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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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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奖励办法

节能减排奖励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节能型高校 科学管理 创新手段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102-02

我国高教事业的迅猛发展和高校的扩招,使高校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学校快速发展,对能源需求剧增;另一方面能源提价,而学校管理滞后,浪费现象严重,加大了办学成本,增加了学校负担,水、电、煤气等能源的超支和浪费已成为学校发展的又一“瓶颈”。在高校日常生活中,浪费水电的现象比比皆是,如:洗漱不关水龙头、水龙头不拧紧、洗浴时有人无人长流水现象屡见不鲜;办公室人员下班只关闭电脑主机,却不关显示器,不关打印机电源开关,大白天开着电灯的现象更大有人在;教学楼及相关的公共场所,水电浪费现也普遍存在。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2.6亿多人,节能潜力巨大。所以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势在必行。

笔者所在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按照十七大精神的要求,根据中央各部委关于建设节约型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绿色生态理念,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各项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组织保障,制度落实,完善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机制

1.成立工作机构。节能减排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学校成立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期规划,制定相关文件,落实各单位工作责任,对学校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价与奖惩。在此基础上,制定节能减排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度,明确由各学院、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节能降耗管理措施,定期自查、督促、落实节能降耗日常工作。

2.完善落实管理规章制度。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意见》,重点在宣传教育、完善制度、节约水电方面落实具体措施,倡导建设节约型校园。制定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水电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节能节水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水电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师生的用能用水行为,采取经济调节措施,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重点投入,挖掘潜力,适度开展现有设备节能改造

我校由东营校区和青岛校区两个部分组成,这里主要谈谈东营校区的情况。

1.东营校区供电设施节能改造。主要有变配电设备新建扩容改造,安装节能型变压器,东营校区所有架空线入地改造以减少电力线损等。共投入资金800余万元,相继完成了东营校区较大规模水电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项目42项,新建改造各类变配电站台3座,新增供电容量1200KVA,新增供电干线21千米。

2.公共场所节能改造。一是通过安装远红外智能控制开关和教室空调节能器节约公共教室用电;二是在耗电量大、用电时间长、用电量相对固定的公共照明线路安装节电器;三是通过降压、整流、间隔控制、轮流开灯等改造与管理方法开展路灯与走廊灯节电改造。公共场所节能改造共投入资金180万元,整体节电率达到20%左右,年节电量达到120万kWh。

3.老校区卫生间用水设施改造。老校区卫生间设施陈旧,大都为耗水型设施,漏水耗水严重。几年来,学校先后投入100余万元对老校区125个卫生间实施改造,使用节水龙头1832个,改造小便槽冲洗装置177套,安装红外节水阀150套。

4.供热管网布局优化与节能改造。根据学校发展和市政供热方式布局调整的实际要求,学校对校区供热管网开展节能论断和布局优化。按照集中与分散供热相结合的思路,以管网热量平衡分析为手段,严格用热计量与分析,加强管道保温,开展余热利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手段,对校区供热管网实施优化与节能改造,提高了用能效率,每年节约蒸汽900多吨。

三、科学管理,措施落实,抓好节约型校园日常管理

1.实施水电全面计量考核管理。除对全校各经营性用户、独立核算单位、后勤保障(如学生宿舍、食堂等)和转供户实行全额收费外,对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公益性单位实行水电指标化管理,采取超额自负、节约奖励的激励措施,分清管理责任,加强自我约束,节约用水用电。同时,应大力加强培养水电服务、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的节能意识,以提高各专业节能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节能节水的自觉性。

2.完善各项水电使用管理制度。针对公共教室、走廊灯、电梯、空调、水景、喷泉、装饰灯、庭院灯开启时间和使用做了详细规定并层层落实。与此同时,还加强了绿化用水管理。绿化用水尽量用校园湖水、再生水、地表水,逐步取消使用自来水浇灌绿化,绿化用水装表计量并支付水费。

3.推行漏水举报奖励办法。针对校区范围大、地形复杂,遇室内、地下漏水很难发现的特点,学校推行漏水举报奖励办法,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及时发现漏水点并通报水电管理部门修复。从推行此项奖励办法以来,共收到各类有效漏水举报30多起,发放奖金2000余元。对节约水资源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创新手段,再上台阶,推进数字化节约型校园建设

1.依托校园一卡通付费结算平台,完成了校区所有学生浴室和开水供应点的智能IC卡终端付费系统改造,学生洗浴、开水供应均按实际使用量付费取用,这对避免浪费,高效用水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2.建成用水用电远程监测与智能分析系统。学校投入100余万元,在占校园用水量80%以上的主要区域和楼宇安装了远程监测智能水电表,实现对装表区域用水量用电量的实时监测和分析,通过远程抄表系统分析平台可对用水用电合理性进行分析,实现了校园用水用电的智能化管理。

3.学校充分利用各学科力量,重点建设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2009年11月,我校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项目完成,实现了不同类别校园建筑的用能在线监测、查询、统计、分析,为进一步开展校园建筑能效公示、能源审计提供在线数据。以上创新手段,使数字化节约型校园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五、教育宣传,营造氛围,培育具有节约品质的高素质人才

1.加强对有关节能节水法律法规和节能节水新技术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节水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意识。通过开设选修课、举办专题讲座、充实丰富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进节能环保进课堂的工作,将节约理念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课程内容。组织学生开展节能环保科技竞赛等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生活理念,使节能节水成为每个师生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进一步提高高校师生对节能节水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资源节约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养成勤俭办学、厉行节约的观念、作风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节约型校园文化氛围。

2.引导学生参与科技实践。以节约型校园建设为舞台,以大学生科技文化节为载体,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多专业的优势,注重引导与宣传并举,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以节能、节水、环保、资源利用为主题的校园科技发明与实践活动,更好地培养师生节能节水的良好习惯。

3.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由学校团委、学工处等部门组织引导,成立诸如“绿色组织”协会、校园文明先锋队、校园节能监察队等学生志愿者组织,倡导由学生管理学生,开展各类校园文明、校园节约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参与到日常节约型校园管理工作中来,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营造校园节约新风尚。

由于有了上述措施,到2010年底,我校用水量从2003年的360万吨下降至186万吨,6年综合节水率达到48%,5年累计节水量800余万吨,节约水费2200余万元;2011年学校水电费预算支出比2010年降低30%,2008年,我校被中国节水委评为“全国城市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先进校园”。2009年,学校被中国高教后勤协会评为“全国高校节能先进单位”。

节能减排奖励办法范文第2篇

一、主要目标

到今年年底,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即: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按年不变价格计算)从年的1.2911吨标煤/万元下降到1.2384吨标煤/万元;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

二、工作任务

㈠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对于能源消耗大的项目,要加快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健全产业退出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率的产业、企业及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旅游、文化、传播媒体、信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协调发展。

3、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以项目和产业集群为载体,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优化能源利用系统。加快建立生态型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按生态产业链进行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逐步建立起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综合规划的循环经济体系。

㈡着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1、强化工业节能减排。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2、推进建筑节能减排。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3、加强交通节能减排。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动交通节能减排科技进步。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5、抓好农村节能。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村推广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除水能外)的具体办法。

6、发挥政府机构节能减排示范作用。以节电、节油为重点,抓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加强对用能设施的节能管理,降低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

㈢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1、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要将节能减排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产业发展计划,大力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

2、加快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鼓励推广节能减排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有关行业协会及时跟踪了解本行业节能减排信息,做好行业咨询、服务等工作。

3、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合作,及时掌握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的动态和信息,积极引进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经验。

㈣推进节能减排监管法制化、规范化。

1、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经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备案、核准。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节能统计和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全市节能统计系统,确保节能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要加强对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的审核,确保公报指标数据准确、及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统计部门依法进行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我市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3、健全电力需求侧和电力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提高电能使用效率。进一步改进发电调度规则,实现电力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

4、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执法力度。发改、经信、统计、环保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开展节能减排执法和监察(监测)。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要建立节能减排举报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度。

三、相关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实现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干部考核指标,实行节能减排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和问责制。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要密切配合,将我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及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及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逐级签订责任状。要进一步落实完善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能耗指标。

㈡完善规划体系。发改、经信、统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制定全市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地本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

㈢深入宣传教育。要广泛动员,组织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学校、社区等活动,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弘扬节约型文化。新闻媒体、网站要定期公布能耗指标情况;教育部门要将节能知识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工会、共青团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广大职工和青少年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营造全民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氛围。

节能减排奖励办法范文第3篇

一、我国农业碳排放情况

农业碳排放主要源于农地利用、水稻种植和畜牧养殖,其中农地利用主要由生产过程中农资使用和土地翻耕直接或间接产生碳排放,水稻种植主要是通过淹水性稻田产生甲烷,畜牧养殖主要是通过动物肠道发酵和粪便产生甲烷。

表1可见,2000年以来,水稻种植是我国农业生产中最主要的碳排放来源,每年碳排放量均超1亿吨,占农业碳排放总量的比重高于44%,但地位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我国水稻种植面积长期徘徊,部分年份出现下降,导致2000―2012年水稻种植中碳排量年均增长率仅为0.1%。受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农膜、柴油消费快速增长影响,2000―2012年农地利用碳排放量年均增长3.2%,成为农业第二大碳排放来源,2012年农地利用碳排放占总排放量的比例达31.7%,比2000年提高了7.9个百分点。相反,畜牧养殖中牛释放的甲烷量最大,近年来因牛存栏量(数量相对少的奶牛除外)的大幅下降,2000―2012年畜牧养殖碳排放量年均下降0.4%,占农业碳排总量的比例也降低3.8个百分点。

2000―2003年,我国农业碳排总量出现了短暂下降,主要原因是该时期我国水稻种植面积减少和牛养殖数量减少。此后我国农业碳排总量保持了连续增长,2004―2012年年均增长1.6%,2012年达到了27749.7万吨(见表1),未来我国仍面临严峻的农业碳排放增长态势。

二、我国农业低碳发展政策梳理及评价

针对农业碳排放的严峻形势,近十年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低碳农业政策,重点解决农业低碳发展中的资金、市场和技术等难题。

(一)出台综合性低碳农业政策

为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农业部于2011年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15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8%,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10%。借助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广节能高效农业技术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农业减排目标落实到位,并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农业减排政策体系和监管考核机制。

(二)实施一系列专项低碳农业相关政策

从2002年开始,中央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农业低碳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

第一,支持保护性耕作。从200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广保护性耕作,通过技术培训、宣传咨询、作业补贴与样机购置等形式,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建设,2009年起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

第二,推进测土配方施肥。2005年起中央财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补助政策,8年累计安排补助资金71亿元,2013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农民“按方施肥”。

第三,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2006年起中央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试点工作。2012年中央投入8亿元,通过技术物资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减少化肥使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第四,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及其污染防治。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有助于减少粪便处理中甲烷气体排放。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支持全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2009年起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等7省区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施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补助草原生态保护。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2年该资金增加到150亿元,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六,鼓励绿色信贷。2012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绿色信贷指引》,对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和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和绿色制造以及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

第七,支持农机节能减排。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机工业发展政策》,以财政性资金为导向,借助信贷扶持、税收优惠、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进口支持等手段,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农用动力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种肥药精准施用装备、农作物秸秆和牧草饲料储运机械、新型节水灌溉等装备。

(三)政策局部效果开始显现,总体效果尚不明显

目前,经过一系列农业低碳发展政策的实施,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农业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局部效果开始显现。凭借保护性耕作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政策,低碳耕作和施肥方式的生产面积持续增加,为农业节能降耗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12年,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国累计减少不合理施肥850多万吨,相当于减少二化碳排放量5730万吨。通过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项目区田间地头秸秆焚烧现象显著减少,化肥亩均使用量也出现了下降。借助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粪污得到规模化规范处理。依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主要草原牧区省(区)草场生态环境加剧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了遏制。然而,农业温室气体排放规模并没有随着低碳农业政策的实施而出现下降。2005年之后,集中出台了一系列低碳农业政策,但是2005―2012年农业碳排放量年增长率仍达1.1%,而2003年前的农业碳排总量的下降也主要源于水稻种植规模下降和牲畜养殖规模的下降,与低碳农业政策关系不大。

三、我国低碳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与问题

(一)低碳农业发展与国家粮食安全之间存在两难选择

低碳农业发展方向与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之间存在矛盾,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挑战。由于水稻生产和农地利用是我国农业碳排放的最大来源,而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偏向高蛋白质的消费结构变化,使得口粮和饲料粮种植面积很难大规模压缩,一旦大规模应用低碳农业生产方式,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的目标。基于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考虑,当前农业政策的低碳化倾向较为保守,政策实施力度和效果受到制约。

(二)石油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与节能减排目标冲突

农资和农业机械的大规模应用与农业低碳发展之间存在矛盾。我国中西部地区更偏重于农机应用和推广,对农机减排考虑不足,农用柴油使用量上升空间很大。同时,我国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农膜等超常使用在保障粮食持续增产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农资浪费和环境污染,引发了农业生产中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快速增长。虽然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在减少化肥过度使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企业参与积极性仍有待提高,对农业节能减排更为有效的精准施肥施药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

(三)低碳农业的制度和政策不完善

发展低碳农业非常契合节能减排需要,但是当前低碳农业口号性意味浓厚,缺乏促进低碳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针对性还有待加强。同时,已有政策比较分散,农业部、发改委、工信部、银监会等多个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少支持低碳农业的政策还缺乏准确的事后评估和监管,加以政策投向面太广或指向不明,导致效果评价难以进行。

(四)不成熟的配套制约金融工具发挥作用

因为缺乏农业碳排放评估等配套措施,农业减排效果不能准确量化,不仅无法对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活动提供合适的补贴,也因为标的物缺乏,制约绿色农业金融发展。而且,因为政策侧重点主要集中在工业节能环保项目上,涉农优惠贷款数量有限,当前实施的绿色信贷政策还没有真正对低碳农业发挥积极作用。

四、推进我国农业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稳步推广低碳农业生产方式

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发展低碳农业的前提,遵循“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方针,形成低碳农业未来发展良好预期。近期重在宣传低碳农业理念,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低碳农业知识宣传和技术推广,重点推广有助于增产降耗的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施药等低碳农业技术。远期可借鉴欧洲和日本经验,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出台专门的低碳农业生产规范,制定不同层级低碳农业生产规范奖励办法,通过直补方式,奖补满足条件的农户。

(二)以石油农业减排为重点,创新农业补贴新机制

将农机补贴与碳排放水平相挂钩。参照美国经验,划分农机碳排放国家标准,鼓励低碳农机技术研发立项,鼓励进口低排放农机。分区域差异化实施低排放农机补贴政策,对于东部、东北等一些农机使用相对饱和地区,只对低排放农机发放农机补贴;对于中、西部等农业机械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地区,制定不同碳排放标准农机等级补贴办法,低排放农机享受更高额度的补贴标准。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政策中,完善企业参与机制,制定配方肥专门标准,取消配方肥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精准施肥施药设备和技术研发予以财政扶持,鼓励社会资本从事精准施肥施药技术推广。

(三)以农业低碳化发展为战略,推进低碳农业立法建制工作

尽快确立低碳农业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维度,提高低碳农业战略定位,将农业低碳发展列入立法议程,明确未来农业温室气体总体减排目标,以法律形式建立农业减排硬约束。建立农业减排目标责任制,按各地情况分解落实减排目标,为未来逐步建立农业碳汇交易奠定基础。制定农业低碳发展规划,整合现有农业低碳发展政策,形成支持农业低碳发展资金池,切实降低广大农户参与农业低碳发展的成本。开展农业碳排放统计测量工作,建立覆盖面广的农产品碳足迹及标签评估监测体系,以量化指标评估考核各项低碳农业政策实施效果。

(四)以完善配套服务为推手,构建低碳农业金融服务体系

节能减排奖励办法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 生态文明 环境法治 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生态文明是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文明形态和文化形式,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措施中,法治建设居于核心的基础地位。因此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对于实现生态文明的新跨越意义重大而深远。

淄博市作为老工业城市,重化工业所占比重较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还需要较长时间。全市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安全防范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对于实现淄博市生态文明的新跨越,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淄博市环境法治建设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淄博市高度重视环境法治的重要作用,环境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条件和法律保障。初步走出了一条老工业城市依托环境法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子。

(一)环境立法成效显著

淄博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法律规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一是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法律规范。目前已经制定了《淄博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淄博市节能降耗奖励办法》、《淄博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意见》、《淄博市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办法》和《淄博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工作实施细则》、《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节能降耗奖励办法通知》、《淄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淄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境生态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等二十几部法规规章。二是注重地方环境立法的区域性、实践性。紧扣淄博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中心任务,明确地方环境立法的重点。立足全市产业结构和污染防治重点,先后出台了建陶企业、化工企业、石灰和碳酸钙企业、焦化行业、钢铁行业、露天矿山、煤炭经营等7个领域的《环境保护管理规范》。三是注重地方环境立法的创新性和前瞻性,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对区县、重点用能企业的考核内容和要求。

(二)环境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淄博市环境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执法监管体系。一是以环境问责为龙头,强化官员的环境政治责任。《淄博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各区(县)委书记、区(县)长是辖区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把污染治理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评先树优、年度考核等方面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二是形成了环保执法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各类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立足于环境违法案件的超前预防、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三是构建了政府与社会联动的监管新格局。全面启动了绿色环保志愿者行动,建立了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四是专设机构全省领先。在全省第一个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市政府节能办(挂市节能执法大队牌子);全省第一家在市统计局设立了能源统计科;全省率先成立节能标准委员会。

(三)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

通过宣传引导,公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有了很大提高。一是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环境法治意识。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市政府网站等媒体设立专栏,深入宣传节能环保政策法规。二是培育典型,以点带面。集中报道全市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三是开展环保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实施“节能宣传周”、“降耗增效月”、“节能减排农村行·淄博在行动”等系列活动,推进了节能减排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增强了全社会的节能环保意识。

二、从构建生态文明的角度看环境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立法不完善

一是地方综合性环境保护法缺位。环境立法的发展战略研究不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比较突出,环境方面的具有支架性作用的法律至今仍没有制定出来。地方综合性环境保护法缺位,导致地方环境单行法规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二是立法内容过于倾斜。注重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而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的法律太少。三是环境立法缺乏可操作性。例如,《淄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共有十六条,大部分内容规定的是企业和管理部门应当怎么做,如果不这么做,相应的法律责任却只有第16条做了个原则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环境污染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法律规范只有行为模式,缺乏相应的法律后果,使得看似很好的法律在执行中表现出显著的不足。另外国家的环境立法往往比较粗糙、框架性的内容多,需要地方立法做出细化的规定。

(二)环境执法能力较弱

一是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薄弱。横向职能分散,上下级环保部门纵向分离,难以发挥整体监管效果,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尚不完善。二是环保部门自身的不足。环境执法部门人员数量少,素质不高。行政执法队伍存在着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等现象。个别单位仍然存在乱执法、乱罚款,甚至以罚代教、以罚代刑等问题。三是环境执法能力较弱。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事件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该公司属于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建设项目。淄博市环保局于2005年曾对铁鹰公司进行了处罚,并限期整改。但直到2008年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依法督察前,该公司的环保状况并无明显改观。四是环境法律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社会监督机制也不完善,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环境司法面临的困境

一是强制执行难保障。环保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企业若不执行,环保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由于这类执行案件收益少,且不纳入法院的考评机制,所以强制执行难以到位。二是司法救济不到位。由于污染企业能向地方贡献GDP,许多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立案之初就遭遇重重困难,再加之取证难、鉴定难、胜诉难、执行难等实际困难,一般污染受害者宁愿选择上访通过行政处理,而不愿耗时耗力去打环境诉讼。三是环境公益诉讼存在立法空白。我国对于公益诉讼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至于在社会环境公共利益遭受污染侵害时,没有适格的主体为其主张权利,击鼓伸冤。司法作为解决污染问题的最后一道屏障,理应具有很强的威慑效果。然而我国目前的现状是司法保护环境的力度远远不够。

(四)环境法治中的公众参与不足

在政府环境管理活动中,公众参与在平衡各利益群体的诉求、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弥补行政资源的不足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环保中的公众参与没有和环保执法形成良好的互动态势。一是公众参与意愿缺乏。公众对于其自我理解的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可能有较高的参与度,而在那些与自己并不直接存在利益关系环境问题上参与的意愿似乎并不是很高。二是公众参与深度不够。公众参与的深度比较低,主要局限于利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各种节日开展宣传教育或者组织环保人物评选等,而较少触及政府环境决策领域。而且,公众参与的阶段比较滞后,往往是末端参与,在源头参与方面表现薄弱,处于被告知的地位。这其中固然有公众自身环境法治意识不高有关,但主要原因还是政府在环保执法的过程中,没有足够的勇气“发动群众”,以致法律规定中的公众参与有名无实。

三、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着力强化环境法治建设

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工具,对于实现生态文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环境法治建设不仅可以通过自身体现生态文明的内在需求,而且还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激励手段来建设生态文明。以生态文明为导向,我们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环境法治建设。

(一)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健全的生态法律制度不仅是生态文明的标志,而且是生态保护的最后屏障。一是制定地方综合性环境保护法,保障地方环境单行法规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二是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如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在整个环境法中是被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来对待的,但是这个原则在中国的环境立法中有原则条款而无制度规定。再如,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鼓励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环评。什么叫适当方式?如何参与?参与的效力如何?这些都可以在地方立法中予以细化,使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注重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之间的沟通与融合。改变立法内容过于倾斜;注重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而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的法律太少的状况。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切实可行的法规。

(二)加强环境执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行动支持

一是强化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一方面强化环保部门的职能和地位;另一方面,地方可以尝试将林业、水利等与环保有关的职能纳入“大环保”体系中,以期提高环保机构对淄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问题的参与权、话语权和统筹协调能力,强化环保执法的权力。二是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要通过法律培训不断加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环境问责机制以及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扩大公民行使参政权的途径,监督环境行政主体公平实施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环境司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加大司法机关对环保执法的支持力度,保障环保部门作出的合法决定得以不折不扣的执行。二是强化司法机关处理环境争议纠纷的途径和方法。三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8月刚刚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建议在司法领域进行一些必要的尝试,明确公益环境诉讼的受案范围并建立以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从而解决环境污染损害的对象众多且不特定和不利于提起诉讼的难题。

节能减排奖励办法范文第5篇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下半年工业经济和其他有关工作讲以下四点意见:

一、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工业强县,工业富县。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是打造沿海强县的关键措施,加快工业发展核心是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特别是大项目的建设,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因此,各镇、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工业强县、大项目立县意识,把项目建设做为当前工业经济的第一要务,齐心协力,全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促进工业经济快速、持续发展。

一是全力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下一步,要突出抓好影响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的各类问题的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跑办、盯办、服务力度,确保鹏程实业有限公司与唐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项目进展顺利、年底投产,永新纸业公司30万吨高档箱板纸、盛财钢铁二期工程等重点在建项目都要在下半年达产见效,为工业经济增添新的活力。

二是大力推进成熟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项目前期各项工作的进展,推动荣程钢铁公司技术改造、唐山新鑫钢铁公司船用型钢扩建及油田钻杆、耀东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等项目及早动工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和储备。有关部门和各镇要深刻认识项目谋划、储备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充分利用我县产业特点和区位优势,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围绕曹妃甸开发、铁矿资源等方面给我们带来的机遇,积极谋划立县、强县的大项目和适合全县和本地区发展的中小工业项目,增加项目储备,积蓄发展后劲,切实形成投产、开工、储备的项目建设良性递进格局。

四是加快推进东黄坨工业区起步建设。要尽快编制完善东黄坨工业区建设规划,有关部门、有关镇要着手进行先期开发地块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尽早满足项目入区建设条件,为全县项目建设尽快搭建出一块新的平台。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环境

当前,举世瞩目的奥运会正在召开,接下来还将有“十一”国庆、改革开放三十年、曹妃甸科学发展论坛等重要活动,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超强的政治责任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能否抓好“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监督企业法人代表全面落实承诺内容,关乎安全生产工作的成败。安监部门要把建立健全法人代表挂帅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控制网络,做到无缝隙衔接,进而督导企业认真履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承诺和奥运安全生产承诺,做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真正达到企业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教育培训三到位,目标责任、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整改三落实。奥运会期间,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对重点部位采取超常措施,落实责任,死看死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县安全会成员单位都担负着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抓好部门监管,是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的关键。县安委会将定期通报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管情况,同时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事故处理,强化责任追究。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积极探索委托执法,尽快拿出委托重点镇执法的方案,报县政府审批。要通过委托执法,赋予镇政府一定的安全生产执法权,以此扩大安全生产监管覆盖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时效性,开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局面。当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奥运会期间的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重点企业分包责任制,督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进行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到督导人员到位、时间到位、措施到位。

三是严格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必要手段。在下步工作中,对那些安全生产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县安监部门要聘请县外精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专家参与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服从指挥,紧密配合,确保真正查出隐患,不留死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或消极应付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实现检查、整改、复查的完整闭合,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培训。搞好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安监局要加快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建设,使其尽快发挥作用,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切实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

三、大力开展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节能减排工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经济层次的重要抓手。工促局、环保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和我县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整顿治理工作力度,推动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节能减排攻坚行动的各项任务,继续深入开展我县17家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达标建设和20家中小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对关停取缔的十小企业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确保全面完成攻坚任务。

二是以落实“10100”涉及我县的6家企业节能减排目标为突破口,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狠抓节能减排项目建设,以点带面,重点推进,确保全县年度节能减排指标圆满完成。

三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或审查,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物增加。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保违法案件。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新建项目业主的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做好节能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自觉上齐各种环保设施,为项目投产后顺利运行、发展奠定基础。

四、增强服务意识,为工业经济和项目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政府部门的职责既有管理,也有服务。工作站位既要从本部门的职责出发,更要有大局、全局意识,我们的大局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经济,支持经济。各有关部门要真正树立服务意识,帮企业之所忙,急项目之所需,把部门寓于全局、管理寓于服务落到实处,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要进一步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诉求,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全县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提供主动、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