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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范围,应根据工程建设不同阶段进行确定。设计阶段主要审查设计招投标文件、设计合同、参加设计方案的会审、审计设计概算。招投标阶段主要是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内容、标段划分、投标人须知、项目的技术规格和数量、投标报价方式、竣工时间等进行审计。施工阶段的主要内容是对合同履行进行审查,包括工程进度、项目概算执行、工程变更及补充合同、总承包合同与转包分包合同、工程索赔及费用、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工程进度款、特殊材料与设备等进行审计。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资料齐备性进行形式检查后,结合现场勘察对比,确认工程建设资金结算和造价的规范性。
2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内容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和关注要点,应根据工程不同阶段进行确定。
2.1立项阶段
在投资立项阶段,主要是通过审查与评价拟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2.2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是关键。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有决定性的影响,设计方案审查的重点是设计方案的深度、科学性和经济合理性。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或存在重大缺陷,将直接影响工程量清单和据此计算的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大量的设计变更。施工图要重点检查委托设计合同中对设计质量的控制措施,技术管理部门对图纸的修改和完善,对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的评价方法等。
2.3招投标阶段
招投标阶段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来确定施工单位,可以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招投标阶段重点把关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公开招标、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招标文件内容和招标控制价,检查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招投标程序是合法,招标过程是否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工程量清单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清单项目有无漏项或重复,审查工程计算的准确性,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性完整,有无漏项和重项,审查招标控制价计算是否正确合理。
2.4合同审查阶段
对中标单位跟踪合同的跟踪审计,主要落在造价结算、风险约定、变更确认上。施工合同应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认真详细地审查其主要内容,如主要条款要与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合同主体是否经评标小组确定,内容齐全完整,意思表达清晰准确,重点关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如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比例及支付方式,清单项目及变更项目的结算办法,工程质保金。
2.5设计变更与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与签证越多,造价变化越大,变更与签证是跟踪审计的重点,此阶段主要审查设计变更与签证的程序合规、变更依据合理、变更资料齐全、内容真实、变更手续完备,重点关注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对重大设计变更和签证,审计人员要关注施工方案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批意见,及时预测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
2.6隐蔽工程审计
由于隐蔽工程覆盖后再审核非常困难,审计人员要关注隐蔽工程的各个工序,详细记录审核过程,适时拍摄照片和录像记录,预防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和结算时的高估冒算。
2.7工程进度款审计
重点关注工程款进度款计算是否正确,避免工程进度款超付。审计人员要通过分析施工单位的报价,重点关注数量较大、综合单价高、施工工艺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通过审查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和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检查材料品牌、型号规格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注意区分工程量清单内外项目的结算方式,清单中已包含的项目按投标报价结算,清单未包含项目按合同约定计价方式结算。
2.8工程结算阶段
工程结算阶段重点审查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审查预付款和甲供材料是否全部扣回,业主分包工程是否已全部扣减,扣减金额是否计算正确;项目工程量及工程总价款的计算是否准确,取费依据是否正确;审查设计变更与签证的工程价款是否已含在投标报价内,有无漏项重项,工程价款的调整办法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等。工程结算的审计中,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超进度付款、建设资金和生产资金是否独立、有无浪费等。坚持“先审计、后付款”原则,确实工程控制质量和造价。
3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原则和方法
3.1原则
(1)以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为重点进行审计在跟踪审计中应重点关注工程量的审计,工程量的大小决定了工程费用的金额,施工企业为了多算工程费用首先是在工程量上想办法,围绕复杂工程、变更工程、量大工程、隐蔽工程、高造价工程、新技术新材料工程为重点,抓住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中的重点进行审计。(2)以工程绩效为目标进行审计跟踪审计要考虑建设项目的绩效,使建设项目投资的经济社会效应最大化,形成合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在审计过程中,电力工程项目投资额度大、施工线长、涉及地域广、建设周期长、施工条件复杂,关系到区域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其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要求高。要以工程绩效为目标进行审计,加强工程建设中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高勘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避免重复投资和低效益投资建设项目,科学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以跟踪工程全过程为原则进行审计以项目建设单位内部审计为主,坚持内部审计和外部设计结合,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施工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衔接,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应从管理审计、会计审计入手,改善管理漏洞,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3.2方法
(1)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审计对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审计,审计组应及时获取招标采购合同、供货材料及设备的性能指标及价格等资料,在充分论证和调研基础上及时进行综合评估和市场询价后,向工程管理部门或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和相关意见后,由工程管理部门或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择优选购材料设备。(2)工程进度款审计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月报统计资料,提供工程进度支付款申请后,施工监理人员和甲方工程项目代表审核,提出具体意见认可后,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方可支付工程进度款。(3)工程变更审计工程变更有施工图变更和指令类变更。对工程变更造成的合同增减工程量,首先需由工程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有关变更费用,同时必须附加变更费用预算说明。再由监理单位和甲方工程项目代表对变更费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最后审计项目组对变更费用的程序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签订变更合同或协议,作为结算依据。(4)工程索赔审计工程索赔首先由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索赔申请,并附相关损失费用计算的书面材料,再由施工监理单位和甲方工程项目代表进行审核,最后进行工程索赔审计。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主要针对索赔原因、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计确认,由工程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落实索赔金额,作为结算依据。(5)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后,提出具体意见,应及时提交审计项目组和造价审计机构。审计项目组根据工程结算要求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审计意见和造价审计意见及时进行竣工结算。(6)竣工决算审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造价和投资效果的竣工决算报告,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工程竣工图审计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审计四个部分。
4问题和对策
4.1问题
(1)用电需求的快速增长导致供电不足,大量电力工程项目纷纷上马,形成工程项目繁多、审计力量不足和审计不及时。(2)大量未竣工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领导干部调离或离退,导致“先离后审”的现象。(3)高效和集约化的电力行业重组与现有审计要求和效率不协调,审计依据和工作标准难以统一。(4)部分企业领导思想认识和重视不够,配合积极性不高,甚至设置障碍,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加了任期审计工作的难度。(5)有些审计形成的意见,执行力度不够,存在审而不改、审而不纠的现象,审计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得不到充分的维护。
4.2对策
(1)全面审计,先审后离,突出重点审计中要多方面调查、全方位审计,抓住重点要点,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坚持“全面审计,先审后离,突出重点”。在干部离任之前,按照规定及时对决策正确性、是否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程设计方的招标、招投标管理的规范性、工程量清单、变更签证管理、材料采购、工程造价的控制、竣工结算等,全面而突出重点进行审计。(2)取证准确,客观公正采用多种科学取证工作方法,坚持识图分析法、现场调查法、调研取证法、核对验证法等多种方法结合,取得实际工程资料,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形成客观实际审计意见,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事实要清楚、评价要公正、处理要合理合规,以保证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的公正性、客观性。(3)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队伍素质建立国网、省网和下属控股电力公司的自上而下、分级管理的审计队伍,坚持理论学习与联系实际相结合,从业务、法规上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审计思路,改进方式、方法,面对新问题,提高审计队伍素质。(4)全面执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要求对具有大量隐蔽工程的电力工程项目,事前审计结合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尤为重要。在工程施工之前提前介入,对工程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投资计划、初设批复、材料设备、施工内容、工程总造价、设计监理的招标、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督导,完善相关手续、流程、制度。事中审计重点审计工程是否按图、按规范施工,变更项目记录和资料的完整性。事后审计主要对工程决算书的编制是否规范、材料用量及价差是否准确等。(5)落实审计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形成的审计意见,该惩处应及时惩处,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分析共性问题,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5结语
关键词:工程变更;分析;控制
1 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的概况分析
1.1 工程变更分类,主要有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三种主要形式
重大设计变更包括: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较大设计变更包括: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
1.2 工程变更程序
首先,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必须按实际填报变更原因、相关图纸和变更工程量和造价申请等内容。监理单位审核工程变更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核工程变更造价合理性和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并签署审核意见;同时经设计单位审核工程变更图纸审核相关图纸是否满足设计规范,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并签署审核意见。然后上报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申报或批复。建设单位项目主管按上级领导批复意见向监理公司出具工程变更审批意见,明确变更是否执行。监理单位下发工程变更通知令,在变更通知中明确变更工程项目的详细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相关图纸,明确变更工程的预算造价和工期影响。承包商按工程变更通知令执行工程变更,如承包商对工程变更持有异议,承包商也应遵照执行,并在7天内向监理公司提交争议问题,协商解决。最终由承包人按照正常计量程序申请再进支付,完成工程变更价款的资金周转。
2 公路工程变更的原因分析
2.1 因开工前勘察设计阶段,地址勘察采取抽检勘测形式,勘察结果较片面,导致现场施工时与原设计图纸和合同清单中所列项目不符,产生工程变化。例如某桥梁进行勘察设计,进行实际施工时发现准备阶段勘探的结果不能完全代表全桥的地质情况,所以必须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逐桩检测,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变更,按照实际申报计量支付。
2.2 自然因素导致勘察设计阶段与实际施工阶段现场发生变化,导致变更出现。例如,某河流勘察设计阶段为干涸河段,但是到实际进场施工时,由于降雨量大于往年等情况,河水暴涨,原有设计的施工方案不能实行,这就需要改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2.3 图纸进行设计过程中,由于前期准备阶段设计周期较短,设计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导致设计文件错误或者遗漏,例如工程数量表与图纸不一致或者某一涵洞,现场实际施工时发现与原设计图纸的桩号位置有出入,必须修改图纸,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2.4 合同签订时,工程量清单数量变化或者存在清单遗漏,这就要求承包人重新申报变更单价,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
2.5 再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某些自然因素或者不可抗拒的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承包人产生损失的,或者承包人认为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索赔也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这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
3 关于工程变更控制
3.1 加强工程地质的勘察工作,使地质勘察资料尽量与实际情况相符,减少因地质情况发生改变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在勘察设计阶段,所有项目必须依据初步设计审查批准文件,委托技术咨询单位或组织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认真详细的审查。审查须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由主审单位行文批准。项目招标阶段:项目业主在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清晰、准确的工程量清单、相应的计量支付条款、投标须知条款、技术规范等,减少中标后合同条款的改变。合同签订阶段:项目业主在施工合同及有关的补充协议中,对可能发生的变更应有明确的界定,明确变更中有关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3.2 要保证足够的设计周期,避免因设计时间仓促而引发不必要的设计错漏;把好施工图审查关,尽量减少设计文件的差、错、漏、碰现象,把因设计原因引起的变更减少到最低程度。项目开工前,承包方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对全路线的标桩控制点,桥、涵、通道等构造物及高填深挖路基边坡的位置、标高、方位进行认真的测量放样,以确保其与周围环境及其他设施的良好衔接。
3.3 在征地拆迁方面应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管线业主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对征地拆迁费用进行准确计量。项目业主应督促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在正式施工前完成此项工作,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3.4 变更台帐的建立:项目开工前,项目业主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督促监理工程师建立整个项目和分标段建安工程数量。
3.5 最重要的,从承包人角度来说,应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对图纸进行详细审核,尽早完成图纸的会审,尽量通过清单修正进行前期控制,减少出现变更的几率。从业主方面来说,应积极为承包人提供施工条件,减少施工阻力,协调承包人、设计、监理各方面的关系,做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合理适应,不要随意压缩工期。
结束语
公路工程建设点多线长,工程分布分散,施工环节多,生产程序复杂,且建设周期长,受自然因素影响很大,又由于地质水文条件的复杂性,发生变更是较常见的,这就需要各方协调合作,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基础上合理进行变更,不能盲目,最终顺利完成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第一条 为了完善我县贷款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促进我县贷款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贷款资金的使用,有效监管贷款资金的流向,不断提高贷款资金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建设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管理
第二条项目的初期策划和选址等工作应注重可行性和操作性,由业主单位或者业主委托的实施单位负责策划、调查、研究、确定,应避免选取群众矛盾多、容易激化群众矛盾的地段。
第三条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地形图测绘、规划测量、概念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国土测量、矿产压覆、地灾评估、用地复垦、水土保持、能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地质勘查、造价咨询的编制单位由业主单位研究按相关规定、相关程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业务能力强的单位。编制单位须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勘测等作业并出具报告成果。报告成果保证真实可靠,由业主单位送发改、国土、规划等行政职能部门办理立项审查等其他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履行。合同签订严格按照合同会签程序,会签程序走完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合同的登记备案。
三、项目实施阶段管理
第十五条 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成会议纪要。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四方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十六条 施工合同、图纸会审等工作完成后,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监、安监手续和建设施工许可证,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项目施工条件成熟后,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要求编制好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下发项目开工令。开工令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编制好项目监理实施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上报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现场施工协调例会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规定参加人员: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人员,有重要事项需要协调,邀请主要领导参加。
第二十条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现场施工协调会,现场施工协调例会内容:听取施工单位关于本周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完成情况、下周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中存在问题的汇报;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指出上周施工单位施工中的不足和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 办理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签证。
第二十二条办理现场签证程序
(一)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签证内容;
(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三)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确认。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或变更图纸、经批准的变更意向、技术要求、专项施工组织计划及彩色照片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变更工程应按变更工程管理规定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二十五条 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工程量现场计量,均应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
第二十六条 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程序: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内容和计划安排,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共同现场计量,验收核定确认。
第二十七条 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必须严格遵循:经相关单位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行业标准及国家规范。
第二十八条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的时效性: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必须在下道工序实施前,由各方现场验收确认,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九条 对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现场实际的测量资料报告,经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批准,方可进行收方验收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必须经工程总监审查,报业主单位审定。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参加人员必须严格认真,对现场计量的数量和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设计变更的原则
(一)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二)实际情况与设计有出入或设计未考虑的地方;
(三)凡实际工程量与投标清单工程量有出入者(含多算、少算、漏算)均应按变更程序办理。
(四)因业主单位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第三十二条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凡属变更工程均应事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意向申请,变更意向申请经批准并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后,施工单位才能组织实施,变更工程完工并质检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报告,变更报告审批后才能计量。
第三十三条变更意向申请办理程序
(一)单项工程造价在5万以内变更工程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文件,经设计、监理及业主单位相关人员依次签审原件一份,复印三份各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设计单位均应出具变更设计文件。
(二)单项工程造价在5万以上变更工程审批程序:单项变更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经县较大工程变更联合审查组查勘会商后,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实施;单项变更增加造价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经县较大工程变更联合审查组查勘会商后,由业主单位研究确定后再报常务副县长批准实施;单项变更增加造价100万元以上的,须报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委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
(三)变更意向申请文件应按监理提供的文件格式和要求整理,注明变更依据和理由,附变更的工程量计算单及现场彩色照片等原始资料。
第三十四条 变更报告办理程序:变更意向获得批准并实施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和申报变更报告,变更报告的审批程序:设计、监理及业主单位相关人员依次签审原件一份,复印三份各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变更报告应按监理单位提供的文件格式和要求整理,变更工程量的确认,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把关。
第三十五条 工程进度编制原则: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内容:月度工程项目计划的文字形象进度说明、分部分项计划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计划完成投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必须及时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业主单位必须督促监理单位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第三十六条工程进度月报表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条例和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规定的工程报表格式,在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工程月报内容:本月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概况、进度概要,形象进度及其说明、质量分析、分部分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等。如果该工程由业主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或指挥部负责实施,上报工程进度月报表时,必须同时递交一份工程进度月报表给业主单位。
第三十七条 项目建设进度报告
(一)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月报,通过对工程建设进度的监测、检查和比较分析,在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
(二)项目建设进度报告内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的近期趋势,对工程建设进度的监测、检查、比较分析图表,进度的偏离程度、偏离原因分析和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现场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原则:根据设计图纸、合同约定、行业标准及国家规范。现场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业主单位代表或其委托方代表必须参加现场验收签字确认。现场材料设备验收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和合同的约定,材料设备进场必须具备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许可证等。
第三十九条 现场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是确保工程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业主代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督促监理单位并参加严格控制现场材料设备的进场质量关。
第四十条文字、图片等资料严格按照市政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移交、归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十三条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十四条 单位工程项目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十五条 工程项目初验: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初验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经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批准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一)部初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正式初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等相关单位。
第四十六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一)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提出审查意见,报业主单位领导批准。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业主代表组织实施。参加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质监站、接养等相关单位。
第四十七条 一般工程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整理准备,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参加现场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定后签字确认。
第四十八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一)据审核批准的工程计量文件,由施工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单。
(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三)业主代表核算签字确认。
(四)业主代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业主单位领导、县常务副县长审定。
(五)业主单位核算后据合同向税务单位提供开票证明。
(六)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程序按照县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七)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业主单位监督,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业主单位有权代为支付。
第四十九条如果该项目由业主单位委托指挥部或其他单位负责实施,业主单位每季度组织单位纪检监察、工程技术、财务及县纪检监察、县财政相关人员对项目进度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核查。单次付款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施工单位申请支付前必须通知业主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未经过核查的,业主单位可以暂停本次支付。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监理单位,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方代表会签同意后报业主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第五十一条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的核算确认要求和送审程序:
(一)审查核算要求: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必须审核工程量、工程签证、合同变更、质量认定、价格认定、材料调差等是否严格按签字程序确认,对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量、工程签证、合同变更、质量认定、价格认定坚决不允许进入工程结算中。必须严格对所有审核内容进行复核、审核。
(二)审查核算程序:业主单位要求对结算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后报送县审计局预结算审计中心审计。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审查审定批准程序办理工程结算手续,进行工程结算支付。
第五十二条 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五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部门、业主单位各一份。
第五十三条 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严格按照审查审核批准的付款流程办理。
四、项目的交付使用和维护
第五十四条 在工程保修期内,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应定期回访,掌握工程交付后的使用情况,并处理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投诉问题。
第五十五条对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合同中约定的,在服务期限和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业主单位应做好项目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业项目贷款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维护神达集团作为贷款担保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神能纪要[2017]2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贷款资金的使用范围与贷款合同规定的使用范围一致。
第二章 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三条 煤业水平延伸项目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晋保煤业负责,并接受神达集团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项目部管理项目资金的要求为:
(一)工程项目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根据施工方申报的工程量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进行工程进度款的申报。
(二)财务人员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要结合工程预算及合同,认真审核各项手续是否齐全,付款时,要有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表、收款收据、工程监理方的签字盖章、工程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审批齐全的资金支付申请表。
(三)支付款项时,涉及对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符的单位付款时,只能认可合同签订方的结算收据,原则上不接受授权支付。
(四)工程预付款超过70%时,原则上不再预付款,待工程结算取得对方的发票再支付余款。
(五)工程项目款要按合同约定保留一定的质保金。
(六)工程项目财务总监由集团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付款,加强对资金支出的监督。
第三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五条 项目贷款资金到账后,由神达集团和晋保煤业双方设立共管账户,项目资金的使用原则,计划管理、专款专用。
第六条 项目财务部应于月底前填报下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报集团公司财经运营部门,由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从贷款资金拨付到项目部银行账户。
第七条 项目财务部应于月初将上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回集团公司财经运营部。
第八条 项目部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项目部财务专用章由集团派出的财务总监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九条 项目部单独开设的银行账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
第四章 项目资金检查
第十条 煤业财务科应定期(一次/每两月)检查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情况,发现资金使用方面违反本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晋保煤业管理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应定期(一次/每月)分析项目支出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 与项目有关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需交存集团公司财经运营部保存一份。
第十三条 与项目有关的预算、结算、合同、变更资料需交存集团公司财经运营部保存一份。
第七章 附则
关键词: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概念,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主要工作,外部协调
一、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活动中,征地移民监理单位接受业主或有关单位的委托和授权,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移民文件、法律法规及有关合同、协议、责任等合法文件而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旨在实现移民活动的目标,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监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既可以是全方位、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是阶段性的监理,还可以是具有某种特殊目的的专项监理。免费论文参考网。
二、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主要工作
1、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补偿费的按时足额兑现、土地补偿费的有效使用;农村移民居民点建设、农村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措施落实和生产项目的实施;集镇搬迁建设;专业项目的恢复建设;移民按计划搬迁安置;附着物清除进度;征地移民实施过程中档案资料(包括音像)收集;参与征地移民实施方案的制定;配合审计和检查;临时用地复垦实施;参加征地移民各阶段验收等。
2、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工作
(1)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实施进度控制方面
1)根据工程进度的总体要求,审核实施方案提交的总进度计划、阶段计划和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实施计划,督促实施方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2)对实施方编制的征地移民实施方案和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3)根据批准的征地移民实施计划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方案,对各类移民安置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监控。重点控制农村移民村庄和散迁户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建房进度;农村移民生产用地拨付和生产开发的实施进度;移民安置区专业项目建设实施进度;集镇迁建实施进度。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征地移民计划的执行情况。
4)对勘测定界单位征地界桩埋设进度进行控制。
(2)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质量控制方面
1)协助发包人审查实施方提交的征地移民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按照移民安置的综合质量目标控制移民安置实施质量;检查移民安置有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工作;综合检测移民安置质量及生产、生活水平,并做出总体评价。
3)对移民安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和发生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在进行必要的调查后,提交专题报告。
4)对征地界桩埋设质量数量进行控制,向发包人提交专题报告。
5)参与各阶段的专项验收和移民安置验收,并提交各相应阶段的监理报告,移民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征地移民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3)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投资控制方面
1)监督征地移民补偿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及资金分配公告情况;定点抽查移民个人补偿费的兑现。
2)协助发包人审查征地移民超出概算部分项目内容。
3)督促征地移民补偿资金按计划及时到位,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实施方按审定的规模、标准和投资进行实施。
4)参与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成果审核以及漏项、设计方案变更等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免费论文参考网。
(4)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对水利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和移民安置工程建设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定期编制移民监理工作报告,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免费论文参考网。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征地移民监理实施细则和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文件资料。
(5)合同的管理
协助发包人组织各项移民工程合同的签订,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管理合同,包括合同管理、会议管理、支付款项、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及风险分担、合同争议协调等。
(6)集镇和专业项目的恢复建设
全面管理集镇和专业项目承建合同,就实施方选择的分包商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协助或代表发包人答复实施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宏观控制各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实施进度、质量和造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各方协调工作;参与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的验收工作。
三、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外部协调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项目系统与外部的关系,主要是发包人与外部单位的合同关系,因此,水利工程征地移民与外部关系的协调内容,主要是相互配合,界定各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共同保证工程移民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在与外部关系的协调过程中,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协调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手段在不同的阶段也各不相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介入主要是在征地移民工作的实施过程中。
1、进度问题的协调
进度问题的协调内容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地面附着物清除进度的协调,另一个方面是征地移民资金发放进度协调。对地面附着物清除进度的协调,实践证明,有两项协调工作很有效:一是与发包人共同商定以及网络计划,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作为衡量工程进度的依据;二是设立奖励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或工程办事机构工作的积极性。
2、合同争议的协调
在水利征地移民监理协调中,合同争议的协调主要体现在单项移民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单项移民工程诸如专项迁建合同纠纷、临时用地复垦合同纠纷等,首先应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才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时,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诉请人民法院审判决定。
3、与设计单位关系的协调
在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工作中,设计单位负责工程影响人口和实物等指标的认定、区域环境容量的分析和移民规划的编制等一系列工作。与设计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是十分必要的。协调好与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能够为征地移民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环境,在征地移民实施中能够对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前提、环境容量制约因素、规划所使用的政策、规范标准等依据和规划的目标等情况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能够在移民安置中有的放矢,减少盲目性和少走不必要的弯路。协调的方法有进行设计交底、召开工作例会和文件往来等。
4、其他关系的协调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资金收支一般都需要依靠各级银行及其业务网点进行,移民资金按进度拨付需要银行的配合。因此,有必要在征地移民实施初期对资金的拨付条件、标准和方式与银行进行协调;在外业调查开始时间和进行过程中以及界桩埋设的时间,需要与勘测定界单位进行协调。
【参考文献】1、左平,苏青,龚银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理与检测评估〔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4
2、王显勇,任泽俭,赵文聚,范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政策与技术应用.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