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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光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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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光污染治理

城市光污染治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居住区 夜间灯光 灯光污染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S3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6-0340-01

前言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的突飞猛进,许多城市实施了“光彩”、“亮化”等工程,在繁华的街区,夜幕降临后处处流光溢彩,商场、酒店的广告牌、霓虹灯闪烁夺目。灯光照亮了黑暗,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光明,然而使用得不当,就会给我们带来危害。有关照明污染问题的研究,国外起步较早,并且也逐步形成了系统的灯光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对灯光污染的监测和评价有一定的研究[1]。国内有关灯光污染的研究相对较少,天津市1999年颁布了《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这是我国第一个有关夜景照明的技术规范。2004年9月1日起上海正式实施的《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被誉为上海市乃至全国首部限制灯光污染的地方性标准。2006年《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对居住区道路照明也给出了更高的照度评价指标。2010年12月1日北京市正式实施了《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该规范对城市环境亮度区域进行了划分,并且规定了居住区建筑窗户表面上垂直照度、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方向的灯具光强、夜空照明灯具上射光通比、道路交通干扰光阈值增量以及人行道两侧照明灯具眩光的限制[2]。

本文随机抽取了重庆市主城区的若干居住小区作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对重庆市居住区夜间灯光污染的特点进行了分析讨论,并提出了设计中相关的改进措施,旨在能为科学合理的进行居住区照明设计提供建设性意见。

1 问卷调查概况

本次调查问卷的发放地区为重庆市典型的居民小区,小区分布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江北区、渝北区、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等。问卷的填写、回收是通过委托专业问卷调查网站实施开展,问卷开篇的指导语对灯光污染的有关知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90份,根据问卷答题的有效性,对问卷进行了筛选,最后完成有效问卷80份,有效率89%。

参与本次调研的的人群样本中,男女比例为1:1。参与问卷调查的年龄分布见表1,受教育程度分布见表2。本次问卷调查的区域涵盖了重庆市的主城区,另外在选择参与问卷调查的人群男女比例、年龄分布以及受教育程度基本代表了重庆市的人群整体,保障调查结果具有代表性。

2 问卷调查结果

2.1 居民居住环境主要涉及的灯光污染要素

此次问卷调查采用自由开放式的问卷形式,通过对搜集到问卷答案进行筛选、归类、统计,得出重庆市居住区居民涉及到的夜间灯光污染要素有:居住区道路灯光、商业广告灯光、建筑反光、车辆灯光、工地夜间施工灯光、居民生活灯光等,在询问到“您所居住的环境主要涉及那些灯光污染要素?”,调查统计结果详见下图1。

上图数据显示,重庆市居住区夜间灯光污染的6个要素中,居住区道路灯光是引起居住区夜间灯光污染的主要因素,其后依次是工地夜间施工灯光、商业广告灯光、居民生活灯光(建筑反光)、车辆灯光。通过分析灯光污染影响的重要程度,我们可以有的放矢的采取的措施治理灯光污染问题。

2.2 灯光污染问题对城市居民的影响

居住区夜间灯光污染问题给居民带来的影响首先是眼睛的影响,长时间在高亮度、彩色灯光环境下生活的居民,不仅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5%,而且大脑中的脑神经也会受到干扰,据研究数据表明:灯光污染会使人头疼心烦,甚至发生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等神经衰弱症状[3]。其次,灯光污染对人的心理和情绪也会造成影响,“人工白昼”的居住环境容易扰乱人体正常生物钟,使人入眠困难、头晕心烦等,进而导致人的工作效率的下降,产生心理压力。最后,灯光污染问题也会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灯具产生的眩光、闪光极易对车辆驾驶人员造成视觉盲点和疲劳,很大程度的提高了车辆驾驶人员出错的概率,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本次问卷调查发现,近84%的居民认为严重受到夜间灯光污染问题的影响,4%的居民认为受到轻微灯光污染的影响,11%的居民认为未受到灯光污染的影响。针对灯光污染问题给居民带来的不同影响,本次调研进行了统计分析,统计结果具体见下图2。

由上图可知,约56%的居民有由于夜间灯光污染问题而影响睡眠的经历,26%左右的居民有因受夜间照明污染问题影响而出现头晕、目眩、心烦意乱等生理、心理反应症状,约4%的居民则有因车辆灯光照射而受到人身安全威胁的经历。以上数据显示,灯光污染问题对重庆市居民生活、工作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合理、有针对性的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其加以治理。

2.3 灯光污染问题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调研发现引起重庆市居住区夜间灯光污染问题的原因比较集中,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光源亮度太大,问卷调查显示近90%的居民经历的灯光污染问题是由强光光源引起。人们普遍使用的灯光亮度范围约为80~120勒克司,如果亮度过高,超过了180~200勒克司,就会对人眼造成伤害,引起近视、失明等症状,甚至会带来精神上的刺激[4]。二是光源频闪或光色变化设计不合理。三是照明时长和时段不合理。

3 居住区夜间灯光污染治理的对策建议

毋容置疑,现代化的城市建设为市民提供了绚丽、优美的生活环境,然而我们在一味追求绚美的生活环境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健康和生态,城市夜间灯光污染俨然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一种新的环境污染,其危害日趋严重,为了有效减弱、消除灯光污染问题,本文根据灯光污染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如下对策措施、建议。

3.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目前,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至今没有一部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将灯光污染纳入其中,虽然我国部分地区也出台了一些有关防治照明污染的规范、标准,然而法规的滞后性使得有关灯光污染的投诉仍无“法”解决。而国外一些国家针对照明污染问题已经制定了相应法规或标准,如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就对居住区干扰光线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中针对城市住宅区干扰光线的限定为宵禁前10lx,宵禁后2lx,同时CIE对照明灯具的光强也具有明确规定,另外CIE和一些发达国家对灯具的最大发光强度或亮度也进行了限定[5]。因此,建议我国在国家或地区性环境保护法规中增加有关灯光污染的内容,组织相关机构开展对灯光污染标准的专项研究,参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一些发达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着手制定我国照明生态安全的标准和规范,制定完善我国有关灯光污染的防治措施和监督管理机制。

3.2 完善城市管理,优化照明设计

控制城市居住区夜间灯光污染问题,应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布局。因此建议如下:首先,为控制由于玻璃幕墙而引起的建筑反光问题,在城市居住区不宜设计玻璃幕墙,或大片玻璃采用隔断和直条在中间加以分隔(如铝板幕墙间隔使用),或采用技术先进的反射率小的幕墙玻璃[6];其次,加强对夜间商业广告牌、霓虹灯等的管理规划和彩灯污染的管理;另外,针对道路灯光照明,应进行科学合理的工程规划和设计,合理选择光源、灯具和布局方案;最后,科学合理的控制道路照明时长、时段、方式,目前道路照明设施开关时间一般采用人工掌控、时钟掌控、光电掌控以及微机掌控等方式,在采取以上方法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适时关闭一些照明设施以降低灯光污染,同时也可降低能源消耗,例如深夜道路行人、车辆较少时,关闭其中的一些照明设施或者采用节能型的电感镇流器,使功率转为最低[7]。

3.3 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技术研究

加大宣传灯光污染对人类和生态环境产生的危害,充分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的力量,以求引起更多人关注灯光污染问题。只有更多的关注,才可有力地推动我国有关灯光污染的立法、监控、规划、管理和技术研究等工作。应加大宣传防治灯光污染的知识,提高居民防范灯光污染的意识。

借鉴相似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经验、技术,探寻灯光污染监测评价方法和技术,力求推进灯光污染问题管理的技术研究。

4 结语

本文就重庆市主城区居住区夜间灯光污染问题的调查研究,归纳总结出了重庆市主城区居住区夜间灯光环境污染的因素,同时也针对灯光污染问题给居民造成的影响进行了统计分析,以探寻灯光污染问题对居民的影响程度,最后就具体的灯光污染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高成康,刘政稳,唐寒梅,陈署腾.沈阳居民光污染认知度的调查分析[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08:1210-1212.

[2] 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

[3] 谢俊彪.当代的新污染――光污染[J].干旱环境监测,2004,02:127-128.

[4] 刘旭东.光污染的危害及防治措施[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4:60-62.

[5] 曹猛.天津市居住区夜间光污染评价体系研究[D].天津大学,2008.

[6] 李玲,牟瑞芳,潘海泽. 光污染与城市建设[J]. 工业安全与环保,2006,12:56-57.

[7] 夏勇虎. 城市道路照明管理中的措施探讨[J].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27:282.

基金项目

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编号:YKJCX2013021

城市光污染治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排污收费 难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TK22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排污费的征收是环境保护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环境监察整体工作的重要体现。《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加强污染控制和治理,聚集污染治理资金,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基层环保部门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实践来看,在目前征收过程和程序更加严密的情况下,排污费征收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排污收费工作面临的难题

1、排污收费征收标准偏低。排污费征收标准只有高于污染治理成本才能起到刺激污染治理、补偿环境损害的作用。现行排污收费标准仅为实际污染治理费用的一半,使排污收费制度对促进污染治理的作用有限。由于排污费标准偏低造成私人成本远小于社会成本,实际形成“谁污染,谁受益”的制度安排,排污者宁可支付排污费也不愿进行污染治理环境恶化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这种不能真实反映污染治理成本、不能有效补偿环境损失、不能充分调动治污减排积极性的排污收费标准政策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要了。同时,我国多数地区实行的排污收费制度着眼于对单个排污者的污染控制,缺乏对本地区环境容量的总体考虑,即使能够确保每个排污者都达标排放,但只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且超过环境容量,环境质量仍会继续恶化。

2、排污收费的开征面不广。我国现在只有对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噪声这4种环境的污染因素征收排污费的规定,并不是对所有排污者征收排污费。如对排放废气、噪声等不超标的单位和个人还未作出收费的规定;对迅速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以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向环境排污也未全面作出收费的规定;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尚未征收废气排污费;对与环境密切相关的产品(如农药、化肥、氟里昂等)使用引起的污染尚没有建立收费制度。,而近年来由于热污染、光污染而导致的环境损害案件时有发生,但由于法律对这些污染因素的规定很少,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规定,从而造成了受害方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地环保部门一方面普遍重视排污单位废水、废气排污费的征收,而忽视了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污费的征收;另一方面,把精力集中于工业企业,而放松了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排污费的征收。事实上,只要排放了污染物,就会给环境造成污染,就需要治理污染的费用。对这些污染环境行为不征收排污费,违背了“污染者付费原则”。可见,目前我国征收排污费的范围过窄,收费项目不健全,有很多排污行为排污收费尚未触及。

3、排污收费的程序不规范。排污收费程序包括申报、审核、核定、征收、使用等步骤,它在实践中暴露出以下问题:(1)是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不到位,大多数排污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故意瞒报或谎报甚至拒报其实际排污量和排污种类。(2)是征收程序繁杂,时间长,不便于操作,环保部门又没有强制执行权,造成执法效果差,成本高。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排污者拒不缴费,就要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个月后才能够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一个案子办完至少需要半年时间,“马拉松”式的执法直接影响了执法效果。(3)是对排污收费的核定还未能引起各级环境监察部门的重视,部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承受能力甚至人情关系搞协商收费,从而很难做到依法、足额核定收费额,造成排污费征收金额失实。

4、排污收费法律责任不清。在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相关法律中,现行排污收费政策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涉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有关的收费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尽管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基本明确了污水收费的有关政策,但原有的具体规定没有得到改变和调整,与法律形成了冲突,大大妨碍了污水排污费的依法征收,同时也给环保行政处罚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其次,现行的主要为重点排污单位规定的排污费征收方法和程序,用在征收小型、三产排污者排污费时就显得过于复杂、累赘,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和行政成本,占用了过多的人员,需要尽快简化和改进。第三,排污费征收工作缺乏考核奖惩机制,环保部门在“奖”和“惩”都缺位的情况下,难以调动积极性,甚至造成收费越多、经费资金缺口越大的情况。

5、环境监察人员不足,基础设施不健全,直接影响排污收费工作。基层环境监察机构薄弱,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执法任务重,而企业分布零散,中小企业经营权转换频繁和管理人员流动性大,由于环境监察工作纷繁复杂,除从事排污收费外,还要抓好辖区内的现场环境监察、调处和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布置的任务,造成精力分散,不能及时检查排污单位的违法排污行为,不同程度地制约了收费进程。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目前无法达标,交通、通讯、监测、取证设备落后甚至没有,不能及时准确的对违法排污行为作出反应,直接影响排污收费工作。

二、当前排污收费工作的相关对策

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排污收费工作的认识。在排污收费工作中,不仅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监察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更要大力宣传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以便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同时还要积极宣传当前的环境状况、环境危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污染治理中来。 2、转变观念,严格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排污费对环境保护的深远意义,应高度重视,尽快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式。首先,应把握收费的全面性。征收对象方面:由企、事业单位扩大到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所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内容方面:除征收废水、废气排污费外,应加大噪声超标排污费和固体废物排污费的征收。其次,应把握收费的足额性。充分利用各污染源的申报数据,按照现行前三项污染物的当量之和进行测算,确保征收按月或按季的征收额。

3、注重排污申报,奠定排污收费的法定基础

排污申报的基础性、先导性,决定了其在排污收费中的重要性。一方面通过排污申报登记,可全面掌握辖区内所有排污者的现状,为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提供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也为排污收费的测算、核定提供法律依据。为此,应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首先,扩大申报面。在抓住重污染源的同时,加大对一般污染源、第三产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申报登记。其次,扩大申报种类。既要抓好废水、废气的定量申报,还要开展噪声、固废和电磁波污染的申报,力争实现全面申报。

4、逐步完善法律体系,强化执法手段。一是尽快修订和完善地方环境规章制度,明确工商、公安、卫生、监察和司法等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建议加快制定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装涂(企业制造业)、制鞋等行业的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污系数,通过统一制定简单、易行、可执行的排污系数,扩大排污费征收面,促进相关行业整治提升,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制定城市主城区内饮食娱乐等三产行业统一的收费标准。二是赋予环保部门必要的强制执法手段,如查封、扣押、没收等。

5、狠抓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排污收费工作的前提条件

一是要加强环境执法人员管理水平,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素质。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要引入竞争机制,每年对每一个执法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对未竞争到岗位的人员待岗处理,连续两年竞争不到岗位的,自动辞职。二是要充实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针对量大面广的各类污染源的监督检查以及调查取证等严格的执法要求,应加强环境监察机构的交通工具、取证器材、通讯器材及办公设备的配套建设,从而形成快速、高效、准确、有力的执法力量。确保基层排污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城市光污染治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以及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的呼声不断高涨。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在促进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在建设过程中产生出大量的废弃物,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有研究报道,因建筑施工产生的垃圾已占据到所有垃圾的30%―40%,给我国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担。加强对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迫在眉睫。本文即就此问题作具体性探析,以为建筑施工中合理处理缓解污染问题提供一定启示。

一、建筑施工中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

(一)废水污染

建筑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包括输送管道以及各种建筑材料的清洗水、砼养护中的排水、设备水压的实验用水、桩基施工中的泥浆水,以及生活废水等;各种废弃水存在的不合理排泄现象,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另外,部分施工单位直接将废弃水排入下水道,致使出现次生水污染问题;同时,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出现废弃水的滴漏跑冒等现象而无相应的处理措施,增加对环境的污染度。

(二)废气污染

粉尘污染是建筑施工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并直接对周边的空气质量产生不良作用。粉尘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途径:白灰、水泥以及砂子等建筑材料在装卸以及堆放过程中,一旦受到较明显的风力作用,很容易发生扬尘,对环境造成污染;在土方的开挖、运输以及回填等各个环节均会产生大量粉尘;另外,工程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器械驱动时产生的废气、运输与搅拌车等施工车辆行走中导致的地面扬尘等也会对大气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同时,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中因燃煤等产生的废气也会造成环境的污染。

(三)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问题是建筑施工中投诉最多的一种环境污染问题。在整个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均存在噪声污染问题,在土石方、打桩、结构施工以及装修4个不同的阶段,尽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同,但均容易产生严重的噪声污染。噪声的具体来源包括: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以及重型卡车产生的马达声、钢筋切割中的高频摩擦声、模板拆卸中的撞击声、混凝土搅拌中的高频噪声等。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的昼夜施工产生更严重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产生明显影响。

(四)光污染

建筑施工场地的杂散光以及各种眩光均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以及作息产生影响。大功率弧焊机进行空中作业时,闪烁的强烈弧光会直接射入室内,对人们的情绪产生不良作用,严重者甚至会导致出现神经功能失调现象。另外,夜间作业的探照灯,灯光交织后形成大的光源团,如射入室内,则会严重干扰人们的正常作息。

(五)固体废弃物的污染

建筑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如废气木材、金属和玻璃材料、渣土以及生活垃圾等,占用大量的城市空间,并对环境造成明显的破坏,尤其在城市拆迁和建设中,产生的大量的建筑垃圾在填埋过程中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对城市的生态美观产生破坏作用。

二、建筑施工中防治环境污染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对环境污染的重视程度

施工单位应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所有施工人员均充分认识建筑施工中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并通过让施工人员学习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宣传教育的方式应灵活多样,可通过环境保护知识讲座的形式,也可通过让施工人员观看相关视频的方式,通过更直观的教育方式,加深施工人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并提升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单位应自觉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并使不同类型的环境污染均由专人进行负责;同时,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明确环境保护需遵守的细则、注意事项、达成目标以及违背规章的惩处方式等,以促使所有的施工人员均自觉加强环境保护;对施工现场不定期进行巡检,以加强对环境保护行为的监督力度,一旦发现违章问题,及时给予相应的惩处;通过对施工方式、步骤等的科学严格规划,并同步加强监理工作,保证建筑施工合理有序进行,以尽量减少不必要污染的产生。

(三)提高建筑施工中的技术含量

各施工单位应主动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设备与施工技术,通过提高施工中的技术含量,增强对各种建筑能源、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主管部门应通过采取奖励措施,鼓励施工单位积极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施工工艺,并通过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检测,以及及时劝止高污染的施工方式等,逐步降低建筑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

(四)不同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的防治

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水应事先导入预设的沉淀池,并经彻底沉淀后将其排进市政总污水管网中;对施工中因各种设备以及车辆等产生的废气油脂类废弃物应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防止直接排入河流或随意倾倒;另外,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需先排进市政的总污水管网后,再集中进行处理,严防直接排进河流或下水道。

2、废气污染的防治

对容易因风力产生扬尘的白灰、水泥以及砂子等建筑材料,应定期通过洒水方式压尘,必要时使用覆盖物予以固定。另外,建筑施工前,应对土方的开挖数量、顺序等进行科学的研究,并通过精心设计和组织,尽量减少土方的运输数量和次数;同时,通过对运输线路的合理设计,尽量减少运输距离,以减少土方运输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各种工程车辆应进行严格的尾气检测,检测合格的车辆方可进入施工场地。对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使用的大灶、茶炉等应安装除尘与消烟设备,并尽量使用清洁能源,以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噪声污染的防治

对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进行合理的规划布置,尽量将产生高频噪声的器械布置于远离敏感环境的区域。施工前应严格进行建筑围墙砌筑,并于敏感的环境段安装降解噪声的围帘。施工中采取环保型作业方法,尽量使用设有消声设置或低噪声的设施,并通过加强日常养护,减少因器械破旧增加的噪声。应注意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程度进行检测,一旦发现噪声程度过高要及时调整。

4、光污染的防治

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护以加强对电弧焊等强烈光线的拦截,尽量减少施工中强烈光源的散射;施工中在保证照明条件下,尽量选用低功率的照明设备,并在照明设备上设置灯罩,使灯光的照射方向与居民区相背,并减少光的散射范围。

5、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

对施工中产生的玻璃、木材、金属等材质的废弃物,应尽量进行回收利用;包装以及电焊等废弃的材料应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施工中应规范化运输,避免出现随路洒落现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排进垃圾池,并统一清运处理。

结语:

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现象已经对我国的环境安全造成明显的威胁,加强对建筑施工中的污染治理势在必行。建筑施工中的主要污染源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光以及固体废弃物等,各种污染均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作用。今后应提高建筑施工人员对环境污染的重视程度,并逐步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同时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中的技术含量,并对各种污染源分别加强整治等方式,尽量减少建筑施工中产生的污染量,提高环境保护力度。

参考文献:

[1]王跃进.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问题及防治措施[J].山西建筑,2012(19)

[2]李科典.浅谈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及防治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3)

[3]王立.分析建筑施工中的施工污染环境问题与防治措施[J].世界家苑,2013(03)

城市光污染治理范文第4篇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多年来,*市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落实“三个转变”、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的重要措施,以“创模”为动力,充分利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综合治理环境问题,环境恶化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环境质量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保护环境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主要是投入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和环保机制不够完善,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任务目标的压力还很大,环境监管能力还不适应环境保护需要,农业和农村环境面源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等。对此,*们要高度重视,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的原则,把环境保护放在加快经济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位置加以推进,全面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按实现“三年转变”的要求,以创建和巩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总抓手,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紧紧围绕提高环境质量,重点解决大气、水、垃圾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突出的环境问题;依靠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抓好资源节约,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努力把*市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城市。

(二)工作原则。

1.环境优先原则。坚持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安全、清洁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基础上,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促进经济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优先的战略位置,逐步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

2.责任追究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在对环保责任进一步细化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保护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3.机制创新原则。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测体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大力发展生活污水、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等适合市场化运作的环境保护产业,集聚各方面的合力解决环境问题。

4.公平合理原则。以环境责任大小分摊污染防治成本,尽快解决保护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研究制定更加合理的经济政策,严厉处罚违法者。

(三)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水耗分别比20*年降低22%、14.5%;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分别比20*年削减12%和18%。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辖区地表水达到功能区标准,无劣五类水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控制断面水质满足三类水质标准;市区及县(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回用率达到3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90%以上。危险废物和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处置率分别达到98%和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8%,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善的环境执法及监督体系,环境监管能力适应工作需要。

三、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统筹规划工业园区。综合分析资源、环境、人口等情况,统筹规划工业园区。园区的规模、布局要合理,园区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全市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要求,要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禁止盲目圈地乱设工业园区,对入园项目必须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业园区的雨污管网、公用的污水处理设施、供热、公共绿地等环境基础设施要一次规划到位,与园区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统一验收。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节能、降耗、增效、减污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考核指标,抓好落实。按照排放废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对工业园区和产品进行设计改造,促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快速发展。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再生能源,禁止高能耗、高排污项目建设,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废物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对工业废弃物、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优先采用资源化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资源化项目,促进使用再生资源产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型的销售、消费方式,遏制有害的、浪费式的产品包装方式。

(四)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南部山区是*市泉水和地下水的补给区,要切实加强对南部山区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的保护力度。严格按南控规划落实保护措施,禁止建设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项目,禁止堆存垃圾,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矿(石)活动;加大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积极创造降水滞留和涵养条件;旅游等轻污染项目开发,要严格限制影响渗水的硬化占地面积,确保降水涵养量有增无减。要加强黄河及两岸低洼生态湿地的保护,禁止随意填洼造地,大力发展造林和适合湿地生长的生态物种,努力营造黄河湿地生态屏障。按照*市生态市建设的规划,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20*年底前关停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和主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所有露天采矿(石)场、石灰窑、石料加工厂,已毁坏的山体修复治理率达到70%以上。开展全市湿地生态恢复工作,落实白云湖湿地规划,加快平阴城西洼湿地的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应生态功能保护区要求的生态产业发展模式。努力抓好中心城区生态缓冲带建设工作,2010年底前使生态缓冲带的植被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五)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环保科技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和完善促进环保产业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激励政策,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放大作用,建立具有良性滚动发展机制的环保产业推进资金。以高新区国家级环保产业园为依托,加快建设*环保产业研发基地,为中小环保企业提供通用测试平台、中间试验平台和技术成果孵化平台,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环保科技企业。加快实施国产化示范工程,形成一批环保骨干企业,努力将环保产业培育成*市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四、重点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以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饮用水源地监督保护力度,实施最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坚决取缔卧虎山、锦绣川等地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彻底清理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设项目。平阴县、长清区排入黄河的污水必须达到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削减要求。开展以饮用地下水为目标的城市分质供水工程,生活饮用地下水,冲厕、工业等供应中水、地表水;新建区域要按分质供水要求建设供水系统,老城区按计划进行分区供水改造。提高工业污水处理水平,一切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必须稳定达标,并按许可排污总量排放污染物,对不能稳定达标、达量排污的,全部实行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予以限产、限排;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或关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和正在施工建设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年底前要完成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处理水质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并逐年提高中水利用量;城市旧城改造小区和新建区域必须确保所排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中水利用系统;重点乡镇驻地2010年前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20*年底完成市区主要河道的综合整治,市区河道实行全面截污,引清水或城市中水入河道,逐步恢复城市水系的生态功能,实现市区河道基本无劣五类水体的目标。依法按河流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省政府核定的*市“*”末COD、氨氮等总量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20*年底前,对重点排污企业和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自2009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将环境产权纳入企业生产成本,将环境保护外部成本内部化。

(二)以解决结构性污染为重点,努力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继续解决结构性污染,进一步调整工业布局、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使其符合大气功能区划要求;推广使用清洁能源,20*年底前分别建成市区东部和西部两大天然气供气工程,2010年底前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0%以上;严格控制燃煤品质,推广使用低硫煤,在市区及章丘市继续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源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实施限期治理;淘汰烟尘控制区内小于10吨炖小时的燃煤锅炉,1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采取高效脱硫、除尘措施;20*年底前所有燃煤电厂和热电厂完成脱硫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力度,鼓励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20*年底前淘汰10万吨以下的立窑水泥生产工艺和设施;20*年底前,10万吨及以上的水泥生产线全部达标排放,否则必须停产治理。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对建筑施工、房屋拆迁、道路建设等各类施工作业的扬尘管理,确保施工防尘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保洁的水平和能力;加快市区地面的绿化、硬化进度;煤堆、灰堆、渣堆、料堆必须进行防尘覆盖。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严把新车挂牌和外地车辆转入关,严禁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车辆。尽快按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大气排污许可证,确保完成省政府核定的大气排污总量控制计划。

(三)以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固废处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对水源、土壤的污染问题。加快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改革,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高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各县(市)要尽快实现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强化工业危险废物收、贮、运和处置管理,实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和行政代处置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危险废物,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20*年底完成*裕兴化工总厂含铬废渣安全处置并开展土壤修复工作。继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和规范管理,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水平。

(四)以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制定辐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强化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重点加强对辐照装置和三类以上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重点放射源在线监控。加强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确保得到安全处置。以无线通讯、广播电视和电力三大行业为重点,努力控制和降低人群密集区的电磁辐射污染。

(五)以面源治理为重点,加强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创建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活动,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到2010年建成平阴、济阳、商河3个生态示范区,建成33个环境优美乡镇、1930个文明生态村。围绕改水、改厕、改圈,大力推广沼气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实行村收集镇处理,彻底解决农村柴草粪便乱堆、垃圾乱倒、污水漫流的“脏、乱、差”现象。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和平衡施肥土壤监测,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及时回收农用塑料薄膜,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合理规划布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并做到污水达标排放。搞好秸秆综合利用,在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工业原料、燃料利用上争取新的突破。

五、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一)规范开发建设行为。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把全市土地及空间资源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加强规划控制与引导,从源头减少环境违法行为。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以及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其他部门不得进行审批。对违反环保法规擅自为有关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手续的,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施工监理和审批后监察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施工过程环境保护措施不落实、未经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擅自投产的,由环保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污染物排放管理。各排污单位要按“减量、达标、少危害”的要求,自觉依法排放污染物。要如实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采取可靠措施,按总量控制要求,减少并达标排放污染物。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要安全稳定、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用或拆除,严禁偷排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染物。对处理污染物达不到排放标准或排污总量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要及时进行维修、改造或更换。

(三)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制度。努力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环境执法体系。环保部门要会同监察、公安、城管执法、宣传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不能按总量控制要求稳定达标、建设项目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污染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屡查屡犯、特别是恶意排污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打击或关停,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各类园区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坚决清理地方、行业保护主义的“土政策”。

(四)健全环境保护投入机制。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确保满足工作需要。要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重点项目的财政投资力度,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排污费专款专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企业化、市场化运作。合理调整不同水资源的价格,全面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使污水、垃圾处理运营企业达到微利经营。推动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多元化投入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

(五)加强环保队伍和制度建设。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充实执法力量。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提高环境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完善基层环保工作网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六)扩大国际与国内环境合作与交流。要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与环境保护经验,提高*市环境保护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协作。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经济圈的作用,拓展与兄弟市特别是周边市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建立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环境公益性宣传,开设环境保护专栏,定期环境信息,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各级行政院校、干部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境保护培训;各级教育部门要强化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到20*年底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要达到85%以上。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创作并展示更多环保题材的作品。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下乡活动,提高农村环境意识。要继续开展“泉城环保世纪行”活动,及时报道环境保护的工作经验、污染治理成就,表彰先进典型,公开曝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

城市光污染治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态城市;发展战略;环境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997-0668(2008)061110-04

1.杭州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通过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很好地落实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杭州市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全面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形成了有效的环境管理机构体系,有效地实施了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区域污染治理和工业污染防治取得较大成绩。

以“蓝天、碧水、绿色、清静”四大工程为核心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生态环境质量已有较大提高,各项环保工作力度明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力加强,建成四堡城市污水处理厂、天子岭垃圾填埋场、运河截污等工程,开展产业布局调整、市区河道综合治理、拆违扩绿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市面貌发生极大变化,彻底改变了“美丽的西湖、破烂的城市”形象。2001年6月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21世纪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在城市面貌发生极大变化的同时,杭州市的社会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经济实力跻身全国大中城市10强行列,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80亿元,居省会城市第二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三位。90年代以来分别荣获“全国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等称号。虽然成绩很多,但问题也不少,急需在发展过程中加以解决。

2.城市发展面临的环境问题

(1)水环境质量总体上没有质的改善,城郊众多小河支流虽经过整治,但由于使用不当,仍有黑臭象现象存在,西湖表面上看起来波光粼粼,但实际上富营养化依旧严重,城市饮用水源安全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

(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二级标准,但西湖风景区一级标准的达标率不高。由于城市发展过快,私家车的使用率直线上升,从而导致汽车尾气污染影响日渐明显,局部地段工艺废气污染扰民现象仍比较严重。

(3)声环境问题特别是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仍是居民投诉的热点,由于交通道路系统不够完善,道路交通噪声仍居高不下。

(4)城市生态系统和结构功能布局不尽合理,老城区人口密度与建筑密度过大,土地开发强度过大,绿化覆盖率低,各项健身娱乐设施更是无从谈起,使得老城居住适宜性差。

(5)老的环境污染如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还没有效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如放射性、电磁辐射和光污染等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逐渐明显。

(6)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生态工程相对滞后,特殊资源如湿地的保护工作比较薄弱,生态监测体系亟待建立完善。

3.城市生态环境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3.1发展原则

(1)生态优先原则:优美的山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市发展的支撑平台,用生态的理念指导城市建设、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把城市发展融入自然生态系统之中。

(2)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保持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统一,合理利用资源,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把握城市发展过程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做好宏观控制和微观治理的有机结合,用生态技术经营城市,指导城市发展。

(4)技术创新、节约资源原则:充分利用内外两种资源,加大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以高新技术和生态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

3.2发展目标

坚持“环境立市”的方针,开展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建设,通过一、二十年的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山川秀丽、风景优美、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

(1)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改善城市空间结构,营造城市景观通道。把生态设计的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的各项工程,引森林入城,建设花园式的人工生态系统。

(2)以建设城市生态保护屏障为目标,大力实施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营造城市生态景观的多样性,促进地区生物多样性。

(3)以建设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体系为目标,大力推进ISO14001和清洁生产,加强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现资源消耗废物排放的最小化。

(4)以建设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营造良渚文化―运河文化―西湖文化―钱塘文化的历史景观多样性。

4.生态城市建设内容

4.1城市的生态设计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做好城市土地利用的生态规划

充分发挥行政区域扩大的有利优势,科学制定城市土地利用发展战略,从生态角度分析研究城市各区块的最佳利用功能,疏解老城区的人流物流,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合理开发新城区的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布置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农业用地和其它用地,最大限度地减轻城市建设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压力和破坏,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还原、降解、净化能力,为城市发展储备土地资源,提供良好的土地支撑。

(2)合理设计城市空间结构,保持江南水乡的自然山水特色

根据城市的土地和水等基本资源分布特征,考虑土地的承载力和人均水资源拥有量,确定城市各区块合理的人口环境容量。为了保护江南水乡小家碧玉的秀气、自然山水的灵气、绿意浓浓的生气,合理设计城市布局,采用“一主三副六组团六条生态带”组团式、跨越式的城市空间结构模式,避免新城区建设过程中造成的山水破坏。

(3)合理控制城市人口规模,降低城区人口密度,提高人口素质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要合理调控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率和自然增长率,重视人口的年龄结构,重视老龄人群的保健、托养等社会问题。为保持城市的活力,在人口迁移方面保持开放,鼓励人群的合理流动。重视卫星城镇的发展,在疏解老城区人口压力和促进城郊人口城市化进程的同时,科学控制人口密度,处理好城镇规模和人口数量的关系。完善大中小学教育体系,减轻升学压力,完成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通过城市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技术的创新,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

(4)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充分利用“西气东输”的能源政策和重点工程,实施天然气进杭工程,同时大力发展其它替代能源,降低煤炭的消耗量。天然气的引进、太阳能的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和水电一起构成城市多元化的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5)建设良性的城市水循环,完善上、下水系统

虽然杭州地处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带,水资源相对丰富,但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却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面临的问题也不少:东苕溪属山涧季节性河流,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运河流域和上塘河流域的平原河网存在水质性缺水;钱塘江受潮汐影响,还存在上下游水资源分配协调、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流域性水质控制等不确定因素。因此,必须在完善城市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保护水质的同时,发展节水灌溉技术、中水利用技术等节水产业,建设节水型城市。

(6)完善物质再生体系,发展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废物的资源化产业

大量的物流、能源流维持城市的生产、生活、服务、消费等过程。城市的物质输入和输出极不平衡,大量的生活废物、建筑废物、工业废物被视为垃圾,或填埋、或焚烧、或抛弃于环境,既占用土地资源、污染环境,也浪费各种宝贵的资源。把“废料作为资源重新利用、尽量减少消耗性材料的使用”将引导城市发展走向“封闭物质循环系统”,加强与自然生态系统的联系,把城市人工生态系统融合于它所依赖的自然生态系统。

(7)加强城市细节的生态设计,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容的人工环境

城市由各类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等组成,它们是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发挥其作用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其生态环境效应,如城市交通道路避免穿越生态脆弱区、路网的优化布局和合理的路网密度,科学设计的城市建筑采光和节能,城市建筑景观和自然山水景观的协调性、一致性,城市绿地的结构等,特别要重视受污染水体、土地等的生态修复,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的设施支撑。

(8)建设城市生态防护圈和生态走廊,营造良好的生态防护体系

合理开发利用钱塘江和东苕溪水资源,保护森林、湿地等特殊资源,保持生态景观的多样性;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充分依托南、西、北山区的森林资源,建设生态公益林,大面积引绿进城,建设森林中的城市和城市里的森林。建设沿河沿路的生态绿化走廊,建设路网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居住区绿色主题公园,提高建成区绿地率,保护基本农田,营造城市的生态绿肺、生态脉络、生态走廊和生态保护圈。

4.2建立生态的工业体系,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

(1)宏观上,加强产业导向,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发展与城市性质相一致的产业,淘汰禁止高投入、高能耗、重污染的行业;加强引导和服务,鼓励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保持杭州丝绸、纺织等传统产业的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种资源,依托浙江大学高新产业孵化园区,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教育和旅游等产业,建设“天堂硅谷”。

(2)中观上,强化工业园区建设,合理规划工业园区布局,加强工业园区环保管理,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实现治污设施等资源共享,引导厂与厂之间原材料、能源、废物利用的合作交流,建设以(热)电厂为中心的生态工业园区。

(3)微观上,推行清洁生产工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产品生命周期分析、能源审计等,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艺,进行产品的生态设计、实施产品的绿色生产、倡导产品的绿色包装和绿色消费、建立完善产品的再生体系,培育企业良好的环境行为,达到降低能耗、提高生产效率、削减污染的目的。

4.3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实施生态村镇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特别是要加强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村镇污水处理厂(站),推广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合理布局乡镇特色工业园区,做到村村绿色环绕,镇镇绿地成片,创建一批环境优美的小城镇。

(2)加大政策引导和农业科技服务,在河网平原区,大力建设标准农田和生态农业区,改进农业种植结构和养殖结构,优化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配比,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在山地丘陵区,大力实施生态公益林工程和高效山地农业工程,发展高山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效益农业。

(3)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科技应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发展和推广无污染可降解的生物农药;实施科学平衡施肥,推广高效的复合肥料、绿色肥料和有机肥料。推广使用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通过综合措施,保持和改进农田的肥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4)大力推进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和沼气综合利用工程,解决农业生产的副产品的出路;通过农田退水、畜禽水产养殖废水综合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4.4倡导绿色消费,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

(1)建立绿色市场准入机制,试点和推行绿色营销制度,积极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食品,加强消费品回收网络的建立;严禁高能耗、重污染的消费品进入消费市场。大力宣传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的观念,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消耗,强制淘汰一次性木筷、塑料饭盒、包装袋等的使用。

(2)推行旅游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思想,积极推行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示范点。加强宣传,引导旅游者的生态行为,“除了照片,不带走任何东西,除了脚印,不留下任何东西”。

(3)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完善扩大废物回收和资源化系统,尤其是汽车、家电和电脑等新一代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提倡绿色包装,控制“白色”污染。

5.生态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5.1 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坚持“环境立市”的方针,强化城市生态经营理念,强化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把把环境损益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中。建立各级社会经济与环境的综合决策机制,减少政府行为的环境损失和生态破坏。

5.2 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多渠道筹集环保资金,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污染治理力度,从根本上扭转自然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速度落后于生态破坏速度的局面,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5.3 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管理、监理、监测的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发挥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协调部门关系,强化专业部门环保职能,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态势。

5.4 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政策和法规体系,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杭州市的实施细则和地方法规;加强环保执法监督和检察工作,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5.5 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

按照“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损害者补偿”及“受益者付费”等原则,培育资源有价环境有价的观念,使排污者和开发者成为环保投入的主体;制定实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和促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强“三废”资源化综合利用。

5.6 加强生态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中小学生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各类环保公益性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媒介宣传和舆论导向,开辟生态环境保护专栏,提高全民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