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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四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部署安排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打好“四五”普法攻坚战,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2001年起,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后经历了准备、启动和实施等几个阶段,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及办事机构,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及“十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到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两个文明”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先后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培训普法宣讲员两万人次,对县直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团骨干、群众代表共1.2万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县所有学校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要求,基本保证了法制教育课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了学校周边环境,依法治校工作迈入了正常化轨道。
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和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地方和单位还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三是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治理,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要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同时,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第二,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实现我县社会治安局面的明显好转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第三,要加强全社会诚信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督者的依法消费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信用环境。第四,要将普法依法治理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增强“四五”普法的实效性。要采取有效措施,用法律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第五,要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总结“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等工作经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造就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切实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
一是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制学习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用法,为广大干部群众当好表率。二是要认真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人事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协调职能,制定好学习计划,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组织好考试考核。三是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四五”普法学习。教育、法制等部门要给合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落实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和教材等途径方法,精心组织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力度。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对wto法律制度和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在认真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的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广大农村普法对象和外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力争使普法工作不留空白。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要进一步促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从严执政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行政赔偿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认真组织基层干部及广大群众学习与生产、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利,自觉履行义务。在农村,要以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推进村民自治为突破口,围绕“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指导、帮助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制定涉及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自觉性,促进农村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在街道社区,要以提高街道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街道社区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制观念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社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年,省、市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在六月底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七月中旬市里组织考核验收。现在距考核验收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要组织好自检自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考核标准,对“四五”普法规划实施近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回顾。对查找出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确保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各地、各部门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认为达到要求的,及时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县里将在六月中旬开始对全县各地、各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二是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按照验收考核标准,县、乡两级和县直部门要办好“一个乡镇、一个机关单位、一个村、一所学校、一个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县一中、建陶公司、黄商集团、电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林乡、黄梅镇、小池镇、老铺、西河、中列村等单位作为全县试点单位,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包保责任,6月5日前要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是要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视察、检查、督办和评估工作。县人大、政协6月初将组织对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在总结验收之前,也要系统地组织检查、督办和评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详细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四是要做好“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工作。全县“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总数10万册,按全县农户总户数60%分配到乡镇。为减轻农民负担,经县委研究决定,发行经费由县财政和司法局承担20万元,其余18万元由县直有关部门捐资解决,这项工作由吴海涛书记、张友启县长牵头,希望各单位站在全局高度,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盗抢国家油气资源、破坏油气设施及扰乱油气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法建筑,强化油气治安管理和油气企业内部防范管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涉油涉气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和油气安全隐患,建立气田和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地区
兰成**输油管道大足段(邮亭)及气井21个(涉及三驱、季家、龙岗、宝兴、弥陀等乡镇,统称河包气田),大足天然气公司输气管网沿线(涉及龙岗、棠香、龙水、中敖、三驱、邮亭、玉龙、石马、金山、万古、复隆、弥陀等乡镇)。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
1、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危及管道安全运行问题;
2、私拉乱接、非法占用油气企业水、电、气资源问题;
3、严重扰乱气井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问题;
4、非法收购、贩运、倒卖成品油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份)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组织力量明察暗访,摸清气井区域及输油气管道沿线地区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建筑、加油站和气站周边违章建筑及油气工程施工案件、纠纷的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突出重点,明确主攻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下旬)
各有关街镇乡、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在此期间,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区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初)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有关街镇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工作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
兰成**输油管道和气井输气管道经过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责任单位。各重点责任单位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责任,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专项行动负责人,并制订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检查、督导,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逐一清理存在的隐患,整治发现的问题,保障我县输油管道和主要供气井的安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因工作不力导致油气(井)和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问题突出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搞地方保护主义,怂恿支持涉油涉气违法犯罪活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集中清理,重点治乱,根除涉油涉气违法犯罪活动
要大力整顿本地区的加油站点和油品零售网点,严厉查处收购、销售非法小炼油厂、土炼油炉炼制油品的行为,严查运油车辆,截断不法分子非法贩运原油和成品油渠道,对非法贩运原油和成品油的车辆,一经发现即予查扣,非法贩运原油、销售成品油所得坚决予以没收,并依法严加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专项行动中,各街镇乡要加强宣传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积极提供油气违法犯罪线索。要深入宣传《刑法》、《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理保护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有关街镇乡和部门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建立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保护机制。石油、天然气部门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定期检验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有关街镇乡人民政府要完善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责任制,建立专群结合的输油气管道巡护队伍。三是建立石油、天然气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街镇乡要建立由行政领导负责,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影响油气生产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四是建立联动机制。要针对涉油涉气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由县公安部门牵头,协调开展专项行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整体作战。五是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油气区活动,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油气区环境。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由县公安局牵头,县计经委、县贸易局、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环保局、县市政局、天然气公司为成员单位,建立我县整治油气(井)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大足县整治油气(井)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督导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雷兵任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勇任副主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整治
有关街镇乡和部门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打击打孔盗油盗气,破坏油气生产设施、电力设施等严重涉油气刑事案件。同时,要积极配合安监、国土房管、建设、市政等部门,坚持拆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法违章建筑。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储油储气乡镇的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隐患。治安部门、内保部门、辖区派出所要加强油气企业周边公安基础工作和企业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大力开展巡逻守护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县计经、国土房管、建委、环保局、市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依法查处无证、侵权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油气区用电用地建筑秩序,加强对油气井、输油气管道企业的质量监督和违章建筑查处。
3、县安监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我县石油管道、天然气管网占压事故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认真梳理,逐一落实责任。要积极会同国土房管、建委、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占压输油气管道、在输油气管道附近挖砂取土、建筑等危及石油天然气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拆除非法占压管道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组织开展对我县石油、天然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监督企业制订输油气管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管道运行安全监测控制设施和设置警示标志,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县计经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环保局、县市政局等部门配合。
4、县贸易局要整顿加油站点、油品零售网点,进一步规范油品运输、经销、储存等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打击收购、销售非法小炼油厂、土炼油炉炼制的油品。
5、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组织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堵漏洞,治乱点,除隐患。加强职工教育,加强保卫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格情况报告制度
各有关街镇乡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随时报告。联系电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43781048、43781051,节假日电话43781010;联系人:王勇、胡鲁进、王立业。整顿工作结束后,请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街镇乡在12月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迎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合检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治理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文化场所的安全稳定,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打非行动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主要包括: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文化场所。
(二)内容。重点查处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文化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此次开展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时间为月日至月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市直文广新局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县(市、区)文(教)体局要着眼当前形势,充分认识此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排查、整改文化场所的安全隐患,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听取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逐级分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精心布置、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健、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标本兼治,明确责任。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明确属地管理的原则,与乡镇政府签订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责任状;要定期举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建立起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充分体现执法特点,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抓住关健环节,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业整顿的要坚决停业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和经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指导,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摸清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刹风治乱,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20*年*月*日以来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下发以来新农村建设中集体建设用地与管理情况,对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确保无一遗漏。对〔20*〕71号文件下发前发生的未经处理的非法占用和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均纳入清查的范围。清查要覆盖市辖区、县(市、区)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乡(镇)和村。
(二)整治主要内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3.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
4.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5.各地出台的与〔20*〕71号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土地管理方面的规定。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10月15日至11月5日)。各市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清理要运用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图件,结合实地勘查进行。清理后统一登记填表、汇总(见附表1、2、3),并于11月5日前将清理结果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查处纠正阶段(11月6日至12月15日)。各市要针对本辖区内自查清理发现的问题,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查处。对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以来发生的土地违法问题必须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从省直有关部门、各市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开展市级间互检互查,互检互查要到项目、到乡镇,并对检查工作负责。同时,组织若干暗访组,对查处纠正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各市要于12月15日前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查处纠正阶段工作总结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2009年1月15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清理自纠工作不认真、处理工作不力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跟踪督促落实。各市要在2009年1月10日前将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表4)和工作总结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汇总核实后向省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掌握进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严格管理,依法办案,切实维护良好的用地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对查出的涉案人员,有关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属垂直管理部门管理的干部,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犯罪的,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有关部门要组织依法拆除、复耕。
(二)准确把握,确保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和各项要求,全面彻底清理,不留死角,尤其要对市辖区、县(市、区)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重点乡(镇)新增建设用地以及村民建设宅基地情况进行重点清理,如实填写有关工作表格,确保整治质量。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一经第九次利用遥感卫星执法检查发现查实,要严格按照监察部等三部委《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格落实问责制,严肃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责任。
(三)严格执法,争取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执纪,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对重大违法案件、特别是监察部等三部委《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后的违法违纪问题,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处理结果,以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凡因工作原因辖区内没有完成拆除复耕任务、第九次利用遥感卫星执法检查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高于15%或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积极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有效保持或者恢复土地原貌的,对违法责任人可依法从轻处分。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县政务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__省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各级关于政务公开的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公开政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勤政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成效明显。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1、领导重视,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实行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解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任务。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认真研究解决。在健立健全各种制度的基础上,还经常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识,积极营造推进政务公开的氛围。
2、规范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确定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限,积极推进“三个转变”,即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建立了县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办法、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等制度,明确了操作程序、审批权限、监督措施等内容,提高了公开透明度;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对资金的运行监督,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和大宗物资的购买,严格了审批权限,采取了公开采购的形式;对单位事务实行公开制度,加强了民主监督。二是公开形式更加丰富。我局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除了工作总结、产业调研、人事管理、干部考核奖惩、廉洁自律及综合信息等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外,其它事项长期进行公开,完全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我局坚持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建章立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我局在明确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的同时,还积极从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保障措施入手抓推进,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效果。一是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并将政务公开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了预审制度,明确了所有公开内容都必须进行事前预审,通过预审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时间。三是建立了评议制度,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度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进行群众评议。四是建立了督查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政务公开检查纳入局系统调查研究的范围,定期通报政务公开情况。同时,还建立了考评追究制度和典型推动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基本工作成效
我局按照上级有关实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工作力度,切实做到了制度化、系统化和经常化,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利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工作作风得到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办事手续更加简捷,办事形式更加透明。
三是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架起了部门与群众联系的桥梁,互相增进了信任与支持。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使各项工作制度由抽象变为具体、由背后走向台前,使廉政建设成为广大干部的一种自觉行动,效果更显著。
三、下期工作打算
为了更好的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工作人员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专栏、政务公开公报等形式,在县政务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网络化、信息化、规范化,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