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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介
1.1 范围
测试用例的执行覆盖高原夏菜无公害胡萝卜栽培管理专家系统、日光温室黄瓜无公害栽培管理专家系统、特色产业决策系统(绵花产业)、特色产业决策系统(绵花羊产业)等。
系统测试自2011年9月7日起对系统的功能及业务流程、界面风格、安全访问控制等进行了黑盒测试,对系统的用户使用数、页面性能要求进行了相应的性能测试。
1.2 定义、首字母缩写词和缩略语
EXP 为特色产业专家系统与决策支持系统的英文简写。
1.3 概述
本测试评估从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的两个角度来对我省特色产业专家系统与决策支持系统进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基于需求的测试覆盖、建议的措施以及相关的测试结果图示说明。
2 测试设备
PC1:硬件 CPU:PIV 1.50G,内存:512M硬盘:40G,软件:Winserver 2003/IE8.0;
PC2:硬件 CPU:PIV 2G,内存:2G硬盘:300 G,软件Winxpsp2 Winserver 2003/IE8.0。
3 测试环境
3.1 硬件配置
Web服务器硬件配置:TOMCAT服务器,CPU:PIV2.80,内存:1 G;硬盘:300 G;网卡:10/100 M自适应。
数据库服务器硬件配置:PC台式机,CPU:P43G,内存:1 G;硬盘:300 G;网卡:10/100 M自适应。
3.2 软件配置
服务器软件配置:开发工具:IBMWSAD5.0;JDK环境:j2se1.5或更高;
系统环境:Windows 2000/XP/2003;
Web服务器:Apache 2.4+tomcat6.0
数据库系统:SERVER 2008。
3.3 测试方法
以黑盒测试为主,测试的重点集中在业务流程、数据提取和各功能模块间的接口。其中单元测试由开发人员直接完成;功能模块采用黑盒测试的常用方法;集成测试模块采用非渐增式测试,偏重系统的接口和数据提取方面;系统测试主要体现在业务流程的测试,主要采用回归测试。包括数据测试、功能测试、用户界面测试、性能评测、安全性和访问控制测试。
4 测试覆盖分析
需求覆盖率是指经过测试的需求/功能和系统分析中所有需求/功能的比值,通常情况下要至少达到99 %的目标。
被验证通过的需求26个,需求总数26个。
需求覆盖率=通过验证的需求/需求总数=26/(26)×100 %=100 %(详见表1)。
4.1 缺陷收敛曲线图
4.2 缺陷生命周期图
从缺陷生存周期来分析:整个缺陷数占比最多的是生存周期在1周的缺陷,总共161个,约占总数的75.23 %,说明开发组对缺陷的响应时间相对较快,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对bug进行修复。
5 测试结论
5.1 安全性 做了用户登录安全访问控制测试,即各种条件下的用户登录测试,系统安全性高。
关键词:ISO 26262;汽车电子;测试
DOI:10.3969/j.issn.1005-5517.2013.4.005
ISO26262标准概述
功能安全标准(ISO26262)是从电子、电气及可编程器件功能安全基本标准IEC61508派生出来的,主要定位在汽车行业定的电气器件、电子设备、可编程电子器件等专门用于汽车领域的部件,旨在提高汽车电子、电气产品功能安全的国际标准。
ISO26262从2005年11月起正式开始制定,经历了大约6年左右的时间,已于2011年11月正式颁布,成为国际标准。中国也正在积极进行相应国标的制定。
ISO26262主要内容包括:
·提供了汽车生命周期(管理,研发,生产,运行,服务,拆解)和生命周期中必要的改装活动。
·提供了决定风险等级的具体风险评估方法(汽车安全综合等级,ASILs)。
·使用ASILs方法来确定获得可接受的残余风险的必要安全要求。
·提供了确保获得足够的和可接受的安全等级的有效性和确定性措施。
功能安全受研发过程(包括具体要求,设计,执行,整合,验证,有效性和配置),生产过程和服务流程以及管理流程的影响。
安全事件总是和通常的功能和质量相关的研发活动及产品伴随在一起。ISO26262强调了研发活动和产品的安全相关方面。
符合性要求
1)如果要宣称符合ISO26262,那必须是符合其每个要求,除非有如下情况之一:
·根据ISO26262-2中,对不适用的要求进行安全行为的裁剪:
·针对不符合项,提出其说明理由,并对理由根据ISO26262-2进行评估:
2)所有安全行为的输出物都在ISO26262中有明确的规定。
3)下文中出现的列举各测试方法的表中,有不同的序号表示方法:
·连续的序号,比如1.2.3:所有的方法应被用于对应的ASIL等级,如果出现所列表中之外的方法背用于测试,则需要进行说明。
·可选的序号,比如1a,1b,1c:可以选择某个或多个方法进行测试,并优先考虑更高推荐指数的方法。如果多个方法被组合选择用于测试,则需要进行说明。
4)针对ASIL的各级,表中的每个方法都有对应推荐指数:
·“++”:最高的推荐指数
·“+”:建议使用
·“0”:不建议使用或不需使用
测试概述
ISO 26262-8中的第9节描述了“Verification”的目标、要求和建议、工作输出等。Verification是用于确保实现与需求的一致性,在安全生命周期的几个阶段中都会用到。包括概念阶段、产品开发阶段、生成和运营阶段。本文主要描述在产品开发阶段中的测试环节中,需要用到的各种测试要求和建议。
测试计划
1)在测试执行前,都需要建立测试计划,其主要包括几部分:
·测试范围:用于测试的产品内容:
·测试方法:用于测试的各种方法:
·测试标准:测试通过或失败的标准:
·测试环境:如果需要用到各种测试环境,比如仿真环境等,需要进行说明:
·测试工具:用到的各种测试工具:
·出现异常后的对策:
·回归策略:在测试对象发生变更时,指定其如何进行回归测试,比如全部回归、部分回归、和其他测试案例一起回归等。
2)测试计划的制定还需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测试方法的完整性:
·测试对象的复杂度:
·测试经验:
·测试技术的成熟性和风险。
测试规格
1)测试规格需要选择和指定用于测试的方法,并包括测试案例、测试数据和测试对象。
2)每个测试案例需要包括:
·序号:唯一的ID
·测试对象的版本号
·测试对象的条件和配置:针对测试对象的不同配置,需要选择合理的测试案例进行测试
·测试环境
·输入值和顺序
·期望行为:报刊输出值、输出范围、功能表现等
3)测试案例需要根据测试方法来分类。针对每个测试方法,除了测试案例外,还需考虑以下几方面:
·测试环境:
·相关性:
·测试资源。
测试执行和测试报告
4)按照上述章节中制定的测试计划和测试规格,进行测试的执行。
5)针对测试结果,其测试报告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试对象的ID:
·测试计划和测试规格的引用:
·测试环境、测试工具、标定数据:
·测试结果和期望值的符合度:
·测试通过或失败的结论,如果失败,还需要指明失败原因和修改建议:
·针对没有执行的测试案例,说明原因。
ISO26262中的测试阶段
ISO26262中涉及到测试的阶段共包括“硬件集成和测试”、“软件集成和测试”、“产品集成和测试”这三部分。下面章节分别介绍这三部分的要求和建议。
硬件集成和测试
ISO26262中“Part 5:ProductDevelopment:HardwareLevel”针对产品开发的硬件部分提出了专门的集成和测试要求和建议。
1 硬件集成和测试需要按照安全计划和验证要求来按计划进行:
2 硬件集成和测试需要按照产品集成和测试计划来进行:
3 针对变更,需要按照标准规定中的变更管理来对测试策略进行影响分析:
4 测试的设备可以按照国际标准(比如ISO17025)或公司标准来进行标定:
5 硬件集成测试的测试案例需要按照表1的方法进行设计:
6 针对硬件安全需求,硬件集成和测试需要对其安全机制实现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验证,其方法如表2所不。
7 硬件集成和测试需要按照表3的方法进行外部压力环境下的鲁棒性测试。
软件集成和测试
软件单元测试
软件单元测试是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要进行的最低级别的测试活动,软件的独立单元将在与程序的其他部分相隔离的情况下进行测试。ISO26262中规定了其相对应的要求和建议:
1 软件单元测试需按照“ISO26262-8节9中”的验证要求来有计划的定义和执行。软件单元测试的对象是具体的软件实现单元,在基于模型的软件开发过程中,软件单元测试的对象是其单元模型。
2 软件单元测试需要按照表4中列的方法进行,以完成以下目标:
·检查是否符合软件单元设计的具体要求:
·检查是否符合软硬件接口要求:
·检查功能是否正确实现:
·检查是否有异常功能:
·检查软件实现的鲁棒性,比如错误处理效率等:
·检查功能所需资源的完整性。
3 软件单元测试中的测试案例需要按照下表5中的方法进行分析设计。
4 软件单元测试中,对于需求的覆盖度、代码的覆盖度都需要进行衡量,具体方法如表6所示。如果覆盖度不够,还需要增加其他测试案例。
·代码的覆盖度都可以借助一些软件工具来实现:
·如果是基于模型的开发,其软件单元测试需要利用类似的模型的结构化覆盖指标来衡量:
·如果通过代码的打桩来进行测试覆盖度的衡量,必须保证打桩的代码和正常的代码的执行功能是一致的:
·对于覆盖度衡量目标,都需要给出一个合理理由来表示其不同的级别,对于无法覆盖的代码,可以通过检查等其他方法来进行验证。
5 软件单元测试需要尽可能的在真实的目标环境上执行,如果利用其他环境,则需要评估其与真实环境的差异、源代码和目标代码的差异,分析设计测试案例,以便在接下来的测试阶段中得到执行。
·测试环境的不同,会导致源代码或目标代码的不一致,比如不同处理器的位数不一样,会导致编译后的目标代码不一致。
·如果能利用目标环境中的相同处理器来运行软件单元测试案例,那是最有效的,但如果不行,则可以用处理器模拟器来代替,否则软件单元测试只能在开发系统中进行测试。
·软件单元测试可以在不同的环境中执行,比如模型在环测试(MIL)、软件在环测试(SIL)、处理器在环测试(PIL)、硬件在环测试(HIL)等。
·在基于模型的开发系统中,软件单元测试可以在模型级别进行,但模型与代码的执行比较测试必须要做,以保证模型与自动生成的代码的结果一致性。
软件集成和测试
软件集成和测试主要对实现的各软件模块进行集成,并验证其嵌入式软件实现是否符合软件架构设计。该阶段的要求和建议如下:
1 软件集成计划应该描述层次化的集成单个软件单元进软件组件中,直到嵌入式软件完全集成,并且应该考虑如下:
·软件集成功能的相互关系:
·软件集成和软硬件集成的相互关系。
注意:对于基于模型的开发,可以先集成各模型,然后对集成好的模型进行自动代码生成以完成整体软件的集成。
2 软件集成测试根据ISO26262-8:2011,第9节计划,定义并且执行。软件集成测试的测试对象是软件组件。对于基于模型的开发,测试对象可以是和软件组件相关的模型。
3 软件集成测试需要按照表7的方法进行,以完成以下目标:
·检查集成的软件是否和软件架构设计一致:
·检查集成的软件是否满足软硬件接口规格:
·验证功能的正确性:
·检查其鲁棒性,比如错误检测、错误处理机制的有效性:
·检查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持。
4 测试案例需要按照表8中的方法进行分析设计。
5 对于软件架构级别的需求测试覆盖度,可以用来衡量测试的完整性,以及用于证明没有设计之外的功能实现。如果有需要,可以增加新的测试案例,或者提供一个合理的理由说明。
6 为了评估测试案例的完整性,同时确保没有多余的功能,根据表9列出的指标需要衡量出其结构覆盖率。如果覆盖率不够高,要么需要添加额外的测试案例,或者提供一个合理的理由说明。例如,结构覆盖率的分析可以用于发现测试案例的不足、无用代码、无效代码或者多余功能等。
·结构覆盖率可以利用工具计算出来。
·如果是基于模型的开发,结构覆盖率可以通过模型级别的模型结构覆盖率来统一计算。
7 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嵌入式软件需要被验证其包含设计的所有功能。如果嵌入式软件包含了设计之外的功能(比如用于调试的代码),则这些功能需要被验证是不影响软件的安全需求的。如果这些设计之外的功能在真实产品中保证不会被激活执行,那也是符合这个要求的:否则删除这些功能,也需要按照需求变更流程来统一处理。
8 软件集成测试需要尽可能地在真实环境中运行,如果不行,则需要评估测试环境与真实环境的差异性,并针对这些差异,在后续的阶段的真实环境的测试中设计专门的案例来执行。
·测试环境的不同,会导致源代码或目标代码的不一致,比如不同处理器的位数不一样,会导致编译后的目标代码不一致。
·针对各种测试,需要建立合适的测试环境。比如目标处理器的测试环境、仿真处理器的测试环境、开发测试环境等。
·软件集成测试可以利用模型在环测试(MIL)、软件在环测试(SIL)、处理器在环测试(PIL)、硬件在环测试(HIL)等测试手段进行测试。
软件安全需求验证
本阶段的目标是验证嵌入式软件符合软件安全需求,其所规定的要求和建议如下:
1 软件安全需求的验证需要制定计划,定义再执行。
2 为了验证嵌入式软件实现了软件安全需求,表10列了所需的测试环境。注意:已有的测试案例,例如在软件集成测试阶段使用的可以重用。
3 对于软件安全需求实现的测试需要在目标硬件平台上完成。
4 软件安全需求验证的结果需要考虑下面这些因素来评估:
·和预期结果一致:
·软件安全需求的覆盖率:
关键词:MOOC;过程性评价;软件测试技术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674-2117(2017)06-0078-03
引言
据最新一项调查研究发现[1]:仅有50%的已毕业学生对大学四年的学习状态表示满意。主要问题集中在“学习的自觉性不够,缺乏吃苦精神”“自我约束力不强,不能自主学习,课下下功夫不够”等方面。笔者分析后发现,其主要原因是学生的学习热情不足及对专业课程的认知存在偏差,而这和“一考决定一切”的评价模式有很大的关系。很多学生平时不学习,期末考试的时候突击几天,一样可以取得一个比较满意的成绩。这就导致学生学习的主动性长期被忽视,学习热情持续低迷,也导致相当一部分学生不重视理论知识的积累,甚至把理论与实践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对立起来。软件工程类课程中的软件测试技术是一门既强调理论,又重视实践的课程,对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来说,学习起来很容易感到枯燥,导致他们对课程的认同感也不高。因此,如何提高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提高学生对专业、课程的认知度成为任课教师需要思考的问题。由此,笔者对软件测试技术课程的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进行了一些改革,尝试基于MOOC教学平台在软件测试技术课程中采用过程性评价,以期能改变学生对课程的认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软件测试技术MOOC课程的开发
1.软件测试技术人才培养现状
随着近几年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软件测试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据调查,我国目前软件测试人才需求缺口大约30~40万人,而真正符合要求的人员还不足5万人。[2]开设软件测试技术专业的高校很少,以在相关专业设置“软件工程”和“软件测试技术”课程的居多,但开设这些课程的高校很多也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情况。软件测试技术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目前教学手段和技术更新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培养出来的学生远远满足不了社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
2.软件测试技术MOOC课程开发
MOOC(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是一种通过开放教育资源而发展起来的在线课程,能够为学习者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及个性化的自主学习机会。MOOC教学模式打破了之前网络课程及精品课程单向的视频授课形式,并将整个学习过程、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环节通过网络平整地、系统地、全天候地展现出来;学习者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并在教师开课后自行决定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进度。MOOC通过在线交流、课堂测验、生生互评、自我管理学习进度等形式带给学习者全新的学习体验。[3]笔者基于超星慕课教学平台开发了软件测试技术课程的慕课,课程知识结构如上图所示。
软件测试技术过程性评价的实施
1.过程性评价
过程性评价属于个体内差异评价,它把每个评价对象个体的过去与现在进行比较,或者把个体的有关侧面相互进行比较,从而得到评价结论。[4]过程性评价既注重过程也注重结果,是对课程实施意义上的学习动机、过程和效果的三位一体的评价。教师采取目标与过程并重的价值取向可以及时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促使他们对学习过程进行积极的反思和总结。
2.软件测试技术课程过程性评价的实施
(1)多种教学评价方式相结合
①教师评价。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每一次作业都给予及时的评价和批改,评价应是中肯的,有实质性的意见或建议。在实施评价时,教师要特别关注基础比较差、跟不上进度的学生,抑或是有一定禀赋的学生。学生通过MOOC平台能及时看到教师的评语和评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知道哪些地方需要改进。教师要及时表扬做得好的学生,并把优秀的实验报告放在MOOC平台上让学生观摩学习。这样那些受表扬的学生就会产生自豪感,内心产生更强的学习动机,并在后续的学习中愿意做得更好;而那些没有受到表扬的学生也明确了差距,有了学习的方向和目标。
②学生自评。学生上交实验报告时,教师可以专门设置心得体会一栏,让学生每次做自我总结。这样,一方面,学生可以反省自己有哪些进步,还存在哪些不足;另一方面,教师也可以S时了解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动机、学习兴趣。同时这也强化了过程的重要性,而不只是一个结果。这使学生在每一小步中都有一种进步的感觉,这种每次积累起来的知识,通过内化,就转变成为真正的能力。
③学生互评。在学生互评环节,笔者要求每位学生要做到三个一,即给出一个等级,发现一个优点,提出一条建议。笔者要求每位学生至少评价三位学生,这样每位学生就可以收到其他三位同学的评价。如果这三条评价差异比较大,说明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评价标准,碰到这种情况一般再由教师结合学生的评价,给出一个综合评分。如果这三条评价差别不大,就说明大家意见基本一致,就取三条评价的平均值作为最后评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个别学生不认真思考,给出错误的或不准确的评价意见的情况。一方面,生生互评可以及时反馈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问题;另一方面,学生在评价他人作业时,也会学习到别人的优点。
④自动化评测。学生通过使用自动化评测系统提交实验报告时,能够及时获得评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在做“白盒测试”实验和移动应用测试实验时使用。“白盒测试”实验通过编写脚本,完成覆盖度的度量。学生每次提交作业后,系统会自动给出各种覆盖度的比例,这样学生可以及时了解覆盖情况。对于移动应用测试,笔者采用企业分包下来的移动应用作为测试的对象,学生在与企业零距离接触时,还可以直接接收到企业人员对他们提交的测试报告的反馈。
(2)实验中嵌入企业真实案例
软件测试技术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笔者通过在课程中嵌入企业的真实案例,让学生学以致用,保持对课程的高度认同感和求知欲。在学习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学习内容,笔者会安排相应的企业测试实践内容让学生实践。例如,在“黑盒测试”实验中,笔者让学生实测一个真实的APP产品,使其学会如何进行黑盒测试。又如,在“测试管理”实验中,笔者引入目前企业常用的测试管理软件――禅道,来进行测试用例、测试过程、缺陷等管理,让学生了解、熟悉企业里测试管理的过程。此外,笔者还将一些大企业专业测试主管做的关于测试质量的视频放在MOOC教学平台上,让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学习浏览,了解大企业的测试组织架构和测试体系,并学习企业如何做测试。学期结束时,笔者通过让学生实测一个基于Web的应用平台,从测试计划的制订、测试用例的设计、测试的实施、缺陷的管理,到撰写测试报告、回归测试等,让他们完整地体验一次产品的真实测试过程,并最终收到来自企业测试人员给出的专业评价。
3.利用MOOC教学平台,实施翻转课堂
笔者提前把教学资料放在MOOC平台上,学生可以提前预习,教师作为课堂秩序的组织者,以学生为主体,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大家互相讨论,最后由教师总结、点评。
结语
过程性评价强调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评价,并将评价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促进评价过程与学习过程的融合。[5]教师要引导学生注重日常积累,给学生一定的学习压力,这对推动他们主动学习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加强过程性评价不但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而且也会让学生更加理解和配合教师的教学。从网站中学生的留言反馈来看,学生很注意教师对他们学习过程的关心。
实践表明,强化过程性评价的内涵和适度提高在课程学习评价中的比例,对激励学生学习能起到重要的作用,能促进良好学风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白玉萍,康晨,戎来,等.教学范式改革背景下大学生学习状态分析――基于毕业生问卷调查数据[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6(8).
[2]朱立.浅谈软件测试技术人才培养现状[J].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2015(12).
[3]李士艳.国内外MOOC的发展及其特点[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4(9):21-23.
[4]过程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的区别[EB/OL].百度文库,http:///.
【关键词】检测实验室;量值溯源;检定;校准;确认
1. 引言
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工程质量的控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提供的检测报告,因此,为社会提供公正、准确的检测数据是各检测实验室的职责。而检测仪器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是保证检测数据准确性、科学性的必要条件。而检测实验室只有通过量值溯源才能达到这一目的,而实现量值溯源最主要的技术手段是检定和校准。本文针对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在实施量值溯源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种种误区,就如何做好测量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验证)与确认提出了建议。
2. 实施量值溯源过程中存在的常见误区
2.1误区一:认为实验室所有的仪器设备都需要量值溯源。
2.2误区二:对检定与校准概念不清,认为是一回事,且不提出检定与校准要求, 认为只要有证书就行。
2.3误区三:认为检定/校准周期都应是一年。
2.4误区四:认为只要有了检定/校准证书就表明仪器符合要求。
下面就针对以上的几种常见误区来介绍该如何正确实施测量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与确认。
3. 关于需要量值溯源的仪器范围
检测实验室一般都建立了仪器设备台帐,有的实验室把上了台帐的仪器设备统统交到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校准,包括混凝土搅拌机、水泥留样筒等等,这实际上反映了实验室对量值溯源存在错误的理解。
那么哪些仪器设备需要进行量值溯源呢?概括地说纳入量值溯源范围的一般指测量设备、测量仪器、测量系统和具有测量功能的设备,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类:
3.1检测中直接用于出数据,其检测结果的量值是用来确定被测对象特性的测量设备。
3.2有的检测设备虽然不出数据,不提供数值结果,但其具有测量功能,其结果用非定量方式表达,例如电工套管最大外径、最小内径测量用的量规等,其结果参与了被测对象特性的评价,也应纳入溯源范围。
3.3一些测量过程中用到的设备虽然不具有测量功能,不出数据,但是用来保证检测条件,也应纳入溯源范围,如恒温恒湿箱、养护室及用来监控检测环境的如温度计、湿度计等。
3.4对组装起来用于进行特定测量的全套仪器和其他设备,应对这样的测量系统进行溯源,即不仅要求单个仪器有检定/校准证书,应对它们组成的测量系统的测量特性进行校准。
总之,既不要遗漏应溯源的测量仪器设备,也不要扩大溯源的范围。
4. 关于检定/校准
4.1检定。
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计量器具的检查是为确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该器具有关法定要求所进行的操作。我国计量法规定测量仪器根据其不同用途以及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检定形式,分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两类,但均属法制检定。检定的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审批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检定结果应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4.2校准。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通过校准找出测量仪器的示值与对应的测量标准的量值之间的关系,其结果是给测量仪器赋值,并确定其示值误差,或将测量仪器显示的量值(示值)与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的参考标准,直至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实现量值溯源。
校准的目的是:
(1)确定示值误差,并或确定是否在予期使用范围内。
(2)得出标称值偏差的报告值,可调整测量仪器或对其示值加以修正。
(3)给任何标尺标记赋值或确定其它特性值,给参考物质赋值。
(4)实现溯源性。
校准不具在法制性,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校准结果不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
实验室应区别检定和校准,根据实验室具体检测要求识别哪些仪器设备需通过检定、哪些应通过校准进行溯源,不应完全由委托计量检定机构决定,可以共同商讨决定溯源方式。
4.3缺少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溯源。
有部分仪器设备因缺少相关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而不能严格溯源至国家基标准。对这类仪器设备如何进行溯源?《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规定:检测结果不能溯源到国家基标准的,实验室应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证据。具体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溯源:
4.3.1在保证满足实验室预期用途条件下,可送计量检定机构,由计量检定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提供满意证据。
4.3.2提供测量结果溯源到有证标准物质的满意证据。
4.3.3提供参加能力验证的满意证据。
4.3.4通过自校准提供满意证据。
4.3.5通过设备比对提供满意证据。
4.3.6由符合《计量法》要求的该仪器设备生产厂提供满意证据。
4.4确定检定/校准要求。
不少实验室在实施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时,将台帐上的所有设备交给计量部门,由承检部门确定检定/校准方式及具体要求,一旦拿到证书,认为就完成了溯源,这是一种误解。事实上,由于测量对象、使用条件不同,要求各不相同,实验室应根据自身检测需求向承检机构提出具体要求。因此实验室应要求提供检定/校准服务的机构:
4.4.1所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或报告在其授权范围内,证书应符合检定规程对使用中计量器具检定要求。
4.4.2用于重要或关键参数检测的设备,根据需要可能不仅要有检定合格证,还要有具体检测数据;如果检测时需使用修正值、修正因子、或需进行不确定度评定则实验室应在送检时向承检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4.4.3由于校准不具有法制性,校准规范一般可以参照检定规程,也可以自行制定(自行制定须经确认),有特定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应根据检测需求,明确仪器校准要求。如果尚未有校准规范,实验室应与相关技术机构共同制定校准规范并经验证确认后再进行校准。
4.4.4由于检定校准机构不了解实际使用要求,可能会按常规进行检定校准,与实验室使用不一致。例如沥青薄膜烘箱的使用温度一般为163°C,而证书给的可能是80°C、100°C的检定结果。为了提高溯源的有效性,实验室除要求应按检定校准规范进行溯源,还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向检定/校准机构提出特定检定校准要求。如上例应提出特定校准点,以满足使用要求。
5. 关于检定/校准周期
实验室应根据总体要求具体制定周期检定/校准的计划,即周检计划。除合理确定检定/校准对象和要求外,还需合理确定检定/校准周期。现在大多数实验室简单化处理,统一按计量检定规程规定进行统统周期为一年,这是不科学的。确定检定/校准周期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用较少的检定校准费用,获得具有最低的使用风险的测量仪器设备。具体可以参照以下几方面:
5.1列入强制检定的设备,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规定的检定周期依法进行。
5.2属于依法管理列入溯源对象的检测设备,其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使用的需要由实验室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点考虑:
(1)按照相关检测标准中对仪器检定/校准的要求执行,如《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中规定回弹仪的检定有效期为半年。
(2)考虑制造厂商在其产品说明书中提出的检定/校准周期建议。
(3)参照相关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一般周期为一年。
(4)被测参数的重要性,该测量仪器设备对测量结果的影响程度。
(5)仪器设备使用的频繁程度。
(6)仪器设备使用的环境条件,使用环境恶劣、检测要求高可适当缩短。
(7)应分析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进行其示值稳定性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周期;可参照期间核查结果,分析测量仪器设备的稳定性,确定是否可以缩短或延长周期。
(8)校准规范一般不明确规定校准周期,负责校准部门在其出具的证书中可以提出建议,实验室应综合前面几点考虑,合理确定纳入溯源范围的仪器设备的校准时间间隔。
5.3测量仪器设备使用前校准检定并不要求检定/校准的连续性,对那些暂时不用的仪器设备可以正常维护保养,办理手续暂时封存,需要使用前按要求检定/校准合格再投入使用,也是满足准则要求的。
总之,检定/校准周期确定要科学、合理、满足使用要求,确定周期后要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6. 关于检定/校准的结果与确认
6.1检定结果。
由计量部门通过检定或测试给出的结果一般用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合格证、检定合格印及测试报告五种形式表示。检测实验室大量接触到的是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均有授权文件的标识、检定合格的结论、量值溯源的声明、具体的检测数据、检定的技术依据、测量不确定度等信息。当测量仪器设备检定合格则计量部门提供检定证书,证明该设备已经法定检定机构按检定规程要求检定,其计量特性符合检定规程要求,实验室可以按原用途使用该仪器设备。当被检测量仪器设备通过检定有一项或几项计量特性不符合相关规程要求,则发出检定结果通知书,声明该设备不符合法定要求,此时实验室不可以按原用途使用该仪器设备。实验室应按检定结果通知书提供的信息作出处置如修理、降级、报废,并对该仪器设备出具的检测结果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6.2校准结果。
校准结果一般用校准证书(报告)表达。校准证书所提供的信息与检定证书类似,主要区别在于校准证书不给出被校准的仪器设备是否合格的结论,但必须有校准不确定度信息,方便实验室必要时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价。由于不给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实验室应对校准结果进行确认,识别如何使用该仪器设备。校准结果还可能给出修正值、修正因子或校准曲线,该校准结果应传递到相关部门,便于在检测过程中使用。
6.3关于确认。
6.3.1为什么要进行确认?
不少检测人员认为只要有了证书就表明该仪器满足要求,就可以用于检测,甚至拿到证书看也不看直接放入档案袋,根本没想到要把证书提出的修正值传递到相关部门用于结果计算,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直接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科学性。对提供检定证书的,证书中给出是否合格结论,如果该测量仪器过去能满足使用要求,当该次检定结果继续合格,当然可以确认该测量仪器持续满足预期使用要求。而当提供校准证书时则不同,校准证书中只给数据没有是否合格结论,如果对校准结果不进行确认,就有可能将不满足使用要求的测量仪器用于检测,或没有正确使用提供的修正因子。
6.3.2如何进行确认?
通过检定和校准实验室获得在用测量仪器设备的必要的计量特性,负责实施确认的人员就应该清楚地掌握和应用这些信息,对测量仪器设备是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和应用要求作出判断。
6.3.2.1确认活动包括基本信息确认和技术特性确认,具体有:
(1)确认提供证书的外部检定/校准机构的资格,查阅有效授权证明。
(2)确认证书是否在其授权范围内。
(3)确认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与证书报告是否一致。
(4)确认证书提供的基本信息和技术信息是否充分、有效,是否满足规范规程要求和实验室提出的特定的使用要求,适当时是否提供修正值、修正因子或校准曲线等等。
(5)如果检定不合格应确认检定不合格的测量仪器设备的状态,必要时对已出具的检测结果进行追溯并提出对该测量仪器设备的处置要求。
(6)如果测量仪器尚无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提供的是测试性质的校准证书,则应确认这种校准证书报告的有效性,以及满足使用要求的适宜性。
6.3.2.2由于校准证书只给出数据不作出是否合格结论,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由用户决定。实验室实施确认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实验室需明确确认责任人,一般由技术负责人或具有检测资格的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
(2)如果需要,应规定确认的程序及确认结果的处理。
(3)确认责任人应有一定计量基础知识,会正确应用检定/校准证书,掌握产品标准或使用说明书中该仪器设备计量特性要求,全面准确理解证书提供的信息,并能作出相应判断。
(4)确认不仅仅是对示值误差的确认,应包括对满足应用要求所必须的其它计量特性的确认。
(5)如果校准证书提供修正值、校准因子、校准曲线应传递到相关部门,便于检测时使用。
(6)确认结果应予记录,并做好相应确认标识。
7. 结语
测量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与确认是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核心工作,其实施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检测结果,应引起各检测实验室的足够重视。为更好地实施这项工作,提以下几点建议:
(1)要求量值溯源管理人员除了解检测要求外对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也应比较了解,掌握一定的计量基础知识和仪器设备的主要计量特性。
(2)在进行量值溯源要求策划时要与具体使用人员沟通,不能简单理解仅是统计、送检、拿证书。检定/校准完成后要传递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
(3)在送检仪器设备时,建议跟计量检定机构签订协议,明确检定/校准各项要求,避免由检定机构包办代替。
(4)必要时实验室可以收集重要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规范,对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计量管理培训。
参考文献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概念是:在农业各个领域内,通过调查、研究、试验、推广应用,所提出的能够推动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具有较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通过鉴定或为市场机制所证明的物质、方法或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
一、农业部行政管辖内诸类科技成果的鉴定。
二、承担由农业部下达科研、推广项目的其它部门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
三、申报农业部部级各种奖励的其它部门完成的科技成果。
第四条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科技成果包括:
一、基础理论成果和部分应用基础理论成果。
二、应用技术成果。
三、软科学技术成果。
第五条各级农业科技成果鉴定的管理机构的职能是:
一、农业部成果管理机构:
1.负责全国农业系统科技成果鉴定的管理工作,包括制订部门的管理办法、规定、细则并协调检查其执行情况和成果鉴定的汇总工作。
2.主持或委托有关主持农业系统或由农业部下达任务其它部门所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
3.作为农业部科技成果的组织鉴定单位,对主持鉴定单位完成的成果鉴定进行审核并对鉴定证书审核盖章。
4.主持鉴定单位申请由部直接主持鉴定的会签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渔、农牧、农林、畜牧、水产、农垦、农机化、乡镇企业)厅(局)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
1.受农业部成果管理机构的委托,负责本部门下达课题的科技成果鉴定的管理工作,主持鉴定或委托主持鉴定工作。
2.主持本部门自选课题的鉴定工作。
3.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审查本部门不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
4.每年向部成果管理机构报送当年的成果鉴定计划和总结。
5.鉴定完成后送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成果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三、农业部各司(局)、直属科研院(所)、部属高等农业院校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职责:
1.受部成果管理机构委托,负责由本部门、本单位下达的科研、推广课题完成的科技成果的鉴定管理工作。
2.主持或委托主持本部门下达课题的成果鉴定工作。
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审查本部门本单位不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
4.每年向部成果管理机构报送当年的成果鉴定计划和鉴定总结。
5.鉴定完成后,送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成果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畜牧、农垦、农机、水产)科学院、高等农业院校成果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1.负责本单位成果鉴定的管理工作。
2.受省(部)成果管理机构的委托主持本单位下达课题及自选课题的鉴定工作。
3.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审查本单位不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
4.每年向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成果管理机构报送成果鉴定计划和鉴定总结。
5.鉴定完成后,送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成果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第六条根据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精简节约的原则,视不同情况采用以下鉴定形式:
一、检测鉴定:经省(部、委)以下法定的专门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有关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测、测试并出示证明其技术水平及成熟度的评语,并由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盖章。
二、验收鉴定:适用于推广项目科技成果鉴定,由验收单位组织专家,根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规定的指标,进行现场测试、评价,出具验收结论,并由验收人员签字。参加验收人员必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专家评议:
1.通信鉴定:凡不需要现场考查,不需测试,根据研究报告和试验资料即可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由主持鉴定单位汇总专家意见并写出评语,并附专家书面评语的复印件同时说明发出和收到函件份数。
2.会议鉴定:对国家和省、部重大的科技成果以及自选课意义比较重大科技成果,可聘请科研、教学、生产、管理部门同行专家召开会议按规定进行鉴定作出结论。
检测鉴定、验收鉴定、专家评议的鉴定证书均需经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成果管理机构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四、视同鉴定:需要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并经部(省)成果管理机构批准,均视已通过鉴定,与其它鉴定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1.连续三年在生产中推广应用,证明技术上成熟,已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经法定的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的技术项目,已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在生产实践中已取得经济、社会效益,并由当事人出具证明的。
3.农作物、家畜、家禽、蜂、蚕经国家或省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出具评语证明的,但只通过审核名录而无评语证明者无效。
4.经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实施后已取得经济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的。
视同鉴定必须填写视同鉴定证书并附有关技术文件,报送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成果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鉴定委员会
一、对于需要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由主持鉴定单位或委托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组成。人数不得少于五人,最多不得超过十三人。报部以上申请奖励的成果其鉴定委员会正、副主任须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鉴定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1.一切被邀请参加鉴定委员会的专家权利平等,不受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完成人员的影响,独立进行鉴定,可根据规定充分发表意见,有权要求完成人解答问题,可保留个人意见。
2.鉴定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少数服从多数,超过半数方可通过鉴定。
3.根据规定取得咨询费。
4.对被鉴定的成果负有法律、道义的责任,有保密的义务,更不得把成果窃为己有。
三、鉴定委员会应包括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等部门的专家,有一定的代表性,其条件是:
1.在该行业或领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较好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及管理经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参加鉴定委员会的人数不得超过鉴定委员会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一切参加课题的完成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鉴定,也不得以检验者、证明者身份出现。完成人也不得互相鉴定,然后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共同报奖。
第八条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是科技成果被鉴定的一方,是完成科技成果的直接组织实施单位和人员。在成果鉴定前,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种准备。在鉴定时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向鉴定委员会做技术报告,并认真回答鉴定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夸大事实。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向鉴定委员会主任或上级主管部门、成果管理机构提出。
第九条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
一、题目:一切要鉴定的科技成果题目必须准确,和该项目主要技术核心相一致。题目与内容不符者,应重新确定正确题目或推迟鉴定。
二、理论及应用理论成果:研究论文须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年以上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及全国一级学术会议全体会议上公开发表一年以上,方可按以下内容鉴定。
1.所需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发表后被引用情况的资料。
2.对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的评价。
3.论点、论据是否明确,有关数据是否准确。
4.该成果的学术价值,与国内外同学科比较,其成果的创新点、学术意义及所达到的国内外的实际水平。
5.存在的缺点及改进建议。
6.科学理论成果采取函审方式评议时,须将专家评审表附在鉴定证书之后。
7.应用理论研究成果应补充经过实践检验的效果、应用范围及对可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分析报告。
三、应用技术成果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鉴定所需技术资料、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2.是否达到计划任务书(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
3.有关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图表是否准确、完整。
4.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其特点、独创性及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查新检索。
5.实践检验的效果、应用范围和推广方案的可行性。
6.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计算、分析的可靠性。
7.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四、软科学成果按下列内容组织鉴定:
1.鉴定所需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2.是否达到课题要求的标准和目的。
3.应用情况和实践检验的效果。
4.成果所达到的实际水平。
5.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第十条凡执行国家及部(省)下达的科研推广计划、申报部(省)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以及自选课题中意义重大的科技成果必须进行鉴定。
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1.完成项目任务,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2.学术或技术资料必须齐全,并符合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科学理论成果的学术资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发表情况的说明,国内外学术情况对照材料,后被引用情况报告等。
应用技术成果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设计书、研究报告、技术指标测试报告、试验报告、有关设计技术图表、质量标准、国内外技术情况对照材料、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等。
软科学成果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总体研究报告,专题论证报告,调研报告及有关背景材料、模型运行报告,国内外研究对照材料等。
3.应用技术成果应经过实践证明其成熟,并具备应用推广的条件。对高技术研究中难度较大、周期较长的,组织鉴定单位可酌情组织阶段成果鉴定。
4.软科学成果需经有关单位采纳和应用一年后方可组织鉴定。
5.完成单位、完成人排列次序已协调好。
6.必须使用国家科委统一制定的鉴定证书格式。
以下成果(项目)可以不进行鉴定:
1.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鉴别即可确定其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2.已取得社会公认、并有确切证明的科技成果。
3.自选课题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意义不大,经济、社会效益不明显的项目。
4.技术上严格保密,无法进行鉴定的科技项目。
5.中外合作完成,无法进行鉴定的项目。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农业科技成果鉴定实行由下达课题计划或任务的单位负责审查、主持或委托主持鉴定,由组织鉴定单位(部成果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二、凡根据计划或合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负责,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备齐材料,并使用国家科委统一下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书”,通过归口单位审查后,向下达计划(或合同)单位提出申请鉴定报告。
自选课题意义比较重大的,向完成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成果管理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本办法进行鉴定。
三、完成单位及完成人须于鉴定会前一个月以上向主持鉴定单位提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和有关技术资料。
四、主持或委托主持鉴定单位在接到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后,必须逐项认真核实,并在半个月内就下列问题给予明确答复:
1.是否同意鉴定。
2.鉴定的形式。
3.鉴定委员会名单。
五、主持鉴定、委托主持鉴定单位经审查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如发现未完成计划、数据资料不全、争议未解决可拒绝鉴定或延期鉴定。
六、鉴定委员会主任由主持鉴定单位协商后指定并主持鉴定会,同时向鉴定委员宣布有关鉴定办法的规定。
七、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必须在会上由鉴定委员会亲自起草、讨论,在会上形成并由全体鉴定委员签字。有不同意见的委员可以不签字或注明意见。
八、完成人在鉴定委员会讨论鉴定结论时要回避,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时,可向主持鉴定单位或上级成果管理机构提出。
九、组织鉴定单位、主持鉴定单位在鉴定完成后,如发现鉴定报告有重大缺陷,可责成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如发现鉴定报告弄虚作假或搞形式主义,有权驳回报告,另行组织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鉴定。
十、鉴定证书经组织鉴定单位(部成果管理机构)盖章后有效。
第十二条由数个完成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牵头经协商后向下达任务部门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由某一单位独立完成的并具有单独使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在征得主持单位同意后也可单独鉴定,在总项目鉴定时应剔除这一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