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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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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据介绍,2014年6月14日至15日(双休日),初三学生参加六场笔试。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两场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英语(满分120分,含人机对话考试3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场合卷、开卷考试,满分各为6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物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化学(满分8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取消2015届初三学生在初二年级(2014年)参加的生物、地理全市统考,由各区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时间进行考试,采用合格/不合格的评价方式,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

考务安排

注:2014届初三学生已在初二年级参加的生物、地理考试分数仍按原方案计入中考总分;体育考试满分40分,安排在2014年4月进行。

记者从南京中考改革2014年过渡方案中发现几个明显变化:

一、“赛程缩短”,笔试从原先的3天半缩短为2天;“场次项目缩减”,笔试场次从原来的7场减少为6场,2015届初三学生的生物和地理取消了;

二、“方式灵活”,中考生物、地理将采用在线网络考试方式进行,而体育考试将引入智能测试器材。

“过渡方案变化可以用笔试天数缩短、笔试场次科目减少、考试方式改变来概括。”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

一位资深教育专家分析,此方案适用于2014年初三年级学生参加的中考和2014年初二年级学生参加的生物、地理考试(俗称“小中考”),称为“过渡方案”有三个原因:首先,要延续原中考方案中生物、地理“小中考”的前置规则设定,即考试结果计入中考总分,并且两门学科的分值在总分中的权重不能发生变化,也就是说,中考的总分不宜改变;其次,此时初三上学期学习已过半,简单删减考试科目会影响学校已经安排好的正常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的稳定;第三,教育部和省高考改革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在高考方案没有定论的前提下,明确改革方案的“过渡性”是一种务实的且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

记者注意到,南京中考改革2014年过渡方案将笔试时间提前到了14日、15日两个双休日。“放在双休日,可谓一石三鸟。”一位教育专家分析:“首先,家长不用请假接送孩子考试;其次,双休日人少车少,考生进出考场更方便安全;另外,考点学校也不必调整课程影响教学了。”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河南位处中原地区,资源丰富,人口众多。然而在教育上,虽然有人一年又一年的的提起,却一直是止疼不止痒。

有人说,河南人总觉得全中国的人都缺心眼,或许是吧,但其根本原因呢,总不会是基因决定的吧!河南的考生,全国最多,现在坐在大学校园的我们都怎么过来的,初中准备中考,这不可怕,可怕的是要考前填报志愿,而且基本上就这一个志愿是有效的,所以从小我们便要学会博弈论,才不致让自己蹉跎人生。相对于此,高考似乎又仁慈了些,可以考后填报志愿,虽然也不知道自己成绩如何,最起码考完了,对于长期进行估分训练的我们,一些人还是可以准确把握的。

然而,河南每年高考人数近百万,但是各大名校对于河南的录取率确是让人寒心,而且利用课余时间来学习,也放弃了不少同龄人那些美好的权利,在个人能力上少了竞争力,对我们影响颇大。

这无疑对于我们是一项无可比拟的恩赐。教育部日前公布了今年工作要点。高考、校车、异地升学等教育热点问题,今年均有望实现突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3月3日下午就高考改革方案接受媒体联合对话。其主要对话内容如下:

问:高考改革方案将会在何时公布?

袁贵仁:我们从去年1月份开始调研与征求意见,现在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很快就会公布。

问:山东近日出台了政策,2014年起非户籍考生可在山东高考,并享受同等录取政策。这个政策能否在全国推广?

袁贵仁:应当说这个思路是一致的。现在我们鼓励各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然后再出台一个总体文件。

问:现在有很多学生放弃高考,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袁贵仁:这种情况最近多了一些,我想有两点原因,一是中国开放力度越来越大,二是越来越多的家庭能够承受到国外学习的费用。但是我相信,大家最终会选择中国的高等教育,它是优秀的。

问:高考改革方案对异地高考有什么具体安排?

袁贵仁:我们正在积极推进,但也是有条件地进行选择,不是让所有人都到一个城市来读书,这是不可能的。所谓的条件包括城市的承载能力,家长是否在这个城市工作,以及孩子自身的条件。现在所谓的高考移民不具备这些条件,不可能说不在这里上学,就来这里考试。要自由地选择到每一个地方去考试,目前还做不到。

问:高考改革是否有试点城市?

袁贵仁: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尽快推进,有些城市可能难度大一些,目前也在积极协调。

问:高考改革是否有一个时间表?

袁贵仁:我可以告诉你,很快,现在已经到了冲刺阶段。但是因为它涉及到很多方面,情况还比较复杂。

问:高考改革方案十年内有可能出台吗?

袁贵仁:不用十年,十个月都不用。

想想那一百多号人的复读班,一个又一个在书堆里蹉跎岁月的大好青年,谁能不感慨一句“少年老成”呢!或许有乐观者不屑此说,然而,又有多少人受得了六年寒窗蹉跎成七年、八年,仍能保持一直乐观开朗积极向上呢!在河南考生的生活中,有一句话一直存活着“成则一步登天,败则一甘涂地”,在这样的氛围中,多少孩子脑神经衰弱,多少孩子一辈子带着鼻炎。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总体来看,各地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均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工作。一是做出专门部署,天津、上海等专门下发通知,辽宁召开全省启动大会,浙江、江西、湖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新疆、兵团等转发了教育部印发的“减负万里行”活动通知,对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做出安排部署。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北京、河北分别印发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和意见,减负措施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性。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海南等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进行曝光和查处。各地在大力推进“减负万里行”活动的过程中,形成了很多典型经验做法,如规范招生入学、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科学安排学生作业量、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打造高效课堂、改革教育评价、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加强教辅管理、推行信息公开。

虽然各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在一些学校仍然存在。在督查中发现,个别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仍然受“应试教育指挥棒”的影响,还不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遵循教育规律,国家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落实。违规补课、违规考试和分班、作业量大、国家课程方案未落实等现象仍然存在。

为继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以义务教育学生减负为重点,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保持目前良好势头,努力抓出成效。今后的工作要求如下。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日前,经反复酝酿、公开征求意见,湛江市教育局印发了《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我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的背景,以及考试招生政策主要变化进一步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06年以来,省教育厅、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06〕137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等文件,要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把深化考试招生改革上升为国家意志,明确提出“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目标,明确要“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再次拉开了全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序幕。201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粤府〔2015〕20号),明确要求“探索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按照“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中学办学水平和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人才,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有利于普通高中学校的生源平衡,引导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良性竞争,促进湛江高考三年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的原则,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制定了《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二、主要政策变化

变化一:允许包括初中阶段中途转学考生在内的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考生,自主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报考或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

允许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考生自主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并对应参加报考所在地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放宽了对初中阶段中途转学考生选择报考地的限制。但提醒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所在地,一是因为报考地选定后,意味着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报考所在地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即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和面向本区域招生的学校。目前,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只有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和县(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二是《方案》规定,初中阶段中途转学的学生、往届生和在县外、市外初中学校毕业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和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指标生分配录取。

变化二:考试科目分值设置改革分两步实施:2015年体育成绩提高到70分,其他科目保持不变,总分提高到930分;从2016年起,重新调整各考试科目分值,总分930分。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计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按占中招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考试的原始分)8%计算,与文化课成绩合计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的要求,从2015年起将体育分值提高到70分,其他科目分值不变,总分930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规定,2015年我省中考体育考试由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其一,必考科目有200米跑、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100米游泳(不限泳姿,不间)三项,由各地级市从中选择一个科目作为必考科目;其二,选考科目由各地级市根据自身实际在《广东省中考体育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规定的15个项目中选定。去年上半年,我市传达了这一方向要求,但当时并未确定选择哪一科目。随后,市教育局经征求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的意见,综合考虑考试准备、考试组织、考试时间、考试安全等因素,决定从省规定的必考科目中选定200米跑,在选考科目中选定投掷实心球共两科作为2015年我市中考体育考试科目。我市必考科目之所以没有选择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100米游泳科目,主要考虑长跑、游泳考试安全风险更大、考试时间更长等因素。

为适应新一轮高考招生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从2016年起,各考试科目的分值调整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50%计入总分),体育70分,总分930分。

变化三:“指标到校”的实施范围从县(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扩大到市直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

为落实国家和省实行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优质学位分配机制(简称“指标到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我市从2012年开始在各县(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试行“指标到校”,指标生分配的比例2012年为30%、2013年为40%、2014年为50%,并在此后市每年的招生文件中提前告知从2015年开始市直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实行“指标到校”政策。“指标到校”的政策导向,是要引导学生就近入学,避免盲目择校,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

2015年,我市实行的“指标到校”政策继续按50%的比例分配,实施的范围从县(市、区) 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扩大到市直5所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包括湛江第一中学、湛江市第二中学两所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及岭南师院附属中学、湛江市实验中学、湛江农垦实验中学3所省一级中学。其中:湛江第一中学、湛江市第二中学的指标生面向全市初中学校分配,岭南师院附属中学的指标生面向除霞山区之外的县(市、区)初中学校分配,湛江市实验中学的指标生面向雷州市初中学校分配,湛江农垦实验中学的指标生面向农垦系统初中学校分配。至此,全市4所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17所省一级普通高中全部实行指标生分配。

参加指标生分配的考生要满足如下条件:①参加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②符合省一级普通高中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条件;③连续三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具有就读学校三年完整学籍;④填报指标生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初中阶段中途转学的学生、往届生和在县外、市外初中学校毕业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和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指标生分配录取。

变化四: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意见,完善特长生考试办法和录取程序。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意见,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统一组织特长生术科考试。特长生招生计划占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省一级中学体育特长生不超过3%、艺术特长生不超过2%,面上中学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条件等由主管教育部门审定,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报主管教育部门审定;传统项目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要优先安排满足传统项目;招生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专业招生计划与全市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对不同类型的特长生实行不同的文化分数要求:一般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文化分数线要求达到招生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以上,对达到招生学校最低文化分数要求的考生,按其术科成绩和志愿顺序划线录取;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竞技型特长生不参与划线,由招生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后报市教育局终审。特长生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全市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外,还须参加县(市、区)教育局或市直属中学组织的体育、艺术术科考试。特别提醒考生,每位考生在同一批次限报两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每所学校限报一个专业小项;如果考生违反规定报名参加同一批次超过两所学校特长生考试,或参加同一所学校多个专业小项特长生考试的,均视为无效。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需同时填报普通生志愿和特长生志愿。

今后根据中考工作发展态势,将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

变化五: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从2015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

2012年,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发文,要求逐步降低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并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2012年将择校生比例降为20%,2013年降为15%,2014年降为10%。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5号)“从2015年起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要求,从2015年起,我市停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变化六:调整部分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和每批次志愿数,平衡普通高中学校生源。

全市共设两个志愿批次。在第一批录取的学校为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和新创办高起点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数从原来的8个(5个普通生志愿,3个择生志愿)减少为3个;第二批录取的学校为市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其中普通高中志愿数5个(保留原来3个普通生志愿,并将原来的2个择校生志愿调整为普通生志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志愿数保留8个不变。取消第一批和第二批择校生志愿。

为培植普通高中新的增长点,允许新创办、起点高的普通高中学校从创办招生起四年内列入第一批录取。但如果超过四年未能评为省一级学校,则调整到下一批次录取。

调整普通高中志愿数的目的是为了平衡普通高中学校的生源。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从原来的8个减少为3个后,考生选择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的机会相应减少。为了提高志愿有效性,建议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一冲二稳三保底”的原则,慎重填报第一批学校志愿。

变化七:规范提前考试招生管理,严禁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以承诺、与学生签订协议、自行组织考试、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违规提前招生。

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2015年在全市提前各招收一个实验班52人。实验班招生原则上不组织考试,由两校自主采取面试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公平公正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拟录考生须参加当年中考且成绩达到两校在各县(市、区) 统一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能正式录取。提前录取的考生占两校在各县(市、区)的普通生招生名额。严禁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以承诺、与学生签订协议、自行组织考试、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提前违规招生。

变化八: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全市统一补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今年,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全市统一补录。补录工作安排在第一、二批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填报补录学校志愿参加补录。市根据学校补录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划线录取。提醒考生注意,已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能参加补录,也不能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对未经市、县(市、区)统一录取,学校自行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和发放毕业证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校长责任。

变化九: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清理照顾加分政策,取消体育、艺术加分项目,促进招生机会公平。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的精神,我市2015年继续保留有关政策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军人子女、因公牺牲、残疾和病故军人子女、烈士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及父母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口的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女孩的照顾加分和优待项目;从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项目,促进招生机会公平。

变化十:全面推进初中学生综合评价,逐步改变普通高中单一的招生办法。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一、考不考

研究中考改革,首先需要明确“考不考”的问题,也就是需要明确是要取消中考还是继续保留中考。持保留中考意见的人认为,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教育资源相对贫乏、还没有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国家里,初中升高中必须通过考试这种手段,将不适合或者不愿意继续接受教育深造的学生分流出去,而把那些适合或者是愿意继续深造的学生筛选到下一教育阶段,加之“重点”高中的出现,更加需要考试来进行筛选和评价。但是,随着“唯分数论”的愈演愈烈,加之“素质教育”口号的提出,与传统的“应试教育”紧密相关的中考开始受到人们的口诛笔伐,中考的种种弊端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批判,如过分注重书本知识的识记而忽视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负担过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不到全面培养等等。鉴于此,“取消中考”的提法在最近几年陆续有人提出,有的省市已经率先开始进行这种尝试,如:2007年11月8日,成都市教育局出台《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提出了11条“减负”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探索逐步取消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中职类学校和省级示范性以下普通高中凭初中毕业成绩和毕业证书免试升学制度;实行省级示范性以上普通高中联考升学制度,让大多数农村学生免试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减轻学生的经济和考试负担”[1];浙江省教育厅规定该省从2007年开始,全省统一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取代以往的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2];山东省从2008年开始实行以初中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取代单纯以中考成绩为依据录取新生的新的中考政策[3];2009年11月2日,云南省教育厅宣布从2010年起,该省将取消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简称中考),改由各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两项指标择优录取高中新生[4]。由此引发了中考到底还考不考的争论,其中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取消中考对学生有利还是有弊?会不会加重学生的负担?取消中考后学生都想上“重点”高中该怎么办?取消中考是否会加剧教育的不公平?

笔者认为,在现阶段中考不能取消,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毕业所要达到的评价功能需要借助考试来完成。这是因为,一个阶段学习的结束,势必要对该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看其是否已经掌握了该阶段所需要掌握的知识、技能等,或者是看其掌握到了何种程度,是否达到了毕业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考试无疑是最恰当的评价手段。传统中考中的“初中毕业会考”就是对初中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的,它属于一种水平考试,各门学科成绩合格后,即可取得毕业资格。

另一方面,升学所要达到的筛选功能也需要通过考试来实现。几乎所有的初中生都面临着升学的问题,这里面包括升高中、升中专、升技校、升职校等,其中,又以升高中作为主要的升学目标,尤其是升“重点”高中。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所谓的“重点”高中、名牌大学等优质教育资源相对还比较少,无法实现让所有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服务,而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却不断增大,导致二者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鉴于此,初中升高中的时候也需要考试进行筛选,根据考试成绩录入不同“层次”的学校。传统中考中的升学考试就是为高中录取提供依据的考试形式,这是一种选拔性的考试,通过控制考试的内容、难易程度等来实现其筛选功能。也正是由于这一考试形式,使得中考与“应试教育”紧密联系起来,成为“应试教育”的“助推器”,在越来越强调素质教育的今天,这一考试形式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诟病。因此,人们对于中考改革的呼声也就越来越高了。

从上述省市的中考改革方案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改革并非简单的“取消中考”,更不是“取消考试”,而是取消了传统的中考(主要是针对传统中考中的升学考试),代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而高中录取的依据则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项指标。从改革的角度来看,此次改革是中考改革历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使得初中升高中“一考定终生”的现状得以改变,不再以最后的考试成绩作为升学的唯一指标,而以三年的综合考评来作为升学依据,这样相对较为公平,可以更好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各方面的技能以及个人的特长。但是这也对实际操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怎样防止高中录取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的产生将是此次改革的难点。

二、考什么