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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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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现状

社区养老现状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失独群体 社区养老 现状研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a)-0239-02

伴随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失独”现象逐渐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失独现象给传统家庭结构带来巨大的改变,对失独群众的帮扶成已纳入各级政府制定人口政策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将对社区养老政策的制定和推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研究社区养老对帮扶失独群体的重要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1 目前我国失独群体的基本情况

目前有关失独群体的统计尚不健全,各政府部门及统计机构还没有失独群体的直接统计结果。一般对失独群体的统计是通过独生子女及其死亡比率来推算的。根据1975年―2010年出生的2.18亿独生子女,有超过1000万会在25岁钱死亡,2000万名父母在中老年失去唯一子嗣,成为失独老人。在2010年卫生部的统计结果中,中国适度家庭每年以7.6万的速度增长,中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已超百万个,①50岁以上失独群体日益庞大。生活贫困、疾病、养老精神抚慰、再社会化成为失独群体最大的困难。

2 失独群体养老困境

2.1 经济窘困

失独群体的经济状况是不均衡的。这一群体大多是普通人群,有经济条件稍好的,但更多的是经济条件普通的家庭。尤其对于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养老保险的这部分失独家庭经济困境已然成为他们生活养老的一大难题。失独家庭子女省钱因疾病去世的群体占有相当大比重,失独群体为救助他们的唯一子女而倾其所有,负债累累。因失独后精神受到巨大打击而无法继续工作失去生活经济来源也是家庭雪上加霜。借债等缓解经济困境的手段对于失独群体也是失效的,因子女生病原以借债累累的家庭在父母遇到经济困难时借债无门,亲戚朋友担心其没有还贷能力而不借贷。虽然各级政府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独生子女父女可以每人每月领取100~270元的补助金②,但这对于失独群体来说是杯水车薪。失独群体的经济困境是影响其养老的重要因素

2.2 精神赡养困境。

受“子孙满堂”等中国传统幸福观念的影响,失独群体往往在失独后受到巨大精神打击,无法走出失独的阴影。独生子女在传统中国家庭中往往寄托着无限的希望,与国外不同,他们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父女生活和精神的延续寄托。一旦独生子女因不幸离世,其父女难以走出心理阴影。自闭、不愿或不能回忆,逃避现实等行为经常出现在失独者身上。如何走出过去生活的阴影,再社会化成为失独群体的最重要问题。

2.3 疾病治疗救助困境

失独者年龄往往介于40~50岁之间,这一年龄段的人群正处于疾病高发阶段。再加上失独群体长期心情郁闷无法缓解,心情压抑难以释放,也是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明显高于正常人群。对于疾病的救助也存在两方面的困境需要各级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给予关怀。一是治疗费用的援助;二是治疗期间生活的料理。失独群体经济窘困,借贷无门一旦遇到较大疾病就会成为其生活的最大障碍。失独群体没有子女照顾治疗期间付费,签字,生活起居等琐事去人照料,疾病不仅给经济上带来严重困境也对其生活造成不便。

3 社区养老可行性分析

社区养老是介于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中间的一种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以上门服务为主,全托服务为辅的方式,为居家老人提供照料服务,是一种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构建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它不同于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也区别于养老院等社会养老。考虑到失独群体的心理和经济状况,对于失独群体而言社区养老是较为可行的养老方式。

3.1 无缘居家养老的失独群体,在社会养老中也存在较多困难。

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居家养老。在传统的社会理念中,老人的生老病死都是家庭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然而独生子女的离世使失独群体无法进行居家养老。社会养老也不是失独群体的最佳途径。社会养老一般是指老人自费入住公立或民营的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和护理院等机构获得相应的医疗和照护服务的养老模式。目前相对于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各种养老机构都是人满为患,供不应求,尤其是在比较开放的大中城市这种状况尤其严重,一床难求。现在条件较好的养老院、福利院等都是私营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养老、疾病、就医、照料都需经济支付,普通失独群体难以支付。一般社区养老机构也不愿接收失独群体,因为失独者疾病,就医手术都需要责任人签字,养老机构能否承担这一职责,失独者的生后事宜无人接管。因此失独群体的养老模式的选择上更多倾向于社区养老。

3.2 社区养老以成为国外发达国家养老趋势

美日等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较我国早,在养老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应用方面也较国内成熟,有许多可供失独群体借鉴的养老模式。

3.2.1 美国的家庭护理员制度

在美国,家庭护理员制度使居家养老成为了一种有品种有保障的养老方式。由政府出资,派有经验的家庭护理员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服务。这种家庭护理员是介于保姆与家庭医生之间的一种服务人员,可提供及物质、精神、照料、医护等保障的“四位一体”养老。

美国还拥有目前世界最大的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院”。在美国50个州拥有近5000个社区分支机构,美国还拥有最庞大的义工队伍,每天都会组织有近100万名义工将100多万份热饭热菜送到出现行动困难无法生活自理的老人家中为其解决膳食问题。

3.2.2 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

同样都是东方古老国家的日本,具有悠久的家庭养老传统,与中国相同日本老年人的生活和赡养援助基本上也都是由家庭来承担的,但是随着生育人口的减少。日本家庭规模也由大家庭单元逐步变小.单纯依靠传统的家庭赡养模式从客观上讲已力不从心。日本的家庭养老早已向家庭、社会并重的方向发展。自2000年4月以来,日本开始实施的护理保险制度不仅使家庭护理功能社会化,也使家庭成员从繁重的老人护理工作中解放出来。

4 失独群体社区养老现状调查

4.1 失独群体社区养老成功模式

目前应对养老模式问题,“社区养老”逐渐达成共识,打造“养老社区”成为趋势。由于人口老龄化加速,人口流动频繁,“空巢”现象也较普遍,我国的社区养老发展正逐步趋向发展完善。武汉连心家园是我国失独群体社区养老的一个较早的也是较为成功的服务组织。连心家园成立于2007年9月,其创建者和主要成员均由武汉市失去独生子女的失独者组成。连心家园的宗旨是:“相互安慰、跨越苦难,战胜自我,挑战明天”,主要工作内容是:一是心理危机干预。通过开展积极的娱乐活动、开辟心理专家咨询途径,为失去孩子的家庭主动提供精神救援,帮助他们渡过人生中最痛苦的时期,走出自我封闭的状态,重新建立和社会的正常联系;二是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呼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体系为失独群体提供政策咨询;三是开展互助互爱活动。通过建立失独者QQ群等建立失独者联系途径,帮助丧子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提供经济援助,这群失独者抱团取暖在困难时刻相互提供精神和经济援助,年轻的照顾年长的,身体健康的照顾生病的,相互扶助走完失去独生子女的余生,维系和建立了一个扶助失独群体的家园。目前如武汉“连心家园”等组织已获得失独者的认同。由于情感等各种原因这类组织往往成为失独群体需要扶助的首选。他们的存在也得到了失独者的广泛认同。正如连心家园的主办者李铭兰表示:我们会继续相互扶持,走完余生。

4.2 失独群体社区养老模式的发展瓶颈

4.2.1 社区自组织体系的不健全

我国是一个社会组织发展较薄弱的国家,社区养老组织更是如此。社区可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缺失较重。没有一直固定的有保障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医疗保障不健全仅有的社区诊所完全以营利为目的,可以为社区半自理能力老人提供膳食、保洁等公益性质服务更的社区更是紧缺。

4.2.2 失独群体自助组织也缺乏发展的可持续机制

社会养老的完善和发展是以强大的资金做后盾的,任何国家皆是如此。在我国如武汉连心家园等组织依靠个人力量自愿参与等形式维系的社会组织也面临着资金缺乏,难以为继的困境局面。融资、资金注入等问题是该类组织的持续发展的首要瓶颈。

5 完善失独群体社区养老模式的对策

5.1 国家政策的完善健全。

目前失独群体大多50岁左右,他们是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光荣实施者,但也给自己埋下了失独的隐患,因次国家政策有义务给予一定的倾斜。在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是必要的帮助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节,往往被简化为100~200元的经济补贴,仅此而已。2012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对失独群体的扶助政策进一步明确,提供了政策扶助的重要依据,但对于解决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依然不够具体和详尽。因此国家政策应进一步具体明确失独群体的养老责任,完善社区服务,整合政府和社会力量为失独群体养老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5.2 政府牵头,整合社会力量,完善失独群体护理保障制度

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政府应该看到多数独生子女家庭都会存在类似的风险,因此解决好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政府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扶助机制,变传统的家庭养老为社会化养老。整合社会力量,以街道和社区为单位,建立失去群体档案,推行义工制度,设立失独群体养老专项资金,为失独家庭提供保洁、医务等生活保障,维持其基本生活。

鉴于在养老等服务方面城乡差距较大差距,在社会救助方面应该多向乡村倾斜。在传统意识的维系下,农村会带有色眼镜来看待失独群体。“绝户”、无人养老送终等都会影响失独群体的生活状态。甚至在一些较为落后偏远的农村地区还会为失独群体扣上“克子”的帽子,成为让村民避而远之的“不详”之人,他们得到的帮助远远不及发育成熟的城市社区。因此对于农村中出现的意外独生子女的死亡的应给与更多的物质帮助,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设立专门的救助机构为农村失独群体提供更多援助。

5.3 在政府的扶助下,建立失独群体精神家园,实现失独群体的“抱团取暖”

为失独群体提供精神慰藉,帮助失独群体走出失独阴影是成功提升失独群体老年生活品质的关键环节。大多数失独老人的精神状态都较差,自我封闭、孤独、难以面对现实、无法回忆等问题是失独群体的共同心理状态。通过有类似经历的失独者所组成的社会组织更能消除失独群体的心理芥蒂,有效的对失独群体进行心理干预,结合专业心理人员的咨询和辅导更易取得良好的心理辅导治疗效果。因此这种“精神家园”式的NGO在失独者群体中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救助的内容和形式也更为灵活,这种互助模式被失独者叫做“抱团取暖”。政府部门可牵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行政拨款、社会动员、企事业合资合作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融资,组建失独群体精神家园,及时向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援助,进行心理干预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成功再社会化。

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是一个新的社会问题,解决的途径上政府可拓宽思路,多渠道满足失独者的心理愿望。如可以整合联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医疗部门为有意愿再生育的失独家庭免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和医疗救助,使其实现再生育愿望,脱离失独群体困境。协调民政部门,为有意愿且符合收养条件的失独家庭优先安排福利机构儿童也可满足失独者的收养意愿,减轻其心理压力。

参考文献

[1] 易富贤.大国空巢[M]//走人歧途的中国计划生育.香港:大风出版社出版社,2007.

[2] 肖志勇,寇威,申利贤,等.关注城市空巢老人问题[J].前沿热点,2012(12).

[3] 徐赘.“失独群体”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难点及对策分析[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1).

[4] 王伟.日本家庭养老模式的转变[J].日本学刊,2004.

注释

社区养老现状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 现状 市场化运作 探讨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2-0358-02

随着人口结构的调整,我国已经开始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有权威机构预测,预计到2025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这在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一系列的问题都亟待解决,养老问题就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当前,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还存在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严重制约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如何实现社区养老的市场化运作,解决当前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越来越受到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现状

1.社区养老服务内容过于单一

在我国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采取社区养老的形式度过晚年生活,所以,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老年人生活的整体质量。就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现状来看,普遍存在养老服务模式单一的问题[1]。在许多社区街道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仅仅给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些仅仅能够满足老年人的住宿和吃饭问题,还有很多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的地方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不能满足,即使满足,也仅仅停留在这种水平,很少会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关注或者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这对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一定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据有关资料调查统计,在众多的养老服务机构中,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满意程度普遍偏低,这说明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2.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性不高

在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老年人所在的社区对于养老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老年人的生活关心程度明显不够,很少会有社区机构探望老年人,即使探望,也大多是流于表面形式,仅仅送一些生活慰问品而已,对于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并未予以关注,缺乏养老服务的有效性[2]。除此之外,由于经济条件或者其他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养老设施方面的投入极其有限,简陋的养老设施也是制约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3.社区养老服务缺乏一定的市场化运作

在众多的服务性机构中,要想使服务的整体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一定的市场化运作是必不可少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同样也不例外。但是,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的问题。而市场化运作的过程就是将社会资本引入老年社区服务行业,然后利用社会资本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养老资源的供给,从而有效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整体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但是由于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市场化运作程度不够,所以,服务质量较差,服务设施不健全,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等问题都普遍存在。

二、当前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一定的资金支持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因此,在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只有投入大量的运作资金,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社区养老机构的整体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3]。但是,由于社会资本还未大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虽然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也有一定的倾斜,依然无法满足社区养老市场的发展,资金投入存在一定的滞后,影响了老年服务质量的提升,无法与实际中的增长需求相适应。而社区养老机构自身在养老资金的筹集方面明显能力不足,所以导致了资金的匮乏。

2.缺乏高素质的社区养老服务人才

在目前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专业人才的缺乏也是制约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社区养老服务人员一般都是具有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和普通雇佣人员组成,这些人普遍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缺乏一定的专业养老服务知识,没有照顾老年人的基本技能,并且养老服务思想还停留在较为传统的状态[4]。而且在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中还存在身兼数职的情况,许多人都不是社区养老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这种情况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养老服务的整体质量。

三、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的基本策略

在当前严峻的社区养老形势下,市场化运作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单靠政府的资金投入显然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因此,应该不断的探索多种途径和渠道,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程度,从而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1.强化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经营

在我国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出现市场化运作程度较低的原因之一就是养老服务项目的种类不够丰富。针对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丰富养老服务项目的种类,并且及时的将社区养老服务的经营职能向市场进行推广和宣传,扩大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影响力,从而有效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在此过程中,政府也应该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并且将资金重点用在社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上,为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证[5]。除此之外,当地政府还可以在允许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的同时,培育和扶持一些社区养老的示范项目或者典型企业,重点关注示范性养老项目的运作和发展,从而为其他企业树立一个好的榜样,推进养老项目市场化运作的持续进行。

2.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体系

在我国目前的社区养老服务产业中,影响服罩柿康挠忠恢匾原因就是缺乏完善的市场化运作体系。所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应该积极的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和发展市场化运作体系。具体来说,政府应该进一步放宽社区养老市场的准入条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并且优先对养老服务产业提供土地和政策支持,保障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市场化运行[6]。另外,对于进入社区养老服务产业的民间资本,应该不断加大优惠的力度和措施,比如房租、水电费等的减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用划拨的形式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建设用地等优惠条件,也可以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的倾斜,加大税费减免力度等,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社区养老产业。

四、结语

综上所述,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程度,不但可以解决当前社区养老服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而且对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也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因此,在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应该不断的提升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程度,促进养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湛珏.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及其市场化运作探讨[J].现代商业,2011(12):80.

[2]刘晓静,徐宏波.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路径研究--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123-127.

[3]陈玲玲,王馨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优势、困境与对策[J].文史博览(理论),2016(8):41-43.

[4]刘淇.老龄化背景下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供求分析――以武汉市百步亭社区为例[D].中南民族大学,2015.

社区养老现状范文第3篇

【关键词】非盈利组织;社区养老;优化

一、相关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亚洲国家正在面临和即将面临的严峻问题,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凸显,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加强。一般情况下,65岁以上人口占到了总人口比例的7%,则被称为“老龄化”社会,而2012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数量已经达到了12714万,占到了总人口的9.5%,已经远远超过了7%的红线。四川省作为人口大省,也已经进入了老龄化,截止2013年年底四川省60岁以上人口数量达到了1653.3万,占四川省人口比例的18%,养老问题逐渐成为关系到四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社会事务,如何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开展养老服务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

二、核心概念

(一)非盈利组织

非盈利组织也被称作“非政府组织”也即NGO,上世纪80年代开始逐渐在我国兴起,是区别于政府、市场的第三方社会组织。世界银行将非盈利组织概念界定为“以非政府的方式参与的本应由政府关注的公益事业的组织”。在我国,非盈利组织主要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三类组织都有非盈利性、出资人不参与资金分配等特点。非盈利组织在具体服务形式上有直接提供服务、志愿者组织、基金会等形式,本文重点关注的是服务提供类非盈利组织。

(二)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的相关研究在我国主要从70年代开始,当前成都社区养老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在家居住,社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第二种是由社区提供居住场所,进行全方位照料,两种方式都将养老对象的活动范围限定在社区范围内。也正是由于社区养老这种形式的出现,给非盈利组织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参与空间,社区可以通过整合社区工作者,非盈利组织志愿者等来进行更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三、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现状

(一)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现状

成都市在社区居家养老和非盈利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方面开始较早,早在2006年成都市就提出了“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助”的新型养老服务思路,在成都市的大力倡导下,社区居家养老形式在成都市各区县得到了快速落实。为了更大范围的利用社会资本,扩宽社区养老的服务宽度,成都市提出了“公建民营”的社区养建思路,在政策的大力引导下,成都市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高新区、龙泉驿区等十个区县都纷纷开展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试点工作。在这些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非盈利组织起到了重要作用,先后建立起了近百个微型养老服务站点,并且全部都由非盈利机构在组织和实施管理。

(二)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面临的困境

虽然成都市的非盈利组织在社区养老方面作用巨大,涉及范围也不断扩展,也涌现出了一大批运作良好的非盈利组织,但是目前在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仍然面临着几大困境。

1.政策支持不到位引发的场地限制

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非盈利机构要开展活动,首先需要的就是满足场地需求,但是城区的土地是稀缺资源,社区本身所拥有的场地也十分有限,因此非盈利组织想要开展活动就只能另择场地,这样的结果就是养老服务供给方和受众分离,难以发挥良好的效果。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社区规划用地不科学,社区活动用地不充分,需要社区街道等组织机构从现有社区用地进行综合协调规划,满足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

2.资金短缺严重

当前我国非盈利机构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在财力上对政府资金的依赖程度更高,有研究显示非盈利组织的收入成分中,有50%是来自公共财政的支持,在成都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在成都市的养老服务中,政府对非盈利组织的政策激励主要是通过初期建设的资金补贴,并没有长效机制保障的资金支持。同时当前成都大量存在的非盈利机构在组织架构以及经营方式上的落后使得基金会、企业等重要资金来源不愿意投入和捐赠,即使获得少量捐赠也往往是物资形式,不能解决非盈利机构的现实问题。

3.专业人员短缺

国际上优秀的非盈利组织大都由优秀的专业人士构成,无论在相关专业领域还是在其他社会资源方面都有非常坚实的基础。而我国的非盈利组织发展较晚,因此无论从团队建设还是专业培训上看都缺乏专业高度,很难吸引和培养出优秀的专业人才,同时资金的匮乏使得社区养老服务成为一种准纯粹的义务劳动,直接限制了服务人员的薪资水平,因此也影响服务效果和持续性。

四、成都市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优化对策

(一)实现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高效合作

我国政府正在尝试将一部分社会工作真正的下方给社会,实现社会的自治,责任的下放需要投入机制的跟进,因此政府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渠道作用,为非盈利组织提供充分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非盈利组织进入到社区养老过程中来。政府的支持除了前期支持外,还需要提供持续的物质支持和保障,可以通过长期的床位补助、房屋租赁补贴、水电气费用减免等方式实现。

(二)丰富资金来源

非盈利组织的资金是困扰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要解除资金问题,就需要多渠道寻求解决方案。除了政府之外最现实的对象就是基金会,成熟的非盈利组织可以通过与基金会的合作实现个案和项目合作,以个案和项目的方式获取基金会的支持。个案也就是一对一帮扶,基金会为需要服务的个体老人提供资金,由社区非盈利机构来提供照料服务;项目合作则是通过基金会资助社区养老项目,支持基地建设,员工培训等。

(三)加快自身专业化建设

非盈利组织的专业化问题是造成组织发展困境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加强专业化建设。专业化建设首先是组织架构、组织管理上的专业化建设,必须在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实现专业和透明;其次是人员素质的专业化培训,积极切实的提高非盈利组织成员的职业素养,为更好的社区养老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胡宏伟,严晏,时媛媛.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与政策思考[J].天府新论,2011,09

[2]杨维琴.我国社区老年服务体系中的问题分析[J].北方经贸,2008,11

社区养老现状范文第4篇

摘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发展迅速。在河南省实现城乡居保全覆盖的背景下,通过对尉氏县农村的实地调研发现,作为河南省第三批试点地区,农村养老观念落后、农民群众对政策认识不足、参保水平低、“捆绑式”参保方式欠缺人本精神等问题广泛存在。为促进城乡居保政策的更好发展,以后要做好制度的宣传工作,提高政府财政的养老金待遇补贴,出台特殊老年群体享有养老金的专项措施,建立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确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 :后期试点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

十报告提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将社会保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自2009年起河南省政府接连颁布一系列文件,全面开展工作实施城乡居保制度。2012年7月31日河南省实现了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参保人数和领取享受待遇人数分别达到4610 万人和1049 万人,居全国第一;参保率达到90%,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全省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距离实现在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战略目标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因此,当前研究我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状况和存在问题非常重要。河南省政府2009年开始全面开展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工作。作为制度未覆盖的四成县区之一,尉氏县是城乡居保政策后期试点地区的典型代表,面临的具体实施任务非常艰巨。文章基于对尉氏县洧川镇、永兴镇、大桥乡的实地调研,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93 份,有效回收率为97.7%。应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文章涉及未经标注的数据,皆为统计软件分析所得。

一、尉氏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1.人口老龄化程度高,观念落后,家庭养老为主要方式

20世纪70年代中期中国人口老龄化开始起步,到21世纪已经发展到高速化阶段。如图一所示,河南省65岁以上的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也是居高不下。在我们的调查中,受访者的平均年龄为54.9 岁,60 岁以上老人占45.1%,而关于“家中是否有60 岁以上的老人”一项选择,72.3%的答案是肯定的,并统计出每家60岁以上老人的平均个数为1.15。这些数据表明农村的人口老龄化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家庭养老一直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老人也认为子女养老是他们唯一的可靠选择。而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农村也在向城市“4-2-1”的家庭结构发展,家中年轻人数减少,赡养老人的负担大大加重;近年来,大批的农村年轻人外出务工,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剩下老人孩子在家中留守,老人不但没能享受天伦之乐,反倒还要承担起农耕的责任。这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新的宏观经济形式下,已经不能作为唯一的养老方式,老人们虽然认为家庭养老是他们最依赖的方式,然而新情况的出现也让他们察觉到传统的家庭养老不该是唯一的选择。调查显示,53.3%的人对自己的养老问题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担心,而依旧有48.4%的人表示寄希望于子女养老或自己存钱养老。

2.农村居民对城乡居保政策认识不足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尽管城乡居保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尉氏县人社局也加大力度宣传政策,而仍然存在部分农村居民对我们的城乡居保政策认识不清楚。调查中,受访者的参保率高达90.4%,而其中基于“为自己将来养老考虑”的原因参保的只有39.9%,甚至有28.8%的参保人表示自己参保的原因只是随大流。具体情况如表1。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起步晚,相应的机构和组织建设相对滞后,农民的家庭养老意识也比较浓厚。对于了解这样的国家政策的积极主动性不足,这些都是需要一定时间来改变的。

3.城乡居保覆盖范围大,但保障水平偏低

尉氏县属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制约了政府在社保方面的财政投入。制度实施时对于年满60岁的老人直接每月发放60元的基础养老金。60元中55 元为国家财政补贴,5 元为县财政补贴。60元的基础养老金即使在生活成本相对城市较低的农村也并不能保障一个老人的基本生活。调查中,34.9%的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老人表示,60元的基础养老金对于生活的改善并没有起到显著的作用。在参保人员中,大部分也是选择较低的缴费水平进行参保。城乡居保的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人每年100元到1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省、市财政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0元。受访的参保人员中大部分选择了最低档次的100元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档次分布如表2所示。而63.6%的人也表示,如果政策是多缴多得的话,他们愿意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这些说明现行制度对农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水平的激励不够。

4“. 捆绑式”的参保方式不能完全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现城乡居保方案虽然规定年满60岁的老人不用缴费,可直接领取每月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否则老人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虽然捆绑式的参保方式有利于扩大参保范围,鼓励年轻人参保,而存在部分老人的年轻子女在外求学或者工作,农民身份还不确定,或者部分年轻人保留自己的自主选择权,也不能够强制他们参保。然而,各种外界因素导致这部分家庭的老人不能享受养老待遇就发挥不了我们社会保障的保障作用,更有失以人为本的精神。

二、促进城乡居保制度推进的对策建议

1.做好制度的宣传工作,加强农民的参保意识,提高参保率

由于自身文化水平较低、人际交往范围狭窄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农村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之甚少,对政策的理解能力也相对偏低,所以其参保意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引导和宣传力度。

首先,应注重采取综合性多样化的措施手段,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一项惠农政策从实施到推广,使广大农民从不了解到了解,再从了解到参保,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如悬挂横幅、刷写标语、设宣传栏、入户讲解等等。其二,要做好政策宣传的人力资源队伍保障。建议组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推广小组,对城乡居保办事人员加强培训,分期分批地组织人员深入到农户中间进行宣传讲解,把党的强农惠农的思想传播到广大农民的心中。再者,政策宣讲的同时,还应注意披露“养儿防老”这一传统思想的弊端,形成城乡居保推进的良好氛围。宣讲力求使农村居民了解“养儿防老”的负面影响,促使他们相信城乡居保是一种有效抵御风险、信誉度较高的养老方式。

2.提高政府财政的养老金待遇补贴

从当前的养老金发放情况来看,较低的养老金待遇虽然可以减轻一点生活压力,但对于维持农民的基本生活而言几乎起不到保障作用。由于城乡居保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补贴,所以从根本上讲,各级政府应对适当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负有基础性责任。

首先,政府应对养老金待遇支付加大财政补助份额。中央政府应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给付标准,并建立养老保障待遇适时调整的储备基金,以保证参保农民领取的养老金能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变动相适应。其二,各级政府应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更多的资金投入,并且地方政府应该列出专门的财政预算,保证财政补贴资金的落实到位,从而保障参保农民能够按时足额地领取养老金。另外,对于连续参保缴费15年以上的农民应适当给予财政补贴照顾。虽然国家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农业仍然是一个低收入行业,农民务农的收入对于维持家庭生活还是存在很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城乡居保的缴费确实给总体收入不高的农民家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担,他们的积极缴费在一定程度上为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因此有必要对此给予政策性的鼓励与扶持。

3.及时出台特殊老年群体享有养老金的专项措施

许多农民对家庭“捆绑式”参保的政策规定怀有疑问。这种家庭联动机制虽然反映了城乡居保的“社会化”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社会道德的要求,但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以人为本的精神原则相左;另外,如果实施不好的话,可能会影响老人日后的养老保障问题。例如,有些不孝子女故意不参保,适龄农村老人就无法获得应有的养老金待遇。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调研并制定弥补措施,尽力保障农民的利益。各地应依据实际情况,对60 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和由于子女众多,但存在养老分歧而不能领取养老金的老人等特殊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从而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养老金保障专项解决办法。

4.建立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过程中,应注意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方式。各地区可考虑各自实际情况,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状况、人口结构情况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政策实施方案,给予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补贴。鼓励发展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利用优势资源,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就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才能保障农民安享晚年。在经济保障的同时,不能忽略生活服务的保障。因此,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不仅需要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协调发展,还应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解决年迈的老人生活不便或精神需求的问题,全面提高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

5.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农民参保是为了真正受惠,以保障晚年的生活,而晚年生活的保障就离不开养老基金稳定且较高的保值增值率。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除了个人缴费和财政投入,可以以政策优惠鼓励农村集体单位、乡镇企业投入资金为其人员提供较高水平的养老保险。提高统筹层次,以省为单位进行基金运作。建议委托给专业的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一定程度的市场运作,以实现高水平的基金增值。加强基金的监督管理,公开透明地进行基金的管理运行,完善相关监管机制,成立专门的监督委员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主编.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养老保险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杜黎霞.甘肃省农村养老保险现状调查及分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1(5).

[3]李曌.苏南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现状调查与思考[J].农业经济财政,2009(6).

[4]冯章龙.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经济界财政,2006(4).

社区养老现状范文第5篇

关键字:社区养老社区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 S611文献标识码: A

一.相关概念

1.社区: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在构成社区的最基本的要素上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普遍认为一个社区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社区就是这样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做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养老社区: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料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

3.规划:指进行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考量和设计未来整套行动方案。

4.设计: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设计就是造物活动进行预先的计划,可以把任何造物活动的计划技术和计划过程理解为设计,是对事物一个统筹规划的一个过程的总称。

二.当前我国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发展现状

1.当前养老社区规划体制尚不健全。综合性社区养老的建设需要各方努力,不仅需要细心严谨的工作,还需要明确的法律规范管理以及各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指导,由各地政府设定专门的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是较好的选择。但是目前大多数综合性养老社区各项规划体制尚不健全,尚未形成能够统一领导的相关配套管理体制。增加了综合性养老社区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不稳定性,难以做到可持续发展。

2.当前养老社区规划方案落后。为了更好的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各地政府都投入资金加强了对养老社区的建设,但是针对养老社区的规划存在问题。主要包括综合性的功能内容不健全,区位优势不明显,设施规划落后,养老标准落后,与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同时缺乏对规划的方案的审核与调查,方案的出台后即落后于快速发展的养老社区多样化需求,无法为老人提供综合齐全的养老场所。

3.当前养老社区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低。养老社区的服务对象都是老龄化人口居多,所以需要以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为目的的服务技能,但是目前我国养老社区的服务人员大多是退休人员以及家庭妇女等,这些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社区养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更没有基于提高服务水平的培训,导致无法满足老龄人口的多样化需求,不能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设置服务项目和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而影响养老社区的服务水平与服务满意度。而在发达国家,进行养老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任职资格或接受过系统的培训,由此可见,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4.当前我国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发展缺乏资金以及政策支持。为了应对老龄化的趋势,国家必须就综合性养老社区的建设规划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与政策支持,同时需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社区养老服务意识,吸引社会以及个人投资。如果大量养老社区无法实现规划建设要求,影响的是普遍的民生问题,资金和相关政策的缺失将成为综合性养老社区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

三.当前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原则

1.社区的选址与规模的规划原则。首先社区选址决定了社区居民的生活便捷程度,选址时不仅要考虑交通可达性高的区域,利于老人的出行以及亲属以及服务人员的照料,还要考虑临近医院等急救场所,并须与医院形成合作关系,以便老人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其次社区选址时对周边环境也应予以考虑,尽可能的减少噪音以及其他的污染,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老人的康复和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最后养老社区的规划规模不宜过大,由于老人的记忆力的消退,对于周边环境以及人群的辨识力下降,与周边陌生的邻居相处存在较大的障碍,因此养老社区的规划规模应当适中,以便老人与周边邻居保持良好的关系,获得更多的社区归属感和幸福感。

2.社区交通规划的原则。应充分考虑社区道路规划,设置人车分界线或机动车专用线,实现人车分流,既不影响主干道的行车,同时人行通道紧密串联个养老社区方便老人及时出行。 人行通道尽可能呈环形,并设置风雨连廊,在道路周边应设置扶手等辅助设备,便于老人生活出行。在养老社区内设置的集中停车区域应尽可能设置在地上,如设置在地下,需设置停车库至居住区域的连接通道,同时在地面上需设置救护车专用停车位,并考虑老人专用骑行设备、轮椅的停放处,充分考虑老人的出行便捷程度。通过社区交通规划,实现社区交通的良好管理,避免出现社区内外的交通拥堵。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齐全且实用的原则。对社区服务配套设施进行分类规划,按设施规划用途不同、使用对象不同划分各个区域,避免出现设施过于集中从而导致人员集中于某个区域,造成混乱。设施规划应有利于养老社区的人员使用与使用便捷,同时应在老人经常活动的区域进行辅助设备安装,各类养老社区配套设施的位置应根据使用频率与老人的行动能力而确定。据调查,老年人75.5%的出行距离都在2km以内,62.5%的出行时间都在20分钟以内,因此设施配置与老人居住区域的距离不应超出上述范围。此外,随着老人的年龄增加,医疗服务站不应太远,能够保障老人及时到达并接受医疗服务。

四.总结

随着老龄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养老社区的发展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此类社区的建设为解决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各级政府应更加注重综合性养老社区的建设,加强政策支持以及资金支持。如何做好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不仅是当代老年人的呼唤,也是老龄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值得每个规划工作者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

参考文献

1.周燕珉 林婧怡;我国养老社区的发展现状与规划原则探析[J];城市规划;2012年01期

2. 柴彦威,刘璇;城市老龄化问题研究的时间地理学框架与展望[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2年03期

3.我国养老社区的发展现状与规划原则探析豆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