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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明确管理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农村卫生条件得到了不断的改善。据统计,2006年至2009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国债项目建设达123个,建设规模7.66万平方米,总投资5465万元,已完成建设项目112个;累计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用于为乡镇卫生院配备X光机、B超机、生化检测仪、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和心电图机等数十种常规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硬件得到明显提高,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就医的环境,截止2009年底有82.3%的中心卫生院和75.3%的一般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建设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按照省卫生厅三年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要求,今年底将有95%以上的中心卫生院和90%以上的一般卫生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由于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所有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均得到较大提高,据初步统计,有近半数的乡镇卫生院去年收入超过100万元,一些运营好的乡镇卫生院收入超过200万元,甚至突破300万元。并且,从去年开始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均实行了财政全额补助。同期,我们每年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截至2009年底,共培养专业技术带头人129名,培训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3000余人次,组织开展对口支援、执业医师招聘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因此,现在我们基本上可以说,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不仅不再需要考虑生存问题,而且还有资金结余,可以更多地考虑单位的发展问题。
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管理不够规范。比如院内院外环境“脏、乱、差”、卫生院不卫生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为淡薄,上班找不到人或在干私活。二是服务功能不够完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但由于财政补助经费落实不到位、单位内未实行绩效考评制度、与城区医疗机构收入待遇差距大等主要因素,使得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编制人员不足,卫技人员队伍不稳定,卫技人才缺乏,服务能力相对滞后等问题。三是服务制度不够健全。对各项医疗卫生服务的制度和规范,有些尚未建立,有些没有落实,有不少都没有落实到位,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四是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未有进展,使得村级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基础设施落后,服务环境较差;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不够,导致村卫生室服务行为不规范,医疗服务混乱无序,服务质量不高,难以保证农民群众看病就医和用药安全;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不够,导致农村公共卫生难以有效开展。为此,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管理年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开展管理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创新举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农村卫生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如上所述,当前乡镇卫生院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卫生院的科学发展,影响了农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不符合上级部门提出的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符合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要求。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乡镇卫生院要想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就很难,农村卫生工作要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就很难,各项民生工程指标的保质保量完成也很难。市卫生局提出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是本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坚实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基础,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2、开展管理年活动,是保障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农村卫生各项工作任务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承担着“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着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等工作任务。同时,乡镇卫生院在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改革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变机构运行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及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等方面还要做大量的工作。这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开展管理年活动,来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管理年活动,是推动乡镇卫生院强化内涵建设的有益手段。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管理年活动,解决乡镇卫生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我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开展管理年活动,就是要面对当前乡镇卫生院发展中存在的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推进交流沟通,加强督查考核来整合各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资源,挖掘各乡镇卫生院的管理经验,从更高层次来分析这些突出问题的根源,从更高层次来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帮助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提高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我想,这对于乡镇卫生院的今后发展,应该是一个非常有益的活动。
因此,各县(区)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一定要统一思想,从维护农民群众健康和利益的高度,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高度,从推进乡镇卫生院科学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强化为民解困理念,增强抓好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的自觉性,用务实的作风、认真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切实抓好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
二、围绕主题,突出管理年活动的重点
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围绕“增强能力、优化管理”的主题,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全市农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全市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基本健全、服务行为比较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走上乡镇卫生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让农民群众享受到质优、价廉、安全、便捷、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
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后,大家要深刻领会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的内涵,围绕主题,瞄准目标,抓住重点。我想,管理年活动要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近期重点医改任务之一。乡镇卫生院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有关要求,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按有关要求做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工作、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工作、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光明•微笑”工程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2、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是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质量也有更高的要求。要提高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要落实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落实好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要努力做好医疗事故的控制和医疗纠纷的防范等工作。
3、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由于乡村医生的人员管理、福利待遇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情况也有一些起伏。但村卫生室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中充当着网底的重要作用,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因此要切实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依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试点和推广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4、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是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灵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当前深化医改的进程中,更加强调医疗卫生服务的态度,更加注重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乡镇卫生院要着力加强和改善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精益求精、救死扶伤的精神,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要完善医德考核体系,完善医德医风监督机制,抓好医德医风考评,建立医德考评档案,将医德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认真推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
5、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是衡量乡镇卫生院工作和服务效率的一种考核制度,是今后对乡镇卫生院和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主要方法,是计发绩效工资的政策依据,也是调动人员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的一种手段。绩效考核实施情况,与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县(区)卫生局要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各乡镇卫生院要落实对本院职工的绩效考核,要按照有关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6、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乡镇卫生院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是乡镇卫生院运行的基本要求,也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前提条件,为此必须坚持依法行医。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工作纪律的监管,落实考勤值班制度,要求医务人员着装,佩戴胸牌,坚守工作岗位。同时,要加强卫技人员的培养与培训管理,使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60%以上,要及时组织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专题培训。
7、加强院容院貌建设。一个单位的容貌,事关单位的形象。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农民群众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场所,不管怎么说,一个“脏、乱、差”的卫生院,是不符合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的,是严重破坏乡镇卫生院整体形象的,也是无法满足农民群众的健康需要的。要通过院容院貌建设,达到房屋建筑美观大方,干净整洁;科室设置科学合理;各种标识、指示牌规范、清楚、醒目;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温馨,做到室内整洁,室外清洁;并做好乡镇卫生院相应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三、精心组织,确保管理年活动目标如期完成
这次管理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在今年的3至5月份,制定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从今年的5月份开始,到明年的1月份为止,在市、县卫生局的组织领导下,各乡镇卫生院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整改提高。第三阶段为验收评比阶段,时间安排在明年的2至4月份,完成县级管理年活动的初评和市级管理年活动的验收,以及全市“二十佳”乡镇卫生院和“二十佳”卫生院长的评选,最后进行活动总结和表彰。针对活动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我想,具体提以下一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在广泛宣传发动上造氛围
一是成立管理年活动相应机构。县(区)卫生局要成立“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牵头股室,同时要成立技术指导专家小组,从县直疾控、卫监、妇保、医疗机构抽调专家组成,对管理年活动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院长负总责,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二是县、乡各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三是县、乡各级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管理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目标和任务,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四是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各科室、各部门广泛开展讨论,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认识。五是认真细化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充分体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责任”。六是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奖罚制度。七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标语、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管理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真抓实干,在全面推进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要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规范、职能定位和能力建设等要求,认真查找本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征求管理部门和院内职工的意见建议,提出落实整改的办法,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或时间表,并认真组织整改。这项工作是管理年活动的一个重心,时间上安排为2011年的6月—11月。二是搞好日常督导。这里要求县(区)卫生局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每月开展一次督导工作,针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加强调度工作。县(区)卫生局每二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督导情况,调度整改情况。
市卫生局也将不定期进行督导,实现以县为单位的督导全覆盖,以乡镇为单位的督导覆盖率不低于20%。四是现场参观学习。各县(区)可采取组织本县(区)乡镇卫生院院长在所辖卫生院间进行巡回检查活动,也可组织参观学习管理年活动开展得好的卫生院,通过现场参观,促进卫生院之间相互学习交流经验,现场查找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以期达到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效果。五是在2011年11月左右,组织全市县(区)间的交叉督查,进一步推动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并相互借鉴学习和经验交流。六是在2011年12月左右,市局将组织召开全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现场会,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七是现场会后,各县(区)卫生局、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用1到2个月的时间,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巩固提高现有工作成效。
3、总结评比,在整体提升水平上出成效
一、指导思想
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为切入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改革现行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制,优化配置卫生资源,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联为一体,使县级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和设备下沉,拓展县级医院的服务领域,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能力,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格局,缩小城乡医药卫生差距,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问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三个统一,五个不变”的要求,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深化运行机制改革,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技术、管理上的优势,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县镇两级卫生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优化结构、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达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壮大、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的目的,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工作模式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使优质资源最大限度惠及基层群众,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具体工作模式主要有:
(一)建立以管理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由县中医医院托管蒋村镇卫生院,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采购与调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利用县中医医院人才、技术、管理和信息优势,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二)建立以医疗信息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在医院及甘河卫生院、余下卫生院之间实施医疗信息一体化管理,建立一套县镇一体化的医学影像数据库。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诊检查时,通过该系统将患者医学影像资料实时传送到县级医院影像会诊中心,由县级医学专家根据影像资料即时做出诊断。同时,乡镇卫生院医生也可在当地看到患者在县级医院检查的诊断报告、影像报告和影像资料结果,及时正确地做出诊断。该系统通过“电子医生”下乡,将在最短时间内为患者提供有价值的远程医疗会诊意见,并做出快捷、及时的诊断决策,使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医时,也能享受到县级医院专家的远程医疗服务,缩小县乡医疗差距,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从而实现医疗信息县镇一体化。
(三)建立以妇幼保健技术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由县妇幼保健院对草堂镇卫生院实行对口支援,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利用妇幼保健院的专科优势,加强草堂卫生院的妇产科及儿科建设;积极建立草堂地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规范操作规程及服务行为,把草堂地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建设成基层妇幼保健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开展人员的双向交流和培训,把优秀人才引向基层,并为乡镇卫生院培养“沉得下、留得住、用得上”的妇幼保健人员;把先进的技术引向基层,充分利用支援医院的医疗资源优势,形成有效、紧密的技术支撑,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有效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被托管的镇卫生院的医疗、防保人员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调配,一体化管理后,保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不减、财政投入不减,达到人才协调使用、医疗服务优化、利益共享的目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只负责对相关卫生院的业务技术指导,不参与其内部管理。
(二)明确管理方式
一是“三个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将镇卫生院的人员管理权限并入县级医院。支援镇卫生院的人员与县级医院人员在福利待遇、职称评审、选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由县级医院统筹使用调配人员,不受现阶段人事制度影响,不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分配制度适当向乡镇岗位倾斜。财务财产统一管理。县镇两级医疗机构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资产统一登记,分别建立台账。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所需设备可由县级医院灵活调剂使用,原资产属性不变。加强对镇卫生院账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医疗业务统一管理。镇卫生院医疗业务由县级医院统一管理,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按照功能定位和技术要求开展医疗服务。
二是“五个不变”。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镇卫生院可增挂县医院分院的牌子。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不变。镇卫生院仍然承担行政区域内预防、康复、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职能,县级医院负责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乡镇卫生院最根本的职能。镇卫生院要充分借助县级医院的技术、资源优势,不断扩展基本医疗服务内容,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镇卫生院公益性不变。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机构,保持镇卫生院公益性是让广大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保持县镇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变。镇卫生院人员工资按现行政策全额拨付,可采取“财政拨付总额预算,工作岗位按需确定”的方式进行人员经费动态管理。不允许县级医院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侵占和挪用国家对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投入资金。
三是“两提高”。通过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提高镇卫生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当地老百姓在本镇就能享受到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而只支付镇卫生院的收费标准,不断提高就诊人次,促进镇卫生院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四是“三制”管理。即坚持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镇卫生院仍属独立法人单位,院长实行公开招聘,由托管的县级医院提名,县卫生局考核任命,在一体化管理框架下履行卫生院院长的管理职责。镇卫生院按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实行全员聘用,托管模式的镇卫生院人员聘用由县级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院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分配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兑付报酬。一体化管理前,镇卫生院要进行资产登记造册,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镇卫生院所需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均按现行模式采购、配送。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县卫生局对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对参与试点的镇卫生院的服务人数、服务半径、医院规模、医务人员数量及技术结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县镇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扎实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由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被托管的镇卫生院进行资产清查,理顺体制机制。
(三)组织实施阶段。县卫生局要及时召开会议宣布试点方案。试点医院要根据《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四)总结评估阶段。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各试点医院要进行自评,及时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达到“以评促管”的目的,从而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队伍管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医务人员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财政、食品药监、物价等部门及参与试点的县镇医疗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等部门要落实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将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立医院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医院加快发展;落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健全各项制度。各试点医院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引入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县镇卫生一体化管理体系。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在机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促进医院高效规范运转。
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要求规范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进农村、进社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建立市—乡镇(社区)—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范围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20xx年9月底前建立起以市卫生监督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建立起以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分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为依托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原则上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卫生监督分所,我市设置3个监督分所,由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建立并为每个分所派驻3—5名卫生监督员,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体见附件4)。
建立起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每个村卫生室为一个信息点,明确1名由执业人员为兼职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科”标牌,接受市卫生监督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人员配备
(一)配备标准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配备2—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其中院长任科长,主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副职任副科长,专职人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从事公共卫生或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职能职责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医疗行为的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摸底,一户一登记,一户一建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单位持卫生许可证经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培训等。
3、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从业,并制作检查笔录。如发现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依法查处。同时协助市卫生监督中心做好顾客用具、微小气候等的抽检工作,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
4、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5、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7、指导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法律宣传和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处置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律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从业。
3、及时收集和上报卫生监督相关信息,对发现的卫生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协助上级进行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规范化管理
(一)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科应遵守并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制度》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上级下发的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巡查执法文书及其它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卫生监督中心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建立行政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包括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信息、许可项目、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日常监督检测资料、样品监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档案资料可按以下内容划分,装订成册: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转办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所辖单位资料等。
(三)工作规范化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地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每个管理相对单位监督检查频次≥4次/年,并能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每一项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情节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情节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中心,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卫生监督中心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监督中心、疾控中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针对检查情况制作加盖卫生局公章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意见书内容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信息来源,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六、培训制度
市卫生监督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协管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开展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考核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豫卫妇社[20xx]8号)文件规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我市采取绩效考核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市卫生局年度考核时,依据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单列考核,划拨经费时依据协管工作考核情况确定标准。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经费;对工作中有漏项(考核分值60分至80分)的,拨付70%经费;对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拨付50%经费。
八、工作奖惩
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中心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奖励惩处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将给予相应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减免补助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弄虚作假、套取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二为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南平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南卫函〔20xx〕87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启动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按照工作内容,报告事件或线索,及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督巡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20xx年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本底数并建立名册;
2、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查,按规范填写监督笔录和意见书;
3、对辖区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4、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做好个案调查并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取证工作;
5、开展食物中毒预防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防疫站,并配合调查取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并协助调查。
(四)学校卫生协管:
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
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市卫生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根据今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逐步覆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
三、工作步骤
(一)3—4月,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确定至少2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5—6月,全面启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7—11月,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指导。
(四)12月15日前,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绩效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市卫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各乡镇20xx年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并组织开展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指导、管理和考核,确保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完善工作制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条件,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和管理。
根据省《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市卫生局制订了《市农村卫生人员年培训方案》(以下分别简称《培训计划》、《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结合培训任务和职责分工,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合理分工,分级实施
本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分为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药剂人员培训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三项,其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理论学习由省卫生厅安排(30天),省职工医学院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具体实施;进修学习由市卫生局安排(100天),市内23家医院及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培训由市卫生局安排(10天),市卫生学校承担培训任务。乡村医生理论(30天)和进修学习(60天)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安排。城市区乡村医生的理论学习统一安排在市第二卫生职业中专进行。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和我市承担本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的教学机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培训计划》、《培训方案》要求和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各自承担的培训任务。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重点做好方案制定、培训组织、教学评价、学员审定、培训档案建立、乡村医生培训机构确定和总结评价等工作。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学机构、医疗单位,要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并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培训教案,科学设定课程、课时,安排好任课教师,切实做好理论及实践教学、学员管理、考核评价、生活安排和培训资料收集等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培训印迹有据可查。
三、严格管理,确保效果
一,项目组织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总体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由省,市名中医组成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专家指导组,对各地推广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对培训推广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组织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开展学术活动,协同县(市,区)推广培训项目专家组,统筹推广培训课件安排,规范项目推广培训内容,强化技术推广培训的业务指导管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工作,加强项目推广组织领导,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开展,推广培训,督查考核.各县(市,区)要遴选名老中医药专家成立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专家组,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46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25个基层常见病针灸推拿刮痧技术推广目录》和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结合本地实际筛选制定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人员相对固定的技术推广项目培训专家,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目标与要求》,制定技术推广活动计划,科学组织适宜技术培训推广活动.
二,项目培训对象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对象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及中西医结合科所有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安排1名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优先安排参培).
三,推广项目内容
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坚持贴切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防治实际需要,安全有效,切实可行,注重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传统优势.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46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和《25个基层常见病针灸推拿刮痧技术推广目录》以及《江苏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30项针灸推拿适宜技术的基础上,再筛选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报市级审核后,列入推广培训内容.
四,项目培训实施
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要完成《46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和《25个基层常见病针灸推拿刮痧技术推广目录》中15个项目,《江苏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及本地所确定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的推广培训任务.
4月底前,各县(市,区)确定本地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目录,推广培训实施计划,镇村参培人员;6,7,8三个月内实施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及其它参培对象的项目培训;10月底前各地完成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卫技人员的培训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保证医疗技术安全,注意立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项目开展技术推广活动,促使基层卫技人员学得会,用得上.
五,项目推广要求
1,严格项目工作目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要覆盖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乡,村医疗机构均须有符合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培训.通过项目培训推广,促使乡,村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100%以上;促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0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