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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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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深刻汲取“8.16”马和汽渡沉船重大事故教训,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增强水上交通安全防控能力,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减少水上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杜绝渡船不适航,轮流、超龄、残疾人摆渡,私渡、农用船载客等非法营运现象的发生,全面增强我县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水平,避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好管理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和制度,并在现有的以乡(镇)政府、开发区负责制为核心、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向渡口所在地的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延伸,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村、组和个人,进一步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网络。

(二)渡船安全管理情况。渡运船舶和汽车轮渡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与船舶登记证;渡船标明载客定额与安全注意事项;船体是否有有渗漏、锈蚀现象;机动船舶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人力助航工具;救生、消防和夜航等安全设备的配备;渡船是否标明载客定额与安全注意事项。

(三)安全教育情况。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讲座、标语、宣传车、信息平台等手段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驾驶人(含渡工)的宣传教育,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开发区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大检查领导组,落实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实施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水务局、地方海事处、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之间要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做到统筹安排,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关口前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体推进。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范文第2篇

在逾千所学校建立海事课外辅导员制度,近80万人次的中小学生和群众接受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三年来,广东海事局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10月20日在浙江温州举办的全国海事系统“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现场,广东海事局党组书记陈毕伍参加会议并做了经验交流发言。来自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全国海事系统及浙江省部分中小学的代表近50人参加了会议。

近80万人受到安全教育

陈毕伍从多方共建、丰富载体、社会参与等方面全面总结了广东海事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情况和工作经验。陈毕伍指出,三年来,广东海事局注重协调多方资源,努力实现多方联动,成功将活动纳入全省安全管理体系和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构建了海事部门主导、地方政府支持、职能部门积极响应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注重把握教育规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成功打造了一批示范课程,在逾千所学校建立了海事课外辅导员制度,积极开展“水上安全伴我游”等活动,努力扩大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范围,注重营造舆论环境,联合各级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活动开展以来,近80万人次的中小学生和群众接受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全省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人数也从2012年的377人下降到2015年的176人,没有发生涉及学生乘船伤亡的事故,真正起到了“授人以渔”工作效果。

活动纳入安全教育课程

据了解,水上安全的打造,需要坚持“多方共建”,办好“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协同发力是基础,建立长效机制是关键。为此,广东海事局把活动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体系,加强与省政府的沟通,主动与省政府法制办、安监局、交通厅对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推动水上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行研讨,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广东海事局还把活动充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连续三年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好“六个一”活动。为把活动要求落实到位,把活动充分纳入各地安全责任管理,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同志专门就改造学生渡、加强客渡船安全监管、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等问题致信全省21个地级市市长。此外,广东海事局还把活动充分纳入公益志愿服务行列。与各级团组织、“心连心”公益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校园学生自治组织合作,在全省各地连续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航海日主题宣教活动。

营造宣传教育“大声势”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范文第3篇

按照市、县中秋国庆安全生产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迎双节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活动,现将安全检查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夯实安全责任。自“8.26”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之后,我局召开专项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8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2年国庆中秋期间及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县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略安委会〔2012〕5号)及县安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史定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贾英林、裴明勇、文强等同志任副组长,局运管科、局建设科、农管局、县运管所、县航管站、县公交公司、双祥公司及汉运司分公司为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的道路运输、公路养护、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方面安全检查整治活动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

二、全面开展检查活动,及时整改隐患。按照市县对双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全方位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一)道路运输方面。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客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客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局运管科会同县运管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对县域内的3个客运企业汉运司分公司、顺达公交公司、双祥出租车公司进行安全大检查,加大对非法客运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各企业均按照相关要求,制订了安全检查整治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相继召开了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运输专题会议,强化了安全防范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灭火器放置位置不当、超速超员、农村客运监管盲点及非法客运等问题已经进行了集中整改整治。

(二)公路养护方面。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对全县农村公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略徽路、略中路、中五路、何王路、夹武路等12条线路的塌方及时进行了清理,对列养的县乡公路及桥梁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未能实施工程治理的安全隐患处设立牢固、醒目的警示标志,安排了专人监测,并记录备案,确保了全县农村公路畅通。

(三)水上交通方面。县航管站对全县12处渡口全面开展大检查,目前已经有7个渡口因水位超过警戒线而暂时停运。在检查的渡口中,发现部分渡口船员无适任证书、无渡口守则乘客须知,已经要求其在双节前整改到位。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安全监管 网格化 定线制

淮南地处淮河中游,是重要的煤炭和煤化工基地——著名的“华东工业粮仓”;淮南地区内河航运资源丰富,航运历史悠久,淮河的干支流连通所辖县区和矿区。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加快了内河水运发展的步伐,然而日益繁忙的水上交通运输也给海事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增加了压力,现提出就近年来淮南地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作如下解析,以期抛砖引玉,共同提高监管水平。

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

目前,在淮南地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较为突出的表现在船舶超载运输,渡运安全的监管,采砂、运砂船只碍航和应急救援四个方面。

超载运输。从近年来的统计数据看,超载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占内河水上交通事故的60%以上,超载引发的事故死亡、失踪人数占内河水上交通事故全部死亡人数的95%。淮南地区近年来由于加强了现场巡航并开展了针对超载船舶的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尚未出现因超载所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但是,船舶超载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运煤船、运砂船。利益的驱使下,部分船员和货主意志薄弱,致超载行为屡禁不止。淮南港是淮南地区煤炭外运的枢纽港,2012年原煤外运量是4500多万吨,但由于历史原因,煤码头大都建在远离海事驻地的较为偏远的地方,这增加了海事机构的执法难度。

渡运安全。淮南市正在使用的渡口有71道,现役渡船90艘,因受益于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的老旧渡船更新改造、渡口渡船专项治理等政策和活动,淮南地区的渡口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渡船质量明显提高,适航性、安全性明显提升,船员、渡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普遍提高。但是,内河航道相对较窄,通行船舶密度大,船舶流向复杂,形成了在渡运过程中,渡船必须与航道中的行船交会频繁的状况。以田家庵区淮上渡口为例:此段航道为国家Ⅲ级航道,日均船舶流量近400艘次,渡口左岸至右岸仅300米左右,渡口现役的4艘渡船工作时,平均每5分钟就会发生一次渡船与上下游行使船舶的交会。如此大量的并且情况复杂的交会,带来的安全问题不可小觑。

砂船碍航。据海事机构统计,常年在淮河干流淮南段非法采砂的砂船有900艘以上,且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运砂船。为数众多的采砂、运砂船只拥塞、挤占了主航道和锚地,致使营运船舶难以顺利地通行和锚泊。碰撞事故经常发生。采砂船只几乎都是未经海事机构安检的、无营运资质的船舶,操作工人大多未经水上作业培训,无作业资质,船只和采砂行为本身亦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淮南市地方海事局的领导高度重视,曾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现场指导,研究治理方案,多次联合水利、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打击无序采砂行为,并在基层海事处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夜为过往船只和船队领航、护航,保障正常的通航秩序。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无序采砂的凶猛势头,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应急救援。淮南市地方海事局现有海巡艇14艘,紧急情况下可以市局统一指挥调拨。海事机构组建了由海事执法人员组成的水上搜救大队;2013年7月,淮南市成立了31名志愿者组成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民间力量的加入壮大了搜救的队伍,扩大了社会影响。但是,搜救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强,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紧急救援通信的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目前,淮南只能依赖于12395的救助电话信息平台。即求救人员打12395向市局指挥中心报警,市局根据求救人员描述的情况和请求从各基层处所调派救援力量。各基层处所之间没有条件和沟通渠道来相互协调、调配力量而是需要各自向市局请示汇报,这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救援时机。事故发生后,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调集救援力量,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应急救援工作进程,给整个救援过程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思考和策略

通常,海事专家将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归纳为人,船,环境和管理四者,而本文将针对“管理”这一因素进行阐述,即提高管理者水平和改进管理方法。

1、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海事执法人员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海事执法人员的素质决定着海事对水域安全的监管质量。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加强队伍建设的核心所在。

执法人员的素质主要体现在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两个方面。面对执法人员文化水平、业务素质和思想认识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安徽省交通厅、省海事局多年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各项培训;2009年开始,安徽省交通厅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了“微笑服务,温馨交通”的活动,省局党委审时度势,提出了“两个转变”和“四个提升”(“两个转变” 即工作重心从以收费为中心向以行业管理为中心的转变,行业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四个提升”即队伍素质、行政执法水平、内部管理、海事形象的提升);2010年,全省海事系统开始对职工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这些的科学管理方法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成绩,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素质。但是,必须看到,有些方面的工作仍需要加强,比如:第一,应当加强执法人员对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应当提供条件鼓励执法人员加强对政策、法律、法规等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工作,以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的能力;应当为执法人员提供更多探讨和交流的机会,尤其是外向型的交流,以促进执法过程的规范,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执法行为的公正。第二,建立健全素质教育考核奖惩制度,完善奖惩激励措施。对能够严格执法、执法水平较高、案件处理能力强的执法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水平低、办案能力不强、甚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不适应执法工作的应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将执法培训考试情况、具体执法办案情况,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以达到通过奖惩促使执法人员更好地学法用法、更认真的执法的目的。第三,重视道德情操的培养,加强海事文化建设。培养职工的主人翁意识,通过教育和实践活动促进执法人员的主动服务,主动关心管理相对人。把执法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行动结合起来,把管理和服务统一起来,为海事执法工作打下更坚实的基层,同时,增加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执法,管理,服务三者的结合。

职工的素质教育是一项必须长期努力坚持的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目标是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执法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2、改进方法

推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是依托统一的数字化信息平台,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静态)和事件(动态)的巡查,建立监督和处置相分离的能够主动发现、及时处置部件和事件的一种管理方式。

海事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流程可如图所示:

海事网格化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明显地表现出三个方面的优越性。一是提升海事水上交通风险的管控能力。对通航水域全方位的监控和信息化平台的支持,使海事机构有条件建设起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高速反应的水上应急反应环境,能够及时发现水域船舶和人员的违规行为并及时处理,提高应急搜救管理、指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效率。信息平台提供的资料可以帮助工作人员分析、确定网格危险源和潜在风险,从而使工作人员能够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排查和解决问题,增强对事故、险情的预防和预警能力,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发现(监督)与处置相分离的处理方式,及任务的分派不囿于发现或者接到求助电话的执法人员(部门)而是由指挥中心根据情况统筹安排,信息传递高效、便捷,资源共享,省去了不必要的交流,压缩了执法工作行动的准备时间,提高了工作效能,尤其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争取了更多的时间。二是降低行政成本,集约利用执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执法人员可以根据部件和危险源,结合监控情况,均衡并动态调整执法资源,合理安排巡航范围和频度;对重点和重点时段适当加强执法力量。全监控、实时化的电子信息可以做到可视化的“电子巡航”,可以发现诸如砂船碍航、运煤船超载等任何船舶的违规行为,帮助执法人员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了巡航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三是明确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即工作人员定岗、定职、定责;监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执法过程全监控。网格化管理,从技术上,较为彻底得解决管理了责任主体缺位和管理真空问题。

推行船舶定线制。船舶定线制是指定船舶在某些水域航行时所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的一种制度,包括分道通航制、双向航路等,是对航路合理规划、有效利用的重要方法,是目前国际公认的规制复杂水域通航秩序的有效手段,代表着船舶航行秩序管理的发展方向。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范文第5篇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立足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活动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杜绝非法渡运,建立起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渡口要根据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标准达标率要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保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整治原则

部门指导协调,本次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原则,交通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四、组织机构

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事部门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做好我市渡口、渡船整治工作。

五、整治范围及重点

特别是非法渡口及“三无”船舶。各县(区)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的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和渡船船员、渡工等。重点是分布在市境内水域的所有渡口及渡船。对各自辖区内的渡口、渡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切合本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

六、活动时间

七、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

层层动员,主要任务是凡涉及渡口、渡船管理的县(区)都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本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影响,造成声势,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解掌握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要深入、全面、准确,主要任务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渡口、渡船的现状开展调查、摸底。填写相关内容于年月30日前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

深入基层,主要任务是现场检查、整改不足。各县(区)应集中精力。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督促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和乡镇船舶安全责任制,消除渡口、渡船存在安全隐患,严历打击非法载客行为。本阶段,各县(区)应于每月3日前按表四将前一个月的检查整改情况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各县(区)组成验收组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渡口、渡船按本次整治工作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于验收合格后统一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验收不合格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3个月。主要任务是检查整改阶段结束后。

第五阶段:再整改验收阶段

对责令限期整改的渡口渡船集中研究、解决问题,主要任务:各县(区)根据第四阶段验收情况。并对这些未达标的渡口渡船进行再验收,确保渡口渡船合格率达到100%的要求。

验收情况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应于年月3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验收工作应于年月1日前完成。验收情况应留底备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在整顿期间组成督察组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八、主要措施和要求

1责任到位。县、乡政府作为船舶及其渡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要加强统一领导,县乡两级政府要靠前指挥,切实负起责任,明确部门责任,相互配合,依法监管。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农业、公安、旅游、宣传等部门配合,通力合作,统一行动,集中治理,以形成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督促企业全面负责,切实整顿隐患。整治工作中必须通过多种有效手段,督促企业和经营者切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应急预案,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同时,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争取社会广泛支持,鼓励全社会对各种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2重视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要运用各种形式把渡口渡船安全宣传贯穿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新闻单位联系,邀请媒体深入现场报道。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张贴标语,挂宣传横幅、出墙(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水上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经营者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对偏远地区的渡口、渡工,有关部门要印发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坚持服务到门、宣传到人,组织渡工参加普法学习班,确保宣传不留空白和死角。要通过持续不断、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渡口所在地的县、乡人民政府、渡口经营人、渡船船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目的内容及意义,使管理者责任意识、渡船经营人守法意识、船员按章驾驶意识、乘客自觉抵制超载等违法渡运行为意识明显增强。

3整治活动应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标本兼治,使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县(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克服困难,想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统一渡船护栏高度标准、强制渡船配置安全防护链和锚杆、规范渡船码头锚锢设施和小码头建设、配置救生设备、设立“渡口安全警示牌”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培训等方面下功夫,要在所有渡口两岸各设置一块标有渡口名称、批准单位、主管部门及责任人的告示牌》,渡船两侧各设置一块标有渡船名、船员(渡工)名、载客定额,以及消防救生设备数量的安全责任牌》要通过整治活动,加大对渡口设施的建设,保障渡口运输安全。

4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帮助解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改善监管装备条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监管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监管工作“五到位”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5各县(区)要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具体实际,突出重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大渡运安全投入。要制定渡口改造和渡船更新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改造渡运码头,更新老旧渡口、渡船等设施的安全技术水平。可将渡口改造纳入公路建设计划,改善渡口设施,使渡口与公路技术状况相适应。特别要加大对义渡、半义渡的资金投入,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撤渡建桥等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