服务的新形象。
1、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服务机制。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服务理念落实到每一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切实感受到和谐社会的温馨。因此,我镇党委、政府以建设服务性政府为要求,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和征求意见表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并希望政府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地点、时间来提供。最后,镇上将所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2、组建服务大厅,提高行政效能。
年月份,镇党委、政府经过精心组织策划,组建成立了镇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的服务模式,建立了一套为民办事的长效机制,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农民事“多次办”为“一次办”;变“迟缓办”为“高效办”,使广大群众能够在一个地方就能够充分享受到便捷快速高效的现代化服务,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高效行政、民主行政的现代服务理念,做到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机制效能化,服务过程透明化,服务主体廉洁化、服务对象满意化。
3、健全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
完备的硬件设施是开展优质服务的重要条件,也是提升优质服务的先决条件。在我镇党委政府资金相对紧缺的条件下,为了使各项服务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相应的办事用品、茶水服务、政策宣传等,同时,我们还将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范围、惠农政策、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照片和规章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标准等内容统一制作成牌,公开上墙,便于操作,真正让群众载着希望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4、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一大批涉农法律法规,各级政府也相继制订了一系列惠农惠民措施,乡镇工作人员必须吃透政策,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现代市场经济、涉农法律法规、农村适用科技和公共管理等知识,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理论修养,丰富社会实践,提高指导水平,增强执行能力,既能当“指挥者”,又能当“操作者”,努力适应新时期赋予乡镇干部的新要求,更好地为乡镇经济发展做贡献。年初以来,镇党委、政府把干部的学习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提升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水平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要求每位干部针对自身存的的缺点和不足,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和整改措施,在全镇干部中迅速开展“日记百字、月看一书、季写一文、年学一技”的学习活动,全面打造一支集学习型、技能型、服务型为一体的干部队伍。
三、创新载体,完善制度,积极探索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为确保良好的政风行风能够得到有效的延续,镇党委、政府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过程中,把广大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干工作、想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创新载体,开展“两大活动”,健全“三项制度”,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发展。
1、开展单位内部评优评差活动。内部评优评差活动,是对评议活动的延伸和拓展,一个单位或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果,最终要通过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来体现,为此,我们要求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工作职能建立一套对个人科学的、便于操作的内部评议机制,对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奖惩制度进行具体的规定,将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绩效以及群众投诉在日常进行登记,年终结合单位的内部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个人前三名评为优秀,个人最后一名且满意率在60%以下为最差。对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予以奖励,对最差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镇党委、政府成立督查评议小组定期对干部的作风进行督察,对干部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检查,实行每季度评议一次,考评的结果与干部每月拿出的200元考核工资相挂钩。全面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使每个干部都深刻体会到民主评议不但在评主要领导,评班子成员,而且在评自己,有效地促进了每一位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评议活动的全过程。
2、开展“政风行风优秀窗口”评选活动。窗口单位与群众打交道最多,也是最容易产生政风行风问题的地方,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办事效率直接体现了一个地方的发展环境。为进一步延伸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提升全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镇党委下发了《关于在全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优秀窗口单位”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镇开展“政风行风优秀窗口单位”评选活动。对评为优秀窗口的单位,将授予“政风行风评议优秀窗口单位”牌匾,同时作为文明单位评先的重要依据,且在年终考评上予以表彰奖励。
3、实行村官“一述两评”双考核制度。镇党委政府在对村干部考核的过程中,组织隶属该村的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30余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会,由村“两委”班子述职述廉后,村民代表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两评”即上级考评,下级测评,上级考评由镇全体干部对各村干部履行工作情况、配合意识进行考评。下级测评由村民代表,班子成员对村干部德、能、勤、绩、廉给予综合评价,并将结果上报,镇党委结合“两评”综合成绩进行奖惩。
4、实行即时评议制度。对在一段时期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即时组织人大代表或问卷测评的方式单位和个人进行不定期的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以一定比例的分值计入对单位的工作考核分中。有效纠正单位在评议中重形式轻过程、重结果轻整改等问题,促进了单位即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医院行风建设;和谐医患关系;应用;满意度
目前,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已经成为社会上广泛受到关注的热门话题,同时也是医疗卫生行业改革无法回避的重要社会话题,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1]。加强医院行风建设,优化医疗环境,优化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医院适应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该院以年度为单位进行门诊、住院患者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近几年开始实行医院行风建设,该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行风建设为重点关注活动,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努力建设让百姓放心的医院。该文比较实行医院行风建设前后的患者满意度优良率,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近几年的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数据结果,研究对象包括门诊、住院患者,每年随机抽选150例患者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时间为每年的最后1个月的下旬,并委托为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进行调查统计。
1.2行风建设医院行风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下述内容。①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3]。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是反映医院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而医院文化发展与建设是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的途径。该院创建了医院文化专刊,向广大人民群众免费开放,使其成为医院工作人员、社区之间的群众、患者的桥梁;向出院患者赠送个性化信封和问候卡片;医院内部定期举办篮球比赛,进行游戏文化建设,为医院员工提供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贴心和照顾医院工作者的生活和福利,使其自觉维护医院利益和声誉,有意识地加强医院行风建设。②完善医德考评体系,坚持诚实守信服务。加强医院员工医学伦理和道德教育,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评选先进个人医生和优秀护士,发挥榜样的激励和启发的作用。考核员工《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诚实守信坚持服务,营造良好的氛围。③与“以患者为中心”服务宗旨相结合[4]。围绕“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的主题,该院在门诊部设立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分诊,注册,咨询服务,如预约,提供轮椅方便条件。开展医学行风与知识竞赛规范,印发医德规范、文明术语,行为守则手册,使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从被动服务转移到主动服务,从过去要求患者如何做病人转向以患者要求做导向。④纠正行业风气,规范医疗采购行为。医院严肃规章制度,积极纠正一些药品销售工作,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加强行风工作执法、检查,并加大惩罚力度,发现一个,处罚一个,规范行医人员的医疗行为,严格贯彻为广大人民服务的宗旨。⑤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医患两方利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和药品价格政策,可通过设立大屏幕等方式方便病患进行价格的查询,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医院门诊、住院的费用清单制度,坚决杜绝各种巧立名目、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⑥完善投诉管理机制,加强医、护、患的沟通。以月报形式建立投诉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整理全院医疗的情况并进行报告与反馈,认真分析投诉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1.3评价标准
满意度调查以问卷形式开展,内容包括医疗质量、收费合理、服务态度3大项,每项总分为100分,以3项平均分计算满意度。其中>90分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中,<60分为差。
1.4统计方法
该实验中,对实验数据的相关处理及分析,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比较采用[n(%)]表示,进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行风建设机制
对门诊患者的满意度影响未改革年、实行第1年、实行第2年、实行第3年、实行第4年的优良率分别为76.67%、81.33%、82.67%、87.33%、90.67%,其中实行行风建设机制后的第3~4年中优良率与未实行行风建设机制那年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行风建设机制对住院患者的满意度影响
未实施年、实行第1年、实行第2年、实行第3年、实行第4年的优良率分别为82.00%、85.33%、90.00%、90.67%、92.00%,其中实行行风建设机制后的第2~4年的优良率与未实行行风建设机制的未实施年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目前,造成医疗机构行风建设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医务人员价值观扭曲、职业道德教育相对滞后、医疗卫生行业机制不够健全等[5]。医院具有公益性、经营性的双重管理性质,面对发展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上,有些医务人员难以做到两种利益的平衡,抵御不了不正之风的侵袭。因此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是加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根本保证[6]。该文对近几年以年度为单位进行门诊、住院患者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其中未实施年第1季度未实行医院行风建设,开始实行医院行风建设,比较实行医院行风建设前后的患者满意度优良率。结果显示门诊患者的优良满意度在实行行风建设机制后的第3年度明显提高,住院患者的优良满意度在实行行风建设机制后第2年度明显提高。分析原因可能得益于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使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从被动服务转移到主动服务,加强行风工作执法、惩罚力度,规范行医人员的医疗行为,严格贯彻为广大人民服务的宗旨,诚实守信坚持服务有关。综上所述,医院行风建设可不断推进医院管理的完善,提高门诊患者、住院患者的满意度,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吴义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行风建设[J].中国校医,2011,25(4):317-319.
[2]戚蕉妹,梁雄.加强医疗行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J].现代医院,2005,5(10):96-97.
[3]张秀凤,兰咏梅,赵爱东.加强行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J].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2008,10(4):554-555.
[4]上官江洪.医疗机构行风建设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思路[J].西部医学,2011,23(9):1841-1844.
[5]吴利纳.影响医患关系紧张的医方因素及政策研究[D].北京:首都医科大学,2010.
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二十字”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这条主线,以抓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司法行政干警作风建设、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纪律为重点,有效解决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优化服务环境,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
二、评议范围
根据我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精神,我局决定下列单位参评。
(一)司法行政机关各股室
(二)律师事务所
(三)公证处
(四)基层法律服务所
(五)各乡镇司法所
三、评议内容
(一)在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影响环境发展的问题制定工作整改措施。
(二)要围绕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集中解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作风飘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法律服务单位,要按照“亲民、近民、为民、利民”和“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切实纠正少数法律服务人员违规执业、违法办案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出庭、不正当竞争、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
(四)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社会关注、带有行业特点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通过法律服务,维护农民、社区、居民、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要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赵家蓬司法分局、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要通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法律服务行业要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
(六)领导重视,确保落实。要把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人负责,有人抓,并把本年的行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纠、评、建并举,加大整改力度,促进本部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评议方法
今年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行风评议,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自上而下地全面展开,采取社会问卷测评,综合考评,日常考核和公开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一)问卷测评
县司法局按照市局行风办统一制定的问卷测评表分级发放回放,占评议总分的40%,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综合考评
认真按照评议范围和评议内容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对违法违纪人员及时处理,使队伍建设更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按照评议内容要求准备好行风建设汇报材料,准备参加县、市局行风办组织的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占评议总分的30%。
(三)日常考核
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水平以及机关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日常考核,日常考核占评议总分的10%。
(四)公开评议
县局在公开评议大会召开前统一将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情况和征求意见自我整改情况材料提交市、县行风办,参加县、市行风建设及行风状况公开评议,占评议总分的20%,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加强行风建设。
五、评议步骤及阶段划分,整个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制定方案,公开承诺。
主要根据省厅、市局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级(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并利用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举报电话;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第二阶段:问卷测评,征求意见、自我整改。
在这一阶段,各参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要求,向社会方方面面广泛征求意见,下发问卷测评表不少于300份,各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社会问卷测评表少于200份。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综合考核、公开评议。
在这一阶段,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写出本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准备迎接县和市局行风办的考核。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提高。
在这一阶段,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对全年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总结,对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搞得好的县局要给予表彰,对于搞得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连续两年不达标部门和单位,要限期进行整顿。
六、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是在市局统一安排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因此,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行风评议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落实到位。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抓好省、市、县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各项要求的落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三)严明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在组织评议活动中,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得擅自修改、隐瞒或销毁评议资料,影响评议结果;不得诱导、指派群众进行虚假评议。
(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行风评议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听民声、访民意,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意愿,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