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镇纪检工作年度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经区委同意,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区统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全区统战工作,安排部署2005年全区统战工作任务;听取区委副书记、区纪检委书记王瑞军同志的重要讲话;表彰奖励2004年度全区统战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动员全区广大专(兼)职统战干部紧紧围绕区委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发挥优势、开拓创新,全面开创我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新局面。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党委,区直各党委、总支的党群书记、宣传委员(兼职统战干部)。各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各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列席会议。
这次会议主要有以下四项议程:
一、传达贯彻全国、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
二、回顾总结2004年全区统战工作,部署2005年全区统战工作任务;
三、听取区委副书记、区纪检委书记王瑞军同志重要讲话;
四、表彰奖励2004年度全区统战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下面进行大会第一项:
请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王红玺同志传达中央、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
进行大会第二项:
请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同志做题为《发挥优势,锐意进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
进行大会第三项:
请区委副书记、区纪检委书记***同志作重要讲话。
进行大会第四项:
请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同志宣读关于表彰2004年度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统战干部的决定及统战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统战干部名单
下面请获奖单位代表上台领奖
下面请获奖的优秀统战干部代表上台领奖
同志们,刚才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同志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去年全区的统战工作情况,并就今年的统战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特别是***书记对如何做好新时期统战工作,全面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对各党委(总支),全区专兼职统战干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会上还表彰奖励了全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统战干部,希望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做好2005年统战工作再创佳绩。
下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会后与会人员要及时向党委(总支)汇报,按照王书记的讲话精神,把统战工作摆上日程,切实解决不重视统战工作和认为统战工作无所作为的思想认识问题。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把各项统战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党委(总支)要认真总结和研究一次本单位、本部门的统战工作情况,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抓好统战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计划。为全面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会议印发了统战工作要点和调研课题任务分解,大家回去后要紧密联系本部门工作实际,分解好调研课题,明确责任,把任务落实到人头。
一、严格执纪执法,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1、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实施林业两大工程是全市林业建设的主要支撑,也是加快林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局纪检组充分行使职责,在计划下达、地块选择、作业设计、种苗质量、标书制定、投标资质、招标程序、中标审核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并邀请市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到场监督,参加招投标审核审查,确保工程招标公开、公正与合法,增加工作透明度,推行阳光政务,推进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2、加强工程全程监督。针对林业工程管理的薄弱环节,纪检组要参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坚决制止将天保工程转包给林业职工实施的现象,坚决从制度上扭转林业站、场人员个人转(承)包工程的行为,始终保持林业队伍的良好形象。
3、开展林区秩序整顿。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从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加强和规范森林资源保护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以森林公安为主体,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使林区林政秩序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有序管理轨道。
4、监督退耕还林的政策兑现。我市退耕还林已遍及全市52个乡镇,近10万余户,年度国家补助总额达2800余万元。为确保退耕农户补助政策足额兑现到位,从年开始就对全市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实现了“一卡通”。我们要严格按照“四到户”“五不准”的要求,抓好对资金兑现到户的督查工作。坚决制止个别乡镇存在的村社干部统领代扣苗木款或基础设施建设集资款等行为,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切实维护退耕农户合法利益。
二、认真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纪检组具体承办,为扎实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局主要从五个方面抓落实。
1、年初我们就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以文件形式分解落实到局分管领导和机关各股室,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坚决清理和制止林业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介入工程承包和木材经营活动,继续执行局长与职工签定的“五个方面十不得”纪律承诺书。继续执行“四个坚决不准”的纪律规定,确保全体林业职工以实际行动践行诺言。
3、在林业基层站场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年初我局制定了《林业局关于在林业基层场站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基层单位,此次活动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按宣传动员阶段、查找问题阶段、整改提高和总结评比四个阶段组织实施,通过深挖思想根源,找出现实差距,认真归纳梳理存在的问题,各干部职工在边整边改中收到了积极成效。
4、积极开展廉政巡查活动。我局采取至上而下的方式按照廉政巡查阶段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各片站负责人以谈话方式进行了廉政巡查,进而保持了林业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
5、下访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我局全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要求,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诉求,着力调处问题,多方宣传林业政策和知识,及时化解矛盾,对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基层林业单位执法问题、森林管护到位情况等等进行了多方调查了解,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得到本文了老百姓的认可和理解,林业惠民政策在基层得到了贯彻和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实施过程和验收程序,建立健全验收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范围及申报主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且符合《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规定的产业发展类扶持项目。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村民委员会。
第三条验收原则及要求
1、实事求是,科学严密,数字准确,资料齐全。2、公开、公平、公正。3、分步实施,逐步验收,过程监督。4、实行乡镇初验、县级复验,分级负责的检查验收制度。
第二章实施程序
第四条立项
申请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立项的,应在每年6月底前提出立项申请,明确秋季和次年春季栽种计划。申请立项的栽种小班连片面积应达到50亩以上(核桃高接换头的除外)。申报主体提出的立项申请,经乡镇审查汇总后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对涉及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并签署意见后报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情况进行复核汇总后报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组织实施
县政府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乡镇与涉及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乡镇按照立项批复,组织收取项目区农户的保证金,指导农户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栽种,加强“树木补植、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施肥浇水、整形修剪”等后续管护,严禁套种高秆作物。
第六条初验
一、乡镇组织辖区内项目的初验收。
(一)乡镇绘制详细小班平面示意图。原则上以50亩为一个小班图,小班图绘制成地块示意图,包含相对固定的道路、建筑物等,地块应标注编号。地块编号、户主姓名、地块面积、栽种品种、株数、小地名等详细信息以表格形式列在地块示意图后。
(二)乡镇成立专班,会同村、组负责人、户主组成初验收小组,按照技术标准,依据小班图对产业发展内容进行100%初验收,栽种品种、栽种质量、栽种面积、成活率、合格率、地块位置示意图由四方责任主体现场签字、按手印予以确认;因其它原因户主拒绝签名的,须注明拒签原因并上报说明。初验收不合格的,应责令农户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纳入复验范围。
二、公示
乡镇初验收结果(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初验花名册)在村、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实名监督、举报。如对公示存在异议,应由乡镇进行复核。
第七条复验
一、申报
完成初验收的乡镇可从每年5月开始向县产业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验。
二、栽种质量复验
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小班、地块进行逐级随机抽样复验。抽样比例不低于30%。复验表册须由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验收组、乡镇、村三方签字方可生效。复验中,如发现不合格的,则暂停对该乡镇验收。给乡镇一次整改机会,待整改完成后再向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验收,如验收再不合格,则取消该乡镇项目扶持。
三、公示
复核结果(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复验花名册)在乡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实名监督、举报。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该乡镇验收、资金拨付工作暂停进行,待核实清楚后重新启动。
第八条资金申报
乡镇向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资金拨付,申请须附初验表册、复验表册和公示的相关图片资料(如公示后有变动的,须同时上报变动前后的图片资料)。
第九条资金拨付
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确认,报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县财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财政拨付资金至乡镇专项资金专户,再由乡镇采用“一卡通”或支票形式兑付。林业产业新发展的花椒和核桃抚育管护兑现采取以物代补方式,由政府统一采购农药、肥料等物资,交由乡镇发放。
第三章检查验收的技术、质量标准
第十条林业产业
一、整地方式、栽培技术是否达到技术标准。核桃窝子的规格为80×80×80厘米,花椒窝子的规格为40×40×40厘米。
二、栽植密度为核桃22株/亩,株行距为5米×6米;花椒110株/亩,株行距为2米×3米。
(一)核桃高接换种抚育管护按面积计算,面积以农户实际嫁接株数、除以每亩22株的密度计算。
(二)核桃高接换种嫁接芽数以验收合格嫁接芽数为准,10年生以下的核桃每株3—5芽;10年生以上的核桃每株10—20芽,超过标准的一律不予验收。
三、质量标准
(一)苗木标准:苗木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完好;花椒要求苗高25厘米以上,地径0.3厘米以上;核桃以嫁接口计算要求苗高20厘米以上,地径0.8厘米以上,嫁接口愈合良好。
(二)栽植要求:要求集中成片(零星面积不纳入验收范围),放线栽植。按技术标准定植穴要回填表土20厘米—30厘米,施入基肥;栽植时分层踩紧,浇透定根水,覆盖一层疏松土壤;栽植后掏出树盘并覆盖。
(三)造林标准新建园:当年造林成活率≥85%为合格面积,65%—84%为补植面积,≤64%为失败面积,项目完成后幼林保存率达到80%以上。低产园改造:成活率分枝(芽)成活率和株成活率两种。枝(芽)成活率≥70%为合格面积,40-69%为补植面积,≤39%为失败面积;株成活率≥85%为合格面积,60-84%为补植面积,≤59%为失败面积。改造合格面积良种率(按株)必须达到90%以上。(四)凡间套种高杆农作物的一律为不合格面积。
四、管护要求
抚育管护时间从苗木栽植开始计算,连续管护3周年。管护内容为:
(一)树木补植。经补植后,花椒密度应达到110株/亩,核桃密度应达到22株/亩。
(二)病虫害防治。冬季石硫合剂刷白花椒、核桃主干,春、夏季开展食叶害虫及其它病虫害防治。
(三)松土除草。及时清理树盘周围妨碍生长的杂草并疏松土壤。
(四)施肥浇水。每年施肥1—2次,春季、夏季生长期施速效氮、磷肥,秋季施有机肥或磷、钾肥。遇到天气干旱时,要增加浇水次数,确保树木正常生长。
(五)整形修剪。根据树木长势,每年春季或冬季进行一次整形修剪。
(六)间套种。花椒、核桃产业基地禁止间套种高秆作物。
第十一条农业产业
一、栽植要求
枇杷、红富士苹果定植密度为株距3米、行距4米,每亩株数在56—70株之间,定植穴长宽深均为1米;要求每穴施腐熟有机肥或秸秆等30—50公斤,或烘干鸡屎粪5公斤,磷肥2.5公斤,与表土混合均匀施入定植穴的下层,或一层肥料一层土壤,至离土面约30厘米处时不再施入肥料;土壤回填时,穴土要全部填入,填完穴土后,土面呈高出地面的馒头形;苹果栽植前定干,定干高度40—60厘米,要求定干口以下有3—5个饱满芽,用油漆或薄膜封头。枇杷减去主干幼嫩部分,用油漆或地膜封头,减去苗木上每片叶的1/2—2/3。栽植成活后,在40—50厘米处定干;苗木栽植时要理顺苗木根系,覆土高度在嫁接口以下至少2厘米处,将树干周围土壤踩紧,使根系与土壤紧密接触;树盘覆膜:地膜大小以能覆盖住树盘为宜,面积约为见方1米。
二、栽植规模
要求连片规模在50亩以上(零星面积不纳入验收范围)。
三、苗木标准
苗木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嫁接口愈合良好,根系完好,须根3根以上,红富士苹果要求苗高60厘米以上,直径0.5厘米以上;枇杷要求苗高45厘米以上,直径0.6厘米以上;黄果柑要求苗高50厘米以上,直径0.5厘米以上。苗木符合质量规格,剔除弱、病苗,解除嫁接口处薄膜。四、成活率要求长势良好,成活率达到90%以上。五、果树间作:在果树行间可间作矮秆作物或绿肥植物(大豆、豌豆、花生、生姜、三叶草、黑麦草等),严禁种植玉米、高粱、有架四季豆、有架豇豆等高秆作物,凡间套种高秆农作物的一律视为不合格面积。
第四章检查验收方法
第十二条验收比例及样本抽取方法
所有项目,由各项目乡镇组织力量以户为单位全面初验,县级复验采用对各乡镇小班、地块进行逐级随机抽样复验。抽样比例不低于30%。
第十三条成效检查
一、面积检查
(一)乡镇初验要以户为单位深入地块详细检查验收,并绘制小班平面示意图。
二、成活率检查
(一)统计小班地块内的死亡株数、成活株数计算成活率。
(二)濒临或生长衰弱无成活希望的幼苗,按死株记载;检查工作开始后新补植幼苗,不计成活率。
第十四条统计汇总
一、成活率计算
(一)初植密度达到设计造林密度的:成活率=(成活株数÷初植株数)×100%(保留1位小数)
(二)初植密度达不到设计造林密度的;成活率=(成活株数÷设计造林密度)×100%
二、小数的取舍
(一)面积以亩为单位,取整数;株数均取整数。
(二)成活率百分数保留1位小数。
第十五条验收结果确认
乡镇、县级检查验收合格的,经验收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后,应填写验收表及汇总表,分别存放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作为项目资金申请的依据。第五章乡镇和部门职责
第十六条乡镇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种植业发展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申报。2、负责本辖区内农户种苗保证金的收取、保管和退还,组织指导特色产业发展。3、负责本辖区内特色产业栽种、管护的初验收,绘制小班图,填写初验表册,上报相关材料,申请县级复验。4、负责配合县级复核,提供购买苗木的收据或发票,编制初验结果公示表并进行公示。5、负责填报资金申报表。6、负责发放农户扶持资金。7、负责撰写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总结。8、负责对其它申请项目进行初审。9、收集整理涉及资料并存档。
第十七条县农业局、林业局职责
1、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包片对乡镇栽种技术把关指导。2、负责接受乡镇复验申请并参与县级复验收,填写复核相关表册。3、负责指导复验结果不合格的乡镇进行整改。4、负责对全县栽种数据、补助资金进行汇总并报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5、负责接受乡镇上报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并进行审核。6、负责对涉及的其它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进行审核。7、撰写工作总结,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
第十八条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牵头组织复验验收,对申请复验乡镇进行复验。2、接受县农业局、县林业局转报相关乡镇资金申请表,进行审核后报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3、接受其它扶持项目资金申请,审核后报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4、向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汇总上报栽种数据、补助资金。5、牵头对乡镇、部门栽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提出考核评估意见,报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兑现工作奖励。
第十九条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按程序拨付资金并对资金进行财政监督。2、县审计局按照法定程序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3、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乡镇和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第六章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复验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扶持资金不予兑付,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一条乡镇收取的保证金在县级复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农户。
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和谐建设的全局。加强对十八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既是确保十八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也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十八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作为今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
二、执法监察的内容和重点
县监察局将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十八项民生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十八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发放低保差额补助资金、“五保户”供养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医疗保障费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等;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分别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奖励扶助;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落实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饮用水安全工程、农村广播电视和公路“村村通”工程、白内障患者复明等建设任务;是否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是否按扩面提标内容,对农村低保对象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否覆盖到全县所有乡镇,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否全面实施,在实施民生工程工作中有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加强对乡镇政府和县直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乡镇政府、县财政、发改委、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水务、计生、房改、残联、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制定并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是否认真履行应尽的工作责任,有无失职渎职行为。
(三)加强对十八项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项目资金问题;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项目资金在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以及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资金,是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社会化发放办法等,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工程进展和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进展的经济性、效果性、效能性,以及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任务是否按期完成等情况,有无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同时,对十八项民生工程中涉及具体工程建设的,如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建设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程序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
三、执法监察的措施和要求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监察局建立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监察综合室牵头,纠风办、投诉受理中心和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协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尽快建立十八项民生工程监督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监察室为重点项目监督检查主体,并落实具体承办人员和协办单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确保十八项民生工程中的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既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又要支持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既要注意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也要注意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既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也要注意发现和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依法开展民生工程的执法监察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明执法,精心组织实施对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局设立专项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的举报和投诉,注意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下列违法违纪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一是擅自降低补助和发放标准,应公开未公开,搞暗箱操作的;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十八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搞变通、打折扣的;三是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十八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的;四是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五是克扣、截留、挤占、挪用、贪污项目资金的;六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搞的。在坚决纠正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注意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要责成其限期完善;管理和制度不到位、不落实的,要责成其立即改进。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省“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相
结合的原则;
(二)生活救助与扶持生产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四)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
(五)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原则。
三、目标任务
年7月25日前完成全区目前在保家庭的全面复核、重新评定工作及符合低保条件困难家庭的评议、审核、审批工作,实现动态管理,提高补助标准,全区农村低保覆盖面提高到4%,确保应保尽保。
四、保障标准
年,市确定的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为1080元的,结合分类施保的原则,我区年农村低保标准共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一)未满16周岁的孤儿和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扶养义务人又无扶养能力的未成年人,按年保障标准进行全额保障。
(二)重病人员家庭,是指家庭主要成员中有因患重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按不低于年保障标准的80%予以保障。
(三)重残人员家庭,是指家庭主要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残疾人的贫困家庭,按不低于年保障标准的70%予以保障。
(四)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单亲家庭、教育负担重家庭、计生家庭及因灾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不低于年保障标准的50%予以保障。
同时,对单亲且教育负担重的家庭,要予以重点保障,按不低于年保障标准的60%予以保障。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提标扩面和年度复核工作量大,任务重,各乡镇要严密部署,周密安排,稳步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让群众满意,具体安排如下:
1、6月1日—6月3日,为宣传,动员阶段;
2、6月4日—6月5日,为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培训摸底测算,布置任务阶段;
3、6月6日—6月20日,为开展入户调查,申请,评议公示阶段;
4、6月21日—7月10日,为审核、审批、上报、打卡发放阶段;
5、7月10日—7月22日,为分析总结上报阶段,各乡镇(街道)要把低保工作的宣传启动、培训,民主评议,公示情况,入户调查情况,审核情况,组织落实情况及其它情况总结上报区民政局;
6、7月23日—8月2日,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村低保工作“回头看”查缺补漏;
7、8月3日—8月30日,为组织检查阶段,对新增保对象进行抽查。同时做好迎接省、市的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年农村低保提标扩面领导小组,并由区民政、财政、监察、、审计、信用联社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区政府还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摸底测算,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测算、筹集和使用管理;区监察局负责全程跟踪监督,检查,查处违纪案件;区局负责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对操作程序及资金筹集,运行的跟踪审计;信用联社按照《关于免收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费用的通知》(民保字〔〕26号)文件要求,负责组织打卡发放。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相互支持。为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组织。
区里实行相关部门局级干部分片包干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区民政局还将派人到各乡镇,全程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要也实行乡镇(街道)干部包村制度,确保包干到村,责任到人,负责现场指导。
(二)切实搞好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这次农村低保提标扩面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媒体,全方位的宣传低保政策,操作程序及实施效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标语、明白纸,公开信等方式加强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死角。
(三)严密组织实施。省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会议有记录、评审有材料、公示有存根,档案填写规范、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建立调查、审查、审核、审批签名制度,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要坚持依法办事,公正办事,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确保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的公平有序推进。
1、严格民主评议制度。村(居)委会,要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到每个申请人家中入户调查,切实核清申请人家庭收入。在此基础上按照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两委扩大会议,坚持按标施保的原则进行民主评议。召开村(居)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人数最低不得少于3人,要尽可能的增加村民代表人数,进行民主评议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允许村民旁听;乡镇包村干部要到现场全程指导,并与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一起在评议会议记录上签名,同时对评议结果负责。
2、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第一、二榜公示不得少于5天,第三榜公示不得少于3天。公示内容要详细,包括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人数及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拟定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相关内容,公示张贴到每个村民小组。
3、严格入户调查制度。乡镇在审核时,一定要入户调查。入户率不得低于50%,民政局审批时,入户抽查率不低于20%。
乡镇审核与各村民主评议同步进行。
4、严格动态管理原则。要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保障对象能进能出、保障金额能升能降的动态管理机制。乡镇要结合这次提标扩面工作,对年、年已纳入的农村低保人员进行全面复核,重新评议,张榜公示。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复核、季度适时调整。
5、切实完善农村低保档案管理和统计台帐。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区、乡两级档案管理,要做到一乡一柜、一户一档;区民政局要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并搞好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从今年二季度起,农村低保报表与统计台帐中的保障人数与保障资金要核定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