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发票管理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制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第三章发票的领购
第十五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六条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第十八条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九条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收据。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二十六条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三十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间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五章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一条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二)调出发票查验;(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在查出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第三十二条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三条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帐核算的凭证。
第三十五条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中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第三十七条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出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国有的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提倡使用计税收款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一、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发票管理的现状是发票管理循环管道不闭合,发票管理职责不明确,难以实现系统的发票管理和检查;一些纳税人受经济利益驱动,无视税收法律、法规,利用发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偷、逃税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但造成了税款的大量流失,而且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诚信程度的提高。目前,地税部门在发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基层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虽然对发票从印制、领够、开具、保管、检查、罚款等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没有对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出具体的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衔接不畅,使发票管理环节偏松。突出表现在放票把关不太严密,许多发票管理制度得不到贯彻,如发票验旧换新制度、存根联缴销制度、发票管理期限制度、发票填开制度、填开发票登记备查制度等。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一个可操作的具体的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的随意性较大且不统一,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发票管理体系。
(二)各级地税机关对发控税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地税部门对发票管理在思想上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地税发票犯不了大错误,不值得花太多的精力,对当前地税发票中存在的制假贩假和使用假发票、白条入帐、拒开发票、不使用发票等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日管工作中,一部分税务人员对发票控税在思想认识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错误的认为,税务机关应以征收管理为主,在税款征收入库方面投入的精力大,而在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重视不够,特别是在日常的征收管理中缺少了发票的监控管理。
(三)地税部门对发票的科学管理滞后。
近几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采取了许多新的措施,研究制定了不少制度和办法,实施了金税工程,建立了全国协查系统。但对地税普通发票的管理措施还相对滞后,不管是防伪水平,还是检验系统,都与专用发票有很大距离。还没有一套切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严密细致的发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强大快速的真假票检验系统。
(四)发票检查力度跟不上在基层税务机关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发票管理机构,不能经常性开展发票的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在征收管理工作中,我们只侧重了涉税的检查,而对发票的检查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管理人员和征收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有发票违法违章的行为,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完全按《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或着久拖不办。在发票检查方面,我们还缺少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加之内部执法责任制度不健全,造成税务机关对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五)个别用票单位内部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
个别用票单位内部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又对《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及近年来颁发的加强发票管理的规定不够了解,从而导致内部发票管理的混乱,在工作中分不清哪些行业用国税发票,哪些行业用地税发票,对真假发票识别不准,把“白条”当发票充当原始凭证记帐也时有发生,经常调换发票管理员,几年来用了多少本发票,缴销了多少本发票,经手人是谁不够清楚,这给发票管理和检查带来了很大困难。
(六)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薄弱。
虽然经过多年的税法宣传,但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在一部分纳税人头脑中没有真正形成,“查出来我倒霉,查不出我赚着”的思想还有一定市场。个别纳税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发票大肆偷税。特别是随着金税工程的深入开展,国税发票管理进一步加强,一些制假分子就把目标投向了地税发票是上,具调查,在有的地区地税假发票泛滥相当严重,且有曼延之势。
(七)消费者索取发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实行“以票控税”是要以用票量来反映纳税人的经营收入,让每个消费者都索取发票是至关重要的,虽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宣传措施,效果也很明显,但是,由于我们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宣传的广度、深度都不够。至使消费者不能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经济秩序角度出发积极索取发票,也没有清楚地认识到消费索要发票即是自己的义务更是自己的权利。目前,还有很多消费者索取发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消费后只要方便、快捷、节时、节钱,便一走了之。据调查,在个体私营经济中,消费量较大的餐饮业要票率为40%左右,洗浴业要票率为20%左右,娱乐业要票率为10%,这说明“以票控税”工作的潜力还很大,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消费者的索票率。
二、加强发票控税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设想
对发票究竟应该怎么管,才能让广大纳税人安全有效地取得和使用发票,也让税务部门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以票控税,一直是我们地税部门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尽管各地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措施单一,效果不明显,未能从根本和源头上解决问题,发票管理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发票管理的各项内容、各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发票管理,以确保税收收入的实现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一)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发票控税管理漏洞。
当务之急,应当及时修订出台新的《发票管理办法》,把近几年来税务机关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使得管理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针对基层发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将发票管理工作进行量化、细化,坚持从严、从细、从实的管理,制定具体的发票管理办法。并把发票管理工作与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罚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严格落实发票管理制度,把好发票领、用、存的审核和管理关。按照“哪出哪回”的原则,在发票的发售环节,应制定和实行严格的发售管理办法和程序,针对不同纳税信誉等级、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做好发票的限量发售和验旧换新等发售制度、发票的定期缴销制度和填开发票登记备查制度,在发票发售环节既要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又要防止发票泛滥失控,要从源头上预防各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发票管理环节做好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辅导工作,把发票违法违章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按照“谁的责任谁受罚”的原则,在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明确岗位责任制,防止发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责任心不强或权利滥用现象的发生。再有,对用票单位和个人也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各项制度,如发票管理员制度、发票领购制度、发票填开制度、发票保管制度、发票缴销制度、发票管理奖惩制度等。只有建立统一规范的发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确保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衔接畅通和良好循环。
关键词:医院;退费管理;措施
北京某医院财务处下属门诊收费处的收费员,5年内竟贪污公款61万余元。1999年12月,某医院住院处工作人员经手的退费手续中,共计300多万元与计算机记账不符。其利用职务便利,共编造1081张医院住院医疗预收金退款书,并指使别人以病人或病人家属的身份在医院住院处骗领920多万元预交金余款。前几年我们本地也有几家医院的收费员利用职务之便和退费管理中的漏洞,贪污公款,造成医院、国家大量的资金流失。
一般医院虽然没有出现大的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但收费员退费过程中也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针对目前医院在退费环节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来探讨加强退费管理的对策。
一、目前医院退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虽然有退费管理制度,但还有待完善的地方。
(1)患者出院退费找零,后来取消出院、发票作废,而系统中对退费作废的情况没有任何记载。例如:上一个工作人员甲4月份办理出院结算,已退款500元,住院报表中已做了退款500元。6月份工作人员乙作废此发票,发票上显示退款600元,原退款500元的信息不体现出来,只体现退款600元,本次实际退款金额应为:-500+600=100元,如果工作人员稍有疏忽,就会退给病人600元,多退500元。
(2)可多次重复打印门诊收费专用收据,且重打的收据没有标识,重打的收据可作废处理。
(3)拣拾患者丢失的门诊收费收据或重打的收据都可进行退费、作废操作。
(4) 我院原有的退费流程,仅仅是由财务科单方面进行监控,而且监控仅仅是根据对票据的管理进行,要发现非法退费,需要进行大量的抽查或调查工作;有时即便是投入人力进行了大量的抽查工作,也难以发现非法退费的存在。
2、退费程序不合理。医院的退费管理制度中虽设有医院退费的程序,但在某些重要的环节缺少必要的审核程序,如关于退费过程中涉及医技科室的主任审核签字,有些医技科室的主任为了避免麻烦,不想参与审核签字,只要开单医生签字即可,这样就没有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有可能导致收费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产生。
3、退费工作不严谨。退费是一个非常严谨而又细致的工作,涉及到很多的部门和工作人员,需要各部门和工作人员有严谨的态度、方法和工作作风,和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和监督。相关人员要认真审核退费的原因,退费人员要仔细核对票据是否齐全,相关人员是否都已签字认可,如果各个退费环节都很严谨、规范、有序,就不会给不法分子留下机会。
4、收费人员素质不一,责任心不强。门诊收费人员有一部分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些还不是会计专业毕业,收费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责任心不强。所以加强收费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会计法规教育至关重要。
5、没有充分发挥退费的计算机控制功能。目前虽然退费时要求发票报销联、记账联都收回才能退费,但如果工作人员拣拾到病人的票据,然后模仿医技科室负责人签字也可以进行退费操作;而且如果取得重打的发票也可进行退费处理。完全没有利用计算机的控制功能。
6、收费员没有实行定期的岗位轮岗制度。从以往收费人员贪污公款的违法行为来看,大多数是因为多年长期在门诊收费岗位上工作,对收费、退费流程和退费管理中的漏洞估摸得非常清楚,为后来的违法行为埋下了伏笔,时间一长,贪污的金额越大,追找的证据越困难。而且实行岗位轮岗时实行交接手续,就可能发现一些犯罪行为的苗头和蛛丝马迹。7、票据管理不太规范。票据遗失、相互借用票据、跳号使用等行为时有发生。已使用和未使用的票据都有丢失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生退费的行为,一式三联都在的要求就很难做到,且一旦票据管理混乱,对以后的检查核对工作会带来很大的难度。
二、改进退费管理问题的措施
1、进一步完善门诊收费收据的领用制度
门诊收费收据的领用、缴销,实行专人管理,实行“谁领用,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明细登记制度,包括空白收据领用日期、收据起止编号、领用人姓名、领用人签字等项目,缴销收据存根联时要登记缴销日期。
2、加强对门诊票据的日常监督管理
要制定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相互之间不能借用发票;要按发票的号码连续使用,不能跳号使用;保管好自己领用的票据,不管是已经使用的发票存根,还是空白未使用的发票都不能遗失;不能套打和让别人套打自己领用的发票,一经发现这种违反会计法规的事情,将移交医院监审科处理,且科室内部将实行严重的处罚;将使用完的发票上交前,要经核算人员审核票据的连续性,整箱票据用完后要及时上交财务室,不能拖延。制定完善、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控制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
财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下属各部门管理使用收费票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务部门要对票据管理人员和收费人员执行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对于违反《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经办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3、制定严格的退费管理制度,完善退费手续。
退费管理包括对门诊退费、一卡通退费、未住院退预交金和已出院退剩余住院费的管理。在制定退费管理制度时,如何既方便患者和临床,又有效防止和堵塞各环节可能产生的漏洞,是必须重点加以考虑的方面。在制定过程中,要规范退费人员的职责、权限,也要明确医技科室的职责、权限,制定统一的、规范的退费流程,且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公布。制定严格的退费处罚机制,杜绝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
(一)财务管理的特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相对于传统的财务管理来说,现代化的财务管理在许多方面得到了改进,如将人力资本纳入到了资本的范围内,而且还将企业的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管理。传统财务管理模式下财务管理的主要管理对象是资本的筹集、投入及受益,而未将人力资本纳入其中。现代化的财务管理将人力资本纳入到了企业资本管理的范围内,这样就使企业知识和劳动力的投入者与物质的投入者共同成为企业的产权主体,对企业的管理都具有控制权。企业才能从资本的范围扩大到财务和人力资本的范围,加大了企业对人力、物力、财力的利用和分配力度,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在现代化企业财务管理当中,无形资产越来越处于主导地位。在现代化的企业建设当中,人员的素质、产品的创新及企业商品的专利权所占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无形资产成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对象。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现代化的企业注重的是知识技能和资产的积累,对于现代化的安装公司来说也是一样。知识技能对于企业来说也不再是简单的影响企业经济增长的外部因素,而应该视为企业经济增长的核心因素。对于现代化的企业所具有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来说,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已是企业财务管理所必须实现的重要目标。
二、安装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安装企业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一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对于安装现场资金活动的管理要求不够严格,导致企业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等现象发生,此为资金活动的高风险领域。二是在实物管理方面,项目现场所需材料种类繁多,公司对其基本上处于失控状况,对于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工作还有待提高。三是在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不具备投标所必须条件,《投标书》不够规范,而且对项目投标未能进行合理的考核。四是在物料采购管理方面,现场所需日常办公用品设备、日常生活开支及现场项目设备安装所需零部件等的采购程序不完善、不规范。
(二)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现阶段很多企业只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缺乏重视,导致了很多管理工作方面的问题发生。例如,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的工作不够认真,而且可能还会由于管理方式的不正确导致企业经济损失。在安装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务管理人员虽然做好了记账、报税、做报表的本职工作,却未能够认真地对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审查,导致财务管理不善。先进可靠的财务管理理念能够为企业指引一个有效的管理方向。对于安装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人员来说,如果其对财务管理知识不能进行全面的掌握,就会导致在成本核算、现金流控制、验工计价等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漏洞,降低成本管理在节约企业成本方面的作用,造成企业的成本控制不当,收益效果不明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安装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与安装项目要求管理者所具备的能力还有一定的差距,很多财务管理者的工作还仅仅停留在管理企业工程的资金、票据的进出,而没有把数据分析和管理对策作为工作重点。这将导致整个项目的资金规划不合理,最终降低项目收益。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一个好的制度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来说是一个重大缺陷。由于盈利而忽视了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设,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的根本原因。很多安装公司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导致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漏洞比比皆是。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问题还会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很多问题,使企业资产的管理和财务的核算工作都得不到准确的落实,出现许多错账和资金流失等现象。所以,企业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督,通过制度来严格要求他们的工作质量,对其工作进行合理的约束。
(四)安装公司对发票的管理问题
增值税发票是指纳税人通过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这是保证购买方能够通过增值税发票并且按照相关规定来抵扣一些税款的凭证。目前,我国的安装企业一般在地税开取营业税发票,对于增值税发票用于工程项目的开支,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做进项税额的转出,不能用做进项税的抵扣。企业要对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对发票的控制也是保证企业成本的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由于许多中小规模企业经济成分的限制,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其经济利益的作用较大,致使很多企业违反《增值税条例》不给购买方开具发票,或者是通过提高成本来代替发票,这种行为损害了购买企业的利益。其次,增值税发票不合格导致企业无法通过抵扣来降低企业的成本。很多企业开具的发票不够规范,而且分类不够清晰,导致了在抵扣税款时出现很多问题。最后,对税务发票的管理工作不当。很多企业未能对企业的发票进行合理的管理,致使企业的发票遗失。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的频繁换岗都会导致发票信息的不准确现象发生。
本文根据企业增值税发票的管理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建议。一是安装企业要维护自身的利益,杜绝与此类企业进行经济交易,防止因收不到发票而造成的成本增加。二是有关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税务发票的管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防止税款流失的现象发生,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并且要对严格违反税务规定的行为进行惩治。三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税务知识的培训,确保能够正确有效地对税票进行审核和辨别。四是企业应当采用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增值税发票进行妥善的管理,对不慎发生的丢失现象,要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来进行补救,防止企业的财产和信息受到损害。
三、对安装企业财务管理提出的建议
(一)提高安装公司财务管理的水平
对于安装公司来说,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较为落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对于控制企业的成本、减少企业资金的流失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应该加大对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养。采用先进的电算化管理模式和系统化的专业软件来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更加准确高效的管理。
(二)加强安装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
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对于控制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不仅能够明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任务,还能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合理的约束。并且企业的负责人还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定期对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嘉奖,做到合理的约束和激励,促进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国家需要法律,公司需要制度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合理地管理。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企业中的经营活动及员工的工作情况。企业的财务部门也需要进行检查和督促,这样才能保证财务内部控制的顺利进行,而不是简单的形式化。加强对财务内部控制部门员工的管理力度,使他们以企业的目的为主,不要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放松财务内部控制的力度,致使内部控制无法发挥它的本质作用。
一、发票管理中造成国家资金流失现象的表现形式
(一)“浑水摸鱼”借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被审单位人为因素把不属于单位开支的水电费、电话费、餐费、车费等费用混入单位支出中报销。例如在对某单位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在报销水电费时,发票中开具两种价格,其中一种价格单据的住址栏填写为家属区住址。经过审核,该单位三年多时间共报销家属区水电费3万多元,另外该领导个人电话费发票也混入机关电话费中报销。
(二)“偷梁换柱”把违规费用变为合法支出。在审计中,我们发现一些单位发票内容与实际出入甚大,单位未搞基建,却有基建支出发票;家电维修部、加工门市部开具的发票,物品名称栏却是煤炭:有些发票号码顺序相连,但时间颠倒。单位将这些“五花八门”的违规支出,经变通后开具为发票报销。如在某次审计中,发现一张记账凭证所附的饮食娱乐业发票,数量多,金额大,远远超出一次性接待的费用所需,再加上印章模糊,较为可疑。后经多次询问相关人员,查出究竟,原来该单位利用开具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时,不需填写单位名称的空子,将其上级单位某领导个人娱乐支出予以报销。
(三)“移花接木”将外单位发票直接在本单位报销。一些单位明目张胆的将外单位发票在本单位报销,有些单位甚至把不是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经涂改后报销,有些上级领导或职能相关单位的发票也在本单位支出等。如某乡镇账务中报销外单位发票数十张,金额达十几万元,票据的名称和经手人均非本单位。财务人员解释是,单位基建时未预付承包方工程款,过后承包方拿其单位的票据抵顶了工程款。
(四)“徒有虚名”发票难以体现证明性作用。一些发票内容填写简单,金额过大而又无任何附件和说明,难以证明和体现其真实性及具体内容。在审计中,常常发现一些单位进行办公楼翻修和改造工程时,未与承包方签定任何合同或协议,只单开一张金额较大的发票入账。还有些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百货、日杂、土特产等金额较大的发票后未附原始清单,使得发票起不到证明原始交易的真实性作用,也容易滋生一些违法违纪现象。
二、加强票据管理防范国家资金流失的措施
一是要依法管理发票。发票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发票的领、缴、销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同时要加大对票据使用的宣传力度,督促使用票据的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责以及在会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效地执行《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二是要落实管理责任。单位要将发票管理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发票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细化管理办法,增强可行性,强化可控性,防止随意索取发票,随意报销发票的现象。
三是要完善管理制度。单位在加强自用发票管理的同时,也要对取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相关发票的管理规定。对出具假发票、大头小尾的发票和票实不符的发票坚决予以拒收,从源头上禁止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从而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