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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用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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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用地政策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第1篇

省局、市局已先后下发关于开展小菜场专项整治的文件,在贯彻落实上级局工作要求的同时,结合*实际,就全区小菜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入调查,为开展整治奠定基础

各地要根据市局拟定的调查摸底表,深入各市场进行调查,摸清各市场消防、土地、房产、举办单位、经营户证照办理等各项情况,为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积极汇报,寻求政府支持

各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对辖区市场的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出当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路,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寻求政府支持。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要争取规划部门将农村小菜场列入乡镇规划;土管部门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用地;明确城建、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小菜场的监管责任。对市场内存在的问题涉及相关部门的,要以书面抄告的形式告知相关部门。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召集市场举办单位会议,宣传市场法律法规,与市场举办单位签定《*区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书》,明确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督促市场举办单位在市场上悬挂横幅、设置市场公示栏宣传小菜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必要性。要协同市场举办单位开展对市场经营户的宣传,由举办单位与进场经营者签定《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经营者是经营第一责任人。通过宣传,使广大经营者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五、大力推行社会化监管

各地要借力于本次小菜场整治,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消费者代表组成的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在做好宣传培训的基础上,定期召集义务监督员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市场举办单位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可以抄告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

各地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群众满意市场创建活动。根据湖浔工商市(*)72号《关于开展*年度*区群众满意市场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市场开展创建,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评比原则,努力扩大社会参与力度和影响力。

六、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各地在开展整治中,要围绕以下工作目标开展工作:

(一)规范市场名称登记

1、对已经市场名称登记的小菜场,要认真对照,进行“回头看”,使之材料完备、程序规范,符合现行规定的要求。

2、对尚未办理市场名称登记的市场要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市场兴协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根据不同类型区别处理:

(1)对目前某些方面尚不符合登记条件但已长期存在、为人民群众生活所必需的农村小菜场,各地应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和管理措施。

(2)对部分虽然不具备市场登记条件、但有固定场所和设施且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农村小菜场,由村委会出具场地证明,并经当地政府同意,工商部门可以对场内的固定经营户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并加强监管。

(3)对以农民自产自销为主、设施简陋或基本无设施、交易时间短的临时性集市,应提请所在乡镇村加强日常管理。

(二)督促市场举办单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地要对市场举办者未履行经营资格审查义务、商品准入管理职责、上市商品快速定性检测、经营管理职责等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行为分别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准入规范》、《浙江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规则》、《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发出《行政建议书》,督促市场举办者完善并履行市场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上市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市场商品检测制度、市场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市场长效管理制度,促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

1、取缔无照经营。各地要对市场内存在的无照经营发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涉及前置审批的要书面抄告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办照条件的要坚持予以查处取缔。

2、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工作。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准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对辖区小菜场的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已开展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的,要进一步完善;对尚未开展的,要限期督促建立,确保上市食品的可追溯性。

3、加大快速定性检测力度。充分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体系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的检测。特别是对偏远的农村小菜场,要发挥检测箱快速便捷的优势,加大检测力度,增加检测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食品。分局流动检测车也将加强对上述市场上市商品的抽检工作。

各地要督促所在地中心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快速定性检测工作。

4、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各地要根据农村小菜场的特殊性,因地制宜、建立简便易行、动态长效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重点要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对守信者给予公示或一定奖励,对失信者予以惩戒直至清除出场,以促进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的提高,推进农村小菜场信用建设。

5、强化查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各地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欺行霸市、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病死禽畜肉及制品、过期霉变和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确保农村市场消费安全。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争取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在运用《特别规定》查处案件上要有突破。

(四)引导农村小菜场改造提升。

各地要按照湖浔工商市(*)28号《*年度全区市场监管重点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市场提升改造专人联系指导制度,积极运用工商职能指导*大桥、练市、双林等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工作。

同时各地要以这次整治为契机,深入调研,主动建言,向当地政府提出农村小菜场建设和改造的方案,争取政府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用县、区政府补一点,镇乡、村拿一点,主办者出一点的办法,推进农村小菜场的改造提升,切实解决农村小菜场脏乱差问题。

(五)创建示范,引导创星

各地要积极开展“农村小菜场示范”活动,带动农村小菜场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要积极开展市场创星工作,力争在三年内达到“*中心城区市场三星级;基层工商部门所在地中心农贸市场二星级、各镇农贸市场一星级”的工作目标。

七、加强监管,明确责任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第2篇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统领全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深化对服务业规律性的认识,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效途径,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升、水平提高。2014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力争突破274亿元,增长10.5%以上,超过同期GDP增幅,占GDP的比重提升1个百分点,超过30%;服务业税收突破37亿元,增长24%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发展。

1.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着力打造商业中心、核心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发展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推动中小型商业网点均衡布局。培育农村商贸体系,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24小时便利店等现代经营模式,丰富商业业态。全年新培育限上商贸企业30户,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亿元,增长13.5%以上,全面启动35个农贸市场、10个产地批发市场新(改)建工作。

2.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扎实推进省级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市建设,加大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力度,培育壮大本土物流企业,支持主辅分离物流企业发展,积极申报A级物流企业。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引进知名物流企业入驻,构建以枣山园区为核心、临港及各区市县物流园区为支撑的“一极多点”物流发展格局。全年培育A级以上物流企业3户以上,第三方物流营业额实现增长15%以上。

3.加快发展旅游业。按照“一圈三带”格局(“一圈”,即以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为中心的广安城市旅游圈,“三带”,即渠江沿江生态度假旅游带、华蓥山旅游带、嘉陵江休闲旅游度假带),以红色文化、休闲度假、生态养生为主线,进一步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全国红色旅游基地”和“川渝生态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全年实现旅游收入173.4亿元,力争实现200亿元;完成旅游项目投资32亿元,力争完成33.3亿元。

4.加快发展会展业。按照“主城为主、县城为辅”原则,因地制宜,争取主办一批中、省大型会展活动(论坛),提高广安影响力。支持市内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内外知名专业展会,构建多途径的营销网络。因地制宜开展节庆促销活动,积极举办广安车市联展、家装建材、名优特产等展会,力争将广安打造成为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会展城市。全年力争举办各类会展30场次以上,实现交易额15亿元以上,带动餐饮、广告等相关收入5亿元以上。

5.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积极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建设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深入推进“全企入网”、“全民触网”工程,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引导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网站,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实现线上、线下协同运营。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入驻“天虎云商”平台,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2%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36%以上,“天虎云商”平台入驻企业360户以上,各区市县规划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1个以上。

6.健康可持续发展房地产业。有序发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产业,完善推动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并存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健全规范物业管理体系。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同比分别增长25%、20%、30%以上。

7.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发展健康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符合广安实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年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床位0.5万张。

8.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进一步发展法律、会计、审计、咨询、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行业,推进市场调查、管理咨询、品牌服务、信用评估等咨询服务行业发展,发展商务写字楼、总部楼宇经济,增强城市商务服务功能。引进和培育一批商务服务企业,带动商务、商贸、餐饮、娱乐、购物、创意设计、咨询等行业的发展。

(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1.引导集聚集群发展。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等要探索创新,吸引多元市场主体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形成多元主体、多业支撑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力争申报成为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各区市县要规划建设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

2.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业重点项目储备库,加大对外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战略性投资项目。建立完善程序优化、服务高效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市级领导联系服务业重点项目责任制。加快实施一批投资大、带动强、效益好的大项目,确保新开工项目数、投资额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全年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550亿元,增速达35%以上。

3.培育大企业大品牌。加大政策扶持 力度,招大引强,做大做强,力争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32户以上。实施服务业品牌发展战略,创建一批知名服务业品牌。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争创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地理标志商标、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政府质量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机(绿色)产品等称号,力争获省级以上品牌5件以上。

4.提升创新能力。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研发、工程中心和各类实验室,搭建一批专业化服务平台。全力打造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创业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专业孵化器建设运营。大力发展科技咨询、科技评估、技术推广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

5.优化发展环境。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组织清理服务业准入方面政策规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创造非禁即入的宽松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秩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取消和下放服务业审批事项。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制订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标准。推动落实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严格落实宾馆饭店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用水、用气同价的价格政策,降低服务业经营成本。

6.促进城市转型发展。引导主城区及县级城市转型发展服务业,推动城市新区规划建设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实现产城一体发展。鼓励利用旧城改造区、棚户区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转型发展生产业,积极培育生产业示范企业。支持中央商务区和现代商贸功能区建设,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标志性区域。

7.促进制造业主辅分离。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科技研发、现代物流、贸易营销、设计策划、文化创意、咨询策划等生产业,逐步提升生产业占服务业的比重。鼓励制造业企业将生产环节外包,提高市场化水平。

8.大力培育消费热点。创新消费业态和商业模式,培育汽车消费、信息消费、健康养老、旅游文化等消费热点,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积极参与“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惠民购物全川行动”三大市场拓展活动,扩大服务消费市场。加强产销对接、农超对接,推进鲜活农产品进社区、进超市、进市场,推进农村商业连锁和统一配送,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

(三)提升发展承载能力。

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公厕、垃圾站、通信、学校、医院、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要素配置保障优先、专项资金支持优先、基础设施配套优先、重大项目布局优先的“四优先”支持政策,为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加快交通枢纽建设。全面提升铁路通道运输能力,加快与周边重点区域和城市大能力货运通道、快速客运通道建设,推进城市内部交通路网建设,构建铁路、公路、水运“三位一体”的现代运输枢纽,为扩大服务业辐射半径提供保障。

3.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4G网络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建设应用,提高运行速度和质量。整合信息网资源,推动“三网融合”,推进“智慧广安”建设,启动实施智慧旅游建设。加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各园区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拓展信息消费领域,提升通信运营商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目标绩效评价体系,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服务业发展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要逐步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整合商贸流通、旅游、金融、文化产业等扶持资金,规范资金用途,提高使用效益,特别要在服务业综合改革的重要载体、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三)提高用地保障水平。对服务业项目可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依法供地。城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逐步增加服务业用地。城市中心城区土地及旧城改造迁建整合的建设用地要优先规划发展服务业,并明确服务业用地最低比例。城市与产业园区间要合理安排生产业用地。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第3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为引领,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以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以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为载体,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全面拓展生产业,完善提升生活业;大力发展城市服务业,积极带动农村服务业发展,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主要目标:—2015年,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总量迅速提升。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年提高8个百分点,实现服务经济与工业经济双轮驱动,相互促进。

结构明显优化。到2015年,生产业、新兴服务业比重明显上升,形成商贸物流、金融服务、信息科技、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新型服务业结构。

就业快速增加。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不断上升,到2015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比年提高16个百分点。

布局基本合理。依托老城改造、新区建设、开发区建设,形成一批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

二、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大力发展面向生产、面向民生的服务业,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提升竞争力快、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领域重点突破,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一)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着力构建快速便捷、货畅其流的集疏运支撑体系。积极推进现代物流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形成连接城乡、联动周边、辐射苏、融入全国的物流网络,打造现代物流配送集散区。整合物流资源,统筹建设物流运输、存储配送、公共信息三大平台,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物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先进物流经营理念的现代物流企业。加强与周边城市物流合作,加速融入长三角大物流圈。

现代物流业发展重点包括:

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马扬高速、宿扬高速段,实施内河河道疏浚工程,进一步完善白塔河码头功能,加快石油、煤炭专用码头的搬迁和建设工作等。

物流园区(中心)。建设经济开发区综合型物流园区,秦栏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粮食物流园区项目,益民低碳物流园区,食品物流园项目,商贸物流中心工程,物流配送中心工程等。

(二)做大做强商贸服务业。结合城市功能定位,按照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加快建设以城市中心区为主体的商务文化区,积极引进国内外名牌商业企业,规划建设若干个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大力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特色定位和建设规划,定向招商引店。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等新型流通业态,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鼓励服务业企业争创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

商贸服务业发展重点包括:

城市商圈核心区。以主城区市民广场片区为核心、以新时代超市、苏果超市、华联超市片区为支撑的四周约3平方公里的区域,确定为城市商圈规划范围,作为集中发展以商贸为主的第三产业的核心区域。在新河大桥南桥头附近片区着力打造天发商业中心,将其培育成为集购物消费、文化休闲娱乐、餐饮服务、商务办公为一体,具有较强聚集辐射能力的城市商圈核心区。

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提升千秋步行街。打造美食一条街。

专业特色市场。加快南城河市场、千秋乐市场等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实施万家福菜市场搬迁,建设西城区农贸市场、南市区菜市场、金属材料交易市场、汽贸城专业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天润城等专业市场。

大型购物中心。在建设天发商业购物中心的基础上,在南市区、东市区适当区域规划建设大型购物中心。

(三)大力发展旅游业。坚持“大市场、大旅游、大发展”定位,积极引进高端型、实力型旅游置业集团。加快实施“政府主导”旅游发展战略,抓紧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引导我市旅游业向休闲度假型发展。利用我市临近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鼓励倡导发展休闲度假型旅游,大力发展娱乐业、餐饮业、加快高星级宾馆建设,大力发展和完善休闲度假设施,全面发展农家乐、渔家乐旅游项目,重点打造五大旅游景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招引一批能达到3A级以上规模和质量的景区开发项目。

旅游业发展重点包括:

休闲度假基地。釜山卧龙公园生态旅游度假区、草庙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高邮湖旅游度假区基地、金牛湖生态休闲度假区、胭脂湖生态休闲度假区等。

旅游业重大项目。深度开发龙岗抗大八分校旧址旅游区,釜山卧龙公园生态旅游度假区,谕兴清代名人墓葬、三角圩汉墓出土文物旅游,孝文化及民营经济园区,护国寺等佛教文化旅游,农家乐旅游项目等。

城市广场公园。建设市民广场、滨河主题公园、荭草湖湿地公园、胭脂湖公园等项目。

星级酒店宾馆。加快市区新世纪大酒店、嘉福大厦、驰宇尚都、假日大酒店等三星级以上酒店宾馆和秦栏星级酒店的建设。

(四)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加快金融开放步伐,吸引股份制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和证券、信托、保险、风险投资企业入驻,逐步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服务创新,鼓励担保、融资租赁业发展,鼓励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多层次融资业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和村镇银行,培育发展资本市场,强力推进企业上市。

-2015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10家以上。

(五)培育壮大信息与科技服务业。围绕“数字”建设,加快完善电信网、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等基础网络设施,创造条件探索三网融合,促进社会服务信息化。健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公共服务电子化、行政管理网络化、政府办公自动化。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试点,与阿里巴巴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建设面向企业的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和面向社会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全省信息化示范企业。稳步推进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开发与转移、科技信息及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交易等科技服务,加快科技孵化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资源共享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015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以上。

(六)稳步发展房地产业。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培育品牌企业,提升房地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着力推进老城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建设一批安置房、廉租房。稳步增加普通商品住宅供给,提升商业地产规划建设档次,建设一批居住区、商贸区、休闲区精品工程。积极促进高层建筑发展,提升城市品味。大力推进生态节能住宅建设。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规范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扩大住房消费需求。

-2015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

(七)不断提升中介服务业。推动中介服务产品和方式创新,拓展提升律师、公证、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积极培育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兼并重组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检测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扶持发展工程咨询、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等咨询服务。

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具备涉外高端服务功能的中介服务机构。规范中介服务企业的执业行为,提高中介服务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服务质量,使中介服务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

(八)大力发展教育、文化等服务事业。依托职业教育中心,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业,规划建设职业技师学院,打造面向苏浙沪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图书馆、档案馆、城市展览馆、文化中心、大剧院、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广电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图书发行大厦等文化体育设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文化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广告、演艺、娱乐等产业。积极发展医疗、康复、保健等多层次医疗服务业和赛事表演、健身娱乐、体育培训等体育产业。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会展机构的合作,申办和举办国际性和全国性的文化体育活动赛事。

(九)积极拓展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改造提升中心农贸市场,支持商业示范社区建设标准化菜市场。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多元化家政服务,面向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面向社区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服务运作模式,提高社区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产业化水平。

(十)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农村生活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技术支持体系。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连接国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信息网络。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的服务作用。

-2015年,以苏果、天正、华易超市等为龙头,再建300家农家店,使之遍布全市每一个村(社区)。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激励政策

(一)市场准入政策。

1、坚持“非禁即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各类投资者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

2、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工商管理部门对一般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对创新性、示范性强的服务企业,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可适当放宽条件。

3、简化连锁企业证照办理手续。除药品、食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一店一证”外,文化、新闻等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均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各分支机构无需单独申报,管理部门可在其批准的许可证上标明许可的行政区域范围。

4、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从事设计、咨询、中介等不影响公共利益、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其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经社区物业管理机构(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同意其从事经营的证明,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登记手续。

(二)用地扶持政策。

1、优化城市用地结构,科学合理确定服务业用地比例。对服务业功能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尤其要为现代服务业预留发展空间。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办理供地手续。

2、对符合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新建物流、研发、工业设计、总部经济研发等生产业项目,凡建成后产权非分割出售和非分割出租的,可比照工业用地政策执行。

3、新建或扩建非营利性的公益设施用地,凡建成后非分割出售、非分割出租的,经批准且公示无异议后,可按规定程序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供应。划拨土地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财政扶持政策。

加大财政资金对服务业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以上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并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和财力的增长情况逐年予以充实。服务业引导基金采取贴补、贴息以及对国家、省有关扶持资金配套等方式对服务业重点企业进行扶持,并由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局研究制定具体管理使用办法。对在全市服务业发展中带动和示范作用强,能够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服务业重点项目进行政策扶持时,原则上实行一事一议。

(四)完善服务业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服务价格(收费)政策,优化服务业发展的价格环境。对用电容量100千伏安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实行与一般工业同价。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对涉及服务业的行政性收费进行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实施缓交、暂停、免收、取消等措施。市监察、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对相关部门行政性收费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五)加强投融资扶持。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效满足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对于供水、供热、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利用等市政公用设施领域,探索企业以建设项目的收益权、收费权及受让后获得的经营权申请质押贷款,或以项目资产折价为抵押申请贷款。支持企业以资产重组、发行债券、招商引资、上市融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建立市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创业投资机构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中小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

(六)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主动承接国际和沿海服务业的转移,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跨国采购中心、研发中心、投资中心、国际知名会展公司、著名旅行社、著名品牌饭店、资产评估机构、物业管理公司等落户;重点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大型商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总部经济、服务外包、商业模式创新等新兴服务业,在用地、用人、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对引进企业自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上的资助。

四、抓好服务业发展示范工程

(一)服务业集聚工程。按照布局合理、定位准确、管理高效、辐射力强的原则,在全市规划建设8个具有一定规模、集聚度较高、产业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集聚区。主要包括现代物流园、信息软件园、科技创意园、文化产业园和旅游服务区、服务外包区、金融服务区、中央商务区等,打造高端服务业发展平台。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制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办法。

(二)服务业重点项目带动工程。瞄准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以生产业为突破口,谋划一批物流、会展、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现代流通等服务业项目,5年内优选1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强引导扶持。对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列入年度“861”项目投资计划,符合要求的,在独立选址用地、环评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物流、运输、旅游、商贸、餐饮、金融、邮政、电信、体育、行政服务等领域标准的实施,积极申报我市服务业重点列入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抓好供电公司等首批省级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

(四)服务业品牌培育工程。重点做好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加大服务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和省名牌的工作力度,切实采取措施挖掘、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潜力的服务业品牌,力争5年内形成10个省级以上著名服务品牌。市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著名品牌培育实施意见。

五、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核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发改委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总量、结构优化目标和重大项目布局,安排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配合,积极开展工作。

(二)抓好规划引导。编制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现代物流、生态旅游业等专项规划,逐步建立完整的服务业规划体系;制定《市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积极承接以长三角为重点的国内外高端服务业辐射,明确重点行业发展目标与方向,引导全市服务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快项目建设。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建立服务业项目库,积极开展服务业项目的策划、论证和筛选工作,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项目,逐步形成“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推进机制。加强对服务业重点项目的政策、资金、用地支持,积极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

(四)加强人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和高端服务人才,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密切与各类院校的合作,鼓励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增设服务业相关专业,培养文化旅游、信息技术和中介服务等领域急需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

(五)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行为。逐步健全服务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使之更好地在市场维护、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加强合作等方面发挥作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各类涉企收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第4篇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中低收入百姓的民生福祉,近期,国家统计局阜阳调查队开展全市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的走访调研,调查结果显示:阜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并超额完成下达任务,但仍然存在审批程序复杂、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亟需解决。

一、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1、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近年来,阜阳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服务民生”的原则,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7年全市共新增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含货币化安置)44594套,完成省政府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的105.5%,其中货币化安置占开工量的55%;新增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含货币化安置)40426套,完成省政府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的192.2%。

2、足额筹集配套资金。在资金投入方面,我市共收到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1434万元,地方配套筹集资金35377万元。在中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方面,全市共发放租赁补贴4913户,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分配入住率83%,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84%。2017年,全市将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9228套,基本建成20915套。一季度,全市棚改新开工住房1.77万余套,开工率达30.02%。

二、主要做法

1、突出政府主导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了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棚户区项目建设领导包干责任制,对任务进展、存在问题情况实行按月通报,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开展城市规划区(200平方公里)范围内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现状调查,梳理核实项目资料,建立完善棚户区数据库,为棚户区改造实施提供准确的资料。三是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统筹部署。先后编制完成《阜阳市城市“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阜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2017-2017年三年规划》、《阜阳市2017年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等,同时组织编制2017-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三年滚动计划,各县(市)按照总体规划部署,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方案,确保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按计划、按步骤整体推进。

2、积极创新棚户区改造保障方式。一是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对于加快推进棚改、更好满足群众居住需求及化解商品住房库存具有重要意义,全市2017年货币化安置24527套,占全市开工量的55%,调研走访中,颍泉区颍河综合治理新兴、三皇、北京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安置率达到80%,由于货币安置率较高,该项目拆迁进展顺利,群众满意度也较高。二是充分发挥开发行金融作用。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争取国家开发性金融支持;积极争取棚改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及安置房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提高续建项目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效率,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工程进度。三是确保用地供应。根据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棚户区改造用地优先供应安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单独列出,实行应保尽保。保证棚户区改造用地足量供应。

3、强化棚户区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优选施工队伍,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监督责任,对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坚决问责,同时统筹安排工程开工建设,科学把握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合理周期。

三、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本次调研走访了市房产局、市土地征迁办公室等机关单位和东关棚户区、南苑安置区等小区居民。调研结果显示:部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拆迁难度大、资金压力大、审批程序复杂,部分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居民生活不方便。

1、地方财政投入压力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需地方配套资金大,扣除中央和省每套1.7万元补助资金,每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地方配套资金平均达18万余元。加之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成本不断提高等因素,棚户区改造后续资金供应紧缺,资金不足将成为制约我市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瓶颈。

2、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工作难度大。大部分棚户区住户中,困难户、低保户、下岗户多,拆迁安置成本较高,甚至项目开工建设后,仍存在部分拆迁问题,间接制约了工程的建设速度。阜阳市东关棚户区建成时间较早,连片平房较多,居住环境较差,居住条件一般,由于该区域居住困难户、低保户较多,拆迁困难大,该区域仍然是老城区内开展棚户区改造的盲点地区。

3、审批程序有待简化。项目征迁、报批、审批程序、运作周期长,影响工程进度。阜阳市临泉路资福寺棚户区改造,由于涉及拆迁地块调整及规划方案调整,该项目从2011年开始拆迁,原规划此项目地块以商住地块进行出让,由于要求较高,项目地块未能出让,后调整为资福寺棚户安置区,由于调整需要通过立项、报审、审批等一系列环节,目前该项目仍未完成,耗时较长,已经影响到了后期的开工建设。

4、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因土地受限,绝大多数的保障性住房在规划选址上相对偏僻,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未能及时配套,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得不到正常保证,保障户出行不便,文化娱乐、购物场所等配套实施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增加了保障户的生活成本,阜阳市南苑廉租房小区建成时,道路不通,小区内及周边没有大型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仅有个别小卖部等,生活设施不健全。

5、后期管理有待完善。安置小区建成后,安置点周边道路交通、就医、购物、供气等公共生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配套滞后,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同时,安置户对于物业费缴纳后,小区维护不到位,后期管理跟不上等问题也颇为诟病。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和谐安置区物业管理较为松散,公共绿地破坏严重,被业主私自占用较多。

四、相关建议

1、建议上级财政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扶持力度,增加补助资金,属地政府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发行项目收益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建设需求。

2、完善征迁补偿政策,重点解决征迁难问题,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

3、加强科学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应置于政府的全局工作之中,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地编制规划。项目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县区政府的财力可能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规划制订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确保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安置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

农贸市场用地政策范文第5篇

一、实行土地征用区片综合价,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江北区土地征用的数量明显增加。2003年至今年6月底,江北区依法征用土地达2.17万亩,超过以往征用土地的总量。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乡镇之间征地补偿费的平衡。2003年初,江北区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土地征用补偿办法作了修改完善,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了区片综合价的土地征用补偿办法。对土地征用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标准,按地理位置全区划分成了两个区片:第一区片征地补偿费为每亩5.5万元,第二区片为每亩4.6万元。新的补偿标准比原标准提高了约2万元/亩。同时,明文要求征地补偿费的增加部分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在实行土地征用区片综合价制度的同时,江北区出台了村级发展留用地政策,以2001年各村可转为建设用地的实有集体农用地面积为基数,土地征用时按10%的比例安排村级发展留用地。村级发展留用地可以用于发展商贸业,也可以用于发展工业(统一规划进入工业园区);可以由村直接投资开发,也可以选择留用地变现,有偿转让。留用地有偿转让的收入必须先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2005年又建立了区级农民社会保障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历史上土地征用较多,现在办理农民各项社会保障经费有缺口的村。社会保障调节基金的来源为:市统一提取的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风险资金的退回部分;区土地出让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区财政每年预算中安排的资金。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加强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建设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土地征用后,村集体的货币资产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农民要求平分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呼声很高。针对这种情况,江北区分别出台了《农村土地征用后货币资产处置的意见》和《江北区农村经济合作社改革的意见》,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提出了具体的操作办法,即“五步走”的顺序:一是发放农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二是确保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补助资金;三是提留若干年内(至少到2010年)集体所必需的公益金、公积金和管理费;四是提取农村基本医疗保障资金;五是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适时对农村经济合作社进行改革。“五步走”原则防止了农村集体资产发光、分光现象的发生,在考虑农民眼前利益的同时,保障了农民的长远利益。

与此同时,江北区着力构筑被征地人员的养老、医疗等保障机制。到目前为止,全区已有97个村参加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率达99%,参保人数达20439人,现每月发放养老保障金379.29万元。2005年5月,又全面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该制度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政府补助多,按照每人每年13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其中各级政府负担65元,村集体及个人负担65元;二是保障力度大,农民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45%~75%;三是扶贫力度大,对五保户、低保人员及重点优抚对象,由政府全额补助筹资费用,个人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有困难的及全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大病救助基金救助。现在全区已有66140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了90.77%。

积极统筹城乡就业。在全区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站,建立全区被征地人员情况信息平台,对被征地人员办理与城镇职工一致的失业登记证和申请就业登记证。开辟多种渠道,促进被征地人员实现就业。主要抓好“三个一批”:组织就业一批。主要由政府实施,开辟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安置被征地农民;鼓励企业吸纳被征地人员,对企业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的,每吸纳一人给予500元的经费奖励。鼓励创业一批。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的,给予城镇失业职工创业同等优惠政策。并在创业资金、场地、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市场就业一批。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网络,设立了6个区级培训基地和5个实习基地,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免费为劳动力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提供一项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2005年上半年,全区共培训各类人员5388人次,其中被征地人员3761人,培训后的就业率达60%;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通过举办劳动力供需洽谈会,为企业和被征地人员、失业人员架起联系的桥梁;全区共举办各类劳动力洽谈会8场,推出岗位9332个,近万人进场洽谈,3000多人初步达成了就业意向。

三、建设农民新型居住社区,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

高起点规划、建设。从有利于节约土地、防止出现城中村现象出发,对被征地农民拆迁安置,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拆迁、统一安置”的办法,集中建设农民新型居住社区,实现农民生活居住方式公寓化。近期,全区计划实施农民安置社区建设240多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35万平方米,在建和即将开工的有近75万平方米。在规划和建设上与城市社区接轨一步到位。如规划建设面积最大的慈湖人家社区,占地总面积95.88公顷,建筑面积67.4万平方米,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有24班小学1所,9班幼儿园2所,农贸市场1个,商业用房2.4万平方米,居民活动会所和居委会用房6300平方米,绿地率达36%。

人性化安置。农民住宅的拆迁,实行调节安置的办法,以户为单位对原农民住房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按“拆一赔一”进行安置,对超过250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市场重置价格再增加100%的比例予以货币补偿。同时积极关注农村住房困难家庭,对人均不足30平方米的家庭,可按人均30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不足部分面积,实行优惠价购买。同时根据人均30平方米标准,自愿减少安置面积的,可以按市场商品房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享受经济补偿。在安置房套型设计上,推出70+80、100+50、150等多种类型,以满足农民群众的不同需要。

城市社区化管理。居民社区,全部实行小区物业管理,配套用房建设与城市社区标准接轨,社区工作经费按城市社区的经费渠道和标准解决。原则上按300户配1名社区工作者的标准配备,社区工作者采用组织下派、公开招聘等方式落实。对原有的建制镇居委会,全部实行体制改革,全面实行管理社区化。积极探索和研究农民入住新区后的一系列问题,从思想意识、行为习惯、组织形式等各个方面引导农民逐步向城市民居民过渡。

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建设。结合省、市“千百工程”,以全区道路、河道整治和近期内未列入农民住宅拆迁安置的村为重点,以环境保洁、道路硬化、绿化美化、文明创建为主要内容,2004年6月以来,江北区在全区开展了城乡环境建设活动。对国道、省道、县道、镇村主要道路和河道的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全部实行了动态保洁,有的镇(街道)还实行了保洁工作市场化运作。全面推行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建立了农村垃圾由村统一收集、镇统一压缩、区统一清运的机制,做到日产日清。文明村、示范村的垃圾袋装率达到了100%,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了80%以上;全面清理环境污染源,新建农村公厕400余座,取缔城乡结合部“破烂王”405家。在梅林水厂水源、英雄水库水源、中心城区建成区等区域建立了面积达77平方公里的家禽禁养区;全面实施农村道路“康庄工程”,投资9200万元,建设农村公路102公里,在2005年全面完成村村通公路任务;全面开展绿化建设,以建设生态区为目标,提高绿化档次,加强绿化管理,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创建文明村镇、积极建设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到年底全区有50%以上的村建成村级小公园、健身小广场,71个村建有老年活动室,全区争创省级文明城区。

四、实施以区为主的农村办学体制,统筹城乡教育发展

2002年起,在全市率先实施了以区为主的农村办学体制改革,明确城乡教育实行“五个统一”:统一制定城乡教育发展和教育布局规划;统一学校建设标准;统一配备学校的设施设备,城区和农村学校的教育信息化设备、音体美设备及教师的办公用具、学生的课桌椅都按统一标准配备;统一城乡教师的配备,做到编制统一、要求统一;统一城乡教师的福利待遇,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各类津贴,统一发放教师考核奖。在这个基础上,实行城乡学校的校长有计划的交流,鼓励城区优秀教师柔性向农村学校流动,在职称评定、先进评比上向农村教师倾斜。通过两年时间的实施,全区4所农村中心小学全部达到了省农村示范小学的标准,4所农村小学、1所农村初中通过了省农村示范性学校验收,按省一类标准配备的各类设施设备陆续装备到所有的农村中小学。2002年以来,累计投放在农村学校基建和设备购置的资金投入近6000万元。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迅速改善,城乡基础教育呈现均衡化发展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