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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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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集中投入、综合开发,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

以往的农业投资,往往存在投资分散,甚至搞平均主义的倾向,资金利用很不经济。农业综合开发从一开始就较好地克服了“撒胡椒面”式分散投入的弊端,强调“集中投入,规模开发,综合治理”,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避免零星分散和单打一的开发治理模式。强调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工程措施、技术措施和生物措施配套投入,力争开发一片,成效一片,使每一项目区全部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旱能浇、涝能排的开发建设标准。同时,农业开发还始终将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解急助力,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与时俱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出发调整工作重点和投入方向。水,是农业的命脉。十几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始终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开发水资源,推广节水灌溉,实施中低产田改造,作为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常抓不懈。在此基础上,不断从实际出发调整工作重点和投入方向。开始,农业综合开发的内容是重点进行大规模的中低产田改造,着力提高粮食产量;到1994年,由于粮食总量增加,出现了粮食比较效益下降,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农业综合开发的内容从重点进行中低产田改造,转变为在继续进行中低产田改造的同时,加大多种经营建设力度,首次增加了对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扶持内容,使增产和增收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1999年后,农业综合开发主要是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要特征。在坚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这一前提下,从过去以改造中低产田和开垦宜农荒地相结合,转到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尽量少开荒,实现农业综合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从主要追求农产品总量为主,转到积极调整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努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上来。在这期间,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大,这对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正是由于农业开发所从事的是一家一户农民想干而无力干、干不了的事情,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农民的需要,从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和热烈欢迎,更使广大农民投身农业开发的热情长盛不衰。

“农业开发的钱难花,但真正能看到东西的还就是农业开发”。

借鉴工业项目的管理方法,实行项目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在农业投资管理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1988年以前,我国的农业建设一直处于“国家拿钱,农民种田,无人跟踪问效”的状态。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态,农业综合开发一开始,就将通常只在工业项目中运用的项目管理手段引入到农业开发中来,严格按项目投放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不搞分条切块。并坚持严把“四关”,即:严把选项立项关。无论项目大小,都要经过详细实地考察,科学规划设计,充分评估论证和严格审批程序,确保立项准确性;严把施工关。公开招标施工队伍,严格按设计科学施工,并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工程高质量;严把验收关。明确工程建设标准,落实责任,逐级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限期纠正,确保工程完好交付使用;严把管护关。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晰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创新管护机制,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从而实现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收到了较好的投资收益。正如一些县乡领导同志们说的那样,“农业开发的钱难花,但真正能看到东西的还就是农业开发”。

“县级财政报账制”和“以物代资,见物不见钱”的资金拨付方式

“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发展”是农业综合开发一贯坚持的投入政策。为了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农业开发在资金管理上着重抓了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强化配套投入。国家规定,农业开发投资中,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自筹的比例为1∶0.5∶0.6,无资金配套能力的不安排项目。并将群众自筹纳入计划管理,建账立卡,专款专用。对不能按计划完成群众自筹和财政配套任务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直至取消立项资格。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坚持工程资金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积极推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和“以物代资,见物不见钱”的资金拨付方式,严格按照项目扩初设计进行支出管理,较好控制了资金投向,防止了资金挤占、挪用和浪费,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农业开发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坚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定期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资金管理。

奖优罚劣,公开透明的创新管理机制

奖优罚劣,竞争立项制。省对市县的项目资金分配,实行基数加因素的方法。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土地治理项目评“红旗县”,多种经营项目评“优胜项目”,坝上生态项目评“创业杯”,对工作先进市县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市县给予处罚和批评。对连续两年工作落后的县,撤销立项资格。严格做到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奖优罚劣。县对乡村实行竞争立项制,择优选择农民积极性高、资源条件好、项目可行性高、预期效益好的地方进行立项开发。

项目和资金公示制。要求县级农开办或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公布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主要工程量、财政资金及农民筹资投劳的使用计划等情况,提高项目和自己透明度,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施工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农业开发在建设中坚持对土地治理项目的主要工程和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投标制,公开、公正、公平选择施工队伍、采购所需物资。较好地保证了工程质量,降低了建设成本。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支农资金整合的具体内容

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要明确范围,适当归类,先内后外,分步实施。一要整合财政内部掌控的支农资金。按照国家财政部“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除生产救灾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等特殊资金外,其他所有财政支农资金都要纳入整合的范围。要切实改变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突出财政资金支农的重点和公益性。支农资金可以归并为四类:一是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类资金,包括农、林、牧、水领域的基建类投资、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农业科研推广资金等;二是生态环境建设类资金,包括水土保持补助、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资金、天然林保护资金等;三是农业结构调整类资金,包括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深加工的农业产业化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资金等;四是农村发展和管理类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资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和文化、卫生方面支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林牧水气象等部门的行政事业费等。实行项目按分类统一申报,统一投放,统一监管。二要在财政内部支农资金整合的基础上,加快各级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将全部支农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建议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财政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统一的支农资金管理机构,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协调;也可以采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方式,协商解决资金集中投放、监督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减少交叉、强化协调、适应市场”的要求,进一步合理界定各部门的职能。加强发改委、财政、科技、农业、林业、畜牧、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综合部门应侧重于宏观管理,主要负责规划、战略、政策和布局;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审批、预算执行、项目组织实施。

二、创新支农资金管理机制

(一)创新管理协调机制,打造“三级”资金投放平台。

一要在中央层面制定和完善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统一资金分类口径,合理规范管理程序,实行严格的有关立项、招投标、公告、专家评审、绩效评价、监管检查等管理制度,在财政转移支付中减少支农专项,加大一般性支农转移支付数额。坚持规范运作与灵活性相结合,通过实行宏观政策和管理程序、制度层面的整合,赋予地方政府实施资金整合运作的合理权限。

二要在自治区层面上,区、地(州)、县(市)三级重点放在资金和项目的整合上。鉴于支农资金由自治区级投放、地州市级配套、县级使用的特点,支农资金的整合,可根据管理方式进行分类。一类是自治区、地州市级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其投入使用具有明显的示范性和方向性。这类资金由自治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同时,要探索建立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地州市财政和县级财政四方联动的协调管理机制。自治区财政在分配资金时,应征求相关地州市、县财政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充分发挥基层管理部门的作用,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二类是实行“切块”下达的资金,属补资金。由自治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资金情况、工作任务、绩效考评结果,共同制定出比较科学、合理、规范的“切块”分配依据,在明确资金投放重点、原则、支出范围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地州市,由地州市具体作项目安排。三类是自治区级整合后安排的资金,主要是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外统筹管理安排的资金以及自治区财政内部各处室管理用于支农的部分资金。在整合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的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切块下达或确定项目后下达到实施地州或项目承担单位。县级支农资金整合,主要是由县财政、发改委、涉农主管部门依据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县乡村实际进行项目整合,对上级下达的切块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打捆”组合,具体确定资金项目,并按照资金管理的相应要求报上级财政备案。

(二)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

在对资金投放进行多层次整合的同时,要构建资金整合的项目载体,突出优势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在优势区域发展上,主要扶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养殖、粮食及农产品加工业。在主导产业布局上,主要发展特色农业、特色林果业、特色畜牧业等深加工产业,扶持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重点支持绿色、无公害和有机食品生产项目,乳制品、畜产品、林果业等深加工项目,鼓励和推进面向市场、强化培训的劳务输出服务项目,支持实施“阳光工程”、“百万农民工培训工程”,促进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自主创业。通过支农资金整合,逐步破解资金瓶颈,化解乡村两级债务。争取在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上有新突破,在农村道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方面有新进展。

(三)落实责任,创新支农资金的监管机制。

在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工作中,必须强化管理和监督工作,才能确保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分工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要承担起资金管理的职责;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项目和组织实施,承担起项目管理的责任;自治区级财政部门侧重宏观管理,承担起宏观管理的责任;地州县级财政负责资金使用的具体管理,承担起安全有效的责任。项目分级确定,分级负责,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

二要进一步改革资金的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为调动广大农民、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各方面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调动地(州)、县(市)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要扩大以奖代补的范围以及更多地采取财政贴息的办法,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使财政支农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要建立自治区、地(州)、县(市)分级考评机制。加强部门预算编制,逐步推行绩效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相衔接,强化预算审核,规范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考核工作。由自治区制定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办法,明确奖惩措施,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工作出色的地(州)、县(市)给予奖励,酌情增加补助资金。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规范;村财乡管;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新疆巴州乡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乡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经考试合格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保障了全州农村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08年8月,巴州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库尔勒、尉犁、和静、和硕、博湖等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从2005年起,这7个乡镇所属村级财务已经100%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县财政、乡财局和农经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县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提高,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白条入账的现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经济业务规模大小,推举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乡农经站对被的村级集体经济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被访的村民都能对村里的支出说上一二,对村里的民主理财、支出和村务公开比较满意。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记账业务。

在调研中发现,各核算单位使用的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该电算化软件基本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该核算软件操作简单,便于学习掌握,全州村级核算统一配备同一套软件便于软件供应商统一培训和售后服务,缺点是无法用一套软件同时核算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普及使用程度各县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县、乡财政的状况不同。在调研时发现,和静县、尉犁县的乡镇农经部门会计人员仍在通过手工记账、算账。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农村财会人员的情况,我州向各县发放调查表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村,无证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基本不懂汉语言,个别村仍存在着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的现象,更换、变动会计人员比较频繁;无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学历的会计人员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村级账务核算内容不全面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经济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除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外,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二)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会计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边干边学,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严重缺乏,既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因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三)加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亟需改进。

巴州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少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表述、沟通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能力方面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得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都没有填写;账簿使用存在随意性,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普遍没有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没按纠错规定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紧制定和出台《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确保农村经济核算安全、完整

2006年,农业部发文提出将制定《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要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据此建立和规范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但截至目前,《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仍未正式出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的建立只能由会计人员依据其他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和经验探索建立。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显而易见。

三、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促进村级记账健康发展

(一)立足当前,规范农村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队伍

当前,农村乡镇正在积极推行“村财乡管村用”改革,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农经部门长期以来一直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财政所根据改革进度,目前是集中核算乡镇级财务收支。根据实际,建议现阶段我州应采取乡财政所和乡农经站并存,共同完成乡、村财务核算的方式,随着乡镇管理体制的推进,适时提出将农经站划并到财政所集中核算,这样既可减少人员,又可统一管理村级核算。

自从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各乡农税所(财政所)工作人员从过去的收农牧业税,转为为农村服务、核算转变;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少数民族人员比例大,收税是专家、是内行,在会计核算工作方面,是新手,需要重新学习。

农经部门长期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和核算,有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财会队伍,一些农经站从1993年就开始为村级财务记账;在调研中,这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素质较高、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

建议“村财乡管”目前仍由农经部门管理、记账;财政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将核算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给行政村,由农经部门统一核算。

鉴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下一步改革将到乡一级,财政所同志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建议财政所和农经站两个部门仍保持现状,待时机成熟再考虑划并事宜。

(二)积极从法律方面探索乡级财政、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权限

乡财政所、农经站目前是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村财账务工作的,是遵从改革阶段的行政规定。从国家长远发展来看,中国法制化建设正在步入正轨,村级账务机构也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记账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审批和管理。只有通过规范的“记账”许可的申请和批准,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之规定,通过修订《农业法》、《会计法》、《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授予乡级核算机构法定记账权限,村级账务的核算才能符合法律规范,才能真正体现村民权益,保障机构合法运行。

2009年7月6日,在笔者修改此文时,获知新疆首届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班在博湖县本布图镇开班,该培训班包括汉、维、蒙、回等民族的114名学员参加培训,参加人员主要为会计人员,乡镇干部、村委会干部、村民理财小组人员。新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校长吴解铭亲自指导,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货币资金管理、家电下乡、会计委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农村综合改革、三项资金管理等涉农政策、业务。

期望国家能够不断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将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中国农村的每一个村落,惠及各族农民兄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S].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S].1993.

[3]财政部.记账管理办法[S].

[4]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S].2005.

[5]农业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S].

[6]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S].2008.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乌鲁木齐退休金调整:乌鲁木齐市20xx年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正式启动乌鲁木齐市的退休人员注意了,4月起,20xx年乌市居住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启动,截至6月30日,无正当理由不办理者将停发养老金。

4月9日,记者从乌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认证人员包括:在乌市定居,由乌市社保管理局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金人员及其他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同时也包含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六道湾煤矿、苇湖梁煤矿移交乌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届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年审。没做过居住信息备案的异地退休本地居住人员,到居住地社区交相关证件即可。

无法亲自到社区办理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社区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乌鲁木齐退休金调整: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至180元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80元,上调幅度达56.5%。新的标准将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1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改善民生,推动首府社保惠民工程,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市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提高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调整,将直接惠及全市11.5万城乡居民。

据悉,20xx年,乌鲁木齐市在全疆率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xx年,又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上的全覆盖;20xx年,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首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达11.5万人,其中,年龄在60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有3.7万人。

首府将逐步建立起城乡居民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金,让首府城乡居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成果。

乌鲁木齐退休金调整:房屋养老金遭遇动力不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大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以及紧急状况下维修资金如何使用等问题,成为与会人士关注的焦点之一。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乌鲁木齐市大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市民对大修资金存在不同程度误读,政府层面也还有不少难题需要抓紧研究探索。

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雅山新天地小区竣工近8年,不少外墙已经有些斑驳,业主李明起了用维修基金粉刷墙面的想法。

然而,李明的提议虽然得到不少业主支持,却被物业公司以不够条件为由拒绝。他很不解,基金放在那里也没人用,为何又不让我们用?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王刚介绍,基金具有公益含意,一般归政府或慈善机构统筹。中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开始于1999年,原建设部、财政部当时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20xx年,该办法更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已更名为维修资金。

一字之差,差别很大。据介绍,在维修基金那个年代,确实有部分小区将这部分钱用于一般性维修项目,效果不好。尽管维修基金早已改为维修资金,但很多像李明这样的业主还是对维修资金产生误读,认为绿化、美化楼宇外立面、更换自家玻璃等都可以使用这笔费用。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践,思考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地处江苏省最东部的启东市,自2008年以来,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全市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建成。至2013年底,全市公路通达里程4376.136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里程达4279.057公里,农村公路里程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97.7%,有效改善了全市农村的发展环境、农业的生产环境和农民的生活环境,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笔者结合当前实际,谈谈启东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的一些有效实践与具体措施。

一、农路养护管理的有效实践

(一)建立养护管理机构,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主体和管理模式明确,管理队伍充实。市交通主管部门是县道养护管理实施主体,负责并委托市公路管理部门对县道实施养护管理;各镇乡人民政府是乡道和村道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所辖区域内乡道和村道的养护管理。全市12个镇乡全部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和农村公路管护办公室。

在启东全市5个基层交管所增挂农村公路路政中队牌子,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公路的路政巡查和案件查处、许可受理工作。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招录了1000多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农村公路管护员,负责农路日常维修保养和路政辅助巡查。

启东市专门制定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管理办法》,开设启东市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专用帐户,在专户内设立12个镇乡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分户。对各镇乡管养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直接支付,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二)明确管养考核制度,实施创建激励办法

启东县道公路小修保养由市公路管理站负责监管,依据养护质量、路政管理和综合管理三大部分,对养护企业实行合同管理,对基价类项目按“总价承包、缺陷扣减”,单价类项目按“质量控制、计量支付”的方法进行全面养护管理。

启东市按照“路肩达标硬实,路面整洁卫生,路况完好畅通,绿化成行优美,标志标牌清晰”等创建标准,因地治宜地开展季度竞赛和年度评比表彰活动。在季度竞赛中,考核得分实行季度排名,分设金、银、铜奖,对最后一名镇乡给予黄牌警告。

二、农路养护管理的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队伍不稳定。镇乡层面“重建设、轻管养”的思想比较突出,一味强调管养困难,面对问题拖拉回避。公路管护办是一个临时机构,大部分管理人员为兼职或临时聘用,因而使长效管理缺乏支撑。养护人员存在流动性大、年龄普遍偏大、管理和技术业务素质低,专业性缺乏、机械设备不齐全等一系列问题。

(二)养护管理不到位,管养资金来源少。养护作业项目单一。启东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多数局限在路面保洁、除草、排水等一般性养护上。对路面桥涵维修养护、公路绿化和标志标线维护等方面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在管养资金上,市、镇乡两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虽有专门预算,但还不能满足需求。农村公路每年的维护费逐步递增,尤其是大中修经费需求较大,相当一部分村级经济状况较差,资金筹集相当困难。

(三)路桥改造不同步,路政管理三大难。全市乡际间的农村公路桥涵责任仍没有落实到位,大部分桥梁改造由水利部门负责,一般不列入乡村公路建设计划。部分公路修好后,桥梁得不到及时改造,影响了农路的安全畅通。

路政管理上存在“三大难”,分别是超限运输查处难、擅自搭接道口协调难、公路附属设施屡遭损坏管理难。目前不少农村公路成了超限运输车辆的重灾区,载重10多吨的车辆装了60多吨甚至上百吨,远远超过了农村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能力,严重损毁并大大缩短了农路正常使用寿命。

三、农路养护管理的对策措施

“三分建,七分养”,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是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全力抓紧抓好。

(一)提升管养意识,优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管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理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奖惩明确,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议把农村公路管护办列入镇乡机构序列,提高工作人员的待遇。严格按标准选拔配备专职管养人员,并加大农路管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管养人员的综合培训,建立管养人员考核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

(二)理顺管养体制,确保管养经费。在管养机制上,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乡村公路管养体制,建立镇乡养护站,推进乡村道路专业化养护。积极培育和发展符合养护市场要求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准入、养护企业资质制度。结合生态镇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长效机制。

在管养经费上,县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将养护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列入一般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建立管养资金增长机制,满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镇乡政府对于上级农村公路管养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充分利用乡级财政、村民“一事一议”政策,建立大中修基金,大力争取社会各方资金捐助,弥补市财政养护资金的不足。

(三)加强路政管理,完善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公路治超文件精神,长期稳定开展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制定实施路政协管员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各界对车辆超限超载、污染路面等侵害农路路产路权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的农路管理体系,使农村公路全天侯处于有序受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