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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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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的变革

经济制度的变革范文第1篇

摘要 在媒介融合背景下,我国报业集团在人事管理机制方面存在明显的路径依赖现象,应尽可能在组织结构重组、管理思维上进行变革,体现“良性路径依赖”,避免制度变迁进入“锁定”状态,出现“非良性路径依赖”现象。制度变迁的转型有助于提高我国报业集团媒介管理的“软实力”,而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发挥管理的协同效应,则是我国报业集团顺利实现媒介融合的重要举措之一。

关键词 媒介融合;报业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 G231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 周钢,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4

2014年8月1 8日,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中强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融合发展,媒介融合成为我国的一项国家战略。在这一国家战略的主导下,我国各级报业集团纷纷实施媒介融合战略,媒介融合成为当下我国传统纸媒面临的一场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在我国报业集团媒介融合的探索之路中,其内部的人事管理机制发挥着重要的“稳定器”和“平衡阀”的作用。本文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研究报业集团在媒介融合背景下的人事管理机制变革,拟在该研究领域进行初步探索。

一、媒介融合背景下我国报业集团人事管理机制的路径依赖

制度变迁是新经济制度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道格拉斯.C.诺斯( Douglass C.North)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认为,可以用技术变迁的路径依赖方法来分析制度变迁。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认为,沿着既有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并迅速优化,被称为良性路径依赖(也称为“诺思路径依赖I”);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被称为非良性路径依赖(也称为“诺思路径依赖II”)[1]。长期以来,我国报业集团人事管理沿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政府规制和刚性色彩浓厚,在报业集团组织结构重组、管理思维上,应加大变革力度,尽可能实现良性路径依赖,避免非良性路径依赖。

在新闻生产流程再造上,我国报业集团内部的编辑部整合改造虽起步较晚,但已取得一定的效果,一些报业集团实现了一定意义上的良性路径依赖。如人民日报社组建“中央厨房”(全媒体平台)推进深度融合,人民日报客户端从2014年6月12日上线至今,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自主下载量已超过4500万[2]。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中央编辑部”,实现新闻生产的“统一指挥、统一把关;滚动采访、滚动;多元呈现、多媒传播”。2012年2月,国内第一个物理形态的中央控制台——“南方都市报全媒体信息集成中心”成立,将新闻采集、分析、传播、营销、服务等报业组织机构实行模块化、扁平化。2013年10月上海报业集团成立之后,新媒体业务成为该集团发展的重要突破方向,2014年7月22日凌晨,澎湃新闻正式上线,成为上海报业集团的一个重要的新媒体产品代表[3]。尽管我国各级报业集团在现阶段取得了一些媒介融合的成果,但仍有一些学者对此保持着清醒的头脑。黄鑫宇认为,在全媒体时代,基于不可预知的市场竞争因素,报业呈压扁组织结构、迅速组合的“模块化”发展趋势[4]。目前我国报业集团媒介融合尚处于探索之中,良性路径依赖和非良性路径依赖是一种相互转换的关系,处于动态变动之中,我国报业集团在媒体矩阵、组织架构、采编流程等方面,其内部的采编部门和新媒体部门之间仍未真正打通,新闻的一次采集、分类加工、即时生产、融合的“中央厨房式”的一体化生产链条尚在摸索。我国报业集团在新闻生产流程再造方面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未来报业市场的进一步萎缩,必将推动我国报业集团不断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组织结构重组模式。

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由历史选择决定的,即便所选择的路径是错误的,制度变迁也有可能陷入“锁定”状态,束缚传媒发展[5]。目前学界和传媒业界的共识是:建设新媒体并非将传统媒体的内容简单移植到互联网平台上。我国报业集团媒介融合的管理者大多由传统纸媒新闻采编人员转型而来,媒介融合管理者还保留原来的思维定势,由于惯性思维的影响,容易顺着“办报”的原有思路办新媒体,会导致思维的僵化,出现“锁定”状态,出现非良性路径依赖,造成媒介融合低效。因此,媒介融合管理者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互联网思维的认识,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注意发挥媒介融合的优势,摆脱报业集团人事管理制度的非良性路径依赖,除了充分吸收报业集团人事管理机制的惯用做法之外,还应因地制宜,稳慎推进报业集团跨区域、跨行业、跨媒体发展,避免照搬、沿用原有不利于激发员工积极性的人事管理机制。

二、媒介融合背景下我国报业集团人事管理机制变革的路径突破

林毅夫将制度变迁分为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他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6]。我国一些新闻传播学者如胡正荣、周劲、陈戈、石培龙、王守国等从传媒制度变迁的阶段性、制度困境及意识形态根源、制度变迁的路径问题等不同角度,结合制度变迁理论,对传媒产业制度变迁进行了初步研究。具体到我国报业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变迁这个研究领域,笔者认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并非单独起作用,这两种制度变迁模型往往交替起作用。多年以来,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在我国报业集团改革中相互作用,前者起到主导作用,后者起到补充作用。我国报业集团属事业性质的新闻文化单位,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在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表彰、处分申诉、争议处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这些政府规制内容,从政府规制主体上划分,属公共的政府规制;从政府规制的作用与效果上划分,属激励性政府规制;从政府规制的方式上划分,属直接政府规制。这些人事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呈现出社会性政府规制的要求,承担着减少我国传媒市场的负外部性,增加传媒市场正外部性的职能,体现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点。

同时,我国报业集团基于自身发展,在人事管理机制上白下而上进行了一些创新和变革,如拓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激活新闻采编人员活力,实行首席专家制度,这些人事管理变革的举措体现出诱致性制度变迁自发性、盈利性、渐进性、边际性等特点。2015年4月28日,上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海报业集团采编专业职务序列改革方案》,体现了上下结合、利益诱致的制度变迁方式。为实现媒介融合的制度变迁内容,上海报业集团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制度变迁的主要目标,通过建立“首席记者”“高级记者”“资深记者”等新闻采编业务序列(属纯业务序列、有别于“总编辑、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等行政序列职务),改变原有报社内部职务晋升“写而优则仕”的传统模式,为好记者、好编辑设计职业生涯规划,提供新的职业发展空间[7]。

(一)在转换用人机制上进行变革,体现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点

为实现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共赢共长”,在我国报业集团内部,应按照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建立依法规范、灵活高效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建立一种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国家、报业集团和员工等多方利益:从国家层面而言,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履行依法规范管理的义务,突出对报业集团工作人员的制度约束和权益保障,体现强制性制度变迁特色;从报业集团层面而言,建立一种合同聘用、公平竞争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报业集团工作人员良性的“进、管、出”机制;从报业集团员工层面而言,明确报业集团与工作人员之间的主体平等地位,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在组织结构、学习培训上进行变革,体现诱制性制度变迁的特点

2009年,《华盛顿邮报》进行机构重组,设计内容生产和编辑制作两个方面,整合后,记者编辑跨部门、跨平台的协同能力大大提高,报纸和网络业务上的整合进一步促进[8]。在我国,一些报业集团在新媒体组织结构设置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如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在集团层面已基本实现新媒体中心、数据库业务部、信息技术中心、边锋四大模块构成的技术平台,初步构建全媒介融合智能信息服务平台。但我国报业集团大多注重“报网互动”,在设置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方面进行“增量”变革,在“互联网+”的趋势下,报业集团在自身的“存量”变革上,却办法和手段不多,传统报纸业务和新媒体业务的互联互通亟待加强。因此,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结构上需根据报业集团媒介融合发展的需要,体现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特点,遵循新闻传播和新媒体发展规律,科学设置组织结构。

在学习培训上,我国一些报业集团十分注重员工的培训,通过举办讲坛或讲座等形式,培养新闻采编、综合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适应报业集团融合发展的全媒体人才,加大传媒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力度。我国一些学者对传媒学习型组织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如国秋华提出,从传媒学习型组织建设来实现知识资本的运作与整合,最终培育出核心竞争力,她建构了以人员、组织、技术、学习、知识、管理为核心要素的传媒学习型组织系统模型[9]。在学习型组织建设方面,我国报业集团应注重加大对现有传统新闻采编人才的培养和训练,使之成为既熟悉传统报业新闻采编规律,又掌握新媒体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同时,我国报业集团在内部员工中应普及互联网思维,提升运用互联网技术的能力和素质,以适应媒介融合发展的需要。

(三)在收入分配、激励保障上进行变革,体现诱制性制度变迁的特点

目前,我国新媒体行业人才缺口巨大,据统计,我国新媒体上市公司的数量已为传统媒体的2-3倍,目前对网页设计、网络编辑、美工、手机软件开发等新媒体人才需求量巨大[10]。我国现有一些媒体的技术力量薄弱,既缺人才也缺资金,却盲目上马“大数据”“云计算”项目;有的媒体忽略以人为本,优秀人才引不进来,业务骨干却流失严重[11]。在我国报业集团内部,熟悉网络规律和市场的新媒体人才十分缺乏,为引进和留住现有新媒体人才,在收入分配机制上,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体现“奖勤罚懒、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新媒体部门的总体效益情况确定工资薪酬水平,新媒体部门员工的工资水平随总体效益而上下浮动。同时以岗定酬,以岗位确定绩效收入,按岗定酬,岗变酬变,向关键岗位倾斜,打破“平均主义”,重奖有突出贡献的新媒体人才。如《萧山日报》在全媒体经营上采取风险承包、目标管理、部室经营、公司四大模式,对下属各公司(经济实体)实行基础奖、效益奖、特殊贡献奖,根据收入或利润完成的不同情况按级别奖励;下属公司(经济实体)新任总(副)经理实现与行政职务脱钩,其薪酬待遇与公司(实体)效益关联。

在组织中,激励就是激发、引导组织成员的行为,使其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激励的目的是为了调动组织成员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提高组织的效率[12]。一般来说,报业集团的激励机制包括三个维度。

首先,物质激励的维度。为满足报业集团各类人才在物质上的需求,需要给予其物质激励。当下,在“新媒体战”和监管环境严峻的背景下,无论体制内还是体制外记者,都出现了离职潮[13]。在与新媒体的竞争中,传统纸媒除内容优势外,在媒体平台、受众规模、资本实力、体制机制、人才结构等方面劣势明显[14]。因此,我国报业集团需按照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要求,实行报酬激励制度变革,采取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丰厚报酬,可有效地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为充分调动新闻采编人员的积极性,变革僵化的用人制度,以应对新媒体的冲击,上海报业集团在采编专业职务序列改革中,坚持“导向为先、内容为王、受众为本、采编为宝”,体现了传媒制度变迁的社会价值取向;同时对内部原有薪酬制度进行革新,对表现优秀的纯业务序列的记者和编辑,规定其收入可以高于行政序列职务的部门主任、副总编辑甚至总编辑,体现了传媒制度变迁的经济价值取向。目前我国已有少数报业集团已开始探索实行股权激励,还有一些报业集团或报社在新媒体发展上不断探索激励政策。如《钱江晚报》将新媒体运营收入,100%用于新媒体发展,用于再投入和团队激励,该报“升学宝”微信获浙江日报报业集团70万元孵化资金支助项目。

其次,精神激励的维度。报业集团的精神激励包括事业激励、声誉和地位激励、权力激励、竞争激励、情感激励等。报业集团应灵活地运用不同的精神激励方法,采取竞聘上岗等方式,有效晋升新媒体人才的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上海报业集团的采编专业职务序列改革则较好地体现了精神激励的原则,体现出诱制性制度变迁的特点。

再次,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维度。报业集团在实施激励的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好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关系,不能简单只采取某种单一的激励措施。我国报业集团新媒体人才的流失是激励制度失败的重要表现。根据绩效函数P=F(M×AB×E),员工工作绩效不仅取决于M(即工作积极性[激励水平])和员工自身的工作能力AB,而且还与E(即工作条件[环境]密切相关)。所以,报业集团不仅要对新媒体人才进行充分激励,而且要为新媒体人才发挥自身能力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这种环境不仅包括良好的物理工作环境,而且还包括舒适的人文环境。如浙江日报报业集团近期出台《互联网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参照互联网企业对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管理的实践,对技术人员晋升设计了“技术通道”“管理通道”双向畅通的职业通道,以改变传统媒体技术人才队伍薄弱的状况,为媒体融合发展打牢基础。

三、媒介融合背景下我国报业集团人事管理机制变革的协同效应

从改革开放以来到21世纪初,在制度变迁的推动下,我国传媒经济运行中的垄断力量逐渐减少,经济性垄断力量不断提升[15]在媒介融合的过程中,如何提高我国报业集团人事管理的效率,发挥人事管理机制变革的协同效应,提升传媒经济运行中的经济性垄断力量,将是今后报业集团人事改革的一个重要取向。

(一)转换制度变迁方式

在报业集团人事管理改革过程中,制度的推动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媒介融合初期,发挥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引擎”效应,这是报业集团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媒介融合打开局面之后,应充分发挥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协同效应,让不同的利益主体获得相应的物质或精神的报酬,激发最大能量。在传媒改革中,“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效率较高,但产生的效益不一定就高。诱致性制度变迁在制度安排上往往契合现实需求,但是速度比较慢,制度安排效率较低。”[16]因此,在报业集团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人事管理制度变革中适时变换制度变迁的方式,充分发挥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积极作用,提高报业集团员工的积极性。

(二)有效配置人力资源

在媒介融合过程中,我国报业集团充分发挥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类岗位人力资源的专长,使员工的能力与相应的岗位对应。从纵向上来讲,报业集团员工各有不同的能级地位,在我国,包括报业集团在内的事业单位按岗位进行管理,管理岗位分一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一至十三级、工勤岗位分一至五级,如果员工的工作与其能级地位不匹配,就会出现人力使用不当和低效的情况。

在媒介融合过程中,报业集团应充分考虑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类岗位员工的长处,发挥各自的优点,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对报业集团的人力资源进行分类管理,尊重不同类型员工的劳动成果,是科学合理地使用各类人才的主要保障。报业集团人事管理机制改革应明确传统新闻采编部门和新媒体部门不同岗位的人员配置,做到能级对应,激发传统新闻采编部门和新媒体部门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三)发挥管理协同效应

管理协同效应对报业集团形成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因此,我国报业集团在媒介融合的过程中,应注重发挥人事制度的管理协同效应。在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推动下,基于人事管理的协同效应,报业集团的经营管理部门会更加积极追求报业集团的广告、发行、印刷和其它经营实体的多元化收入,努力改变依靠广告的单一盈利模式,改善媒介产业的盈利结构。尽管在报业集团内部,传统新闻采编部门和新媒体部门的职能和岗位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但是有效协同不同部门之间关系是提高管理效率和实现传统报业和新媒体产业两者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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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任义忠,从过度竞争到战略联合——我国报业集团竞合机制研究[J]现代传播,2014(4):9-13.

经济制度的变革范文第2篇

世界各国的住房制度千差万别,但其宗旨都脱离不了提高本国人民的居住水平,解决住房的供给与需求问题,使住房市场达到供求基本平衡,并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1. 美国住宅产业政策演变

20世纪20年代末,席卷美国的经济危机使其国内需求严重不足,50%以房产抵押的中产阶级因无力还款将失去抵押的自有住房,大量中低收入者没有能力购房。为了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同时出于刺激经济“复苏”的目的,美国政府介入了住宅产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利用经济和法律杠杆扶持住宅产业,形成了以住宅供求市场机制为主,政府参与为辅的住宅产业发展制度。其主要特点:

1.1区别高、中、低收入者,制定不同住房政策。对高收入者由市场供应商品房;对中等收入者供应“社会住宅”,政府对开本文由收集整理发建设社会住宅的企业给予贷款担保和贴息优惠支持,并调控“社会住宅”的建设标准和售价;对低收入者则提供标准较低的廉租屋,只租不售,房租超过户收入25%以上部分由政府补贴。廉租屋的房源来自两部分:一是由政府建设并管理的公共住房;二是住宅开发商在政府支持下建设的住房。高、中、低收入线由各城市每年公布。多年来,美国高、中、低居民户的比例大体是:20:62:18。

1.2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1931年,胡佛总统建立了联邦住宅借贷银行系统;1933年,罗斯福总统在这个银行系统下建立了住宅借贷公司;1938年,美国国会通过建立联邦全国抵押贷款协会;1968年和1970年分别建立了政府全国抵押协会和联邦住宅借贷抵押公司。这个受政府支持的住宅借贷金融系统,为筹措政府建设资金,开展政府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购房抵押贷款发挥了重要作用。

1.3实行住房抵押贷款和担保政策。中等收入者购买“社会住宅”采取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相结合的办法,以所购住房为抵押;同时,政府为购房居民提供担保:如果居民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政府可为其安排廉租屋,并将原来的住房出售,归还贷款,以避免银行出现贷款风险。

1.4提供科研技术支持。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支付能力的增强,美国政府的住宅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一是政府建设的公共住宅逐渐减少,到20世纪80年代基本停止;二是为“社会住宅”建设提供的低息贷款逐年减少;三是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一般不再提供低息贷款,主要是商业贷款;四是对低收入者已经改变只租不售的办法,而是鼓励其中一部分收入较高的居民买房,并给予一定比例的低息贷款。这种变化,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减少了政府干预,市场的作用更强了。

2. 日本住宅产业政策的演变

纵观日本住宅产业的发展过程,它经历了从全国性房荒到基本上满足需求,从满足量的需求到对住宅质量需求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日本政府进行了强有力的干预和诱导。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保证了日本住宅建设始终具有比较高的发展速度和向着比较理想的方向发展。

至1988年3月底,住宅金融公库的累计贷款户占全国建房户的25%,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大部分日本人都是先租房,然后购买公寓套房,等到积累可观资金后再买独立住宅。这几乎成了日本人从青年到老年的一条规律。因此,日本私有住宅比例较高,全国平均达到62.4%。

1980年代中期,日元升值导致外向型经济受阻,日本开始实施向外需主导型经济转换。其中,改善住宅质量、完善社会基础设施是刺激内需的主要措施,实行为建造优质住宅提供援助的经济政策。住宅政策重点已从支持住宅直接投资向住宅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并重的方向发展,政策既对公库、公团、公社住宅建设投资给予资助,同时又大力支持住宅信赁,促进居民个人自建自购住宅,充分利用民间的活力,综合调动各种手段,确保社会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

3. 德国住宅产业政策的演变

1950年,联邦德国政府根据当时实际情况,颁布了第一个住房建筑法,旨在解决战争所造成的住房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建房和住房政策,投资较多。1949~1982年的33年中,每年的建房投资平均占gdp的8%左右,平均每年建房50万套。在解决住宅问题中,根据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居民消费能力和对住宅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政策的侧重点,使其在解决居住问题的同时,为经济良性增长服务。

建造社会福利住宅。政府给建造福利性住宅的建筑公司支付大量补贴,但建成后要按政府规定的价格出售或出租,租金要比市场租金低1/3或1/2,售价也便宜得多。这种住宅室内设施简单,主要面向低收入者,以出租为主。从1949~1979年30年间,共建造社会福利住宅780万套,占同期新建住宅总数的49%。这种政策主要是为解决住房短缺问题,随着住房紧张状况的缓解消失,政策力度逐渐减弱。1950年,福利性住宅占当年建设住宅的57%,70年代则不到20%。近年来,政府根据住房供求关系已经缓和,已停止建造社会福利性住宅,把资金集中用于鼓励私人建房。

4. 英国的住房产业政策演变

1890~1914年,英国城市住房出租率高达90%。当时政府未干预住房租赁市场,住房需求完全由市场自由调节。住房出租者的高租盘剥,使当时的英国政府在住房方面受到很大压力。1979年,撒切尔夫人执政后大力推行广泛的私有化政策。政府一方面减少了公共住房的建设数量;另一方面以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购买租住的公共住房,并鼓励居民个人建设自用和供出租的住房,使住房供给转向市场。

用立法推进公房出售政策。从1980年开始,英国相继颁布《住房法》、《住房与建筑法》、《住宅与规划法》和《住宅法》。这几部法律,为地方政府出售公房和居民购买公房提供了法律依据。

改革住房资助政策。中央政府改革住房资助政策,大力削减对市政机构的住房拨款,使其无力再建新的公房。据有些城市的统计,1989年中央政府给市政机构的住房拨款仅为9年前的1/3。与此同时,中央政府把住房资助转向住房协会,由房协逐步代替市政机构建筑公房和管理住房,房租可适当提高。

经济制度的变革范文第3篇

马克思对制度变迁的经典表述就是人们所熟知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精炼语言概括。此外,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第三编:社会主义”中也经典地揭示了制度变迁的宏观过程。在上述经典表述中,马克思、恩格斯着眼社会基本矛盾构建一个制度分析的系统框架,论证和解释了社会基本矛盾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社会运动规律。从经济制度视角看,这一宏观制度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生产力是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马克思认为,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物质前提和根本是生产力的发展,要从生产力这个物质原因中寻找生产关系乃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变革的根源。“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可见,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31532在整个社会矛盾关系中,生产力起着主导性的作用,生产力的水平决定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水平和状况,生产力的发展会造成特定生产关系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意义。社会经济制度形式作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它的影响作用具有双重性,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和制度变迁会使生产关系更适合生产力的本性和发展要求,就能够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和制度变迁会使生产关系继续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就会阻碍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所以,马克思一方面肯定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进步作用,另一方面又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必须进行制度变革,消灭私有制,实现所有制关系的社会化才能适应生产力社会化的要求,达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从制度上讲,就是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生产关系的相应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在经济制度上体现出来,而经济制度的变化进而对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化提出要求,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对经济制度起反作用,也就是从经济制度内在矛盾的发展、变化来说明经济乃至整个社会制度的变革。在马克思的制度理论中,制度变迁的动力系统其实是复杂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导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前提,这一矛盾构成了制度变迁的最主要动力,或者说是内动力;而一定阶级认识到推进制度变迁有必要时,他们才会产生制度变迁的外在动力,内动力和外动力相统一才会促使制度变迁,仅有内动力或外动力,制度变迁的条件是不成熟的。其次,经济制度变迁的实质是利益关系的调整。马克思指出,经济制度的本质是社会中不同人、团体、阶级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它确认不同利益主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协调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活动,通过制度自身的约束性和强制性来保障一定主体的利益。经济制度的本质是利益关系,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目的也在于改变和调整不同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建立经济制度是因为一定社会经济制度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当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尖锐化,这种矛盾及其行动就直接推动经济制度变革和变迁,经济制度只有根据社会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和博弈适时地调整,才能处理和规范好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利益关系,达到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目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定社会关系下的不同利益主体在谋求经济制度变革时,他们的出发点都是正当的或者说都是着眼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长远的进步,只有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社会长远发展目标的利益主体才是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积极推动力量。在马克思看来,需要和私人利益是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纽带,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利益推动生产和生活,决定和支配政治权力与活动,也是思想的基础并决定思想,制度要满足现实人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关注现实人的利益问题,从现实生产关系出发才能说明利益的本质。当然,现实的利益关系也区分为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要正确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实质是矛盾的,个人利益向共同利益转化,实际上转化成资产阶级自己特殊的阶级利益,所谓的共同利益是与广大劳动者异己的资产阶级少数人的特殊利益;而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在于消灭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消灭阶级剥削,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消灭阶级直至无产阶级本身,建立个别利益和共同利益完全融合的理想社会。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不具有对抗的性质,但两者并没有完全融合起来,只讲目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或者空谈长远利益而忽视目前利益都是不正确的,需要把两者协调起来,通过互动来实现。一方面,共同利益通过个人利益实现。共同利益是在个人利益的不断追求和实现过程中形成的,不能离开个人利益而独立发展,共同利益存在于双方、多方以及各方的独立之中,不通过个人利益是难以实现的,要反对抽象地讲自我牺牲,反对忽视个人利益的道德说教。另一方面,个人利益通过共同利益实现,个人利益追求受社会现实条件的制约和规定,离开既定社会所提供的共同目标、需要和生产资料等等前提,脱离社会所设定的条件、手段,个人利益也难以实现甚至是虚幻的。再次,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是马克思经济制度研究的重心。马克思制度理论是以社会经济制度为基础来研究整个社会制度变迁的,研究经济制度又是围绕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基本经济制度展开的,这是马克思经济制度理论的核心。在他看来,生产资料所有制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根本影响,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性的前提。面对时代提出的任务,他明确提出要实现公有制替代私有制,因为公有制是合乎人性、具有最高经济效益的制度。

但提出问题不等于解决问题,实现公有制对私有制的替代和变革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公有制的实质内容与它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之间的统一也是复杂的,因此还需要具体研究经济体制制度,它反映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并直接联系着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运转,对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宏观的直接影响,但其本身不属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领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需要合适的经济体制模式,经济体制模式的选择需要在一定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根据现实具体环境和可能条件确定,既要满足生产力的性质即现代社会化生产的客观要求,又要满足经济形式即社会资源基本配置方式的客观要求。当然,马克思也研究一定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中的资源配置和决策机制等微观制度,这是马克思制度理论的重要内容,但马克思研究这些微观制度的旨趣在于阐述基本经济制度。变革私有制的时代任务决定他研究问题的重心在于根本变革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在此基础上,论述经济制度以及由经济制度所决定的政治制度等的变迁,阐述它们之间互动机制。最后,社会基本制度作用机理具有相互规定的非线性特点。

马克思把制度研究的侧重点放在基本经济制度,论述了生产力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但在论述社会制度的作用机理问题时,并没有简单地把宏观制度变迁和具体制度变革看做是线性的甚至是有人误解的“经济决定论”。生产力是最终的决定因素,但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也会对生产力发生促进或阻碍作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同样如此,在考察社会经济制度变革时,要充分注意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不能机械地理解为绝对的单向的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同时,要辩证看待生产力是具体制度变迁的最终决定力量的观点,它并不意味着就是直接的推动力,而是从“最终”、“归根到底”、“根本上”意义上而言的,如果认为任何具体制度的变迁都是由生产力的变化引起的,这是对马克思制度理论的误解。马克思、恩格斯为了防止孤立分析经济层面而陷入片面性,有时甚至用“交互作用”、“决定性”这些词语来强调“反作用”的重要性,这并非理论上存在矛盾,相反正是体现了科学辩证法,因为他们认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并不能完全概括社会中复杂的非经济因素在制度变迁中所发挥的作用。

马克思认为,一定社会中在一定地方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的关系和职能会对物质生产发生或多或少是决定的作用。生产力是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但相同或相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未必一定发生相同的经济制度变迁,决定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使各个国家和民族的经济制度变迁具有丰富性和差异性。因此,他对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认识中包含着多样性的认识,统一性仅仅是指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的一般规律和客观必然性,但不能反映它们各自历史发展的全部变化和细节,不能说明它们彼此之间差别性和复杂性,统一性并不意味着它们的历史过程是按照固定模式整齐划一地发展而没有多样性。总之,不承认生产力、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就不是唯物论者;不承认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在一定条件下又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就不是辩证法者。对于马克思制度理论的互动问题,科尔奈讲得很深刻:“他(指马克思)能够被认为是制度范式的鼻祖,是因为他不把自己限于去检验资本主义的特定领域(政治领域或者经济的、社会的或者意识形态领域)。

他将所有的领域放在一起来观察,并分析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从那以后,这些领域相互之间的影响,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主要趋势才被依据制度范式进行思考的研究者纳入其从事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中。马克思不将自己囿于检验资本主义或其他体制的某些方面的制度,而是观察其制度的总和——不是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而是作为总体的制度,从而提供了一个系统性观点。”_4既然马克思极力反对人们把他的理论简单化,反对人们片面地将历史唯物主义归结为“经济唯物主义”,为什么单线决定论的思想还这样普遍流行呢?恩格斯晚年对此有深刻的反思,指出这与他们有直接的关系。他1893年给弗•梅林写信讲:“只有一点还没有谈到,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大家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大家首先是把重点放在从基本经济事实中引出政治的、法的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观念以及以这些观念为中介的行动,而且必须这样做。但是我们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视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等等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这就给了敌人以称心的理由来进行曲解或歪曲。”此前在1890年给约•布洛赫的信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恩格斯晚年的论述表明,由于特定的原因即他们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与唯心主义的斗争方面,全力从理论上阐述经济生活对建立唯物史观的意义,这样就对政治、意识形态的反作用重视不够,对特定经济基础上社会意识形态怎样形成、社会意识形态反映社会生活的具体方法和形式等重视不够,而这些正是经济基础、政治、意识形态交互作用所构成的运行机制方面非常重要的内容。

二、马克思经济制度理论的当代意蕴

马克思经济制度分析框架是唯物的,要求从生产力、现实的社会关系出发来安排经济制度,进而依据经济关系来理解和说明政治法律制度和伦理规范;又是辩证的,要求用联系的方法研究经济制度与一切方面之间的关系,用发展的观点在制度运动变化中把握经济制度变迁,用系统的思想使经济制度安排符合现实世界中的各种关系,处理好不同层次制度之间的关系,在历史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整体制约中分析个体经济行为;更重要的是实践的,要求用实践的方法考察经济制度安排的实际效果。这些方法论要求我们从生产力决定的客观经济关系的制约中来解释人们的经济行为,认识人们在一定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来理解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作用,并在实践中认识经济制度变迁的规律,推动社会的经济结构和上层建筑发生与生产力进步相适应的变革。它的当代意蕴在于:首先,经济制度建设要把握马克思经济制度理论的基本要义,正确理解其基本价值和方法论。

第一,把原则性制度规定与具体性制度安排区别开来。马克思一再强调自己的制度设想具有原则性,要求人们把握自己理论的方法论意义,而不是教条地用这些原则预料未来;他希望通过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来发现未来的理想制度,但不是设定未来和宣布一些适合于未来任何时候的一劳永逸的规定。他的这种经济制度设想是一个高度抽象性、概括性的宏观经济制度安排,把它变为一套可操作的具体规则和方法则是艰难的过程。

第二,不能把时代性的制度设想看做超时空的实践主题。马克思的历史任务具有时代性,从理论上论证取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必要性、设想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可能方向是时代赋予他的任务,我们完全理解他设想的未来社会经济制度和旧制度截然对立,但由于后来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条件的变化,马克思的结论未必完全正确,需要后来人在自己的时代环境下解决时代提出的问题,而不是把马克思的时代性制度设想看做超时空的实践主题。

第三,不能把空想性的制度设想演变为现实性的行动。不成熟的理论是由不成熟的实践所决定的,马克思在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合理性设想的同时也继承了一些具有空想色彩的内容。f:L~n他充分论证了市场无序竞争的缺陷,但是对市场的积极作用以及它的存在条件估计不充分;他论证计划能够有效克服市场弊端,然而把计划过于简单化,赋予理想化的色彩,没有考虑到实现计划需要充分完全的信息,而掌握充分完全信息则几乎是不可能的,同时,计划调节本身也有其局限性。第四,有条件性制度设想不能无条件地运用。马克思的经济制度设想着眼于未来理想社会,它的实现需要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资料极大丰富等必要的基础和条件,实践他的经济制度设想要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

我们在理解马克思经济制度设想时应该关注的是其方法论价值,而不能局限于其具体结论而不敢突破。其次,经济制度建设要把握住马克思经济制度理论基本价值具体化、现实化的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为核心,坚持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本价值理念并使之具体化,要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上,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以人为本两个命题真正统一起来,关照现实人的利益,关键是把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在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需要坚持社会的共同利益至上的前提,但不能像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只强调社会利益而忽略了个人的利益,要在追求社会共同利益的同时,积极为个性的逐步解放和利益实现创造历史条件,提供最广大的空间。

经济制度的变革范文第4篇

根据North(1990)的制度变迁理论,一种经济制度由于某些历史性事件的发生而形成,在制度的形成过程中往往付出了巨额的成本,即使其他的经济制度更具有经济的合理性或更有效率,要废除这一由历史性事件的先行发生而形成的经济制度,选择一种新的经济制度是非常困难的,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往往具有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的特征。

对于各个经济主体,对新形成的经济制度适应得越快,越能从中获得制度租金,从而形成新的既得利益阶层。新的既得利益阶层的形成有利于维持制度的稳定性,但同时也会由于担心失去既得利益而抵制制度变革,使经济制度本身不能有效地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劣化,这就是经济制度的适应效率(adaptiveefficiency)问题。既得利益主体对制度变革的抵制越强烈,制度的适应效率就越低下。因此,即使原来的经济制度在原来的经济环境下具有经济合理性,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原有经济制度就不再能够有效地发挥其积极作用,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灵活的、能很好适应经济环境变化的经济制度能够通过自身的变革而继续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僵化的、适应效率低下的经济制度会在变化了的经济环境中日趋劣化,直到最后被新的经济制度所代替,而此时国民经济往往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1战后日本金融制度形成的路径依赖

二战后日本金融制度的特征,从金融制度结构的层面看是以银行为中心,银行与企业之间保持长期的和多方面的关系。从金融管制的层面看,银行业受到政府的严格保护。而在30年代之前,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与银行业在企业融资中占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政府对银行实行的是自由放任政策(自由银行制度)。决定战后日本金融制度特征的关键因素,一是1927年的银行危机,二是战时的金融管制政策。

1.1银行中心型金融制度的形成

1927年(昭和2年)日本发生了大规模的存款挤兑和银行破产风潮,一年之内共有45家银行破产,这一事件在日本金融史上称为昭和银行危机。虽然银行危机的直接原因是1923年关东大地震后发行的“震灾票据”得不到妥善处理而导致存款挤兑和银行破产,根本性原因是政府对银行业的自由放任政策。1890年的银行条例没有最低资本金和贷款风险控制方面的规定,银行业的特征是数量多、规模小。

与美国政府在30年代的银行危机后建立以存款保险制度为核心的银行监管和金融安全网不同,日本政府采取的危机处理对策是银行业的集中。1928年开始实施的银行法要求普通银行的资本金达到100万日元,资本金不足的银行只能通过与其他银行的合并方式增加资本金,自我增资不予以承认。大藏省提出了“一县一行”的银行合并目标,由于有些银行不愿失去独立的经营权力,当时的合并并不顺利,直到进入战时金融管制后才真正实现了“一县一行”的目标,这些银行就是二战后的地方银行。同时,国民储蓄不断向属于财阀系统的大银行集中,这些大银行就是战后的都市银行,作为战后日本银行体系主体的都市银行和地方银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的。

1931年发动侵略我国的满洲后,日本进入了战时金融管制时期。金融管制的核心是控制资金分配,以保证军需企业的优先资金供应。1944年开始实行“军需企业指定金融机关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各军需企业与银行“配对”,银行不仅保证“配对”军需企业的资金供应,还积极参与“配对”军需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督。旧财阀体系解散后,形成了以都市银行为中心的金融系列企业,战时“配对”体制下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密切关系保存了下来,战时军需企业的指定银行大多成了战后这些大企业的主银行,这就是战后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形成背景。

战时金融管制严重地限制了资本市场的发展,政府完全控制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而“公司利润分红及资金融通令”(1939年)对股票分红和股东权限的规定严重限制了股票市场的发展。

1.2银行保护政策的形成

由于战时金融管制严重限制了资本市场的发展,战败后的经济重建只能依靠银行体系,通过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制度实现经济的增长,日本政府对银行业的保护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分业经营、控制发放新的银行执照严格控制新的竞争者进入银行市场,二是通过利率管制(低利率政策)限制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

实行利率管制的一个重要历史背景是,当时国内的利率水平明显高于国际上的利率水平,如何通过降低利率来降低企业的借款成本,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当时重要的金融政策课题。战败后的日本不可能在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国内储蓄,严格的外汇管制又限制了外国资本的流入。因此,要降低利率,只能采取利率管制方式。

利率管制包括存款和贷款利率管制两个方面,由于当时的日本国民除了银行存款之外没有其他的金融资产可供选择,政府对存款利率的管制是非常有效的。

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没有法律上的限制,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利率虽然受到管制,银行可以通过低利率的企业存款等办法调整实际的贷款利率,因此对贷款利率的管制并不如存款利率管制有效,这意味着低利率政策为银行创造了获得垄断利润的机会。吸收的存款越多,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多,由于严格禁止赠送礼品等隐性价格竞争,要扩大存款唯一的途径是扩大营业网点。

2战后日本金融制度的适应效率

战后的日本金融制度为银行提供了尽可能多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动力,在经济高速增长期,企业的投资需求旺盛而国民储蓄不足,这种动力无疑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进入经济成熟期后,大企业投资需求减少,贷款扩张的冲动助长了泡沫经济的形成和膨胀,银行贷款组合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一旦泡沫经济破灭,金融制度本身的危机也就在劫难逃。

2.1战后日本金融制度与高速经济增长的关系

在50~70年代初的高速经济增长时期,大企业对重工业和化学工业的投资需求旺盛,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的主银行。80年代以来,日本和西方的学者从主银行制度入手对战后日本金融制度和高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作了大量的研究,虽然有不少学者认为主银行制度下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的、多方位的密切合作有利于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但是迄今为止,主银行制度是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在学术界依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本文试图在金融约束(financialrestraint)理论的框架下分析战后日本的金融制度对高速经济增长的贡献。以麦金农和肖为代表的新古典金融发展理论认为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会损害经济的发展。但是,8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的金融自由化以及随后发生的金融危机的现实,对新古典金融发展理论构成了很大的威胁,金融约束理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虽然金融约束与金融抑制都包含利率管制,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在金融抑制下,政府通过利率管制从民间金融机构获得制度租金,而在金融约束下政府让民间金融机构保留制度租金。第二,在金融抑制下,实际利率(由政府制定的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往往是负值,而在金融约束下,利率管制相对温和,实际利率为正值。

政府通过利率管制使民间银行获得一定的制度租金可以从两个方面改善银行的激励结构。第一,制度租金和特许权价值(银行存续期内制度租金的现在价值之和)的存在可以有效地控制银行的道德风险,促使银行加大在企业监督方面的投资。因为一旦由于银行的资产组合风险太大,或者对企业的监督不力而导致银行破产,银行的特许权价值也就不复存在了。第二,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越多,银行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多。为了吸收更多的存款,银行就会积极地增设营业网点,而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银行对营业网点的投资有利于动员更多的国民储蓄,抵消存款利率管制对国民储蓄的负面影响。换言之,银行部门对营业网点的投资具有正的外部效应,投资的社会收益大于银行自身的收益。

在经济高速增长期,日本政府的利率管制相对温和,实际利率依然为正值,加上银行营业网点的发展,使得日本的储蓄并没有受到严重的抑制。而银行获得的制度租金(特许权价值)又促进银行加强对借款企业监督,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促进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可以认为战后初期形成的金融制度是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的。

2.2经济成熟期后日本金融制度的劣化

到了7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开始进入成熟期。但是第二次石油危机后的通货膨胀使名义的经济增长率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上。进入80年代后,随着通货膨胀的终息,名义经济增长率开始下降,大企业的投资需求开始减少,国民经济从储蓄不足变成了储蓄过剩。尽管如此,银行业的目标依然是要维持贷款规模的高速增长,为此,大银行开始转向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贷款和商用房地产贷款市场。由于经济发展速度的下降,贷款余额占GDP比重从70年代的70%上升到80年代末的110%,正是这种贷款规模的扩张冲动助长了泡沫经济的形成和膨胀。

扩张冲动的根本原因是战后初期形成的银行保护政策。有政府的严格保护,没有银行认为自身有破产的风险,而在低利率政策下,贷款规模越大,银行的利润也就越多。因此,虽然战后初期形成的金融制度,特别是政策层面的金融管制促进了50―70年代初的经济高速发展,当经济进入成熟期后,原来的金融制度赖以发挥效率的经济环境已不复存在,这样的金融制度的继续存在就开始扭曲银行激励结构,损害国民经济的健康成长,而金融制度自身也一步步地走向危机。

2.390年代的金融制度危机

进入90年代后,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和股票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中小银行和住宅金融专门公司的经营困境和破产问题就开始出现,但是当时的日本政府和银行都没有意识到这是金融制度危机的开始。银行一方面通过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本利得的会计处理来掩盖经营上的亏损,一方面强烈抵制对外公开不良债权信息。

1995年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在美国国债投资中心的巨额损失事件动摇了国际社会对日本银行业的健全性和政府金融监管能力的信心,其重要的标志是日本溢价(JapanPremium)的出现。

到1997年金融危机从周边地带发展到了中心地区,三洋证券、北海道拓殖银行和三一证券等大型金融机构相继破产,虽然在1998年3月日本政府向21银行(以大银行为主)注入了1兆84日元资本金,日本溢价还是大幅上升。到1998年秋,作为日本长期信用机构核心的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已濒临破产。

面对严重的金融危机,日本政府制定了包括60兆日元的政府资金援助在内的金融制度安定化计划。该计划以“金融再生法”和“早期健全化法”为核心,根据“金融再生法”,设立了特别政府管理制度(一时国有化)和金融管财人制度。根据“早期健全化法”,政府通过购买银行的优先股和次级债券增加银行的自有资本。政府暂时接管了日本信用银行和日本债券银行,并对18家大银行注入了7兆4592亿日元的资本金。同时,根据“金融再生法”成立了金融再生委员会,设立了债权整理回收机构(日本版RTC)。

这些紧急对应措施避免了更严重的金融危机,国际社会对日本金融制度安定性的信心也开始恢复,日本溢价开始消失。但是,金融危机的最大隐患――银行的不良债权问题并没有由于政府资金的投入而改善,不良债权不断增加。

到了今年3月,受美国经济减速和股市下跌的影响,日本的股价指数也急剧下跌,日经平均指数曾跌破12000点。日本金融制度的安定性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担忧。由于日本的银行持有大量的公司股票,股市的持续下跌将使银行无力处理不良债权,使银行达不到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甚至破产,而日本大银行的破产不仅会严重损害日本金融制度的安定性,对国际金融制度都将是严重的打击。

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政府在今年4月提出了紧急经济对策,通过成立专门的“股票购买机构”缓解因银行减持公司股票给股票市场造成的压力,同时要求大银行对实质上已破产或濒临破产企业的不良债权,在两年之内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以恢复国际社会对日本银行业的信心。

3市场竞争与制度变迁的适应效率

日本金融制度危机的一个这样教训是,进入经济成熟期后,金融当局并没有改变对银行的严格保护政策,从而扭曲了银行的行为。实际上,低利率政策到1994年才完全废除,而且是迫于美国的压力,即为了减少日美经常收支不平衡和贸易摩擦,日本才同意开放境外日元交易并分阶段取消利率管制。而银行业与证券业的“放火墙”到现在也还没有完全推倒,银行和证券公司只能通过子公司的形式实现业务渗透。

如何解释日本金融制度和金融管制政策对经济环境变化的适应非效率性呢?CoastandMorris(1995)从更一般意义上分析了制度惯性(政策惯性)问题,认为抵制制度变革的主要力量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既得利益主体不愿失去旧制度带给他们的制度租金;二是制度变革需要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而制度变革的交涉成本(bargainingcost)往往高于维持旧制度的交涉成本;三是在旧制度形成之初,各利益主体的适应性投资具有沉淀成本的性质,当制度变革后,当初的投资就可能变得没有价值,对当初适应性投资的保护也就成了抵制制度变革的力量之一。

具体到战后初期形成的日本金融制度,由于担心失去垄断利润,银行业自然会抵制金融制度的变革,垄断利润越大,制度变革的交涉成本也就越高。为了适应战后初期形成的金融制度,日本银行业在组织体系和人力资本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资,比如负责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计划部门在银行内部组织结构中最为重要,因而在计划部门配置了最优秀的人才。而当金融制度变革后,这方面的投资就很可能失去其价值,对这部分投资价值的保护也成为制度变革的抵制力量之一。

在日本的一个惯例是,金融当局(大藏省和日本银行)的官员退休后往往到民间银行部门担任重要职务,银行保护政策下的一部分垄断利润就以“京官”再就职的形式转移到了金融当局,其结果是金融当局也有积极性维持原来的金融制度。

给定一个健全的金融制度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和金融制度危机对经济增长的严重损害,金融制度的适应效率的重要性不言自明,那么,决定一国金融制度适应效率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要从理论上对这一问题做出完美的答复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尽管如此,对半个世纪以来日本金融制度的形成、发展和最后走向危机的历史考察,我们的一个强烈直觉是,竞争程度是决定金融制度的适应效率的重要因素。新的竞争者的进入可以减少既得利益阶层的制度租金,可以打破既得利益阶层的均衡,从而使金融制度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更好地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因此,市场竞争的意义,不仅在于提高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还在于提高制度资源的适应效率。

经济制度的变革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俄罗斯; 社会转型; 动因; 制度

中图分类号: D0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3)04-0053-04

A Probe into the Reasons of Russia’s Social Transformation

LI Jun-yi

(School of Government,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Abstract: The academia has extensively studied Russia’s social transformation. The more influential explanation of its transformation is the five views that S. P. Huntington explained in “The Third Wave: 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 Unfortunately, the views were just some objective background simple summaries and conclusions, and they did not have universal explanatory power. For the specific process of Russia’s social transformation, using the theories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he article not only proposes a hypothesis of Russia’s social transformation and testifies the hypothesis as well form the causal-theory logic perspective. In conclusions, the article finds that the institutional change is the main dependent variable of Russia’s social transformation, and that the reasons of its transformation are the interactions of four dependent variables such as the political system, the economic system, the formal institutions and the informal institutions.

Key words: Russia; social transformation; reason; system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学术界关于国家转型的讨论非常热烈。在这场讨论中,中-苏(俄)国家转型的比较是一热门话题,其中最主要的有两个原因:一是两个国家都是历史文化大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都是传统的集权国家,二战后也都采用了计划经济的模式,并在同一时期进行了社会转型,因而两国具有极强的可比性;二是两国的转型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和路径,一个是渐进式的,一个是激进式的,并出现了不同的结果。目前,中国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改革,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最近一个众所周知的新名词是G2;而俄罗斯正好相反,现在大家谈论的焦点是,俄罗斯现在到底是属于二流国家还是三流国家序列。为何两个背景相似且在同一时期进行转型的国家,最终发展的结果却迥异?哪些变量最终影响了国家转型的进程和结果?

实际上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已经有了很多的讨论,如S·亨廷顿在《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一书中对引起第三波国家转型浪潮的动因进行的分析。但亨廷顿的国家转型动因的分析属于“目的论”的层面,只是对当时一些客观背景的简单概括总结,并不能来解释引发“第三波”的普遍动因。笔者从“因果论”的逻辑视角,提出新的俄罗斯社会转型动因,试图构建新的国家转型动因假说,并进行简单的证明。

二、俄罗斯社会转型动因的主流观点

在研究前苏联的社会转型问题时,虽然各国学者存在诸多难以调和的分歧,但有一点是大家的共识,即前苏联的社会转型是20世纪70-80年代全球掀起的国家转型浪潮中的重要部分。亨廷顿把发生在前苏联东欧、拉美与东亚的这一浪潮形象的称之为“第三波”。到底又是何因引发了这场波澜壮阔的历史洪流?

亨廷顿在《第三波》中对影响上世纪70年代末对民主政体实现过渡的普遍性动因进行了分析,他的分析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并成为解释俄罗斯社会转型动因的主流观点。他认为以下五项动因促成了这种民主化的政治变迁:(1)在民主价值被普遍接受的世界上,权威体制的合法性问题日益加深,这些政权对政绩合法性的依赖以及军事失败、经济失败和1973―1974年以及1978―1979年的石油危机对这种合法性的削弱;(2)上世纪60年代史无前例的全球性经济成长提高了生活标准,增强了公众教育,许多国家大幅度地扩展了城市的中产阶级;(3)在1963―1965年的第二届梵蒂冈教廷会议上,天主教会的活动和信条所表现出的惊人变化,国家教会从现状的维护者变成权威主义的反对者以及社会、经济与政治改革的拥护者;(4)外部行动者在政治上的变化,包括上世纪60年代末期欧洲共同体对扩展成员的新态度,美国的政策自1974年起开始向促进其他国家的人权和民主化的转变,以及戈尔巴乔夫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对前苏联政策所作的戏剧化变革;(5)“滚雪球”或示范效应,这种效应通过新的国家沟通手段而得到扩展,特别是“第三波”中第一个向民主过渡的国家会刺激其他国家努力实现政权变迁,并为后者提供示范。[1]

笔者对亨廷顿提出的上述五个动因并不认同,实际上如果按照亨廷顿的逻辑推演下来,“滚雪球”效应才是引发“第三波”的真正动因。(1)亨廷顿的前四项动因并不是在“第三波”浪潮中的所有国家都普遍存在,如石油危机虽然给西班牙、希腊、巴西等国家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但是并没有给苏联带来负面影响;相反,苏联作为能源大国却成为这场危机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同时,梵蒂冈发生教会重大政策改变的结果,也仅限于在波兰、匈牙利等其传统教区产生影响。因此,亨廷顿上述动因的总结不具有普遍性,自然也就不能作为“第三波”浪潮的动因解释了。(2)亨廷顿在上述分析中犯了一个明显的范畴错误,即“滚雪球”效应与前面四个动因不属于同一个范畴的事物,而是具有互为因果的关系。他的前四个动因均在局部地区客观存在,但无论是前苏联地区和拉美,还是东亚地区,基本上都是在该地区中的一两个国家发生了社会转型后,引发了“滚雪球”式的连锁反应,而各个地区的“滚雪球”效应最终引发了“第三波”的浪潮。这实际上与股票市场的“羊群效应”类似,当所有的股民都在相同的市场环境和背景下(尤其是在无法清晰地判断大盘未来方向的时候)进行投资策略的选择时,若有人率先做出了买进或卖出的策略,其他人很容易跟风效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往往都会很自然地认为引起大盘重大变化的直接原因是“羊群效应”,而不是其他引起“羊群效应”的诸多利好或者利空因素。实际上,“滚雪球”效应并不能解释引发“第三波”的真正动因,因为“滚雪球”效应是一个趋势性的概念,它本身并不能与社会转型直接形成直接互动的因果关系。因此,亨廷顿关于引发“第三波”的普遍动因,只是对当时一些客观背景的简单概括和总结,并不能客观地用“因果论”的逻辑来解释引发“第三波”的普遍动因,更不能用来解释前苏联及其法定继承人俄罗斯的社会转型的动因。

三、俄罗斯社会转型动因的假说

如何更客观且合理地解释前苏联和俄罗斯社会转型的主要动因?这里运用亚当·普沃斯基的《民主与市场-东欧与拉丁美洲的政治经济改革》、道格拉斯·C.诺思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的理论和观点,提出一个关于俄罗斯社会转型动因的假说,该假说可以用一个公式来表达,即俄罗斯社会转型的函数:F(x)=(x11*x12)/(x21*x22),其中0

1. F(x)代表俄罗斯社会转型;

2. x11代表正式政治制度,x12代表正式经济制度;

3. x21代表非正式政治制度,x22代表非正式经济制度;

4. x11*x12代表正式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之间的互动;

5. x21*x22代表非正式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之间的互动;

6. (x11*x12)/(x21*x22)代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叠加程度②。

四、俄罗斯社会转型动因假说的证明

上述关于俄罗斯转型动因的假说,将俄罗斯的社会转型视为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四个因变量的互动和叠加(四个因变量之间的互动、叠加也可以被理解为制度变迁),从而俄罗斯社会转型可以被看成是上述四种制度变迁的函数。换句话说,制度变迁是俄罗斯社会转型的主要因变量,俄罗斯社会转型主要是由其具体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互动和叠加引起的。为了证明这一假说,我们只需证明函数成立的三个前提条件即可,一是证明制度变迁(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发生在社会转型这一结果之前;二是证明制度变迁(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社会转型之间是直接相关的;三是证明上述函数四个因变量相互之间的关系,验证函数的最终表达式。当上述三个条件得到证明后,关于俄罗斯社会转型动因的假说也就在理论上得到了证明。

(一)俄罗斯的制度变迁发生在社会转型之前

就转型期的俄罗斯而言,制度变迁的空间与载体是俄罗斯社会,而俄罗斯社会转型同时也是制度变迁的对象与结果。[2]7 任何国家的社会转型都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俄罗斯的社会转型也不例外,很难甄别出到底哪些因素真正影响了社会转型。但是不管这项系统工程有多么复杂,发生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社会转型最终都是以制度变迁为标志的,制度变迁是发生在社会转型之前的。实际上,俄罗斯上世纪90年代的社会转型也主要是围绕着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变迁而展开的,可以说正是由于制度变迁决定了这场社会转型的性质和走向。

(二)俄罗斯的制度变迁与社会转型直接相关

经过多年的发展,俄罗斯及其他“第三波”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却几乎处于停滞的状态,与强势的西方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在此现实环境下,要求改善经济绩效、改善政治绩效的呼声越来越高,社会的各个阶层、新老利益集团与政治集团等之间展开了错综复杂的博弈,但最终不管是哪一方获胜,也不管获胜方是出于真心还是“假意”①,其都要高举改善政治绩效和经济绩效的大旗。制度对经济绩效、政治绩效的影响是无可争议的,不同的经济、政治的长期绩效差异从根本上受制度演化方式的影响,也是毋庸置疑的,因而俄罗斯的制度变迁与社会转型是直接相关的。将俄罗斯的社会转型视为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变迁需要引致的,在这种假说的框架下,人们对经济绩效和政治绩效改善的持续需求,则是制度变迁的永动力。

(三)俄罗斯社会转型动因假说四个因变量之间的关系

任何一次社会转型的最初愿望都是美好的,俄罗斯的社会转型也是如此。但为何在付出了前苏联解体等一系列的沉重代价后仍未取得理想的结果?如果能用社会转型是制度变迁的函数这一假说来解释这个问题,这反过来也是对俄罗斯社会转型动因的一个实证。下面进一步分析俄罗斯社会转型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关系,对本文提出的假说进行验证。

1. 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互动(积的关系)

政治制度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纵向的制度安排,经济制度则可被理解为一种横向的制度安排。在俄罗斯的社会转型中,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变迁与俄罗斯社会转型是正相关的。诺斯认为政治规则决定经济规则,现行的政治规则决定经济绩效;他还认为,经济利益结构也会对政治结构产生影响,因而他提出,“规则来源于自利”,从而“规则的设计通常将服从成本考虑在内”。[3] 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互动关系为:在社会平衡的状态下,一个既定的政治制度与一个既定的经济制度相吻合;如果政治制度发生变化了,必然会引起经济制度的变化;如果经济制度变化了,也会反过来影响政治制度。但是由于政治制度处于相对优先的地位,所以有时候经济制度的变化并不会严重地影响政治制度的变化。

俄罗斯在进行改革的时候,虽然也意识到了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之间的这种互动关系,但是却把这种互动关系简单地理解为民主与市场的关系。当戈尔巴乔夫的渐进式经济改革失败以后,俄罗斯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了民主的武器,认为民主与市场是正相关的,只有改变了集权的政治制度才能实现市场经济制度的变革,进而实现政治绩效和经济绩效的改善。

实际上,在当代政治理论中,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而言,政治民主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不断引起人们深思的问题,总体上说,有冲突论、兼容论与怀疑论三种观点,[4] 如下表所示。

俄罗斯的改革家们信奉“民主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天然联系”的观点,他们相信在欧美发达国家得到证实的民主与市场的良性互动是普世的真理,它也一样应该是俄罗斯社会转型的方向。在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互动关系的把握上,俄罗斯采取了以经济制度主导政治制度的思路,在市场制度形成过程中,政府有效干预的缺位,非正式规范的盛行,特别是腐败的泛滥,加之分配领域贫富差距迅速扩大,[2]7都为俄罗斯社会转型的失败埋下了祸根。与俄罗斯不同,中国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认为民主与市场之间虽然有时候相容,有时候相斥,但并不存在着天然的联系或者对立;同时,还充分认识到政治制度的相对优先地位,因而并没有为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大幅地进行政治改革,从而为中国的社会转型提供了有序、渐进的坚实基础。

2.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互动(商的关系)

诺斯认为正式制度固然重要,但是非正式制度才是最重要的。与社会从不甚复杂的形式到复杂形式的演进过程相似,制度从非正式的传统到习俗,再到成文法,亦发生着漫长、波折的单向性演进,并且这种演进很明显地是与较复杂社会的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程度的增加联系在一起的。[5] 同时,正式制度放在不同的社会,往往得到不同的结果。

从俄国的历次社会转型中,我们发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互动对其社会转型起到了重要的正相关作用。在“制度引进式”的社会变革中,制度引进的成败,取决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两者叠加程度的强弱。有学者认为,彼得大帝之后的“西化改革”由于叠合程度弱,因而制度引进之后的趋异和排斥现象成为制度发展的主要路径;之后,俄国历史发展表现出一种与西方貌合神离的态势,其中十月革命的成功,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苏维埃制度与传统俄国制度的叠合程度较高这一因素;而上世纪90年代初的“第三次制度引进”,也出现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较为强烈的排斥与趋异。因而,新制度学派认为,俄罗斯的新旧制度叠合需要一个相当长且要经历不断反复的时期,此观点从俄罗斯转型的近期经历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2]11

中国的社会转型实践也表明,由于在改革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只有尊重自己的历史、文化背景,重视非正式制度,在未知的改革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通过不断地“试错”取得进步,然后再通过正式制度的方式来固化已经被验证过了的非正式制度。著名转型理论家热若尔·罗兰曾经承认转型过程的这种高度不确定性:“在柏林墙倒下之前,转型理论尚未预先存在”;“我们事先并不清楚稳定政策在没有市场的初始环境中如何起作用”。[6]

综上所述,笔者提出的关于俄罗斯社会转型动因的假说是成立的,影响俄罗斯社会转型的主要动因是制度变迁,主要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这四个因变量的互动和叠加,并且初步给出了俄罗斯社会转型函数的表达式,但是俄罗斯社会转型的函数表达式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分析和论证,也许F(x)=(x11*x12)/(x21*x22)会得到证实,也许最终被推演为其他的表达式,但不管是那一种表达式,这一假说的自变量和因变量都不会发生变化。

参考文献:

[1]〔美〕S·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M].刘军宁,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54.

[2]冯绍雷,相蓝欣.转型理论与俄罗斯政治改革·总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3]〔美〕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前言[M].杭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0.

[4]〔美〕亚当·普沃斯基.民主与市场——东欧与拉丁美洲的政治经济改革[M].包雅钧,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