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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办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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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办总结

乡镇民政办总结范文第1篇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首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鲁灿勇同志为组长,原创:以民政、人大、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建立了强有力的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其次是制定方案,分步推进。认真研究分析前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以及出现的普遍性问题,针对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摸清底数,分批实施,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镇个村分三批进行。第一批进行个村,第二批进行个村,第三批进行个村,确保选举工作不出现问题。三是严格程序,不走过场,搞好包片包村干部的培训工作,制定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明确了责任,对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走了过场,造成后果的,要给予严格责任追究。截止到现在全镇个村中已完成个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占总任务的。还有仉于、寺后杨、后高、后孙未完成。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一是有的村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文化水平低,素质较低,拉帮结伙,不服从支部的管理,工作不配合,影响很坏,对此,我们加强对新任主任的培训,从思想和工作方面进行教育引导。

二是四个没有进行选举的村存在着家族势力,拉帮结伙,互拉选票,群众意见很大,我们一方面集中力量,对这些村进行整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好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殡改工作

我镇有万人的大乡镇,今年上半年死亡人数人,死亡率‰火化人数人,火化率,在殡改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殡改管理的法律法规,原创:大力推行和组织引导丧(葬)领域的移风易俗,让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树立文明、节俭、科学、健康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为推动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以主管副镇长为组长的殡改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殡葬改革的暂行规定》,加大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严格执法对偷埋者,起尸火化,杜绝以罚代管的现象,从而确保了殡改的顺利进行。

三、救济款的使用情况

我镇在救济款、物的发放、使用和落实,坚持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对上级下拔的救济款,物做到了接收,登记和管理档案化,公开化,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对给各特困户下拔的救济款做到符合规定,不拖欠,截留,挪用,挤占。今年上半年我镇共发放赈灾救济款、扶贫救济款共计万元。

乡镇民政办总结范文第2篇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民政局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各方面全方位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施政方式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单位的廉政建设,密切了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实效,现就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上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年初鉴于人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抽调了有经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扎实、有效的进行。

今年四月五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1、实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一楼楼梯口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在法定假日和部分双休日安排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办事,受到群众好评。

2、民政业务公开实现了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民政局正规文件形式公开,拨款文件在发给各乡镇政府的同时,还报送市民政局、县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上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10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3、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4、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对重点贫困村、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了1000元的补助。

三、政务公开存在的不足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股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乡镇民政办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民政;职务犯罪;预防

一、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特点

(一)主体固定

民政系统职务犯罪人员绝大多数是民政部门的中层干部、基层民政办主任、会计对救济对象基本情况比较熟悉,一旦救济对象不存在了,他们中的个别人有机会冒领救济对象的救济款。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乡镇民政系统的民政所长,任期较长,他们对救济对象熟悉,了解民政部门在发放各种社会救济金过程中的漏洞,一旦救济对象有残疾(例如智力障碍人士或者聋哑人士),他们就有机会实施贪污行为。

(二)手段简单

一般采用虚列、冒领、截留等手段。具体手法是:以他人名义书写有关报告上报县级民政部门,达到骗取国家优抚款、救济款及低保金的目的,然后再以他人名义签名冒领或模仿笔迹冒领。作案手段隐蔽。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作案的手段和对象上,大多是利用自己工作的范围和对象的便利,采取多报、瞒报或虚报,然后用假签名、假印章代领的方法,将社会救助金、已故退伍军人和伤残抚恤金、已故退休或代管人员工资等救济款项贪污挪用。从所查办的几起案件情况看,犯罪嫌疑人贪污侵吞各项优抚款、救济款、低保金的主要手段就是“虚报”和“冒领”。其具体手法是:将已死亡(或死亡多年)的优抚救济对象按“活人”的名份连续多年上报财政部门,以达到骗取国家优抚款、救济款及低保金的目的;然后,再通过私刻“死人”章的方式,用“死人章”冒领或模仿死者笔迹冒领。

(三)隐瞒政策

利用优抚对象不熟悉或不知晓国家优抚政策而截留、侵吞各类优抚金、补助款。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的改善,国家不断加大优抚力度,提高各项优抚、救济的标准,但由于被优抚救济对象多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且分散居住在不同的村庄内,相互间交流少,信息闭塞。他们对于国家的民政优抚政策及不断提高的优抚标准很不了解或不知道。这为某些不法乡镇民政人员侵吞、染指国家财政下拨的优抚救济款提供了便利条件,有的乡镇民政人员利用优抚政策不为群众知晓的机会,将某个时期补发的“优抚救济款”。

(四)串案多发

无论复转军人的优待金,还是退休、代管人员工资,均需报请人事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仅凭民政部门是无法直接拨付到位的,涉案人员之所以能够轻易地虚报冒领他人的救济款项或退休工资,往往是他们之间相互利用、共享利益等原因。

二、民政系统职务犯罪原因

(一)法律意识淡薄个人私欲膨胀

个别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经不起诱惑,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诱使各种侵吞、挥霍优抚救济款、物案件多发。救济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法律性严肃的工作。但是一些民政工作人员存有政策观念不强、法律法规知识一知半解的情况,对国家下拨的各类优抚款、救济款,没有“不能越雷池一步”的思想意识。造成各种侵吞、挥霍优抚救济款、物案件的发生。

(二)基层民政队伍管理不完善

民政系统受当地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领导,业务垂直而人事不垂直,这就导致基层民政所尤其是所长,上级管不了,乡镇管不好的脱节现象。尤其是有些乡镇的民政部门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民政款物的管理、出账、报账都是一人操作,分管民政工作的乡镇领导没有具体过问,往往由他自己说了算,此做法不仅严重违反会计管理制度,而且为滋生贪污犯罪留下隐患。

(三)账目资金流转制度有缺陷

社会救济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应该专款专用,设有专门账户进行严格管理,而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人工作责任心不强,有些环节根本无人管理。就退休工人工资而言,负责申报的是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是劳动人事部门,拨付资金的是财政部门,看起来这是层层把关,实际上是形同虚设。在优抚金、抚恤金、低保金的发放管理上也存在类似问题。

三、预防民政系统职务犯罪对策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教育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重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预防和清除腐朽思想的侵蚀,要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清政廉洁的自身修养,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强化世界观的改造。二是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水平。一些公务人员走上职务犯罪道路,和一些地方、单位不重视思想教育有关。富有成效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在每个党员干部思想深处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有效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发生。三是学习民政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根据各科室工作性质的不同、城乡民政工作的差异和工作人员岗位的不同,有针对性地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图片展示、政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分析、召开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分层次、多渠道的学习培训,组织民政干部职工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一是对基层民政所长的双层考核备案制度。针对乡镇民政所人事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凡乡镇民政所长的任免和变动,要提前征求县(市)民政局的意见,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在体制上为防止管理上的失控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建立良好的选优机制使那些人民称赞、人民放心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导岗位,对不称职的干部实行待岗、转岗、离岗、分流等能上能下的干部制度。本着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有责任心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培训,择优罚汰。各乡镇的民政部门至少要配备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并实行异地任职,时间以三至五年为限,强调要严格遵守会计制度,互相监督。三是形成一个能够有效运作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监督体系。民政局要加强对乡镇民政所财务帐目、项目审计的检查和工作督查,对所发放的退伍复员军人定补款等要登记造册,严格审查,对死亡情况及时掌握,层层把关,决不能流于形式,要将业务能力、政治素质好的同志选配到民政所领导岗位上。

乡镇民政办总结范文第4篇

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做法主要是“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努力创新自选动作”,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九个及时”:

一、及时成立机构,确保人员到位

自县的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即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并成立由局长黄万国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东洋同志具体分管这项工作,并抽调三名政治素质较好、责任心强、有一定业务水平和能力的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组织基础。

二、及时制定实施方案

我局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民政工作加快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目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全县民政工作的实际,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县民政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参加对象、方案步骤、组织领导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当前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社会救助资金不足,救助水平不高救助面不宽的问题;二是服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问题;三是民政干部队伍思想解决不够,超前意识、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进百家门、摸百家情、做百家事、解百家难”的“四百”活动,同时,根据《*县民政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制定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计划。从而使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对如何搞好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及学习调研阶段有了清晰的认识,使他们更好地以高昂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及时召开动员会及专题组织生活会

4月3日上午,我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学习实践活动。会上,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万国同志作动员讲话,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东洋同志布置具体工作。

结合这次会议,我局马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大精神、同志有关科学发展观的论述等,同时,还认真学习了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作文同志志的讲话精神。会上,黄万国同志还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予以高度重视,配备专用笔记本做好学习笔记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同时,及时发放宣传小册子及学习资料到每位党员手中,要求他们认真学习,要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加深认识。

四、及时营造舆论氛围

我局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今年民政工作的一项主题宣传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把好舆论导向,营造浓厚氛围。目前,我局悬挂宣传横额二条,制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专栏一期。在宣传内容中,我们特别设立了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园地,将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全体党员的心得体会文章放在学习园地上,互相交流学习。

同时,我们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向局党员、群众、各镇民政办共发放《*县民政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调查问卷》200份,收回200份,充分听取对如何做好民政工作,尤其是如何做好或解决实施方案中的“三个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把学习实践活动推向深入。

五、及时举行一次专题辅导课

我局重点对“文件”材料、“两本书”的学习采取集中学、自学以及精读和泛读相结合的方式,会上记笔记,会下写体会,确保学习取得实效的基础上,5月8日,还专门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吴文勇为全体党员上了题为“切实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推进*持续健康发展”的专题辅导课。通过这次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更加深入思考研讨了科学发展观,提高了认识水平,为开展调研活动打好了思想基础。

六、及时制定调研方案,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

针对*民政工作实际及当前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我局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要求抓调研求实效,精心安排部署,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确立调研的问题,把要调研的问题分解落实到股室和个人,形成了各股室和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格局。同时要求要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在扎实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实用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做到全面准确评价现状,深入细致分析问题,科学可行解决问题。4月中旬,我局领导班子带队分四个调研组深入8个乡镇、16个村和4个社区就城乡低保工作开展调研活动。在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撰写调研报告。在调研报告中,我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措施和意见、建议。通过调研,使我局全体民政干部的宗旨意识树得更牢一些、党员意识更强一些、工作作风更实一些、工作成效更明显一些。

七、及时开展科学发展观知识测验

为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向深入,加深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我局与司法局一道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知识测验,采用开卷测验、独立完成的方式进行测验,共发放测验卷30份,收回30份。经认真评卷,我局参加测验人员成绩均为优秀。通过测验,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更加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信心和决心。

八、及时召开一次学习调研交流会

5月8日上午,我局在深入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班子成员学习调研交流会。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互相交流学习心得和调研工作情况以及发放调查表的情况、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等。经认真研究、梳理我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需具体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五保户及低保特困户生活困难的问题;二是福利院建设管理的问题;三是殡葬管理服务不理想的问题;四是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问题;五是加强民政队伍建设问题等。

为解决以上问题,必须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围绕“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宗旨,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问题得以解决。在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局坚持边学习、边实践,与日常工作结合进行,做到双结合、双促进。

一是提高五保户供养标准。根据实践活动调查研究,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从2009年起,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二是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我局今年6月初举办一期民政业务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和业务人员,重点学习民政政策法规和基础知识培训,同时继续开展各镇民政资金的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落实制度,确保民政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救济资金落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是要切实按照县殡葬管理“十一五“规划和县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切实做好福利院提档升级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工作,每所福利院按照150万元以上的标准,编制改扩建项目可行性报告,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福利院改造和全面升级的力度。全县14所福利院积极开展农副业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弥补资金不足。同时,强化城市福利院的管理,把城市“三无”对象全部集中供养,拓宽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社会代养,确保院民达到100人。

五是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首先通过调查摸底,统一按省规定的要求对公开栏进行完善,使我县村务公开栏的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通过这次学习调研交流会,局领导班子增强了如何做好或解决问题的共识,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九、及时汇报情况,加强沟通联系

乡镇民政办总结范文第5篇

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以帮助留守学生(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帮扶留守学生(儿童)弥补感情缺失、提高道德素养为目标,以动员组织全社会关爱留守学生(儿童)为重点。本着“真诚、真心、真爱、真行动”的原则,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学生(儿童)的需求,为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进一步探索关爱留守学生(儿童)的有效机制,整合社会资源,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学生(儿童),构建学校、社会合力共育的模式,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促进留守学生(儿童)健康地成长。

二、实施范围

全镇各级各部门

三、方法步骤

全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从2013年9月全面启动,长期坚持开展,并于2014年9月进行年度总结。

(一)建立健全制度

充实完善全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镇财政所、镇民政办、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宣传文化中心、镇综治办、镇团委、镇妇联、镇关工委组成的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团委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分管领导召集,半年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年终进行一次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建议近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相关工作。

(二)规划出台政策

近期对全镇留守学生(儿童)分布情况、生活现状、心理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透彻的了解全县留守学生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县留守学生(儿童)实际情况,制定《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意见》,对关爱行动的目的意义、实施原则、具体措施以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建议该《意见》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下发至各级各部门,为关爱工作提供强力的政策支撑,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深入贯彻落实

1.加大政府投入。为扩大关爱留守学生(儿童)阵地的覆盖面,更好的开展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建议结合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由县级各部门和联系乡镇合作,在每个乡镇各新建留守学生(儿童)之家一个,组织关爱队伍,在留守学生之家广泛开展关爱活动。

2.加强学校管理。留守学生(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重点主要在于依托学校,要建立留守学生(儿童)心理发展档案,成立心理咨询机构,选聘心理教育教师,开设心理课程,对留守学生(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建立留守学生(儿童)监护人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帮助、督促、检查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等。

3.开展关爱活动。一是开展“大手拉小手”科级领导干部结对关爱留守学生(儿童)活动,帮助解决其生活、学习困难。二是开展留守学生(儿童)义诊活动,组织卫生医疗人员深入村、社,对留守学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促进留守学生(儿童)健康成长。三是开展留守学生(儿童)关爱活动,对留守学生(儿童)进行心理抚慰、学业辅导、亲情陪护等系列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儿童)不再孤单。四是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加强对留守学生(儿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全镇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统筹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