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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机械设计制造 自动化 专业人才 培养方案
当下,知识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已进入了信息时代,与此同时社会对各种人才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看重理论基础知识素养的同时,更加重视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对于高校的独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来说,越来越看重特色办学。
一、独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的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
当下,一些高校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的教学当中,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教学缺乏实践和创新。
在我国独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的专业人才培养过程当中,由于受到传统的教育体制的长期影响,缺少工程训练,实践力度严重不足,使工程实践与相关教育严重脱节[1]。学生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很差,缺乏工程意识,无法将学习课堂中的理论知识与生活实践相结合,因此,这些学生毕业后开始工作时,由于创新和实践能力不足,很难立即胜任其工作,需要很长的适应周期。在机电一体化的知识已经被运用到了行业各方面的社会环境下,很多工程技术都需要机电知识合一,传统的教学体系和内容无法达到机和电的相关知识的结合。另外,由于缺少实践,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很薄弱,创新能力不足,不能发挥教学应有的实效,无法达到“转型”发展的要求[2]。
(二)职业能力水平不达标。
当下我国机械设计制作及自动化在本专业教育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美中不足的是,对学生的职业能力的培养仅仅处于试验性阶段,以往的相关专业知识体系和传统的能力要求已经不再适合现在的制造业结构升级的需求。要想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与能力,就应当让学生尽快接受相关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使其尽早进入到就业岗位当中,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多多实践。因此,把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渗入学校的培养方案当中,是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的必然要求。
二、独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
独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面向工程的实际需要。作为一门传统性专业,机械工程的人才培养必须建立自己的特色,发挥自身优点,在目前竞争非常激烈的就业环境下,保证人才的就业率。对于改革的进行,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制订明确的人才培养方案。
首先,学校应当积极开展对机械专业的相关社会、行业、产业和职业岗位背景的调查,了解当前机械专业的具体市场需求情况。在掌握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可通过召开研讨会等方式,对当前机械专业的就业岗位进行分析,从而立足于市场需求培养本专业人才的能力、知识和综合素养。为了适应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要及时对人才培养的规格进行相应调整。其次,要敢于打破传统的过时的学科知识结构与学科之间所存在的界限,重新进行整合,结合本专业的具体情况,构建新的专业课程体系[3]。再次,要对教学大纲进行适当的修改,对相关课程在专业的培养计划当中的作用作分析,结合专业对课程教学的具体要求,制定更加合理化、科学化的教学大纲。最后,学校要引进新兴的现代化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实现教学方法的先进化和多元化。
(二)加强师资力量。
师资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知识学习的质量,要想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改革,师资队伍的建设是不容忽视的。学校应当以培养本校师资为主,引进为辅助,多引进一些专业的、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了解市场当下需求的专职专任教师,不断完善壮大师资队伍,并提高整个师资的质量。一方面,要鼓励本校教师以身作则,到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研究与实践,促进教师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相关合作;鼓励教师积极地参与到科研项目之中,为合作企业的技术创新和项目开发等给予技术,从而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指导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从企业当中引进高级工程师等来校进行指导,或作为专任教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多聘请一些工程技术人员及一些专业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来学校讲学,使学生更好地学习并得到更专业化的训练。
(三)完善专业课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革教学方法。
学校应当以教学研究作为基础,并将课程内容的改革作为核心部分,制定具体方针,分阶段地有计划地加快本专业的特色和精品课程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同时要加强学校的基础实训基地的建设,将专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面向学生二十四小时进行开放,为学生的实践提供更方便的环境;不断完善实验室和工程训练中心内部的相关基础设施,在器材设备方面加大资金的投入,改善学校的实践教学条件,为学生的专业技能实践、创新思想的培养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4]。在教学方法上,要加强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引用研究性、探究式等新的教学手段,并积极推进启发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结语
面临高校的不断扩招、高等人才的不断增多,独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必须重视目前人才培养方案当中的问题,从培养方案、师资力量等多方面做出改革,只有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适应社会要求,形成独特的办学体系,实现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才能为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高素质专业型人才。
参考文献:
[1]赖惠芬.独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探索与研究[J].机电工程技术,2010,11:119-121+146.
[2]彭三河,眭满仓,耿家源,刘怀海.独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特色建设探讨与实践[J].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2014,35:92-94.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多位接近人社部人士证实,人社部目前已经完成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有望在今年12月对外公布,方案大致如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此次改革将按照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的要求推行。
这也就意味着,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的最终确定,将根据企业的功能定位、所处行业、经营规模,企业具体负责人的经营难度、经营责任、经营风险以及经营业绩等不同而形成差异。
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理应简洁,容易操作;理应直击改革本质,而不是增加政策制定者与高管的寻租空间。
上面披露的人社部方案过于繁杂,没有着眼于提高改革效率本身。
职业薪酬打分体系非常繁杂,什么叫做功能定位?什么叫做经营难度高?打分时间多长,打一个行业景气周期,还是每个月都打?把每个行业都有的高峰低谷填平,得出一个平均分?任何一个行业或者一家企业,经营得当都不容易。
人社部制定行业、岗位差异表,为央企高管打分,走入了歧路,不仅人社部,其他部门也不应插手,他们插手的理由不充分。
由市场选择的职业经理人理应由市场定价,职业经理人接手时企业业绩如何,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质量评估,自然会有公司董事会与薪酬委员会操心,不劳有关部门费劲。公司根据职业经理人的表现,给予短期激励如工资收入,长期激励如股权兑现等,逐步兑现职业经理人的薪酬。
组织部门任命的央企高管,本质上来说不是职业经理人,而是循守方向舵的专职监督员。对这些高管给予高薪是不合适的,按照公务员薪酬是最好不过的选择。法国等国家就是按照公务员薪酬给国企高管定薪,理由就是如此:既然是提供公共服务,何必参照高管薪酬?
这次对由组织部门任命的高管也留了口子,其薪酬构成将被设计成基本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两个部分,其中基本薪酬会参照相同行政级别的公务员工资标准制定,同时取消或减少职务津贴和绩效奖金,加大中长期激励的考核。换句话说,组织部门也会任命央企高管,对这些被任命的人给予中长期激励,业绩好,则兑现股票期权;业绩不好,领你的公务员薪酬去。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产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根据这一路线,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十分明确。相比较于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第一波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此次第二波改革的重点显然放在了国有资本体制改革上,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为目标。
在这个过程中,发挥各方合力尤为关键。目前,有消息显示,国企改革总体方案由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人社部分别牵头,各部委分工也已明确,财政部主要负责三个文件的起草,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成立和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投资公司的方案,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方案的制定。本文将重点从这三个方面来剖析国企改革的财政推手。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国企改革怎么改?先摸清家底十分必要。
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决算数据。该数据是财政部首次对外公布我国国有企业家底,在国企改革整体方案出台的背景下显得很及时。数据包括94个中央部门所属企业、113家国资委监管企业、5家财政部监管企业和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4.1万亿元,同比增长16.3%。这一数字与2000年的17.3万亿元相比,增长数倍。这说明国有经济规模不断增加,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中的主导地位越发重要。
巨大的成绩背后,特别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些问题也在凸显。比如,用行政手段推动大国企之间的合并而组建超大规模的国有集团。依赖行政力量推进国企的央地对接与国企无边界扩张。追求国资及国有经济更大范围的控制而极大压缩民企发展空间。强调国资规模的快速增长而忽略国有经济的效率和质量等等。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经过研究认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仅要进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调整及完善,实行行政主体与产权主体的分离,强化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化;还要制定国资规模、国资变现及国有股权减持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国有资本经营中长期预算;更要着手解决国企监督成本与国资控股成本过高的问题,推进央企产权多元化改革而弱化其已经形成的特殊利益集团效应,加大国资变现与国有股权减持力度而筹集社会改革成本。
根据这一设想,一个重要的抓手就是产权制度改革,另外,有几个操作路径尤其值得注意。首先,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主体与产权主体分离,要求由具备资格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履行产权管理职能。在产权主体选择及授权上应该按照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多元化的思路来
进行改革。针对不同形态或处于不同行业领域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来设置不同的产权主体,推动并实现产权主体的产权管理专业化。
其次,要尽快启动并编制未来5-10年国资规模及国有资本进退的中长期规划,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现来实现部分国有资产出售和国有股权减持,进而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的有效调整及优化。
第三,在国有资产对社会体制改革支持上,应重点推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人的城乡一体化”。由此形成的社保等支付缺口,可以考虑通过变现一小部分国有资产及减持部分国有股权的方式来弥补,使国有资产成为消除社会动荡风险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部分国有资产变现有多种方式:一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售;二是国有股权的减持;三是国有资产证券化后的变现。在多种形式的国有资产变现中,要尽可能通过证券市场与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操作。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投资公司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企改革的总体布局,建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投资公司是其重要方向,这就意味着国资管理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因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投资公司什么时候组建,以何种方式组建和运营,成为关注焦点。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启动几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试点,同时印发混合所有制等实施办法或指导意见。2016年到2020年分批完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本次国企改革。
据透露,改组建立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是本次国企改革的关键。其中多种组建方案遭到否定,比如现有央企集团直接转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者在现有央企集团之上组建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将现有央企集团分类合并改组为不同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按照这一办法,对现有央企集团按功能定位进行科学分类,以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业内公认的企业集团作为发起人,改组建立综合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如按不低于万亿元资本规模设计,可能会有大量小规模集团母公司被改组合并。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应由中央任免,可从现有企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产生,实行董事会决策机制,通过董事会实现国家意志和战略。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应当熟悉国家战略、行业政策和资本投资运营等。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成功关键。
业内专家认为,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标志着国企改革指导思想从“国资监管部门――国有企业”两层次架构向“国资监管部门――国资运营/投资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次架构重大转变。
在组建过程中,上述专家认为,各大部委的利益博弈是国企改革方案推迟出台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国资委和财政部之间将来扮演的角色尤其让人关注。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国有资本运营与投资公司组建后,财政部将侧重于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有资本运营与投资公司作为国资预算单位,通过编制和执行国资预算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国资委从管人、管事、管资产、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侧重于监督,以产权管理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通过公司治理,来围绕“管好资本”这四个字落实出资人的职责,不干预具体经营活动,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但履行国家所有权的政策执行职能。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功能区分。文宗瑜认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功能上可定位于纯资本运营,是专业化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跨所有制、跨区域甚至跨国界从事国有资本运营,不仅追求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而且追求国有资本收益最大化。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功能上定位于产业投资的国有股权经营,其依托产业发展与产业竞争力提升;不同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产业布局上会各有侧重,就某一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而言,要在其国有股权分布的领域通过国有股权经营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大型或特大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可以跨1个以上或2个以上有关联的产业领域,并在这些产业领域中发挥国有资本控制力、影响力及带动力的作用。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功能区分,决定了其运营模式的差异。可以以新设方式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重组方式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所谓新设是指各级政府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出资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所谓重组是指依托现有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集团,通过资产重组和少量国有资本增量注入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设立上要重视产业属性及产业升级导向。当然,通过新设方式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重组方式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相对而言的,不具有绝对性。
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国内和国外都能找到参照系,比如国内的中央汇金公司,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
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的国有独资公司,汇金公司直接控股参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商业银行、4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汇金此前一直是问题金融机构的拯救者,但此后随着国有银行的陆续上市,其演变成了国有金融机构的大股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者角色,从而成为准政策性机构。
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淡马锡)成立于1974年,由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并负责监管,专门经营和管理原国家投入到各类国有企业的资本。目前,淡马锡直接控制20多家大型企业,基本占据新加坡金融、交通、通讯、电力、科技、地产等关键领域;间接控制2000 余家各种类型的其他企业,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市值占新加坡证券市场总值近5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善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反映政府出资人以资本所有者身份取得的收入和用于资本性支出的预算,反映了国有资本所有者与国有资本经营者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者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是应当享有的权利,也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基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正是政府立足于宏观层面对国有资本及国有经济调控的衍生手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着眼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面对国有企业改革尤其是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一度陷入停滞的现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为国企改革尤其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推手。
相关研究认为,通过国有资本经营中中长期预算和广义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就是要对未来5-10年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产权多元化改革完成的程度、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的比例等做出规划性的定量预算并给出年度的量化标准。在推动国企尤其央企产权多元化改革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充分评估国有资本的控股成本。国有资本的控股在重要领域如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可按35%―51%比例控股,一般领域如铁路、公路、钢铁、煤炭可按15%―35%比例控股;充分竞争领域可按1%―15%比例参股。
一、中央企业并购重组的理论基础
(一)制度学派与凯恩斯主义
制度学派强调非市场因素是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因素,认为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较大的缺陷,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调节,以克服市场经济所造成的弊端和缺陷。凯恩斯主义主张国家采用扩张性的经济政策,研究国家干预或宏观调控等政府主导方案的重要作用和实践意义。认为政府干预是必要的,因为市场经济的调整过程运转得较缓慢。
制度学派、凯恩斯主义以及其后期的发展理论认为市场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市场经济无法自发的调整为最优情况,因此不能任其自由发展,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制度来引导市场,发挥国家制度对于宏观经济的影响作用,而其中政府主导作用的重要性为分析企业并购重组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委托理论
委托理论指的是在委托关系中,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而委托人追求自身财富最大化,因此委托人和人的效用函数不同,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当研究我国中央企业并购重组的理论基础时,委托理论揭示了契约设计过程中人与所有者利益的冲突,为解释央企并购重组过程中的特点及整合所遇到的困难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重组中存在的问题:“保卫战”与问题
首先,作为两种不同的组织类型,中央重组企业和国家政府存在人冲突问题,可以看作是委托理论中的关系,因为政府注重公益性和国家利益,论文格式属于公共部门,而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盈利组织。
其次,人于委托人之间的目标冲突日益成为我国央企重组的阻碍。因为我国具有相对复杂的企业和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企业的管理层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任都有可能是国有产权的人,即重组双方都是“人”.
因此,这就导致重组双方都有可能因为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阻挠重组方案的进行。在我国官本位的文化下,在央企重组过程中由政府主导时就会使得人丧失控制权,从而往往意味着人自身利益受到损失,这就使得人在重组的过程中通过各种理由曲线的组织重组的实施。这种局面是在央企重组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目前众多央企重组后业务整合举步维艰的关键因素。
三、针对央企重组并购的结论及建议
第一、进一步发挥国资委的作用。作为出资人,国资委要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全面开展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动企业建立不良资产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国有有资本流失;加快建立资产经营公司:积极探索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中央企业的调整重组,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在、推进企业改革、促进资本流动和吸引战略投资者方面的重要作用,调整国家产业结构。[论\文\网 LunWenData\Com]
第二、受前期计划经济制度和公有制产权结构的影响,形成了央企重组过程中人利益冲突导致的抵触心理和行为。按照委托理论的研究结果,可以按照契约来解决相关问题。针对我国央企重组实施过程,把人利益与公司业绩或重组实施的条款相联系。比如完成了重组阶段或者达到了相应的公司业绩目标,则赋予人相应的权利和利益。这样可以实现重组效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解决了重组过程中双方不配合,出现打公司“保卫战”的问题。
第三,避免“拉郎配”的结果及行政化色彩。在央企重组的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需要考虑地方的经济利益,因此很容易造成“拉郎配”,这就需要政府进行角色的重新定位,对市场秩序进行规范,监管市场上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购限制关键领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保障就业。防止出现违反经济规律的现象,避免部分企业为了自身发展而“甩包袱”.
一直以来,上海国资是仅次于央企的第二大国资系统。上海国有经济体量大,国资总额近10万亿元,但是上海国企的通病往往都是“大而不强”。
这次上海出台的国资20条改革举措,被称为第二大国资系统的再起航。专家们认为,此次《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在分类监管、国资布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国资流动平台、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股权激励等方面都有创新。不过,笔者认为,此次《意见》分类改革措施似有美中不足,应该步子再大一些,而具体分类的也可以更加清晰一些。
首先,没有触动政企不分的核心人事问题。笔者认为,人事制度应完全分开,不能把企业雇员当成公务员看待,也不能再套用公务员的薪水标准,否则不利于国企业效率的提升,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国企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一直是国企改革的顽疾。在去年9月和今年6月,上海和广东分别就“取消国企行政级别”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试点改革。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因触及国企改革的核心利益,各方努力并未取得明显效果。这次《意见》也没有将国企的政企分开问题根本解决,所以改革仍有美中不足之处。
此外,这次上海国企改革,尽管在竞争性领域放开行政任命,只管三个岗位(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其他都放开,有些地方总裁也要引入市场化。但是笔者认为,以上这三个岗位瀹好是国企中最关键的岗位,一旦企业在宏观层面决策失误,结果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逆的灾难,所以这三个岗位不放开,其他的国企中层职位市场化,对于国企的改革步子迈得不够快。
再者,没有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民企控股的混合所有制。《意见》虽然提出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但是在如何引入民间资本控股国企,促进国企改革方面,《意见》没有提出。
尽管目前国家取消了投资门槛,但还是有很多民营资本不愿意进入国企,究其原因有二:其一,不少国企体量巨大,民营企业想要参股并获得一定的话语权,最少要获得10%的股份,这就需要民营企业拿出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的资本,这不是一般民企可以随便拿出的。其二,民企普遍担心进入国企后没有话语权,还被别人驾驭,主要的利益,甚至全部的利益都被大股东拿走。
笔者认为,民营资本进国企,不能够一步到位,应当采取渐进式的方式,优先从竞争性较强的领域、规模较小的国企进入。“累积投票制”的改革可以先行。国企改革不仅要在产权多元化方面改革,同时应该有一系列制度上的深层次改革。比如,体量巨大的国企暂时无法从母公司层面实现多元化,可以拿出一些项目做试点;民营企业可以“组团”投资国企。
其三,近年来随着央企、国企利用手中资源的优势争当地王,并且不断推高各地房价的情况频频出现。中央政府一再强调央企不得进入房地产业,并让央企退出该领域,但是效果不彰。
而如今作为仅次于央企的第二大国资系统,上海国有经济体量庞大,国资总额达到10万亿元,其下有众多国有房企,这些国资房企除了谋利之外,更应该分担社会责任,应该退出房地产市场,不要扮演助推房价飙升的角色。而在这次关乎上海国企改革的《意见》中,对国企退出房地产等竞争性领域却只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