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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生态环境指的是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土壤、水源、气候等要素组成的生态圈。农业生态环境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如果生态环境恶化,就会制约农业的发展。因此,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势在必行。
1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联系
1.1生态环境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前提
和工业、服务业相比,农业是直接将自然环境再生产与经济相结合,而其产品(即农作物)的生产与农业生态系统紧密相连,离开生态环境,其生产过程将无法进行下去。从农业的这一特性,能够看出生态环境是农业生产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农产品的产量以及质量有着极大的益处。
1.2农业生产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农业生产为生态环境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搭建了通道。换言之,农业的生产过程是生态环境不断循环的过程。合理的农业生产有助于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打造良好的小型生态圈。
1.3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目前,农业生态环境逐渐恶化。表现在不合理的灌溉方式,导致盐碱地增加;滥砍滥伐以及不合理的耕种方式,导致耕地贫瘠、土地沙漠化以及荒漠化严重;同时,不科学的施肥、喷洒农药,导致农田出现化肥污染,并且土壤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微量有毒物质等。这些因素严重限制了农业的发展,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相违背。
2环境破坏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2.1农业自然灾害增多,危害增大
人类不合理的开垦荒地、砍伐森林,导致地表植被破坏严重,增大了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首先,水土流失,使得土壤中的微量元素大量流失,导致土壤养分流失,土地变得贫瘠。而土地荒漠化、沙漠化,又使得耕地不断地被蚕食,可耕种土地面积减少;其次,全球变暖,导致洪涝灾害以及旱灾频发。如果不能改善当前的生态环境,农业受灾范围将会不断扩大。
2.2农业的产量以及质量遭到破坏
水土流失,致使土壤涵养水分的能力下降、土壤肥力下降,同时,不合理的施肥方式,导致耕地发生大范围的板结,这些原因导致农作物的产量以及质量大大降低。并且,胡乱喷洒农药以及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导致土壤污染,部分农作物可能携带微量有害物质,危害人类健康。
2.3农业生态链遭到破坏
农业生态环境是一个小型的生态系统,为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就必须重视生物多样性。然而,农业生态系统的破坏,导致环境的自我调节能力下降,使得生物多样性减少。
3农业生产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农业环境污染主要是指过度施肥以及喷洒农药造成的土壤污染,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壤营养成分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地膜等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等。
3.1预防环境污染
首先,应建立病虫害监测系统,对于病虫害及早预防,尽量减少使用农药的次数;积极开发容易分解、对人体危害小、对消除病虫害效果明显的农药,同时,采用喷雾技术,充分发挥农药防治病虫害的最大效用;最后可以采用生物防治、生态防治等措施,从根源减少农药污染。
3.2预防重金属污染
首先,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农田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重金属污染;其次,在重金属污染较重的农田,应选用恰当的农作物,如玉米吸收重金属的能力差,根茎类蔬菜对重金属的吸收残留较少,这些都可以有选择的种植。当然,还可以采用一些科学手段,引导重金属迁移或者发生化学反应,减少其危害。
3.3预防化肥污染
首先,应科学施肥,重视施肥的时间以及施肥量,采用正确的施肥方式如分层施肥等,减少肥料的扩散,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同时,增加有机肥的使用,保持土壤自身的肥力;最后,可以根据土壤养分搭配肥料,平衡土壤中的各种微量元素,从根源提高土壤的营养成分。
3.4预防碱以及无机盐污染
土壤中的碱以及无机盐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农业以及生活废水的肆意排放。因此,预防这一类污染,就必须规范人们的行为,将废水经过一定的处理之后,再排放。在农业灌溉过程中,不能用废水进行灌溉。
参考文献
[1]杨金发.立法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农民日报,2002
[2]孟凌声,吴东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正面临严重挑战.人民政协报,2000
[3]龙新.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农民日报,2005
[关键词] 畜牧业 养殖 环境污染 特征 治理
[中图分类号] S8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0-0247-01
1 畜牧生产中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1.1 畜禽排泄物的污染
蛋白质饲料含有大量的氦和磷元素,畜禽一般只能消化30%~50%,剩余的都通过粪便以及尿液排出体外。因此畜禽的排泄物中含有大量的氦跟磷,如果没有进行及时的处理,氦发挥到大气中,当达到一定量的时候会形成酸雨,危害农作物的生长,渗入土壤造成地形下水污染。
1.2 有害气体的污染
畜禽的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主要为碳水化合物和含氮化合物。在空气中发生分解,碳水化合物有氧主要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无氧分解成有害气体甲烷、有机酸等。含氮化合物主要产生氨气和硫化氢,对人畜都会带来危害。
1.3 死亡畜禽污染
畜牧业的生产中,避免不了死畜的发生,尸体处理不当,很容易导致蚊虫滋生,传染疫病,对环境造成污染。
2 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因素
2.1 缺乏环保意识,大部分养殖户还未意识到畜禽养殖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在畜牧养殖过程中,没有对养殖场进行合理布局,也没有配置相应的畜禽粪便池,粪便直接输送到种植业中,通过土壤和挥发对地下水和空气造成了污染,导致生态环境污染的情况出现。
2.2 资金投入力度比较低,在我县大部分小规模养殖户都是贫穷农民,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上,缺乏科学的管理规范,随意性比较强,容易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2.3 养殖模式转变,现阶段我县养殖业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管理模式上的不足,导致死畜处理不及时,大量粪便等排泄物造成积压,很容易污染到环境。除此之外,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许多经营者为了提高畜禽的产量和存活率,大量添加生产饲料和添加剂,这样就会造成药物残留,从而对环境造成污染,威胁到人畜的健康。
3 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治理
3.1 提高环保意识,在畜牧养殖业发展过程中,要实现可持续、稳定发展目标,就必须使养殖户认识到科学养殖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在畜牧业的生产中,做好养殖场的选址工作,尽量选择远离城市并且人口不多的地方,而且交通要方便、水源条件要良好。提倡种养结合,及时将畜禽粪便投放到作物生长中,避免粪便大量积累,在挥发作用和渗透作用下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通过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使其在养殖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生产、生活、经营、科研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生态环境,是指农业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土壤、水体、大气、生物等。
第三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统一规划,预防为主,教育与管理并重,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水平,组织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引导公民和企事业组织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对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等,逐步实行农业生态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职责范围内,指导、帮助和教育当地村民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第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其专职或者兼职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员承担农业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并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利用农业用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科学培育地力,增施绿肥、农家肥、土杂肥等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和土壤调理剂,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实行分类管理。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污染源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警戒区,应当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减少或者消除污染,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区,应当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污染严重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由人民政府依法调整土地用途。
第十一条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管理。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安全、卫生、环境影响等评价报告;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提供和施用。
第十二条使用农药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目录。
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和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应当予以回收,不得随意丢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废弃物回收点,定期集中处理。回收处理的具体办法及相关的奖励措施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支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发、利用沼气。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不得在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和市、州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后,方可排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养殖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并从严控制投肥(药)养殖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投肥(药)养殖。
第十五条禁止向农田或者渔业水域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排放。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农田灌溉水的水质及灌溉后的土壤、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对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第十六条向农业生产区域排放废气、粉尘或者其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气体,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限期治理。
第十七条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兴办砖厂、灰窑或者其他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项目。
禁止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其他农业用地修建处置、堆存固体废弃物场地的,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征得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恢复受污染的农田、水体和生态环境的基本功能。
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应当结合治理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农业建设、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应当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相结合。
第十九条申请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新技术和农用化学新产品鉴定的,应当提供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通过鉴定和推广运用。
第二十条对农业生态环境有直接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有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征求同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属于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预审,并监督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监督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对此作出专项评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定地方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规划。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研究和利用,建立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异地保护园和种质资源库。
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野生植物的采集、购销和出口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采集、侵占、购销或者破坏省级以上重点野生植物保护名录中的农业野生植物。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农作物害虫、害鼠天敌的保护。
禁止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生态农业保护区,发展生态农业。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从境外引进农业生物物种,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引进物种环境影响风险评估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引进物种的跟踪观察,发现可能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危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消除危害。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外来入侵生物的监控工作,并组织灭杀。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采用科学手段,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排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及时告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依法接受调查处理。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因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实物价值一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对没收的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活体应当放生,死体应当掩埋销毁。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未经批准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引进农业生物物种的,以及非法采集、侵占、购销、破坏省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或者农田灌溉渠道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责令改正;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S8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203
1 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养殖业的发展,现已步入了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养殖的新阶段,然而很多养殖场还是选择将畜禽粪便排泄物等随意堆放在露天环境当中,带来土地污染、水质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
1.1 粪便污染
农村养殖业中,畜禽养殖占了很大比例,如猪牛羊鸡鸭等,这些畜禽会产生大量的粪便。而现代化养殖过程当中,畜禽养殖多为饲料喂养,这使得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这些粪便随意堆放在露天环境当中,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1.2 水质污染
一些露天堆放的粪便在雨季来临时会随雨水进入水系当中,尤其是一些养殖场故意将粪便堆放在河流附近,这样一来就容易污染到地表水和地下水。当这些污水排入河中后,会造成水质不断恶化。造成水体富营养化。而养殖场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出来的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直接污染到地下水的品质安全。水质污染会严重影响到周边农民的生产生活,在一些污染情况严重的地区,已经严重威胁到集中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1.3 大气污染
在农村,很多养殖场距离居民区比较近,畜禽的排泄物和饲料清扫不及时经高温发酵就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如氨氮、硫化氢、甲烷等,危害居民身体健康。此外,在养殖场在经营过程也会产生一些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
2 原因分析
农村养殖业规模化养殖起步比较晚,很多是在散户饲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就使得农村养殖业的基础并不牢固,如缺乏统一规划、选址不合理、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落后等。为了用水及排污方便,很多农村养殖场将地址选在溪流河沟附近,将未经处理的废水、废物直接通过溪流河沟排入较大流域当中。究其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发展与农村养殖业的发展不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养殖业的发展进度,缺乏相关部门的引导和监管,使得粪便综合利用率低且在消毒、粪便管理等方面污染防治设施不规范;农村养殖业从业者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并未将养殖业的发展与生态利益联系到一起,人为阻碍了农村养殖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3 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农村养殖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水质污染直接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要高度重视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这一问题,找准源头,切实将农村养殖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纳入环境管理工作中来,建立长效机制,优化农村生活环境。
3.1 科学选址,合理布局
发展农村养殖业必须遵循科学的生态发展规划,有关部门需要制定整套的工作机制,确保养殖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在养殖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紧密贴合农村的环境建设规划,科学划定宜养区、禁养区、限养区等,科学指导养殖业合理规划布局。在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的同时,大力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建设,将养殖业纳入到生态农业发展体系中来,实现禽畜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治理双重目标。
3.2 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要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让农民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逐步引导农民改变传统养殖习惯,建立起科学、健康、文明的养殖方式。同时大力加强环境教育,开展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让农民认识到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必然联系,进而将自身利益与生态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
3.3 加大惩治力度,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协同作业,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增进执法合力,坚持“执法从严,处罚从重”的原则,严查严管,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责成不达标的养殖场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标的要予以停产治理或关闭。
4 结语
城市生态环境调查报告模板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下面有小编整理的城市环境污染的社会调查报告模板,欢迎阅读!
我们周围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就像是鱼和水那样,密不可分,谁也离不开谁。为了我们能够对我们身边的环境进一步了解,能更加有针对性的对我们周边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有效的治理。我特意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对我们周边的人进行了民意调查。本次调查是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和问卷是发电子版到受访者的邮箱并提醒她、他进行填写的方式进行的。本次发出问卷是35份,收回33份,最后有效的问卷有32份。调查的范围涉及了个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我们现在的学生或者是市民对保护环境的意识还是不够的。调查显示真正知道世界环境日或者有意识去关注环境污染指数的受访者只有50%。主动去关注污染方面的文章也就更少了,只有47.5%。然而在他们身边环境的受污染程度是达到61%的。而这些污染的环境有45% 是来自工业三废的影响的。而剩下的55%是由生活所排放的废弃物造成的,主要是白色污染,由于伴随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生活正向便利化、卫生化发展。为了顺应这种需求,一次性泡沫塑料饭盒、塑料袋等也开始频繁地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些使用方便、价格低廉包装材料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另一方面,这些包装材料在使用后往往被随手丢弃,造成白色污染。白色污染是我国城市特有的环境污染,在各种公共场所到处都能看见大量废弃的塑料制品,他们从自然界而来,由人类制造,最终归结于大自然时却不易被自然所消纳,从而影响了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使用一次性的塑料袋,一次性饭盒,一次性筷子等难降解的化学物质做成的包装材料。这种新型功能的塑料,其特点是在达到一定使用寿命废弃后,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由于其化学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引起某些性能损失及外观变化而发生降解,对自然环境无害或少害。例如淀粉填充塑料,首先其所含淀粉在短时间内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泌的淀粉酶迅速分解而生成空洞,导致薄膜力学性能下降,同时配方中添加的自氧剂与土壤中的金属盐反应生成过氧化物,使聚乙烯的链断裂而降解成易被微生物吞噬的小碎片被自然环境所消纳,同时起到改良土壤的作用。
我们都知道在去年奥运年的时候国家就已经实行塑料袋的禁用。但是在我的调查数据中显示35%的人群还没有真正地去执行。不过我们知道这是需要一个过渡期的。对于政府社在环境保护方面做法和成效方面。55%的受访者的态度是政府的环保的监管力度还是有待提高和改进。
对于受访者反应的种种问题。他们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首先我们要多了解有关知识 ,向身边的人宣传环保知识,协助政府做好工作。其次,我们的生活中的废弃物要分类回收。尽量使用可循环再用的日用品。还有就是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要爱护植物,爱惜我们周围的环境。不要吃野生动物也是为保护环境献力量的一种做法。在个人方面要注意,平时不去做污染环境的事情;多参加一些环境宣传活动;时刻记住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对于政府部门方面,应采取有力,有效,有法可依的方法,改变群众观念,开展少而精的宣传活动,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实际行动是最好的方法。
总的来说,环境污染有一半以上人类活动的结果,我们人类应该负起一定的责任。只有先保持环境,才可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目前我国环境污染严重,形势相当严峻,我们必须认识到保护好环境是发展工业的前提,保护好环境也就是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所以环保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不可能说等到环境被破坏的无法治理的时候才来引起我们的注意。我们要知道加强学生热爱人类家园的观念,保护大自然不受污染,是促进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奠基性工程。
大气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等,都是让人类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森林资源、矿藏资源等资源又为人类的不断发展提供物质,创造出地球上高度的人类文明。但是,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同时,也对自己的生存环境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污染环境的污染物,例如说:大量的生活废弃品,塑料袋(也称白色垃圾),一次性木筷,一次性饭盒,果皮纸屑。污染物对环境来说,毫无疑问,肯定有很大的危害,例如动物的腐烂的尸体会影响环境卫生,而且还会滋生细菌。饭店、餐馆认为很卫生的一次性木筷,使用后随便一扔,影响了市容,破坏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