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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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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治理

社区养老治理范文第1篇

1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现状

1.1 国外现状

在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有相当丰富的经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经相对成熟,同时还形成了与之相配套的体制。以美国和英国为例,美国的PACE全方位养老服务项目就是通过多科合作模式,让老年人享受到全方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英国重视人本精神,通过多种形成的养老服务以及完善的监督体系,开展个案管理式养老服务,同时采取分级的方式对养老护理员进行培训。这些对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有重要借鉴作用,同时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更好的开展、体系更加的完善提供经验支持。

1.2 国内现状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我国开始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一养老模式历经20多年的进步和发展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在上海、大连、广州、宁波等多个城市分别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试点,且取得良好效果。尽管我国在新型养老模式建设方面有一定成绩,但因制度、资源等因素影响,制约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进一步发展,与老年人对养老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距离[2]。

2 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相关因素

2.1 健康状况

有研究显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质量与其健康状况有直接的联系,在老年人群中通常存在关节炎、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这些疾病都可能导致功能障碍,出现行动、肾功能、视力等方面的障碍,对老年人各方面的生活质量有直接影响。伴随老年人疾病情况和疾病种类的加重和增多,使得其健康状况处于下滑状态,这也会影响着老年人的心理状态,降低其日常生活能力以及社会参与度,加重经济负担,从而降低了生活质量[3]。

2.2 经济状况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质量容易受到经济状况影响。有研究指出,每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老年人生活质量评分比月收入不足1000月的老年人高。据相关调查显示,生活质量与财务满意度之间呈正向相关关系。老年人经济状况越好,其社会经济形象越佳,这可以提升其生活质量[4]。

2.3 身体活动

身体活动作为一种生活因素,不仅可以降低风险,同时对疾病发生有延缓作用,另外还可以使老化程度得以减缓。有国外学者指出,身体活动与自我效能、自我价值之间呈正向相关关系,进而使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2.4 文化程度

老年人文化程度越高,则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质量越高,两者之间呈正向相关关系。通常情况下,老年人的文化水平高,其健康观念则更加积极,对精神生活质量较为重视,可以使自己心理状态得到良好调节,以不断适应环境的变化,因此生活质量比较高。

2.5 社会支持

据国外报道指出,生活满意度与社交网络之间呈正向相关关系,老年人生活质量与社会支持之间有直接的联系,对于老年人而言,社会网络的建立与保持可使其负性情绪减轻,使其生活质量得到提升。在国内报道中,社区支持变量影响较小,说明我国现阶段社区对老年人养老支持存在一定限制[5]。

3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护理需求

3.1 日常生活护理需求

有学者对某省1018名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在生活照料方面,老年人的需求度最高,尤其是需要长时间卧床的老年人,对社区的日常生活护理需求极高,如洗漱护理、进食护理、饮水护理等。也有研究指出,老年人对日常生活护理的需求度随年龄增长也不断升高。对于此,社区应对社会资源进行积极整合,为社区老年人,尤其是高龄、体弱老年人提供多种优质护理服务。从政府角度来说,应基于社区服务强化建设外部资源,如老年食堂、老年活动室等。另外,还应不断强化照顾护理团队的精细化和专业化以及志愿者服务的持续化和多样化,增加社区宣传力度,使照护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使老年人日常生活护理需求得到满足。

3.2 个体化护理需求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过程中,应以服务对象特点为依据,为老年人提供个体化服务,如针对空巢老人、离退休老人、丧偶老人等,应强化心理干预,给予其心理支持,为这部分老年人建立社会支持体系,使其消极情绪得以缓解。同时针对伴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如高血压、痴呆等,应制定个体化评估方案,并形成照护计划,深入发展临终关怀护理,使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护理需求得到满足。

社区养老治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6.123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6-0-02

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其运行机制

2010年,中国老年人(65岁以上)已经达到了1.13亿人,占总人口的8%,按照联合国的相关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时,便可称之为老龄化社会。《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提出,要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龌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1.1 社区居家养老的内涵

社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社区中享受养老服务,具体形式有社区家庭养老、社区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人互助中心等。需要指出的是,社区居家养老与传统的居家养老不同,它结合了社区中机构养老及老年人互助中心等形式,内涵更为丰富。

1.2 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的构成要素

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①社区居家养老供给机制;

②社区居家养老动员机制;③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协同机制;④社区居家养老监管机制。

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2.1 供给机制存在问题

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存在角色定位的困境。作为主要“供给主体之一”的角色和“管理者”的角色,其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实践中存在角色冲突。虽然经过简政放权和“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的创新,各级政府致力于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供给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其他多元主体的管理上,管理者的身份要求政府对其运营资格进行准入限制和审查,因此,在如何进行有效管理与如何加大养老服务社会供给之间存在困境。

2.2 动员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动员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营资格获取,需要消防、床位、员工数量等条件满足行政许可标准,这决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有投入较大、回收较慢的特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动员机制主要依靠政府宣传和民间慈善力量,但这种动员通常是偶然的,且效率较低。现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动员机制,缺少专门的制度规范,动员机制没有常态化。

2.3 社会协同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中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联动水平不高,社会协同机制有待改进。各地区具体情况不同,政府“公办”养老院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据绝大比重,近年来,各地政府在试点探索“公办民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形式,但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实际受惠人群数量来看,都远远不够。同时,其他多元主体之间,如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的实践中,联动水平较低。

2.4 监管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行检查评估机制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不具备发现问题和及时处理问题的效果。现行的检查评估机制主要是,每年向主管部门提交年度运营报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对硬件设施等进行检查,辅以主管部门的抽查。但现有检查评估机制流于形式,大量未能达到准入标准的民间“社区居家养老机构”,以“合法运营”或“透明运营”的形式存在。原因并非是政府主管部门不具备责任感或者作风,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缺口以及监管之后的责任归属模糊,使政府主管部门难以处理,对部门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采取“不出事就是好事”的策略。

3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的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多元协同,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创新形式和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应改进现行机制的不足之处,努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3.1 强化政府“治理者”的角色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么一个深入影响社会各阶层人员的领域,应该明确自身的“治理者”角色,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护广大人民的养老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管理目标。近年来,老年人及其家属与养老服务机构的权益纠纷日益增多,政府作为治理者,应当创造更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社会氛围,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和运营。不是追求以供给主体的身份更多地参与社区居家养服务供给,而是追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高速发展。

3.2 出台特定的动员制度规范

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或者是任何一份事业的成功,都建立在人、财、物等资源高效整合的基础上。同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也离不开对资源的整合利用,因此,这就需要有一个高效和常规的动员机制。政府通过出台特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动员制度规范,对政府力量、社区力量、非营利组织力量和其他民间力量进行科学动员,最大程度实现动员的精准、高效、常态化。

3.3 建立多元主体的联动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与其他主体相对互动较多,其他主体之间联动性则较差。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多元主体的联动机制,不仅仅是加快“公办民营”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试点及经验推广,还应当探索加强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的联动,如企业以投资入股等形式,负责非营利组织名下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并以市场的力量促进其健康发展。同理,民间团体或个人慈善力量名下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以通过支付报酬的形式,聘用企业帮助其进行管理,实现成本和效益控制,从而得到健康发展。

3.4 落实检查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措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是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的创新措施,是适应新时代的现实背景而产生的,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存在巨大缺口,客观上造成了,大量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的“透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存在,政府主管部门苦于没有良好的处理办法,大多是默认其存在于“灰色地带”。另外,已获取行政许可,具备运营资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也存在着因检查评估流于形式,硬件设施投入逐年减少,养老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带来安全隐患等问题。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检查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透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重点防抓安全隐患,并给予政策照顾,还可适度降低准入门槛,将其纳入监管体系;对已具备运营资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严格落实周期性考核和抽查评估,且进行相应的奖惩,并建立区域内的养老服务供给设施的评分评级系统。

4 结 语

适应新时代现实背景而产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的创新措施,对实现各阶层人民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应当在供给机制方面明确政府的治理者角色,在动员机制方面出台明确具体的制度规范,在协同机制方面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在监管机制方面落实检查评估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

[1]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Ageing 1950-2050[R].2002.

[2]F Burns.Reverse Mortgages in Australia: An Exercise in Sustainability?[M]. Sydney:Thomson Reuters(Professional) Australia Limited,2011.

[3]王浦劬,[美]R斯特・M・萨拉蒙.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国与全球经验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5]苏健.居家养老中非营利组织的动员机制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4.

[6]王洁非,宋超.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的社区养老供需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6(1).

社区养老治理范文第3篇

在强化托底民生保障上深化改革

托底民生保障方面的改革,要以困难群众根本利益为坐标,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民政部门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百姓富”要求,始终坚持托底思维,突出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保障,让困难群众更充分地共享发展成果,生活得更有尊严。

一是加强救助制度的统筹。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健全完善综合救助跨部门协同协作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规范化建设,确保困难群众“走进一扇门、找到一个人”,就能申请办理各项救助。

二是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准化、标准科学化、程序规范化、制度配套化、管理信息化、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到2020年,城乡低保对象审核认定准确率达到98%以上。在落实现有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提高救助实效。到202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三是加快构建“救急难”长效机制。修订《江苏省临时生活救助办法》,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覆盖所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实行分类型、分层次、分时限的救助标准。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建立“救急难”信息网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四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省定7类对象全部纳入资助参合参保对象范围,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基本医保全覆盖。在按照现有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比例的基础上,加强医保补偿规定范围外的医疗费用救助政策研究,力求从政策层面尽量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上深化改革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不断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由特殊群体向社会公众拓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模式,努力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着力完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政府托底、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全面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困难、独居空巢老人关爱互助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为入住老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2015年全省护理型床位达到30%以上,“十三五”末达到50%。推进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培训,确保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保持在70%以上。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保障功能,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覆盖面,全省平均参保率力争达到35%以上。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覆盖全省所有养老机构及全体住养老人。

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福利水平。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提供扶持就业等发展利需求。在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家庭养育为基础、基本生活费为保障、福利机构为依托的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儿童福利机构转型步伐,依托儿童福利机构专业服务优势,向社会散居孤儿等困境儿童群体提供服务,向社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

大力发展慈善和福彩事业。大力开展慈善宣传,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慈善救助项目,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满足不同群体福利需求的重要手段。推动慈善超市转型升级,2015年底,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实现街道(乡镇)拥有慈善超市分别达到80%、70%、50%以上。统筹推进福彩各游戏品种发展,推动银行定投、网银定投试点工作,努力提升彩票销量,不断为改善社会福利水平积累公益金。

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上深化改革

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使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探索行业协会“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商会。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分类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善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改进基层社区治理方式。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社区工作台账等,切实使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效能,到2020年,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达标率分别达98%以上。积极探索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社互动”,到2015年底,苏南80%、苏中60%、苏北50%的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政社互动”;2020年,“政社互动”运行机制建设覆盖全省80%的乡镇。积极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多层性、制度化实现路径和模式,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构建“三社联动”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基础作用,依托社区搭建互动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服务管理,努力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有机联动的良好局面。拓展“三社联动”内容和形式,推动建立“社工+义工”服务联系机制,倡导志愿者、党员义工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社区服务。

在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上深化改革

健全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实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与国防建设相适应、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兼容。

健全军人抚恤优待制度。遵循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城乡社区搭建优抚对象服务管理平台,加快构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方面协调配合、社会力量有效介入、服务对象踊跃参与的新型优抚对象服务体系。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增进重点优抚对象光荣感、幸福感。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营造全社会关怀、尊重优抚对象的氛围。加强县、乡(镇)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逐步将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环境建设等纳入长效管理机制。

社区养老治理范文第4篇

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引导舆论”的要求,坚决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省在册低保对象73.5万人,低保边缘家庭对象23.7万人;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为585元和668元;全省直接救助困难群众就医267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86亿元;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救助困难群众11.5万户21.5万人(次)。救助标准、补差力度、城乡均衡水平均达全国各省区前列。

提速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全省共有养老机构2297家,床位37.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床位数达38张;护理型床位15.1万张,民办(民营)机构床位19.7万张;共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2356家,居家养老服务站9951个,有日间照料床位近16万张,老年食堂11200家,基本达到居家养老服务城乡全覆盖。编制完成《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追加1.05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

健全完善适度普惠儿童福利制度。目前全省近5万名困境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共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1.3亿元(不含孤儿)。《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显示:浙江儿童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全国第一,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全国最高。

大力推进现代慈善事业发展。以慈善法正式实施为契机,推进慈善信托备案,加快慈善行业组织建设,成立浙江省慈善联合会。组织开展第五届“浙江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举办第三届“西湖论善”和“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全省福利彩票预计销售150亿元,继续保持省内市场优势和全国领先地位。

深入实施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工程。新增投资100万元以上产业基地80个,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88%。

围绕创新社会治理大局,推进“三社联动”发展,更好地发挥民政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

促进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完成2020年城乡社区建设标准化研究,推动形成“r值共识、服务共享、文化共建、事务共治”的社区治理服务新格局。培育发展1.48万个社区社会组织,新建1941个社区社会工作室。全省有社区工作者12.89万人。全省首批100名优秀社区工作者纳入领军人才库。

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截至2016年11月,全省经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6752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8.3个,社会组织数量和每万人数均居全国前列。2016年省本级投入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00余万。

不断提升社会工作水平。2016年全省共有20440人报考社会工作师, 6322人通过考试,报考人数和考出人数创历史新高。全省共有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22455人;新增民办社工机构159家;培训社会工作人员48745人;新增社工岗位3094个。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民政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省共有16个城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再次实现设区市“满堂红”,并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加强社会化拥军和基层双拥规范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双拥服务。平稳推进安置改革,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确保军休经费发放到位。率先开展军供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明确省军供站指导职能。

健全防灾减灾综合体系。2016年,全省受灾人口436.9万人次,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7.3亿元,先后启动预警响应3次、四级应急响应2次、三级响应2次。全省共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53.7万人次,下拨中央和省级财政各类救灾补助资金8500万元,安排冬春救助资金5500多万元,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共建有避灾安置场所17456个,共推荐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9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54个。

强化区划地名管理。完成杭州、宁波2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的报批工作,依法办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变更事项。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首批市县地名文化遗产分级分类保护名录,筹建全国首个地名文化博物馆。

社区养老治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基层 社会管理与服务 模式

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分析

行政主导模式。行政主导模式强调政府在社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从多方面利用新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来实现社会管理与服务创新,这种创新主要有政府内部机制创新和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两种途径。

第一,政府内部机制创新。内部机制创新是指改变政府内部的职能与结构,通过理顺部门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创新机制体制、强化业绩导向来创新基层管理和服务模式。

推动政府内部职能的转变。通过调整政府内部职能与结构,规范治理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的供给效能。北京市清源街道办事处的参与式社区治理是政府内部机制创新的典型模式,其主要特点有三:一是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街道办事处在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逐步转变为为社区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监督指导,实现了由原来的直接提供服务向为社会组织服务和提供服务资源的转变。二是推动社区服务中心从管理转向服务。社区服务中心从行政工作下派转变为与社区共同协作开展社区服务项目,承担服务项目管理的设计、咨询、监督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等职责,发挥沟通街道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桥梁作用,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角色转变。三是服务项目从政府制定到以社区需求为导向设置。服务项目根据社区特点并在需求调查基础上设置,由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街道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评选,确定社区项目。

健全内部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通过给政府部门以压力,改善其服务意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欧盟国家推出的适用于公共组织的通用评估框架(Common Assessment Framework,缩写为CAF)吸纳了全面质量管理、平衡计分卡和卓越绩效模式等企业绩效管理工具中的合理要素,并融入了公共管理的管理经验,成为公共组织绩效管理的先进工具。深圳市龙岗区2008年试点整体等效导入CAF,尤其是引入以公民为中心的导向,即以顾客群体确认的重要领域和组织能够改进的特定服务领域为基础,在职能转变、运行机制、工作流程、改进管理方式和建立政府与社会平等合作关系等方面,实现事务性管理向愿景管理、从局部管理向系统管理、从人治管理向法治管理、从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转变。

第二,管理信息技术创新。目前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主要是网格化管理和数字化管理相结合。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地理信息系统和无线通信等多种数字技术,将社区细划为网格,形成精细化的管理单元。为每个网格整合配置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警员、网格督导员、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司法工作者和网格消防员“七种力量”,并在基础数据平台基础上,运用移动智能终端,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各类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基础数据的动态更新,准确掌握网格内的基础数据、民情民意。

数字化管理实质是政务信息化系统的一部分,将电子流程管理与服务通过现代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对政府需要及拥有的信息资源、关键数据进行深层次挖掘、分析、利用和管理,以提升政府行政服务能力。

协同治理模式。协同治理模式是通过更新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形成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相结合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新格局,以此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促进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能力的提升。根据基层组织内部创新的不同层次,协同治理大致可以分为管理组织协同化和运行机制协同化。

第一,管理组织协同化。管理组织协同化侧重于从组织架构方面创新基层管理与服务的组织结构,构建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实现组织目标的重新定位和不同组织之间资源的重新配置。浙江省慈溪市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就是管理组织协同化的典型。2006年4月,慈溪市率先在坎墩五塘新村创设了“村级和谐促进会”,以人际和谐为目的,以村(社区)为单位,由市镇两级党委政府引导推动,当地群众与外来建设者共同发起,把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基层自治范畴,解决村(居)两委会在外来人口管理上的缺位。随后,这一社会组织的功能由融合为主向参与基层社会协同治理拓展,形成了以村(社区)党支部为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为支撑、和谐促进会为依托、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管理与服务模式。

第二,运行机制协同化。运行机制协同化是为原来独立的社会管理服务的政府组织(包括“条”上的职能部门和“块”的综合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建立共同解决公共问题的网络,形成资源共享、彼此依赖、合作互惠的组织结构和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协作的机制。义乌市总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就是运行机制协同化的典型。义乌市总工会通过与新闻媒体、律师事务所、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兄弟市县工会、高等院校等先后实现社会性联合。一是发挥工会组织作为重要的政治资源、组织资源和制度资源的作用,建构工会工作体系。二是把政府管理的过程性与社会团体的互动性结合起来,形成“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管理运行机制。

社区治理模式。从行政权力和基层民主变化的取向来看,社区治理出现了形式各异的模式。

第一,议行分设模式。议行分设是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将居委会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行政、服务和自治职能归位于自治组织,形成“议”与“行”的并立同行。其代表是深圳盐田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社区服务站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付的社会公益服务资金、购买社区服务的专项资金以及服务站开展低偿社区服务项目的自收经费。社区居委会则履行社区自治功能,由居民依法民主选举产生,其功能是充当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与居民之间的桥梁,将居民的权利要求转达给政府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并代表居民对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其经费来源于政府拨付的办公经费、资产的收益资金及向社区募集的资金。

第二,合作模式。合作模式是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相结合、行政功能与自治功能互补、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源相整合、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模式。

宁波市海曙区构建新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合作模式的典型代表。2004年3月,该区政府出台政策,试行为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区政府以改革职能履行方式为出发点,将扩大社会参与作为重要内容,寻求与社会组织和社区之间的合作,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养老工作。政府主要扮演服务规划者和购买者角色,形成了“政府扶持、非营利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合作机制。“政府扶持”指区政府将购买服务的开支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向星光敬老协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非营利组织运作”指星光敬老协会负责项目运作。“社会参与”指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一方面实施“义工银行”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整合社会企业资源,将居家养老和社会企业提供的信息服务平系起来。

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的建议

各种模式的实践经验表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协同治理、增强社区治理能力等是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效果的保证。为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下工夫。

推动社会管理与服务制度化发展。一方面,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社会政策的发展和完善。社会政策的本质是通过政府的再分配以缩小社会成员初次分配差距,提高全体成员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必须在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方面进行统筹规划,通过顶层设计勾勒出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的框架,与国家社会政策融为一体。

另一方面,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厘清政府、社会与市场的职能,将应当由市场、社会完成的治理功能交还给市场与社会之后,政府要加强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监管。其要件在于以组织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制度化的途径完善政府的服务监管、资源支持等职能。

增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着力构建政府主导、资源激励、合作互补的新型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机制,解决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居民参与不足、多样化社会需求难以满足的问题。一是形成制度化、有序化的公众参与渠道。政府应释放社会空间,要寻求“信息相关”、“业务相关”和“需要相关”等协同的粘合因素,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合作治理。二是推进公共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三是强化社会工作体系建设,使社会工作者能融他们所具有的社会“管理职能”和作为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为一体。

明确社区服务管理目标。一方面要明确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落脚点,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展开。另一方面要解决好基层服务管理与社区居民需求之间的矛盾,关键是以“服务”来强化基层的社会网络,加强邻里互助、增强地区归属感,培养互济互助因素,培育基于互惠主义的服务机制。

增强社会资源动员能力。一方面,政府要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将资源下沉到基层,让基层真正有人力、有资源、有手段去为群众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要根除基于政府提供服务管理资源的依赖性,着力解决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匮乏的问题,其重要的路径就是使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自发组织起来,通过理性的集体行动破解政府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的困境,加强社会组织的资金筹集能力,推动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