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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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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管理制度

林权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二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林权登记包括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

第三条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第四条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人、委托的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第五条林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人或者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六条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条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条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林权证;

(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登记机关认为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

第十条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第十一条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二)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第十二条对经审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不予登记。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不予登记。

第十三条对不予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登记申请的林权权利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四条对于经过登记机关审查准予登记的申请,应当及时核发林权证。

第十五条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发林权证的情况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林权证式样,并指定厂家印制。

第十七条发现林权证错、漏登记的或者遗失、损坏的,有关林权权利人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

第十八条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建立林权登记档案。

第十九条登记档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材料:

(一)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林权登记台帐;

(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涉及的异议材料和登记机关的调查材料和审查意见;

(四)其他有关图表、数据资料等文件。

第二十条登记机关应当公开登记档案,并接受公众查询。

第二十一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登记机关应当将当年林权证核发、换发、变更等登记情况统计汇总,并于次年1月份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林权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施工;安全质量;监督

中图分类号: C93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0-22-3

0 引言

营业线(邻近)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即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铁路营业线施工为营业线(邻近)范围。

宁启铁路作为上海铁路局新长工务段管辖线路,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北岸,自南京枢纽津浦铁路林场站,向西经扬州、泰州、海安县至南通站,既有线路全长约268公里。宁启铁路复线电化工程设计的主要技术标准为国铁I级双线线路;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500米,其困难2800米,既有线改建困难地段维持既有;限制坡度6‰;电力牵引,牵引质量为5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闭塞方式采用自动闭塞。自2009年7月开始改造,至2015年5月15日开行200km/h动车组列车至,历经7年施工改造。在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施工中,新长工务段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等参与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中,确保了7年的改造过程中铁路列车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在监督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监督工作经验、好的做法,现结合我段宁启线电气化改造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同大家对做好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浅谈。

1 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具体管理

1.1 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

根据营业线(邻近)施工项目多,施工距离长等条件,段级可成立专门的管理队伍,履职相关工作,同时车间、工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业监督队伍,建立段、车间、工区三级管理机构。

1.1.1 组织机构:成立宁启复线电化改造工作组

段根据施工进度,抽调安全、线路、路桥等业务科室精干人员,组建段宁启复线电化改造工作组,下设安全质量监督组(含调度小组)、新线方案及开通协调组(含测量组)、路桥质量组、巩固达优组、后勤保障组,同时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

车间同步成立安全质量监督队伍,即设置专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与选派车间内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安全质量监督队伍,根据监督计划,随时派人到场监督。

1.1.2 人员管理

明确现场安全质量监督员,隶属段、车间、工区垂直管理,因此,对现场监督员日常在岗履行情况,三级部门需共同进行监管。

①车间、工区应保障现场安全质量监督员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换,变换时,需经宁启复线电化改造工作组同意。

②面对日新月异的通信工具,可充分发挥利用,如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微信群,做到信息共享,问题快速传达,即要求现场监督员在每日上下班时拍照汇报,同时也可对监督中发现有疑问的地方进行咨询,对发现的问题处所,可发照片汇报等。

③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履行监督责任的主题则为现场监督员,因此,现场监督员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惰性,发生脱岗、早退等现象,面对这一问题,我们要做到以人为本,通过对其进行人文关怀,主动询问其在监督中存在的困难、要求,积极去解决,让其感受到段的关怀,并晓之以理,说明脱岗、早退等严重性,使其从自身上认识到错误,并去改正。

④杜绝好人主义,即在日常检查中做到“真考核、真追究、真较真、真严格、真检查”。考核,既有奖励又有处罚,两者需兼顾,对在监督过程中,责任履行好的监督员进行奖励,责任履行差的人员也要进行严厉处罚,不能只奖励,没有处罚,否则现场监督中就会出现失管状态,因此在监督管理中,要杜绝好人主义,但也要清楚,处罚只是措施,不是目的,处罚的同时,要加强对其进行教育。

⑤定期对参与监督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是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责任心、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因此要定期对相关参与监督的人员进行培训,适应当前的安全形势与现场施工项目、监督要点的变化。

1.2 建立并提高意识能动篇

人的意识,决定了人的行动,因此,在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中,主要发挥相关监督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

1.2.1 安全意识

作为铁路职工,我们每个人入路时,上的第一节课,则是安全教育课,可见,保障安全,对于铁路而言就是生存之道,就是所有生产工作的前提。安全宣传教育,则贯穿于我们日常每一天,安全事故学习、反思等,时刻提醒着我们,安全第一、安全不容忽视等,但作为我们个人而言,安全险情没发生在我们身边或个人身上时,则会慢慢出现安全意识疲劳,而安全意识疲劳,则不仅威胁着铁路列车运行安全,而且威胁着我们个人人身安全,因此,面对安全意识疲劳时,我们则要思考怎样扭转这一意识形态。

①建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意识。这一意识形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其发挥的作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尤为明显,自己监督中将要做什么、施工方人员将要做什么,他在基于相关制度、要求之上进行判断是否有安全风险、是否可以做,甚至是自己与别人的每一举动都会去时刻注意,保证安全。

②安全宣传教育不间断。一是在日常监督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二是在日常检查中,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宣传,三是学习安全事故、事例,深刻吸取教训,结合自己的监督工作进行反思,查找自己在监督中漏洞,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③发挥安全预想作用。安全预想,是我们铁路生产中保障安全的特色做法,因此,在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过程中,更要发挥安全预想的作用,通过这一行为,告诉我们在今天的监督中,安全方面要注意什么,监督中要注意什么等。

1.2.2 责任意识

在任何工作落实中,最重要的是一个人的责任心,因此在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中,我们要积极探索并发挥参与监督中每个人的责任意识。

①建立主人翁意识。邻近既有线施工,就是在既有线两侧30米范围内进行施工,因此,作为既有线的管理单位人员,我们要有主人翁意识,要有“看住管好,守土有责”的意识,只要这种意识在脑中,则会对施工单位的每项施工进行关注,判断是否有计划、有安全交底、是否有安全风险等,进而对 “黑施工”或有安全风险的施工进行制止。同时,在主人翁的意识之上,建立“主动服务、主动联系、主动介入”的思想,则会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并消之,则会将施工质量牢牢控制住,同时也则会面对新的安全质量形势,做好应对之策,不打无准备之仗。

②责任是建立在权力之上,权力即是责任,因此在日常监督中,要发挥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则就需要有的放矢的赋予他们一定的权力,如监督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协调,抽调有责任心、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投入安全监督中,可以对不负责任的人员,通知相关车间禁止其担任监督等,现场监督员则可以对自己判断有风险的经方案评审、安全交底等手续齐全的施工,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可以经汇报后下发相关通知书等。

③明确责任。责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需以书面的形式,规定段、车间、工区及个人在履行安全质量监督中的相关责任,只有明确,相关人员才能对照区落实。

1.3 制度管理篇

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在邻近营业施工安全质量监督中,我们不仅要履行铁总、路局、段相关文件制定的规章制度,更要有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自己特色的管理制度。

1.3.1 周例会制度

每周五上午召集相关监督管理人员,对本周的监督情况及下一周的工作安排进行碰头、平衡,重点解决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统筹安排好下周工作计划,确保计划全部落实,防止计划未落实,工作累积,问题未发现,安全隐患停留在现场。

1.3.2 周学习制度

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在上章意识能动篇中,我们要发挥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而这些意识的建立,是建立在我们对监督什么、要求是什么、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之上,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学习,因此在每周日晚上召集相关监督管理人员,不仅集中学习铁总、路局、段相关文件,领会相关制度、要求的深刻含义,更要对施工方案学习,研判重点工序、安全风险点,制定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展开表,并在日常检查中,对规检查,且对现场监督员言传身教,将新的规定、新的施工项目风险源,监督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宣传、培训。

1.3.3 周检查制度

“问题在现场,根源在管理”、“蹲工区,跑现场”等要求,说明了检查的重要性,因此要求我们要制定合理的检查制度。针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可分为现场检查与添乘检查,检查主体,不仅是段层次的管理人员,更要发挥车间、工区的相关人员的能动性,所以,根据施工范围、施工项目数量等,合理制定段专管及车间、工区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周频次,添乘检查则做到每天全覆盖添乘一遍,同时段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员,每月添乘检查不少于一遍,现场检查不少于一遍,分管副段长,则要组织段及车间相关履行监督责任人员每月全覆盖不少于一遍,通过合理的检查,才能暴露出现场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才能消除隐患,确保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保证及列车运行安全。

1.3.4 周通报制度

问题与安全隐患整改的主体是相关参建单位,因此在检查后发现的问题,不能只停留在设备管理单位身上,要向路局管理部门、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通报,可以督促其相关单位做到举一反三,对照检查自己单位施工中,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并可以督促存在问题单位,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快速整改。周通报,不仅要有文字描述,还要有图片说明,不仅要通报本周检查发现的问题、原因、整改措施,更要提出下周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注意事项等,同时要对下周重大安全风险源、重点工作提出安全预警。

1.3.5 建立一案一档及问题库制度

好的管理,则体现在内业建档上,因此要做好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好的内业管理支撑必不可少。在宁启线电气化改造施工安全质量监督中,我段采取了建立一案一档及问题库的措施,不仅做好书面建档,更做好电子建档。一案一档,则要做到每项施工建立文件夹,保存施工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安全协议、安全交底、相关通知书等,问题安全库则要将下发的相关通知书,每条问题录入,制定整改措施、盯控责任人、销号日期等,并链接问题整改前后的照片、施工单位的整改回复等,做到有需要,则能及时、方便的将相关资料找出。

1.3.6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因此在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中,要求我们不仅建立段、车间、工区、现场监督员四级的沟通渠道,也要求我们建立设备管理单位与路局管理部门、建设指挥部、各参建单位的沟通渠道,沟通渠道畅通,才能保证信息流转畅通与信息共享,沟通渠道畅通,有可能起到避免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中,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不可缺少。

1.4 工作流程篇

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细化、合理的工作流程,是确保做好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监督的重要环节。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流程主要如下:方案评审、签订安全协议、组织安全交底、落实监督检查制度、问题盯控与回检、召开季度小结与年度监督总结会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会。

1.4.1 方案评审

方案评审,作为营业线(邻近)施工的第一步,尤为关键,做好方案的评审,对后期施工在安全质量保障方面,可以起到杜绝安全隐患,质量达标等作用,因此,要求段在接到通知后,分管副段长要做好全面的研判,批示相关科室派业务素质高等人员参加,而参加方案评审的相关科室人员,则要做到提前联系施工单位,收集施工方案,提前学习,对方案中安全、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地方进行梳理,做到心中有数,严把方案评审关。

1.4.2 签订安全协议

邻近既有线两侧30米范围内的施工,在路局方案评审后,安全科根据路局方案评审会议纪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1.4.3 组织安全交底

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对相关人员安全交底清楚才是关键,才能起到安全交底的作用,所以组织安全交底时,关键人员必须到位,即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管理负责人(副经理级别)、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车间相关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员。安全交底时,要有《安全交底方案记录》,其中明确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主要内容、监督注意事项、监督检查要求等,同时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要手把手对现场监督员进行培训,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管理负责人要认真听取相关要求,并传达到自己的施工队伍中,共同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符合要求。

1.4.4 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在上章制度管理篇中,已将相关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明确,但在落实检查制度前,宁启复线电化改造工作组要根据施工计划,合理制定检查计划,因此,在施工检查前,要做好施工单位施工计划的把关,即对照此项施工是否经过方案评审、安全协议是否签订、是否安全交底、是否在路局公布的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中等,其次根据施工计划影响大小,合理安排现场监督员及定点、巡查监督要求,制定每日安全监督计划,并及时挂网公布,车间及时查看,并将每项施工内容、监督要点等,通知到现场监督员。

现场监督员则要根据监督计划进行监督,每日履行监督前,带齐防护备品及必要的作业工具,到场检查施工是否在计划范围内、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存在偷偷施工的情况,并做好上下班的汇报制度,同时在日常监督中,填写好监督日志,下班前,对监督管辖范围内,施工进行再次确认无施工后,与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对接,了解下一班次的上班时间,并签字确认。

①检查思路:以列车防撞、路基防塌、线路防晃为要点,监督施工单位做到:一是安全防护到位,即防护体系和既有设备的防护措施要到位;二是关键人员到位,即现场防护员和施工负责人要到位;三是检查整修到位,督促施工单位一道对既有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影响列车;四是沟通协调到位,杜绝黑施工,加强问题的闭环管理,即“三防”、“四到位”。

②检查指导:对各项施工编制并完善了《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监督作业指导书》、《营业线(邻近)施工“卡控”措施》,更新了《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手册》,制定了《××施工安全监督点检表》,监护员每天对照点检表,逐项核实,做到的打“√”,没有做到的打“×”,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1.4.5 问题盯控与回检

营业线(邻近)施工,现场不可避免的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问题,我们不要担心问题的暴露,则重要的是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防范再次出现的错误,因此,需做好问题安排专人盯控整改,并做好回检,是否整改到位,做到问题闭环管理。

1.4.6 召开季度小结与年度监督总结会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会

各项工作,均需要定期进行小结、总结,以做到问题寻求解决方法、信息共享,进而做好工作,因此,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中,在季度末与本年年末或次年年初,对内即组织段相关科室负责人、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召开季度小结与年度总结会议,对外即组织建设指挥部与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召开季度与年度协调会,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与要求,并集思广益,收集做好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好的做法与保障措施。

林权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政资源管理;对策

1.遵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森林资源管理现状

1.1森林资源管理状况

遵义县是林业大县,近年来,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资源保护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总量实现了快速增长,森林质量有所提高。据2006年遵义县第3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全县国土总面积409780hm2,其中林地207408.8hm2,占50.61%;非林地202371.2hm2,占49.39%。在林地中,有林地156324.37hm2,灌木林地40360.16hm2,疏林地586.08hm2,未成林造林地3765.13hm2,无立木林地892.98hm2,宜林地5462.56hm2,苗圃地16.55hm2,辅助生产林地0.97hm2;全县森林覆盖率48.13%。

1.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第”。遵义县从2007年启动以来,通过2年来的努力,共完成集体林林权发证面积122577.33万hm2,占应发(换)证面积151406万hm2的80.95%。通过改革,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广大林农经营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与林农收入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林区社会风气的好转,促进了村容村貌整洁和农村的民主建设。从过去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统得过死”变成了现在的“分得很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改前相比,任务加重、难度更大。

山林确权到户后,林农的经营方式、规模和效果等直接影响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一些新的任务。主要体现在产权纠纷、资源交易与林业税费征收等有关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历史产权纠纷与新的产权纠纷隐患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对林地资源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会带来对现有森林资源的破坏,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力度。二是林地使用费的收取与当前国家全面免除农业税政策不相适应,不利于调动林农经营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林地使用费的收取,将会给林农经营森林资源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缺乏规范的森林资源交易市场与交易监管机制,资源交易主要凭经验,少数商人在进行森林资源买卖时,视市场为自己的附属,对资源进行低价或有意压价收购,常使林农利益受到损害。四是林农对林业研发投入积极性不高,相关科研试验难以在林农经营山场实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森林资源培育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五是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补助偏低或缺乏补助,难以保障生态公益林的稳定。

从根本上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业机制和体制进行了创新,国家为了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中央财政预算把森林经营列入了其中,提高了对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不断完善财政制度。设定了政策性的森林保险保额和费率育林基金的征收比例得到调整,这一举措,加速了我国林业的发展。为了推动产业和林业的经营与发展,已实现了优化配置技术、劳动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但是,随着改革的持续发展,在林权改革过程中隐藏的很多问题逐渐出现。所以,林权改革面临着又一个重大挑战,要分析所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实施对策解决,巩固林权改革的成果,推进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这对于促进林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森林资源管理滞后,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遵义县林区发展落后,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低,对资源的破坏严重,这严重影响着林业的发展。农民对于生态保护没有加以重视,更有甚者通过非法的手段砍伐珍稀林木,少数承包商为了私利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以致于破坏了森林资源和环境。某些森林资源利用方式过于单一,走的是粗放型经济路线,这与我国的基本政策相违背,不利于生态安全和对环境的保护。

2.2存在诸多山林纠纷,采伐制度不完善

有的乡镇林改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山林权属的界址不清晰。在发放林权证时,没有进行实地勘测,使得争抢山林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往往有的纠纷已经持续了几十年还未得到解决。但是在此期间发生了一些体制上的变革,导致取证有相当大的难度,一宗林权纠纷案件如果要得到彻底解决,就会消耗大量的人力和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案件的存在期越长越难以解决。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在采伐森林资源时必须要有采伐证,但某些对林木需求量过大、以森林资源为原料的加工型企业,使得毁林的现象频繁出现,大大超出了森林资源的自身承受能力。采伐制度的缺失,让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存在严重阻碍,森林资源利用与保护的矛盾日益加剧。

2.3林权流转制度不健全,使农民的权益受损

复杂的林权流转制度,它涉及到了林权的贷款和评估等多个问题。虽然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区建立了服务中心,但是它在登记和资源评估等一些问题上还是有所欠缺,具体分为2方面――评估费用和对评估机构的约束。评估机构往往会高估现存林木的价值,金融机构在风险防范方面处于被动地位;大多数贷款户认为评估费用过高,这样一来就失去了资金来源,所以,大多数农民被排斥在拍卖、贷款等活动之外,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失。

2.4公益林经营不善,使农民的积极性遭到打击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对商品林的管理逐步开放化,这就导致了商品林经营者增长了收益,而公益林的收益非常有限。这种现象的产生,对于农民是不公平的。因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农民对公益林没有处置权,但又要承担相应的保护义务,而国家的政策是把集体公益林和商品林都承包到户,如果商品林变成了公益林,失去了其经济价值,农民就只能获得少量补偿。所以这种关系的存在使农民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对于集体公益林的经营和管理,又面临着巨大挑战口。

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对策

3.1完善森林资源管理。树立生态保护价值观

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就是要大力推广森林资源管理的科技手段;加强监控体系的建立,为森林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平台;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三防”机制;通过加强对林业基层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以规范林业的行政执法,强化部门自身建设,树立起生态保护价值观。

3.2规范森林采伐制度,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我国法律严格限制了森林资源的采伐量,所以应对采伐制度进行合理地编制和执行。可以把森林资源进行分类管理,编制采伐限度以确保生产需要,在此基础上,既能满足市场需求,又避免对森林资源造成破坏,走可持续发展战略。

3.3完善森林资源流转机制,保障各方权益

在林权流转的过程中,要以稳定为前提,尊重农民的意愿来进行林木资源评估,实现标的与价值相符;建立专业性评估机构,加强对评估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确定一个林地流转的基准价,以此作为市场参考价;政府也应该加强对森林资源流转的控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使森林资源流转机制规范运行。

3.4使公益林的经营机制得到完善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经营森林资源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商品林和公益林,2种资源的收益差距是巨大的,所以为了健全森林资源的管理机制,应该设立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模式,把公益林和经济林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公益林,就要落实产权主体,清晰化资源产权,把责任与权利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其经济效益。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农民对公益林的投入大大减少,这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针对这一现象,可以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营,实行,同时需要加大对公益林的经济补偿,完善相关机制,这样做就会使农民的损失度减小。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促使林政资源的管理规范化,确保生态效益的法制化。

林权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盆腔器官脱垂;子宫脱垂;盆底重建;妇科外科手术

[中图分类号] R71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2)02(a)-0033-03

Clinical analysis of 48 cases for whole pelvic floor reconstructive surgery with Gynecare Gynemeshsoft (T-prolift) in treating serious female pelvic organ prolapse (POP)

LI Liwu CAI Huiqun

Gynecology Department of Yueyang Municipal First People's Hospital in Hu'nan Province, Yueyang 4140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clinical effects of whole pelvic floor reconstructive surgery with Gynecare Gynemeshsoft (T-prolift) in treating serious female pelvic organ prolapse (POP). Methods A retrospective analysis for clinical data of 48 cases who had serious female pelvic organ prolapse (POP) and taken treatment by whole pelvic floor reconstructive surgery with Gynecare Gynemeshsoft (T-prolift). Results The subjective cure rate was 100% of the 48 cases, the P-QOL research had revealed that their life quality had a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compared with the life of preoperative (P < 0.05). Conclusion The whole pelvic floor reconstructive surgery with Gynecare Gynemeshsoft (T-prolift) is a Microtrauma Surgical with a safe operation, few complications reported and satisfied curement in the medium-term, it is worthy of clinical promotion

[Key words] Pelvic organ prolapse; Uterus prolapse; T-prolift; Gynecologic surgical operation

盆腔器官脱垂(pelvicorganprolapse,POP)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盆底支持组织薄弱,致使盆腔器官和邻近的阴道壁突入阴道或从阴道脱出的一组常见妇科疾病,是老年女性的常见病,严重影响着老年经产妇女的健康和生活质量[1]。2008年1月~2011年6月,笔者根据盆底重建理论,采用全盆底重建术治疗重度POP患者48例,获得了满意的临床效果,现总结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组共48例,年龄48~76岁,平均59岁;均为绝经期患者,绝经年限1~28年,平均12年;孕次4~9次,平均4次;产次2~8次,平均3.4次;根据国际尿控协会制定的POP-Q分类分度[2]:阴道前后壁轻~重度脱垂合并穹隆或子宫Ⅲ~Ⅳ度脱垂34例,阴道前后壁重度脱垂合并穹隆或子宫Ⅱ度脱垂14例。其中合并高血压15例,冠心病9例,糖尿病15例,轻度脑梗死3例,便秘27例,术前压力性尿失禁33例。

1.2手术方法

手术在连续硬膜外麻醉下进行。暴露阴道前壁,于阴道膀胱间隙注入0.9%氯化钠溶液以充分水分离,沿前弯隆切口潜行分离双侧膀胱阴道间隙达耻骨降支后缘,触及耻骨后盆键弓筋膜后再分离到坐骨棘。将Prolift网片从中横断为前后两部分,前部分用于阴道前壁和前中翼;后部分用于阴道后壁和后翼。于阴道后壁注入0.9%氯化钠溶液以充分水分离,纵行切开阴道后壁,由直肠子宫附着处直达会阴后联合内侧1 cm处。选取穿刺点:第1点位于平尿道口水平与会阴皱褶交界外1 cm处;第2点位于上述穿刺点外1 cm,下2 cm处;第3点在缘外2 cm,下3 cm处。将导管套在导引器上,并由上述左右6点穿入,将导丝穿入导管,再由导丝穿出Prolift网片各翼,同时将Prolift网片前部分的游离端分别固定于宫颈组织及尿道口下方1 cm处筋膜层;后部分网片游离端分别固定于宫颈组织和会阴后联合内1 cm处筋膜层。铺平网片,调整前后部分网片引线的松紧度,使子宫、膀胱和直肠恢复至解剖位置,同时保持网片无张力后,抽去各引线,用3-0可吸收线连续锁边缝合阴道前后壁切口。阴道内置碘伏纱布24 h,以小敷贴覆盖各皮肤小切口,导尿管留置2 d拔除,鼓励饮水并及时排尿,术后禁止性生活3个月,继续外用雌三醇欧维婷软膏2~3个月。

1.3观察指标

观察手术时间、出血量、住院时间及术中术后并发症。术后3个月、6个月、1年门诊复查随访,采用POP-Q分期进行疗效评价[3]。治愈:盆腔器官无脱垂;无效:术后6周内盆腔器官发生Ⅱ度以上脱垂;复发:术后6周后盆腔器官发生Ⅱ度以上脱垂。采用盆腔器官脱垂生活质量问卷量表(P-QOL)评估患者生活质量[4]。

1.4统计学分析

所有数据使用SPSS 12.0软件包处理,计量资料以均值±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P

2结果

本组患者手术时间63~155 min,平均(72±30) min,术中出血50~300 mL,平均(143±72) mL。术后住院时间5~7 d,平均(4.3±1.8) d,术中无其他并发症发生,2例术后出现尿潴留置尿管7 d,其余均1~2 d自主排尿。3个月、6个月、1年后随访,患者排尿困难、腰酸、排便困难及便秘等症状基本消失,盆底结构基本正常,无局部疼痛感,主观治愈率为100%。P-QOL调查结果显示,其生活质量与术前比较有显著性提高(P < 0.05)。见表1。

3讨论

女性的盆腔脏器由各肌肉群、筋膜、韧带及其神经互相作用、支持和承托,从而保持于正常解剖位置。如果盆底支持组织中胶原及肌肉含量减少,胶原纤维变细,肌纤维萎缩变性,神经数量下降将直接导致其支持力量减弱,从而导致POP的发生。研究显示[5]:年龄、阴式分娩、长期腹压增加(肥胖、咳嗽、便秘)、先天缺陷和绝经与POP具有一定相关性。而阴式分娩、难产及阴式助产则是POP的高危因素。其具体机制可能是由于阴式分娩及助产过程对盆底软组织造成的直接损伤,以及可能引起的迟发性神经损伤[6]。盆底软组织的急性损伤有些是可逆的,分娩后并不立即发生POP,而神经损伤则可能在POP的发生发展中起更重要的作用。神经电生理研究已证实由分娩引起的神经损伤可导致盆底肌肉功能障碍,缺乏肌肉支持的韧带结构最终会被牵拉变性[7]。此外,随着年龄增加,POP的患病率有增高趋势。有研究证实[6],在盆底软组织(如肌肉和韧带)中存在有雌孕激素受体,说明盆底组织也是雌孕激素受体的靶器官,绝经后由于雌激素水平降低而引起POP。

治疗POP最有效的方法是手术治疗,特别是POP-Q分级Ⅲ、Ⅳ级并伴有临床症状的患者。其手术目的是恢复盆腔的生理解剖结构,缓解症状,同时保护下尿路、肠管及[8]。传统术式如阴式子宫切除及阴道壁修补术等,通过切除脱垂子宫及部分松弛阴道壁,利用自身原本薄弱的阴道壁进行修复,虽有一定疗效但远期复发率高。近年来兴起的盆底重建手术是一种以修复各处缺陷为主要原则的特异点修补术及以恢复结构与功能为目的的重建手术[9]。现代盆底结构解剖学从垂直方向将盆底结构分为前盆腔、中盆腔和后盆腔3个腔室。前盆腔包括阴道前壁、膀胱、尿道;中盆腔包括阴道顶部、子宫;后盆腔包括阴道后壁、直肠。POP的病因是子宫和阴道上方两旁的结缔组织受损、主韧带和宫骶韧带复合体的损伤和盆隔的虚弱,引起子宫位置和阴道穹隆位置的下移所致,盆底重建术从三个平面对子宫主韧带、骶韧带、阴道前后壁、膀胱宫颈韧带等进行全盆底悬吊,使损伤的盆底组织连成整体,恢复了生理解剖位置,保持了盆底的完整性,增大了承受压力的面积,而单位面积承受压力变小,保留子宫者不仅加强了宫骶韧带及阴道后壁功能,主、骶韧带部分或全部得以恢复功能,提高了生活质量,增进了夫妻感情。该手术还使后穹隆变深、变宽,避免了传统手术造成的生殖器官扭曲、解剖移位而产生的一系列临床症状[10]。

Prolift全盆底修补系统是一个完善和成熟的组织替代系统,手术的重点是识别关键的解剖标志,如盆腔筋膜腱弓、坐骨棘、骶棘韧带、闭孔及坐骨直肠窝的解剖位置以及盆腔周围神经、血管的分布特点。如果定位不准,不但会导致盆底血管、神经受损,而且固定带若没有穿过盆腔筋膜腱弓和骶棘韧带,将不能取得持久性的治疗效果[11-12]。术中操作时应注意:(1)穿刺过程中,应注意用挡板保护好膀胱或直肠;穿刺隧道时不可以经闭孔外侧缘,也不能太靠近闭孔内侧缘,否则会损伤闭孔血管。(2)充分利用水分离完全分离阴道全层,以减少出血,分离范围上界至耻骨后方,侧方达闭孔、坐骨棘完全暴露,盆筋膜腱弓可以触及。(3)网片须平铺于膀胱后及直肠前,并保持无张力状态,使盆腔器官调整到正常解剖位置,以避免因组织过度紧张,引起撕拉造成新的盆底支持结构的损伤。(4)术中应充分闭合阴道壁,避免死腔形成。(5)术后2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避免从事重体力劳动,且保持大便通畅。

总之,全盆底重建术是一种微创手术,方法简单、安全,手术时间短,对肠道干扰少,并发症少,特别是可以保留子宫,术后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近中期疗效满意,值得临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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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崔红英. 保留子宫的Prolift全盆底重建术24例临床分析[J]. 中国实用医刊,2011,38(2):113-114.

林权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参与式林业;喜马偕尔邦

一、引 言

刘金龙教授认为,参与式林业是参与式发展理论和方法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运用,可概括为森林经营必须和乡村发展紧密联系,社区农民必须积极参与林业经营活动并受益,应当进行土地权属、利益分配等社会制度方面的改革以密切森林经营和社区人民的利益关系。

中国的参与式林业自早期湖南省桃园县庭院经济、山西省壶关县小流域治理等自发参与式林业实践,到区域化发展如德国复兴银行援助的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再到国家制度层面如当下正在发生的第三次林权改革,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推广上来说都步入了相对成熟的阶段。然而当前学术及社会各界对参与式林业的最早研究、实践国之一―印度的研究相对还比较匮乏,本文将独辟蹊径,通过对印度著名参与式林业研究专家Elaine Morrison教授《Participatory Forestry inHimachal Pradesh India》一文进行翻译、探究,对印度喜马偕尔邦参与式林业改革的背景、内容、优劣势进行具体分析和阐述并提出建议展望,以其更好的增进自己在参与式林业方面的探究和学习。

二、喜马偕尔邦联合森林管理制度(JFM)背景及内容简介

1.喜马偕尔邦林业及林农状况

喜马偕尔邦毗邻喜马拉雅山脉,处于印度西南河系的上游,气候和地质类型多样,森林资源种类丰富、规模庞大,森林资源总值逾10万余亿,林农数量占总人口的90%以上,森林及其副产品(如薪柴、饲料、畜牧、药材、建筑材料等)是喜马偕尔邦居民最主要的生计来源。从全印来看,印度约有一亿余人口生计与林业相关,现有1700余个部落约1/3以上的收入来源于林产品。故而,喜马偕尔邦林农对森林的高度依赖只是印度森林与林农现状的一个缩影。但是,即便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对森林资源高度依赖,但是当居民介入森林资源开发时,往往受到很大的政策限制。喜马偕尔邦林业局控制着本邦森林资源并以森林木材及树脂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当地林农对森林木材没有开采权,只对非木材森林产品拥有开采权。官办的林业开发政策限制了当地林农的积极性,为了获得更好的生计来源,很多林农铤而走险,对森林资源进行非法开采的事情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喜马偕尔邦林业部的监管力度非常薄弱,即便是联合国划定的森林保护区域也因非法开采和过度放牧而面临着水土流失和森林遇化的危机。

除此之外,喜马偕尔邦林业局为了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大力推广对七星松经济林的单一种植,而这明显破坏了当地森林资源的多样性,对赖以生存于多样化森林资源的林农的生计构成了很大的冲击和伤害。自独立以来,喜马偕尔邦森林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人口倍增、基础设施建设、商业发展、产业多样化、日益火爆的旅游。薪材短缺、林地退化、水土流失、植被多样化遭到威胁,种种因素无一不呼唤着新制度的到来。

2.喜马偕尔邦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内容

参与式林业在印度又被称为联合森林管理(JFM,即jointforest management),主要由SAY计划与AVAD计划构成。

一直以来,喜马偕尔邦并没有统一的林业政策,剧烈的冲突推动了喜马偕尔邦统一林业制度的到来。1998年,邦政府出台了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雏形计划――SVY(Sanjhi VanYojna)计划。然而,该计划在内容、组织结构、实施流程、监管架构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大不足,即使是SVY法案起草人员都含混不清。与此同时,SVY计划具有典型的目标导向特点,该计划更侧重于森林经济产值的增长,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却忽视了社会公平,并没有把林农广泛吸取进来,它依赖于政府及各国际扶贫组织资金的不断输入,一旦资金输入减缓,经济增长率将会明显下降,因而依托该计划而获得的经济增长具有不可持续性。另外,SVY计划是自上而下的发展模式,政府部门居于主导地位,而非民间主导,该计划的推广虽然使喜马偕尔邦客观上达到了种植园面积超过10万公顷的巨大效益,但由于过于强调效益,林地往往为富人获得,社会公平问题日趋严峻。故而该法案虽被迅速推广,但效果却乏善可陈。

2001年,喜马偕尔邦宣布了新的林业计划―“我们的森林,我们的财富(Apne Van Apne Dhan)”。该计划是对SVY法案的修改和完善,其核心是强调权力下放,最低放权到村一级,成立乡村林业委员会,每个家庭推选一名成员参加,共同制定符合本村具体情况的树种选择、株行距确定、产品定价、管护办法、惩罚条例、利益分享等相关规定。

三、喜马偕尔邦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优劣势分析

1.喜马偕尔邦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优势

(1)林农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积极性极大提高

基层乡村林业组织遍布全国标志着自下而上的自治模式取代了自上而下的政府管理模式。自下而上不同于群众参与,“群众参与”中,最后的决策权掌握在上层政府各级林业管理部门手中,实质仍然是自上而下式管理模式。而自下而上则对林农的主体地位充分肯定,林农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提高并广泛参与了进来,这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林农的贫困问题。

(2)林业政策开放,高度灵活自主,避免了“一刀切”的弊病

喜马偕尔邦在林地性质国有的前提下,使用权完全归属林农所有,林农可在综合考虑各自地域、水文、市场需求等各种自然、社会实际情况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树木种植的一切事宜,既避免了“一刀切”的弊病,又使林农能够灵活的根据市场和自然状况调整种植结构,增加收入。

(3)森林覆盖率得到极大恢复和发展

联合森林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到2007初,全印共建立基层森林经营委员会10.6万余个,涉及人口逾2100余万,每年帮助更新或造林150多万公顷。已退化的林地得到显著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极大丰富。

(4)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经济前景广阔

目前联合森林管理制度只适用于已退化的土地,林农在已退化的土地上修建封闭式种植园,以种植高产饲料和薪材树种为主,既增加了个人收入,又提高了国家的森林覆盖率,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相信随着时间推移和改革深化,联合森林管理制度将延长至非退化林及高产林,如此以来,林农在林产品方面的收入将会得到巨大增加,激励效果显著增强。

2.喜马雅尔邦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问题

(1)旧有林业制度及观念的阻碍

喜马偕尔邦林业官员普遍认为当前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在保证当地林农生产生活的基础上,至少要保证50%的森林覆盖率。暂时来说,印度的绝大多数国家林业策

略还是“反发展”策略,“反发展”策略可以防止因森林开发而造成的砍伐和水土流失等诸多弊端,不过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当地林农更倾向于商业开发而非森林保护。

(2)监管不足,尤其是制度推广过程中的追踪

在喜马偕尔邦内,没有与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监管机构及相关监管政策,邦政府缺乏对联合森林管理制度在推广中效果的追踪。

(3)管理部门权属不清

喜马雅尔邦内森林部们、税务部门、运输部门职务交集较多,相应的会造成行政审批繁琐和出现事故时,管理部门扯皮、推卸责任的状况。

(4)固有利益群体的阻挠

固有利益群体的阻挠既包括在SVY推广中先富起来的富农的阻挠,又包括与妇女、“贱民”相对立的传统妇女观念和种姓制度的阻挠。印度的特殊性在于妇女地位过低及种姓制度,妇女及“贱民”没有广泛参与进来,生产力没有得到充分解放,

(5)基层技术人员欠缺

由于参与式林业取代传统林业模式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基层技术人员对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理解往往不透彻,同时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相较于传统林业模式也对基层技术人员提出了更多的数量需求

(6)基层乡村委员会处于林区,远离城市,市场信息不畅通,技术、金融需求难以及时满足。另外,基层乡村委员会的决策往往由于信息不对称,具有局限性,需要政府引导。

四、对喜马雅尔邦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建议

1.建立政府林业管理部门与林农的双向监督机制并制定详细管理条款,既要避免林农违规滥砍滥伐,又要避免林业管理部门权利滥用。

2.明确部门权属,加强双向沟通。

部门权属有利于简化审批程序、降低事故风险,加强双向沟通有利于避免传统林业发展模式对弱势边缘群体的理解,有利于增强社会公平和弱势边缘群体对政府的信任。

3.加强对妇女和贱农的培训。

把妇女、贱农等弱势群体从家务、歧视中解放出来,加以培训,提高其对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了解和认识,有利于解放这一大范围群体的生产力,更加有力的促进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推广和林农增收。

4.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服务性职能,如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林业金融和小额信用贷款发展、提供税收及保险政策优惠,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及社会公平机制建设,在使用权完全下放的基础上,所有权逐步向林农转移。

5.加强立法。

当前联合森林管理制度还是以行政条文为主,没有通过法律来确定,容易造成林农的不信任。加强立法既会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又会为联合森林管理制度的推广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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