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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目标考核对象:社区常职干部。
二、参加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30分):按党建和精神文明考核细则得分折算确定(附件1)。
2.计划生育工作(10分):按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3.民政殡改工作(10分):按民政殡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0分):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5.财务管理(5分):按财务管理细则进行考核。(附件3)
6.安全生产、和维稳(15分):按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7.就业和社会保障(20分):按大观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考核细则确定。(附件4)
8.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涉及参与重点项目的实行加分制,完成镇安排的重点工作加2分,未完成减2分。创新工作受到区以上表彰或推广的加5分。
三、奖惩办法
(一)加分及标准
1.因集体和个人工作积极、成绩显著,受到上级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的,按受奖层次加分,集体和个人加分前10分按实加分,超出10分的按10%折合加分。
(1)集体工作被区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和优秀者加1.5分,被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1分;受区委、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为先进和优秀者加3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评为先进和优秀者加5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报表扬的,一次加3分。
(2)个人工作被区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和优秀者,每项加0.5分,被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0.2分;受区委、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为先进和优秀者,每项加1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评为先进和优秀者,每项加3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报表扬的,一次加1分。
2.各社区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迎接上级检查,检查合格的不加分,检查不合格的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2分。因工作成效明显,迎检工作受到上级书面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加2分,
(二)扣分及标准
社区常职干部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每迟到、早退1人/次扣1分,每缺席1人/次扣2分;按时准确上报各类资料,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督查组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3分。扣分不封顶,在总分中扣减。
(三)奖励
1.考核总分在70分及以上,按30元/分兑现年终目标考核奖。
2.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凡被省、市、区半年、年终人口质量抽查的社区,抽查合格奖该社区村600元,且计生单项考核为满分。计划生育抽查不合格影响镇党委、政府评优、评先,整个双方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有“三结合”任务的社区,半年、年终检查合格奖该村200元。
(五)惩罚
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的(不含70分),不予奖励,且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评选。
一、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按照委机关、派驻部门和下属公司三部分进行考核,根据年初制定的委机关内部“三定一挂钩”考核机制和下属企业岗位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量化考核为主,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开展轻纺城建管委系统2013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1、委机关各处室;
2、派驻部门(轻纺城运管所、治安管理科、行业管理科、审批服务中心);
3、委属公司(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轻纺城集团股份公司、轻纺城展会有限公司、柯桥纺织指数信息有限公司)。
三、考核办法
1、分别成立轻纺城建管委机关及派驻部门考核小组及下属企业小组。机关及派驻部门考核组。同时,委各处室要根据委内部及下属企业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关考核资料。
2、对各处室工作的考核分日常工作、重点工作、评议和附加分考核四块内容,依据日常统计数据、重点工作考核计划、评议结果和附加分项目进行考核;各处室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根据年初各处室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
3、委下属企业的考核根据年初制定的《2013年轻纺城建管委下属企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进行,考核组将对照年初的企业考核细则,重点考核年初的经济指标、公司财务、人员管理情况,同时听取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
4、委级先进集体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由党工委研究确定委先进处室2个,派驻部门先进集体1个。委级先进个人在各处室考核及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党工委研究确定,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推荐为委级敬业爱岗标兵(原则上不超过5人);委属企业(包括驾驶员班)按照职工总人数的15%推荐为委级敬业爱岗标兵;派驻机构、控股公司人员按照机构、公司内总人数的15%确定先进。
5、借用的企业人员考核年薪根据文件执行。
6、驾驶员考核办法根据文件执行。
为认真落实区第十一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高标准完成市委、政府赋予我局年度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能力建设、重点解决行政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实现工作提效率、服务提质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的水平,树立规划部门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根据《市规划管理局日常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现将量化赋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量化赋分办法
1、个人自查量化赋分与处室负责人量化赋分结合
每月30日前由被考核人对照《考核细则》各项工作,根据各自完成情况自行赋分;处室负责人对照《考核细则》各项工作,根据处室工作人员完成情况给予赋分。次月10日前,将考核量化自评表和处室负责人量化赋分表交综合处汇总。
2、考核小组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局考核办公室对机关各处室日常管理工作采取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由各项目考核负责人具体实施,每月30日前对考核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书面台帐,形成书面报告,于次月10日前交综合处汇总。
3、投诉受理
在市规划局网站设立投诉信箱,在市规划管理局一楼大厅设置公开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受理单位和群众的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4、定量考核
综合处、文档室、打印室、监察室、政务大厅规划窗口、网站管理员、微博管理员每月10日前分别将考勤、学习参加会议、区市领导批示件、规划审批办结情况、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服务对象投诉、规划公示、信息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汇总签字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依据奖惩扣分标准对应相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加减赋分。
二、工作要求
1、局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实施细则是对市公务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量化和细化,是规范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础,全体工作人员要态度端正,认识明确,积极参与和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科学地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效果,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一套能够反映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业绩、体现精神文明建设实际效果的考核体系,是实施公司《企业三项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的重要措施,通过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领导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主要是检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保证、贴近、融入三个方面的实际效果;检验基层党支部是否重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从实际出发,加强针对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坚持以人本,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是: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班子成员廉洁勤政,没有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
2、能完成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各项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3、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未发生一票否决的重大问题。
4、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的问题。
第三章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方法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按照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进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标准共分四大项,分值为50分,一、三项各为15分,二、四项各为10分。
第六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与本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同步奖惩,按标准考核实际得分,多得多奖,同时兑现。
第七条、为鼓励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创新,在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八条、由党总支组织相关部室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组,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对发生否决条件的单位,只记考核得分,不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45分及以上的单位,才可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
第四章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管理
第九条、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在公司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党群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第十条、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思政部,主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及考核标准由思政部组织编写,20__年度的考评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细则及考核由思政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及解释。
一、 奖金按学生数和月课时数计算
1、 计算公式
奖金=课时50%+人数50%-处罚扣出。
二、 处罚扣出细则:
1、 无教案上课的、老教师无合页备课的,每节次扣10元,直到本月奖金扣完为止(指专任教师专任科目)。
2、 未按课表上课的每节次扣5元。
3、 私自调课的每节次扣10元。
4、 上课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元。
5、 旷工的每节次扣10元。
6、 没有按规定批改作业的按0.2元×所差题数×班额×5扣,直到扣完为止。
7、 按时单元测试,必须批改,有成绩册、试卷分析,每缺一次扣40元。
以上均以抽查为准。
体育专职教师考核办法
一、 计算公式:
积分=六认真15分+教研10分+值周10分+质量40分+兴趣活动小组活动分10分+体育资料的收集与保管5分+运动会的组织10分。
二、 评分标准:
1、 六认真工作、教研工作,值周工作按其它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 质量分按名次计算,同类同科、同年级平均分第一名的40分,每降低平均分1分扣1分。
3、 兴趣活动分,所组建的课外兴趣小组,在各科参赛活动中,获一等奖的10分,二等奖的9分,三等奖8分,四等以下的7分。没有组建兴趣小组,没有开展活动,没有参加竞赛的该项不得分。
三、 学生考试项目及分项计分范围
(一)“两操”(体操、眼保健操)20分;
(二)达标率30分;
(三)体育课程50分:
1、 体育基本知识、队列及口令:(1)立正、稍息、向右看齐;(2)齐步走、立定、左转走、右转走;(3)跑步走、立定。(20分)
2、 体育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30分
(1) 跳高、跳远前的准备运动;(2)长跑、短跑前的准备运动;(3)跑、跳后,课程结束时的放松运动。
四、 考查办法
1、 在三至五年级中抽签取某一年级,在这一年级的两个班中抽签各取10名学生,根据第三条之规定,进行全面测试,算出这10名学生的平均分,作为体育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依据。
2、 每期体育测试时间在第十八周进行。
3、 体育教师对所教班级的学生进行全面测试。
五、 有关获奖加分,按学校有关奖励条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