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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上半年,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登记注册**户,位居全省第**位。二是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精简审批环节,再造工作流程,开设“一窗式”综合窗口,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个工作日内完成,将企业核准名称办理时间压缩到**。上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万户,总量达**万户,两项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位。三是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实现及时受理审核和当场办理。深入推进“个转企”工作。上半年,完成“个转企”**户。
(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调整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成员单位调整到**家。二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三是完成涵盖市县两级**家单位的“一单两库”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市县(区)执法检查机关的监管网络。四是制定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联合**等部门启动全市广告监管及网络交易监管跨部门联合抽查。今年以来,全市**家单位对**家企业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公示结果。
(三)着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我局也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完成知识产权职能划转、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推动了知识产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上半年,全市申请发明专利**件,居全省第**位;有效发明**件,同比增长**%,居全省第**位。二是上半年,全市拥有有效发明**件,每万人口发明发利拥有量**件,分别位居全省第**位和第**位。
二、存在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部门系统数据存在交互不及时、不联通及全程电子化覆盖率不高、办理企业登记后无法关联办理相应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二是不能很好运用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办理业务,需要工作人员进行指导。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部门职责和人员调整范围较大,部门协同监管力度还不够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一单两库”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已建成“一单两库”单位的监管对象库的精确度、执法人员库的完整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知识产权管理方面。一是发明专利授权率低。我市现有规模以上企业**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仅有**余家,申请发明专利的基础薄弱,且机构业务水平不高,撰写质量不高。二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原专利管理等知识产权职责划转市场监管部门,但人员没有进行相应划转,知识产权专利管理人员不足,且有的身兼数职,影响了工作开展。三是我市人口基数较大,影响了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数据。虽经努力,上半年完成有效发明专利授权量为**件,居全省第**位,但是有效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件与全省**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
(一)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结合“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加大部门协作力度,积极推动部门信息数据融合、网上办事系统整合、统一窗口建设及研究推进各项涉企证照电子化应用。二是在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有序实施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三是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努力实现年底前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四是积极推进“个转企”工作开展,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长远规划,整合资源,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重点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整个系统建设的基础和运行的载体,起到了承接系统运行的关键作用。随着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转变,要求将更多的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实时监察,二期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行政给予、行政复议等功能的拓展,审批服务中心的职能不断扩大,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设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大势所趋,因此各县区要长远规划,尽快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
(一)一步到位,制定长远建设规划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县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目前没有建设新中心的县区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以保证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同时制定长远规划,参照平泉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模,将全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事项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产权出让等需要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运行、统一管理。
(二)完善机构设置,充分发挥监察监管作用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密不可分,当前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服务中心仍处于建设期间,组织协调任务很重。县级服务中心应该设立正科级机构,在领导体制上可借鉴兴隆县作法,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挂任监察局副职,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及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监察监管力度。
(三)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顺畅运行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继续执行以下几项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对咨询和办事的企业、群众,要认真履行告知、领办、导办、承办、回复办理结果、跟踪负责等义务。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并联审批制,对需多环节审批的事项,推行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并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限时办结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送达,严禁超时限许可和审批。超时默认制,对超过规定时限而没有出具办理意见的审批事项,按照超时默认的方式予以准予许可认定,法律责任由办理方承担。统一收费制,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收费窗口,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统一机打票据,由收费窗口统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费用。同时制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制度,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服务网站管理制度等系统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系统管理。
二、借鉴经验,科学谋划,推进系统建设
各县区要充分借鉴兴隆县的经验,科学谋划,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适合本县区的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在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加快实施,破解系统运行中的难题,保证系统的顺畅运行。
(一)拓展大厅使用空间,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审批项目应尽必进
各县区审批中心大厅使用面积大小不一,基本都高于兴隆县的大厅面积,在窗口设置上要科学编排,统一调剂,必要时可以改变原来的空间隔断,重新安排台位。对相对审批事项较少的单位,向审批中心大厅充分授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指派大厅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多个单位的审批事项,将受理材料统一电子化上传,经系统自动流转到本局办理,根据批准结果由大厅统一办结。
(二)增设登记验证窗口,保证流程闭环流转,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由大厅工作人员对每一项入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后自动流转到相应委办局受理,由委办局受理窗口负责将审批材料初审后电子化上传,进入本局审批流程,局领导批准后由受理窗口负责收费和证照打印,全部办结后再由登记验证窗口统一验证,实现全部流程闭环流转,结合电子签章和统一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完全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三)实施统一收费管理,方便群众缴费
大厅内设立统一收费窗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的收费采用全市统一的机打票据,实施统一管理,使用刷卡机缴费,方便办事群众,实现票款分离。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设立银行窗口,实行即时收费。
(四)采用CA认证电子签章和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采用CA认证技术,为每一个审批工作人员配置用户名和专用密码,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电子签章管理,实现真正意义的网上审批。大厅设置统一证照打印窗口,由专用打印设备对全部出证事项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五)全部审批材料电子化上传并存档,保证流程网上流转
由大厅受理窗口对全部审批原始材料通过扫描、拍照等形式实行电子存档并上传系统,保证流程网上流转,实现网上审批。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相关设备,以保证网上审批。
(六)采用“一厅双网”、部分监控模式,解决垂管部门进入系统平台问题
针对垂管部门具有比较严格的本部门系统,且多数具有本部门窗口大厅,在联网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采用“一厅双网”模式,在垂管部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原则上由中心派人负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的登记验证,将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中间环节仍由本部门使用部门自有系统进行审批,既不影响本部门系统运行,又可对部门审批事项进行部分监控。其它分中心和本部门系统相对比较成熟的部门可参照此方法管理。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系统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快建设速度,联通政务外网
政务外网工程是全市政务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也是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多套政务系统的运行基础,网络不畅通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联通公司是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的政务外网承建单位,各县区要尽快与联通公司协商签订政务外网建设协议,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联通政务外网,以保证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保证系统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行政权力的重要机构,随着中心建设的推进和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将使更多的行政权力入驻中心运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为中心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入驻中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选派各部门的业务骨干,熟悉本部门业务流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中心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行政服务队伍,参照外地经验,对入驻工作人员可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并适当提高待遇。
各县区要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拟定详细规划,确定工作时间表,明确主要负责人员,将需要办理的所有工作分配到日,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由市县纪委监察局督导此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三)筹措专项资金,提供财政保证
各县区要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整体规划,确定建设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当前审批服务中心改造提供财政支持。各部门也要对本部门的相应设备配备提供保证。
(四)精简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根据市政府消减及下放后保留审批事项目录,以及体制改革涉及到的行政职能的调整,市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部门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对不适应网上运行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各县区将本单位上报件与市保留事项对照,达到一一对应,差异部分与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结合县区机构改革,于9月1日前将全部审批事项重新清理后统一上报到市监控中心。
四、创新监察,强化督导,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跨越发展
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根本上创新监察方式,改革监察手段,提高监察效率,促进政务公开,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督查力度,保证系统功能,发挥监管作用。
(一)完善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系统作用
通过系统试运行,结合各部门实际,通过充分的走访调研,不断发现和总结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逐步取代部门自有系统,解决二次录入的难题。逐步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功能最全、效果最优、应用最广的办公系统和监察平台。
(二)加大监察力度,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监察局要强化监察作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变原来单独“事后监察”为“事前预警监察、事中实时监察、事后整改监察”的全方位监察,要指派专人,对全部网上审批事项进行抽查,对异常及预警事项进行重点监察,及时督办,通过电话回访、实际调查等方式直接询问办事人,核实办件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现,发现线索及时处理,对音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的违规违纪事件,核实后在政务外网上予以公开曝光,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办事人通过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的违规事件及时核实处理并在政务外网上通报。通过系统定期对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实行绩效考核,责令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cold_wind”为你整理了这篇市气象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上半年,市气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高标准打造“宜居建德”、高水平推动跨越赶超发展战略,坚守“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职责,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积极融入数智建德改革框架,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提升气象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全力做好决策和公众气象服务,加强上、下游联防联动,完善气象服务各项制度,科学研判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服务,在灾害性天气过程前,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送气象服务信息,通过滚动监测、及时预警,做到提前汇报,第一时间。加强与应急、农业、水利、规资等部门联合会商,建立预报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截至6月15日,我市平均面雨量735.4毫米,新安江雨量711.2毫米,共制作服务材料52期,报送《重要天气报告》8期,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5次,气象灾害预警信号43次,发送灾害天气提醒、实况通报等各类决策短信300余条,100万余人次,电话服务70余次。
2、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迅速启动部署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和网上党史学习20余次,把汛期气象业务服务与党史学习教育同谋划同推进,参观兰溪浙西特委红色教育基地,组织17人党史知识测试、专题学习研讨2次、观看党史纪录片3次、撰写千字文8篇、重温入党誓词10人、分享读书感悟17人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次,开展“三服务”走访16次,派驻大慈岩镇陈店村第一书记到村指导工作23余次。
3、优化和完善气象监测网格布局。完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发文。积极配合开展气象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做好亚运气象保障前期工作。实施气候宜居城市气象服务保障项目和亚运会X波段雷达建设。统筹加密乡镇(街道)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站建设,在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增建8套6要素和41套2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站,目前已指导部分乡镇(街道)开展监测站点选址、方案设计等。
4、挖掘生态气候资源潜力。开展“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复评相关工作,召开复评任务分解推进会,收集汇总四大类18项任务清单,联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展近三年生态气候综合评估。建设了覆盖森林、山区、农田、水面等的生态变量气象监测体系,开展清新空气、雾霾、负离子、能见度、酸雨等多维度的立体生态气候监测。编印《2020年建德气候宜居指数白皮书》,用数据呈现建德气候生态优势。
5、履行依法行政社会管理职能。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的资质实行“证照分离”,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无证明”。实现审批事项100%网上办、申报材料100%电子化,所有事项接入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平台,实现100%即办。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加强与市城管局、保险公司的对接联系,做好对低空系留气球的事后监管和气象保险理赔服务零次跑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审批事项和气象保险服务100件。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与现场检查方式,对全市27家易燃易爆防雷重点单位进行“互联网+监管”检查和“双随机”全覆盖实地检查;与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教育局等多部门开展燃气储配站点、学考考点、旅游景区等联合检查9次,对发现的30余处隐患问题通报主管单位及时整改。
6、加强农村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开展2次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及网格员线上培训,做好人员管理和职能对接,明确将预警信息传播和气象灾情汇总上报纳入气象信息员职责。持续推进“网格+气象”、“乡村钉”推广应用工作,活跃度达80%以上。深入推进新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建设,年内创建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共33个,覆盖率达到100%。继续推进“六个提升”和“六个一”的任务要求,全面更新气象防灾减灾一张图信息。
7、推进气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充分利用气象数字驾驶舱1.0版成果,加强与数据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合作,共同打造“防汛一张图”信息系统。融入智慧城市治理,截至目前全市69家防雷重点单位已实现“防雷安全风险码”动态信息化管理。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强化梅汛期、短临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气象灾害、极端天气和重大活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流程,开展岗位业务练兵,加强智能网格等产品本地化应用,突出关键期和高影响天气的预警提醒服务,利用融媒体多渠道广泛开展公众气象服务和气象科普宣传。
2、围绕宜居城市复评指标体系,主动加强与国家气候中心的联系沟通,掌握复评工作的最新动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汇报工作进度,确保顺利通过复评。
3、加快启动亚运会X波段雷达项目建设,结合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重点做好亚运相关的主要气象灾害风险的调查研究分析,谋划亚运气象服务保障准备工作。
4、加强生态监测气象服务,开发集数据监控和17度新安江雾预报模式为一体的立体气候宜居城市气象服务系统,形成江雾预报模型,尽早投入业务化试运行。
5、加强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防雷监管实行乡镇(街道)属地化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原则,将防雷安全纳入乡镇目标考核任务。
6、加强乡镇(街道)灾害性天气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进自动气象站加密建设,尽快开展设备采购和基础建设施工,完成监测数据组网并入业务平台,优化升级部分乡镇代表站要素配置。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多年来,煤炭工业是市的重要支柱产业。煤炭工业为全市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我市煤矿尤其是小煤矿大多形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多数为乡村集体办矿,受当时经济体制、运行机制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中存在诸多问题,集中表示为:煤矿点多、面广、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煤矿平安投入缺乏,生产事故多发,平安生产压力很大;采煤手段落后,资源利用率低,损失浪费严重;企业产权不清,责任主体不明,非法转让和承包现象难以根治;矿工生活条件极差,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环境污染治理滞后,影响矿区社会和谐稳定。煤炭行业“多、小、散、乱”格局,对我市煤炭产业可继续发展提出严峻挑战。提升煤炭资源整体开发水平、煤炭企业产业集中度和平安防范能力,实现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成为摆在面前的紧迫任务。
以及合法矿井对已关闭煤矿尚有开采价值资源的整合,煤炭资源整合是指合法矿井之间对资源、资金、资产、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促进煤炭工业节约发展、平安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炭资源整合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有利于解决矿权分散、布局不合理问题;有利于治理滥采乱挖、无序开采现象;有利于资源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是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选择。实施资源整合。有序开发,贫富兼采兼收,优质优用,实现资源合理利用;也有利于建立资源开发与保护并举的新机制,推动资源回收循环利用,加快建立节约型社会,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淘汰落后生产力是资源整合的根本宗旨。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产业集中度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通过大矿兼并改造小矿,推进矿山企业联合重组,资源整合是实现煤炭工业集约化发展的重大举措。坚持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有利于促进资源开发向优势企业集中,有利于提高矿业生产集中度,有利于实现低成本扩张,培育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现代化矿井,提高煤炭开发整体素质。
依照目前的开采规模和开采方式,开采年限超不过20年。淘汰落后、优化布局,提高回采率刻不容缓。实行井田整合,优化矿区布局,可以促进企业采用先进回采工艺,大大提高资源回收率。促进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相对聚集,有利于改造和提升现有生产方式,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资源勘查开采投入,扩大生产规模,资源整合是提高资源保证水平的迫切要求。市煤炭可采储量不到10亿吨。提高资源保证水平。
将使产权进一步明晰,资源整合是提高煤炭开采效益的重要手段。采矿权实现资产化管理。国家利益将得到充分体现,采矿权与经营权得到有机融合,乡、村集体和承包人、投资人利益得到全面兼顾,从而有效遏制非法转让,减少国家税收流失。也有利于促进采矿人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资源回收率和矿山服务年限。
可大幅度减少小煤矿数量,资源整合是提高平安生产水平的现实需要。通过资源整合。有效落实企业平安生产的主体责任,增强办矿者对企业平安管理、平安投入、平安技术创新、平安教育培训、事故风险的责任主体意识,促使企业引进技术、人才,增加平安装备投入,强化平安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煤矿事故。
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就有可能演化成重大社会问题。推进资源整合,资源整合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途径。采煤塌陷区群众生活生计困难是影响我市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提高资源开发集约化、现代化、洁净化程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收取采矿权价款,也为治理生态环境提供有效的财力支持。各县区、各企业必需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处置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布置上来,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上下联动,排除干扰,迎难而上,标本兼治,确保我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快进度,明确任务。全面推进煤炭资源整合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次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依照国家提出的整合提高一批、扩能改造一批、淘汰关闭一批”工作思路,综合运用税收、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围绕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煤矿企业依法开采的煤炭资源及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逐步形成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煤炭开发新格局,实现煤炭资源优化配置,矿山开发合理布局,增强煤炭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能力,确保矿区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
不参与资源整合的15个,资源量较少不具备整合条件采完自行关闭的3个,参与整合的70个。整合以后,全市保存41个煤矿,减少29个,加上资源开采完毕自行关闭的3个,总计减少煤矿数量32个。煤炭企业减少率45.71%依照市政府批准的县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市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确定的煤炭资源整合目标任务是全市88个地方煤矿企业中。平川区将现有地方煤矿企业由55个整合为31个;靖远县由15个整合为11个;景泰县由18个整合为14个。
今年6月20日前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任务。半年时间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了确保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上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主要是市煤炭开采行业税收管理方法》煤炭平安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煤炭企业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方法》下发了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平安费用提取规范,加强煤炭生产平安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建立靖远矿区采煤塌陷区治理长效机制的方法,并经省政府批复。要抓住关键,综合施治,按期完成整合任务。具体要掌握好五个方面:
依照因地制宜、宜大不宜小的原则,一是采矿权设置要科学合理。数量指标、生产能力指标、面积指标、回采率指标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立足久远发展需要,将煤炭资源优先配置给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推动大型矿业基地建设,促进煤炭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实现煤矿开发合理布局。整合后的煤矿只能保管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严格按整合要求规定的规范做好各项工作。绝不搞假整合,不能让历史问题重演。
充分激活市场要素,二是把有偿出让与市场配置结合起来。煤炭资源整合是一次利益关系的大调整。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有偿使用注入活力。市小煤矿绝大部分属于乡镇、村集体矿,涉及千家万户。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把工作做精做细,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和乡村集体利益不受伤害。为此,要确定合理的经济弥补机制,对退出资源重组的一方,另一方要本着实事求是顾全大局的原则给予和理补偿;资源整合后的新法人要与所涉及的乡、村集体充分协商,承担必要的经济利益弥补;对关闭淘汰的合法煤矿,各县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弥补规范,支持鼓励退出煤炭生产经营领域的乡、村集体或矿主,从事煤炭加工产业及其他新型产业。
采取兼并、联营、参股、控股、收购、拍卖等多种形式促进资源整合。坚持互利互惠,三是进一步理顺煤矿产权关系。注重用市场经济手段解决问题。绝不能强买强卖,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绝不能搞暗箱操作,坚持老实信用,绝不能言而无信。要坚决纠正过去采矿权、经营权、财富权分离的现象,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煤矿现有的有形固定资产评估,对地下的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此基础上,根据原办矿人、出资人或国有股确定权益归属比例,明确采矿权人,依法料理法律手续。
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四是要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把这次资源整合作为落实规范煤炭企业管理的一次重要机遇。切实加强煤炭企业税收管理,力求做到应收尽收。依照市上制定的相关规定,足额提取煤矿平安生产费用和煤矿维简费,逐步建立煤矿环境治理、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和煤矿平安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煤矿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等生态环境恢复弥补机制。要督促煤炭企业规范用工,确保按国家规定规范支付矿工工资,搞好劳动维护,改善居住生活条件,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煤炭资源开发进入继续健康发展轨道。
合理配置力量,五是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整合任务。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确定的方法。加快工作进度,扎实认真地做好各阶段的工作。6月份,各县区要对本县区煤炭资源整合进行自查验收,严格规范,严格检查,严格要求。特别要对平安生产系统情况,平安设备配备装置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凡存在平安隐患的要及时整改,6月底前向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自查验收演讲,申请市级验收。
三、综合施治,加强领导。确保整合工作落实到位
涉及面广,煤炭资源整合是一次体制机制的创新。政策性强,没有前例可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估计资源整合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责任,认真做好协调落实工作,保证煤炭资源整合有序进行。
精心组织。为了搞好这次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市上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一指导协调煤炭资源整合实施工作。各产煤县、乡政府要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明确目标,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工作。
一、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充分认识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
1、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决不能离开发展这一主题,核心和关键是统筹社会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以资源的合理配置、社会力量的充分参与、城乡等各个方面的协调进步,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全民参与、多业并举,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人人参与创业、各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平。
2、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是增加群众收入,加快富民步伐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先进发达地区仍有较大的差距,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速度加快并存,就业需求增长和就业渠道狭窄的矛盾日益突出等,已成为影响全局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就是要营造城乡平等的就业环境,激活城乡人力资源,激发全体劳动者的致富欲望和创业热情,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增收,不断拓宽城乡居民的收入来源,提高收入水平,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3、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是增强经济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根本举措。经济总量小,结构单一,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不足,是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就是要通过采取全面放活的政策,充分挖掘内力,广借外力,推动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发展,促进民营经济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形成更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带动经济结构调整,扩充经济总量,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推动全民创业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改善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潜能、增加收入为目标,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环境,努力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使各类创业主体在创业中各显其能、各展其才,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激活全民的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创新,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和谐。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全民创业的先进典型和扶持政策,积极营造全民创业的舆论环境和氛围。在全县树立“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理念,使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合法致富成为新时期的社会风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进一步消除嫉能妒富等消极心态,大力倡导与人为善、关爱宽容、和衷共济、发展共赢的社会风尚,充分理解创业的艰辛和曲折,正确看待和处理创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营造崇尚创造、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善待他人的和谐创业环境,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在全县形成人人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努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和平台
(四)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退转军人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者,经审核后提供创业贷款。在本县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经审核后,可由县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和档案托管,其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算为工作年限,同时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期间工龄连续计算,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
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件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干部、随军家属,3年内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企业,根据安置人数比例,3年内按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达到有关要求的,按规定扣减企业所得税。建立军队转业干部创业鼓励资金,对自主创业的干部给予扶持和奖励。
(五)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离职、辞职创办企业。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从事创业活动。创业期间,3年内职级和工资正常晋升发放;3年后愿回机关工作的,由原单位安排相应工作岗位;愿意辞去公职的,经批准按工资发放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企业需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帮办实业的,采取组织选派、挂职帮扶、自愿申请等形式,支持其到企业工作。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领办创办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专长,积极参与创业。尽快建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市场、专家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
(六)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从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件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领取低保金人员创业的,可享受低保渐退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和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给予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为3年。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3年内免缴所得税。
(七)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业。突破体制和机制障碍,打破“画地为牢”的界限,放开放活科技人员,充分调动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和服务全民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经营和收益分配;允许其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扶持其创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使科技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可到民营企业兼职,以技术参与分配。民营企业中的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创办教育培训、律师、咨询、会计、审计等中介组织或机构。
(八)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在农村大力开展“农民创家业、能人创产业、乡村干部创事业”的创业活动,推动新农村建设。以建设“一村一品”为抓手,加快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工程、信福工程,加快建设农村流通网络,搞好市场信息服务,发展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业。在旅游景区周边、沿山公路等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府统一规划指导下,鼓励支持农民开办农家乐。积极培育发展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劳务中介组织,扩大劳务输出,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创业。
三、加大全民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九)拓展投资创业领域。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投资领域外,非公有制经济都可平等进入。向社会公布我县招商引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联合、购并、独资等方式,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信息服务、体育等领域的投资建设;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及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造、改组和改制,并可参照国企改革相关优惠政策。建立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除法律法规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地区、所有制、行业经历、从业年限等限制条件。
(十)加大财政引导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扶持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积极争取“青年人才创业计划专项资金”,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海外归来人才科技创业。逐步提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乡镇企业贴息专用资金等在支持农村创业发展资金中的比例。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各类创业扶持资金的整合力度,公开办事程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充分利用财政现有支持科技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体系建设,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积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补贴制度,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担保机构为我县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注册地和纳税渠道在周至县的中小企业新增的担保金额,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探索建立周至县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代偿损失补偿机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财政政策的支持。
积极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中小企业争创国家和省、市品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按照我县有关规定,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陕西省名牌产品”、“省乡镇企业名优产品”、“西安市名牌产品”或“西安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由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1—5万元的奖励。
(十一)放宽工商管理登记,简化办事程序。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对筹建时间长且前置审批较为复杂的企业,实行经营范围暂定为“经营项目筹建”,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报制。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即可先行登记注册,3年内全部到位。放宽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限制,3万元即可申办公司,注册资本一步到位有困难的,可分期到位。
开辟“绿色通道”,对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退转军人、残疾人就业、辞职办企业的干部,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同时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免予工商登记。农民申请办理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符合条件的实行资金数额自行申报制,优先登记,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责任落实制度,及时公布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并按县级税务机关的审批权限在20个工作日内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收手续。对新办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工业企业、加工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或小型加工企业实体,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对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国家鼓励类创业项目,按照国家西部开发有关政策,为其积极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十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扶持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的,由县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建立县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机构。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创业项目和就业实体的扶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人事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三审合一”。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退转军人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单笔最高为5万元、就业实体单笔最高为10万元。积极拓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覆盖面,借鉴户县小额信贷试点经验,加大对农民创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鼓励各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降低信贷门槛,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授信额度。积极引进并大力发展各类风险投资企业。支持保险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多的保险服务。
(十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整合金融、工商、税务、法院、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覆盖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和信用档案库。建立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机制和管理制度,改进信用评级办法,完善信用指标体系,提高其信用透明度,引导诚信经营,为推动全民创业提供良好的信用运行机制。加快建设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
(十五)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增加政府对创业培训的投入,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民“阳光工程”培训。加强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职称评聘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提倡城乡志愿者开展面对城乡居民的免费培训。企业用于员工培训的经费,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税前扣除。持《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培训费用低于900元的,按实际数额给予补贴。加强农民培训,实施全市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到2011年使每个农户至少有1人接受1-2门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
(十六)鼓励城乡居民获取财产性收益,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性收入增长机制。对城乡居民获取的红利、房租等财产性收益予以支持和保护,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用于居住的居民住房,对个人兴办的学校、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及敬老院、养老院等自有自用的房屋,按规定给予有关税收的减免。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并依法严格执行。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规范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十七)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民创业。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资源。积极鼓励支持开发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广节水节能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进行创业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不搞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的,对各乡镇、各部门推进全民创业进行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推进。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起,深入基层,大力宣讲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决策的重大意义,宣讲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支持创业的具体措施。要组织各类创业成功典型,对大中专毕业学生、干部、机关干部、下岗职工、农民举办不同类型的报告会;工商、税务、农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各金融机构都要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讲本部门支持创业的具体措施,开展创业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活动。
要建立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创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为推进全民创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部门要明确责任,抓紧制订支持推动全民创业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并尽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从今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创业项目洽谈会,为创业项目、创业者、合作伙伴、资金和市场等资源的对接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