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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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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性质

循环经济的性质范文第1篇

作者:于文武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静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中的立法缺陷

重视资源化不力我国固体废物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以达到环保要求为目的,以污染防治为主,对回收利用则未给予充分重视。虽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使废物资源化为基本原则,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在这一指导原则下也颁布了一系列法律规范,但总的来说,这些法律规范内容分散,缺乏系统性,难以形成专门的废物资源化的法律体系。废物的资源化缺少相应的子法支撑,操作性较差。法律规范效力低在固体废物立法管理方面,我国目前只颁布了一部综合性的法律,即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其他法律规定大多是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法律效力低于一般法律,仅在本部门或本行业内部具有法律效力。这种低效的立法管理形式不利于固体废物的综合管理,且不利于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协调。缺乏子法的支持虽然我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处理、处置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并对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作了专章规定,但一个完整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法律还远未建立。缺乏强制性措施由于一直以来我国把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视为一项公益性的福利事业,这种理念渗透到立法当中,使得对于固体废物立法管理。指导性的法律规定较多,而强制性、惩罚性的措施较少。很多行政措施是以“意见”我国固体废物管理模式与法律制度的构建或“通知”的形式的,这种指导性的行政措施由于缺乏法律规范中的“制裁”部门,因而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静脉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创新

我国静脉产业的市场化就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固体废物管理新体制和法律体制,使得固体废物的产生者、收集者、回收利用者及废物的运营处置机构作为各个利益主体,其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主要是通过法规政策、经济合同、执行污染控制标准的行政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管理关系,而非仅凭行政管理与道德意识来联结,这样就与主导社会运作的市场经济相一致。明确政府部门职能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打破“政企不分”的混乱局面,避免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固体废物管理规章、政策的制定、出台与监督实施等等。在国家层次,由国家立法机关负责起草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制定相应的规章、管理办法和环境标准,并统一监督管理。由地方环境保护局负责起草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性规章赫尔实施办法,并负责具体监督当地的废物收集、清运、处置过程,参与许可证的批准和撤销,与当地的建设部门、市容部门、环境卫生部门等相关机构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管理机构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管理包括政府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管理两个部分。就政府行政管理而言,我国已有专门机关和部门,而行业自律管理则未发挥其应有的重要性,这是我国固体废物管理急需完善之处。这方面发达国家为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许多国家的再生行业组织十分发达。固体废物的行业化管理,一方面可以避免单纯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所产生的职责不清、管理混乱、政府财政负担过重等弊端,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固体废物管理的信息化、产业化,节约固体废物处理的成本,提供废物资源化的效率。培育管理的产业化首先,政府应该采取行政指导措施,制定诱导性法规、政策,建议、鼓励采取入股、兼并、合资等多种形式建立垃圾处理公司,并使全社会意识到这一产业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其次,政府应该本着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从宏观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条件,以招标的形式吸引相关企业投标、竞标,从中选定最适合和最有保障的企业签订行政合同。企业通过竞标获得政府的补贴和财政优惠政策,而资金的投入和运作则由企业自行决定,同时企业应当完成对政府所作的承诺,政府拥有监督管理权,这样才能保证垃圾产业按照法制的轨道良性运行。此外,为解决垃圾资源化的最大难题——资金问题,政府应出台配套的优惠政策,为垃圾产业的发展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一是生产者责任制。生产者责任制主要是针对包装废物的一项管理制度。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包装废物领域率先推行“生产者责任制”。对企业当前技术条件下可以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强令其回收使用,对不能重复使用而在环境中不易降解的如塑料包装物,应该强令企业进行回收,由其他环保产业部门进行循环再生利用。二是垃圾分类回收。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时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的基础。按需求从源头将不同废物分开堆放集中,一方面可以避免废物之间相互污染,便于区分利用,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率,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垃圾的处置量,提高垃圾处置效果。三是奖惩机制。垃圾的回收利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居民的环保意识,要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除了宣传教育以外,采取惩罚与奖励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加以引导是很有必要的。如具有“花园城市”美称的新加坡,其优美的环境与严格的管理措施和严厉的惩罚制度是分不开的。建立经济激励机制经济激励是指以市场为基础,通过改变市场信号,影响正常对象的经济利益,引导其改变行为。这种间接宏观管理模式,由于不需对政策对象的微观活动惊喜全面的监控,大大降低了政策执行成本,此外还可以有效地配置保护环境所需的资金。

循环经济的性质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动力机制;运行机制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所以农业循环经济是全社会循环经济的基础和关键,没有农业领域的循环经济,就不可能实现循环型经济社会,农业与各行业之间的天然联系和农业结构构成了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基础,农业循环经济会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然结果。本文通过分析农业循环经济的动力因素,试图理清农业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并分析我国现阶段农业循环经济存在的问题,提出农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运营模式,对我国制定农业循环经济政策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动力探究

1.科技进步推动

现代科学技术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如热力学第一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耗散理论等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各科学技术理论与农业循环经济的理论基础如下图1所示:

同时,现代科学技术为农业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农业循环经济的实现需要能源的综合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废弃物回收技术和再循环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资源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等等。这些技术都是循环经济的构建依托,要发展好农业循环经济,就必须集中力量发展农业生产及其相关技术,减少农业资源的消耗和农业废弃物的排放,并研究治理环境污染技术,尽量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以及研究农业科技创新,使用无害或者低害新工艺,以实现少投入、多产出、低污染的良性循环。

2.社会需求拉动

社会需求是农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包括社会个体需求和社会总体需求。个体需求主要是追求安全、健康的食物,社会总体的需求是指社会为实现节能减排,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只有农业和其他各行业共同发展循环经济才能建设成节约型社会和和谐社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关键问题就是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生产观念。如德国绿色无污染的食品备受青睐,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需求对企业产品进行改良生产。绿色消费观念和绿色想飞行为相应的导致了技术结构和产品质量的调整,形成了绿色消费和绿色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循环,直接推动了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3.政策引导

政府应该是农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理论,除了引导舆论方向,还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规范的政策制度,为农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提高资源产出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4.制度驱动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必须有制度保障,尤其是法律保障,日本在推行循环经济时就建立了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得循环经济理念上升到一定高度,人们自觉遵守。除法律制度外还有经济制度、指导性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都对发展循环经济具有推动作用,建立合理的政府引导机制,调动农民积极性。合理长效的政策制度,是农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动力因子。

5.利益推动

农民是农业循环经济的活跃要素也是发展主体,追求种植、养殖利益最大化是农业发展的重要特点,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提高资源产出率,在传统农业基础上增收致富,提升农民的积极性。农民追求农业利益最大化。

二、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现存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1.农业经济技术水平低

作为农业循环经济的主体的农民,大多受教育程度较低,甚至在我国部分贫困地区任然使用原始农业耕作方式,我国农业经济技术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段距离。科学技术是农业发展循环经济最主要的动力,而且循环链越长所需要的技术就越复杂,需要的技术水平就越高。主要原因是农民较少接受先进科学技术教育;政府对农业循环经济支持力度不够。

2.农业产业结构有待调整

我国目前农业产业链不完善,生产和加工处于完全脱离的两个环节,这就出现了中间商,农产品产业链的主要利润集中在了商、销售方面,农民利润薄弱,这种产业格局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成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所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亟待进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3.市场需求不足

农民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但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等因素,对农业循环经济概念差,意识不足,产品的包装和价格在市场上并不具有优势。所以产品的销售量和市场需求都远不能与大棚蔬菜、饲料养殖品相抗衡,导致无公害产品和和绿色农产品的市场需求低靡,直接导致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动力不足。

三、循环型农业的运行机制探究

1.建立合理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技术体系

1)减量化技术体系

减量化是循环经济的首要原则,农业循环经济的减量化技术就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中使用较少资源投入而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污染,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可再生能源和严重污染资源的使用。减量化技术就是通过开发和使用新能源、新品种、新农业、新机械替代传统的能源、品种等,还包括农业其他资源的高效利用,在农业生产中实现节水、节肥、节能、节省劳动力等资源。例如节肥技术通过研究不同农田生态系统建立合理的养分投入比例,减少肥料的投入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减量化技术在农产品的生产的前期、中期和后期都有很大发挥空间,所以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建立好减量化技术体系,提高资源的生产率和能源利用率。

2)资源化技术体系

资源化技术是要把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再次变成游泳的资源或者产品的技术,通过延长原料或者产品的使用周期达到减少资源消耗的目的。如使用农作物秸秆生产沼气、使用动物粪便作有机肥。传统农业中使用的往往是高投入的方式换取短期高产出,由此对生态环境产生了破坏,同时也会导致农业资源危机。

2.构建农业内部循环模式

1)生态农业模式

生态农业模式主要是指通过吸收和总结国内外农业生产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农业资源,建立协调和谐的生态系统,以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实践,目前积累的生态农业模式有生物物种共生模式、种养配套互补模式、生物能多层次再生利用模式、沿海滩涂和荡滩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等。农业生态系统具有强烈的开放性,消费者往往成为第二性生产者,还原者因条件不足往往受限制,所以在食物链关系上需要协调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三者之间平衡关系。如生物能多层次再生利用模式就利用生态学食物链原理及物质循环再生原理,所以系统稳定。例如以沼气为纽带的鸡—猪—沼气—鱼—粮模式便是典型的一例,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这样既提供了农村用能,又减少环境污染,形成低投入的高效农业。

全国各地根据当地资源与产业发展情况形成了多种生态能也模式,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如林-牧-猪-鱼-沼等。对于较优秀的模式政府应给予推广和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2)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资源化)

农业废弃物指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必然产生的副产品。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不仅解决农村能源问题,而且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农业废弃物不断增加,如果不进行合理利用和处理,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战略思路是按循环经济理论,由废弃物的生态循环开始,逐级发展到循环农业,按照生态循环原理,以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为切入点接种植和养殖业,构建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构建生产——生活——生态——生命(人)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四位一体”农村发展模式,最后形成具有循环社会特征的农村小康社会,这也是我国北方在实践中摸索出来比较成熟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

3)高科技优秀农业模式

高科技农业优秀农业主要综合利用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化技术、设施农业技术、节水农业技术、绿色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机械化、化肥的合理使用、塑料的应用技术,就是将高科技术融入到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农业的“低投入、高产出”,提高传统农业的产量和农民收入。如早期农户种植的水稻产量低,产出大米成色差,袁隆平通过生物技术研发的杂交水稻,为农户至少提升了1倍以上的收益。我国农业科技同国外有一定的差距,发达国家的高科技农产品冲击我国内农业新科技的开发市场,我国农业生产也受到牵制。由于农业资源的有限性,高科技优秀农业是是农业发展的一个必然方向。

3.构建完整的产业链

利用农业系统的开放性,增强该系统与外部的物质、能量转换,将农业与二产(加工制造业)、二产(物流、旅游业)相结合,将农业产业链从种植业、林业、渔业、牧业延伸到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农产品贸易与服务业、农产品消费领域,借助二、三产业向农业系统投入一定的物质、能量和资金,增强农业系统的负墒流。形成呈网状的相互依存、密切联系、协同作用的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如下图所示。

4.构建农业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是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必要动力,应尽快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障法》,明确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理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与义务[3]。我国目前急需完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把发展循环经济上升到法律高度,尤其在促进农业发展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应设置专门法律法规,即《循环农业法》,填补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法律的不足,进一步明确政府、生产者、消费者的责、权、利。依法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出台之前,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地方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条例。

5.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

行而有效的奖惩机制可以使循环经济推动事半功倍,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的原则,提升全社会循环经济发展意识,搞好对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发与利用。

6.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

群众意识对农业发展循环经济也具有推动作用,我国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同时,广泛开展循环经济宣传和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节约资源、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宣传相关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资源浪费行为,倡导节俭文明,促进全民投入到循环经济的建设中来。

四、结论

农业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只有摸清农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循环经济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机理和动力因素,分析现阶段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存在问题,提出运行机制,对落实“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为区域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参考文献:

[1]张凯,循环经济理论研究与实践[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

[2]方时蛟,对我国生态农业研究的若干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3,24(11):39-42.

[3]周震峰,王军,周燕,等.关于发展循环型农业的思考[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4(3):348—351.

循环经济的性质范文第3篇

关健词:陶瓷经济 调控指导 专业化协作 经济联合

宜兴已有七千多年的制陶历史,现有陶瓷企业近千家,目前,实现工业销售年收入约六十多亿元。产品主要有日用陶瓷、建筑陶瓷、艺术陶瓷、工业陶瓷及紫砂陶瓷五大类二千多种产品,其中,无铅釉下彩餐具、耐磨耐腐的工业陶瓷、美术陶瓷、纳米陶瓷材料、陶瓷机械、紫砂工艺品等在国内外市场占有较高份额。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缺乏统一规划,分隔对立,各行其是,以致于争原料、争货源、争市场;管理手段陈旧,仍沿用传统的管理手段,管理水平较低,而且历史上形成了一种手工作坊式的领导关系和管理方式。陶瓷生产从原料开采、加工、配方、烧制到装饰,没有形成有机的分工与协作体系,严重影响了陶瓷企业技术、管理、产品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由于专业化与协作水平较低,一些名牌陶瓷产品不能得到规模效益,名牌优势末转变成大规模批量生产的经济优势。这些是严重制约宜兴陶瓷产业自身优势的发挥突出问题。研究与探索宜兴陶瓷经济发展良性循环运行机制理论和实践,已成为重要课题。

一、加强调控指导机制

宜兴陶瓷产业有强大的优势,传统产业基础扎实、陶土资源丰富,文化底蕴丰厚,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陶瓷产业如果生产不出高品位、高附加值、具有自己特色产品,其生存和发展将潜伏着很大的困难和风险。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职能不能淡化,要做大做强陶瓷经济,使宜兴陶瓷产业有序发展,政府要加强对陶瓷产业发展的宏观规划与调控力度,加强产业发展导向;要切实转向创造公平、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营造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维护市场经济环境,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和高效率的服务,为宜兴陶瓷企业的发展和经济良性运行提供条件。目前,宜兴陶瓷产业大多数企业小而散、散而乱,受经营业主资金实力、管理能力、经营理念的制约和影响,发展起点低,企业的定位、产品定位有一定盲目性。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优化资源配置、整体规划布局方面加大力度,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上给予优秀企业必要的支持和倾斜,使传统产业的支撑作用更趋明显;要有意识地培养企业家阶层,支持其引进技术、设备和人才,帮助企业建立营销网络及相关信息系统。与此同时,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其核心功能,陶瓷行业协会要积极行使组织职能和宏观管理、调控指导的职能,使其真正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减少不必要的价格恶性竞争,协调行动,以建立有序的市场竞争、技术竞争、质量竞争秩序,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氛围与优势环境。

二、规划生产专业化与协作机制

首先,要搞好陶瓷生产的专业化,即:在保持产区优势的基础上,保持合理分工,在内部求得协调发展。其次,要搞好产区内专业化与协作的综合发展,规划好产区专业化与协作生产的最优结构。

实行产品扩散,调整企业产品的品种结构,这是有计划发展陶瓷工业生产专业化与协作的一条有效途径。一个企业的品种结构复杂,企业之间生产的产品重复,而整个陶瓷行业的产品品种结构配套程度差,这是陶瓷工业生产专业化与协作水平不高的突出表现。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克服重复生产,并尽可能把同类产品集中到优势企业中去,或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组建同类产品的专业性集团公司。其次,要处理好专业化与发展品种的关系。专业化生产早期,更多表现为单一品种的大批量生产,发挥规模经济的优越性。随着技术进步、人民收入增加、消费结构变化等而引起市场需求变化,要求陶瓷企业把专业化与多品种结构结合起来,技术进步为发展多品种结构生产提供了条件,如:计算机的应用等,都有利于陶瓷企业实现高效率、多品种结构生产。当然,陶瓷企业专业化与多品种结合,并不是把毫不关联的产品放在一起生产,而是要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即:在发展主要专业产品基础上,本着结构相似、工艺相近、使用原材料相同,或者能发挥企业生产要素的多功能而实行多种经营。这样既能发挥陶瓷企业专业化生产优势,又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更好地为社会需要服务。

有计划地发展陶瓷生产专业化与协作,在着眼于提高陶瓷基本生产的专业化与协作水平的同时,还要着力于发展陶瓷工艺和辅助生产的专业化与协作。现有陶瓷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特别表现在许多陶瓷企业工艺齐备,都设置有一套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部门,如原料加工、石膏模具制作、金工等部门。这些部门不仅技术水平低,生产能力利用不充分、能源浪费大、经济效益差,而且在环境保护方面也带来不少社会问题。为了有计划地改善陶瓷企业的组织结构,就要把那些能耗高、污染重的通用性工艺和辅生产从陶瓷企业里分离出来,减少布点,发展产区内部工艺和辅助生产的专业化与协作。一是要确定专业化与协作的对象。最适宜的对象包括:原料加工、维修、石膏模具制作、动力和运输等辅生产;包装等附属性生产。通过有计划的调整,逐步形成地区性的上述各种专业化与协作的厂点;二是要合理解决这种类型的专业化与协作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建设资金问题。

三、建立横向经济联合机制

经济联合是在物质资料生产、流通、技术开发过程中,彼此相关和相互依赖的各经济单位之间,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组织起来的各种经济联合体和建立起来的各种经济联系。开展横向经济联合,是宜兴陶瓷生产专业化和协作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宜兴陶瓷产业整体攻防功能与陶瓷工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宜兴陶瓷企业要在选择生产经营方向,择优协作,为多家服务,发挥专业化与协作生产的基础上建立横向经济联合机制。

1.通过联合可以密切销的关系;发挥联合各方的优势,扬长避短,克服由于销脱节而造成的生产企业掌握市场信息缓慢,货不对路,不能履行合同按时交货等问题,较快地收到明显的经济效益。

2.可以更好地利用现有陶瓷产业基础,挖掘现有企业的潜力,促进陶瓷生产的较大增长。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是宜兴陶瓷产业的重要任务。而通过联合,则可以比较合理地利用社会和陶瓷企业的现有技术、厂房、设备、资金和劳动力,提高陶瓷产区整体经济效益。

3.能够促进生产要素合理分配,生产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就目前陶瓷产业的情况看,生产要素在各陶瓷企业分布是不均衡的,各企业往往各有优势,也各有劣势,只有通过联合,企业之间取长补短,互通有无,生产要素才能得到合理配置,资源则可得到最佳利用。

4.确立整体营销观念,提高整体攻防能力。宜兴陶瓷产业大多数企业发展起点低,各自为战尤如两军对垒抢占地盘,没有像样的攻势或者抢到了地盘也没有能力固守,这样的军队必输无疑。应当根据市场开发需要,建立科学、实战的整体营销网络系统,提高整体攻防能力。

参考文献:

[1]周三多:《管理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循环经济的性质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服药依从性;社会功能

[中图分类号] R7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7)03(b)-0123-04

Effect of drug self-disposal training on medication compliance and social function in schizophrenic patients

WANG Xiangyang XIONG Yunzhen LONG Jie XIN Jingli

Department of Early Intervention, Third People's Hospital of Zhongshan City, Guangdong Province, Zhongshan 5284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effect of drug self-disposal training on medication compliance, symptoms and social function in schizophrenic patients. Methods from July 2014 to June 2015, in Third People's Hospital of Zhongshan City, 84 schizophrenic patients in steady phase hospitalized were selected, randomly divided into the experimentaion group and the control group according to the random number table method, with 42 cases were in each group. Both groups received drug therapy and routine rehabilitation training for 8 weeks, in addition, the experimentaion group received drug self-disposal training for 8 weeks. These patients were followed-up for one year after discharging. Medication compliance, relapse rate and social function were assessed by medication compliance rating scale, Brief Psychiatric Rating Scale (BPRS) and Social Disability Screening Schedule (SDSS) in every three months. Resul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wo groups in medication compliance was not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at baseline (P > 0.05); the medication compliance in two groups were improved after rehabilitation training,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 < 0.05); but the medication compliance in experimentaion group was higher than that in the control group,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 < 0.05); the medication compliance of the experimentaion group after 6, 9, 12 months was lower than that of the control group,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 < 0.05). The recurrence rate of the experimentaion group was lower than that of the control group, the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 < 0.05). The BPRS scores of the experimentaion group after 6, 9, 12 months were lower than those of the control group (P < 0.05). The SDSS scores of the experimentaion group after 6, 9, 12 months were lower than those in the control group (P < 0.05). The BPRS scores and SDSS scores of the experimentaion group were not altered obviously after discharge (P > 0.05). The BPRS scores of the control group were higher after discharge (P< 0.05), and the SDSS scores of the control group after 6, 9, 12 months were higher after discharge (P < 0.05). Conclusion The drug self-disposal training can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medication compliance in schizophrenic patients after discharge, maintain the stability of the symptoms, reduce the relapse rate and prevent the social function deterioration.

[Key words] Schizophrenia; Drug self-disposal training; Medication compliance; Social function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患病率、复发率、致残率高,疾病负担较重的慢性迁延性疾病。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中,抗精神病药物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精神分裂症最常见的复发因素是停用抗精神病药物,尤其是疾病的早期阶段。Emsley等[1]对33例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了研究,维持治疗为24个月,停药1年后复发率为79%,2年后为94%,3年后为97%,提示停药后若追踪足够的时间,大多数患者将复发。因此,让精神分裂症患者较早认识到坚持服药的重要性十分关键。相关研究也认为,坚持服药是预防复发的最重要因素[2]。在精神分裂症病因至今未明的情况下,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是降低其复发的有力措施之一[3]。相关研究[4-5]显示对患者进行药物依从性训练不仅可以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而且可以改善他们的社会功能。朱颖[6]强调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应是精神分裂症全病程治疗的重要环节。本研究对病情稳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药物自我处置训练并随访1年,探讨其对提高患者药物依从性、预防复发及改善社会功能的作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4年7月~2015年6月在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各42例。实验组男20例,女22例;年龄19~53岁,平均(31.32±7.21)岁;病程1~5年,平均(2.76±1.45)年;受教育年限9~16年,平均(11.24±2.03)年;已婚15例,未婚27例。对照组患者42例,男23例,女19例,年龄22~54岁,平均(32.12±7.02)岁;病程1~6年,平均(2.35±1.32)年;受教育年限9~16年,平均(11.64±2.13)年;已婚17例,未婚25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受教育程度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所有患者和/或家属均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纳入标准:①符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tenth edition,ICD-10》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7];②年龄15~60岁;③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④至少有1名家属与患者共同居住;⑤经过急性期治疗病情稳定的患者,临床总体印象表(CGI)严重程度评分≤5分;⑥经主管医生初步评估,具备基本的理解力、判断力和模仿力,能够在1 h的训练中集中注意力。

排除标准:①智力障碍;②有严重躯体疾病和脑器质性疾病;③在8周的康复期病情复发而不能继续进行康复者。

1.2 方法

实验组患者接受药物治疗+常规康复训练+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对照组接受药物治疗+常规康复训练。药物自我处置程式选自翁永振教授编写《精神分裂症的康复操作手册》[8]中的药物自我处置技能训练练程式,包括4部分技能:获得抗精神病药作用的有关知识;学会自我管理和评价药物作用的正_方法;识别和处置药物的副反应;与医务人员商讨药物治疗有关的问题。由2名经培训的护师对实验组患者进行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训练采用7人一组,每周3次,每次60 min,共8周。两组患者均经过8周的院内康复后出院。出院后每月随访一次,共随访1年。

1.3 评定指标

①服药依从性评定:本研究采用家属及患者的报告作为测量依从性的方法,采用目前国内通用的三级评定法[9]将依从性划分为:完全依从(1分),即自愿按时按量服药、定期复查;部分依从(2分),即2个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的不按时服药、或者随意加减药量或需督促、或者劝说服药和复查等;完全不依从(3分),即2个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的不愿或拒绝服药、或者拒绝复查。②病情评定:采用简明精神量表(brief psychiatric rating scale,BPRS)[10]患者的病情进行评定,以BPRS中的精神分裂症核心症状(第4、7、11、12、15项)判定是否复发,其中任何1项评分超过5分和/或任何2项每项评分超过4分,则确诊为病情复发。③社会功能评定:采用社会功能缺陷筛查量表(social disability screening schedule,SDSS)[11]进行评估,该量表共10个项目,按0~2级评分,得分越低,表明社会功能越好。以上指标分别在入组时,出院时,出院后每3个月进行评估。

1.4 评定方法

采用盲法评定,即评定者不知道评定对象的分组情况,也不能询问患者在住院期间康复的情况。评定人员是由4名经过统一培训的精神科医生组成,其一致性检验Kappa值≥0.82。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软件SPSS 16.0对数据进行分析,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重复测量的计量资料比较采用方差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依从性比较

实验组和对照组的服药依从性在入组时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实验组与对照组患者在出院时服药依从性均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在出院3、6、9、12个月时,实验组与对照组的服药依从性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实验组6、9、12个月的依从性与出院时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对照组3、6、9、12个月的依从性与出院时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1。

2.2 两组复况比较

实验组在出院后6个月内复发1例,9个月内复发4例,12个月内复发7例,复发率为16.67%。对照组在出院后3个月内复发2例,6个月内复发5例,9个月内复发8例,12个月内复发13例,复发率为30.95%。实验组患者的复发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2.3 两组BPRS评分比较

实验组患者在第6、9、12个月时的BPRS总分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实验组出院后的BPRS总分与出院时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对照组BPRS总分在随访3、6、9、12个月时高于出院时BPRS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2。

2.4 两组SDSS评分比较

两组患者在入组时SDS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实验组患者在6、9、12个月时的SDSS总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实验组在各个时期的SDSS总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对照组SDSS总分在随访6、9、12个月高于出院时SDSS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3。

3讨论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复发率高的疾病,服药依从性为复发率的保护性因素,依从性越高,复发率越低[12]。本研究结果显示,在治疗依从性方面,实验组与对照组患者经过8周的康复训练后服药依从性均有提高,但实验组患者经过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后服药依从性优于对照组,这与陈丁玲等[13]对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采用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的效果一致。樊献丽等[14]对出院后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随访半年,发现采用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依从性高于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组(P < 0.05),这与本研究的随访结果一致。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服药依从性方面,药物副反应、服药态度和医患关系是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依从性的重要因家。本研究通过对实验组患者进行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使患者掌握抗精神病药作用的有关知识,了解正确的自我服药的方法并对其评价,识e药物的副反应,与医务人员商讨治疗问题,这与何夏君等[15]采用的“知、会、能”三步服药训练提高了患者的服药依从性的方法类似。也可能与患者药物副反应的减轻,医患关系的改善及服药态度的改善有关。此外,实验组患者自出院后6个月开始服药依从性较出院时下降,提示随着时间的推移,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对患者服药依从性改善的效果会逐渐降低。在实验组患者依从性改善的同时,实验组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轻于对照组(P < 0.05),病情复发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 < 0.05),患者的病情与服药依从性具有明显的相关性,这与既往的研究结论具有一致性[16-20]。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慢性致残性疾病,在急性症状控制以后常遗留社会功能缺陷,影响患者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在本研究中实验组患者的社会功能没有明显改变,对照组患者的社会功能较出院时有所下降。这与葛茂宏等[21]的研究显示药物自我处置能够提高患者的社会功能的结果不一致,分析原因可能与他们增加了症状监测这项措施有关。项玉涛等[22]对有关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与其精神症状的相关性研究中发现,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社会功能受损程度和其精神Y状密切相关,精神症状越丰富,社会功能受损越严重。在本研究中对照组患者在出院后病情较出院时有所加重,这可能与其社会功能的下降有关。而实验组患者病情在出院后保持相对稳定,社会功能也无明显变化,同时也提示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并不能改变患者的社会功能,患者社会功能的改善需要进一步行社会技能训练等措施。

综上所述,通过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药物自我处置程式训练可以有效提高患者出院后的服药依从性,有利于病情的稳定,降低疾病复发率,防止患者社会功能的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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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性质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探讨了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的努力途径,并对我国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和制度提出一些思路。

一、以宪法为核心理念,构建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一个国家的法是由宪法和一系列位阶不同的普通法律所组成的一个统一体系。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普通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而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普通法律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进行具体化,成为社会实际生活的具体规范。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普通法律时,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公民对环境权、健康权、生命权的理解与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环境权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同,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环境权写入《宪法》,国际社会以及一些国家开始用立法和法律解释的方式对环境权加以确认,立志于使环境权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化。如法国政府内阁会议曾于2003年6月25日通过了关于《环境》的宪法草案。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美国第九次修正案规定“不得因本宪法列举某些权利,而认为人民保有的其他权利被否定或被贬低。”“宪法第九次修正案被认为是包含公众免受不合理的环境质量降级的权利。”从上述不难看出,循环经济所体现的宗旨,在宪法中是有切实的依据的。同时,在制定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普通法律以及除普通法律以外的法的其他形式时,必须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二、借鉴国外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构建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环境破坏问题严重的国家。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晚、理论研究也较为薄弱。要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构筑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就需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少走弯路。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循序渐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我国循环经济立法体系框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第一层面的基本法

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作用极大。客观上需要从全局的高度,制定一部能够统揽全局的、带有基本法性质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发展循环经济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和方向,利用政府强制管理的“有形之手”与发挥市场机制的“无形之手”的共同作用,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和决策层次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核心是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从根本上保护和改善环境,是一场经济、环保和社会的重大变革,需要权威的法律手段作为支撑、保护和引导。因此制定循环经济的基本法是十分必要的。从这一层面来考虑应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

(二)第二层面的综合性法律

目前,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许多属于综合性质,不少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制定的。当时的立法目的、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以环境污染防治为核心的环境法体系在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重污染防治规范而轻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缺陷,因此对这些法律法规应及时修改,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

(三)第三层面的针对各种产品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属于第三层面的立法问题,如主要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废包装、废塑料、废玻璃、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物、厨房垃圾、废旧汽车及其配件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要加快制定针对各种产品性质、操作性强的具体法律法规建设步伐。

三、通过立法,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一)通过科技立法,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政府应切实发挥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的主导作用,开办各类研发机构。除了发挥政府办的研发机构“国家队”、“主力军”的作用,从事多方面的研发,特别是重点攻关项目的研发,还要鼓励、引导、支持民营机构的研发和企业的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的任务,就是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和开发适用有效的可以替代传统做法的资源节约型的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和开发使各类废弃物利用更充分、质量更高、附加值更大的新技术、新工艺。

各地政府不仅要为政府办的研发机构提供资金,而且应每年拿出资金,以课题招标的方式扶持民营研发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活动。要依法保护研发机构成果的知识产权,同时通过科学教育、科学知识普及,进一步传播增进大众对科技的理解和参与,形成一个政府、产业、教育、学术、金融、民间组织及个人等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局面。

(二)建造绿色财政制度

购买性支出政策。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通过实际的绿色购买行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例如,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通过改变政府的购买行为,可以影响消费者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财政补贴的照顾,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政府对企业通过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可调动企业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从而指导整个社会资源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许可证制度。政府确定某一地区排污或排污浓度的总体水平,实现污染许可证的发放量等于该总体水平。发放许可证时,可结合企业现有排污情况,成比例缩小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数量,超标部门给予经济甚至是法律的惩罚。

财政信贷制度。信贷制度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可以根据循环经济的要求,对不同对象实行不同的信贷制度,即优惠信贷制度或严格信贷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对实施循环型经营的企业给予更加优惠的待遇,鼓励人们朝着循环型发展模式的方向去生产和消费。

完善现有税费制度。政府可以制订出特别的税、费政策。这一方面,国外同样也有先例。此外,如美国的税收减免政策、日本的特别退税政策,以及荷兰利用税法条款来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另外,发达国家还普遍采取了其它一些税收政策,如征收生态税、填埋和焚烧税、新鲜材料税。各级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实行“绿色税”等措施,利用政策导向和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公民自觉地为建立循环型生态社会进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推动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

利用奖金等多种奖励手段。政府可以设立一些具体的奖励政策和制度,重视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并对企业有实用价值的资源开发利用的新工艺、新方法,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如美国1995年设立的“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英国2000年开始颁发的JerwoodSalters环境奖。日本政府在许多城市设立了资源回收奖励制度,目的是要鼓励市民回收有用资源的积极性。为促使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日本大阪市对回收报纸、硬板纸、旧布等废弃物的社区、学校等集体发放奖金;并在全市设置了80多处牛奶纸盒回收点,以免费购买图书方式鼓励市民回收牛奶纸盒;对回收100只铅罐或600个牛奶罐的市民予以100日元的奖励。泰国曼谷市建立“垃圾银行”,鼓励少年儿童收集垃圾、分类装袋,并交由“垃圾银行”处理。“垃圾银行”每3个月计息一次,以铅笔、书本、袜子等生活必需品作为利息,予以奖励。

(三)建立约束机制

政府优先购买资源再生产品。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资源再生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联邦审计人员有权对各联邦机构的再生产品购买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将处以罚金。在河北省的循环经济建设中,我们也不妨效仿这一手段,并通过立法形式加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