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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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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意见和建议

人才培养方案意见和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6-04-25

一、独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共性问题

1.培养目标定位脱离实际

独立学院由于办学时间不长,办学经验、管理水平、教学资源等方面与母体高校差距明显。多数独立学院在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时没有深入调查研究服务对象和自身层次定位,不顾实际,缺乏自主思考,盲目照搬母体高校人才培养目标。而举办独立学院的母体高校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研究型、教学科研型大学,以培养研究型、学术型人才为目标。独立学院作为教学型大 学,显然没有培养研究型、学术型人才的师资和能力。不切实际的培养目标必然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无法适应地方经济的发展,缺乏核心竞争力及市场活力。

2.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

独立学院生源质量低于普通本科高校,更是低于其母体高校,因此独立学院设置课程体系应与其他高校有所区别。然而,大部分独立学院的课程设置不是直接照搬照抄母体高校的,就是随意嫁接其他高校的,不顾生源层次而趋同于其他高校课程设置,背离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规律,必然造成知识结构的不完善和人才培养的脱节,导致培养出的人才发展后劲不足,致使学生理论知识不如普通本科生,实际动手能力不如高职高专生,在就业市场上高不成低不就。

3.教学资源匮乏

教学资源包括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等。独立学院由于知名度不高,很难吸引高水平师资,在办学初始主要依赖母体高校的师资,经过一段时间的成长积淀后,开始从社会各行业及其他高校招聘兼职教师,并组建自己的专任教师队伍。然而,由于兼职教师一般是优先完成本职工作后再去高校兼课,而独立学院又疏于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兼职教师在独立学院兼任教学的质量很难保障。独立学院虽组建了自己的专任教师队伍,但因学校福利待遇不及公办学校,人员流动大且教师队伍年轻化,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水平不高,这必然限制教学质量的提升。此外,独立学院不同于公办学校,是民营运作的高校,在资金使用上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教学设施很难一步到位。

4.监督管理与反馈机制不完善

独立学院由于办学经验不足,教学管理还在不断摸索改进中,监督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反馈机制不够完善。具体表现为人才培养方案变动较为随意,尤其是新增专业在出现专业师资不足时草率调整课程设置,甚至因人设课,扰乱课程间的逻辑性和衔接性;且人才培养方案变动后不能及时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监控,对执行结果缺乏及时的评估和考核,这必然影响人才培养方案既定效用的实现。

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科学确定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独立学院发展的关键。《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应主要面向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此可见,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应是适应社会市场需求,为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结合《关于全面推进广东省高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面向广东珠江三角洲,辐射全国乃至世界,培养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既可与国际教育接轨,又能立足本土实际的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2.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坚持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培养学生掌握必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坚持知识、能力协调发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好基础。

(2)应用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理论联系实际,切实丰富实践教学学时和实践学习内容,注重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和产学研用的结合;强化教学改革,注重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面要求和经济社会建设对人才的基本需求。

(3)协调性原则。优化知识体系,合理安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学时数,合理确定必修与选修课程的学分比和学时比;注重整合学院优势、教学资源,建设相近学科的课程互通平台;突出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意识,将学生的知识、素质和能力全面协调发展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

(4)特色化原则。各专业既要遵循规范化的专业课程设置要求,又要突出学院专业的自身特点,融合地方文化,结合各专业的行业调研结果和毕业生质量反馈,在人才培养理念和目标、课程设置和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应突出以培养社会需求的特色人才为主线。

(5)协同性原则。加快校地(地方)、校企、校际和国际合作办学,把行业准入标准和要求、合作培养课程等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积极引进,重点培育,有效利用优质办学资源,探索学院与行业、企业、政府合作共建、合作育人的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3.课程体系架构

该院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包括全院公共类课程和专业课程。

全院公共类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大学英语、体育、创业与就业指导等;公共选修课程主要体现专业知识的延拓性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互补性,使学生能根据自己的个性、爱好、特长来选修课程,以扩大专业知识面,组合自己的知识体系其分为四种类型:通识课程(涵盖社会科学素养、自然科学素养、人文素养、艺术素养类课程)、专业知识课程、应用技能课程、“三创”(创意、创新、创业)素质课程。

专业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专业必修课要求按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设置,旨在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学科及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选修课程又分为专业限选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专业限选课程旨在保证专业必修课以外的重要课程的开设,专业任选课程要求从专业特点、专业知识构成、专业特色形成等方面出发,明确列出若干门适合本专业(或方向)的任意性选修课程,以利于补充和完善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构架体系。

该院的课程体系架构如图所示。

4.制订过程

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由学院教务部门起草拟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教务部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人才培养特别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近几年的教学改革成果,形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初稿,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反复修改后,上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方形成定稿,揭开修订工作的序幕。

第二阶段为调研修订阶段。各专业组建修订工作小组,认真学习修订意见,“开天窗、接地气”地开展调研活动。“开天窗”即以国内外同类专业中办得出色的学校作为标杆,引进其先进的教学思想和优质经验,比较分析相似专业的课程设置,扬长避短;“接地气 ”即深入社会调研,了解国家、地区、珠江三角洲等各领域对人才的需求,以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修订小组深入用人单位调研人才培养满意度,开展毕业生座谈会、在校生座谈会,听取、吸纳用人单位及各类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借鉴国内外“标杆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不断优化课程体系,使培养方案更具针对性。

第三阶段为答辩论证阶段,分三轮开展:第一轮为校内答辩,各系将修订初稿提交至教务部,教务部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并邀请相关学科专业专家教授召开汇报答辩会议,由各系负责人汇报新方案的编制思路,专家反馈新方案的不足之处。第二轮为校外论证,各系根据意见修改并提交修改稿,由教务部统一邮寄给校外同行专家予以评审论证。第三轮为校内论证,各系根据校外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再次修改方案,教务部再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对再次修改稿予以论证审议。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方可公布执行。

修订工作历时近一年,通过多方参与,多类调研,多次论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优化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使得培养目标更切实际,培养模式更为科学,培养方式更为多样,课程设置更趋合理。

三、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措施

1.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的载体,人才培养方案的改进最终要通过课程来实现。优化课程体系应:①合理设置课程结构,积极探索实践学分制培养。将课程结构分为通识教育模块、专业教育模块、个性化教育模块。探索公共基础课程改革,适当缩减公共基础课程所占比重;精简、优化、整合专业课程,避免内容的重叠;探索学分制培养,加强对学生个性发展的引导,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②整合教学资源,共享优质课程,积极建设学科专业平台。③合理安排教学, 避免前紧后松、头轻脚重等现象。④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健全实验室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强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2.深化教学方法改革

教学方法是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必要手段,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法的有力保障。学校应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开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培养学生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基本取向的教学方法改革。摒弃“照本宣科”“照屏宣科”“满堂灌”“一言堂”的教学方法,倡导PBL(Problem-Based Learning)、TBL(Team-Based Learning)、翻转课堂、四段式教学等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MOOC学习平台和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开拓教学方法;组织教师开展录播课活动,为教师搭建研究、交流、改进教学方法的平台。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显然已无法适应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学校应积极构建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利用社会资源加强校企、校地、校际和国际的合作,打造协同育人平台;探索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合作教育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倡导分类培养,开展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等,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探索启动订单式培养,为企业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培养方案的最终执行者是教师,培养应用型的教师队伍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加强学科建设,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校内开展学术讲座,为教师和知名专家学者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鼓励并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应用性培训、研修班、交流访学和去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等,拓宽教师的知识面,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出台各种吸引人才的政策,加大力度引进极具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发挥人才的群聚效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为教师营造积极向上、宽松和谐、公平公正的教学氛围;提高福利待遇水平,留住人才,让教师教得有尊严,无后顾之忧,从而专心致力于培养人才。

5.健全监管评估机制

将培养方案执行到位是体现培养方案价值的重要途径,教学管理部门需加强对培养方案实施过程的监控,强化培养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培养方案的执行过程进行密切监管,严格把关培养方案的落实,规范培养方案变更程序,建立奖惩机制提高培养方案执行效率;构建培养方案评估体系,从教师教学评价、在校生信息反馈、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方面评估培养方案的质量和实施效果,以保障培养方案的制订和执行。

人才培养方案从制订到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校肩负着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的艰巨任务,需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独立学院应当结合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及办学条件,合理定位培养目标,发挥自身优势,制订出体现自身特色的科学合理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何晓媛,黄 珊,丁振源.以就业为导向的独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构建[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12(6).

人才培养方案意见和建议范文第2篇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乡(镇)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和党的基本知识等,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把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与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结合起来,保证学习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努力提高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学习不少于12天。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一五”规划,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率,实现五年内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到各级党校等培训基地普遍培训一遍的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脱产培训,乡(镇)党政“一把手”每年脱产培训不少于1周。继续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举办“干部进修三班”,加大对重点强镇主要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教育培训要突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以及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相关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农业科技、城乡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知识,把理论学习、党性锻炼、知识拓展、能力培养贯穿培训全过程。

(三)注重学以致用。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和专题研讨相结合、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重点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各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到农村、企业宣讲的制度,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宣讲1次以上。

(四)健全学习评价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档案管理、理论学习学分制考核等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办法,确保学习取得实效。把领导干部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改进领导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五)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乡(镇)党委要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六)完善乡(镇)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以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按照乡(镇)职能转换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健全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好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

(七)扩大党在农村的工作覆盖面。强化乡(镇)党委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主抓责任。主动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就业结构和党员分布及年龄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形式,特别是要积极探索重点村、中心村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扩大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确保乡(镇)党委对农村的各项工作实行有效领导。

三、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八)坚持和完善联系点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改进作风,密切同基层和群众的联系。班子成员要以“联村(社区)、联企业、联农户”为基本形式,落实联系点制度,经常走访了解村、企业和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主动为他们提供服务、解决困难,确保群众满意。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处理重要来信来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九)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点课题。建立课题调研分工负责制,不断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工作在一线开展、经验在一线总结、问题在一线发现、困难在一线解决的“一线工作法”。注重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的作用,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建立民意调查、民情分析等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基层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要通过听证会等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十)拓展服务群众的途径和方法。深化为民办事全程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村为民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根据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特点,整合运用政府、社会等各方资源,积极培育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巩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成果,探索建立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效能。

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十一)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做好200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切实抓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工作,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把政治素质好、能够总揽农村工作全局、工作实绩突出、坚持廉洁自律、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党政正职上来。从机关部门选派到乡(镇)任职、缺少乡(镇)工作经历的,一般应先安排到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岗位培养锻炼。结合乡(镇)工作实际,探索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措施和方法。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加大乡(镇)与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乡(镇)之间干部的交流力度,同时要注意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

(十二)进一步关爱乡(镇)干部。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充分体现对基层干部在思想上的关心、工作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关怀,努力改善乡(镇)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激励他们在乡(镇)干事创业。

(十三)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承诺制,改进和完善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结果的运用,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群众观要求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基层群众等服务对象参与考评的力度,科学确定考评主体。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增加收入、扩大就业、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社会保障、文化教育、法制建设等纳入考核体系,合理设置考评内容与指标权重。将综合考评结果与干部任免、奖惩挂钩,认真运用好考评结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班子拒腐防变能力

(十四)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建立健全党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健全完善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等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十五)完善干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及干部的监督。完善乡(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扩大干部、群众参与评议的范围和力度。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注意对领导干部工作“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各市、县(市、区)党委要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领导,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乡(镇)党委要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带头落实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各项措施,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建立党内关爱机制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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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现就做好新形势下关爱帮助党员工作,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关爱帮助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党员队伍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党组织管理党员方式遇到了新的挑战,党员对党组织有了新的诉求,特别是部分党员在生活、生产、工作等方面出现了不少困难,需要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关爱帮助。做好关爱帮助党员工作,有利于激励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增强政治荣誉感和党员意识,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党心、坚强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实做好。

二、关爱帮助党员工作应把握的原则要求

党组织关爱帮助党员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把握以下原则要求:

1、普遍关爱与重点帮助相结合。党组织对党员的关爱帮助要在普遍关爱的前提下,做到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个别问题个别解决。既要注重对广大党员经常性的关爱,又要对思想、生活、生产、工作上有特殊困难的党员实施重点帮扶。

2、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困难相结合。对党员的关爱帮助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党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实行不同形式的关爱帮助。既注重对党员进行精神方面的慰问和激励,又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党员以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

3、保障享受权利与督促履行义务相结合。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是党员政治生活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党组织既要关爱帮助党员,保障党员权利得到充分的行使,同时又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严格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4、关爱帮助党员与关爱帮助群众相结合。关爱帮助党员是维护和实现党员正当权益、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最终让党员在党组织的关爱中激发热情,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要把关爱帮助党员与关心帮助群众有机结合起来,在关爱帮助党员的同时积极关心帮助群众,使两者相互促进。

三、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具体措施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思想上重视尊重、政治上教育提高、工作上理解支持、舆论上鼓励鞭策、生活上帮助关爱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关爱帮助党员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1、建立健全党员素质提升机制。把加强党员队伍的能力建设、提升党员的素质作为关爱帮助党员的重要内容,以基层业余党校、各级党校为主阵地,以业余函授、集中培训、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为主要形式,以各类示范服务基地为实践锻炼途径,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多渠道的党员培训格局,全面提高广大党员的能力和素质。在各类培训中尤其要注重为广大农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党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对经组织同意、因工作需要参加自费脱产或在职培训的党员,要在政策上支持、时间上保证、经费上适当补助。

2、进一步落实党员的政治权利。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对党组织的重大问题决策、党的干部考察任免、党员发展、后备干部培养、党费收缴使用、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结对帮扶等方面内容,分别通过公开栏、广播电视、多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重大决策出台前,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决策,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坚持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继续扩大地方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3、建立党员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要求,依托各类党员教育活动场所、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积极开展党务工作政策咨询、党建知识教育传播、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帮扶困难党员、党员志愿服务等服务,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关怀党员,服务党员,为党员释疑解惑、排忧解难的“党员之家”。拓宽党员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坚持立足党内、面向群众,不仅为党员服务,也为党外群众服务,实现服务党员与党员服务之间的良性互动。

4、开展经常性的关爱帮助党员工作。建立健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性地与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愿望要求,消除党员的思想顾虑。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在重大节日和党员有需要的时候,党组织要及时走访慰问,送去党的关怀和温暖。建立和完善帮扶工作的措施办法,对生产、工作、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要定期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困难党员家庭生活情况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组织结对、干部结对和党员互结等多种形式开展分类帮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有关救济政策,做好经济上帮扶党员与优抚保障体系及社会救助体系的衔接工作。要重点解决好老党员的生活困难,根据“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城镇无固定收入党员和农村老党员,实行定额生活补助;已经实行定额生活补助的,要继续坚持完善;标准偏低的,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关心党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加强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的协调和沟通,为就业有困难的党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等服务,特别要重视和关心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中就业有困难的党员,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带头创业。

5、创设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推广建立勤奋工作敬业岗、服务群众奉献岗“一员双岗”制度,通过党员示范岗、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队伍等有效载体,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实现党员联户、党群联心,通过定人、定时跟踪联系服务,使党的工作延伸到每一户基层群众,真正发挥好党员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根据无职党员能力和特长,设立服务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各种岗位,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模范表率作用。6、加大对优秀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大力挖掘和培育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中的优秀党员,尤其是对那些在平凡岗位上无私奉献,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层党员,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典型引导、典型激励、典型带动的舆论导向。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为民好书记”等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对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关爱帮助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主要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分类指导,抓好工作落实;纪检部门要加强党纪政纪的教育和宣传,严肃查处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人和事;宣传部门要强化党员教育的职能,健全基层教育培训阵地和组织,大力宣传各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党委其他部门也要各负其责,共同参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切实落实好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各项任务。

2、加强工作保障。树立统筹意识,充分整合政府、社会、民间的资源和力量,切实为关爱帮助党员工作提供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党员培训、帮扶资金和基层党建必要的工作支出纳入年度经常性预算。要建立健全组织员制度,各级党委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落实好组织员的政治、生活待遇。

3、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经常性地对下级党组织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研究解决。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关爱帮助党员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营造关爱帮助党员的良好氛围。

关于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意见(试行)

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村民行使当家作利,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村民(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村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科学民主有序进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章办事有机结合,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决策;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尊重和维护群众的权益,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做到集中民智、尊重民意、为民办事;坚持切合实际、简便易行,既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又符合农村实际和村民生产生活特点,操作性强,效果明显。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村民自治章程、村经济合作社章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和村规民约;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集体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领取村干部误工报酬的人数及标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社员)会议和经村民(社员)会议授权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对外出人口多、村民(社员)会议难召集的地方,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应以村民(社员)代表会议为主,同时要建立村民(社员)代表联系户制度,保证村民(社员)代表会议真正体现民意。

三、民主决策的程序

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的程序,具体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民主提案。提案分集体提案和个人提案两种,书面、口头均可。集体提案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提出。个人提案由年满18周岁以上的本村1/10以上村民(社员)联名或1/5以上村民(社员)代表联名提出。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在本村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人员提出提案。提案内容为涉及农村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需要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解决的热难点问题等村级重大事务。结合我省农村实际,提案工作一般在年初(年终)或届初进行,提案人在提案前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或社员意见,保证提案最大程度地反映民意。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在组织届初提案时,要注意把当选村干部的竞职演说内容作为提案及时提出。个人提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

2、民主议案。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一是拟订方案。对涉及村民(社员)利益的重大事务,由村党组织牵头,通过召开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党员议事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集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拟订初步决策方案。二是公布方案。将拟订的初步方案,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进一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形成方案。村党组织召集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综合村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需提交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并拟定表决方案。四是上报审核。根据规定需报上级审核和村党组织认为有必要上报的方案,要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明确的答复意见。

3、民主表决。村党组织、村委会将经过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的表决方案,提交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表决可采用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结果要形成书面决议,并妥善保存。

4、公开承诺。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进行表态,同时列入村干部创业承诺内容。会议后5日内,村党组织应及时组织召开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确定工作实施方案,制订具体落实计划,并责任到人,组织实施。

5、监督实施。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全程公开。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干部公开承诺的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要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村民或社员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对决议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公开情况等进行监督。二是年中汇报。村党组织要召开由村民(社员)代表、党员、队(组)长等参加的创业承诺汇报会,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将各项创业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通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质询。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结合创业承诺汇报会,组织督查。三是年底述评。结合年终村干部述职评议会,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班子及成员对全年创业目标完成情况要进行述职,村民或社员代表、党员等与会人员对村干部作出口头或书面评议,评议结果与村干部奖惩挂钩。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述职评议活动,组织村民对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进行提案。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从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规范运作,做到事前公布方案,广泛征求村民或社员意见;事中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群众意见,保证村民或社员全过程参与;事后公布办理结果,接受村民或社员评议监督。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始终,要从合法性、适用性和实效性等方面对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指导,保证这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让民主决策制度深入农村、深入人心,使参与民主决策成为农村干部群众的自主行为、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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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以“三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人才工程”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党员人才队伍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现就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深入实施以“三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人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队伍的素质结构状况,是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因素。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所处的国内外环境、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加强党员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加快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领导人才和其他各方面人才;有利于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服务群众、凝聚群众、致富群众的能力和本领;有利于各级党组织最大限度地集中各方面人才的智慧和力量,使我们党成为优秀人才密集的执政党。各级党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党员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总体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实施“党员人才工程”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培养和党员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专业技术和管理骨干”三方面任务,力争通过若干年努力,使我省党员队伍中的人才比重明显增加,结构明显改善,素质明显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实施“党员人才工程”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注重宏观指导。按照管宏观、定政策、促协调、优服务的要求,加强对党员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统筹推进党员人才队伍建设。

2、坚持区别情况,注重分类指导。充分考虑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等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相应的培养重点、措施和载体,实施分层、分类指导。

3、坚持统筹规划,注重整体推进。紧紧抓住党员人才的培养、发展和作用发挥三个关键环节,整体规划,稳步实施。既要突出重点,注重培养优秀群体加快成才、成长,也要兼顾一般,关心和培养一般的党员人才。

4、坚持解放思想,注重改革创新。注重工作理念创新、载体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建立一套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5、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事业发展需要,把握党员人才的动态需求,以人的全面发展和作用的充分发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党员成才的方向和人才培养的重点,最大限度地激发党员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

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精心确定党员人才的培养名单,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有效途径,切实加大对党员人才的培养力度。

在农村,要重点加强对50岁以下中青年党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开办学历教育、绿色证书、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等培训班,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努力使他们掌握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掌握一到两门农村实用技术,具有初级以上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成为推广实用生产技术的骨干。开展“结对培养”活动,教育引导那些已经成为致富能手的党员,积极向群众提供致富信息,传授致富技能,使其成为带领一方群众发展致富的带头人。

在企业,要采取集中培训与自我提高相结合、委托培养与定点轮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法,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对企业生产一线的党员,重点抓好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对管理人员中的党员,重点抓好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对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党员,重点抓好技能培训和专业深造,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有条件的企业,要专门建立保障党员教育培训的经费,确保列入培养对象的企业党员都能接受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通过政府牵线搭桥、企业出项目、高校和科研单位出科技的形式,加强对企业党员技术人才的培养。

在社区,要充分发挥党员服务中心作用,利用街道党校及社区学校,聘请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离退休干部等担任各类报告员,通过各方齐抓共管,提高社区党员的文化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

在教育科研单位,要通过加强专业深造培训,出台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等途径,不断提高党员人才的专业水平,抓紧培养一批了解前沿技术、富有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

在机关,要通过公务员的上岗培训、任前培训、知识更新和学历教育等途径,不断提高党员公务员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廉洁从政的素质和能力。

在加强培训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培养对象的实践锻炼,采取上挂、下派、外派、轮岗等方式,通过组织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重要课题研究、重大工艺改革等途径,深入开展“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继续选派优秀党员人才到企业挂职锻炼,下派科技特派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建立实践培训基地等,不断提高党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推广“导师帮带制”,组织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与重点对象开展结对帮带,提高党员人才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百万党员创业富民”活动,完善党员创业服务机制,建立党员创业联系帮扶制度,激发广大党员的创业动力。

四、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

认真贯彻《浙江省2005—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把吸收优秀人才入党列入本地区本单位发展党员规划,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要明确培养发展重点,农村主要是把优秀的非党员村干部、种养能手、实用技术人员、各类能工巧匠、外出创业人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企业要侧重把生产经营的技术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新社团组织要重点把业务和管理骨干发展为党员;社区要重点把优秀社区工作者、就业再就业典型作为党员发展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发展党员的重点要放在党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等优秀群体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力争使高校大学生党员数量达到在校学生总数的12%左右。

全面推行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荐、党组织“选优”的“三推一选”党员发展新机制,拓宽党员发展视野,努力把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优秀人才优先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适时把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员队伍中,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爱才兴才聚才的堡垒。对各类优秀人才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改进培养教育方法,通过落实联系人结对培养、党校集中培训、加强实践锻炼等途径,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素质。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人才流动性强的特点,扩大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注意做好对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继续教育、考察、管理的衔接工作,防止人才在流动中流失。积极推行外出创业人员“双向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依托流入地党支部和流出地党组织培养外出流动人才入党,为外出流动人才开辟有效入党途径。

五、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技术和管理骨干

坚决摒弃选人用人中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把实践作为发现和识别人才的根本途径,努力把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人才培养成各级各类技术和管理骨干。各级党组织要建立资源共享型的党员人才库,促进党员人才资源的合理调配使用。

在农村,要建立健全村后备干部队伍,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任机制,尽可能多地使党员中的致富带头人成为村干部、村民代表或村民组长。各级党委要每年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在企业,要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加大党员人才竞争上岗、内部轮岗、横向交流的力度,使党员人才在流动中找到个性特长与工作岗位的最佳结合点,让人才的创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要从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推荐考察机制,加强企业党组织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联系协调,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方案的制订、考察推荐和人事安排的讨论决策,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企业决策层党员在讨论决策中的推荐、把关作用,努力把党员中的经营技术人才培养、推荐成企业经营管理骨干,提高党员在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的比例。

在教育科研单位,要注重从优秀党员人才中培养推荐科研项目负责人、教育科研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不断提高党员在“新世纪151人才”、“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和“两院”院士中的比例。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党员人才工程”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列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三级联创”、“先锋工程”考核内容,做到工作部署、落实责任、检查考核同步推进。要重视改善党员人才培训服务的基础设施,建立多元投入体制,采取财政专项资金补一点、党费拨一点和党员自愿助一点的办法,保障党员人才培养经费。每年在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党员人才工程”建设专项经费。省委组织部每年从省管党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推动“党员人才工程”的实施。市、县(市、区)党委也要从留存党费中安排一定的“党员人才工程”建设资金。

2、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地要在全面调查分析党员人才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党员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工作计划,明确加强党员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准确把握“党员人才工程”的总体要求,针对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党员的分布、行业性质、个性特点等,分门别类地对各个方面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具体的要求,制定落实党员人才发展培养方案及措施,促进党员人才队伍在我省不同产业、地区、城乡之间形成合理布局。

人才培养方案意见和建议范文第3篇

Abstract: Legal science specialized educational practice base is an important way and an place for training students' practical ability, the bridge and the link between teaching units and base units. With the util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eaching practice base, practical teaching mode was reformed and perfected. It need follow certain conditions and principles to select and establish educational practice base for legal science. On the mode, they can establishmulti-level and multi-type teaching practice base and create closely contact base. The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eaching practice base should be based on agreements to be standardized and institutionalized and effective.

关键词: 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探讨

Key words: legal profession;teaching practice base;explore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2-0219-02

0引言

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司法实践的桥梁,也是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保证。搞好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是学校教学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需要。目前我院法学专业在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方面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实现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和锻炼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能够有效检验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情况。

1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实践能力是实践的能力,是主体有目的、自觉把握客观世界的能力。在心理学意义上,实践能力以问题的解决为核心,它不是单纬度的能力结构,而是多纬度、多层次的有机结合体。实践能力是个体得以成功的重要方面。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斯腾伯格提出的成功智力理论认为,成功智力包括分析性智力、创造性智力以及实践性智力三个方面。其中实践性智力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体将已有思想、经验以及对信息的分析加以整合,并契合特定环境,解决实际问题,达成目标的能力。[1]

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是指学生运用法律,针对案件事实,进行法律分析,提出意见或参与法律诉讼的能力。[2]包括专业技能训练与提高和专业技能应用与服务两方面能力。

通过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学生法学实践能力,其途径是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去教学实践基地实习,实习中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实习业务来锻炼和培养法学实践能力。由于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大都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实习的教学实践基地类型一般包括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充当指导教师的相应地为审判员、检察员、律师。在法院实习的学生可实习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业务;在检察院实习的学生,可实习侦查犯罪、批准逮捕、、出庭支持公诉等业务;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可实习法律咨询、代书、出庭辩护、民事、非诉调解等业务。至于具体的实习工作,在法院或检察院实习的学生一般从事书记员工作,如整理卷宗材料、担任庭审记录或检察官调查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一般担任律师的助手,如起草法律文书、担任记录、协助调查等。在这些具体的实习工作中,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办理具体的案件,培养和提高实事求是、秉公办案的业务能力,分析案件、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语言文字写作和表达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

通过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学生法学实践能力是通过学生在教学实践基地的实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各种活动方式实现的。如担任记录、讨论、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收集典型案例、撰写实结报告等。这些不同的活动方式都从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锻炼和培养着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其中,担任记录主要担任与当事人谈话和庭审记录,这种活动可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事求是、适用法律程序的业务能力,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讨论主要是参加实习单位的案件讨论和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师生对案件的讨论,这一活动通过学生对真实案件的分析和发表意见,培养和锻炼学生分析案件、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法律咨询是学生对当事人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或提出建议,这一活动不仅可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还可锻炼学生的社交能力;起草法律文书是学生协助指导教师写作有关案件的法律应用的文书,通过写作这样的法律文书,使自己语言文字的写作和表达能力、办案能力得到有效的提高;收集典型案例是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注意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有明显特点和代表性的案例,使学生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撰写实结报告是学生实习结束时对实习活动进行的总结,它包括业务总结和实结两部分。

2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的选择与建设内容

2.1 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选择的条件和指导原则要建设好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首先要选择适当的能够作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实习单位。由于学生来源复杂和地域广泛,能够作为学生实习单位的司法实践部门很多。在确定选择哪一家实习单位作为教学实践基地时,该实习单位应具备满足和符合法学专业学生实习的条件,其条件应包括:①必须是从事法律适用或应用的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②能一次性接纳3名以上的实习学生;③能为实习学生配备业务能力强、法律执业经验丰富的实习指导教师。

在具体选择教学实践基地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首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是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根本出发点。法学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建设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根本所在,把是否能够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作为评价教学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标准。其次,质量建设是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中心任务。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不可盲目追求数量,在建设中一方面要寻求一定数量的教学实践基地,另一方面则要不断提升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的档次和质量,使学生在教学实践基地真正能学到实际的本领,接触到实际业务。再次,以点带面,建设示范性基地是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发展策略。在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统筹布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满足实习的需要,需要建设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教学实践基地,这些教学实践基地无论就规模、实力、管理模式、实习效果、以及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方面均比其他教学实践基地要强,以此起到引导作用,推动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最后,共建、共享、共赢是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基本方针。学校通过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企业通过学生实习寻求单位的储备人才,学生通过锻炼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做到共建、共享、互利、巩固发展。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合作,努力达到多赢的局面。

根据以上原则,在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选择范围上,围绕建设专业技能训练与提高和专业技能应用与服务两种类型的教学实践基地,范围应当主要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

2.2 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内容教学实践基地作为法学院(教学单位)与基地单位双方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共建、共享、共赢的活动方式上体现灵活、多样,可使法学院与教学实践基地双方实现多方面的合作和互助,在建设内容上,主要包括:①基地单位接收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见习,并给予实践和技能上的指导;②法学院在学校的支持下建成桂林市最具规模的法学图书、电子信息资料系统,可为基地单位提供便利的查询条件;③双方可建立疑难案件的研讨、论证机制,法学院可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及司法建议;④双方不断加强科研合作,可开展一系列的横向课题研究和调研工作、论证工作;⑤法学院发挥人才聚集优势,积极参与基地单位的业务素质培训规划和实施工作,以成人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依托,为基地单位培养高层次人才;⑥双方互通信息、交流成果,建立法学教学、学术研究、立法、司法等最新信息的经常性沟通渠道;⑦教学实践基地通过适当方式为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提供案例来源。

3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建立模式、组织与管理

教学实践基地是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在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模式上,按照以点带面,建立多层次、多类型教学实践基地,创建紧密联系型基地。多层次是教学实践基地从基层司法机关到省级司法机关,多类型是教学实践基地涵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教学实践基地有书面协议式和口头协议式,在桂林市区作为实习单位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签订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法学院自2002年以来,在桂林市区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确定了17家教学实践基地并签订了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在桂林市外的实习单位,每年去的实习学生虽然数量不多,但也经常有学生去实习的,如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等,法学院与这些实习单位达成口头协议。紧密联系型教学实践基地,是在已有的教学实践基地中,按照建设示范性基地原则,根据交通、路程、实习容量、教学科研需要重点建设一些教学实践基地,为此,法学院确定了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作为重点紧密联系型教学实践基地。

对教学实践基地的组织与管理,是以协议为基础,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为此,法学院在桂林市区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先后确定了17家教学实践基地,并与这些实习单位签订了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奠定了双方合作与互助的基础。法学院制定了《实习指导书》、《学生专业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职责》、和《实习考核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实习。在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中,法学院与教学实践基地通过每年召开实践基地联谊会建立起联系机制,增强双方合作基础。专业实习中,学院领导到实践基地进行实习检查,组织实践基地单位负责人座谈,听取他们对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感谢实习单位的支持。法学院与实践基地单位进行密切的双向合作,最突出表现为法学院与桂林市检察院连续几年共同承担广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重点课题,并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一等奖。同时利用学院所拥有的科研、技术优势为实习单位提供相应服务,选派专家为桂林市法院、检察院实践基地培训干部和业务骨干,实现真正的双赢。法学院聘请实践基地单位的专家担任学院的兼职教授,为学生作学术报告,开展专题讲座,如法学院与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经协商,在全国开办法学专业的高校中率先开设由若干名检察官主讲的检察理论与实务专题系列讲座,不断巩固双方合作的基础。

4结语

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是一种不断探索和创新的活动,其出发和着眼点是培养学生法学实践能力。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选择有其条件要求,要遵循一定的指导原则。在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模式上,可以按照以点带面,建设示范性基地,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建立多层次、多类型教学实践基地,创建紧密联系型基地。

参考文献:

人才培养方案意见和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职高专 人才定位 探索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简称高职高专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也对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大力发展高职高专教育,必须对其培养的人才进行准确定位,人才定位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及人才规格,只有弄清高职高专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及人才规格,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才能确保高职高专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

一、人才定位依据

人才的定位要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教育指导方针,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2000年1月17日)中,明确指出:“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可见,对人才的界定为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而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2年2月10日)中又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量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技能型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可见,把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在《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6年11月16日)中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进一步确定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目标为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

几份教育文件的提法有所不同,致使目前各高职高专所制定的人才定位也有所不同。技术应用教学型高职高专仍然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目标,技能教学型高职高专则以培养高素质技能性人才为目标,总的趋势由技术应用教学型高职高专向技能教学型高职高专过渡。这一趋势既符合教育部对高职高专教育方针的转变,也反映了高职高专发展的规律。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推出的“国际教育分类”,将高等教育阶段面向“理论基础、研究准备、进入需要高技术要求专门化”的普通高等教育,称之为 5A教育;而将面向“实际的、技术的、职业的”,即“定向于某个特定职业的”高等职业教育,称之为5B教育。”从“标准分类”可以看出,我国高职高专教育属于5B教育。如果高职高专教育的人才定位与大学没有区别,那就意味着5A教育类的学术性大学可以替代高职高专院校。换句话说,如果普通高等教育可以取而代之,则高职高专教育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只有清醒地把握自己的类型定位,使高职高专教育在系统特征上成为无法替代的教育类型,高职高专教育才能够生存。综上所述,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我们建议依据与高职高专教育发展趋势和规律相符合的教育部新文件来定位人才目标。同时,在具体的制定人才培养规格方面,构建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并通过创新实现结构的方式来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二、人才定位思路

根据高职高专的发展趋势与发展规律,在具体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时,必须理顺思路,把握方向。

1.特色性

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有统一要求,如在体现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定的导向性方面和作为高职高专教育职业性的一般特征方面,以及在同一类型或同一层次人才的基本规格方面,教育行政部门有统一要求、有基本质量水平规定,这就是前面所论述的制定依据,也是完全必要的。但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制定必须以符合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和符合教育规律为准则,强调因地制宜,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只有这样高职高专学校和专业才能办出特色。

2.动态性

无论把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的制定作为一项工作还是把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本身作为一个系统,它都应当是开放的、动态的,与外部保持密切联系和信息交流。第一,须根据教育指导方针、社会、经济、科学、技术、产业结构、职业岗位的发展、变化,相应作出调整;第二,高职高专培养的是生产第一线的劳动者,培养的人才最终要接受社会、用人单位的检验。因此,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不仅是学校的事、教育部门的事,而且应广泛征求用人单位、培养对象以及产业、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工学结合,工学结合不仅是教学过程要求,如把某种职业证书、资格证书作为培养目标、规格之一,因此,它既是学校培养目标,也是社会职业资格。

根据上述两点要求,明确制定思路:以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定为指导,以就业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开放、动态的专业社会需求调研体系,保证专业人才市场需求的真实性和前瞻性,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岗位群为依据,结合学校师资队伍现状、实验、实习条件和就业渠道等办学条件,制定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格,确定职业技能培养的岗位定位。

三、人才定位方案及其应用

1.定位方案

我校(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机电工程系以“高职高专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人才规格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为契机,边研究、边实践、边总结出一套较科学的高职高专人才定位方案,以下是方案模型:

转贴于

首先,对高职高专的专业人才需求进行社会调查,具体体现为:通过走访相关企业、发放“人才需求调查表”、网络用人信息调查等手段了解企业的用人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通过收集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分析报告掌握未来市场的人才需求状况;通过向本校往届机电一体化专业毕业生发放“毕业生调查表”和网上毕业生调查,了解专业人才定位与培养的不足。借鉴我校已成功应用多年的北美CBE/ DACUM职业教育模式,成立行业专家顾问委员会,并定期召开顾问委员会,制定专业相关岗位的职责/任务表(DACUM),准确掌握专业岗位群人才需求状况和每个岗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标准。然后,在国家教育部教育政策方针的指导下,根据人才的社会需求情况和学校的教育软硬件条件,召开专业研讨会,科学合理的确定人才培养的目标及规格。当国家教育部的教育方针、社会需求改变的,该方案也随着进行动态的改变,从而保证却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的与时俱进性,保证了所培养的人才符合国家和社会的需要。

2.应用

根据该方案,我校机电工程系制订的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人才定位如下:

按照教育部确定的高职高专办学定位标准,依据对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市场调研和顾问委员会提供的专业岗位群信息和知识结构信息,确定高职高专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机械、电子、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机电一体化产品及系统的应用生产、调试、维修、管理、营销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机电一体化技术专门人才。

通过对各企事业单位调研资料的汇总,细化人才目标确定人才规格为:知识结构上,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本专业必需的机械基础、电工技术、电子技术、控制系统实践等能力;掌握本专业较强的职业技能,能解决本专业领域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现场管理等能力;具有本专业领域先进技术的应用知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较强的专业英语水平。能力结构上,具有机电一体化设备中级操作技能;具有电器设备安装与维修中级技能;具有机电产品一般零部件的设计能力,能检测、分析处理机电设备常见故障,并且具有相关设备改造的初步能力;具有可编程控制、电气控制、计算机绘图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解决生产技术问题和从事生产组织,设备、技术、经济管理的能力;具有专业生产技术及组织协调能力;获取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英语三级等级证书;劳动部颁发的电切削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或机电一体化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至少四选一);或机械加工中级工、数控加工中级操作工和数控工艺员证书。素质结构上,具有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精神、创业立业能力;具有机械电子产品生产与运用整体控制意识,各部门间协调合作能力;具有获取、处理、应用信息的能力;具有适应职业变化的终身学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

3.应用成效

通过几年的实践,该专业的毕业生因在目标及规格上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深受社会欢迎,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和喜爱。近几年均有不少合资企业来校选拔人才。这几年该专业学生的就业形势和用人单位的评价非常好,这就有效的论证了我们所建立的人才定位方案。此外,前年,我们将该方案在机电工程系的其他专业也进行了推广实施,该方案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与支持,数控专业继机电一体化专业后成为浙江坎门机床厂的“订单式”合作培养专业,与多家企业签订了校外实习实训协议。从推广的效果来看,由于有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共同参与培养,学生基本能达到企业所要求的“零距离”上岗,用人单位也比较满意,总的来说,成绩是可喜的。总之,从应用和推广的效果来看,我们所制定的人才定位方案,既考虑了高职高专教育发展规律,也满足社会、产业、企业的要求,是可行的、实效的。

四、总结

本文对高职高专人才定位进行了探索,对制定依据和思路进行了阐述,在研究和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科学的定位方案,所建立的方案既体现了国家教育部对高职高专教育的指导方针,又建立了全面动态的专业社会需求调研体系,保证了专业人才市场需求信息的真实性和前瞻性,进而实现了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的准确定位,我校机电一体化专业对方案的应用及该方案在其他专业的推广所取得的成效作进一步印证了该定位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R].教育研究报告书,2000-1-17.

[2]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R].教育研究报告书,2002-2-10.

人才培养方案意见和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武警部队财务干部培训

一、武警部队财务干部任职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理念相对滞后,存在学历教育“影子”

由于长期的学历教育与任职培训混为一体的办学体系,武警部队院校仍然习惯于用学历教育的模式发展任职培训,尽管也总结了一些关于任职培训的定位和办学思路,但还只停留在纸上,停留在领导和机关层,并没有转化为广大教员、学员的自觉行动。

主要表现为沿用学历教育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较财务管理生长干部学历教育相比,只进行相应教学内容的压缩、删减和拼凑。例如财务管理生长干部学历教育期间的课程有:《武警会计管理》、《武警资产管理》、《武警财务管理》、《武警基层财务》和《武警审计》等。

2、任职培训的教学形式过于呆板

在现在的武警部队财务干部任职培训中多多少少残留了以前学历教育时教学方法单一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个方面:第一,灌输式过多,参与式过少。学员被动听课,思维被大大地压抑,教员是演员,学员是观众。第二,结论型过多,问题型过少。在授课过程中,教员授课员的内容总是以“是什么”居多,而“为什么”较少,教员教给学员的更多的是定论,而不是需要学员认真去思考的问题。

3、教育师资学历较高,但整体素质不够高

部队担负财务人才任职培训的教员的学历层次比较高,很多都是研究生学历以上,理论功底较深厚,能够胜任财务管理中生长干部学历教育的课程教学,但在学历教育背景下的教员教学压力普遍较大,工作岗位也仅局限于课堂或办公室,很少与部队的进行交流。长期在稳定、封闭的环境中工作使得教员的阅历严重缺乏,不了解部队和一线需求,导致所教知识与军事脱节,不能针对学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学员感觉学无所用,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

4、教学基础条件薄弱,教学环境不相配套

在担负武警部队财务干部任职培训的杭州士官院校,存在教学用房简陋,教学生活设施数量不足,与培训任务的矛盾比较突出;院校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教学用计算机数量较少、配置较低,不能满足教学需要;院校网络信息终端较少,影响信息资源共享。特别是武警财务信息系统,任职培训过程中不能实现与武警部队衔接,只能进行简单地单机操作,严重影响了任职培训的效果。教学平台的现代化程度不够,教学环境的信息化水平还不高使得武警部队财务干部任职培训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5、任职培训存在训用不一致现象

(1)由于送学单位对任职培训重视不够。只为完成上级下达的送学指标,不按规定的标准选拔培训学员,甚至还出现了培训专业户。还有部分干部来培训,其根本目的只是为了晋升,并不是来真正学习的。(2)有些部队没有建立训用一致的保障机制,不能保证培训对象学成之后有位置。例如,有一些单位派一些不是财务人员来培训,从而占用了宝贵的名额、或者有些培训回去不到财务岗位工作,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二、武警部队财务干部任职培训模式的构建

1、整体框架

采取订单式培养,该模式的整体框架包括环环相扣的多个环节。结合武警部队财务人才培养的特点,武警部队财务人才订单式任职培训应包括八个紧密相联的步骤。

第一步,院校应就订单式任职培训相关事宜到机关、基层一线部队进行广泛调研,为进一步合作打下基础。第二步,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和基层部队对财务人才的实际需要,提出并达成最终订单式人才培养意向,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第三步,院校认真听取用人单位意见和建议,结合学员自身文化素质水平,和部队协商后共同制定出财务人才培养方案。第四步,院校从课程设置和师资、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方面制定详细的教学实施计划。第五步,院校应该依据订单协议和部队现有的实训设备及场地,在基层部队的协助下,共同完成对学员的科学组训。第六步,训、用单位联合建立起完善的综合考评制度,起到验收作用。第七步,用人单位根据协议安排合格学员按岗就业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第八步,建立反馈信息库。通过对反馈信息的研究,进一步优化培养协议细则。

2、具体内容

第一步,前期调研。财务人才协议签订前,院校应就订单式任职培训相关事宜到机关、基层一线部队进行广泛调研。一是通过走访财务部门和干部部门,了解部队每年财务人才的需求情况以及部队岗位设置;二是增进院校与部队之间的相互了解,了解部队的合作意向;三是探讨用订单式任职培训进行财务人才培养的可能性,为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第二步,双方签订人才培养协议。院校通过大量的前期调研以及收集部队对以前毕业学员的反馈信息,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和基层部队对财务人才的实际需要,主动与部队沟通,提出并达成最终订单式人才培养意向,签订人才培养订单。通过订单培养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院校需要按照部队要求培养合格的财务人才,部队则是接纳培养出来的合格的人才。具体地说,院校的主要职责是:适应基层财务岗位需求来调整现有的教学计划;负责订单学员在学习期间的专业教育、技术培训;提供过硬的专业技术课程的师资;负责学院在学院学习期间的管理工作。而基层部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毕业学员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参与学员学习质量评估考核工作;与学院共同担负对学员的教育教学任务等。当这个协议一旦签订,双方必须要严格遵循,以确保订单式任职培训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三步,院校、部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是订单式任职培训财务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对于院校能不能培养出符合部队需要的合格财务人才至关重要。具体过程就是院校认真听取部队用人单位意见和建议,根据一线部队需求,结合学员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部队协商后共同制定出财务人才培养方案,主要是对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主要教学环节加以明确。所以这个人才培养方案一定适应一线部队的用人标准,同时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而且也符合三方(学院、用人部队、学员)利益。

第四步,院校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一是合理设置院校课程。当前,武警部队财务管理任职培训院校课程设置还不够科学合理,致使培养出来的财务人才知识面窄,能力不强,素质不高。这既违反了教育教学发展的基本规律,也违背了科学发展观。课程设置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内容建设和课程教学方法手段改革。课程教学内容主要反应在教材中,是课程的主体部分。课程教材建设,要避免陈旧、过时、老套,切实突出理论的前沿,反映社会、武警部队后勤现代化建设和科技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关系,确保订单式任职培训学员毕业后满足任职岗位的需求,切实做好多样化任务的财务保障,能够拉得出、打得赢。院校教员要结合武警部队实际,开设宏观军事经济管理决策、科学管理方法、财务保障综合演练等课程。二是加强师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干部学员往往是带着部队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而来,需要在院校与教员的指导、沟通、探讨下解决实际问题。在这种新型师生关系中,学员作为主体之一,应该从被动接受知识者转变为主动探求知识者,从被控制者转变为平等的对话者,从教学中的配角转变为教学中的主角。同时,按照任职培训人才培养目标和学员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培养需求,建设支撑学院第一任职能力和岗位业务课程设置的教学、训练环境。例如,院校在进行武警部队财务信息系统培训时,应该建立实验室,并建立相应的虚拟的人员档案实现网络共享,而不是单纯地进行单机教学。

第五步,院校、部队共同组织教学。院校应该依据订单协议及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组织教学。围绕任职岗位能力,融教、学为一体,理论实践并行。课堂教学以理论知识的掌握为主,重点对学员进行财务专业基础知识的培养,同时进行必要的岗位技能训练,使学员具备岗位工作的能力。实践教学则以院内装备实际操作教学为主,也可以按照“订单”的约定,利用部队现有的实训设备及场地,在基层部队的协助下,对学员进行实践技能的操作训练,提升职业岗位素养,达到“订单”要求。改革教学方法分两个方面:一是改革教员的授课方法,牢固树立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现代教育理念,教员授课应该最大限度地调动学员积极性,注重案例教学,提倡研讨式、研究式学习,鼓励学员独立思考;二是精心组织实践教学环节,使其与理论讲授紧密结合,在作业想定、演练演习中深化理论知识、巩固知识、发展能力。

第六步,建立联合考评制度。学员的考核标准由部队和院校双方共同建立。考试除考学员是否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外,还要特别注重考核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除采取闭卷、笔试外,还应建立试题库,并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开卷、口试、答辩、作业想定、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同时,应该为学员提供多次考核和评价的机会,学员考核期间还要邀请部队相关人员参加。

第七步,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学员毕业后,部队应该安排考核合格的学员到培训单位相符的工作岗位上任职,做到学以致用,避免学非所用。同时,部队还要对参训后人员的工作安排要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严格按照“不训不提拔,训用相一致”的选拔使用原则,对受训人员大胆进行二次分配,或者提供才能展示的新平台,只有这样才能使培训产生效应,产生真正的财务人才。

第八步,建立反馈信息库。学员赴部队任职后,基层部队要对学员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并建立工作档案,反应其在部队实习、工作期间表现。及时把学员信息反馈给院校,为院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思路,这也为部队和院校签订下一批协议提供了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