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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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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教案

背影教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预备教育;自主性学习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5-0282-2

基金项目:江西省省级教改课题:《园林专业设计类课程案例教学研究与应用》(JXJG-07-3-5)。

1 预备教育的概念

预备教育普遍存在于任何形式的教学模式中,其中自然包括案例教学。本文所指的预备教育特指依附案例教学的教育方式,并与普遍预备教育有所区分。国内普遍预备教育的相关研究更多的基于教育心理学、美学、哲学等学科,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傅开梅等的谈大学生自主性学习的动力机制[1]、毛少华的谈生命美学视阀下的师生关系[2]以及姚素贤的心理暗示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3]等,为预备教育的研究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理论依据。

预备教育有别于传统的学前智育。学前智育的定义是指家长或者幼师利用某种方法来开发学龄前儿童的智力,使他们更加聪明,系统、有计划而且科学地对他们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得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是构成学前教育学的科学体系的一部分。幼儿是学前智育的对象,缺乏一定的学习自主性,对世界的认识处于模糊状态,性格易于塑造。大学生作为预备教育的主要对象,对社会以及世界有一定的认识,由于成长环境和阅历的差异,导致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存在差异。

预备教育是指辅助案例教学对象更好掌握教学内容,以心理、行为两种暗示教育为依托,旨在构建教师教与学生学之间的纽带,以充分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目标的教育方式。预备教育为学生更好的达到案例教学的教学目标,推动案例教学的有效进行提供了保障。

2 预备教育的特点

2.1 相融性

基于案例教学的预备教育最大的特点在于相比普遍预备教育具有更大的相融性。以人为本、彰显人性的教学目标,真实的教学内容,推崇讨论、对话与交流的教学过程,提倡自主、探究和合作的教学方式,多维度的评价标准等为案例教学与预备教育提供了更多的融合点。[4]相融性的加大对教师自身的修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相融性的特点提供了教师更加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以及学生更灵活自主的理解方式。

2.2 隐蔽性

预备教育之所以能唤起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归结于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相比案例教学,传统教学方式裸的教授,填鸭式的灌输更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和厌学心理,很大程度上扼杀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即便是在少数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对学习目标的不明确、兴趣的缺乏等依旧制约着教学效果的提高。然而,预备教育在案例教学中由于其隐蔽性得以非官方的姿态出场,博得了学生的青睐,其生活化的口吻与非专业化的娱教方式在潜移默化中激发了学生对专业的热情以及自主学习的能动性。

2.3 持续性

预备教育并不是字面上的解释为教育前的预备工作,而是伴随整个案例教学过程 ,甚至在整个教学过程结束后依然存在,具有持续性的特点。预备教育是一种特色教育方式的教育,贯穿于整个案例教学当中,是一种受渔的过程。通过案例教学的预备教育,学生能够耳濡目染,根据自身的特点形成一套自主学习的理论方式,即便在日后的工作学习当中也依然受用。

3 预备教育的作用

3.1 授人以渔

预备教育是一种以心理行为暗示为依托的教育方式。大学教育更应该注重学习方法的培养,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各类型专业课案例教学过程中,由于课程特点的不同,自然形成了不同的预备教育的方式,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教育方式的不同便是典型实例。学生通过不同案例教学中预备教育的学习,有助于形成整个学科的自我学习模式,构建自身的专业知识体系,从而达到授渔的目的。

3.2 唤醒与激发

预备教育具有唤醒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作用。预备教育在整个课程案例教学过程中起着隐蔽辅助作用,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大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自主学习是一种人的行为,而人的行为是应对某种环境刺激的反应机制现象表达。在环境行为理论的研究中将其归结为环境刺激对人产生某种唤醒、某种应激反应。[5]而预备教育正好充当着环境刺激与唤醒者的角色,进而引起自主学习的行为,从而发挥其纽带作用。

4 预备教育在案例教学中的应用

正如前文所述,预备教育在案例教学中起着纽带的作用,效果的好坏是案例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预备教育的应用方式多种多样,更多的是一种暗示教育。文章通过相关文献的阅读及笔者自身经验的积累大致将预备教育在案例教学中的应用分为心理暗示教育和行为暗示教育两大类。

4.1 心理解暗示教育

心理暗示教育过渡到学生自我心理暗示是学生能够自主学习的持续动力。教师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加强学生自我暗示的教育,能够为学生更好的达到案例教学的目标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自我暗示教育作为学生预备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具有潜移默化的效果,减少由于学生的逆反心理出现的厌学行为。心理暗示教育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发挥作用。[6]

4.1.1 需要暗示教育 心理学上认为, 需要是人类行为动力的源泉, 也是个性的基础。深刻的需要引发动机, 进而推动对象进行活动来满足需要, 是产生行为的源动力。人类的各种学习活动同样得益于各种需要的推动:好奇心、求知欲、好感, 以及希望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等。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的过程中,不断的进行需要暗示教育,如好奇心的激发、前途命运的分析等,能够潜移默化的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

4.1.2 目标暗示教育 如果将人的行为比作黑夜海面的一艘小船,需要暗示比作小船的发动机,目标暗示则是岸边的灯塔,指引着小船的前行方向。学习目标是诱发由学习需要导致学习动机的主要原因。只有需要并不足以引发学习动机,只有当主体对象意识到外界存在某种目标,需要才转化为现实的行动, 因此目标的暗示显得尤为重要。此外,目标暗示教育还应结合远目标、近目标同时进行。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可将高薪工作、幸福生活甚至人生境界的追求等作为远期目标暗示的内容,也可以将了解某种学术流派与历史桥段、奖学金的获得等作为近期目标暗示的内容。具体的目标设定可以随着教师目标暗示的教育逐渐转变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图,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4.1.3 情绪控制教育 上文将人的行为比作黑夜海面的小船,即便有了发动机和灯塔,如果没有人的理性驾驶,同样无法抵达彼岸。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需要暗示和目标暗示固然重要,如果没有理性的情绪控制,也难以完成任务,所以学会情绪控制暗示显得尤为重要。情绪因素在自主学习和心理暗示教育中因其突发性、多样性而最难揣测和把握,是心理暗示教育的难点。引起情绪变化的因素包括环境、生理、心理、阅历、经验等。但是,在心理暗示教育过程中, 情绪控制是最难以把握的因素, 但也是最有创造力的因素, 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同样如此。情绪控制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对自信心的激发与否同样发挥作用。如何有效地引导积极的情绪情感的生成和稳定, 是心理暗示教育不可忽略的内容。情绪控制的方法如数颜色法、运动舒缓法、音乐缓解法、记情绪日记法、暗示调解法、注意力调控法、自我平衡法等都为情绪控制教育提供了相关的理论依据。[7]

4.2 行为暗示教育

行为暗示教育更倾向于一种榜样示范教育,包括教师对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榜样行为影响。心理暗示教育在预备教育中讲究言传,而行为暗示教育则注重身教。行为暗示教育的作用表现在典型、榜样的行为表现及其效果对他人的思想及其行为的影响。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曾说过:“大多数人类行为是通过对榜样的观察而获得的”。[8]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及同学的行为暗示、榜样示范成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方法和重要动力。此外,榜样表现出观察者原本不具备的新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模式,通过观察,观察者也能形成同样形式的思维和行为”。[8]行为暗示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人格魅力、学生的专业热情等都会对其他同学的思想和行为起到感染、激励、号召、启迪和警醒的作用。

4.2.1 教师的行为暗示教育 教师主要通过自身人格魅力对学生进行榜样示范、行为暗示。教育本质就是一项以人格造就人格的事业。[9]乌申斯基认为:“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该建立在教师人格的基础上。因为只有从教师人格的活的源泉中才能涌现出教育的力量。”人格魅力是指一个人在性格、气质、能力、道德等方面所具有的能吸引他人、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人的力量。教师的人格魅力自然成为预备教育成效好坏的基础。按照管理学的观点,管理者对被管理者具有权力性和非权力性两种影响力。管理者凭借自身的人格魅力,包括品德修养、知识才能、情感态度等施加非权力性影响,属于无形的柔性管理,能够让管理者达到以德服人的效果。教师和学生同样存在着此种关系,作为一种柔性管理,教师人格魅力的行为暗示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大学生的人生价值观成熟以及自我意识强烈,硬性的教育影响十分有限,容易激起逆反心理,相反,教师的真才实学、敬业精神、待生如友的态度则会对学生产生正面影响。在预备教育中提高人格魅力的影响为教师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4.2.2 学生之间的榜样示范 除了教师对学生的榜样示范,同学与同学之间的榜样示范同样具有行为暗示的效果。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观察、发现和鼓励学生的榜样行为,使得榜样行为由点及面的扩散开来,影响更多的人。当学生了解到同学榜样的学习经历及其取得的成就时,他便会在思想上受到深刻的教育,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鼓舞,在情感上引起强烈的共鸣,大大的激发了学习的动力。同学之间的榜样会使学习者经常将自己与榜样作比较,通过榜样的激发,学习者时刻对照和检查自己、自警自策,达到自我教育的过程。

5 结语

基于案例教学的预备教育具有更大的存在与发展空间。预备教育作为一种隐性的辅助教育,在与案例教学各个环节结合的过程中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案例教学的效果提升、目标达成提供了必要准备。然而,现阶段预备教育在案例教学过程中重视程度不足、概念模糊、体系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为研究者提出巨大挑战的同时也显示出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笔者学识尚浅,仅希望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为案例教学的发展提供些许建议。

参考文献

[1] 傅开梅,牟文谦.谈大学生自主性学习的动力机制[J].教育探索,2012(8):37-38.

[2] 毛少华.谈生命美学视阀下的师生关系[J].教育探索,

2012(11):15-18.

[3] 姚素贤.心理暗示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201-202.

[4] 关秋,陈梅.案例教学的理论研究综述[J].教育与职业,

2011(20):145-146.

[5] 林玉莲,胡正凡.环境心理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6] 刘晓东,张文皎.论大学生自主学习的动力机制[J].教育与职业,2006(23):22-24.

[7] 袁贵礼.自我情绪控制的方法[J].中国青年研究,2003

(8):53-56.

[8] (美)A·班杜拉.思想和行为的社会基础——社会认知论(上册)[M].林颖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9] 王宇航. 浅析教师人格魅力与师生沟通的关系[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05(3):24-27.

背影教案范文第2篇

情境创设:始于此而不止于此

情境创设是教学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既是教学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后续教学环节的有机组成部分。好的情境创设犹如春风化雨,能够让学生整堂课都沉浸在情境之中,而不当的情境创设,虽快意,却戛然而止、意犹未尽,如下面这个例子――

有位教师在《巧学活用CSS样式表》案例中创设了这样的情境导入新课:先播放一组幻灯片,带领学生回忆近年来亚洲发生的地震灾难,再展示众多网站在哀悼日将网页统一改为“黑、白、灰”风格,提醒学生注意观察和思考大型网站是如何做出这种“素颜”效果的。接着,教师联系学生自己制作的网站《绿色家园》,以和学生倒数3秒的方式瞬间实现了该网站中一个网页的“素颜换妆”(事先已链入外部样式表,没刷新)。而后,教师引导学生思考:面对网站中如此多的网页,如果逐一修改文字、背景,效率将极其低下,腾讯、网易等国内大型网站,更不会采用这种“笨”办法。那么奥秘在哪里呢?请学生一起来解密。看到这里,恐怕很多读者都对这个案例很是期待,因为这是多么完美的开始啊!遗憾的是,在后续教学过程中,教师并没有继续沿用这个网站作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而是选择了另外一个学生网站《岁月的童话》作为剖析样例。

笔者曾撰文指出[1],在教学情境的创设过程中,有一种误区就是教学情境游离于教学主题、教学过程之外,情境创设与后续教学过程无呼应,造成课堂教学前后脱节,不仅降低了教学效率,也影响了教学的流畅性。

技能训练:有引领方能有超越

当前,信息技术课堂教学饱受“纯技能训练”的批评,作品制作课和程序设计课更是深陷舆论漩涡,俨然技能训练已成为传统。

但凡传统,并非一无是处。有继承才能有所创新,如果我们的教学能够在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思想、方法的引领,即让学生领会“先要设计好才能做得好”的理念,也会让传统彰显出魅力。

案例《用VB模拟匀变速直线运动》的教学重点是掌握时间控件和累加器的使用。教师先带领学生分析程序要达到的效果是什么、需要哪些界面元素、具备哪些功能。在学生清楚了加工思路后,再切入具体问题的解决。具体步骤分三步:第一步,想办法让小车动起来,至于怎么动,就涉及对象属性及累加器的使用;第二步,让小车能够持续前进,进而引入时间控件的使用;第三步,最终实现小车的匀加速运动,涉及文本控件的使用及累加器表达式的改进。这样的案例,尽管教师花了一点时间给学生做思维训练,并通过多个环节才完成模拟任务,但思路清晰,且颇具启发性。

活动设计:有层次才能有深度

一堂课究竟多少个活动才合适?没有权威的研究结论,需要教师根据教学时间、内容特点和学生基础而定。事实是,我们常常能在一个案例中看到多个活动或者任务。显然,就目前来看,信息技术课堂中的活动不是少了而是多了。那么,什么样的活动才是有质量的?笔者认为,就单个活动而言,能吸引学生高阶思维投入的活动就是优秀的,正所谓“用心品味才能有滋有味”;就整堂课多个活动的集合而言,职责明确、分工清楚、有区分度的活动才是有质量的,正所谓“拉开层次才能彰显深度”!

有一个关于搜索技巧的案例,教师为学生共布置了四个任务:任务一,从网上搜索关于日本地震的图片;任务二,地震时应该怎样自救和救人;任务三,福岛核电站外泄辐射尘对我国是否有影响?请查找能够展示人们担忧心理的图片;任务四,盐能防核辐射吗?请查找中国食盐的主要来源。这个案例“看上去很美”,为什么呢?因为逻辑清晰,从一个基本任务开始,层层深入地带领学生全面了解与日本大地震相关的很多信息。但教师设计的这几个任务中,学生获取信息的方式皆为用关键词在百度里检索,且在搜索技巧上并无差异。所以,教师在设计活动或任务时需要区分两种“逻辑”:一是了解问题可以层层深入,二是培养问题解决能力也需要层层深入,两者不可等同。当我们以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为目标时,务必考虑我们的任务是否隐含了不同层次的解决问题的技能或能力,如果缺少这种层次感,在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上,就会出现同质任务低水平重复的现象。

探究教学:有所失才能有所得

学生自主探究是新课程的重要理念之一。在课堂中如何开展探究则是一线信息技术教师的难言之隐。难在何处?难在如何把握探究的“度”。如若放手让学生自由探究,往往陷入“放羊”式的伪探究;反之,如对学生的学习过程紧抓不放,则又可能招致“圈养”的批评。“放”还是“不放”,这是一个问题。当我们还没有熟练掌握这个“度”的时候,一个保守的做法是采用局部探究模式[2],即反对大而不当的探究,而选择部分学习内容作为探究的对象,并设计相应的学习支架支持探究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探究的针对性和探究效率。

有一个主题为《选择语句》的案例,使用VB程序模拟了《非常6+1》中砸金蛋的游戏。学生在玩游戏时发现,砸任何一个金蛋都是“惩罚”的。什么原因呢?教师带领学生分析代码,原来教师的代码有“作弊”嫌疑。明白原因后,教师要求学生仿照自己的程序,设计砸任何一个金蛋都是“奖励”的游戏。经过这样一个分析和尝试的过程,学生对砸金蛋程序便有了比较清晰的理解。教师进而启发学生:如果我们不作弊,这个程序该怎么编写呢?鼓励学生在阅读教材关于选择结构语法的基础上完成砸金蛋游戏的代码编写。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编写全为“奖励”的游戏代码,还是完成“公平”的砸金蛋游戏,都不是空手无凭的探究,而是目标明确的,有教师精心铺垫的,并有供迁移应用的样例或半成品做支架。我认为,这样的探究是高效的,也是非常有价值的。

教学过程:有逻辑才能变流畅

一堂引人入胜的课,必然有一个流畅的教学过程,即有一条清晰的逻辑主线贯穿其间,目标明确、思路清楚、心无旁骛。反之,没有清晰的、富有逻辑的主线,教学过程将不会给学生带来跌宕起伏的认知体验,而会带给学生无所适从的窘迫心态。

与明星“合影”是图像加工模块非常老套的做法,怎样才能设计出新意?案例《数码照片的合成与修饰》做出了表率。教师以“合影”为主线,将整个教学过程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先给自己化好妆”,涉及快速蒙版、修复画笔、曲线命令等图像修复技巧的使用;第二个阶段“化好妆后去合影”,涉及抠图方法及图层概念等;第三个阶段“合影之后做相框”,涉及图层样式等知识点。三个阶段逻辑清晰、衔接紧密,并将知识点的学习隐含其间,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自然流畅、清新脱俗。

有时候,我们也可以采用创设故事场景的方式,让技术的学习不仅具有逻辑,还能增添几许人文色彩。案例《展览馆的故事――探索Photoshop中图层的奥秘》以图层概念及其操作作为主要教学内容。这些操作涉及图层的新建、复制、删除、重命名;指定工作图层;图层的隐藏/显示;调节图层顺序;设置图层的透明度;图层样式的简单使用等。如果处理不好,教学过程必然陷入杂乱无章的状态。案例作者非常聪明,开场白是“今天要给同学们讲一个故事,故事的开端已经发送到每位同学的电脑中”。故事的开端实际上就是一幅图片:在一个展览馆中,溜进来一个小贼,正在偷偷摸摸地准备干坏事。这个小贼想打右面名画的主意,有什么办法可以将图中的小贼移过去呢?由于只有一个图层,学生如果采用选取抠图的方式,将破坏原有图片。为此,教师打开了一幅内容相同但小贼为独立图层的图片,并轻易实现了小贼的移动,引发学生的认知冲突。教师继续引导学生观察并比较两幅图片的差异,从而引出图层的概念。故事进一步发展,小贼躲到了石柱后面,要实现这个场景则涉及图层的移动及图层顺序的调整。另一个场景是,小贼以为自己潜伏得很好,可惜他的影子暴露了他藏匿的地点,要实现这个场景则涉及图层的复制、图层样式和透明度的处理、图层对象大小的调整与旋转等。显然,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学生可以学到更多解决问题的方法,整个过程有趣,更有机。

知识建构:会归纳才会有内化

课堂教学既有起点(情境创设),也有终点(总结归纳)。没有起点的教学是生硬的,没有终点的教学是残缺的。一堂课在结束前,教师应该和学生一起对本节课的学习内容进行总结归纳,以帮助学生形成比较完整的概念框架。按建构主义的说法,就是要帮助学生建立新的认知结构。

还是上文提到的《数码照片的合成与修饰》案例,教学结束时,教师带领学生按照“面部美容―相片合成―制作相框”三个环节,分别总结了每个环节的加工意图和涉及的技能点。如祛痘的技能点包括快速蒙版和修复画笔,面部美白涉及模糊工具和曲线命令。这样的总结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回顾一堂课的完整学习内容,也能让学生清晰地看到各种操作的应用价值,进一步体悟“技术改变生活”的价值内涵。

参考文献

背影教案范文第3篇

教学目标:

1.

经历用多种方法解决‘‘物物交换”问题的过程,体会解决问题方法的多样性,提高综合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列出含有未知数的等比例,并自治探索解比例的方法,理解根据‘‘两个内项的积等于两个外项的积”求比例中的为知项,会正确解比例。

重难点:

重点:比例的应用

难点:应用比例的基本性质解决问题

教学方法:

教法:引导法,讲解法

学法: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归纳总结

教学过程:

一.理解“以物换物”,揭示课题

师:首先和同学们沟通一下,生活中如果遇到一件你非常喜爱的物品,你通常采用哪种合理的方式得到它?拿着人民币去商店、超市购买。把时间推得遥远些,回到古代,怎么买,你了解吗?使用金银等贵重金属,就连贝壳也充当过货币的作用,在追溯到远古时期,没有货在没有货币的年代怎样进行买卖的过程?的确,那个时代人们采用以物换物,物物交换的独特方式满足各自的生活需求。给大家讲个简短的小故事:(课件)很久很久以前,有户人家养了许许多多的羊,有一天,这家的主人带着一只羊来到集市上转悠,看看能不能用羊能不能换到自家需要的东西。还真有,他看中了锋利的斧子,砍柴、打猎都少不了。他和带着斧子的那个人商量,我能用一只羊换你的两把斧子吗?那人看看小羊,肥嘟嘟的,能够一家子吃几天呢,于是满口答应,一桩买卖就这么成交了,他们各自带着自己需要的物品满意而归。(以现在的市场价值看,这桩买卖不公平,不是远古时期的人多么多么的傻,而是因为时代影响了交易的方式与公平度)过了那么几天,,做斧子的人还想吃羊,他带着4把斧子去了集市,这次,他会换回几只羊?以此类推,羊和斧子的数量会紧密相连并不断发生变化。在没有货币的年代,人类就是这样以你所需换我所需。从这两次买卖中,你能找到几个比?这两个比有关系吗?既然比值相等,它们能组成什么?把组成的比例说出来。1:2=2:4看,第一个你,前项指?后项指?,这样,第一次羊的数量比第一次斧子的数量等于.....,这里面有一种对应的关系。还能找出不同的比吗?能不能组合不同的比例?2:1=4:2,这是拿什么和什么比,后面呢?也是拿什么比什么?还有想法吗?(台小萱)像这样,按照一定的比例交换自己所需物品的过程叫做以物换物,这其中蕴含着一定的比例,而且直到现在这种方法有时还在沿用,接下来,我们一同体会体会这种原始的交易方法和过程!齐读今天的课题----比例的应用。

二.讲授例题,教授新知

师:请看大屏幕(课件)当你看到这样的交换场景,你如何理解4个玩具汽车换10本小人书。(2个换5本,8个换20本等)照这样下去,联想到的越来越多!当这个同学有14个玩具汽车时,能换取多少本小人书?知道怎么解决吗?拿出作业纸1,在作业纸上展现你的想法!

1.画图法

师:给同学们说说你的想法。最后一共换得了35本小人书。有同学和他一样画了图吗?你画的什么图?(课件)老师也做了一个类似的交换过程的展现图,从这一过程中,有比的存在吗?(4:10

2:5

14:35)它们有关系吗?

2.算术法

师:画图是对此题的一种解决方式,不一样的方法有吗?你来。读一读算式,再个同学们简单讲解讲解。听得明白吗?回到在们的(课件)中回顾一遍计算过程,第一步是看14里面包含多少个4,3.5个4,也就是说14是4的3.5倍,接着因为交换规则是4个换10本,3.5个4就可以换3.5个10本,或者说换的本数应是10本的3.5倍。这种算法也不错!又和他一样的吗?还有不同的吗?

3.用比例知识解决

①列比例

师:物物交换中蕴含着比例,讲了这么几种方法,我们还没感受出比例所产生的作用,现在这样,(课件)假设14个玩具汽车可以换x本小人书,你能尝试列出相应的比例吗?拿出作业纸2,开始。来交流交流,谁把你列出的比例和同学说说。解释你的想法,说清楚是拿谁比谁等于谁比谁,关系是对应的,没有搞反,这两个比的比值是相等的,因此比例关系就成立了!听得明白吗?非常好!(板书:4:10=14:x

)都这样列的?你说,你拿什么比什么?判断这样可以么?也不错(板书4:14=10:x)还有?根据什么行吗,也是一种方案。(随机板书)我们的同学从不同的角度列出了这几种不同的比例,大家也都认同,而且列法还不止这3种是吗?其实不管怎样列,列比例的根据是什么?等号两边比的比值一定是相等,而且前后项代表的意义也一定是对应的。老师相信,每个同学也都列出了自己感受出的比例!

②解比例

师:在这些比例中都含有一个什么数?像这样含有未知数的等式也是方程?方程咱们解过的不少,会不会解这些比例呢?联系学过的有关比例的知识,你能想出什么方法?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把比例转化成方程,再解。可以吗?看黑板一起试一试!(板书解比例过程,注意写“解”字,提醒为了不使内外项弄混淆,可以做做记号,比如在外项下面画条横线,内项下也画横线,嗯,可以用虚线,以示区别,当然,在你很清醒,够熟练的情况下,这一步可以忽略,习惯上,我们总是把含有X的识字写在等号的右边。)有了解这个比例的经验,另外两题还有困难吗?哪位愿意来试一试!其它同学在作业纸上解出自己列的比例。一同浏览解题过程,第一步把比列改写成方程,第二步....,这一题的过程同学们默读检查,都没有问题,好样的!虽然是不同的比例,在解的过程中都使用了什么?这三题在哪一步都使用了比例的基本性质,你们说,我把它们都画出来。诶,发现了什么,比例不同,但到了这一步都转化成了4x=140,最后x都等于35,独立解决时得这个答案的举手!35肯定是对的吗?这是在上课时,列了这么多比例,结果总是一致的,当然没问题啦,当你独立完成联系时,有人帮你订正么?你怎样确定35就能满足这个比例呢?检验,是的,解完方程可以检验,解完比例当然也要检验?怎么检验?把求出的结果代入比例验算,看等式是否成立。先带入,4:10=14:35,等式还成立?你怎么算?看比值,还有什么办法。看内外项的积。他借助什么确定比例成立?A比例的意义B比例的基本性质。其实还有一种办法就在黑板上,对于一道题可以列出两种不同的比例,如果解出来的结果一样,是不是也基本是正确的了。

三.巩固练习,发散思维

1.师:同学们对解比例已经有了这么多的认知,我觉得你们完全有能力完成这两道练习?在作业纸上找到这两题,大展身手把?愿意当老师吗?边说边讲解,和他答案相同的举举手,放下,第二道,你来。这道题是将比例写成了分数的形式,你还能分清内外项,有什么经验吗?写成分数的比例内外项分别在对角线的位置上,只要这样对角相乘,立刻方程就出来了。两题都检验了?有时间可不要忘了检验,给自己一个避免错误的机会!一起检验,这是,还可以怎么检验。

2.发散思维

师:两题都做对了吗,对自己的表现还满意吗?其实我还有一个问题,能不能考考你们呢?愿不愿意接收挑战?好,那我问了,解比例时,只有运用比例的基本性质这一种途径吗?以第二题为例,你会想到不一样的思路吗?(机动)我十分佩服你清晰的思路和有条不紊的解答!能不能听懂?听不懂课下找这位同学请教。

四.课堂回顾,梳理总结(2分)

师:又到了总结回顾的紧要关头,通过这节课的交流与练习,感觉自己学到些什么?(利用比例的意义列比例,运用比例的基本性质解比例,学会验算答案的对错,便于及时纠正等)概括的说:这节课主要学会了利用比例的意义列比例,然后运用比例的基本性质解比例,最后把解得的结果带入比例进行检验,是这样吧!希望咱们的同学能够把学到的知识更多更广泛的应用到生活中,学以致用!

五.布置作业

完成课本20面“练一练”2、3、4、题。

板书设计:

比例的应用

列比例

注意前后对应的顺序

解比例

比例的基本性质

背影教案范文第4篇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有关活动的,均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运营单位落实安全运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发展改革、规划、公安、消防、园林绿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市容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运营条件,确保安全运营。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法律规定和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不得侵害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他人出行。

第二章建设与运营的衔接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换乘和疏散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安全防范和检查系统、维修保障系统、换乘和疏散系统、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评估,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当听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建造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其他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要求。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运营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和相关资料,对设备、设施进行调试和安全测试,并会同运营单位组织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并不得载客。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试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营状况进行安全监测和综合验证,试运营期不得少于1年。试运营期满,设备、设施保持正常稳定运行状态,可以投入正式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在投入正式运营30日前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运营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和人行过道。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弯道内侧建造影响行车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种植影响行车安全的树木。

已有树木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运营单位应当会同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制定解决方案,由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依法进行修剪或者移栽、更换树种。园林绿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协调,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以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

第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下列可能影响安全运营的作业: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作业。

确需进行前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过论证的安全防护方案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五条经许可从事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出现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形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

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跨越、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评估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第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在不停运的情况下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管线敷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地下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加强管线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运行,避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第十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标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服务标准的要求,安全运送乘客。

第二十条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运营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运营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运营工作;

(五)建立安全运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先期应急处置方案和特殊情况下的运营组织方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运营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运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维护车站内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发生险情时,及时引导乘客疏散;

(二)及时劝阻、制止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运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列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驾驶中不得从事与驾驶列车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地面行驶中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按照预案和操作规程要求行驶。

第二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对包括车辆在内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二十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列车车厢内及轨道线路、隧道应当配置报警、紧急照明、防护、救援、灭火等设备,设备应当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八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在轨道线路、隧道及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亭、列车车厢内及其他运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类导向、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安全标志;定期对各类安全标志进行检查和维修,保持完好。

第二十九条电力、电信、供水等相关单位应当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用电、通讯、用水等需要。

第三十条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影响运行时,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无法恢复运行的,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

第三十一条因气象、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

第三十二条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人员的携带物品可以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期间,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带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五)发现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

(四)不得实施阻挡车门、屏蔽门的正常开启、关闭和其他影响列车正点停靠、驶离的行为;

(五)不得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以及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

运营单位应当明示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第一款第(五)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于不听从劝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强行上下列车;

(四)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五)损坏车辆、隧道、轨道;

(六)损害和干扰机电设备,架空电缆和通讯信号系统;

(七)翻越、毁坏隔离围墙、护栏、护网和闸门;

(八)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九)损坏、擅自移动安全标志;

(十)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第四章应急和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方案,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运营单位应当完善应急处置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九条遇有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运营单位有权采取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部分线路或者路段运营,但应当向社会公告,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突发事件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电力、电信、供水等单位,应当按照相应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尽快恢复运营。

第四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发生运营安全事故后,运营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事故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及时处置,尽快恢复运营,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作业单位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或者未征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第四十六条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构成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按照消防、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九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有什么新变化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第四条第四款改为第五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运营条件,确保安全运营。

四、第五条改为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不得侵害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他人出行。

五、第六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换乘和疏散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安全防范和检查系统、维修保障系统、换乘和疏散系统、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评估,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当听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第七条改为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其他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要求。

七、第九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八、第十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影响行车瞭望改为影响行车安全。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已有树木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运营单位应当会同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制定解决方案,由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依法进行修剪或者移栽、更换树种。园林绿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协调,并加强监督管理。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下列范围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以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

十、第十一条第一款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下列可能影响安全运营的作业: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作业。

确需进行前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过论证的安全防护方案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十一、第十一条第二款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经许可从事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出现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形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跨越、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评估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运营单位在不停运的情况下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地下管线敷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其权属单位应当加强管线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运行,避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十五、第十三条改为第二十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建立安全运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六、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对包括车辆在内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十七、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人员的携带物品可以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期间,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带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五)发现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十、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

(四)不得实施阻挡车门、屏蔽门的正常开启、关闭和其他影响列车正点停靠、驶离的行为;

(五)不得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以及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

运营单位应当明示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第一款第(五)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于不听从劝阻,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一、第三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其中的事故责任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事故调查结论和伤亡鉴定结论由公安机关依法出具。改为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二、第三十四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十三、删去第三十五条。

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作业单位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或者未征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背影教案范文第5篇

点评

和需求多方位对接

张辉

软件人才的缺乏,使国内企业产生了巨大的需求。看到这个巨大市场的人,应该有很多,但真正做起来的,却屈指可数。这里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需求从来都是多方位的,所以需要供应也要多方位。但目前多数IT培训机构并不能提供多方位供应。北大青鸟APTECH能将教育产品卖得如此成功,主要是供应多方位的成功,其内容包括:核心内容领先;品牌吸引到位;产品本土化改造及时;伙伴选择规范;附加因素增色(联合认证)等。

从国内庞大的需求来看,某类教育产品的推广,让一家公司直接对接众多的学习者,是完全不可能的,特许经营虽然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但经常出现的问题也困扰着希望长期发展的盟主。不少惟利是图的盟主包装一个教育项目,主要的销售对象异变成招加盟商,并采用低价、广告轰炸的办法达到目的,这样的盟主由于目的的改变,根本就没有把满足需求当成销售教育产品最主要的工作来做,其寿命一定很短。北大青鸟APTECH可贵之处在于:始终将多方位满足众多学习者需求为目标,这样推广教育产品,必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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