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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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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议范文第1篇

一、项目基本概况

2016年度我市纳入2016年十大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的50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民生工程项目责任区县。

二、资金补助情况

按文件要求,我市完成50个村庄农村垃圾治理民生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每个村庄安排经费8万元,共获省级补助项目资金400万元。拨付资金主要用于垃圾房、清洁房、生态垃圾池、垃圾坑、运输工具等农垃设施设备和“五有标准”及“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处理”机制建设上。

三、项目进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推进项目实施。

各区县制定本区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将50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民生工程项目列入实施方案内容。对民生项目分别制定《关于下达农村生活垃圾民生工程实施项目的通知》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二)分解任务,开展摸底调查。

各区县治理办分别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对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分解任务,明确目标和进度。其中,重点对省专项资金落实的8个乡镇进行实地调查,摸清底数,掌握了实际情况。

(三)注重成效,推进项目实施。

召开方山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实施工作会,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推进设施建设,拟投入资金1万元左右,新增竹编新型垃圾箱8-10个;拟投入资金1.23万元,修建垃圾池6个。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市)处理”原则,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即由村组环卫人员每周定期将垃圾收集池和清洁房的垃圾集中转运至垃圾生态处理池,按标准分类,并进行生态化处理,对无法进行生态化处理的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在每周收集转运至镇上的垃圾中转站,由镇环卫人员负责将中转站中的垃圾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四)广泛宣传,惠及广大群众。

各区县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意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家庭;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垃圾治理知识传单,进一步提高村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从而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四、存在问题

(一)区(县)财政压力大。

由于上级补助经费较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项目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主要还是由区(县)、镇乡政府财政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的积极性。

(二)项目建设进度不均衡。

由于各级政府财力的实际情况不同,导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均衡,部分工作进展缓慢。

五、建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处理;环境建设;滕州市

中图分类号:X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2-0286-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传统粗放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根深蒂固的影响,农民对环境的认识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许多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忧。滕州市东郭镇在滕州市建设卫生城市的背景下,积极响应号召,在农村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一、东郭镇垃圾处理基本情况

(一)村垃圾处理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的这些村地处平原,主要经济来源为农业、副业、工商业,还有一部分靠外出打工为生。镇里大多进村道路和村内每条道路基本已经硬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善,配备了专职环保人员,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处置。而一些远离镇中心、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环境卫生较差,基础设施较差,没有专职环保人员打扫。

(二)农户垃圾处理基本情况

据调查,农村家庭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随意放置和集中起来送乡镇垃圾处理站为主。这主要是由于各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致,人均收入较高的村拥有一个生活垃圾堆放池或几十个垃圾桶,并且由专门的垃圾收运车定时把垃圾运送到垃圾处理站处理,村民已逐渐养成把垃圾集中起来的习惯。但是,一些村由于没有这样的条件,村民因传统观念的束缚只会把垃圾随意堆放,这就加重了农村环境的恶化。(如图1所示)

二、东郭镇垃圾处理问题的成因

(一)国家投入的长期不足

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环境保护上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与城市有着巨大的差距,但农村环境对资金需求程度并不比城市小。农村本身经济发展较慢,无法通过自身的力量来建立,对社会资金又缺乏吸引力,使得农村垃圾处理等环境问题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二)地方政府投入少,基础设施不健全

基础设施建设是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基本物质前提。长期以来,农村公共财政政策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重视生产性投入,对农村的公共环境卫生的投入少,导致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匮乏,管理也很不规范。

(三)农民自身环境意识差

调查显示,有八成的农户收入与支出基本持平,他们更多是考虑如何提高自己的收入,而对环境问题视而不见。农民这种狭隘的观念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较淡薄,许多农民更不会把环境保护和自己的行为联系在一起。

三、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创新投入机制,增添基础设施

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水平的关键,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设置垃圾箱、垃圾池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添置收集和运输垃圾的各种车辆和工具,建立专门的农村生活垃圾清除部门,使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倾倒、集中处理、专人负责。

(二)制定管理条例,实行统一处理

建议政府加强农村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统筹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将靠近城镇的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系统,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在偏远的农村建立片区垃圾填埋场,集中对其作无害化填埋处理;在交通不发达或者运输成本过高的村庄,就近设置生活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只有全体农民自身形成了对环境保护的共同认识,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环境面貌,也从源头上杜绝环境问题的滋生。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重视起来,要使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行为均有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东郭镇离滕州市区较近,可以借助自身区位优势和滕州市的环保宣传辐射作用,以达到既实现宣传目标又节省资金的目的。

四、结语

农村生活垃圾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必然出现的现象,它不仅对于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而且严重损害了村民的身体健康,所以妥善处理这一问题迫在眉睫。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各地区的经济状况相差很大,排放的垃圾种类和数量也有很大的不同,对垃圾的处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因此,各地区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适合当地的垃圾处理措施,减少垃圾对农村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的全面参与和支持,从源头和末端全方位加以控制,最终使农村有一个美好的环境,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农村生活垃圾,常态治理,技术路线,治理模式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相当重视,制定了多项政策方针,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作了大量投入。但是,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尤其是我省广大农村社会经济水平发展缓慢,在居住环境、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均与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有着较大差距,当前农村生活垃圾的乱堆乱放更是突出了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因此,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目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是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的地理环境及生活习惯等差异较大,垃圾的收集处理方式也会有所差异。为能使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的常态治理,还得根据贵州省省情及农村的特点寻求适宜的治理路径,使得我省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高效进行。

1 国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

1.1 我国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相对于水处理和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起步晚,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起步,2000年以后发展速度加快,2007年后进入快速发展期。至2013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3%。

目前我国垃圾治理已延伸至乡镇,但是农村仍然没有完善的处理和清运设施。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均旨城乡统筹建设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重点,实现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

从目前我国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较为先进的省份来看,基本都推行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以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对于剩余垃圾主要遵循“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基本模式,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按“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交通不便利或者转运距离较远的村庄通过收集后采取适当方式就近处理。

1.2 我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我国城镇垃圾约80%采取了处理措施,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有少部分采取焚烧或其他技术,其中发达地区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较大。

全国约有4万个乡镇、60万个行政村,大部分垃圾为随意丢弃,堆放;少部分被扔到指定地点统一清运至简易堆放场;仅有极少部分得到了有效治理。

四川省2009年以来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省85%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山东省2011年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70%的县(市、区)实现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浙江、江苏、广西、安徽等地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比如四川省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首先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包含省直38个部门,并定期开会总结及时提出新的需求和方案;其次制定城乡垃圾治理管理条例、农村垃圾治理标准等相关规定,各村庄还有村规民约,指导垃圾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在治理标准中对处理模式、处理工艺、设施配套等方面均作了相关规定;最后,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投资模式,鼓励村民缴纳部分费用,不足部分由省、市、县级各级财政成立专项资金支持。

1.3 贵州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贵州省已建成和在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共计88座,建设总规模约为1.4万吨/日;已建成和在建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约440座,建设总规模约为1.1万吨/日。但是其处理及收运范围基本为城市和小城镇,农村垃圾还处于任意堆放,田边、沟边、河边等垃圾随处可见,农村垃圾的治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只有小部分乡镇周边的垃圾是与乡镇垃圾一并运至指点地点进行简易堆放或者露天焚烧,但堆放点基本在农村范围内;少量的城市范围内的农村垃圾是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只有极少部分的农村建有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池等,制定了保洁制度,但是终端处理还是简易堆放,形成集中污染。

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占比较大,约占全省垃圾量的50%,经估算,农村垃圾产量约为1.3万吨/日,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总产量约为2.6万吨/日,而我省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仅为1.4万吨/日,转运能力仅为1.1万吨/日,转运设施和处理设施的能力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环卫机制,农村上一级政府基本没有健全的环卫机构,有的部门虽然意识到垃圾的危害性,但是均停留在设想上、形式上,投入力度及执行力度远远不够。

因此,要使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不仅要有匹配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还要因地制宜的制定收运模式及技术路线,同时要制定标准,建立管理机制,保证资金渠道,才能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有效进行。

2 贵州省农村垃圾治理方案的设置

2.1 贵州省村庄分类及治理模式的确定

贵州省地处中国西南部高原山地,全省地貌分为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四种基本类型,以高原山地居多,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平均海拔1100米左右,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大部分农村只通三级及以下公路,山路崎岖,小型运输车辆时速一般仅为20-30公里/小时,而且人口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低。

根据我省村庄的特点,可以制定不同的治理技术路线,具体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这类村庄的垃圾可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城市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第二类:乡镇规划区内的村庄。这类村庄的垃圾可纳入乡镇收集体系进入乡镇转运站后一并运往垃圾处理设施;

第三类:近城镇村庄。这类村庄本文定义为交通条件较好且距离城镇20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可采取“户定点――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

第四类:远城镇村庄。这类村庄本文定义为交通不便利或距城镇20公里范围外的村庄,主要采取“户定点――村收集――村处理”的模式。

从以上四类分类不难看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难点在于近城镇村庄和远城镇村庄。

2.2 垃圾收运设施的设置

不管是哪类农村的垃圾收运,均包含有户定点、村收集,以及村垃圾运输环节,遵循“源头分类减量、就地消纳”的原则,每个村庄均应配备标准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点、废物回收站、垃圾收集车辆等。

2.2.1 标准垃圾收集桶

标准垃圾桶的设置数量可根据户分类收集和户混合收集来设置,如果从户开始分类收集,按5-10户设置一组标准垃圾收集桶,分为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可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等,便于村民在投放时自行分类,垃圾桶要有标志便于识别和分类投放。垃圾桶装满后,再用人力车或者与垃圾桶配套的小型运输车分别运至相应的点投放,比如废物回收站、垃圾收集点等;

如果是在户内粗分类后混合投放由保洁员来进行细分类,按5户设置一只标准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桶装满后,用人力车或者与垃圾桶配套的小型运输车运至垃圾收集点或者废物回收站由保洁员进行细分类。

2.2.2 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点可采用密闭式垃圾收集池、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或者是采用垃圾收集房,在收集房内设置盛放垃圾的容器。垃圾收集点可按每200人设置一座,或者是按照村庄面积每200米服务半径下设置一座。

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装满后,用人力车或者电动车或者与垃圾收集箱配套的小型运输车分别运至相应的点投放,由保洁员进行分类,按类别分别投放至废物回收站的分类池;也可以只把有毒有害、可回收、可利用的垃圾暂时投放在废物回收站,不可回收垃圾直接运输至附近垃圾转运站或者垃圾处理设施。

2.2.3 废物回收站

按每个村庄设置一座废物回收站,废物回收站分为不同类别的单格,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可利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等,各种类别的垃圾装满后再用小型垃圾运输车外运至相应的处理地点。

2.2.4 垃圾收集车辆

农村垃圾收集过程中的收集车辆,一是用于将公用垃圾桶内垃圾收集至各收集点的垃圾收集车,其以人力车为主,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配电动三轮车,每辆收集车服务人口为500人左右,原则上一个村庄至少要配一辆垃圾收集车,每辆垃圾收集车配置一套垃圾清扫工具(扫把、铁铲、劳保用品等);另一是与垃圾收集点配套的垃圾收集车,其以勾臂式收集车为主,用于将各收集点的垃圾运至垃圾转运站或者垃圾处理设施,每辆车的经济服务半径在20km以内,服务人口为3000人左右,每天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吨位以0.8吨左右。

2.3 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需要从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综合效益等多方来考虑,并且实际的调查表明并不是每个乡镇、村庄都有必要单独建设垃圾处理场。目前,垃圾处理场的布点方式主要有“一镇(村)一处理设施”(即单独处理),区域性联合集中处理以及并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等方式。由于并入大城市处理系统的方式的限制条件明显,仅限于城市周边地区采用,而对于大多数远离大城市的乡镇、村庄,前两种处理方式比较适用。

按照目前我国对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结合贵州省省情,以上三种处理模式的适用范围主要如下:

1、并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模式的服务范围界定:以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为中心,运输距离(转运站至无害化处理场的距离)在30公里以内的区域,垃圾统一运到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以水泥窑协同处置场或者垃圾焚烧厂为中心,运输距离(转运站至无害化处理场的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区域,垃圾统一运到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场处理。

2、区域性联合集中处理模式的服务范围界定:不能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地域上相邻距离不超过30公里的两个或以上个数的乡镇,可在区域组团的核心位置集中建设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区域性联合集中处理场建设规模不宜小于40t/d。

3、“一镇(村)一设施”模式的服务范围界定:不能纳入以上两种模式范围内的乡镇或村庄,可单独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设施的工艺应结合当前政策、经济条件,因地制宜的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适用于小规模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

3 建设运作模式

3.1 项目投资模式

县级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应负担建设资金筹措的主要任务,各级地方政府应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给予重点扶持,统筹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项目资金。其资金筹措可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补助、政府发债、市场投资等,运作模式可采取以下几种:

1、由政府投资建设,培养专业的队伍或者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垃圾处理企业进行运行管理,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运行费用。其优点是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减轻政府投资压力,项目建成后仅需支付垃圾处理运行费用。

2、采用PPP模式进行项目运作,采取城乡收运处理一体化的模式建设,委托垃圾处理企业运行管理。其优点是政府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各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垃圾处理企业投资,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投资压力,确保建设工期。该模式下项目的投入小于传统模式的投入,消除费用的超支;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平滑政府财政投入;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其风险分配合理,应用范围广泛。

3、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还可以以村为单位委托保洁维护,由村民通过村内公开竞争的方式承包。其优点是实现管干分离,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3.2 管理体系

完善垃圾治理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机构,是落实垃圾有效收集和处理的重要保障措施。

3.2.1 管理机制

落实责任主体,以县主管指导、镇参与执行、村落实到位为基本原则,进行层层责任考核,各层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村、镇等基层政府对垃圾治理的管理力度。必须派专人对运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还要引导村名参与配合。

3.2.2 组织机构

不仅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运营单位也要制定企业机构设施,由政府进行监督。

3.2.3 宣传引导

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还在村民,需体现其主体责任,明确其义务,可从以下几点着手:

1、以村民组为单位召开户主大会,全民动员,全名参与,共同搞好农村垃圾治理;

2、印发宣传资料,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唤醒缴费意识;

3、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使村民在户内就能做到垃圾分类减量,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回收,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废品回收企业发展。

3.3 运行费用保障

要确保设施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行,必须保证其运行费用的稳定投入。各级地方政府应将垃圾收运处理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议按照“政府承担大头,村民分担小头”的模式来统筹解决垃圾治理的运行费用。

垃圾处理收费要加强监管,垃圾处理费实行专户存储,收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擅自截留、挪用,否则依法予以查处。

4 贵州省农村垃圾治理的发展路径

综上所述,要做好贵州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要把握好其发展路径。首先,要有指导依据,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这就要求要编制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专项规划,或者是行动计划、或者实施方案等,制定统一的指标,再由各县级因地制宜的编制适合于自身发展的规划或者计划或者方案,并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内容纳入村庄规划;其次,要保障稳定的资金渠道和构建严格的管理体制,以保障垃圾治理工作有序的进行;再次,要制定实施计划,分时序、分批次的制定目标,逐步完成,最后形成常态的治理。

参考文献

[1] 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五年专项治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黔建村字[2015]84号;

[2] 贵州省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

[3] 四川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经验借鉴;

[4]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垃圾围村生态文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

中图分类号:X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1-0391-01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一)垃圾的堆放位置

1.统计地区常见的垃圾堆放位置如下:墙角、道路边角处、闲置的空地、土沟、土坑里等;

2.这些地方之所以会成为垃圾堆放位置在于这些地方离居住的地方近。垃圾堆放在这些地方比较显眼,成了农村“牛皮鲜”,严重损害了村容村貌,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农村垃圾的种类及成分

农村垃圾分类建立在"两桶一袋''基础上,即一个沤肥垃圾桶、一个焚烧垃圾桶、一个废品回收袋,实行农户家所有垃圾源头分类,具体分成五大类:l、沤肥垃圾:就是指易腐烂有机垃圾,如菜叶(根)、剩菜剩饭、瓜皮果壳、树叶、人畜粪便、动物内脏、动物尸体等。处理模式为:主要是沤肥和产沼气。建设沤肥窖或沼气池。2、建筑垃圾:主要是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土、废砖、废石以及废陶瓷和煤渣等。处理模式为:可采取集中堆放、然后按指定地点填埋。可全部用于本村庄和农户的填塘平地、修道铺路。3、回收可利用垃圾:主要指废泡沫、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电器、废铜烂铁等。处理模式为:以供销社系统牵头负责,采取市场运作,建立县、乡、村、组网络,合理布局废旧品收购网点,做到应收尽收。废旧品回收网点每月定期收购废品,并把废品收购的时间、收购目录和价格进行公示。4、封存垃圾:主要指回收不可利用垃圾,如:废电池、废农药瓶、废日光灯管等;处理方式:实行定点封存,由供销部门统一集中收集,环保部门参与集中封存处理。5、焚烧垃圾: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品、杂物、破衣烂鞋脏棉等。处理方式: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大小的焚烧炉进行集中或分散焚烧,由保洁员收集,然后由垃圾清运车统一清运到大型焚烧炉焚烧;另一种是偏远的中心村也可建小型焚烧炉,偏远的村落由农户在菜园里自行焚烧后填埋。

(三)农村垃圾的常规处理

1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状况

农村生活垃圾的手机、运输是指将农户家中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输到垃圾处理场的过程。村庄生活垃圾的收集主要是采用配备垃圾屋、垃圾池、垃圾箱等防水,但是目前垃圾屋、垃圾池或垃圾箱的配置不仅数量不足,布局也不合理,给农户生活垃圾的投放带来一定困难,生活垃圾在房屋前后堆放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时,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保洁员配备数量较少且工资较低。在农村连片调查过程中,山西省农村保洁员工资为100-300/月,全国绝大部分低于600元/月,远低于城市保洁员的工资水平,使得保洁员对垃圾收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垃圾屋、垃圾池或垃圾箱中垃圾溢出满的现象普遍,成为新污染源。在垃圾清运方面,垃圾运输的设备机械化和密闭化程度较低,以农用平板车和三轮车居多,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密闭性差,垃圾中的灰尘和渗滤液体沿着道路滴洒,加剧了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

二、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首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领导亟需转变观念,切实将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作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村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环节和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纳入更为重要的议事日程。

其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对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方式的宣传,通过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关于农村环境整治的目的、做法,让群众了解农村垃圾治理所得到的好处。引导广大民众自觉保护生态和环境,以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活、消费习惯,以弘扬生态文明,发展生态文化。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广泛听取农民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与需求,尊重农民群众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2.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一方面,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从其内容结构来看,明显偏重于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保护,有关农村资源利用和保护、生态保护方面的内容所占的比例较小。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污染问题以及防治农村环境污染、改善和保护农村环境,就必须大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做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大资金投资

我国农村垃圾处理在资金投入和基础建设方面十分薄弱,地方政府在环保工作中没有设立相应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的专项资金,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农村的环境质量,就必须加大上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

4.建立、健全垃圾处理体系

我国城市中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对显著的垃圾处理体系,但在农村垃圾处理体系方面的建设还十分薄弱。因此,要做好垃圾的处理,要对垃圾进行源头分类,建立合适的垃圾分类模式。对建筑垃圾和炉渣等无机垃圾可实行铺路或简单填埋,其次,对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变卖,可降解垃圾用于堆粪,有害垃圾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其他垃圾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最终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

结语

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是建设新农村的必然要求。要实现农村环境的改善和生活垃圾的最终无害化处理,在思想认识、经济发展方式、法律法规的建设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从法律上进行保障,资金上给予支持,思想认识上加以重视,运行机制上加以研究,处理技术上加以创新,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潘志坤,我国生活垃圾治理对策研究[A]环境卫生工程,2013.6,510635.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 环境污染 治理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0(c)-0122-01

1 吉林省目前农村垃圾现状

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增加,大批工商业产品涌入农村消费市场,农村垃圾成分由过去易自然腐烂的菜叶尘土、瓜皮、纸张等成份向目前垃圾袋、瓶子、泡沫、塑料包装物、废旧电池等不易降解的成分转变,部分农村地区还由于监管程序不严,许多不法商人,把超过使用年限的电子产品、重金属超标的工业产品改换生产日期,贴上加标签后,销售给农村,使得农村成了电子垃圾和许多有毒、有害物质的集散地。吉林省是我国农业大省,农村人口较多,截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省共有农村人口1349.16万人,按每人每天产生1公斤垃圾计算,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492.5万吨。并且垃圾的生成量逐年增加,但如此庞大的垃圾量,在我省农村却没有十分科学有效的处理办法,大部分都是露天堆放,这样经过日积月累,不加任何处理,会产生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而且在雨水的淋溶、冲刷,会产生各种复杂的、有害的、高浓度的垃圾渗滤液,这种渗滤液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重金属,会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严重危害,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吉林省有国际界河,边疆农村环境更是复杂敏感,所以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压力非常紧迫。

2 吉林省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农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的存在,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严重滞后

目前,我省农村环境整治主要维持在表面上,增添几个垃圾箱、修建几个厕所或增加几个清洁工,主要街道的环境还勉强维护,然而许多角落的垃圾和农村内部的垃圾并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显性”的垃圾逐渐“隐性”化。另外,真正垃圾处理设施还不能真正适应新形势,用于清运垃圾的工具封闭性差,运输途中极易泄露、遗漏;农村的垃圾处理链条短,基本上是收集―倾倒,没有后续的处理过程,或者后续处理只是简单的填埋或焚烧;卫生填埋的设施简陋、防渗措施简单,渗液未经处理就外排,极易导致二次污染。

2.2 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精力和资金放在了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研究的少,投入的少,这就导致了城市和农村环境二元结构的发生,许多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凸显,不仅影响的是农村本身,也影响到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因为农村是城市生产生活的根本保障,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这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2.3 对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还不够

由于受人力、财力、条件的限制,环保宣传主要集中在城镇区域,宣传教育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因此部分农村地区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对生产、生活垃圾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知识作指导。

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处理对策和建议

3.1 因地制宜的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传统方法有资源化利用、焚烧、发酵、堆肥等,一般都是几种技术相结合,具体采用什么样技术路线主要受三个条件的限制:(1)所要处理的固体废物的性质。例如有机物的含量高,适宜采用堆肥发酵;可燃物组分含量高,适宜采用焚烧方法等。(2)当地的经济条件。对于一个经济条件落后的县,即便垃圾可燃物组分高,也无法采用先进的焚烧技术,必然还是采用成本低廉的填埋或者其他方法,而不能不顾现实条件的限制采用高成本的处理技术。(3)市场的约束。如果固体废物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必然可以纳入市场体系,由市场提供资金,政府只需要进行管理,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政府负担。所以选择什么样的处理方法应邀请相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地的实地进行考察后,科学规划、综合决策,选择适合的处理办法。

3.2 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全方位的垃圾清理及收集处理基础设施

农村垃圾治理长期被视作一项公共事业,其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及地方财政。在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的情况下,垃圾收集与处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已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所以新建设的村庄规划中应该同步预算出建设垃圾收集与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费用,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征收垃圾处理费用。原有村庄采取“村民贡献点、乡镇拿点、县财政补贴点”的方式,建立村级垃圾收集系统,吸收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人员自觉加入到农村清洁队伍当中,进而更好地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处置。

3.3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农村垃圾处理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解决农村垃圾问题起决定性作用是人,领导班子如果责任心强,方法得当,就能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为此,我们的各级干部,要真正把解决垃圾出路问题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镇、村干部岗位责任制,上级环保部门也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相挂钩,形成自上而下的督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