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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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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一、检点

1、低保对象评定是否准确,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

2、低保对象审批是否公开,有无暗箱操作现象;

3、低保存折发放是否及时,有无冒领截留现象。

二、检查方式

采取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查阅审批材料、入户访视复核、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掌握各镇(街道)、村(居)委会低保工作落实情况。所检查的村(社区)数量达50%以上。

1、“查阅资料”主要检查村(居)低保花名册、低保对象评议研究会议记录、村(居)务公开资料、低保户身份证、户口簿和低保存折等。会同工商、税务、住建等部门对低保信息进行筛选比对,检查是否存在问题。

2、“入户访视”主要深入低保户家庭,了解核实家庭人口、身体健康、就业收入、住房条件等方面的信息,核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对发现疑点的对象要作为重点访视对象。

3、“听取意见”主要通过邻里调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听取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人员组成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区政府成立低保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春碧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区纪委蒋冠航、区财政局陈淑芬、区民政局陈庆辉、区审计局庄似云、区统计局陈阿琼等同志组成。

四、阶段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月中旬至月底)。由各镇(街道、场)、村(居)委会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低保工作特别就本次重点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存在问题,认真整改纠正。要注意检查发现哪些对象不符合低保条件,哪些对象因身体状况好转可参加就业、子女长大成人可就业或其他家庭经济好转且超出低保标准的,给予退出保障范围。各镇(街道、场)要于4月25日前对本辖区、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民政局,并组织对低保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将拟退出低保范围的对象名单汇总报送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统一办理停保手续。

2、重点核查阶段(月上旬至月中旬)。检查组赴各镇(街道、场),采取全村普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检查了解各镇(街道、场)自查自纠情况,查处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冒领低保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各镇(街道、场)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通报整改阶段(月底至6月上旬)。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场)、各村(居)委低保工作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指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区政府并予以全区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各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纠正,于6月上旬前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民政局。各镇(街道)、村(居)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更加严密、规范的低保工作规程。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各镇(街道、场)、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本次低保专项检查,立即组织力量,对照政策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村(居)一级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已保对象进行全面筛选复查。监察、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要全力参与本次检查,保证检查组抽调人员全程参与此项工作。区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检查组人员召集、车辆调度等协调保障工作。

2、坚持原则,注重实效。各镇(街道、场)、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对照低保政策法规,深入查找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对筛选比对中发现有疑点的,要暂停低保金发放,等待进一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取消低保资格并追回低保金;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续发补发低保金。对低保审批工作中、行为予以严肃查处。通过检查、整改,进一步纠正错保、漏保行为,坚决将个人已买房、买车、办理住房公积金、开办企业等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清理出保障范围,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

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根据全省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和市县惠农政策落实集中整治活动的相关要求,自“规范宣传年“活动开展以来,市惠农政策落实督查组、市民政局和县民政局多次对我镇的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低保资金使用及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督查,对我镇存在的村干部享受低保,低保对象分类施保不准确,拆户、拼户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反馈。我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对全县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镇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扎实抓好全镇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城乡低保实地管理的要求,将城乡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范围,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干部绩效考核之中,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城乡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城乡低保工作负总责;包村领导为城乡低保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所包村的低保政策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各村城乡低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在村的城乡低保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好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边查边改,完善机制

针对我镇存在的低保对象不准,村干部享受低保、拆户、拼户施保的违规现象,全镇各村、组全面进行了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村民个人申请、村民民主评议、评议小组评议,村委会初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各村组先后召开群众会议96场次,充分发扬民主,把农村低保评审工作“阳光操作”,向广大农户印发了《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指南》读本3000多份,向各村、组印发了《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县关于贯彻落实城乡低保“调、减、免”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125份,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明白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有效化解了农村低保申请、评议、审批工作中诸多矛盾、纠纷,杜绝了村干部享受低保、低保对象分类施保不准确、拆户、拼户施保现象。经这些动态调查,全镇农村低保户由原来的1518户4198人减少到1211户4198人(其中整户停保1891人,户内减人105人,整户新增1465人,户内增人531人)。初步确定一类对象271户714人,二类对象514户1805人,三类对象426户1679人。

规范程序、健全资料

我镇在这次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工作中,注重抓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健全建立档案资料,做到了镇上有档案柜,村上有档案盒,低保对象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低保一户一档,镇、村、组有低保评议会议记录、公示记录、低保花名册、一村一公示板,有公示影视资料。镇、村都成立了低保评审小组和评议小组,对评议、审核、审批情况进行了“三榜公示”。

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低保对于切实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低保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增强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效果。

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目标任务

用3个月的时间,针对全乡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规范,在全乡形成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资金兑现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一人户”、“未保齐户”、“一证多户”及“应保未保户、应退未退户”等问题,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现动态管理,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

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步骤及时h安排

㈠组织领导(5月10日—5月15日)

乡成立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并明确责任。同时,制定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方案。

㈡宣传发动(5月16日—5月20日)

各村及相关单位要通过广播、标语等形式对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申报程序、享受标准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㈢自查自纠,全面整改(5月21日—8月10日)

各村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逐一进行全面整改。

1、整改内容

①政策执行方面。着力解决群众对低保政策不了解,不能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透,执行低保政策不到位。

②程序规范方面。着力解决不严格执行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等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导致出现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③对象确定方面。着力解决低保工作存在的“应保未保”、“应退未退”以及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2、整改方式

①重新申报(5月21日--6月10日)

各村对本村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积极主动向乡民政办汇报,填写登记表。对限期不申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②审核清理(6月11日-6月30日)

各村选出5—10名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本村的农村低保申报对象逐户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对象的家庭成员的收入、健康以及就业状况。审核以走访申报对象和邻居相结合,每个申报对象至少走访邻居3户以上,并结合低保标准,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做好记录。

③汇总公示(7月1日-7月10日)

各村把调查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在组、村、乡三级公示,每个自然村至少有一个公示点,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在清理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原低保户,要按照条例予以取消,收回低保证,并书面通知该户,说明取消的原因,做好思想工作。

④督查指导(7月11日-8月10日)

乡成立督查审核领导小组,并从民政、纪检、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督促、指导、帮助各村及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组将进村入户逐户调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做好走访记录,填写登记表,将走访结果在组、村、镇张榜公示,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收回低保证,并书面通知该户。

3、整改要求

各村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进行张榜公示,并将低保证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尚未发放的要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低保户按时足额领取低保金。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要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为避免在整改规范工作中引发新的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对清退的农村低保对象讲清低保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并进行公示;对恶意骗取低保金的,坚决予以清退并追缴已领取的低保金;对参与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低保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村组干部,按照法纪严肃处理。

㈣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低保管理长效机制(8月11日—8月20日)

建立完善低保定期审核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手续,健全完善“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运行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健全完善资金筹集管理机制和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落实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健全完善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到保障对象手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低保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低保评议员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实现“三级管理、四级监督”机制。各村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管理。

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民生工程之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乡的社会稳定。对低保进行审核清理,是乡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我乡社会稳定大局,对此乡村两级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低保工作涉及面广,各村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避免因此产生的新的矛盾和问题。

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县委督查室:

××镇敬老院、××敬老院建设项目及民房保险工作已列入2009年度××县人民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督办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户”大病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镇、××敬老院项目建设情况 ②、××镇敬老院建设情况:××镇敬老院位于××新城区农业银行住宿区背后,占地面积9845.35平方米,建筑面积5836.2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规模有:住宿、餐厅、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测绘、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档墙等,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预计主体工程明年1月份可以开工,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120余万元,占总投资的34。

③两个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两个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资2814373.74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补偿费、工程勘察费、附属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费、办证费、通电通水工程。 三、民房保险工作情况,完成了全县民房的统一保险工作,签订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目前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533户,其中风雹灾413户,火灾6户,保险公司共向受灾农户支付理赔金180.7万元,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理赔。

四、统一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 五、建立健全城乡“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

按照州民政局西民保〔2009〕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7月10日召开了全县10个乡镇、四个农场、四个社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城乡低保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农场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乱保。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工作,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 七、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农村低保救助覆盖面达到9665户2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440.7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补贴2.02万人,发放金额128.95万元。城乡低保全面落实了应保尽保。 九、五保户供养生活得到保障全县共有五保户435人,其中:集中供养18人,分散供养417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时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加强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内部管理,规范了卫生、饮食、医疗等服务,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服务。

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两个敬老院未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镇敬老院征用××农场部份橡胶地,××敬老院征用勐哈村委会橡胶地,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较为困难,补偿费较高,附属工程投资较大,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2、城乡低保居民收入核定难,督促检查抓落实有待加强。

3、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4、部分农户对农村民房保险工作认识不足,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严格加强两个敬老院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用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抓紧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2012年5月底完成××敬老院的全部工程,并在7月份投入使用。9月底完成××镇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

3、继续抓紧抓好民房保险工作,加大农村民房保险的力度,扩大覆盖面。

4、加大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医疗救助的覆盖面,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履行民政职责,认真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基本案情]娄烦县民政局某副局长李某某、娄烦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某主任(副科级)高某某,在担任职务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违规给不符合领取城市低保条件的退休人员、死亡人员、购车人员、购买商品房人员、开办注册工商企业和经营个体工商户人员等共计近273户违规发放累计低保金额达四百多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一、城镇低保审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该领取低保的五种人员领到了低保,且所占比例极高

娄烦县共计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平均每年约3000户,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条件人员为273户,占到了全部享受户数的近10%,所占比例极高。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条件人员可分成五类人员:一是部分人员在退休后在领到养老保险金后仍在享受城镇低保。二是死亡人员仍在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三是购买了私家轿车的人员,有的户数甚至购买高档小轿车,这类人员也享受到了城镇低保金待遇。四是购买了面积超过享受低保范围商品房的人员。五是开办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员。这五类人员中后三类人员占247户,严重违背了国家的城镇低保政策,并造成了恶劣影响,危害了民生发展。

(二)申领低保户虚报、瞒报家庭情况,低保工作人员核实存在严重困难

按照规定,对于人员死亡、家有汽车等高档非生活用品的、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十类人员不得发放城镇低保金,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申领低保户纷纷想办法规避核实财产,不具实申报自己的家庭财产或经济情况的现象普遍存在,加上低保工作人员有限,力量不足,核实调查手段单一,给低保核实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对于有些财产无从核实,形成漏网之鱼。

(三)入户调查环节把关不严,流于形式

按照规定,申领城镇低保人员在提请申请后,社区低保站应指派两名以上人员持《入户调查表》到申请人员家里一一核对信息和调查了解家庭收入经济情况,必要时需召开民主评议听证会,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部分低保站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不仔细进行核对,让调查过程流于形式,民主评议听证会则从未施行过,失守了申领城镇低保环节的第一关,让部分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钻了空子。

(四)提交档案、网上比对环节缺失,出现了审批漏洞

按照规定,入户调查结束后,低保工作人员应当将申领低保人员的信息和材料及时录入,并将纸质材料等申请人档案送乡镇或低保站复核。但实际工作中,有的申请人的档案材料没有上交,有的是在低保站或乡镇低保所催要后才上交,档案环节造成了缺失,这给下一环节的复核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大量申请人情况未复核便上报到县低保中心,留下了审批漏洞。

(五)联网核定环节形同虚设

按照规定,对于申请人的收入情况,应当由县(市、区)低保工作人员到公积金、工商、税务、车辆、房地产、金融等部门的收入信息库进行比对,比对通过的,进入待遇审批,比对不通过的退回。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一环节基本上形同虚设,县低保中心工作人员根本未到相关部门进行收入核对,致使大批量的有高档房、高档车,开店铺、经营企业的高收入家庭成为了发放城镇低保金的对象,是造成国家低保金流失的一个最主要原因。

(六)信息不公开,不按规定张榜公示

调查中发现,县低保中心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在太原市民政信息网上进行张榜公示,有的只在社区小角落里进行,且公开人员和信息不全面,采取时有时无、部分公开的公开方式,缺少了群众监督,是让不符合领取低保条件人员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一个重要原因。

(七)不及时进行定期复审,留下了监管盲区

调查中发现一部分低保人员在申请低保之初是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一段时期后收入增多,经济条件好转,逐步不符合条件但还在享受政策。对此,县一级低保中心应当定期对城镇低保户进行定期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除,但实际工作中,低保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疲于应付,敷衍了事,不认真核实,致使部分人员在取得高收入后依然享受着低保待遇。

(八)监管不落实,问责不到位,存在制度弊病

在低保工作领域缺少规范性的问责制度,违规发放、违规操作行为得不到及时的责任追究,加之个别低保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工作应付于表面形式,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低保资金流失严重。同时在监管制度设计方面存在重大弊病,县一级低保中心既负责低保发放的审批工作,同时又在内部成立一个部门负责监管工作,这种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制度弊病,让监管工作力度锐减。

二、加强低保审批工作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低保审批问责制度,强化审核审批各个环节的执行力

娄烦县全年享受城镇低保户数约3000户,而县一级低保工作不超过15人,让这些有限的工作人员去对3000户的情况进行一一核查,可行性不强,加之各个户数的家庭收入逐年变化,是动态的,这更加大了核查难度,所以要建立健全审批问责制度,下放部分审批核查权,比如将受理、初审、动态核查权交给乡镇、社区一级单位,让社区、乡镇一级具有一定的审批决定权,同时加大乡镇、社区一级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让权与责相当、实现权责相符。县一级低保中心则主要负责对受理低保申请各个环节是否执行到位进行监督,并及时开展定期复审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制止。这样一来,既解决了县一级低保中心人员不足的问题,又充分发挥了乡镇、社区一级工作人员方便联系各户数,能有效进行动态监督的有力条件,也加大了他们的工作压力,杜绝或减少工作执行不力,损失国家资金的问题。

(二)引入市一级机关对低保工作常态监管

低保户的审批工作在县一级低保中心,也是最后一个审批关口,将监管工作再简单的交给县一级低保中心,显然不合适,所以要在加大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基础上,引入市一级机关对审批各个关口进行常态监管,革除自批自管的弊病。

(三)尽快推进工商、税务、车辆等多部门信息联网建设,为低保审批核查提供服务

造成国家低保金流失,低保工作人员本身存在问题是一个方面,但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一一核查,存在一定困难也是客观因素。实践中许多申请低保人员往往虚报、瞒报个人收入,甚至想办法规避核查,低保人员挨家挨户一个一个去查,再到工商、税务、房产、车辆等各个部门对所有申请人员一一进行核查客观上也存在很大困难。所以要加快建设工商、税务等多部门信息网络,将各部门信息统一联网,这样低保工作人员在查询时方便了许多,也能为司法、市场监管等其他部门提供更多服务。

(四)强化低保名单公示工作,引入群众监督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市一级民政局要求将城镇低保信息在太原市民政网上进行公示,但这种公示方法未免有些单一。因为从娄烦实际情况看,上太原市民政网浏览公示信息的群众较少,好多人并没有养成经常上网浏览网站的习惯,所以从一定意义上看这种公示缩小了公示范围,不利于发挥群众的监督效能。所以要广开多种渠道,利用乡镇、社区电子屏,乡镇、社区信息栏进行公示,而且公示要做到全面、及时、公开、透明,对不依规及时公示的,及时督察、及时处罚,着实引入群众监督,防范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听证会

民主评议听证会是一项非常有效的监督核查方式,能发动身边的最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实现对享受低保户数的家庭收入的有效监督,所以要大力加强,同时注意改进民主评议听证会的方式方法,变民主评议听证会的可有可无性为固定性,定期召开,定期复审,县、乡镇(社区)两级工作人员参与,群众代表当场参与决定,能有效核实享受城镇低保家庭的动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