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股权激励的限制条件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5-0003-03
一、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所面临的问题
1.行业地域存在不平衡
根据2014年度提出股权激励草案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和地域分布,我们可以发现,该类创业板公司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业,地域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省份和各大城市。
行业的差距,地域的差距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正如贫富差距一般,随着时间的推移共同富裕的目标终将实现,而如今创业板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已经有几年,像云贵等地区一家实行股权激励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都没有,某些夕阳行业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也没有,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
2.单一的激励模式,不合理的行权价设置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主要以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或是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复合激励手段为主,虽然受制于法律的限制,在政策的引导下,这种股权激励方式成为主流。但是现在几乎所有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都集中采用这样的股权激励手段,未免是从众之风兴起,股权激励显得毫无特色。
虽然股权激励中股票期权等有段有它得天独厚的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又能留住宝贵的人才,起到股权激励的作用,但是受限于创业板市场的弱有效性,包括行权价格的制定,限制期限的划分都是有一定缺陷,若公司股票价格不随公司发展同比上升,反而因为市场的弱有效性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远远没有达到行权价格,那么自然股权激励就起不到它应有的效果,另外,这种单一的股权激励方式可能会将弱有效性市场的缺陷进一步放大,公司的受激励人员可能会因弱有效市场的存在,采用较为激进的经营管理以及决策方式,将公司的题材性而非成长性放在首位,从而受到资本市场的追捧,视短的行为短期提振了股价,高管、技术人员短期得到收益,但是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了不可逆转的损害,这样的股权激励完全违背了初衷。
3.授予额度、授予对象范围不足
根据2014年度提出股权激励草案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授予额度和授予范围分析,股权授予的额度多集中于2%到4%的区间中,激励人数就也大多限制在150人以下,那么相应的授予额度/授予对象的比例也就自然而然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与发达西方资本市场比较或是仅仅与主板上市公司比较,这样的授予额度和授予比例都是相对低的水平。
虽然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由于创业板在交易所挂牌才区区几年,那么推出股权激励的创业板公司也是不多,很自然的就没有什么可以参照的对应公司来吸取股权激励的方案,因此刚刚推行股权激励的创业板公司会相对比较谨慎,控制股权激励的授予额度以及授予的范围,试点的意思非常明确,但是一味地以试点为目标的股权激励必然达不到相应的激励效果,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是新兴行业的代表,员工所需的激励程度必然要远远大于主板的激励程度。
4.有效期较短
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的股权激励期限一般长于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股权激励期限偏短会给创业板上市公司带来一些问题:一是可能导致激励对象过分关注股价近期的变化,使得激励对象更加激进地决策管理公司,引发负面的短视行为,使得股权激励消除矛盾的作用完全消失。二是减弱了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过短的股权激励期限使得变向发放福利的意图增强,与公司长期有序发展的战略相违背。因此,股权激励期限相对较短是一个急需改善的问题。
5.股权激励行条件不合理
(1)单一的业绩评价标准
我国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评价标准主要是依靠业绩指标,诸如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是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统计20家2014年推出股权激励草案的公司,大部分公司采用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净利润增长率的组合作为衡量股权激励的标准。
虽然有不少公司加入了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这个覆盖全面的指标,但仅仅依靠业绩指标来制定标准显然是太过片面的。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的行权依据的指标包括净利润同比增长率,每股收益等,并且还附带加上市场占有率,研发产品平均年限等非财务性质的指标,更加全面的反映一个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而仅仅业绩指标的评价体系将给公司留了财务造假等等的可能性,并且公司的业绩指标可能还受制于宏观大环境,若国家的经济形式短时间内发生较大是转变那么对公司个体的未来业绩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2)业绩指标增长幅度设置不合理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激励条件主要以营业收入增长率及净利润增长率复合指标作为股权激励的条件,但是各家上市公司的每年增长比例则是五花八门,既有净利率增长幅度最高的同比增长460%,也有最低的同比增长15%,各个公司的股权激励条件的巨大差异,客观上是各个公司之间的差异,分属于不同的行业,还包括微观上看单体企业属于困境反转还是朝阳成长型企业,因地制宜的制度宽松使得高管、技术人员为了更加容易地获得股权激励的红利而故意调低激励条件,使得股权激励沦为给高管派发红利的工具。
二、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1.加大股权激励去行业化和地域化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可靠的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消除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矛盾的重要手段应该得到大力推行,近些年来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实行的一些股权激励也的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加大股权激励的范围刻不容缓,首先,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弱势地区和行业推行股权激励,并讲多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作为股权激励标杆企业,以政企双向协助帮助弱势公司推行股权激励,再者,一些股权激励的优惠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很多企业忌惮于股权激励的高收税,高税率对激励对象而言,其原本有的激励效果要打对折,并且对其薪金也是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因此应重点效仿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对股权激励采用优惠税率甚至是零税率是急迫的,最后,通过给予政策上的补贴,向中西部引进高端人才,使得人才配置的不平衡得到缓解,从而使得股权激励的洼地效应不那么明显,促使中西部企业也逐渐采用股权激励留住优秀人才。
2.丰富激励手段,使行权价格趋于合理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激励手段主要集中于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而股票期权的方式可能更加适合有效性高的国外成熟资本市场,针对低有效性的市场可能业绩股票等方式更加因地制宜,因为业绩股票仅仅是一种虚拟性的股票,主要还是变向的奖金激励的方式,并未牵扯到行权价格的制定等等跟资本市场有关联的因素。
而针对不同的创业板公司还有其他的因素,如行业、企业发展周期等因素都是股权激励手段是变量因素,比如就行业而言,如果公司属于高科技的信息技术行业,人力资源作为公司的主要的财富,那么股权激励的力度广度显得格外重要,股票期权这种既不占用公司太大资金,又能让技术人员持有股份跟随公司一起发展,激励程度比较高的方式就比较适用。因此公司的行业属性,发展阶段等方式都能影响股权激励的方式,单个公司需要结合自己的公司特点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方式,而非简单地跟风,有结合地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3.提高授予额度、扩大授予对象范围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存在授予额度偏低,授予范围偏狭隘的问题,对股权激励的效果有较大影响,因此我们应当提高授予额度,虽然我国股权激励有授予额度不得超过总股本是10%,但是2%4%的平均额度的确偏低,鼓励创业板上市公司提高股权激励的授予额度,从而提高激励效果,再者创业板上市公司应该扩大股权激励授予范围,有些公司授予范围仅仅局限在几名高管以及最核心的几名技术人员,而其他员工享受不到这类薪金福利,这会严重降低其他相对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容易造成人才流失,另外对于一些创业板上市公司,旗下有多家分公司,或是子公司,相应分公司、子公司的股权激励也要等机会的授予,正确地协调母公司与旗下分公司、母公司的授予关系也是更好发挥股权激励效果的重要环节。
4.适当延长有效期
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的股权激励期限一般长于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股权激励期限偏短会给创业板上市公司带来一些问题:一是可能导致激励对象过分关注股价近期的变化,使得激励对象更加激进地决策管理公司,引发负面的短视行为,使得股权激励消除矛盾的作用完全消失。二是减弱了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过短的股权激励期限使得变向发放福利的意图增强,与公司长期有序发展的战略相违背。因此,股权激励期限相对较短是一个急需改善的问题。
5.股权激励行条件合理化
(1)完善业绩评价的标准
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以业绩指标,特别是净利润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而这两个指标恰恰容易作为企业调节利润的突破口,而在2014年度提出股权激励草案的公司中,仅仅有三家公司加入了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以较为全面的体现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可以更加适宜地反映公司的获利能力。因此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业绩指标更能表现出公司的获利能力、运营能力等。
(2)业绩指标增长幅度设置合理化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激励条件主要以营业收入增长率及净利润增长率复合指标作为股权激励的条件,并且针对各个公司而言其条件中,增长率的数值大相径庭,五花八门,使得股权激励的效果也变得扑朔迷离。因此股权激励条件合理化就显得很重要。对此,要制定相应的法规,针对不同的行业有大致的比例限制,再具体细化,放养式的自主性股权激励方案制定必然是太过随意的,并且通过相应的业绩评价机制来确认一家公司是否有实行股权激励的资质,不允许公司太过自由随性地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业绩机制包括各类指标的引入综合考虑一家公司的情况,使得股权激励起的更好的效果。
作者简介:陈兴葳(1992-),男,浙江湖州人,本科,从事会计学研究;黄卫红(1960-),女,上海崇明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关键词】中小企业;股权激励;现状;模式;实施
一、股权激励
近几年,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不佳。而企业的发展,一靠资金,二靠产品,三靠人才。质量好,销路广,自主品牌的产品,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创自己的品牌,生产出质量好,销售对路的产品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成,有了人才,企业才能发展,才能壮大。吸收人才、留住人才是当前中小企业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怎样吸收人才和留住人才呢?中小企业就必须借助“股权激励”这台“加速器和创富机器”,这是中小企业的必然选择。股权激励计划在我国一些上市公司作为对职业经理人长期激励制度,能够使经理人以股东身份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去,共享企业利益,分担风险,是使经理人勤勉尽责地为企业长远发展服务的一种普遍做法。股权激励计划把企业的精英人才、企业股东的长远利益、企业的发展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精英人才的短期行为,防止内部人控制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一机制使得公司员工、管理层以及股东能够为同一个目标齐心协力地奋斗,仅此作用就十分巨大,也是其他许多方法无法替代的。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外许多案例证明此计划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所谓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在一定条件下,以特有的方式(股票)使企业经营者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股权,从而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制度,它能够将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和长期行为有效结合起来,使企业经营者站在所有者的立场去思考问题,以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收益共同发展的双赢目的。即股权激励是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通过持有本企业股权的形式,是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一种激励行为。
二、股权激励模式
股权激励是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公司的董事职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权激励的模式包括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其中,权益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并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这种方式受证券市场的影响较大。其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现金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业绩单元、利润分享计划等。这里虚拟股票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获授人可以根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的收益,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而业绩单元、利润分享计划是企业在年初确定一个合理的业绩目标和一个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获受人年终根据业绩和绩效完成情况获得股票。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票。故其激励作用有限。在这些激励方式中激励模式又有本质的区别,股票期权是未来收益的权利,主要作用是留住人;限制性股票是已持有的,归属受到限制的收益,是激励人和吸收人;虚拟股票也是未来收益的权利,也是为了留住人,但虚拟股票不是实质性的股票认购权,是奖金延期支付,其资金来源是公司的奖励基金。
以上的激励模式都是针对上市公司进行的,目前我国的一些中小企业还没有达到上市的条件,为了企业现在的发展和今后上市做准备,企业可以有选择地借用其中的一些激励模式吸收人才和留住人才,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自身条件来确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虚拟投票 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享计划等激励模式,吸收、稳定人才,实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一个企业对经营者既能起到激励,又能起到约束的过程,激励与约束是对等,然而股权激励不是白给的,需要即定约束条件,约束条件的制定,有利于激励目标的实现。
(1)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中小企业确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实行股权激励政策?明确了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之后,企业就可以确定股权激励计划对象范围,按什么行权条件去行权,是按职工在企业中的功劳、按苦劳、按疲劳、按职务、还是按对企业的贡献来确定行权对象.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操作熟练的工人是公司的最重要的人力资源,这些人都应是股权激励的对象。
(2)确定实行股权激励标的数量。股权激励标的股票的数量是股权激励计划别需要均衡考虑的因素。如果数量过多,对股本影响过大,可能导致股东权益摊薄;如数量过小,可能难以起到激励作用。没有上市的中小企业要实行股权激励政策,在确定标的数量时可参照上市公司的标的数量来确定,也可根据自身条件来确定数量。即能起到实行股权激励的目的,又不会使企业失去控股权。另外中小企业还需要考虑到企业将来上市时的一些问题。
(3)确定股权激励价格。中小企业在确定激励价格时,不可能按照上市公司那样来确定激励价格。它只能按照自己所要实行的激励模式,来确定激励价格。给实股还是给虚股,给现股还是给期股或期权,还是要打组合拳形成黄金搭档等。以什么样的价格,是按净资产 还是按企业的盈利能力,怎样确定合理价格,既不让股东吃亏, 又要被激励者感觉物超所值。
(4)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企业为了稳定人才,激励计划就是一项中长期的激励计划。作为中长期激励,激励对象授予于一定的约束条件。其中科学安排好等待期、解锁期、行权期,有利于激励计划的成功。①确定合理的服务期限条件。在确定服务期限为行权条件时,中小企业可参照上市公司行权时间限制来定,服务期限不应少于3年.如果服务期限太短,容易造成股东吃亏,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如果时间太长,又会使受激励对象感到遥遥无期,人才容易流失,不利于人才的稳定。②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业绩考核指标的评价是实施股权激励的基础.在确定授予激励对象业绩目标时,企业要参考同行业近几年发展水平和本企业近几年的平均水平,要高于此项标准,但要合理,结合本企业所处的行业同期性,企业的特点及企业成长期,分别确定授予和行权的业绩指标。③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特殊事项的处理原则。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中小企业就要严格按《劳动法》执行,建立建全劳动用工制度,在签定劳动合同的同时,与受激励对象签定获受激励合同,使受激励对象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人心稳定,稳定人才。
四、确定科学股权激励操作方法
股权激励的工具有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用权益工具方法支付股权激励,公司在具体操作时:
第一是股权激励标的的来源,老股东出让公司股份。如果以实际股份对公司员工实施激励,一般由老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出让股份。根据支付对价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一为股份赠予,老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无偿转让一部分公司股份。其二为股份出让,出让的价格一般以企业注册资本或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第二是采取增资的方式,公司授予股权激励对象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参与公司增资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权转让或增资过程中要处理好老股东的优先认购权问题。公司可以在股东会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表决时约定其他股东对与股权激励有关的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公司在具体操作时,需要根据现金流量情况合理安排股权激励的范围、标准,避免给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资金压力。根据资金来源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是自有资金。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是以自有资金购入对应的股份。由于员工的支付能力通常都不会很高,因此,需要采取一些变通的方法,比如,在股权转让中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而在增资中则可以分期缴纳出资或者由大股东提供担保。其次是提取激励基金。为了支持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公司可以建立相应基金专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用于股权激励。公积金既可以用于现金结算方式的股权激励,也可以用于权益结算方式的股权激励。其三是储蓄参与股票。储蓄参与股票允许员工一年两次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本公司的股票。实施过程中首先要求员工将每月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存放于公司为员工设立的储蓄账户。一般公司规定的比例是税前工资额的2%-10%,少数公司最高可达20%。
目前我国的一些中小企业还没有完全达到按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政策的要求,如果完全按上市公司的程序进行,那是不现实的。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制定实施股权激励时,既要借鉴上市公司实行激励政策的要求,同时又要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来制定激励政策,既起到实行激励政策的目的,稳定了人才,又使企业利润得到了提高,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刘乾唯,郭凯迪.中小企业股权激励模式选择[J].经济与管理,2011,8.
【关键词】股权激励 光明乳业 方案评价
一、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
(一)概念
股权激励是一种最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股权激励是长期服务于公司的鼓励机制,公司通过给企业所有者属于公司所有权的经济权利,使他们成为可以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股东,将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结合,让管理者更尽责的为企业服务。
(二)本质和目的
企业组织的“两权分离”使得企业组织的管理活动不再局限于投资者,而是延伸到全社会,企业对经理层市场广泛寻找合适的经理人,从而将资本家和企业家分离开来,产生了一批企业家,出现了“管理人革命”。对于光明这种现代企业来说,股权激励是一种激励性补偿,主要用于解决经理人和股东之间利益不一致以及监督困难的问题。所以企业建立激励机制的关键在于基本薪酬与激励薪酬这两大模块的比例确定。从本质上说,股权激励就是薪酬激励,就是价值创造。它源于企业组织的使命、远景和核心价值观。他的根本目的就是:强化企业组织的核心价值观,支持战略的实施,培育和提升企核心竞争力。
(三)作用
1.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用股权作为纽带桥梁,将激励对象与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使激励对象可以积极自觉地实施公司既定目标,为既定目标的有意识的积极工作,为提升股东财富而努力工作,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减少股东监督成本。
2.留人作用。因为公司高管,核心员工会为了追求更高的薪水而选择跳槽,所以他们通常是大猎头公司关注的对象,而他们此类跳槽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大大影响公司的人才流失。但是通过股权激励中的一些限制性条款,加大被激励者离职所承担的风险,以此来对激励对象的离职行为进行约束,使离职、跳槽不再是一个随意的行为。但在股权激励中,通过一些限制性条款,增加那些有动机离职者的风险,使激励对象的跳槽、离职不再是一个随意的决定。
3.约束作用。股权激励中的持股会起到内在约束作用,如此以来能将高管与公司的利益进行捆绑,如果高管因为战略失败或者工作不努力等原因导致业绩未能达到预期要求,那么为了分担公司带来的损失,被激励的对象就会相应失去过股票收或者期权。此外,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条款也可以避免高管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股权激励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
1.市场经理。有效的市场营销经理是股权激励成功实施的条件之一。经理人是被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的方法认定,这一目标往往有多个,一般来说政治目的(如提高行政级别)高于经济目标(企业管理成果)。加上经理人的薪酬不完全由市场决定,还需考虑社会影响、工作水平和其他因素。因此,从非市场方式选举的管理者和股东很难保持一致的长期利益,所以要充分发挥激励的效果就变得非常困难。在一个有效的经理人市场,作为专业的管理者,为了保证自己在市场中的价值和声誉,往往会提高自己的业绩从而增强股权激励的效果。
2.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股价能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绩效是股权激励有效运行的保障。由于操纵市场、政府干预和社会审计系统不能保证客观条件的制约,公司的长期价值很难通过低效率的资本市场进行确定,所以此类方法很难用于激励以及评价相关经理人。
3.产品和服务市场。在政府有限制的行业和垄断行业,管理者的努力水平与企业的绩效之间的关系不太强。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充分竞争市场的作用下,与其内在价值相一致,优秀的管理者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领先于市场,引领市场的平均水平和份额的扩张,使企业业绩得到提升。因此,股权激励的作用只有在充分竞争、受到行政性干预较少的行业才会加强。
二、光明乳业股权激励分析
(一)对光明乳业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评价
我J为第一应该从光明乳业的激励方式开始评价,通过资料了解到,其激励方式有两种:提取管理层激励基金和限制性股票。第二评价其激励对象。第三评价它的授予数量和价格,看分配是否合理。第四,评价计划期限。最后评价它的激励效果。
(二)光明乳业股权激励面临问题
第一,光明乳业的购买价格为4.70元/股,且股权激励方案草案摘要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格为股价的50%,相当于半价出售股票,这样做会让小股东认为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对方案不满意。所以,在对股权进行定价的时候不仅要考虑自己企业组织的政策还要考虑到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投资者对股价的接受程度。第二,2012~2014年净利率分别为2.28%、2.49%、2.79%,要将净利润增长率提高到20%以上,在目前来说,可行度几乎为零。当经理层达不到行权条件,经理层会为了得到自己的利益而进行舞弊造价,对企业组织造成损失。第三,2012~2014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成本摊销额分别为:9,467,545、8,343,401、8,343,401,合计为188,537,749元。过高的摊销会将企业组织的经营业绩水平拉低,进而影响到股权激励效果。
三、完善公司股权激励的建议
第一,改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是达到防止经理人欺诈,转移股东财富的目的。通过有效的资产管理,能够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最有效的公司治理。同时也有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达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实行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
第二,确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水平和适合的被激励对象。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正确的建立合理的股权激励机制,不仅要符合公司发展情况还要满足市场所需要条件。在设置被激励对象时,要将管理者的利益与他们对公司绩效贡献相结合。
第三,选择合理的企业绩效考核指标。如光明乳业就选择了主营业务增长率、净利润率和经济附加值(EVA)这三个指标。显然它的净利润这个指标就是设置不合理。在设置指标时,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绩效评价可以反映企业绩效的变化,反映管理者的能力和努力水平。
总而言之,企业的激励机制应该是一种积极的约束与监督机制,主要目的是在促使经理人把投资者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内在追求,从而达到促使经理人努力地为投资者工作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侠,沈小燕.股权激励与投资行为:以光明乳业为例[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2.
[2]刘广生,马悦.中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J].中国软科学,2013.
关键词: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02
上世纪80年代美国首度实行股权激励制度,之后便如雨后春笋般逐渐在全球范围内流行。股权激励制度将上市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统一起来,通过授予管理者一定数目的股票,使其以企业股东的身份来分享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所有者利润共享、风险共担。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和选择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有: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等。除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我国上市公司对其他激励模式选择甚少。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选择:
据统计,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方法( 试行) 》颁布,截止到2014 年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的选择偏好发生了明显变化,通过对国泰安有关数据分析,可知:在实施股权激励模式初期(2006-2011),大部分上市公司愿意选择股票期权。此后至2014年,股票期权地位有所降低,被限制性股票取代。另外,2+结合的激励模式占比略有升高。
这些上市公司为何去选择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我们从两者基本特点入手分析。
如果天平两端,一边是权力,一边是义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端是平衡的吗?经分析,股票期权不平衡,而限制性股票两边是平衡的。对持有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来说,若企业股市走低风险重重,当意识自己行权会损害自身利益,他唯恐避之不及,必定选择不行权。但对持有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来说,不管最后企业股市如何,他们都不得不行权购买股票,有风险自己也只能吃哑巴亏。可知,激励模式不同风险便不相同。
另外,从上文所述差异可以获悉,两种股权激励模式的适用对象可能不同。我们通过比较两种方式在中国制度环境下的差异,结合激励对象进行具体分析。限制性股票基本特点:行权价格成本低、个人所得税税额高且易影响行权日股价、不享有股利分配;股票期权基本特点:行权价格成本高、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且易影响行权日股价、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站在经理人的视角,股票期权要优于限制性股票。公司高管持有限制性股票期间,一旦所采取的经营决策或投资项目失败,造成公司股价下跌或业绩降低,便会因此遭受损失,使其积极性受到打击。但股票期权模式的激疃韵蟛⒉怀械U庋的风险,当股价上升过经营业绩良好,经理人可选择行权获得激励收益,即使股价和业绩差强人意,经理人也可选择不行权,避免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失。
对于非高管人员,比如企业的核心技术员工和优秀销售人员等中层核心员工,企业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及扩大市场份额时,这类员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吸引和保留这支肱骨力量便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相比之下,限制性股票更适用于这类激励对象。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问题和建议
对我国上市公司来说,股权激励制度属于引进的西方舶来品,由于中西方政治、经济及文化差异,股权激励制度在中国“落地生根”的过程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问题
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实施并不是顺风顺水的,其中也有很多涉及表里两面的困难和艰辛。
1.内部问题
由于我国实行股权激励模式较晚,很多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并没有太多与自身情况类似的成功案例可供参考,摸着石头过河,容易对西方的股权激励模式模仿和生搬硬套,加之我国企业所有者对股权激励制度并没有充分了解,因此效果一般。
(1)股权激励计划设计不合理
①强度偏低
《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有效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个人不得超过1%。而一般情况下,企业的激励对象人数在百人以上,那么个人获得的平均数量就会偏低。
②模式单一
上文中提及,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两者结合的股权激励模式我国上市公司中占据主导地位。上市公司应该意识到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量身定制,否则效果就大打折扣。另外,同一家企业对不同的员工要执行不同的模式。
③企业绩效考评不完善
上市公司执行股权激励制度时,往往会对激励对象设置一定的可行权条件,只有当达到这些条件后激励对象才可以行权。但根据相关披露信息,大部分公司制定的绩效考评目标略低,因此无法达到理想的激励效果。
(2)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
安然公司的轰然倒塌,无疑暴露出股权激励的弊端,这代表着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这些负面效应也正被世界各国的监管部门、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在实务中,上市公司应该警惕管理层通过影响信息披露、盈余管理等,影响企业绩效和股价高低,使两者朝着对其有利的方向发展。
2.外部问题
(1)相关法规和政策不完善
有目共睹,我国有关部门为完善股权激励相关法规不断在努力。但不能大意,我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仍然是不成熟的。比如,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等配套制度相对滞后,激励对象在行权时面临的税负较高,这些都会使股权激励效果大打折扣。
(2)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完善
职业经理人的出现是企业两权分离而产生股权激励的原始条件,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操守对于股权激励能否达到理想目标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发展不太成熟,某些企业的高管的文化程度不高,猎头公司等职业经理人中介机构还相对薄弱。尤其对于国有企业,高管的任命大都由政府决定,他们的薪酬很大一部分会受到管理级别的影响,他们更看重的可能是权力而不是企业的经济效益,股权激励效果也会受到影响。
(3)证券市场不成熟
实施股权激励需要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但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发展初期。投资品种单一,上市企业质量较差,市场操作不规范等,致使股价不能正确和完整的反映我国企业发展状况。因此,企业所有者无法通过股价衡量和监督经营者的管理。
(二)对我国股权激励制度存在问题的建议
1.内部问题建议
内部问题主要从股权激励制度自身着手,只有合理可行、适合上市公司的客观条件,在实践中才能发挥其效用。
(1)提升股权激励数量
提升企业的股权激励标的数量,一方面要保持在合规合适的限度之下,保证企业的股权结构不受太大影响,股权激励实施的成本也不至于太过沉重;另一方面,要合理控制激励对象人数和人均数量,使高管和核心员工得到的数量适度又足以对其起到激励效果。
(2)根据企业基本情况合理设计股权激励模式
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公司的模式,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公司的经验。针对不同的激励对象和激励目标,模式要合理。
(3)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企业应设置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短期考核指标可以财务比率和经营性现金流量为基础确定,长期考核指标可以以及股票市场价格等确定。完善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可以避免让股权激励仅仅成为一种福利性质的奖励,促使激励对象通过努力完成行权条件,获得激励标的。
2.外部问题建议
政府及上市公司要想股权激励制度效果显著,刺激经济增长,必须重视外部问题。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可以借鉴西方国家为保障本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顺利实施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改进税法、证券法等。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加强相关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比如税收及证券方面。税收方面可以做出的努力是,对激励对象能有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收压力;另外在会计核算方面,改进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使上市公司在执行阶段相关的会计处理更科学和规范。
(2)规范经理人市场
规范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是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的基础,应该着重加强对经理人行为的监督,尤其是对具有高素质、专业能力的经理人,应该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并及时更新他们的重要信息。完整的职业经理人履历档案,可以帮助企业规范和监督他们的行为,降低激疃韵蟮牡赖路缦铡
(3)规范证券市场
良好的外部环境,离不开健康的资本市场。企业应有自觉性、主动性,携手构建一个有效规范的证券市场。首先,应该对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加大打击力度,对幕后交易坚决予以惩处,引导我国证券市场又好又快的健康发展。其次,对证券市场加强监督管理,加大约束力度。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管理层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上市公司难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机制,以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发展的目的。2005年以后,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重大修改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等政策的陆续出台,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之路扫清了障碍。从2005年截止到2007年,沪深两市共有60家上市公司正式公告了其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其中有22家上市公司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发展阶段分析
(一)起步探索阶段2005年以前由于受当时法律法规的限制,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非常艰难。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家实施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其计划只实施了第一阶段(1993-1995年)就告终止。随后,有些上市公司采用了一些创新和变通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都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
(二)发展完善阶段2005年我国开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其实质是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再调整,通过调整使得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同年公司法、证券法也做大重大修改,这些举措为管理层引入长期激励机制成为可能,当年有5家上市公司正式公告股权激励计划。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相继颁布实施。为股权激励的顺利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属于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中捷股份成为首家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同年有42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出现了加快发展的势头。但2007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开始降温,全年仅有13家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原因:一是2007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要求上市公司只有完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后才能报送股权激励材料,从而造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暂缓实施;二是2007年的牛市造成沪深两市股价的大幅攀升,股票的市价已严重透支着企业的业绩,意味着激励对象的收益空间不断萎缩,故许多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开始持观望态度。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状况及特点分析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整体状况主要表现为:一是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较为积极。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或者国有法人股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统计标准,在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39家,占65%,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21家,占35%。这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工作难度高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一定关系。二是行业分布较广。60家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共涉及14个行业(见表1),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共有33家,占55%,其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共有5家,占8.3%,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和医药行业分别有4家,分别占6.7%。暂时没有如能源之类的垄断性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告其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与此类上市公司的业绩与管理层关系不大,所以对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选取何种激励方式都显得比较谨慎。三是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所占比例较小。60家公告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上市公司中,属于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有12家,仅占20%。一方面与股权激励所要求的门槛较高相关,另一方面与许多中小板上市公司中的高管已经是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对股权激励计划要求不迫切相关。四是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表现良好。2007年沪深两市1574家公司平均摊薄每股收益0.4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38元,亏损比例27.91%,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而60家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87元,扣除非经静睦损益后每股收益0.83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14%,远高于两市平均水平,呈现了较好的盈利能力。同时60家上市公司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亏损公司仅有3家,分别是伊利股份,海南海药和士兰微,亏损比例仅为5%(伊利股份和海南海药是由于股权激励费用化处理导致其亏损,士兰微是由于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其亏损)。五是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表现不尽人意。据统计,上市公司首次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后,次日公司股价涨幅在8%以上的有17家,占28.33%;涨幅4%-7%的有9家,占15%;涨幅在0-4%的有23家,占38.33%;此外有11家不涨反跌。可见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反应不是很热烈,同时市场对部分上市公司到底实行的是股权激励计划还是福利计划也存在很多争议。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特点比较分析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激励力度较大。如(表2)所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整体涉及总金额较高,在60家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计划总金额过亿元的上市公司共有28家,占46.7%,1000万元-6000万元的仅有8家,占13.3%。而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额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在5%以上的有28家,占46.7%,在1%-3%的仅有9家,占15%,可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数额也较多。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较窄。如(表3)所示,在22家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授予人数在60人以下(包括60人)的有10家,占45%。事实上公司业绩的提高不能仅局限于管理层,还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激励范围过窄,会导致公司内部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严重的还会激化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3)行权价格的确定基本以股票市价为基础。如(表4)所示,有38家上市公司的期权行权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本期激励计划摘要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本期激励计划摘要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收盘价格。有5家上市公司采用在上述价格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的方式,一般上浮比例为5%或8%,其中泸州老窖上浮比例最高达到115%。仅有2家上市公司以每股净资产作为行权价格。
(4)实现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较为单一。如(表5)所示,60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围绕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这两个指标。有32家上市公司采用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这两个指标,占53%,有13家上市公司仅采用净资产收益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一项考核。也有部分上市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得较为全面严谨。如海油工程增加股价过高时候的调控计算方法;烽火通信在同时采用了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基础上,还增加了科技投入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等要求;宝钢
股份更是设计了个性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以境内、境外优秀的同类上市公司标准作为考核指标的目标值。
(5)行权的业绩考核指标较容易完成。一是业绩考核目标值设定较低。如2007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4.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也达到13.5%,而大部分上市公司将净资产收益率这一指标的目标值设定为12%以下,普遍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在设计业绩考核指标时未明确考核结果是否需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因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发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容易成为管理层操纵业绩考核指标的工具。但是仍然有27家上市公司明确提出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指标作为考核结果见(表6),消除了管理层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操纵利润的隐患。
(6)激励方式以股票期权为主。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等四种激励方式中,限制性股票需要企业支出回购股票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资金,股票增值权需支出差价的收益,而股票期权和业绩股票基本无需企业支出。根据统计,如(表7)所示,有49家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占81.6%,仅有8家上市公司采用了限制性票的激励方式,占13.4%,可见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管理层自己支付一定的成本。
(7)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限售条件约束不足。如(表8)所示,有17家上市公司明确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另有14家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增加了高管人员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的规定。但是仍然有14家在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中未提到高管因主动辞职而离职的处理办法,有8家对高管辞职后的期权股票限售条件规定不严格,高管辞职后仍然可以行权。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高管为行权而辞职的现象发生,使得上市公司虽然付出了代价,但没有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
(8)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较短。如(表9)所示,根据统计,期权有效期在5年以下的共有43家,占71.7%,而8家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没有一家有效期超过5年。这种现象折射出部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追求短期利益的心态,管理层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行权完毕,容易产生后续激励不足的问题。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当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欠严谨。一是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似程度高。从上市公司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来看,许多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激励方式,约束条件等条款的设计上基本类似。而结合本身上市公司的特点、发展阶段、所处行业和未来所要达到的发展目标等具体情况而进行个性化设计的上市公司却不多。二是对影响股权激励方案执行的因素考虑不全面。成熟的资本市场是保证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必要客观环境,市场的剧烈波动将影响对股权收益做出明确的预期,消弱股权激励作用。从这些方案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上市公司既未披露当股价偏离股票价值时的处理方式,也未披露本次激励完毕后,公司的后续激励问题。(2)股权激励加大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难度。一是上市公司更容易操纵股价。由于股权激励计划的主导者是上市公司,所以容易加剧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股票市值作为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条件,上市公司管理层在利益驱动下也可能会扭曲股权激励的初衷,为了谋取更大利润,利用信息披露操纵公司股价,让公司股价配合其行权节奏而涨跌。如在准备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披露利空信息,压制股价,造成低的行权价,在正式行权前,披露利好信息,拉高股价,尽可能扩大期权股票的利润空间。二是会计报表“变脸”显得更加随意。2007年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要按其内含价值,从授权日起计入等待期的公司成本费用中,但这一规定却成为一些上市公司随意变更会计报表的手段。上市公司利用期权费用的会计处理,随意调整会计报表的做法不利于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做出正确的判断,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3)股权激励方案激励有余,约束不足。一是激励力度较大。由于股权激励对象较窄,涉及金额较大,股权激励计划使得上市公司在短短几年内就可以诞生一批“千万打工富豪”。若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19家上市公司高管按照2007年4月25日的收盘价来行权,这19家公司的股权激励带给高管的总收益约71.7亿元,这一数额是非常惊人的。二是行权的业绩考核指标较容易完成。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计较为简单,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在设计考核指标时,故意避开是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为公司高管的顺利行权留有余地。三是退出机制及相关限制条件的设计较为宽松。部分上市公司对高管的约束性不强,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对高管因辞职而离职问题考虑欠妥。同时股权激励的有效期限也较短,高管在短期内就能通过行权获得大量收益,这种现象与股权激励机制的长期性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