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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等,加强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据统计,去冬今春以来,全镇共发放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500份、《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4000份、印有森林防火内容的围裙3000个。认真抓好日常基础宣传工作书写永久、办永久、临时性宣传标语270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和“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出黑板报17次。并在清明节前举行了以“小手拉大手,共筑防火网”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并督促各村、中小学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如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防火黑版报,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等等,丰富主题实践活动,将此次活动迅速掀起。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使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乡村、进农家”,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投入,保障工作开展
(四)细化责任,层层落实责任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森林防火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二是与各村委会、学校、林区内厂矿企业、金六路、云保线公路施工单位签定了责任书和林火防范协议书等37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任务;三是严格落实“三线责任”、“五个责任人”责任制,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层层落实到镇长、村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五个”责任人身上,把防火措施落实到林区基层、山头地块和防火一线。四是通过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实行村组包群众,监护人包“五种人”、老师包学生、学生促家长、家长包小孩、护林员包进山人员的责任制,建立了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的机制,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今年全县麦收面积81.7万亩,小麦长势良好。为确保夏粮丰产丰收,防止和减少麦收期间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小麦颗粒归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麦收防火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麦收防火安全意识
麦收期间是火灾事故多发期,防火任务十分艰巨。为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麦收防火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好麦收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在田间吸烟、用火、焚烧秸秆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并及时通报麦收火灾情况,对违法违章导致麦收火灾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麦收防火规定,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县农机、供电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对农机手、电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针对麦收工作机械化、电气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实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狠抓麦收期间田间及麦场机械工具、收割机、机电设备和火源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在麦田吸烟、严禁在麦田和麦场动用明火、严禁焚烧作物秸秆、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或打轧麦秸。缺水地区要在麦场周围的水井或天然水源旁边设置水泵,配备储水设施及灭火器具。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四个严禁”规定,或收割机械不带防火帽进田、进场作业等现象和行为,一经发现,要进行严肃查纠,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从重从快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执勤备战工作
各乡镇要合理调整消防执勤力量,努力保持足够的防火战斗力。要针对麦收季节火警增多、农村交通不便、水源缺乏等实际,进一步加强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熟悉和掌握农村道路和水源状况,确保一旦发生麦收火灾,能够及时赶赴火场扑救,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村治保会、治安巡逻队、义务消防员的作用,积极加强防范巡查,对麦收期间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一、工作中心
今年以来,按照党委、政府安排,我在永星村包村,半年来,我积极配合村支部、村委会完成各项工作。
1.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全村共落实渠道7公理,新建亭子一处,栽植绿化风景木6000株,新发展养殖大户58户。
2.健全完善了村上各项制度。针对村上财务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从抓基础入手,先后健全了社干部管理制度、村支部仪事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
3.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年初,多方联系种了公司、经销公司等单位,全村共落实玉米制种2000亩,菊芋700亩,粮经比例达30:80,全村群众订单面积达到 68%,同时时全面完成了退耕还林补植任务,栽植杨树40000株。
4.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发展.今年以来,本人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完成了禽流感防治、村级防火防盗制度的落实、以农机安全生产为主的阶段性工作,确保了全村的稳定。
二、以学习为重点,使个人素质得到了提高
党的******提出了要建立学习型社会,同时,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每个人,尤其是对我们基层干部来讲,形成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严峻考验,因此,半年来,本人狠抓了政治理论学习及其它知识的学习。
1.业务技能学习求精。半年来,我先后自学了办公自动化管理、秘书工作及应用文写作等业务知识,参加了一期新闻写作培训班,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业务知识水平。
2.政治理论学习求深。半年来,本人除了参加正常一、三、五政治理论学习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两个条例学习外,我将党刊作为学习的重点,对各项政策的全文进行认真阅读,并对评论文章进行仔细琢磨,并且,还坚持记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
三、工作中的不足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争创县春季平安,建设秀美生态__”为宣传主题,通过宣传月活动营造强大的森林防火声势和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和防火责任意识,为确保我乡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奠定坚实的基础。
成立__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傅愉疆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__、副乡长万昌福、武装部部长邹晔、组织委员叶霞霖、副乡长欧阳雪霞、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刘玮、司法所所长薛敏同志任副组长,林管站、乡政府办公室全体人员和乡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薛敏同志兼任乡防火宣传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
1、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__省新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3、宣传有关野外火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4、宣传预防和扑灭林火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知识。
5、宣传森林火灾肇事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深入村组、农户、中小学、风景旅游区和农事活动区,采取会议宣传、文字宣传、图片宣传、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好“十个一”活动。
1、搞好一次森林火灾肇事的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说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对维护生态安全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防火、支持防火。
2、一道森林防火令。各行政村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在3月和10月前后森林防火令,划定森林防火区,村村张贴森林防火决定。
3、开通一批森林防火宣传喇叭,在重要时节(冬至、清明、春节)及重要高火险天气时,可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及采取森林防火管控措施。
4、开通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以乡镇、村(组)为单位,每个乡镇出动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每个村组出动一辆摩托车,每天走乡串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5、举办一期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班。组织乡、村组干部,林业站长,半专业森林消防专业队队长,乡镇、村民兵应急扑火队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森林火灾扑救和火场脱险自救的基本常识,必须做到应知应会。
6、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动员大会。各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在12月10日前召开森林防火村民大会,强化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和防火责任意识文秘站-您的专属
秘书!。7、印制一份宣传单《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理合同书》。各村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发到每户农民手中,重点讲清楚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灾扑救避险的基本常识,野外火源管理的基本规定,让广大群众知道在防火期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烧荒、烧草等野外随意用火是违法行为。
8、签订一份森林防火责任状(书)。乡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村组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依靠乡政府和村委会等力量,制订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严格规范农事用火和野外用火行为。
9、开展一次“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中、小学校,采取上森林防火主题班会课、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举办森林防火征文比赛、出森林防火宣传栏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野外不玩火、不弄火,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10、制作一批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乡政府所在地要悬挂10条以上森林防火横幅标语;林区每个自然村用石灰刷写5条以上森林防火标语;林区各单位必须悬挂1—2条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交通要道、进山路口、风景旅游区等重要位置,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并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时刻提醒民众。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10月份,分为三个阶段:
1、部署阶段(10月10日—15日):各行政村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根据全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制定切实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2、实施阶段(10月11日—25日):采取有效形式抓好“十个一”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推向。
3、总结阶段(10月26日—31日):在继续作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村实际,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1 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指挥协调、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市、乡镇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乡镇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1.4.2 遵循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职责明确,协调统一。
1.4.3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把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及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切实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 坚持常备不懈,准备充分原则。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工作准备,深入落实各项火灾预防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人武部政委、林业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
成员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台、旅游局、气象局、水务局、供电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报社、消防大队等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2.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人武部:参与森林防火重大决策的研究与制定,组织、动员、调度各乡镇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惩处火灾案犯。
人民检察院: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
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动员青年扑火工作,负责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禁止孕妇、儿童参加扑火。
市报社:负责森林火灾新闻、信息管理和。
公安局:及时组织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搞好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案侦破工作。
财政局:负责将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发改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纳入地方总体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
民政局:加强对市内公墓的管理,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科学祭祀,防止上坟烧纸发生森林火灾。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
教育局:负责安排、督导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育单位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森林防火意识。
卫生局:负责协调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交通局: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搞好公路沿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物资运输保障。
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指导乡镇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各项措施,直接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相关保障工作。
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环保局:查禁林区燎地边、烧秸秆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农业局:对林区农民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做好林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供电局:负责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原因引起森林火灾。
水务局:做好河流渠道两岸及水库周围树木的森林防火工作。
畜牧局:负责对林区放牧者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与其签订责任状。
旅游局:负责加强对旅游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度假区、森林公园等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提供重大森林火灾现场有关风速、风向等气象服务。
消防大队:负责参与火灾扑灭工作。
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扑火中的通讯服务工作,确保火场与指挥中心的信息畅通。
3 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报告
3.1 火灾预防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乡镇办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决贯彻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乡镇、村、组森林防火责任,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积极配合火案查处;积极开展林区可燃物的计划烧除,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人和小孩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强化防火后勤保障;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基础工作。
3.2 火灾预警
根据我市防火期森林植被和气候特点以及火灾发生规律,按森林火险等级标准,当气象部门连续四、五级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时,市、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保持高度戒备,加强值班调度,充分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
3.3 火灾监测
进入森林防火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启动林火监测系统,各乡镇办也要发动巡山护林员和林区群众加强林区火情监测,保证林火监测范围全覆盖,实现森林火灾的早发现、早处置。
3.4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制度。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受理森林火情火灾报告,进行火灾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1、森林火灾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林火气象条件、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或“8927119”,防火办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火灾地乡镇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区别不同情况,逐级上报。
3、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当地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将简要情况上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发生森林火灾,发生危及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居民点安全的森林火灾,发生境外烧入或境内烧出的森林火灾,火灾面积较大且有继续扩大危险的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按火灾报告内容的详细要求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及时调配专业扑火力量支援。
4 森林火灾扑救
4.1 扑火指导思想和扑火原则
4.1.1 指导思想
扑救森林火灾属抢险救灾工作,应按照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4.1.2 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坚持发现早、行动快、组织有序,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
(4)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实行扑火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4.2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应对规定,结合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特点及规律,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据火灾发生地点,危害程度的不同,我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用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标示。其中,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4.2.1 Ⅳ级响应
当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一般森林火灾,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动员组织本乡镇(街道)扑火力量,能在6小时以内有效控制,12小时内完全扑灭,不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本级森林防火预案,乡镇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并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范围、火场形势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乡镇组织扑救。
4.2.2 Ⅲ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乡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可能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和林区设施受损;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12小时以上,火场无法得到控制,随时有蔓延扩大危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指挥长授权一名副指挥长组织指挥扑救,召集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紧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2.3 Ⅱ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三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极有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在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24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市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题会议,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任务,调动扑火力量。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情发展态势,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4.2.4 Ⅰ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和原始森林的森林火灾;延烧36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市政府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市政府市长立即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联席会议,制定扑救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工作任务,集全市之力迅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市政府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如形势需要,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统筹安排全市扑火力量投入扑救,并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4.3 扑救指挥体系
当启动上述Ⅰ、Ⅱ、Ⅲ级响应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火场工作组、火案侦破组五个专门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建立起完备的火场指挥体系。
4.3.1 扑救指挥组
牵头单位:政府办
成员:政府办、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消防大队
职责任务:全面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前线指挥部扑火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兵力;起草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汇总各工作组情况报告,及时下达各项扑火指令;根据扑火需要和火场工作组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
4.3.2 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财政局
成员: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民政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旅游局、气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电局、水务局
职责任务:充分保证扑火经费需要,联系供应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物资;组织应急交通运输,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负责受火灾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加强火场气象监测,为火场提供气象参考资料;建立火场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火场医疗卫生服务和灾后救援及善后工作。
4.3.3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广播电视台
成员:林业局、广播电视台、农业局、联通和移动公司、畜牧局、市报社
职责任务:对森林火灾扑救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撰写新闻稿件,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扑火先进典型事迹。协调上级新闻单位采访、报道事宜。
4.3.4 火场工作组
牵头单位:林业局
成员: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教育局、环保局
职责任务:根据火情发展形势,对火场进行动态监测,因地制宜,科学施救;向扑火前线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及时提出火灾扑救的详细方案,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落实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和工作措施;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授权下,处理解决扑火救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4.3.5 火案侦破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成员: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森林公安局
职责任务:森林公安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调查了解起火原因,收集证据,对火灾肇事者及时进行控制,加强火案的侦破和查处;人民检察院负责火灾案件的,人民法院负责火灾案件的审理宣判。
4.4 扑救力量和物资装备
4.4.1 扑救力量
当启动Ⅳ级响应时,驻乡镇专业扑火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以及村组组建的义务扑火队作为火灾扑救的基本力量;当启动Ⅱ级、Ⅲ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作为扑火的主要力量;当启动Ⅰ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驻沙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以及其他县区支援的专业扑火队为主要力量。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火灾发生地乡镇必须组织足够的青壮年参与余火处理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4.4.2 物资装备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大森林防火保障经费投入,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需要。在防火期各级政府必须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落实值班制度。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按照扑火队伍建设要求,配置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对讲机等灭火机具和通信设备。扑火队员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着装,加强劳动保护。
4.5 扑火安全措施
当应急响应启动后,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划定火场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组织动员受火灾威胁的群众撤离危险区;组织群众队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火场指挥员要全面观察火情,客观分析火势,科学部署兵力,重点强调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要求。
4.6应急结束
火场工作组在火灾明火扑灭后,及时上报扑火前线指挥部,经总指挥长审核批准,由市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森林火灾扑灭,解除应急状态。
5 灾后处理
5.1 火灾调查
1、森林火灾扑灭后10个工作日内,林业局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乡镇对火灾面积、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灾后恢复的意见和措施,并出具《森林火灾调查报告》,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建立森林火灾档案,同时上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公安部门要迅速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5.2 工作总结
火灾扑灭后,各级指挥机构、参战队伍要认真总结扑火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扑救水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深刻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完善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5.3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为挽救人民生命、保护国家财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以及个人,市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扑救火灾中受伤或死亡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救护和抚恤。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导致的后果负有主要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