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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一般有以下几部分:一是所任职务,从事或分管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目标,对职位的认识;二是任职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业绩与成效(果)等;三是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设想和意见,等等。
公务员述职是一件认真而严肃的事,述职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述职报告的优劣。有些公务员的述职没有把握住“述职报告”的要领,把“述职报告”写成个人“自传”、“总结报告”、“经验介绍”、“思想汇报”、“情况简报”、“就职演说”,或写成部门(单位)的工作总结、班子的工作汇报。也有的在述职报告中过多地使用形容和修饰性的词句或华而不实的语言,这都会影响其述职效果。述职报告要以叙述本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通过写实或陈述,实事求是地反映出自己的角色、位置和工作的情况,讲工作时,是主管、主持、主抓的就是主管、主持、主抓,是主干的就是主干,是参与、协助的就是参与、协助。讲成绩或缺点时,不夸大,不缩小,切忌不能把别人干的工作说成是自己的,更不能把别人的成绩记在自己的帐上。述职中涉及自我评价时应把握分寸,恰如其分。
根据要求,有时任职者要面对一定范围和一定数量的听众,公开宣读自己的述职报告,接受考查、评议、质询、监督,这种述职方式通常称为“述职演讲”。述职演讲不同于书面述职,也不同于向个别领导或少数听众的口头述职,它是在“述职报告”基础上的“演讲”,是以“述职”为主,“演讲”为辅的一种述职方式。述职演讲既是对述职者履职情况的考查,也是对述职者口头表达等诸能力的考查。特别是竞争(聘)性的述职演讲,述职演讲的水平和效果对述职者的任用会有一定的影响。
一是多学多问,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工程建设专业知识学习。作为一名工程建设领域的门外汉,在进行会议纪要和文字材料撰写时,因为不了解一些专业术语、专有名词,比较容易犯常识性错误,比如“弃土”、“土方量”等专用名词,就出现记录错或者表述错误的现象;在向同事收集资料、数据时,也因为不懂工程专业知识,听不懂或者理解不了出现表述问题。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出错情况,我在日常工作实践中,通过请教同事、网上查询、查看以往会议纪要等方式加强对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积少成多,以点带面,逐步加深对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了解。
二是加强公文写作知识的学习。我毕业之后从事的主要是人事、行政等方面的综合工作,公文方面涉及的部分比较少,特别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相较于企业更注重公文的规范性。在其他同事的帮助、指导下,我对公文格式、规范等迅速掌握并严格按照规范行文,在公文内容撰写过程中,前期因时间较短,无法对单位整体工作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导致材料内容比较空,缺乏内容支撑。通过领导、同事的指正后,我认真研究中心以往文字材料,在参加会议时认真听取每位参会人员发言,在会下进行深入理解消化,逐步摸清工程建设各项流程,了解重要工程建设进展;每天认真查看建管例会群中各项工程进展及各部门每日工作汇报,逐步对中心各部工作职责及各项工程进展有了大体认识,文字材料内容空乏的情况有了一定改善。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能力的培养。在试用期阶段,我主要是服从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对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无法判断,缺乏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为了避免打乱仗,我在接手多项工作安排时,会主动沟通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按照紧急程度进行各项工作的排序。
二、善观察勤记录,为公文写作提供内容支撑
鉴于在拟定2018年工作总结时缺乏内容支撑,为了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2019年在开展工作时,我认真对各项工作分类整理,做好记录。一方面对于各部门每天报送的日报、周报等认真学习,对于重要工作、重要工程进展进行记录;另一方面对于每日的工作纪实进行查看学习,对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进行熟悉了解;第三方面是在参加会议时,对于不懂不会的,会下请教、查询资料,碰到一个难点、解决一个难点,学到一个知识点,增强自身知识的积累和储备,避免“肚子里没货”。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一、工作目标
围绕有效预防重金属污染事故的目标,以强化企业环境监管为手段,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责任制,将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到人,督促企业强化产污、治污环节的环境管理,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推进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二、责任分工
三、包保工作内容
1、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专职环保机构,完善企业内部的环境保护体系。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健全内部环保奖惩考核体系,特别是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各生产车间(工段)能耗、物耗、产污、排污量化指标体系。
2、了解重金属企业生产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建设时间,投产时间,设计能力,实际生产规模、生产原辅材料种类及数量、中间产品、产品等方面情况。
3、检金属企业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制度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情况,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排污缴纳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查看重金属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包括产污设备和工艺运行记录、污水废气处理、污泥收集、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和记录、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用药记录、排污管线走向、环境监测记录、卫生防护距离等情况。
5、检金属企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转运和处置情况,查看相关记录台帐,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处置量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情况。
6、查看在线监控设备是否安装规范、联网,能否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排污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比对监测,能否调阅历史数据。
7、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要求企业整改或向市环保局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8、督促企业落实市环保局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包保工作要求
(一)包保责任领导、包保责任人定期轮包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工作。原则上每三个月轮流一次,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做好轮包方案的制定。
(二)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区环保分局要及时和包保领导联系,履职尽责,做好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的各项工作。
一、跟踪检查的对象及时间
(一)检查对象
1、我市辖区内*年1月1日前取得GSP认证证书且近两年内未安排GSP跟踪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本年度已安排再认证的企业,不再安排GSP认证跟踪专项检查。
2、在本年度发生经营规模、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等变更且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其跟踪检查可与GSP专项检查一并进行。
(二)检查时间
1、准备阶段:*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2、现场检查阶段:*年3月20日至*年9月30日。
3、总结上报阶段:*年10月10日至*年10月20日。
二、检查标准及检查人员组成
(一)检查标准: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药品GSP认证评定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并如实记录缺陷项目,形成跟踪检查报告。
(二)检查人员:由各县(市、区)局在本单位随即抽取三名GSP检查员组成现场检查组,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职责分工
(一)市局负责制订本年度全市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计划;对县(市、区)工作进行督查;制订直管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方案并组织现场检查;向省局上报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
(二)各县(区、市)局负责制订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向市局上报检查记录和结果。
四、检点内容和方法
(一)检点内容
全面检查企业自首次GSP认证后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从设施设备、人员资质、许可事项、进货把关、质量验收、储存陈列、日常养护、分类管理、内部评审、制度落实等重点环节开展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按照国家和省局推行信息化管理及药品电子监管的要求,在我市药品经营企业逐步推行GSP软件系统电子化管理。
2、严格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的检查,对现场检查及核实质量负责人不能在岗执业的,延期检查,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按期不能整改的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3、严格处方药销售管理,落实国家局*年下发的《关于做好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药品零售经营的抗菌、抗病毒和激素等九大类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国家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一律不得经营,否则依法严厉查处。
4、严格落实国家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坚决禁止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无批准证明文件、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无中文标识的产品;禁止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严格落实药品经营企业购销产品建立购销台帐制度,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和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
5、严格取缔药品经营企业出租转让柜台、挂靠经营及各种形式虚假药品广告宣传。
6、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含兴奋剂及其复方制剂的经营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药品批发企业未经核准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对列入兴奋剂目录管理的药品单方制剂,对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兴奋剂及其复方制剂的,要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反兴奋剂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严格按照GSP现场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案,采取听汇报、查现场、问情况、查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GSP跟踪检查工作,要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和便于操作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并于3月20日前将GSP跟踪检查工作计划报市局药品市场监督科。
(二)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程序和标准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客观记录存在的缺陷项目。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