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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控制权 股权激励
一、研究意义
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为了促进经营业绩、激励管理者的一种手段,也可以有效解决管理层与所有者之间的问题。但是关于公司控制权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影响却有着不同的观点。以往的实证研究指出在大股东的控制权实现过程中,与管理层的股权激励计划施行有着两种作用关系:监督和冲突。那么股权激励产生的效果为什么不同?在企业中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多少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基于此,本文选取了G乳业公司的股权激励作为样本,分析公司控制权变化对于股权激励计划有何作用关系,以求回答以上问题。
二、案例介绍与分析
(一)两次股权激励计划概况以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2002年G公司上市之后,公司的大股东就在同年颁布了股权激励方案,借此来建立起公司的管理者与公司长期利益的关系,并且使用了股权激励的方式。2010年G公司再次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两次方案的内容如表所示。
由上一年报数据可知,从2002年到2010年,G乳业集团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了15.388%。加上公司整体管理团队及市场举措、目标消费人群并未发生大的变动,所以大股东持股比例份额的增加直接使得公司的控制权更加集中。
(二)两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效果对比分析
G集团在2002年年报中的激励方案,遵循了有关制度的同时,加上对管理层的奖励力度也非常适合,所以得到了有效实施。在2003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9.81亿元,相对于上年同期上涨19%,净利润达到2.82亿元,与上年相比上涨25%。同时,根据G公司的2011年报及Wind数据库,总体业绩指标反映:营业收入从2010年的117.8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37.7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从7.76%增加到9.7%。比较两次的激励效果可以看到,第二次股权激励后公司的业绩、价值、整体情况等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且第二次授予的员工更多、领域也更宽,表现了公司各管理层对公司前景的积极乐观心态。相比第一次股权激励来说,效果更为显著。第一次股权激励偏向于福利型,而第二次的激励属于激励型。在第二次过程中,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不断地监督起到了引导性的重要作用。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在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中,大股东的股权份额越大,即控制权越集中,所有者对管理层施行股权激励方案的监督作用越显著,激励的Y果也就越好。所以在股权激励计划施行过程中,为了有效发挥其原本的作用,应该制定合理的政策或者独立的监管机构,来监督激励计划的施行。第二,由两次股权激励的方案设计及实施效果对比可以看出,如果想要更好地激励大股东、中小股东和管理层,就需要在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制订上惠及更多的人,使得大家都能齐心协力去提升公司价值和经营效益。第三,在大股东的控制权较低时,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期较短,各种考核指标较低,对于管理层的激励作用不足;在大股东的控制权提高时,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较贴合实际,考核期限和业绩指标也都合理有效,所有者对管理者的监督作用凸显。
参考文献:
[1]邵帅,周涛,吕长江.产权性质与股权激励设计动机――上海家化案例分析[J].会计研究,2014,(10):34-37.
[2]陈华.大股东侵占对激励效果的影响研究[J].财会通讯,2011,(8):25-27.
[3]周仁俊,高开娟.大股东控制权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J].会计研究,2012,(5):56-62.
[关键词]档案管理;信息化;优势;安全风险;评估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8.132
[中图分类号]G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8-0-01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建设成为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对现代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档案资源的应用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档案管理信息化是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现代化的一大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档案资源实现共享,得到广泛应用的必然要求。
1 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性
在当今档案管理信息量急速增加、种类繁多、信息载体多样的情况下,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已与社会信息化发展相脱节。这必然要求档案管理信息化,在满足时展需要的同时更好地促进档案管理事业的发展,充分实现档案的功能和价值。档案管理信息化发展是档案发展的必然要求,当今社会已具备了档案管理信息化发展完善的条件,使其发展成为可能。第一,具备软硬件基础。硬件基础主要体现在各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已具备打印机、复印件以及扫描仪等高新技术设备,另外,对计算机的配置也满足了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需求。第二,规范的管理机制。其标准体现在整理、统计、服务及技术等多个方面。第三,人们的信息化意识逐渐增强。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在生产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人们的信息化意识逐渐增强,同时人们对信息化相关设备技术的操作能力也已满足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这为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思想环境,并在一定程度证实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迫切需求。
2 档案管理信息化的优势
2.1 利于存储
在档案管理信息化中,档案管理不再占用巨大空间,且提高了管理效率,档案只需储存在计算机中。同时,也解决了纸质档案在存储期间的自然损害问题,提高了档案资料存储的长期性。经过高新技术进行“原文扫描“后,利于实现“原文”再现。
2.2 便于查询
在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中,查询资料需档案管理人员自大量的纸质信息中,通过肉眼查找。档案管理信息化彻底改变了这一费时、费力的查询方式,通过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即可实现档案资料的即时、准确查询。这大大提高了档案资料的使用质量、精度和效率。
2.3 实现信息共享
档案管理信息化通过信息网络可促进组织、单位内部的信息共享,使档案资源的使用更加快捷,及时满足组织、单位内部对档案信息的需求。专用的信息技术,可实现档案资料的异地远程管理和使用,最大程度地发挥了档案的作用。
2.4 实现档案的分级管理
在档案管理信息化中,可通过相应的网络权限设置,规定使用者的调阅权限,实现档案资料的分级管理,这有利于资料保密。同时,系统查询记录可自动记录调阅情况,以更好地落实责任追究制。
2.5 提高工作效率
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以及利用等都需要通过手工劳动实现,这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而档案管理信息化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方式,档案资料经微机处理后,实现了按“件”整理归档,其整理、保管及利用等环节均可在电脑上操作。同时,工作人员的工作由以前的集中工作转变为分散工作。另外,系统中按“件”整理的资料,使得文件的插入变得简单,便于文件完善。可见,档案管理信息化在降低工作人员劳动强度的同时也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3 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风险评估
3.1 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风险评估的必要性
档案管理信息化的优势逐渐体现出来,且其特点鲜明,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是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信息化的管理方法,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与此同时,信息的安全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在对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应确保信息的安全性,保证信息传输路径的安全,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3.2 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风险评估中的存在的问题
目前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信息安全评估不够重视。各组织、单位的管理层对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评估的重视程度不能与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评估的重要性呈正比,远远达不到现阶段信息安全的需要。第二,评估技术人员匮乏。各组织、单位内部,对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评估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全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其工作需求,甚至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评估形同虚设。第三,工作流程及技术标准有待完善。就目前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评估的发展状况而言,需要完善其工作流程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其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要根据具体环境及情况而制定,以实现流程和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特别是评估中的分析方法如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等,需要进一步完善。第四,评估工具有待更新。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其安全问题也日渐暴漏。原有的评估工具已不能满足现阶段解决相关安全问题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大评估工具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切实满足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评估的需求。
4 结 语
档案管理信息化是档案管理随时展的必然趋势,其与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相比有着明显的优势。同时,档案管理信息化所具有的信息安全也需引起重视,要积极解决信息化安全评估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安全评估,从而在根本上促进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作为现代性产物的社会学,从其诞生之时起,其理论研究的核心主题与根本使命就体现为以“现代社会”为范本进行“现代性方案”的建设和“现代化实践”的推进。然而,随着当代全球化浪潮的兴起,人类社会正面临着一场新的社会转型,并由此深刻地影响到了一贯以反映社会现实变化为特征的社会学理论研究传统上。社会学要理解全球化所带来的历史性变革,并对新的社会转型做出理论上的说明,就必须重新反思传统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和理论形态,在整合已有研究范式的基础上实现理论传统的重建与创新。
关键词: 现代性 全球化 研究范式 社会学理论
一、现代性: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主题及其危机
笔者曾在《逻辑起点与核心主题:现代性议题与社会学理论的研究》一文中详细地论述了社会学理论研究与现代性议题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对社会学理论演进历史的系统梳理与考察,论证了作为现代性产物之一的社会学,其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就是现代性。不仅如此,从其诞生之时起,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命运就与现代性紧紧拴在一起了。无论是古典社会学阶段,还是现代社会学或当代社会学研究阶段,其理论建设和目标取向的主旨都是围绕着现代性而展开的,其核心主题与根本使命实际上都体现在建设现代性和推进现代化这一大的主题范围内。[i]
因此,围绕着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这一核心主题,从社会学诞生之时起,古典社会学理论中便产生了一连串的对现代性内涵不大一致的定义,最典型的如有马克思(K.Marx)通过对资本主义的定义、涂尔干(E.Durkheim)通过有机团结的定义、韦伯(M.Weber)通过对合理化的定义来理解现代性的主要内涵,[ii]而且每一个定义又都是与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联系在一起的,如生产方式(马克思)、劳动分工(涂尔干)、理性化的多样性(韦伯),同时还包含了一系列方法论类型与分析方法:社会关系(马克思)、社会事实(涂尔干)、社会行动(韦伯)[iii]。上述三种对现代性富有代表性的不同界定中,恰恰代表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三大传统,即批判主义、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理论传统。而且,从社会学理论自身的历史发展来看,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实际上一直是处于批判主义、实证主义、人文主义三种不同传统的张力之中。[iv]一方面,它注重对研究现象作实证的、经验主义的考察与分析,强调的是科学主义、实证主义的传统,注重对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探究。另一方面它又要求研究者对研究对象进行“解释性理解(interpretive understanding)”,强调的是人文主义、阐释主义的传统,关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和视域融合(fusion of horizons)。[v]而与此同时,它又意识到了任何研究都要受到一定政治、文化、性别和社会阶层的影响,注意研究中的权力关系以及研究对知识建构和社会改革的重要作用,因此,它同时又具有一种后现代式的社会批判意识,强调一种强烈的价值介入。[vi]毫无疑问,社会学理论研究取向上的这一长期存在的分裂与对立的紧张局面业已造成了社会学领域内在“实质性”理论建构、具体的研究程序乃至学术共同体从业人员中潜在的或明显的分裂。尤其在当代,这一局面又与社会学知识的本土化和全球化的论题纠缠在一起,形成了更为错综复杂的情势。[vii]
但是,回归到整个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主题之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三种不同传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尽管在形式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在最为本质的价值取向上似乎并没有很大的差异。如果我们以现代性的内涵为坐标,以现代化的实践为尺度,整个社会学理论的知识体系(无论是古典社会学、现代社会学还是当代社会学)在理论建构与目标取向上始终没有摆脱过建设“现代性”与推进“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其所遵循的实际上都是建立在“现代社会”基础之上的一种以西方中心论、民族国家中心论和人类主体中心论为主要学术特征的“现代化研究范式”。而且,这种研究范式的核心内容与方法在社会学理论的古典时期就已经基本上得以确立了。比如,从古典社会学开始,社会学就已基本确立了“秩序”、“进步”和“理性”这一现代社会最为核心的价值主题,总是想为现代化实践提供一个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理论模型,并从社会之外对现代社会与现代性的各种制度、关系进行描绘、解释和说明(这一研究取向和传统可以说直到现在都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古典社会学理论中的这种对现代性的论述以及基本理论的建构,虽然并不意味着现代社会与现代性的研究在社会学理论中已趋完善,但它至少确立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主题,并为社会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方向。
尽管人类对自身活动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及其后果的思考,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但把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加以系统考察和论述的却是启蒙运动以后的事。社会自人类有群居生活起即已存在,社会思想也随此而产生,但社会学作为一种全面、系统研究现代社会的知识系统则到19世纪后才得以产生的。[viii]古典社会学体系中研究领域的形成、研究主题的选择以及适用方法论的发展都是以分析现代社会现象并赋予社会秩序,提供管理生活与理性控制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技术为其目标取向的。古典社会学理论正是靠这些广泛的概念和预设,而在“现代性建设”和“现代化实践”中,占有一席之地,并拥有“合法性”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古典社会学理论所开创的理论传统虽然在形式上曾被不同时期的社会学家吸收、借用或更新,但在本质上并没有根本性的超越与创新。
现代性与古典社会学理论的结合所产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现代化研究范式”,不仅意味着现代性与现代化将成为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一个核心主题,而且也从总体上规范了社会学理论研究所要运用的理论、方法以及价值取向。大凡现代性与现代化所表现出来的特质(如民族国家中心论、西方中心论、人类主体中心论以及形形的二元对立等)也多半成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品质和特色,同样现代性自身所具有的潜在危机也演变成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潜在危机。[ix]尤其在新的社会转型之下,伴随着现代性与现代化危机的日益显露和严重化,社会学理论研究面临的困境与挑战也越来越大。正如现代性的危机只能用超越现代性的方式来解决一样,滞留于现代化研究范式之上的社会学理论研究也只能用超越现代化研究范式的方式来予以解决。
二、全球化:新的社会转型及其对现代性的超越
在当代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变化莫过于全球化所带来的新的社会转型(笔者称之为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第三次社会转型[x])。这次新的社会转型与现代性之间具有天然的紧密关系。正如吉登斯(A.Giddens)所指出的,现代性正在内在地经历着全球化的过程,这在现代制度的大多数基本特性方面,特别是在这些制度的脱域与反思方面表现的犹为明显[xi]。从大约17世纪起,欧洲开始在思想意识、军事力量、航海技术和经济发展等方面超过了世界其他地区。欧洲社会的这种惊人转型促使它把新的制度传播到全球各地,并且引发了我们称之为“现代性”的一种新现象,这正是当今全球化时代的逻辑起点[xii]。现代性的这种全球化趋势,本身就在其动力机制之中,时空的重组、抽离化机制和现代性的反思性都内在地具有扩张的趋势。因此,我们应该根据时空的延伸和地方性环境,以及地方性活动的漫长变迁之间的发展关系,来把握现代性的全球化蔓延。[xiii]
毫无疑问,现代性的全球化过程促进了全球化的发展,并让我们看到一个越来越有“共性”的现代性的涌现,即西方现代性或启蒙方案已在全世界许多地方获得体现。但是,现代性从其全球化的倾向来看,并不是一种特别的西化之物,因为无论是现代性的激进化还是社会生活的全球化都决不是一个已经完成了的过程。当然,如果把“现代性”仅仅看作是一种现代社会的状态,那么“全球化”则更像一种“理想类型”的概念,它不是指一种人类社会的终极状态,而是指一种不断变化的整体化趋势。在民族国家阶段,“现代性”与广义的“全球化”具有某种重合之处,即“现代性”的扩张过程实际上就是全球的现代化过程。但是,当“现代性”在某些国家得以成熟并获得充分体现之后,也就是在某些民族国家完成现代化以后,其所面对的可能主要不再是一个“现代性”与“现代化”的问题,而更多的是一个已经被加深化了的现代性的“全球化”问题[xiv]。犹如现代性改变了传统社会的社会现实一样,全球化也正在改变现代社会的根本特征。时至今日,现代性的近期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它的整体化方面,而且解构了秩序、进步、理性这些启蒙时代形成的经典信条,代之以机会、风险和更多的偶然性。因此,更准确地说,全球化进程现在并没有扩大现代性,而是成了其转变的加速器。而全球化本身“在许多方面不仅是新的,而且是革命性的”,它将“重塑我们的生活方式”。[xv]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说“现代性”是“全球化”的一部分或“全球化”是“现代性”的一部分。况且,“现代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既然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是一个整体,那么对现代性制度做出多种反应就是可能的。事实也是如此,各种“超越”现代性的运动已经在全球体系中出现了。同时,现代性的全球化后果也不仅仅体现在它的影响之上,而且也体现在知识的反思性上,这种反思性对现代性的动力机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强,新的社会转型也在不断加速,其中一个突出特征就是人类社会的结构正在变得日益跨国化和全球化,这使得一贯以宏观研究而称著的古典社会学理论传统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正如费舍斯通(M. Featherstone)所指出的,全球化进程的发展使得古典社会学理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现代化理论无力解释新现象、新问题。古典社会学传统由于把社会等同于有边界的民族国家而无法全面理解全球化问题;现代化理论则由于长期使文化依附于结构性发展,并搁置了文化与能动者(agency)之间的关系也无法对全球化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xvi]。那些以民族国家为中心而形成的社会学(甚至包括政治学、经济学)中的一系列概念体系、理论观点再也难以解释新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全球性现象了。社会学理论缺乏探讨跨国实践(transnational practices)和全球现实的语汇,人们继续依赖与民族国家相应的传统社会学术语、概念和经验数据,使社会学理论在全球化研究范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因此,要理解全球化对现代性的超越及其所带来的历史性变革,就必须对新的全球化时代和新的社会转型做出理论上的说明,并通过提出新的概念和理论框架来把握新时代的本质。[xvii]因为理论作为对社会现实的反思性、推论性建构,它应该具有在指出过去的潜势并设想可供选择的未来的基础上,解读社会现实的特性。其实,一种社会学理论能否提供引导去进行实证主义的社会学研究,不全然在于此理论能否提供一个程序和规则,使之符合实证主义的“可重复性”与“可验证性”等原则,而也应该取决于此理论能否把抽象的理论转化成较为具体的架构,给研究者提供指引,把他要研究的对象概念化。主流社会学理论(即实证主义社会学)的主要失误就在于它从不同的理论基准出发去批评非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的有效性,因而忽视了深层理解在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意义。[xviii]
其实,对全球化所带来的新的社会转型展开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最终目标也并不是要试图在当今庞大的全球化研究领域中创造出一种更宏观的社会学理论,并建立起所谓的全球化社会学(sociology of globalization)体系,而主要是从反思传统社会学理论思维方式和研究范式出发,面对全球化所改变的社会学理论赖以立足的现实基础,探讨社会学理论该如何在理论和方法上应对这种变化,以建立起一种能够足够适应新的社会转型需要的研究范式和理论形态。正如吉登斯所指出的,社会学理论层面上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是与当前发生在社会世界中的社会转型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转型在促使社会学反思的同时,也提出了社会学重新定位的要求。如果说过去几年来社会学知识的衰退是不够确切的,那么,为了应对社会世界的这种变化,社会学家当然要建构出新的概念框架和分析模型来说明这一切。[xix]
三、全球化研究范式:社会学理论传统的重构与创新
当代全球化趋势的研究表明,我们应更加以积极的方式来检讨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工具及环境,以充分回应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球化不仅迫使现代人去反思其生活形式的转变,而且也同样促使学者去斟酌其研究范式的转变,两者都面临同等的焦虑与压力。其实,完整的社会学理论研究本身就应该包括地方、国家、区域和全球等不同层次,不应像传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那样只注重前面几个层次而忽略了全球层次的研究。今天,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兴起,与其它学科一样,社会学理论需要迅速地扩展它的地理和智识(intellectual)边界,即承认地方社区和民族社会的本质属性正面临着全球范围内深刻变迁的巨大挑战,而对这种挑战直接反映的结果就是要在重建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和理论形态,以适应新的社会转型的需要。
那么,如何实现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创新呢?近20年来,各种对既存社会学理论传统进行多元综合的做法越来越多,其中所采取的手段和方式大致包括以下四种。一是重建。即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吸取其他理论的益处,重新构建原来的理论,使之更加完善。如亚历山大(J.Alexander)的新功能主义和多向度社会学(multidimensional sociology)、费恩(C.Fine)的新符号互动论、库克(S.Cook)的新交换理论等等。二是扩展。即扩展原有理论的传统界限,向新的领域发展。如文化社会学出现了从阐释学解释向社会学调查转变的动向,常人方法学也突破了仅仅分析日常生活的对话和互动的局限,将其领域扩大到分析社会制度、结构与个人的关系等主流社会学理论所关心的问题上。三是联结。即寻求某种途径将微观与宏观、主观与客观、结构与行动等不同层次、领域的现象联结起来。如科尔曼(J.Coleman)的理性选择理论就提出了以微观层次为基础建立起微观与宏观、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理论途径,而亚历山大则主张以宏观层次为出发点来寻求微观与宏观的联结。埃利亚斯(N.Elias)的“构型社会学”或“过程社会学”也是将微观层次的个人行为与宏观层次的国家联结起来进行分析的典范。四是整合。即试图以超越“重建”、“扩展”、“联结”的辩证综合方式,来创立一种新的社会学理论语言,以整合了的理论来认识或重新解释曾被忽略、歪曲了的多维而完整的社会现实[xx]。如瑞泽尔(G.Ritzer)提出的社会学元理论化(sociological metatheorizing)就是对社会学多重范式的整合,[xxi]还有诸如女性主义社会学、后现代社会学等各种批判的社会理论(critical social theory)的兴起,其不仅整合了传统社会学理论内部的各种思潮,而且还充分吸取了政治学、人类学、历史研究、法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等其他学科领域的知识,从而在整体上促使了批判理论从社会学理论视野转向了社会理论领域。[xxii]
通过对社会学理论发展史的系统考察,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发展趋向总体说来是其研究范式的变迁,或者说是其方法论体系的变迁,而这种变迁的动力则来自其研究范式的分化与整合。社会学作为一门对社会实践和现实的结构关系与运行状态的理性反思的科学,理所当然地是随着社会现实的转型而不断变化的。由此,社会学研究者的理论视野、研究范式等等都应当随之而不断发展和调整,只有这样,社会学才能体现出其本身的学术活力及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在21世纪的社会学理论研究领域中,笔者认为,一个极为重要的现象就是,以全球化研究范式为特征的新的社会学理论范式将逐步得到确立。这种新的社会学理论范式是社会学理论多重范式整合的结果,它表明了社会学理论正处于一个解构已有的研究范式、重构一种新的社会学理论范式的文化和知识境况中。正如当今社会的发展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转型期一样,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也正处于其历史发展的转型期中。在这个转型期中,社会学理论面临着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境况。社会学是否有更辉煌前景,社会学理论是否比以往更有效力,就看我们是否能够不仅在理论视野上,而且在研究方法上,不仅在战略眼光上,而且在实际运作中能够适应社会学本身的发展逻辑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在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这种适应全球化趋势和新的社会转型需要的“全球化研究范式”将在社会学理论研究中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特征:
一是“全球化研究范式”首先意味着对传统的“现代化研究范式”的超越与扬弃。以民族国家中心论、西方中心论和人类主体中心论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化研究范式,不仅在理论上造成了各种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与冲突,使传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局限在一个个有限的民族国家之中,无法阐释和说明在全球层次上出现的大量跨国事实,而且在实践上也造成了人与自然及人类内部的冲突、斗争、彼此消解的紧张状态,使不同主体处于严重的对立之中,从而给社会学理论研究带来了自身难以克服的危机。而全球化研究范式的出现将超越现代化研究范式的危机,突破现代化发展内涵的“单一性”和指导思想的“非人化”所导致的“发展悲剧”,确立以人为中心的、全面的、可持续的和谐发展观,为社会学适应新的社会现实提供了理论与方法上的支撑。
二是“全球化研究范式”的出现,所体现的是社会学理论多重范式的整合,其视野是一种多学科渗透和融合的学术视野。全球化时代的知识特征就是知识交叉、信息爆炸、传播迅速,并构成了一个在学科上融合渗透、在时空上交叉蔓延的立体化、全球化知识语境,这就要求社会学理论研究者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调整自己的学术视野,不断拓展自己的思想深度。随着全球性社会和知识社会的大力发展,人类生存环境的重大变化和人类对自我生存意识的深化,社会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的视界日益走向融合,更多的社会科学家开始认同社会学理论的重要性,社会学家也逐渐放弃对绝对理念的追寻,日益表现出对其它知识的尊重。“全球化研究范式”特征显示出一个融合各种学科优势的知识时代即将出现。因此,社会学理论研究者就不能固步自封,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狭小的天地里,应该不断地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拓深自己的思想维度,多一分知识的维度和多一点思想的深度更有利于社会学理论的研究,有利于社会学理论整体性思维方式和多元价值取向的形成与确立。
三是“全球化研究范式”的出现,表明了以往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些传统的研究对象和命题日益走向式微,这就意味着整个社会学理论的研究需要进行时代性的转型和变革。在过去,社会学理论所关注的是一些普遍主义的东西,企图以绝对、普遍的宏大理论框架来指导自己的经验研究。实际上,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普遍主义的真理性和有效性都是极为有限的。当代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越来越显示,社会学理论应该从普遍主义的理念转向人所生存于其间的社会现实和个体化的人类存在,应该将宏观架构与微观事件、客观环境与主观行动结合起来,更加关注社会现实本身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所以,社会学理论研究在当今的发展更向具体实在的社会现实开放,实践性的社会现实始终是社会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基点,多一点现实的关注,多一点实践的眼光更能使社会学理论充满发展的活力。
四是“全球化研究范式”更加重视本土化社会现实的研究。“全球化研究范式”的出现给社会学理论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社会学理论中具有权威性的许多经典命题不再是经典命题,那种囊括宇宙、贯通历史、解释一切也决定一切的真理意识不再成为社会学理论的主要目标。社会学理论一方面应具有世界性、全球性的思想眼光和知识视界,另一方面也应当立足于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全球化思考,本土化行动”的研究策略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口号,这正体现了社会学理论研究视野、研究对象和研究意识的转变。“重视理论研究,加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的社会学理论研究策略也正在我们的社会学理论研究中兴起和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给我们提供宽广深厚的学术视野,而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则使社会学理论的研究具有更明确的目标和更强烈的现实色彩,同时也使社会学理论的研究和发展更具有实践的操作性、理论的开放性和学科的建设性。
五是“全球化研究范式”中各种“后学”(如后工业、后现代、后殖民、后、后资本主义等)的出现弥补了传统社会学理论研究范式的不足,也从一个方面大大丰富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内涵。全球化中各种“后学”词语的大量涌现已经成了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普遍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学理论是一种终结,而更多的是一种开放性的重构,一种解构中的重构。当代社会学理论多元发展的事实预示着,社会学理论的地位不是越来越失去它的地位和作用,恰恰相反,它的地位和价值将日益显著,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把社会学理论看作是随着社会经济和人类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事业,社会学理论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生活的需要。所以,我们必须把社会学看作是一种发展性和开放性的事业,多一点发展和开放的眼光是极为必要的。
由此看来,我们必须从全球化趋势的客观事实出发,把全球化看作是一个动态而多维的社会现实,并以此为基础,来建构“全球化研究范式”。这其中包含了微观与宏观、主观与客观、个体与社会的统一,而这个统一的基础就是古典社会学理论家马克思所一再强调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因为正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个人与社会才得到体现,个人特征与社会特征才得到反映,也正是以社会实践活动为中介,个人与社会、主观与客观、微观与宏观才得以联结起来,双方的互动才成为可能,才在社会活动系统的整体中统一起来。如果我们把“宏观社会-微观个体”、“客观环境-主观认知”作为两对具有连续统(continuum)特征的坐标两极的理想类型,并以瑞泽尔已划分的三种社会学范式(即社会事实范式、社会定义范式和社会行为范式)作为社会学理论的基本研究范式,那么,我们可以发现,“全球化研究范式”不仅将具有整合这三种基本社会学研究范式的重要特点,而且,还能够较好地概括和包容“社会批判范式”的内容,因为不同研究范式实际上只是社会现实完整结构中的不同侧面而已。[xxiii]
总之,作为社会事实范式、社会定义范式、社会行为范式和社会批判范式的多元整合,“全球化研究范式”实际上能够在纵向上整合从微观个体到最宏观的全球社会的所有层次的研究对象,在横向上整合从主观心理到客观环境的所有领域的研究。而“微观—宏观”、“主观—客观”又是两个不同维度上的动态连续体,它们能从纵横两个坐标维度囊括人类社会所有方面的所有行为,具有较强的融合性、开放性和动态性。因此,在具体的社会学理论研究过程中,我们应该同时去理解社会与个体,使微观与宏观研究互补、主观与客观解释相互验证,从而使社会学理论的研究范式具有更大的科学性和解释力。无论社会学理论家是否愿意,在全球化背景下,社会学理论的传统研究对象和能够运用的研究范式都将在“纵”、“横”两个方面得以深化和拓展。[xxiv]全球化及其所带来新的社会转型并不是让社会学理论走上终结的道路,而是给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为宽广的前景,社会学理论的古典传统也将在整合以往研究范式和吸收新的研究范式的基础上,迈向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多元化的新时代。
注释:
[i] 文军:《逻辑起点与核心主题:现代性议题与社会学理论的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
[ii] 例如,马克思试图把现代性归结为资本主义经济,他意识到社会的进步得益于早期社会向资本主义的转型。然而,在他的著作中却又极力批判经济制度及其各种畸形现象(如异化、剥削等)。涂尔干则企图把现代性归结为工业化,把现代性解释为一种有机团结的强化和集体良知(the collective conscience)的弱化。而韦伯则把现代化归结合理化、理性化的过程,把现代世界大多解释为以其它类型的理性为代价的形式合理性(formal rationality)的扩张,以及理性铁笼(the iron cage of rationality)出现的结果。
[iii] Owen,D.(1997)Sociology after Postmodernism, London: Sage,p.12.
[iv] 文军:《论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三大传统及其张力》,《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v] Giddens,A.(1993) New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 A Positive Critique of Interpretative Sociologie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vi] Emmerij,L.(1997)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to the XXI Century, 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pp1-2.
[vii] 谭明方:《社会学方法论新探》,北京:《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2期。
[viii]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瑞泽尔(G.Ritzer)曾把社会学出现的社会力量归结为政治革命、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的兴起、社会主义的兴起、城市化、宗教革命以及科学的成长六个方面。其实,这也只是现代性滋生的另一个说法而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启蒙运动的产物。
[ix] 有关现代性与现代社会的危机分析,国内外学者都有大量的论述。比如,美国学者艾恺指出,现代性的最大困境在于现代社会组织的“理性化”最终导致了人类生活的非理性化,现代人类追求个人自由的终极状态却是非个人性,这种现代性的困境深植于人性的内在冲突中(参见:[美]艾恺著:《世界范围内的反现代化思潮》,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16页)。笔者也认为,现代社会作为一个分裂矛盾的社会世界,它表现为现代性内部的分裂以及现代化与现代性之间的深刻断裂和紧张,而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人性结构的内在冲突。限于篇幅,笔者在此不再对有关现代性与现代社会的危机一一进行论述。
[x] 有关这次社会转型与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详细论述,请参阅:文军、童星:《论三次社会转型与人类社会发展》,《湖南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xi] 皮斯特(Jan-Nederveen Pieterse)认为,把全球化看作是现代化的必然结果这样一种全球化观念掩盖了支配这一历史过程的权力关系,即全球化/现代化的论述局限在西方的历史当中,从而忽视了非西方社会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参见:Pieterse, Jan-Nederveen (1995)‘Globalization as Hybridization’, Global Modernities, eds.by M. Featherstone et al., London: Sage.
[xii] Cohen, R. and Kennedy, P.(2000)Global Sociology, Basingstoke: Macmillan,p.42.
[xiii] 必须指出的是,在有关全球化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论述上,不同学者之间也有相当不同的看法。比如,吉登斯把全球化就看作是西方现代性扩展的结果,认为全球化纯粹是现代性的放大化;罗伯森(R.Robertson)则认为全球化是现代化的条件、更是不同路向的现代化的条件。而且,这两种看法在经验世界都可以得到部分的支持。
[xiv] 正如罗伯森和莱彻纳(F.Lechner)所说:“现代性的许多主题——生活世界的分裂、结构的分异、认知和道德上的相对性、体验范围的扩大——在全球化进程中已被加深。”参见:Robertson,R. and Lechner,F.(1985) ‘Modernization, Globalization and the Problem of Culture in World-system Theory’, In Theory, Culture and Society,Vol.2,p.108。
[xv] 安东尼·吉登斯著:《失控的世界——全球化如何重塑我们的生活》,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xvi] Featherstone,M.(1990)‘Global culture: an introduction’, in Featherstone,M. (ed.) Global Culture: Nationalism, Globalization and Modernity, London: Sage.
[xvii] 吉登斯(A.Giddens)、贝克(U.Beck)、鲍曼(Z.Bauman)等当代社会学家认为,这是当代社会学理论不可或缺的突出特征。因为从根本上讲,社会学是一门暂时性的、反思性的学科,它必须不断与社会现实保持适应性和灵活性,才能更好地发挥重要作用。
[xviii] 其实,社会学理论,尤其是实证主义社会学理论本身就是现代性与社会文化建构的产物,它从来就不具有将自身从文化中孤立出来而跃居其它社会学理论研究取向之上的特权。
[xix] Giddens, A.(1987)Social Theory and Modern Sociolog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Preface.
[xx] 盛少波:《社会学统一理论的整体性分析方法》,《社会科学研究》,1993年第1期。
[xxi] Ritzer, G.(1996)Sociological Theory, New York: McGraw-Hill,pp.621-650.
[xxii]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学理论向跨学科的社会理论的扩展,不仅意味着调用社会学以外的各种理论与方法,同时也包含放弃作为主流社会学理论核心的实证主义的知识观。因此,从社会学理论到社会理论的转变不仅具有方法论的成分,而且也有政治的成分。对于批判的社会理论来说,“批判”意味着这样的观念:知识存在于历史中,如果运用得当就可以改变历史进程,因此,它致力于对社会作总体性的、结构性的理解。参见:Agger,B (1998)Critical social theory, An introduction, Westview Press.
【关键词】 股权激励; 股利政策; 现金股利
中图分类号:F2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0-0094-06
一、引言
在公司治理中,股权激励作为降低两权分离造成的成本、提升公司业绩的一种有效方式,一直受到推崇,而股利分配则直接反映了公司股东与公司高管之间、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因此,股权激励和股利分配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问题,并且在这两个研究领域均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然而,与国外不同的是,我国很少有文献将这两个问题放在同一框架下进行研究分析。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出较晚。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才标志着我国公司经理人股权激励的正式启动。此后,从该办法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到2012年12月31日,继《管理办法》出台后,作为监管层的证监会、国资委和财政部又先后出台了三个备忘录、国有控股企业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对股权激励进行规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226家公司公告并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本文试图运用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分析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
二、相关文献综述
在股权激励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研究上,国外学者取得了丰富的且较为一致的研究成果,即股权激励会导致公司降低股利支付水平而提高股票回购的数量。之所以能够得出这一一致结论,主要是由于国外实行的多是非保护型股权激励政策,即行权价格一经确定,不会随着股利分配而发生任何改变。与国外相比,国内在该领域的相关研究极少。肖淑芳等(2009)以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30日沪深两市首次披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对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的影响,并得出经理人有目的的利用提高送转股水平方式降低行权价格,通过市场的“价格幻觉”提高股权激励收益的结论。肖淑芳等(2012)的进一步研究结果表明,股权激励公司的送转股水平和现金股利水平从公告计划前一年起显著高于非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对送转股和现金股利水平均有正向的影响。吕长江等(2012)通过对比分析2006—2009年期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和非股权激励公司的数据,认为相比非股权激励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更倾向于减少现金股利支付,这一结论与肖淑芳等的研究结论截然相反。
那么,经过七年的发展完善,在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转轨经济制度背景下,在中国这一弱势有效的资本市场条件下,在股票市场参与者的投机心理使得投资者大多并不关注股利政策而只关心股价波动的前提下,在我国上市公司“两职兼任”现象比较严重的治理环境下,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同时又参与股利分配决策的公司管理者,是否有可能采取使他们股权激励收益最大化的股利政策?股利分配政策是否会造成没有降低反而增加成本的结果?相比非股权激励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公司的股利政策又会有何不同?
本文旨在运用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对上述问题进行回答,并对肖淑芳和吕长江所得出的截然相反的研究结论之一进行实证支撑,使得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这一问题得到更多的关注,同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更加系统的认识和改进。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委托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管理者处于相对的信息优势,而所有者则处于信息劣势,管理者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获取如在职消费、过度投资(即投资于NPV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让管理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而给予企业管理者一定的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共担风险,从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勤勉尽责,减少或消除短期行为的一种激励方法。
最优契约理论认为,股权激励将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能够有效缓解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问题,减少过度投资和在职消费,因此,现金股利也会相应的增加。
但是,股票期权假说认为,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后,股价将会下跌,而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变,管理者的股票期权价值将会在无形之中下降。同时,股票期权的行权意味着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增加,每股收益将被稀释。若在股票期权行权之前进行股票回购,可减少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为即将行权的期权储备股份,防止每股收益被稀释。因此,理性的管理者会倾向于用股票回购来代替现金股利,从而避免手中的股票期权价值下降。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四、实证研究
(一)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的是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选择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股权激励公司作为样本数据。截至到2012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226家公司公告并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为了使数据具有可比性、连续性,研究时剔除了下列数据:
(1)ST类公司;
(2)金融保险类公司;
(3)被停止上市的公司;
(4)部分数据不全的非平衡样本公司。
经处理后,共得到194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有效观测样本,各年开始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数量如表1所示。
股权激励样本数据及财务数据来自香港理工大学中国会计与金融研究中心和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CSMAR),使用的统计软件为SPSS 18.0。
(二)变量选择
国内很多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得出了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对股利政策有影响的结论。因此,本文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选择以下因素作为研究变量,变量的具体描述和定义见表2。
(三)描述性统计
表3提供了股权激励公司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表4则提供了非股权激励公司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对比分析2006—2012年股权激励公司和非股权激励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资产规模、现金流量、总资产报酬率等指标可以发现,相对于非股权激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总体上资产负债率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盈利能力强。正常情况下,这部分公司更有能力实施现金股利分配。而由表3和表4可知,股权激励公司中有77.26%选择发放现金股利,远高于非股权激励公司的56.55%。为了能够进一步说明问题,对比了股权激励公司和非股权激励公司2006—2012年度每股现金股利的均值和中值,如表5所示。通过这一描述性统计的数据可以明显看出,股权激励公司的每股现金股利无论是均值还是中值均高于非股权激励公司。这说明,股权激励公司不仅有能力支付更多现金股利,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增加了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股权激励公司较非股权激励公司,更倾向于增加现金股利的支付。那么,对于股权激励公司而言,在其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前后,现金股利的支付政策又是否会存在差别?对2006—2012年度期间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且仍处于实施阶段的公司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将所有数据划分实施前n年、实施当年和实施后n年(n=1,2)等五个不同的区间,其中实施当年为第t年,五个区间依次为第t-2年、第t-1年、第t年、第t+1年和第t+2年。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从第t-1年,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前一年开始,每股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就开始大幅度上升,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上市公司管理层在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前一年便开始了机会主义行为,为获取非努力性股权激励收益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数据见表6。
(四)模型设计
从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的影响看,股权激励的符号为正,说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有正向影响,假设1得到了验证,即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这一因素对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有促进的作用。已经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管理者,通过提高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在实现眼前利益的同时,大幅降低了行权价格,间接使手中的股票期权增值,从而无需经过努力便获得了股权激励收益。
资产负债率的回归系数为负,即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越高,越不倾向于发放现金股利;企业规模和现金流量的回归系数为正,这说明企业的规模越大、现金流越充足,越倾向于发放现金股利;资产报酬率与送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显著正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管理者越倾向于将盈余以现金的形式回报给股东。
表11和表12是模型2的回归结果,由上述回归可以看出,变量YEAR的系数显著为正。由于激励方案推出1年前YEAR取0,其他取1,因此可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1年前,管理层就开始通过提高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来为自身谋得利益。
五、结论
本文运用理论与实证分析,通过描述性检验和回归检验,运用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相关数据,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结论如下: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有正向影响。基于我国股票期权是保护性期权、现金股利支付具有降低行权价格这一特点,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之前,采取了高现金股利支付政策,目的是为了尽可能降低行权价格,为将来获得非努力性股权激励收益做准备。
2.从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前一年起,股权激励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开始明显升高。虽然之后的现金股利支付水平有小幅波动,但相较之前仍有很大幅度的上升。
本文的结论表明,尽管股权激励的初衷是使企业的管理者与所有者实现目标的统一,降低成本,但现实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却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管理者利用股利分配政策为自己谋福利的手段。同时在另一方面说明,股权激励是除公司股权结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外又一个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这也为股利政策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六、建议
通过前文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影响的实证分析,我们对这个原本能够降低成本、提升公司业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激励方式在我国的实际实施效果有了进一步了解。在此基础上,在保持我国现有的股利保护性期权制度不变的前提下,笔者提出,企业可以通过实施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来降低成本。
实施稳定的股利政策,意味着企业每年支付的税前现金股利应保持不变或者在较小的范围内进行波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管理者随意调整现金股利支付水平设置了障碍。当企业盈利能力没有发生较大改善但现金股利支付水平有较大幅度的变动时,股东可以及时发现并采取行动来制止管理者的损公利己行为,使股权激励的实施真正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真正做到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最终目标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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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吕长江,张海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J].管理世界,2012(11):133-143.
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6]8号)、《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6]175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印发后,境内、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积极探索试行股权激励制度。由于上市公司外部市场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必须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在达到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薪酬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要求之后,还应优化董事会的结构,健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的制度,按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确定董事会成员人选,减少国有控股股东的负责人、高管人员及其他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数量,增加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人员任职董事的数量,督促董事提高履职能力,恪守职业操守,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各类股东利益的代表和重大决策的主体,董事会选聘、考核、激励高管人员的职能必须到位。
二、完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体系,科学设置业绩指标和水平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建立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业绩考核指标应包含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等综合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ROE)、经济增加值(EVA)、每股收益等;反映公司赢利能力及市场价值等成长性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公司总市值增长率等;反映企业收益质量的指标,如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现金营运指数等。相关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应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
(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其授予和行使(指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下同)环节均应设置应达到的业绩目标,业绩目标的设定应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并切实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股权激励实施的条件。
1.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不低于公司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及同行业(或选取的同行业境内、外对标企业,行业参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下同)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2.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在授予时业绩水平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并不得低于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凡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以下的不得行使。
(三)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体系,切实将股权的授予、行使与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并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分档确定不同的股权行使比例。
(四)对科技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指标,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及成长性,分别确定授予和行权的业绩指标。
三、合理控制股权激励收益水平,实行股权激励收益与业绩指标增长挂钩浮动
按照上市公司股价与其经营业绩相关联、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增长与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相匹配的原则,实行股权激励收益兑现与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的办法。即在达到实施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要求的基础上,以期初计划核定的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为基础,按照股权行使时间限制表,综合上市公司业绩和股票价格增长情况,对股权激励收益增幅进行合理调控。具体方法如下:
1.对股权激励收益在计划期初核定收益水平以内且达到考核标准的,可按计划予以行权。
2.对行权有效期内股票价格偏高,致使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的实际行权收益超出计划核定的预期收益水平的上市公司,根据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股票价格增长情况合理控制股权激励实际收益水平。即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下同)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境外红筹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超出上述比重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不再行使。
3.上述条款应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或股权授予协议上予以载明。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上市公司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性的不断提高,将逐步取消股权激励收益水平限制。
四、进一步强化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科学规范实施股权激励
(一)完善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方式,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水平
1.上市公司应以严格的业绩考核作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前提条件。上市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的业绩目标应不低于下列业绩水平的高者:公司前3年平均业绩水平;公司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2.完善限制性股票授予方式。上市公司可基于某一发展战略和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以三年(或项目战略期)为考核期限,若业绩考核(或战略目标)达到计划设定的目标要求,上市公司即可按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约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其限制性股票激励收益原则上为考核期内薪酬总水平的30%。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出售(或转让)的时间应不少于两年,且应匀速出售(或转让)。
3.强化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约束。限制性股票激励的重点应限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价格的确定应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出资水平不得低于按证券监管规定确定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的50%。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不含个人出资部分的收益)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业绩指标的增长幅度(以业绩目标为基础)。
(二)规范股权激励公允价值计算参数,合理确定股权激励预期收益
对实行股票期权(或增值权)激励方式的,上市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国际通行做法,选取适当的期权定价模型进行合理估值。其相关参数的选择或计算应科学合理。
对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的,在核定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时,除考虑限制性股票赠与部分价值外,还应考虑赠与部分未来增值收益。即限制性股票预期收益为赠与股票价值与按照期权定价方式核定的赠与部分预期收益之和。
(三)严格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规范股权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行为的处理方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重点应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境内、外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
股权激励对象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授予的期权(或股权)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或解锁)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或解锁)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行权(或解锁),尚未达到可行使(或解锁)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股权激励对象辞职、被解雇时,尚未行权(或解锁)的期权(或股权)不再行使。
(四)规范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分红后股权激励授予数量的处理
上市公司因发行新股、转增股本、合并、分立、回购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权授予数量或行权价格的,应重新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后由股东大会或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于其他原因调整股票期权(增值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时,上市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五)规范履行相应程序,建立社会监督和专家评审工作机制
建立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沟通协调机制。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其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应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并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将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等材料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建立社会监督和专家评审工作机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除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公告外,同时还应在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同时国务院国资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评审。社会公众的监督、评议意见与专家的评审意见,将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核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依据。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专业监督机制。为上市公司拟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中介咨询机构,应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规范性、合规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六)完善股权激励报告、监督制度
国有控股股东应按照《试行办法》及本通知的要求,完善股权激励报告制度。国有控股股东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报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同时抄送财政部。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及时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年度行权(或解锁)等情况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国有控股股东有监事会的,应同时报送公司控股企业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