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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昭通市近五年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及金融系统应对情况
昭通全市属于典型高原山地构造地貌,受金沙江水系及其支流横江水系切割,沟壑纵横,河谷与高山海拔高差大,具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气候特征,又处于小江断裂带地质活跃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频发,有“无灾不成年”的说法。2008年初,昭通市十县一区遭受了五十年一遇的特重低温冰凌灾害,造成部分县区电力、通讯、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严重瘫痪长达两周,给救灾资金划拨和人民银行发行基金调运带来巨大困难,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01亿元。2013年1月11日,镇雄县果珠乡高坡村赵家沟发生严重山体滑坡,导致46人遇难,当地网络、通信、道路中断达7天,惠农支付点受损5户。昭通全市仅2006年至今,境内先后发生5.0级地震5次,其中6级以上2次,因灾损失上百亿元,死亡698人。尤其是2014年8月3日发生在鲁甸的6.5级强震,系云南省14年来最强地震,共造成617人死亡、112人失踪、3143人受伤,当地金融机构房屋严重受损,金融服务瘫痪。
面对频发的重大自然灾害,人行昭通中支带领全市金融系统,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鲁甸“8.03”地震为例:一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系统应急领导小组迅速行动,抓好灾情核实,关注金融机构的受灾情况及业务运转情况,提高处置的及时性、针对性和预见性,对可能发生的后续灾情做好预防,防患于未然。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受损金融网点的金融服务。开辟国库服务绿色通道,确保国库财政救灾资金的汇划和及时拨付到位,截止到今年10月10日,共拨付救灾资金95笔,金额259,650万元;启动现金供应应急预案,不分节假日及时为银行机构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增大灾区人民银行机构发行基金库存量,确保灾区现金供应;指导受损网点恢复服务功能,以“帐篷银行”、“流动银行”、“汽车银行”等方式对外提供现金存款、取款、转账、挂失止付等基本金融服务,免收救灾资金汇划手续费,简化开户手续。三是出台抗震救灾有关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意见,加强灾区窗口指导,做好金融稳定工作。要求金融机构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加大灾后重建信贷投入,简化信贷审批手续。灵活用好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增加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总量6亿元,同时,将全市支农再贷款规模向灾区金融机构倾斜,增强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满足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的信贷需求。
金融系统的高效反应,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肯定,中央电视台及时报道了灾区金融服务情况,《金融时报》连续两天以《震不断的金融服务》进行了系列报道。
二、现行金融安全应急体系的不足
总体看,昭通金融机构在应急体系建设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在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仍存在应急体系建设不完善,横向联动沟通机制不建全等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一)金融系统应急体系建设与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不衔接,联动性不强,缺乏统一规划
现行的地方政府应急体系建设未将金融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纳入统一规划,没有具体明确金融系统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如何按照统一的部署开展应急处置,造成在救灾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要求不一致,措施不统一,出现各自为阵的情况。如昭通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里,仅有《昭通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昭通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中提到“金融部门要及时做好信贷工作”,在地震应急条件保障中模糊规定了金融部门要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的筹集、储备计划等,且概念模糊,操作性不强。协调机制不健全将影响金融部门在抗灾救灾过程中职责的履行和作用的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灾区受损金融机构的恢复,阻碍金融服务的及时跟进,如鲁甸“8.03”地震后,就曾出现政府实施灾区道路交通管制后,由于金融部门没有及时协调到特别通行证,震中地区办理金融业务的重要空白凭证不能及时运到的情况发生。
(二)基层行未结合地区实际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处置指标体系,给应急处置工作带来被动
虽然基层金融机构均建立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对于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预警量化指标体系,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大多靠个人的主观判断,容易产生预警不力和预警过度的问题,不利于灾区金融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解决,也不利于上级行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通过近年对昭通辖区人民银行10个县支行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现场检查进行分析,普遍反映上下级单位应急预案同质化现象突出,即“上下一般粗,内容一个样”,忽视了不同层级规模、职能和地区差异,使一些应急预案制定的针对性和作用大打折扣。如辖内部分支行为了免责,在建立应急预案体系过程中,未结合地区实际,进行必要取舍和整合,而是一味照搬上级行应急预案,导致与上级行应急预案结构及内容一样,没有突出本区域应急重点,应急预案科的学性和实际操作性不强。失去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义。
(三)基层金融机构应急预案未得到充分演练和检验
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基层金融机构疏于应急培训,对应急演练重视不够、认识不高,存在为完成工作任务而演练的思想,导致应急演练的评估报告演变成记流水账,影响评估工作的客观性,没有真正起到发现问题、完善预案、科学规划、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处置能力的目的。同时,各类突发灾害的应急处置涉及到许多相关单位,但基层金融机构在应急演练中不同程度存在部门本位主义强、各自为战的情况。扎实的应急演练涉及到各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高效调配,组织难度较大,因此,少数单位即便进行了演练,也只是针对操作较为简单的预案开展演练,只是本单位、本系统力量的简单摆布,未与地方有关部门联合、联动开展。如辖区部分支行开展的消防、防洪、防盗抢等应急演练,缺乏消防、公安等专业部门的指导,实战性将明显降低,达不到通过演练提高实战水平的目的。
(四)应急体系建设横向衔接不够
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大多涉及相邻省区,而在近年对辖区县支行的检查中发现,各单位普遍反映,基层行应急预案内容的纵向一致性要好于横向的衔接性,主要原因在于纵向的要求易于理解和贯彻,而横向的应急联动却因行政区划的限制产生请示难、协调难等问题,影响应急响应的一致性。如2012年彝良“9.07”造成云南彝良、贵州威宁县等受灾,在震后救灾关键期,就曾出现两省交界区惠农支付点因跨省网络不能使用的现实情况,以及相邻两省村镇因信用村镇建设不同步,信用信息不共享,灾后民房重建信贷被毗邻省市金融机构拒绝受理的情况,金融服务的互补优势没有发挥到最大,影响整体应急处置效率。
(五)区域性金融机构大多还未建立应急备份系统
在自然灾害频发的昭通地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业务系统数据备份未实现数据集中、异地备份,特别是区域性独立法人结构的农村信用社系统、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重要业务系统数据异地备份、远程恢复方面显得尤为欠缺,加之基层行对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起重要支撑作用的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重要网络设备缺乏备机,发电机组及预防自然灾害的其他应急物资也都较为缺乏。一旦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将对金融机构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议的相关保障
建议上级金融机构,加大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把金融系统应急体系建设作为省区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提高预案效力和影响范围,建立或完善相关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建议上级行出台专门针对不同级次自然灾害的信贷扶持政策,对灾后重建的信贷准入标准、优惠利率、担保要求以及贷款审核程序等方面有别于普通贷款,提升灾区金融保障能力。在灾害发生后,当地金融机构能及时按不同灾害级次规定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向上级请示汇报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在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建立金融区域性应急防灾减灾中心,通过明确职能,建立功能各有侧重的战略性应急物资储备库,改变各分支机构目前各自为阵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在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方面,建议上级行建立应急管理远程培训课程规划,邀请专业师资进行系统培训,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为分支机构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面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和指导。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纵横结合
基层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既离不开上级行的正确指导,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配合。建议鼓励基层行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中,除核心业务、内容外,应积极主动寻求纳入地方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一方面解决基层行遇到上述突发应急事件时,因势单力薄而难以应对的困局,另一方面确保地方政府对基层金融机构应急预案在协调沟通、资金支持、物资保障、培训宣传等方面予以统筹考虑,以解决基层行在处置突发自然灾害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要求不一致,措施不统一,各自为阵的情况。
(三)建立科学的应急管理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
一是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人民银行区域金融风险防控的管理范围。从应急制度机制建设、预案建设及演练、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细化考核评价项目及标准,严格进行考核评价并通报结果;二是在人民银行内部应建立从上至下应急处理的科学评价和监督机制,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处置措施和效果进行量化评价,将应急体系建设作为单位履职能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考核。三是至上而下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例的经验总结,为基层行提供经验模式借鉴。
(四)探索建立第三方建设与运营灾备中心模式
各基层金融机构应建立数据备份中心,按照上级行、社的规定做好重要数据实时备份;要做好现有条件下的灾难备份,及时将关键数据用本地磁介质备份,异地保存,要积极研究,选择符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灾难备份系统,有条件的机构要加快建设灾难备份中心,做好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与管理,确保重要数据信息安全。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全县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保证全县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金融机构突发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等)和市场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于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金融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国内或省、市内发生重大事件引发的危及本县行政区域内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危及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因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家金融机构出现大规模挤提、挤兑或退保,而引发该金融机构所属系统或全县金融系统挤提、挤兑情况的金融突发事件。
(4)因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和犯罪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危害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和本预案的要求,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及本系统突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1.4.2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4.3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各类金融机构的预期风险和总体风险进行具体分析与判断,针对不同成因、不同风险程度,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1.4.4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金融突发风险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5依法处置,稳妥缜密。要把一切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坚持依法有序处置、积极稳妥缜密的原则,力争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2.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县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组长:县政府主管领导。
副组长:对口分管金融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银监办事处主任、县人行行长。
成员单位:县银监办事处、县人行、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农发行、县各国有商业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
各成员单位应指定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事宜。成员单位组成可根据事件情况做适当调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银监办。
2.2相关部门职责
2.2.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2)统一领导、指挥全县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分析、研究全县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应急措施;
(4)确定全县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并协调实施应急措施;
(5)针对被关闭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兑付和补偿措施;
(6)根据需要协调、指导有关金融机构的重组、关闭和破产事宜;
(7)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召集相关会议;
(2)接收、整理、上报有关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3)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有关部门落实应急措施情况;
(4)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和事后移交工作;
(5)提出修改预案的建议;
(6)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银监办事处对各金融机构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做出评估,及时启动本部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向县政府报告有关信息,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县人行及时启动《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理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上级行授权,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向县政府报告有关信息,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县委宣传部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新闻工作预案,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制定宣传口径,组织全县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新闻会;及时搜集县内外舆论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辟谣工作;加强全县媒体和互联网的管理和引导,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4)县公安局制订相关的工作预案,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派出机构参与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犯罪行为;协助县政府和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维护运行秩序,防止风险扩散和出现,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5)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联动作用,履行各自的各种职责,配合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机制
3.1.1县银监办事处、县人行要建立本系统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金融风险提示信息。
3.1.2县人行要加强对监管部门通报的有关信息的汇总和分析,注重对影响金融稳定的省内外、市内外、县内外金融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和上级行。
3.1.3各金融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县银监办事处每季度向县政府通报本系统的金融风险状况,对全县金融体系的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县银监办事处应将其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及时(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县政府、本系统上级机关提出预警报告。
3.2.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预警支持系统进行定期的演练和维护,定期对本部门的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金融突发事件的分级
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的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4.1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国内、省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邯郸市行政区域内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具有全市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Ⅰ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2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对多个金融行业或多个县(市)区产生影响,但未造成全市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金融监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不能单独应对,需跨部门或跨县(市)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3较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所涉及金融监管部门能够单独应对,不需要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县人民政府能够单独应对,不需要跨县(市)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Ⅲ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5应急响应
5.1Ⅰ级响应
由邯郸市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2Ⅱ级响应
5.2.1由事件所涉及的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共同协商制订处置方案。县人民政府负责县内的社会稳定工作。
5.2.2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相关部门报请市政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
5.3Ⅲ级响应
5.3.1响应程序
(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情况,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开展本系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系统上级部门。
(2)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5.3.2决策及紧急措施
(1)各部门立即按照本部门应急预案要求,指导本部门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
(2)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成因,提出处置方案,报县政府和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3)领导小组视情况设立专家咨询组、信息组、治安维护组、风险处置组、法律咨询组,分别负责各个专业范围内的工作事宜。
(4)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5)县银监办事处、县人行以及风险涉及部门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和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秩序。
5.3.3落实措施
(1)正式处置方案经县政府和本系统上级机关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2)对经批准给予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收购个人债权和弥补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缺口使用再贷款操作程序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紧急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由人民银行负责办理发放再贷款的有关手续、监督再贷款的使用和收回。
(3)对需要采取撤销(关闭)形式退出金融市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的有关规定,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据其监管职责和权限对外撤销(关闭)公告,并由有关部门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4)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发现涉嫌犯罪的事实,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对债权人、被保险人等的宣传、解释、说服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5.4信息报送
5.4.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县人民政府。
5.4.2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县银监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最迟不超过2小时上报市政府和本系统上级机关,并在保密的原则下,根据情况需要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5.4.3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金融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按照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包括:
6.1.1对被关闭的金融机构的印章、业务档案妥善保管并进行清理,对被关闭的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进行核实,落实兑付和补偿措施。
6.1.2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1.3对因金融突发事件而发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评估。
6.2评估与总结
6.2.1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的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县人行。
6.2.2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事件的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
6.2.3金融监管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变化,进一步完善有关监管措施、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风险提示和防范手段及应急预案,提出修订地方相关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6.2.4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应针对协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提出修订本预案的意见和建议。
6.3奖励与处罚
6.3.1对参与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有关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6.3.2对参与工作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有关单位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6.4检查与审计
6.4.1审计部门依法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所动用的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4.2县人行根据有关规定对再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7.1.1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
7.1.2各成员单位与县人民政府要保持必要的联系。
7.1.3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互通信息。
7.1.4所有通信及信息共享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7.2文电运转保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规定,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7.3技术保障
7.3.1各有关部门应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7.3.2核心账务数据应实现异地备份,建立数据备份中心。
7.3.3要害岗位,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不因人员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7.3.4加强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与完善,做好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和管理。
7.4安全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7.5人力资源保障
7.5.1县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应急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通过多年来工作实际,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上、领导及具体实施等方面工作,综观各行在应对突发事件等防范工作的教育上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令人欣慰,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思想意识逐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成效。
在具体工作中,银行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多方面、有针对性的策划制定各营业场所应急预案,做到一所一情一预案,岗位明确责任清。
在应急预案的实际演练中,银行安全保卫部门要确立统一的演练计划,全程进行跟踪督导。各营业场所要根据网点的内外部环境情况、人员结构等具体情况进行分组、分步实施;演练模式应设“歹徒持枪、持爆、劫持人质等”模拟场景,临柜人员在与“歹徒”周旋时,在实施报警、协助护款等环节上要应对自如,镇定不乱。在“演员”的选配上银行要是“八仙过海”,内挖潜力,所确定的“演员”人选尽可能在外部形象及形态上达到和满足预案的情节要求,以使演练效果更加形象逼真。同时银行可根据工作实际,组成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巡回演练培训组织,从分利用晚上和营业外时间进行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使安全教育更深入系统、预案演练和业务开展不受影响。
在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工作中,银行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管,对各项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制定能亲自参与,逐项确定;在具体教育实施和预案的演练工作中,又亲临现场组织指挥,不时的提出这样、那样的指导意见,使安全教育及演练工作更具真实性,更有实效感。
银行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员工的安全防范思想意识得到提高,风险意识不断提升,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增强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知识水平,确使安全保卫工作为了大家,更要依靠大家的工作理念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经营、创单位内部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得到保障。
银行要杜绝在安全教育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中领导组织不重视,对安全教育及预案所制定的内容不了解、不清楚、不掌握,安全教育及预案演练时不到场,要尽到领导的责任。同时严禁职工安全教育及演练工作走形式、应付过场,要确实做到全面教育的目的;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要深入,严防职工存在严重的麻痹大意思想和对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有厌烦情绪,这是安全保卫工作的大忌,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就是麻痹大意思想所造成的。
有些问题的存在,主要反映了部分银行领导对安全保卫工作不重视,对具体工作组织不利、管理不到位,职工的思想不稳定,安全防范教育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也反映了个别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从领导到职工只听其声、不见行动的思想行为所在。
为了贯彻执行公安和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要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长抓不懈,银行在努力完成其它各项工作的同时,职工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要及时总结、学习以往好的经验,查找不足,要按照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计划部署,努力做到: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一管理,全面协调,使安全教育及演练工作真正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二是要严肃对职工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演练现场的管理工作,严禁职工安全活动及营业场所的演练现场组织松散、不严肃现象发生。
三是对职工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做到全员参与,不漏一人的原则,特别是对刚如行的新职工必须积极参加本行所举办的各种职工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四是在具体应急预案演练教育过程中,应对“歹徒”的临柜人员之间、观摩职工与应对“歹徒”的临柜人员之间要互相换位、全员参与、多方体会,以达到以演代教,教育全面的目的。
五是要不断完善和创新职工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演练的形式、方法及实施措施,要充分结合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以灵活、多变、实际的教育和演练形式,达到提高全体员工遇有突发事件能应对自如、处置得当、保护自身及财产安全的目的。
关键词:保险公司;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突飞猛进。在这样的大好环境下,无论是保险从业者还是普通百姓,都会更充分地感受到保险业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变化。保险,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保险,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保险市场日益繁荣的背后,隐藏的潜力依然很大,为此保险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务必做好企业的内部管理,坚持保险业姓保,尤其在资金方面,如果不能保证稳定资金来源、合理的保险成本,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企业只有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宏观调控资金方面的活动,有了资金的支持,才有利于公司的平稳运行。
一、保险公司资金管理外延内容
外延资金管理中,还包括:资金的筹措与运用,现金流危机应急预案措施,只有资金运用所带来的价值高于资金筹措成本,才会产生收益,只有对现金流危机有应急预案措施才能保障资金链的良性循环。
二、保险公司资金管理方面依然存在的问题
1.保险公司的资金成本偏高
保险公司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实收资本(股本),以及收入的保费,而实收资本的20%需要提存为资本保证金,这部份资金无法用于营运。如果需要扩大规模,提高企业利润就需要更多的营运资金,而保费收入作为资金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为了获取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以获取更多的资金,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问题:偏离保障,提高红利,使得资本成本提高的同时,保费收入也呈亏损状态。2.保险公司的资金利用问题在这个竞争激烈市场的背景下,保险公司为了取得更高的投资收益选择风险性较高的投资产品,导致投资收益时高时低甚至出现亏损。保险公司存在七大风险:区域性地方债务风险逐步增加;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的顺周期风险;金融市场“刚性兑付”逐步打破;保险负债业务呈现短期化和高收益倾向;道德风险,不正当关联交易;投资冲动和能力不足的矛盾;资金运用风险管理薄弱。
3.保险公司资金头寸管理不当造成的资金闲置问题
现在保险公司的收支操作方式多种多样,例如:微信、支付宝、银企直联等多平台支付渠道导致多账户余额闲置,资金未能得到很好的利用。
4.缺乏有效的现金流支付危机应急预案措施
现金流支付危机,是指由于突发性或者持续性的事件,导致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在短时间内发生重大变化,现金流入预计或者已经不能满足现金流出需要突发性或持续性事件包括:(1)公司面临重大赔付、大规模满期及生存金给付;(2)公司面临大规模退保;(3)公司的重大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或因违法违规而被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重大的行政处罚;(4)公司重大资金存入的金融机构出现偿付危机;(5)由于资金或结算限制方面的原因,公司出现现金周转困难;(6)其它会对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三、针对保险公司资金管理不足的对策
1.回归本源,坚持保险姓保
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保险业的天然使命,要不忘初心、回归本源、做强主业,坚持“保险业姓保”,使保险成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实现保险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协调发展。在业务拓展过程中,服务实体经济始终是保险公司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保险公司更应该注重并努力践行这一点,才能降低资金成本,才能使公司真正的获益。
2.避免激进式和过于保守化收益,预防潜在风险
在利用保险资金的过程中,要避免盲目决策管理,避免激进式收益,采取合理化的资金利用结构。保险公司在资金投资方面要充分的利用我国已经逐渐成熟的金融市场以及海外市场,通过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对吸纳的保金进行合理的投资配置,尤其在进行证券、基金等市场中必须要做好合理的计划,要将金融风险严格的控制在保险公司承受的范围之内。
3.优化常规的资金系统减少闲置资金
优化信息化的资金管理系统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的效率,解决各账户余额资金闲置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资金预算采用滚动预算,每月往系统导入一次,每资资金预算可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灵活调整;二是资金系统保留每次导入的预算数据以便进行对比分析;三是至少每日监测资金的使用情况、各账户余额情况,系统自成生成相应分析表,以便于对资金的存量进行更好的预测和分析。
4.现金流支付危机应急预案措施
(1)将现金流支危机进行分级现金流支付危机可分为两级,Ⅰ级-恶化及严重恶化状态。Ⅱ级-应急状态。(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公司设立现金流支付危机应急小组,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具体办理现金流支付危机事件的各项工作。(3)设计合理的现金流支付危机处理流程现金流支付危机事件达到设定的危机等级时,应急启动,并按以下流程处理:突发事件初始报告、现金流净支出测算、调查报告报送、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设计改善现金流支付应对措施的实施、善后处理。(4)设置保密与奖惩制度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应当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的信息,并不得利用此类信息牟取私利。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施中和结束后,将视具体情况,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惩戒失责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
四、结语
根据上述分析,资金管理对每一个企业公司都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保险企业,一旦资金管理出现问题,轻者使公司出现财务危机,严重者危及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险企业要当好社会的稳定器就更需要加强资金管理,注重保障,坚持保险姓保,力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完善资金系统及现金流支付危机应急预案措施对企业自身的发展甚至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边江.关于如何优化保险公司资金管理的思考[J].财会学习,2017(3):177+179.
[2]姜涛.保险公司资金管理信息化收益[J].中外企业家,2014(14):96-97.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支持为依托,建立健全防范企业突发事件的监管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区域内企业突发事件尽早预测识别,提出预警预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各职能部门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化解各类突发事件。
(二)统一领导原则。企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街道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三)分工协作原则。街道各职能部门在处置企业突发事件时,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四)信息共享原则。鉴于企业突发事件具有时间、类型、程度、范围的不确定性,各相关部门要在信息资源利用上相互提供支持。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或处置街道辖区内可能造成金融安全、群众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企业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穆晓莉同志任组长,高国勇、翁海斐、龚建刚、房驯骏、王华君、周瑛为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协调小组。
(一)职工安抚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王华君。
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街道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后海塘管理办公室组成。负责突发事件中企业职工的安置分流等安抚工作。
(二)维稳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房驯骏。
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中,聚众闹事、哄抢企业财务及伤害他人等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三)财产处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周瑛。
由后海塘管理办公室牵头,及时摸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企业的贷款情况、民间借贷及互保等情况;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债权债务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好协调实施工作;会同企业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组长龚建刚。
由街道综治中心牵头,负责对突发事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并为领导小组提供法律咨询。
(五)资金链维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王华君。
由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监测辖区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和资金链维系情况,做好企业运行安全的预警、预报工作;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资金链维系预案并协调实施。
(六)舆论宣传组,组长翁海斐。
由街道党政办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企业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统一宣传报道工作,防止谣言的产生和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协调小组的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并落实好专人负责。
五、工作程序
(一)突发事件的预警
1、预警信息。建立预测预警网络,加强对企业运行、裁员、银行贷款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将突发事件企业的监测预警纳入日常工作。
2、预警报告。一旦发现企业裁员、银行贷款等原因可能引起企业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立即向街道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掌握动态及趋势判断,提出预防措施建议等。
(二)预案的启动和结束
当辖区的企业可能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突发事件,或企业出现突发事件的趋势逐步扩大无法遏制时,即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协调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有关人员应及时进入现场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的进度和相关情况。需向社会公布的事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掌握舆论导向。
待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人民群众的信心恢复,社会稳定,经评估后认定应急行动已无必要,则结束应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