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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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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相关政策

土地相关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土地整治;地形图;测绘方法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迅速发展,城市、交通、水利设施等的建设、退耕还林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不合理耕作、乱砍乱伐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导致耕地数量和质量的退化,同时,人口的增长,都激化了人地之间的矛盾。为解决上述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对土地进行大规模、计划性的整治。土地整治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等,旨在通过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扩大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无论是在土地出让项目还是农田建设项目中,地形图的测绘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土地整治项目中对地形图测绘方法的探讨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土地整治测绘内容

依照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工程量预算和施工放样等要求,土地整治测绘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道路、沟渠和水工建筑物的宽度、深度、顶端和底部的高度,标注相应的水流方向;

(2)建设中的基础设施;

(3)村庄轮廓线;

(4)水源地且标注每年的水压线和高程;

(5)地形地貌相同距离的等高线,测出60米左右的高程点和0.5米的坎,平原地区的高程精度一般比较高,道路、沟渠附近的高程点应符合剖面绘制标准;

(6)依照土地利用情况分类测量地类分界线,且地类封闭线一定是封闭的;

(7)项目范围外且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道路和水源地等;

(8)项目区的权属界线;

(9)其它

二、土地整治项目中地形图测绘的关键点

(一)测图比例尺

测图比例尺是布置测绘内容和测绘精度的前提,合理的比例尺不但能使测绘成果更具有可行性,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测绘投资。土地整治项目中地形图的测绘为总体规划和施工图的设计提供参考数据,它是总体规划和施工图设计的基础。通常总体规划测绘过程中应该选择1:5000比例尺,施工图测绘设计过程中选择1:500或者1:000比例尺。因此,从用图的角度出发,可以测绘1:500或者1:1000的地形图作为施工设计的参考资料,再将此图缩小至1:5000的地形图后作为总体规划的参考资料。此种测绘方式成本比较高,一些地方把全区域测绘1:2000的地形图用来设计施工图,缩小至1:5000的地形图用来总体规划中,虽然此种测绘方式节约了一定的测绘成本,但是利用此图截取的规划道路和沟渠的剖面图会与实际不符,导致工程量的预算过程中会出现较大的误差,最终不能按照剖面图操作。为解决测绘成本和测绘误差的矛盾,可借助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补充绘制变动的道路、水利设施和地类的方法得到用于总体规划的1:5000的地形图,规划中的土地平整地带应选择测绘1:1000的地形图,规划中的池塘和农桥等点状工程应该选择测绘1:500或者1:200的地形图,规划中的线型工程可选择测绘1:500的地形图。

(二)控制系统

1.坐标系统

工程测量规范中明确规定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该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化在2.5cm/km内,然后依照测区特点选择相应的坐标系统。通常任意带中选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范围较小的测区中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已有平面控制网的测区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坐标系统;厂区中可选用建筑坐标系统。但是国土资源部门规定土地整治项目中应该选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这个坐标系不但不能满足投影长度变化在2.5cm/km,而且还会引起测量误差,后来通过大量研究证明这个误差对投资预算的影响是非常微小的。

2.高程系统

1985国家高程基准是比较常用的高程系统。在具备高程控制网的地区测量时,可利用原来的高程系统,对于范围较小的测区联测可以利用假定高程系统。为保证高程系统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图件的一致性,遵循以上原则选择高程系统时,应该最先选择1985国家高程基准择,例如选用假定高程系统时,同时选取一个在现场和可行性研究图上突的点作为初始算点,再图解这个突出点的高程作为初始计算数据。

三、结语

土地整治项目地形图的测绘不但是土地整治项目中总体规划、施工图设计和测绘竣工图的基础,还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量和工程投资准确性,因此,在土地整治项目的具体测绘过程中应该明确测绘内容,选取适宜的比例尺和测绘控制系统,保证测绘精度,提高土地整治项目中地形图的测绘效率。

参考文献:

土地相关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土地整理;资金管理;问题;措施

耕地是我国农民生存的根本,为了更好的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则需要进行土地整理工作。这不仅能够有效的提高耕地的质量,增加有效耕地的面积,使农业的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得到改善,合土地的产出率增加,而且通过土地整理也可以获得大量的建设用地指标,从而推动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整理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加强土地整理资金管理,可以有效的保障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也可以使资金得到合理利用。

1、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资金管理素质较低

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主要阶段即是预算审核、工程控制、审计报告和财务管理。在这四个方面管理人员素质低的问题都有所表现。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部分参与预算审核的人员由于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从而没有办法对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错误纠正过来,预算结果不准确,流于形式。在工程控制阶段,需要做好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和预决算管理工作,但部分管理人员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从而导致项目频繁变更,材料以次充好等堵多问题的存在。审计人员对工程的建设标准缺乏了解,而对于一些地下工程和隐蔽工程缺乏专业的手段,从而导致无法准确的对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进行核定,直接影响了审计报告的结果。财务管理人员无论是专账核算还是上学核算都存在着误区和不到位的情况,部分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常有发生。

1.2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由于预算编制不规范,规划设计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的偏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超标准和超范围的情况,部分实施单位借由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缺陷,从而进行违规操作,对工程量进行高估,对预算定额进行高套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在很大程度上给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1.3工作效率低。

土地整理工作由于需要经过立项、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而且整个项目都较为系统,但由于每一个环节工作都较为繁杂,所以在每一个环节的完成上都需要较长的时间,这也直接导致了土地整理项目周期长的特点。很多时候土地整理项目从立项到资金到位所需的时间大致有一年到二年的时间,这就导致当资金到位时,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材料价格变化、用地规划调整等,所以还需要重新进行立项审批。而进入项目施工阶段,由于受到影响的因素较多,特别是在北方由于季节性较强,所以导致施工工期较长,甚至无法在合同要求的工期内完成。由于在土地整理项目审计时,实行的还是事后审计,就这导致一些隐蔽工程和地下工程在审计时存在着较大的难度,需要较长的时间,这无形当中就导致工程验收工作要向后延。

2、加强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

2.1加强各部门的配合

对于项目资金的管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进行,资金的收支和结算需要严格按照预算来进行,虽然资金管理感觉应该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但在实际工作中,这是需要各部门紧密配合才能完成的,所以对于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管理需要领导重视,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发挥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从而使项目资金得到合理的利用。

2.2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

采用“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拨出专款”科目,分类单独核算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的收支,避免将土地整理专项资金与其它资金混存混用,从账户源头上避免挤占、挪用。拨款按来源及项目名称明细核算,不能只反映一个总数,同样按项目支出的性质和内容对照项目的预算内容,相应增设二级、三级甚至更多的科目级次,以便准确、全面地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本支出,达到项目完整核算的要求。严格区分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防止以拨列支。项目立项批准之前的经费应先挂账反映,项目批准后再转人项目作为前期工作经费列支。未能批准的应转入基本支出。对项目支出已发生但正式的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时,表明占用了经常性经费,这时暂办理经常性经费调入项目经费手续,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再办理调出手续。对项目完工后的专项结余按规定返还财政,或经批准后转入经常性结余留用,不私自挪作他用。

2.3完善资金使用内外控制制度

可以将专项资金管理利用制度化来进行确定,从而形成从政策、过程和效率控制等高效的控制机制,从而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同时在资金管理工作中还要加强全方位的监督工作。每一比支出都需要对其真实、合理、合法性进行事前审核,然后进行付款。其次建立大额费用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为防范项目财务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我们还建立和完善与项目财务管理有关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项目的资金运行和支付安全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对外实行招投标制,实行监理制。选定有资质、负责任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控制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实行合同管理制,业主和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分别签订项目管理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强化合同约束力。实行公告制,在项目实施前在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提高工程透明度。实行项目法人制,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和项目实施合同书,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工程决算进行审计,业主依据决算审计报告及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清算施工费等。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需要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从而及时发现专项款拨付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够及进行纠正。加强对项目的评价监督,建立内控外审的监督新格局,从而确保专项资金得以发挥最高的效益。

2.4加强资金管理队伍的建设

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需要具有一支高素质的资金管理队伍,所以需要定期组织项目资金管理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的学习活动,不定期的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教育,进行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队伍建设,从而培养出一支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队伍,确保专项资金能够得到合理、高效的利用。

3、结束语

我国土地整理工作开展的效果一直不错,不仅有效的提高了用地的质量,而且使土地利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促进了土地集约化利用。为了更好的使土地整理项目得到顺利进行,则需要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土地整理项目由于周期较长,投入的资金量大,所以需要对资金的拨付和利用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解决,从而使土地整理项目得以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瑞华.关于创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方式的探讨[J].会计师,2010(1).

土地相关政策范文第3篇

政策因阶段而变

从典型经济体住房相关政策的变化历程看,住房政策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在不同发展阶段,住房政策的目标也存在一定差异。总体来看,典型经济体在住房市场发展初期的住房政策目标主要是解决总量不足问题,而在住房供求矛盾基本缓解后,则更加重视住房的质量和功能的提升问题。

二战后,美国、日本、英国等典型经济体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城市住房短缺问题,为解决住房不足问题,这些经济体都经历过大规模的公共住房建设阶段。以英国为例,1945年7月上台的工党政府将提高公共住房的建造量及出租作为政策目标,1945―1951年间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住房占新增住房总量的80%。政府大量投资兴建住宅大大缓解了住房矛盾,但也造成公共支出大幅上升,加重了财政负担。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英国住房供需状况趋于平衡,为解决政府经济负担重等问题,政府开始从对公共住房计划的投资转向以住房补助和对自有住房的支持为主,推动居民买房。

不同工具,不同机理

住房市场受政策影响较大,政府也经常通过对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等的调整来影响住房市场。因此,厘清主要政策工具的作用机理,将有助于更好地认识相关政策对住房市场影响的机制,也将有利于更好地借鉴和运用相关政策工具。

金融政策既是各个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之一,也是对房地产市场短期波动影响最为显著的政策。住房的开发和购买都高度依赖银行信贷的支持,而金融政策的调整通常会影响到市场的流动性和利率水平,必然会对市场的需求和供给产生较大影响。美国、日本等典型经济体住房市场波动历程表明,在每一次住房市场大的波动出现之前,都可以发现金融政策已经先行调整。如流动性的宽松、利率的下降会提高购房人的住房支付能力并推高房价,美国次贷危机和日本房地产泡沫的出现都与当时极度宽松的金融政策密切相关。而流动性的收紧、利率的提高则会抑制住房的消费,典型经济体在每一次住房市场调整之前,基本都可以发现金融政策已先行收紧。因此,要实现住房市场的稳定运行,必须要重视金融政策变化对住房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影响。

土地供应量的多少是形成住房市场供应量的基础,对市场的供求平衡和平稳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出现短期内土地供应过多(或过少),极易造成住房供给过剩带来的供求失衡(或供应不足造成的房价过快上涨),因此,保障市场供求平衡,要特别重视土地供给对住房供需平衡的“预调节”作用。

美国、英国等典型经济体普遍征收房产税。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经济体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为地方筹集税源,而并不是将其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工具。从国际经验看,房产税既未起到稳定市场运行的作用,也无法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和破灭。美国各州从19世纪中期开始就普遍征收房产税,但房产税的征收并没有改变美国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也没有避免次贷危机的爆发。1977―1979年,美国连续12个季度房屋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2000年至2006年美国房价再次出现明显上涨,而2007年美国则出现了次贷危机,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年房价大幅下降。英国政府从1993年8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住房财产税,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地方政府负责征收。从1993年至今,英国的房价仍然出现大幅上涨。香港的税收体系中与不动产直接相关的税种有房地产税、差饷税、遗产税、利得税和印花税等,虽然其不动产税制完备,但既没有解决香港的高房价问题,也没有解决香港房地产市场的暴涨暴跌问题。因此,借鉴典型经济体的房产税政策,宜将重点放在完善税制、筹集财政收入等方面,而不宜将其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主要政策选择。

美国等典型经济体都非常重视住房保障问题,但在住房保障方式的选择上存在较大差异。从各国经验看,在房屋总量比较缺乏的情况下,许多国家会通过短期内大规模新建等方式增加保障型住房的供应规模,但随着住房供应总量的增加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实物建设方式将逐步削弱,住房补贴将成为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从不同保障方式对住房市场的影响看,如果实行实物保障为主、保障房与商品房均封闭运行的话,商品房由于供给不足,价格会被推高,如香港和新加坡;如果实行货币补贴为主,不再对住房市场进行划分,将有利于增加市场供给,缓解供给不足对房价的推升作用。

重视长周期效果

从典型经济体住房市场发展历程观察,住房相关政策的出台一般都是着眼于解决短期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但从长期观察,一些政策在实现了短期目标的同时,却对住房市场的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比如,美国、英国等典型经济体在住房短缺阶段都曾经大规模、集中建设公共住房,这对解决当时的住房短缺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低收入人群的集中居住也带来了社区质量下降等很多社会问题。

土地相关政策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土地价格,土地价格影响因素,房价,时差分析法

 

2009年一部《蜗居》引发了我们对房地产价格的热议。当前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商品房的价格不仅是反映市场经济活跃程度的风向标,同时也是反映国民经济的晴雨表[1,2]。近几年来由房价上涨过快而引发的对房价与地价究竟谁影响谁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土地价格的变化对于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很大,通过对影响土地价格因素的宏观调控可以规范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而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并不是同步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时差性”。本文旨在以我国的中部城市长沙作为研究对象,利用时差相关分析法来研究长沙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3]。

朱红梅,女,1967年,湖南慈利,教授,主要研究土地经济与土地利用方面。

王浩,男,1989-2-26时差分析法,湖南长沙,湖南农业大学本科。

1.方法选取

时差相关分析[4]是利用相关系数验证经济时间序列先行、一致或滞后关系的方法,采用以一个重要的能够敏感反映当前经济活动的指标作为基准指标,一般选择一致性指标作为基准指标,然后使被选择指标超前或滞后若干期,计算其相关系数设:y={y1,y2,y3…..yn}为基准指标,x={x1,x2,x3......xn}为被选择的指标,r 为时差相关系数,则:

=

式中:l被称为时差或延迟数,l 取负值时表示超前,取正数表示滞后。L为最大延迟数n为数据取整后的数据个数。在选择景气指标时,一般计算若干不同延迟数的时差相关系数,然后进行比较,其中最大时差相关系数ri+=Max ri(-L<ls<L)认为反映了被选指标与基准指标的时差相关关系,相应的延迟数ls表示超前或滞后期。运用时差相关方法来测定长沙市土地市场中各类因素对房价影响作用的超前或滞后期,其中y 为房价,x 为各类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r为相关系数,L与ls的正负性可以得到具体超前或滞后的年数。

2 影响地价的土地因素确定

2.1 土地的位置

房地产价格体系是地产价格与房产价格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5]。土地价格影响着房地产开发的成本,而土地的位置直接影响着土地的价格。长沙市的的房产按照约定俗称的东西南北中区域划分,各个区域不同年限的均价均有所变化龙源期刊。

2.2 土地出让面积

调节土地出让面积是政府调整土地价格的一个重要手段。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从 1998年就开始了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探索。2004年长沙市土地使用权招拍挂运作已进入一个稳定时期。2004年长沙市用于房产建设土地成交面积与上一年比有很大提高 ,2004年到2006年的成交面积一直处于上升状态,2007到2008年有所回落但基本处于一个稳定状态,2009年则出现大幅度的下降。

2.3 政策法规

由于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处在过渡阶段,国家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对市场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所以政策与法规对地价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为了方便以后的调查研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与长沙市国土资源和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2004-2009年各的类政策法规,整理并运用Dephli法[6]按照中央与地方这两个层次对其进行分级量化时差分析法,具体方法为:国家颁布的土地主体法规赋值为5,各类土地管理的具体办法等赋值为4,各类土地管理的暂行条例等赋值为3,各类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等赋值为2,特定对象的管理意见与通知等和土地法的修订赋值为1。受到其他指标时间序列的限制,将我国和长沙市2003年以前的所有相关政策法规力度变量的总值作为基期力度变量的数值,按照时间序列对当年的力度变量数值求和且与上年的总值相加得到该年的力度变量总值,从而形成相应的土地政策法规力度变量表。

表1土地政策法规力度变量表

The land policy dynamics variables

 

年度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力度变量总值

196

245

298

311

土地相关政策范文第5篇

区委、区政府搬迁之后,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之后,也曝露出我区在建设用地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矛盾和问题。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区建设用地情况,澄清底数、分类处置,进一步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过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近期对我区建设、土地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年国家土地市场整顿以来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国有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违法用地及居民社区。重点针对年10月28日之后全区已建的、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社区和入驻项目)。

二、普查内容

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社区办、各镇办在填写调查表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或城镇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小城镇土地利用规划。

(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三)规划、土地、建设手续是否完善。

(四)对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是否已经依法进行处罚,处罚是否到位。

(五)普查对象相关建设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7月14日-7月18日)。由区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社区办负责,各镇办作好配合,严格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细致填写调查表(调查表附后)。

(二)汇总分类阶段(7月19日-7月21日)。由区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社区办负责将调查表汇总、分类,并写出书面汇总材料。

(三)处理问题阶段(7月22日开始)。由区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分局、社区办提出处理、完善意见,经区政府研究后,依法处理。超越职权的,及时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注意事项

(一)各镇办、各有关局委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此次普查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在此次调查过程中,如发现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区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