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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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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制度的内容

社会经济制度的内容范文第1篇

从哲学上讲,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发生重大变化,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也要及时进行变革。尤其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更要如实反映经济发展状况,使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否则便不能发挥宪法的规范、约束、保障和导向作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经济制度是经济基础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世界上有许多国家的宪法都对经济制度加以规定,把它作为其宪法的重要内容。然而,我国宪法学对经济制度研究的现状却不大令人满意。一般宪法理论大都围绕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等展开,认为宪法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己任。至于宪法经济制度条款在实际中的运行状况如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以及如何发挥它的作用,往往被忽略。事实上,经济制度作为一种基础制度,之所以被各国纳入宪法体系中并构成其重要组成部分,说明它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是不能忽视的。

二、宪法经济制度的内涵

关于宪法经济制度的概念,国内学者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宪法经济制度是一个国家用宪法、法律所确认和规定的各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它们所构成的经济成分,是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的基本政策与管理国民经济的原则等方面的制度的总和”。第二种观点认为宪法学上所说的经济制度是指“国家确认并保护的一定社会的基本经济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由此决定的分配原则以及人与人之间在经济活动中的关系”。第三种观点认为“宪法经济制度是经济基础在宪法中的反映。经典作家认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直接调整经济基础的社会规范是经济制度,而被规定在宪法中的经济制度即宪法经济制度。宪法经济制度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对经济基础起调整作用”。

对于以上三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从宪法学角度对经济制度的概念作了比较全面的表述,既强调了经济制度的客观成分,又强调了经济制度的主观成分。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宪法所调整的经济制度应该是与国家经济发展有重大关系的经济关系、经济原则,是经济制度的客观成分。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的原则,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应作为概念的必备因素,没有它们,概念就缺乏其主观成分,不能显示国家对社会经济的控制作用。第二种观点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第三种观点主要强调了宪法与经济基础的相互作用,忽视了经济制度的具体内容

综上所述,经济学中所描述的经济制度属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而宪法学所述的经济制度则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反映了制宪者或修宪者对不同经济关系所持的态度。经济制度一旦表现为宪法规范或法律规范,便进入上层建筑体系之中。宪法学所研究的经济制度正是作为上层建筑体系中制度范畴之一的经济制度,而不是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经济基础。

笔者认为,所谓宪法经济制度是一个国家用宪法、法律所确认和规定的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以及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的原则,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等方面的制度的总和。社会主义宪法中的经济制度既要反映客观经济基础,又要体现人们的意志因素,是主客观的统一,它不是现实生产关系的简单再现。这样定义既说明经济制度是个法定的、历史的概念,同时又说明经济制度包含客观的和主观的成分,即生产关系、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的原则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等方面的制度的总和。至于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的基本政策,由于政策的变化很大,不宜用宪法来规范,否则会影响宪法的稳定性,以至权威性。

三、我国宪法经济制度的变迁

回顾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转型中宪法变革的历史轨迹,可知经济制度的每次重大突破都需要宪法作出相应的变革,从而推动了宪法的发展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从而使得生产力获得解放,生产力的发展反过来又要求生产关系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如此循环互动。

宪法与其相依赖的经济基础是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一方面,市场经济为宪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宪法对经济制度的确定与实现依赖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宪法以其根本法的地位,通过规定国家的经济制度,确定经济制度的重要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宪法通过制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制度,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完善宪法的内容与结构。生产力是社会生活中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因素,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要求生产关系相应地变化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也就要求宪法中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发生相应变化,将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在宪法中确立和巩固下来。

实践证明,经济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所有制结构、经济体制等宪法制度的变革。我国宪法是中国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深化中制定和修改的,是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对人民群众在实践中产生的新成果、新经验的总结。其中,有关经济制度内容的变化,既是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人民对国情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

社会经济制度的内容范文第2篇

1.社会经济关系,就是反映社会经济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生产始终是“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90页),因而人们在生产中必然发生构成这种社会形式的独特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的实质和基础是所有制关系,包括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正是这类经济关系决定了生产的目的,即生产是为谁的利益进行的,决定了社会的阶级结构。每一种社会制度都有它固有的与其他社会制度相区别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构成了该社会经济制度的质的规定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斯大林指出,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完全以生产关系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由此确定了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五种社会经济关系,规定了五种社会形态。

2.组织经济关系,就是在具体组织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反映在经济运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它说明的是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具体形式和特点,如劳动的分工、专业化和协作,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方法,调节经济运行的计划手段和市场手段等。这类经济关系,一方面是适应生产一般的需要,因而往往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之中,显示出超越社会经济关系的某种共性;另一方面,它又不能不受到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因而必然要反映和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成为社会经济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生产关系(经济)是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进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以及在这些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共性,生产资料所有制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

二、生产关系两层次的区别和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和组织经济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二者的区别: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是不同的社会经济形式在经济上的质的规定性,是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根本区别之所在;组织经济关系的许多内容往往是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显示出它们之间的共同性。

2.二者的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和组织经济关系是密切联系的,两者是一种从属关系。社会经济关系反映的是社会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组织经济关系反映的是人们在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关系。前者是决定性的,后者是从属性的,是前者的具体实现形式。

三、正确理解生产关系两层次的意义

1.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两个基本点”的内在统一性。“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从经济上来说,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反映社会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等。我们的改革(开放也是改革)是改变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对象和内容是在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所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是两个层次的问题,非但不矛盾,而且是互相促进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规定了正确的方向,是改革开放得以健康顺利发展的保证;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可见,分清生产关系两层次,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内在统一性。

社会经济制度的内容范文第3篇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要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毫不支援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十六大报告又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对我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关键是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既控制国民经济和经济制度的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的衡缺资源的能力。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要从战略上高速国有经济布局,坚持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有所为,就是国有经济要控制少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在国际和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基础行业逐步退出,让更多的社会投资主体进入,依靠多种经济万分解决丙阶段面临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

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运用行政手段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市场机制为主。二是高速改组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在调整改组中,必须始终不渝地抓紧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转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三是高速改组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国有经济的高速与改组同发展非国有经济不是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一是充分认识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对非公有制经济及其实现形式,只要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得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应支持其发展。二是应清除种所有制经济同等待遇。三是在政治上要一视同仁。

社会经济制度的内容范文第4篇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

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正式出现,对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选择市场、体制等经济关系方面早已有所研究。我国社会主义认识计划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三个阶段,其一是从“限制论”转化成“补充论”,就是从认为市场同计划经济是相互排斥的,由此应该限制市场的发展,转化成认为市场是能够变成计划经济的相关补充。其二是从“补充论”变化成“结合论”,就是从认为为市场只是计划经济的相关补充变化成计划经济同市场调节是相互结合的。其三是将“结合论”转换成“基础论”,就是从计划经济同市场调节是相互结合的转换成将市场能够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宏观控制下能够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计划同市场都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种经济手段。社会主义制度同市场经济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存在相互矛盾,同时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是可以进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也是能够将计划调节同市场调节相互结合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偏向于计划还是市场,这一方面不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之间的本质区别。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其相同点是方法方面,不同点则是在于所有制。如果要防止市场经济向资本主义倾斜,就要保障在社会主义所有制中占到主体地位的是公有制经济,这样就能够坚持社会财富分配保持共同富裕,不会出现两极分化的局面。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是在所有制结构中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经济一起共同发展,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是能够为社会主义而服务的。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在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企业同其他的企业进行公平竞争,实现共同发展,但是国有经济仍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在分配制度方面,按劳分配作为主体,其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方式进行。在此方面国家要采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类调节手段来激励发展,提升效率,合理地拉开收入差距,又要保证不会两极分化,注重社会的公平,逐渐实现共同富裕。在宏观调控下,以能够实现民众利益为目标,将民众的各种利益相互结合起来,让市场能够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宏观调控中对资源的配置起着基础性的指向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这两种手段,让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体制改革要真正实现,就必须将其从计划经济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转变。在针对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相互结合的研究中,有的研究梳理了相关的改革内容是改革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环节。其改革的任务则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则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历史变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现都是同国家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指导着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政府职能的相应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在理论十分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马列主义、思想的指导。同时不断发展的经济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价值,也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基础。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是共性同个性、普遍性同特殊性的联系。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相应的特殊性。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其公有的成分占着主导地位。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需要满足民众的需求的,以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值。然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按劳分配作为社会的主要分配原则,追求民众共同富裕。最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思想的建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为主导思想的,也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起着主导作用。

(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其基础。社会主义制度仍然存在着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经济中,集体所有制以及国家所有制这两种制度都是存在的,在社会的生产力没有达到高度发展,市场产品不够丰富的时候,中央的组织还没有权利支配一切产品。商品的流通只是不同的生产方式所共有的现象,在理论上是抽象的,但是离开一定的特殊的经济制度,是没有独立存在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是不同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共有现象。市场经济在一定的特殊经济制度中是看作一种经济的运行机制而存在的。作为经济运行的机制,市场经济首先是为经济制度的利益关系而服务的,其次才是作为资源配置的方式来推动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这样才能让市场经济所依靠的经济制度正常进行再生产过程,能够保证社会主义国家得到相应的经济利益。

(二)生产资料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容

生产资料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容是以商品经济理论为基础的。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这样的社会经济制度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多种生产方式所共有的现象。在许多不同的生产方式中有着商品关系,在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中商品关系也是自然存在的,其是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相互融合。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要造就市场主体就需要市场经济的运行,同理。市场经济机制的运行则需要有相适应的市场主体。这样的市场主体就要具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以及相应的经济利益,而且可以根据自身利益去积极应对市场信号。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找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新的实现形式,同时也形成了市场经济运行所需要的市场主体。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实现了将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适当分开的方式,让国有企业能够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发展,变成独立的经济实体,能够作为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义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有着自我改造和发展的能力,变为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企业法人。

(三)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重要条件

当前在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的研究中所提到的公有制经济不只是包涵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涵着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的混合。公有制经济的实现方式是多样化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形式无法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能够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以及组织形式,同时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实现形式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公司制等等这样的方式都是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并存,也是可以为市场服务的。

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调节和宏观调控

(一)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宏观经济中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都不能反映社会的基本经济特征,但是能够从不同的程度使用计划和市场调节这两种手段影响经济。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职能是保障并调节社会经济的稳步运行,两者之间区别只是在于调节的主体和形式不同。计划调节以政府为主体,政府可以从经济、法律、行政等方面采取措施来调节经济结构,引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提升。市场调节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机制的形式通过价格波动、生产要素流转等方法来调节企业的经济行为,甚至调节着社会的资源配置。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是不同的两种调节经济的力量。社会经济要正常运行就需要采取相应有效的调节手段,这就是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只要是能够推动社会经济保持稳步发展,促进良性循环的,这两种手段都能运用。市场经济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受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影响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的作用。市场调节作用对于市场经济中的其他调节手段,其作用是基础性,能够做出决定性的作用。市场调节对于宏观层次中的高层次调节是从微观的层次上起着基础性的调节作用,能够直接支配企业的经济活动,让企业能够以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以及经营者的身份去面向市场。在此政府主要对宏观经济的运行进行调控,这种以高层性的调节方式是以基础性调节为基础的,由此政府在做宏观调控以及计划指导时就必须以市场为基础。

(二)市场调节局限性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于市场经济的当前和长远的利益,整体同局部的利益的最佳调和市场调节不能主动实现。市场调节由其滞后性以及不确定性等因素导致市场经济的震荡,造成社会劳动力不必要的浪费。市场调节其目的是让资源配置达到一种理想的状态,但是对于这样的假设,许多国外的经济学家对此都抱持着怀疑的态度,如果真要实现,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和落后国家要求实现工业化是自相矛盾的。市场调节机制是受到利益驱动的,其促使着市场的主体总是考虑这从市场利润为追求目标,更加愿意去选择盈利大、见效快的企业或者项目并对其投资,很难从社会效益方面来衡量社会事业,不会对像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等这样社会效益大但是经济效益小的非盈利性设施进行投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盈利目标是要做到利益最大化,各个经济的主体都是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战,而且各个企业的生产技术不尽相同,在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方面很难实现公平,导致两极分化严重。

(三)加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存在着局限性,由此国家需要以此确立相应的职能,干预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同市场经济相符的宏观调控体系,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进行宏观调控,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同时要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的规则,约束好国家行为,为社会提供服务,管理并监督国有资产,让市场起到基础性的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宏观调控的全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已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建设中得到了相关的印证。

(四)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的实践,需要相应理论的升级。这就需要进一步凝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相关内容,明白其外延的界限,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理论实现成长,做到不仅有开放性通道还有稳定性的理论构件来支撑。其次要理清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目标体系同各个目标之间的相互制衡的关系。当下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有各方面的研究和解释,这中间存在着一个不同层次的目标以及目标之间存在着的相互关联和制衡的问题。然后要提升社会主义制度来影响市场经济方面的工具性的理论研究,这也是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对负面性的挑战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需,也是确保民众对国家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信任基础。最后要考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民众之间的诉求达到辩证的和谐统一。深化市场经济的改革,要落实到民众以何种形式的精神状态来参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去,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众化。

四、总结

社会经济制度的内容范文第5篇

一、两种版本教材的编写及使用

人民版高中历史教材主编是朱汉国,本册经济史的主编是马世力。编者在前言部分写道:“本册教科书着重反映了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把人类历史和未来比喻成建设中的大楼,学生学习历史就是为将来参与建设这座大楼做好准备,但是在研究过程中首先应该关注整个大楼的基础部分。目的就是要告V学生,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都做了哪些基础性的工作、人类所取得的成就,从经济制度、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以及经济活动的效益三个方面的状况和变化,来说明“凡是社会生产或经济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时,都同一个社会中的经济制度、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以及经济活动的效益发生重大变化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人民版教材在2004年进入实验区使用,教科书的使用范围不是很广。

人教版高中历史教材是由历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前言部分表述是:“本册书要呈现给同学们的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包括中国的和世界的,涉及古代、近代和现代的不同历史时期。”整本书分为三个方面:第一,由人类生产工具的进步而反映出来的生产力的发展;第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产手段和生产形式不断发生变化;第三,与各个不同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方式的发展变化。本书2004年版的主编是陈梧桐、李伟科。在2006年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并经审查通过。

二、两种版本教材的内容比较

历史课程标准中规定,普通高中历史课程在体系的构建上,既要注意与初中课程的衔接,又要避免简单的重复,遵循高中历史教学的规律。总体来看,两版教材都是按照专题史体例编写的。但从目录上就表现出了不同的内容结构,体现了二者对课程标准的不同解读。

人民版教材共二十六节课分为八个专题,在结构安排上是先中国后世界的编排体系,除了第一专题和第五专题编排四节课以外,其他的专题都是三节,教材的编者基本是直接引用了课程标准中的专题标题。

人教版教材共二十四节课分为八个单元,在第二单元编排的是早期世界经济史内容,与第一单元的中国古代经济形成对比。第三单元“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与资本主义的曲折发展”和第七单元“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这两个单元只有两节课,比人民版要少了整整一节课的内容。显然,编者对课程标准的内容结构还是做了一定的整合。

三、两种版本教材的共性与差异

两个版本的教材都是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进行编写的,采用中外历史合编的体系,引导学生关注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关注世界经济,加强中国与世界的联系。同时采用专题式的编写模式,一个专题介绍一个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形成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更适合学生对知识点的学习与掌握。

人民版教材是按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要求建构整本书,趋于“学本”化的结构体系,课前提示与自我测评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形成完整的知识建构过程。课文内容上基本按照课标要求编写教材内容,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